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國家公園的成立了!談濕地在環境中的功能與價值及濕地生態保育的內涵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蘇曼麗

 

壹、       前言

  2009年12月28我國第八座國家公園「台江國家公園」掛牌成立了!內政部通過的「台江國家公園」計畫,是國內唯一座以濕地文化景觀為主的國家公園,範圍涵蓋台南縣、市,總面積39726公頃,包括台南市鹽水溪至曾文溪沿海公有地,及台南縣的黑面琵鷺保護區、大潮溝西側及七股湖等範圍。國家公園內生態保護區包含黑面琵鷺保護區、七股海紅樹林保護區、高蹺 (行鳥)保護區、北汕尾水鳥保護區等;特別景觀區包含七股外圍沙洲區(青山港、網仔)、頂頭額沙洲區、七股重要野鳥地區、城西、北汕尾、高蹺行鳥)濕地景觀區等。台江國家公園的成立顯現我國對濕地生態保育的重視。其實近幾年我國政府致力於濕地的保護有一連串的具體行動,如:內政部營建署2007年底完成75處「國家重要濕地」劃設;從2008年啟動為臺灣濕地年開始,接續舉辦了4場「臺灣濕地保育系列論壇」及「國際濕地科學家學會第一屆亞洲濕地大會」等等。

    台灣因為四面環海,土壤與地形具多樣性,氣候溫暖,雨水充沛,溪谷緃橫,因此具有豐富的溼地環境。然而,長久以來,濕地保育觀念一直被忽略,直到近幾年,環保意識、環境教育抬頭,在民間保育團體推廣及政府政策支持下,濕地保育漸受重視。究竟濕地為何需要被保護?濕地在環境中有何功能與角色?濕地面臨甚麼危機?而濕地生態保育的內涵為何?值得我們探究。

 

貳、濕地在環境中的功能與價值

一、               濕地的定義

台灣四面環海,在海岸線、湖泊或河流,都可看到濕地的蹤影。由於難以確定積水濕地和水域的界線及無水濕地與陸地的界線,學者們如:地理學家、土壤學家、水文學家、生物學家、社會學家及經濟學家等對濕地研究的著重點各不同,且國內相關法規中,對於濕地也尚未有法定的解釋條文。在國際上最常被引用的定義為:1971年在伊朗拉姆薩由蘇聯、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等36國簽署的「國際濕地公約」或稱「拉姆薩(Ramsar)公約」,是國際性最通用的濕地定義,其定義如下: 「濕地、沼澤、泥沼或水體的面積,不論是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暫時的,靜止的或流動的水,淡的、的。或二者混合者,由沼澤、泥沼、泥煤地或水域所構成的區域,包括水深在低潮時不超過六公尺之沿海區域。」

而美國溼地科學家所最廣為接受的定義為1979年美國魚類及野生動物協在一份標題為『溼地分類與美國深水棲地』的報告,其對溼地的定義是(Cowardin, 1979):『溼地是界於陸域及水域系統之間的漸變地帶,水位通常在地表附近或是地表常被淺層水所覆蓋。溼地必須具有以下三種特性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1)必須具有優勢的水生植物物種;(2)在下層土壤中以未排水的還原性土壤為主;(3)非土壤介質在每年生長季的某段時期為飽和含水,或是處於水淹狀態。』

我國並沒有針對溼地的法定解釋條文,但根據行政院農委會的『自然保育通訊月刊』,濕地必須具備以下三種特性的其中一種(莊玉珍 & 王惠芳, 2001)

1.     週期性的,以水生植物為優勢。

2.     主要是無法排水的積水土壤。

3.     基質不是土壤,而是在每年生長季節的某些時間內,含有飽和的水分,或者積有淺水的土地。

   各國官方或民間團體對溼地的解釋與定義有些差異。但是,水、土壤及植物三樣主體為三個溼地準則,應存在於溼地的定義中。也因為如此,使得溼地的範疇相當廣泛,舉凡高山湖泊、水庫、水稻田、水塘、溪流、草澤、紅樹林皆是溼地的類型,其生態系兼具水域、陸域之生態特性,為水、陸的過渡帶,生物的多樣性亦兼具兩者生態系的生物,甚至是水、陸兩者生態系的發祥地 (莊雅軒, 2004)

  綜合上述定義,發現濕地有一些共通性,都有淺層水面或是飽和的土壤,並有許多能適應這些土壤條件的植物。

 

二、               台灣濕地的類型

  因濕地區分的方法的不同濕地依照其形成的條件可區分為天然濕地(natural wetland)與人工濕地(constructed wetland)。其中天然濕地依照分布的地點,可區分為沿海濕地和內陸濕地兩大類(莊玉珍 & 王惠芳, 2001)

沿海濕地-分布在沿海一帶,隨著海洋潮汐運動而存在,可分為以下幾種:

1. 沼澤。

2. 灘地:例如蘭陽溪口、曾文溪口、高屏溪口。

3. 林沼澤:例如淡水河竹圍段沿岸、新竹紅毛港、嘉義布袋沿海。

4. 潮間帶或離岸沙洲。

5. 湖及鹽湖:如台南七股湖。

6. 小島:如基隆外海的棉花嶼。

內陸濕地-指分布在內陸的河流、湖泊,或高山、平原的溼地體系。可細分以下幾種類型:

1. 淡水沼澤或池塘。

2. 灌木沼澤。

3. 泥炭沼澤:如七星山的夢幻湖。

4. 低地闊葉林。

5. 森林沼澤。

6. 季節性淹水的草地或森林。

7. 人工濕地:水田、鹽場、漁塭、水庫及人工湖。

然而根據1975IUCN的定義,濕地類型又可略分如下(引自農委會林務局自然資源與生態資料庫網站):

  01. 淺海灣與海峽(低潮時水深在6公尺之內)。

  02. 河口、三角洲。

  03. 小型島嶼。

  04. 岩石海灘、峭壁。

  05. 砂質海灘。

  06. 潮灘、泥灘。

  07. 紅樹林沼澤海濱。

  08. 海濱微及鹹水湖泊、沼澤。

  09. 鹽場。

  10. 魚塘、蝦池。

  11. 流速慢的河、溪。

  12. 流速快的河、溪。

  13. 河灘沼澤地。

  14. 淡水湖泊及相鄰的沼澤地。

  15. 沼澤地及小型淡水池塘(8公頃以內)。

  16. 內陸水系鹽湖及相鄰的水沼澤。

  17. 水庫(人工湖)。

  18. 季節性淹水草地。

  19. 稻田。

  20. 灌溉農田。

  21. 沼澤樹林、暫時性淹水林。

  22. 泥炭沼澤地。

 

三、               濕地在環境中的功能與價值

    溼地環境被形容為「大地之腎」(W. J. Mitsch & Gosselink, 2000)因為濕地對洪水有削減作用、可補助含水層、可淨化水質、並對暴雨有緩減的效果。溼地與熱帶雨林,並列世界上生產量最高的生態系統(W.J. Mitsch & Gosselink, 1993)濕地的總生產量,是一般良田的兩倍半到四倍,濕地環境所創造出的有形與無形價值,對自然生態與人類而言意義重大。濕地的主要功能可分為:自然保育及社會經濟等二個層面來探討(台灣濕盟網站, 無日期)

        自然保育層面: 補注地下水、涵養水源、蘊育天然資源、提供生物棲所、淨化水質、微氣候調節

        社會經濟層面:調節洪流(滯洪、納洪)、保護海岸線、提供食物來源、水上運輸、科學教育研究、休閒觀光旅遊

    1982 年國際資源和自然保護聯合會(IUCN)、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世界野生生物基金會(WWF)聯合制定的世界自然資源保護大綱中,將濕地與海洋、森林並列為三大系統,並把淡水濕地列為受威脅物種最重要的集結地,此乃因濕地有獨特的景觀、生態結構與功能。

濕地也具有多樣的生態服務功能,包括提供人類食物、提供生物棲地、清淨水源,及防治洪、颱風、海嘯及潮水侵蝕(國際濕地科學家學會, 2008)

    周憲徵2003)則將濕地的功能歸納為四大類:

()、人類直接使用性功能:提供天然資源、水上運輸、產生能源、休閒旅遊。

()、人類間接利益性功能:調節洪流、防止海水入侵地表及地下水、保護海岸、氣候調節。         

()、生態保育功能:保留養分、保育沖積土、清除毒物、提供野生動物棲息地、提供野生動物水源食物、補充地下水、區域生態系調節。

()、未來潛在價值:自然景觀、文化性意義與襲產、基因庫、研究機構與知識來源。

    濕地是地球生態系中重要的一環,其價值與功能多元且各項功能彼此間會互相影響,游以德( 2001)認為濕地的功能有:

1.提供野生生物和魚類的棲息地(自然的家)。

2.涵養水源、調節地下水位、防洪、海岸保全(天然海棉)。

3.淨化改良水質及保留沉積物(大地的腎臟)。

4.高生產力,生產天然產物,如漁業。

5.自然教學與休閒育樂(自然教室)。

6.其他:如林產、放牧、防風、保養水分、穩定小氣候、水源供應、產生能源等

 

綜合上述,本研究認為濕地在環境中的功能與價值可分為三個層面,並歸納整理成下表:

                                               

叁、台灣濕地的危機

 

  2006年內政部營建署在「國家重要濕地評選小組」開會審慎評選及現後,確定國際級濕地計2處、國家級濕地計41處、地方級濕地計32處,合計75處濕地,面積共44,379公頃(內政部營建署新聞, 2008)。但由於眾多問題,使台灣濕地的破壞非常嚴重。根據環保署(1994)提出的「國家環保行動計劃草案」中,目前溼地和海岸保護的問題重點包括: 海岸侵蝕加速、開發規劃不當、海域污染、生態環境未能善加保護和地層下陷。

 

濕地是涵養生物的重要場所,但因為人類忽略溼地的重要性,導致濕地正面臨許多威脅。莊玉珍、王惠芳(2001)指出台灣濕地的危機在於:1.經濟開發與環境保護難以平衡:溼地面積最多的海岸地區,到處都是工業區,工業區興建河堤、港口,影響原有的水文系統。2.不法業者盜砂石:任意挖砂石,砍伐沿海的植被,造成海岸線被掏空、直接遭受海浪侵蝕,原有的地貌和生態系統跟著變動。其中大甲溪、大肚溪和高屏溪最為嚴重。3.廢棄物與養殖業的危害:垃圾、違法養殖場、養鴨場、養豬場、違法魚超抽地下水及沿海湖搭建架等。4.法令不完備,政府管理權責紊亂:濕地定義沒有統一,溼地地權往往分屬不同單位,政府對濕地如何保護沒有明確立場。

 

謝蕙蓮(2004)指出台灣沿海濕地原本很發達,但因為污染以及開發使得濕地面臨消失的壓力,其主要的問題為:1.海岸開發、新建海岸結構物、交通建設。2.工業及廢棄物污染及農業用藥污染。3.地層下陷、淹水與鹽化。4.海岸侵蝕與沙源不足。5.營養物富集與優養化。6.外來種危害。

 

而卓政德(2001)的研究中也發現台灣海岸地區由於設置工業區以及大規模的填海造地,使得沿海的生態環境面臨嚴重的威脅:包括野生生物棲息地的破壞、工業廢水污染沿海水質、沿海溼地的消失或惡化、漁業產量減少、海岸侵蝕等問題,使得海岸溼地失去其功能與價值。

 

綜合以上,發現我國濕地面臨的危機可歸納如下:

1.          大規模的填海造地以及工業區的設置,使得濕地面積縮小甚至消失。

2.          廢棄物污染、工業廢水、農藥污染濕地環境

3.          養殖業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淹水與鹽化

4.          海岸侵蝕造成濕地沙源減少

5.          不法業者盜砂石破壞濕地生態

6.          沿海湖搭建

7.          養鴨場、養豬場汙染濕地水源

8.          營養物富集造成濕地水質優養化

9.          放生觀念與外來種危害濕地生態

10.      溼地地權往往分屬不同單位,保育職責劃分不清

 

肆、濕地生態保育的內涵

    台灣四面臨海,無論在海岸線上,或在內陸的溪流河湖,都可發現濕地的存在。溼地是全球三大生態系統之,在環境中扮演重要的功能與角色。在研究溼地生態保育之前,應先了解生態保育的意義、再探討濕地生態保育目的與方式及我國政府與民間對濕地保育的行動與計畫。

 

一、               生態保育的意義

  隨著科技的進步及生產力的發展,破壞自然環境的速率更形加快,人類對自然的破壞力,在過去短短數十年已嚴重影響到人類的生存。人類利用自然資源,滿足其基本生活所需,但也使得自然資源被過度利用或損害,直到人類發覺再生資源恢復的速度趕不上其被摧毀的速度時,才開始對無法再任意使用的資源產生危機意識,生態保育的意識因此而萌芽(王麗娟 & 謝文豐, 2000)

  根據聯合國國際保育組織(IUCN, 1980)在“ 世界自然保育方略"( World Conservation Strategy)書中將「自然保育」定義為:「對人類使用生物圈應加以經營管理,使其能對現今人口產生最大且持續的利益,同時保持其潛能,以滿足後代人們的需要與期望。」

  美國保育運動者 Leopold 在其著作「A Sand County Almanac」中提倡以自然生態關係為基礎的保育中心思想:在自然界中,其他物種應享有生存的權利,自然界並不屬於人類所獨有,並需和其他生物共同分享(陳曉萍, 2002)

  自然生態保育包括對自然環境的保存、維護、利用、復原及改良。(王鑫, 徐國士, 張惠珠, 呂光洋, & 李玲玲, 1994)1992 年地球高峰會議中與會的各國共同簽署「生物多樣公約」,認為世界各國應充分了解並保護地球上的生物資源,其目的在維持地球生物資源的多樣性、永續利用各種生物資源及強調各國對其國內之生物具有主權,此公約為目前世界上締約國最多的公約組織,可見全球對於保育自然界生物多樣性以維持永續發展的重視(王麗娟 & 謝文豐, 2000)

    我國行政院於1984 年在「台灣地區自然生態保育方案」中指出,生態保育兼具保護及合理利用的雙重意義,其基本概念有以下三點(蔡惠卿, 1994)

1 .維持自然生態的平衡是人類生存與繁榮的基礎。

2 .人類精神及文化的根源是來自自然景觀與飛禽走獸。

3 .自然資源屬於全體國民所共有。

    因此,本研究認為,生態保育是人類所進行的保護環境的行動,其目的在維持自然生態的平衡,以利人類及萬物的永續生存。尊重大自然運行的法則,人類應形成愛護自然生態的共識,地球生態循環生生不息,萬物能永續生長並確保其多樣性,就是生態保育的意義。

 

二、濕地生態保育的目的與方式

 

  濕地具有非常重要功能與價值,是地球各生態系中生產力最高者之一,其豐富生物多樣性是重要生物基因庫,也是重要物種的繁衍棲息地。我國環境基本法第18條規定:「各級政府應積極保育野生生物,確保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湖、濕地環境,維護多樣化自然環境」,顯見濕地保育與生物多樣性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而生態保育的內涵包括了對天然資源的永續利用與保護生物多樣性(王鴻, 1998)。莊正揚(2008)在其論文中指出自然生態保育的目的應有三項: 1、維護基本生態體系及其運作。2、保存遺傳物質之多樣性。3、保障物種與生態系之永續利用。邱文彥(1999)提出落實濕地生態保護的第一要務就是了解「水」、「水生植物」、「棲息物種」之間環環相扣的關係,才能確立哪些物種要如何保護。他也提出以下策略供訂教材與舉辦活動之參考:

   1. 編印濕地生態教育手冊

2. 推動濕地各種次生態系解說活動

3. 選擇潮池進行解說教育

4. 闢地小型人工濕地觀察站

5. 結合研究設立濕地生態系統工作站

6. 討論濕地與水文水患關係

7. 編印手冊並辦理媒體從業人員保育訓練營

8. 推動一般民眾之濕地生態教育

9. 持續調查分類並建立台灣濕地資訊系統

10.舉辦國內外濕地研討會並加強推動國際交流與合作

 

謝蕙蓮(2004)提出濕地生態保育的方法有:

1.保護區的設立(針對濱海有野生動植物重要棲所的棲地)

2.生態園區的設立(農村、漁村、水田、魚、等具有濕地生態功能的環境)

3.復育區的設立(工業區周邊或受破壞和汙染的地方以及淹水鹽化的區域)。

 

而莊玉珍、王惠芳(2001)則提出以下進行濕地保育的方法:

   1.保育、開發及文化再造多角度進行,擴大民眾參與面。

   2.將保育觀念列入國家政策方向,鼓勵產業界加入環保行列。

   3.加強學術研究工作,推廣環保教育。

   4.串連民間環保團體與生態工作室。

 

四、我國政府與民間對濕地保育的行動與計畫

 

  目前我國官方與民間對濕地的保育也積極投入。內政部營建署2007年底完成75處「國家重要濕地」劃設。從2008年啟動為臺灣濕地年開始,接續舉辦了4場「臺灣濕地保育系列論壇」及「國際濕地科學家學會第一屆亞洲濕地大會」,會中發表「亞洲濕地台北宣言」,並與國際濕地科學家學會(SWS)簽訂區域策略行動計畫備忘錄,使臺灣濕地保育得與國際接軌。

  營建署為保育我國濕地生態環境,並更進一步豐富城鄉地景風貌並建構區域生態網絡,營建署擬提出「國家重要濕地保育中長程計畫(99104)」,期能進行長期性研究規劃與資訊整合,有效配合經濟部、農委會、環保署之相關業務,建立國家重要濕地保育、復育永續經營管理機制。並補助地方進行濕地「明智利用競爭型計畫」與「在地守護政策型示範計畫」,推動「回復、轉型、零損失」濕地復育工作,構成國土生態廊道並創造在地就業機會。(台灣國家公園網站, 2009)

全國公園綠地會議後續執行工作項目及時程一覽表

         

而我國民間自發性的濕地保育、復育團體也付出許多行動,如:台灣濕地聯盟、荒野保護協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中華民國濕地保護聯盟、地方性環保團體如林園紅樹林保育學會等,常會舉辦多樣的生態活動及生態保育解說、宣導為我們的濕地生態與環境的保育與教育盡力。

                                                 

伍、結語

    研究者在假日常擔任濕地生態解說義工,對濕地生態有一份濃厚的情感。台江國家公園的成立讓人欣喜我國對濕地保育有更深的進展,濕地保育觀念已列入國家政策方向。濕地對自然環境、人類社會經濟及動植物生態保育都有重要的價值及功能,然而濕地的危機絕大多數是人為的因素,我们在進行開發的同時,應避免危害濕地的現況,保有濕地,使濕地不陷於消失的危機中。畢竟人類是自然生態中的ㄧ份子,而在生態系中各種生物之間,隱含著複雜的關係,彼此互相牽連著,不能破壞任何一個環節,因維持自然生態的平衡才是人類生存與繁榮的基礎。

 

陸、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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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 (1998). 自然保育行動的經濟效益. 新世紀的自然保育行動綱領(頁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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