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維史陀的結構主義 | 2.皮亞傑的結構主義 | 3.傅科的結構主義 |
4.Foucault-瘋癲與文明 | 5.Foucault-規訓與懲罰 | 6.Foucault的核心思想 |
Foucault的核心思想
1 極限經驗 (Limit-experience) 傅科高度讚許尼采、Bataille、Blanchot、Klossowski等人對於他開拓極限經驗的啟發。這種經驗讓身體跨出既有的知識和分類範疇,身體因而不再是個本質上固定不變的實體,經驗也不再只是標準化了的人云亦云,關於身體和經驗的知識和分類範疇當然也失去了它們的必然性或先驗性。極限經驗的追求提醒我們關於一個馴化身體的經驗是如何的被知識和機構的各種範疇和相應舉措所框限,同時他也提醒我們極限經驗不僅僅是身體可能性的釋放更是各種知識/權力可被鬆動或取代的可能性。身體的構成同時也是思想的構成,我們不能忽略思想如何物質化為身體的構成條件,反之,身體的構成也使得思想不可避免的沾染上物質的要素。在「訓育與懲罰:監獄的誕生」中,傅科說:「靈魂是身體的監獄」(the soul is the prison of the body)。這意味著關於身體的思想、概念把身體給監禁了起來,它來自身體的實踐過程但也矛盾地反過來將身體綑綁在它的結構範疇中。監禁在思想範疇中的身體自以為擁有一個永恆不變的本質和實體,任何的行為「詭異」和「越軌」都被認為不是「正常」的身體本質所應有的表現。「不正常」的身體表現被認為是外在的邪魔外道的污染,身體的內在本質應是本然清淨的。因此,無須別人鞭策,我們只要對內檢省、自我控制就能絕塵清淨永保正常。然而傅科提醒我們,一個對內檢省、自我觀察的「主體」早已是思想範疇的俘虜、社會規範的複製品。我們在內化社會規範的同時,不疑有它地將思想範疇與身體本質劃上了等號。既是不疑有它,它便成為自自然然的身體本質,那個知識/權力侵入身體的社會化過程便不再為「經驗的」身體所經驗,因為靈魂已滿滿地充塞在身體中,充滿意義的身體甚至宣告自己的死亡,以便身體的本質能為靈魂所灌注。自此,身體不再有自私、縱欲的肉體成分,它無私地成為靈魂攀登永生的工具,靈魂的登達救贖同時也是身體的永恆解消。換個較社會學的說法,與社會中的思想體系同一的身體實踐被認為是社會對身體的解放和救贖,我們只要規規矩矩的正常行動就能獲得精神和肉體的最大自由。 不!不!不!傅科對這套迷人的論述絕不買帳。如果靈魂是身體的監獄那麼,傅科會認為,社會中最說服人的知識論述和相應的機構性安排便是身體最大的枷鎖。最說服人的論述和機構性安排就是基於人文主義和科學主義信仰的現代標準化知識體系和機構性舉措,它「正常化」了我們的身體實踐和經驗,事實上,它以精確性和可預測性狹窄化了身體實踐和經驗的多樣性和創造性。人文主義的解放論述把人們從一間看得見的監獄帶入了一間透明的玻璃監獄,更甚者,人文主義的解放論述鬆脫了捆在我們身上的枷鎖卻以自由的心靈把思想和行動的可能性給綑綁在精確性和可預期性當中。這會兒,我們心甘情願的讓自己追求精確和可預測性,從不認為這是一個暴力壓制的權力宰制,事實上,外在的權力宰制早已退位,權力已然與軟性的知識相融合浸透在我們的一舉手一投足之間。就如同史賓諾沙所言:「我們尚未窮究身體的可能性」,傅科一直想知道身體的極限經驗可以不是什麼。 在他的著作中,傅科一直在追問被社會歸類為「其他」的經驗如何可能展現出不同的身體實踐。瘋癲、疾病、犯罪、異常的性等總被社會中「正常」的理性、健康、法律和正常的性劃歸為「其他」。依正常行事的身心狀態有時以邪魔外道來妖魔化那些所謂的「其他」,它們或被趕盡殺絕、或被蓄意隔離或被善意矯正以便重歸正常,總之,「其他」不是正常的靈魂和身體所應接近的。傅科的歷史探究一直想突顯出這兩大家族,正常與其他,的分界是社會建構而非天生自然的。換言之,「正常」並不必然是正常的,「其他」也沒有絕對的必要被歸類為不正常。在傅科個人的生命史中,他嘗試過許多所謂的「其他」經驗和身體實踐,儘管最終的結局是他為此送上了自己的生命,但我們很難說他的嘗試是失敗的。無論如何,他至少提醒了我們經驗的可能性比我們已知的知識範疇和分類架構更多。當然,我們沒有必要追隨傅科做他所做過的一切,掌握他所體驗到的極限經驗,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一味的追逐傅科只會把傅科塑造成另一個論述和真理體制,當傅科的論述成為「正常」的社會知識和經驗範疇時他的極限經驗說就不可能為我們所體驗,頂多會讓我們享受一種顛覆的快感卻不覺察它其實也是只是一種知識/權力的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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