一、 |
本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須修滿三十學分,始得畢業。其中不含碩士論文學分。
|
二、 |
第一學年在本部修習學分,未修完者第二學年繼續修習。
|
三、 |
本系碩士在職專班課程的架構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文學理論與方法學」提供研究進路的採擇;第二類為「中國文學」(古典、現代)提供研究論題的觸發。
|
四、 |
本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之指導教授以本系或本校專兼任教師為原則,如因論文研究方向之需要及指導之方便,經系上同意,可由外校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擔任指導教授。
|
五、 |
本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應於第一學年第二學期選定指導教授,於第三學期註冊後
一個月內填交指導教授申請表,交助理彙整申報。
|
六、 |
尋找指導教授,須先將研究方向和論文題目大致確定,並將有關論文研究成果研讀後所產生的研究動機,向老師說明。以確定論題有無研究價值,及老師接受與否。
|
七、 |
本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以論題專研為原則,論題所需的「以往研究之探討」
及「研究方法之思考」必須切實下工夫。論文主體的展開及探討,必須早日鍛鍊自己論證及解析能力,以免基本能力不足,和指導教授之間衍生不必要的問題。
|
八、 |
為顧及本系碩士在職專班同學尋找指導教授之方便,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末由同學填寫「研究方向調查表」,再由系上建議相關指導教授人選,提供同學作為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