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 |
本會為內閣制,在會員大會中選出正副會長,其餘幹部則由新任正副會長提名任命之。(修訂)
|
第十二條 |
本會置會長一名,會長資格為大三會員,任期一年(自當選年7月1日起至翌年6月30日止),不得連任。(修訂)
本會會長須由全體會員於會員大會中推舉之產生。參選者可於會中報名,並由全體會員表決之,若無主動參選者,可由會員提名他人並交由全體會員表決之。選舉以多數為原則,如遇同額競選時,則採絕對多數。會長依據學會設立宗旨,秉持會員大會之決議,推動本會各項會務工作。
|
|
其職權如下:
|
|
1、召開並主持會員大會。
2、提出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
3、對外代表本學會。
4、提名且任命學會中其他幹部。(修訂)
|
第十三條 |
本會置副會長一名,由會長就會員中提名後任用,任期一年(同會長),不得連任。協助會長推動各項會務。(修訂)
|
第十四條 |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名,由會長就會員中提名後任用,任期一年(同會長),不得連任。負責文書擬稿,檔案管理。(修訂)
|
第十五條 |
本會置學術組、活動組、總務組、文宣組、網路組、圖書組、公關組、器材組、體育組。各組置組長一名,組員數名,由會長就會員中提名後任用,任期一年(同會長),不得連任。(修訂)
各組職掌如下: |
|
學術組:
1、設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2、負責系上各項學術活動及刊物之承辦。
3、負責選任與各校之間做學術交流之人選 。(修定)
4、學術組系刊人員編制:(修訂)
4-1主編:一名-由學術組組長擔任。
編輯委員:二名(需分擔主編工作,聯絡及協調各部門)。
美編:不限(由組員選出正副組長)。
文編:不限(由組員選出正副組長)。
採編:不限(由組員選出正副組長)。
4-2出版規則:
(1) 需把成品樣本經由指導老師簽名同意過後方能呈交系主任。
(2) 成品樣本經系主任審核通過後方能大量印製出版。
4-3附則:若未經指導老師及系主任的認可簽名而自行印製者,文學系
會員有權拒絕接受並否定。
|
|
活動組:
1、設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2、負責支援、規劃系上各項活動。
3、負責管理及規劃系上班與班之互動聯誼活動。
|
|
總務組:
1、設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2、負責本會所有財務之收入及支出。
3、保管系上各項採購物品之紀錄。(修定)
4、每月需將財務使用狀況公開告知會員。(新增)
|
|
文宣組:
1、設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2、負責學會活動海報之設計。
|
|
網路組:
1、設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2、負責管理、更新學會及系上之網路資訊和活動,以達到通知、宣傳、
廣告之目的。
|
|
公關組:
1、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2、負責各種活動資訊之通知、宣傳、廣告。
3、為系上拉活動贊助廠商。
|
|
圖書組:1、設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2、負責系上圖書館之書籍借閱、書籍編目、建檔。
|
|
器材組:
1、設組長一人,組器若干人。
2、負責活動所需器材、場地的租借及保管歸還。
3、保管系學會活動所有的硬體設備及系產。
4、採購系學會活動需要之物品
|
第十六條 |
學會活動包括班與班之間的互動活動。(新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