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金融的社會基礎:一個最根本的思考方式
東海大學社會系博士生
陳迪暉
信用卡金融的信用基礎若要形成,除了奠基於法律層次與金融秩序重構的根基外,更重要的是在社會生活底層部份也必須不斷建構使其成為人們的自然態度,否則很難將此一具有變革性的經濟交易方式在社會上普遍運作。信用卡交易方式重構於日常生活世界(everyday
life-world),是人可以投注其自身於其中,同時藉著其生命而運作,日常生活世界中的信用卡交易可以理解為在當中的人是以理所當然的態度來面對信用卡所產生的交易與信用基礎,因此信用卡交易對人們來說是沒有問題的,同時對人們既是理所當然的也是真實的,信用卡交易的信用基礎形成當然也必須在這個層面上,否則信用卡作為一種新形態的信用交易媒介將是無法在社會上取得廣大的流通性、接受度與正當性(legitimation)。
在信用卡交易形成之前,「貨幣與商品間的即時交易」對人們來說是不證自明的,也就是一種相互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的,視為人們所共享的,人們對此種交易方式是基於先前的經驗儲存,這些說明有著明確的一致性而成為人們的知識庫(stock
of knowledge),這些知識庫提供了人們對這種貨幣與商品間即時交易解釋時的參考架構。信用卡交易的世界屬於日常生活世界,換言之日常生活世界包含了社會世界,我們應該反對信用卡交易作為一種新經濟交易的實體秩序是完全由客體的本體結構所構成的,相反的部份是透過我們的經驗的意義所構成的,它指出了生活經驗的特殊樣式,也就是我們的認知樣式,這些認知樣式是互相融合並且是彼此相適應的。
信用卡的普遍流通對個人理財觀念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並產生變化,這種變化可以從知識庫的重新建構方式來看。事實上,個體的經濟交易行動是足以改變日常生活世界的,必須從行動而導致的結果這個軌跡才能去理解這樣的改變,這種行動的結果可以被解釋為行動的客觀化。主觀知識庫的結構是由知識取得的過程而決定的,在納入主觀知識庫時,有一個必要的前提即是互為主體的客體化過程,和社會關聯性的外顯,而信用卡作為一種新的交易與信用方式,在新經濟交易知識累積依賴制度化的知識傳送過程中,新的社會知識庫的發展逐漸成形,並修正了原有理財觀念的知識庫。
信用卡交易方式也形塑了個人的繼續社會化過程,這些包含態度、行為模式、象徵性及解釋的模式,個人在進入的過程中一步一步的內化和社會化外在的新經濟交易結構。個人的社會化使得客觀社會的信用卡交易制度化得以存在,這種客觀性之所以有效,必須伴隨著與之對應之社會環境,所以可以預設信用卡交易制度是一種「社會客觀」或「社會再現」social
representation,而不是一種絕對客觀(absolute objectivity)。但以信用卡作為交易與信用工作的象徵性共同體在社會化的過程中扮演一個安置個人主觀化不定之作用,因純粹的客觀化事物並無法與個人主觀所認定的合理化統一,只有形成正當性的象徵性共同體才能達成主客關係的統一,信用卡交易與信用媒介的定形化才能在社會上持續運作。
信用卡交易的信用與風險也必須處理到正當性(legitimation)的問題,因為信用卡交易作為一種新社會客觀制度的形成,必須配合正當性以及為了確保個人不偏離制度所設的控制機構,以信用卡為基礎所形成的新經濟交易制度才能存在,而這種交易制度的共享價值體系又是一種常識(common
sense),制度一旦形成,又將這種常識再次社會化予個人,這個主觀意義化包含一種新的經濟交易史過程,當中包含了一種對客觀意義證成(justify)而成為價值與知識的過程。
信用卡交易所形成的正當性在交易秩序過程中帶有強烈色彩的控管機制與權力壓制,雖然在多元的現代社會,這種正當性是建立在sub-universe上,是相互協調共存的,意味著在專門化分工的社會中,人們同時依循所屬經濟群體交易的正當性基礎以及在此之上的共同性正當性基礎,例如信用卡的信用得以建立,持卡人不會也不敢隨意刷卡然後不認帳,因為背後有一套嚴謹的資料庫,一旦個人挑戰了此種正當性,這些記錄將終身相隨,各發卡銀行互相連線之下,作用信用資訊的資料庫體系的建立,將使個人在信用卡已形成正當化秩序的時代裡,無法逃脫,接近了全面控制,是一種鞏固正當性基礎的社會控制技術。
但這種信用卡交易所形成的新正當性並不是牢不可破的,從個人層面來看,一旦使用信用卡的風險(例如遭盜刷)相繼出現時,個人對信用卡的使用安全性產生了質疑,間接也影響了個人對信用卡作為一個新正當性制度的信任度;從商家的層面來看,一旦偽卡現象氾濫造成商家在經濟上的損失時,商家對於信用卡的接受度挑戰了此交易制度的正當性基礎;從發卡銀行的層面來看,信用卡所產生的呆帳將使發卡銀行在發卡審核與消費控管上更加嚴厲,以悍衛此制度的正當性,從上述三個層面來看,作為一個社會客觀性的信用卡交易制度正當性基礎將因主觀交易實踐過程中的風險而產生相當程度的動搖與修正。
從地位的角度來看待信用卡交易的形成,個人的經濟地位角色重新被制度化,若將角色與社會客觀結構當成是一種辯證性的關係來看,信用卡交易制度下的個人經濟地位角色是一種自我在客觀化事物中證成而來,是一種社會性的自我(social
self),是一種在經濟交易行動者間共享的行動類型定型化,雖然信用卡交易的制度化在角色上具有監督控制特性,但制度與角色間的關係卻是辯證的,亦即兩者互相關聯與形塑,一方面信用卡交易制度需透過角色來完成;另一方面角色的建構必然關聯在信用卡交易行為的制度化中。
在人類活動中,一再重複的模式,久而久之成為習慣,雖然被簡單地視為理所當然,卻是顯現其知識庫的豐富性。習慣使人類行為得以穩定,並成為創新的基礎。而一旦各類的行為習慣在經過定型化之後,制度化就產生了,信用卡交易制度的形成也是相同的過程。人們在信用卡交易過程中的彼此溝通建立共同基礎,然後引導出新的習慣,進一步擴展其共同基礎,此過程乃是人類社會中制度性秩序建構的根源。這種交易制度,在通過彼此將之結晶化的過程之後,對個人行為便具有外來的強制性,這種交易制度是客觀的,儘管個人可能因反思的過程而檢視它,信用卡交易制度意義的傳遞,意味著控制與正當化的過程,並由社會機制中扮演傳遞者所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