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學視角分析新台灣之子教育現況與未來展望
賴振權
一、前言
台灣近年來在全球化與國際化的衝擊下,政治走向民主、經濟邁向自由與文化多元發展之際,婚姻型態、人口結構與家庭結構也如同美國、歐洲和日本等高度發展國家的演變趨勢,呈顯晚婚、雙薪家庭、少子化、隔代教養、高離婚率以及外籍配偶比例提升等現象,其中少子化、老年化、異質化為當前台灣人口結構改變的主要特徵(張鈿富,2006),尤其異質化所關注的「新台灣之子」係外籍配偶的下一代,其教育之良窳,攸關台灣未來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的發展。
新台灣之子因其背景特殊,特別在媒體大肆報導助燃,目前台灣社會普遍對其母親外籍新娘的身份存有較多負面的觀點,不僅剝削其勞力、尊嚴,甚至有將外籍新娘予以商品化的現象,加以外籍新娘個人面對新環境常衍生許多生活調適問題:如語言隔閡、飲食習慣、風俗文化、年齡差距、生活習慣、教養子女的態度等差異,由於認知落差、觀念不同對下一代的教養易產生問題(黃富順,2003),民國九十年的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中,已將「外籍新娘」列為因為家庭結構、語言文化而導致學習不利的因素,視其子女為教育上的「社會弱勢者」,希望「健全社會弱勢者的教育政策,落實教育機會均等」(引自林君諭,2003)。上述觀點是否將新台灣之子的教育情境論述建構成主流-非主流,如性別、種族、階級與文化等的差異之嫌,甚至認為已為社會、學校生態帶來新的衝擊,若未能協助其學習與發展,不但可能加速M型化社會發展,甚至造成社會的隔閡與對立,然事實的真相為何?對新台灣之子的歧見是否會成為社會論述建構的犧牲者?筆者認為當前各界對此議題的重視實亦提供台灣社會邁向融合與轉型的新契機。社會學乃在探究人如何,為何及以何種方式,去創造與改變社會關係,及社會關係對人的影響(謝高橋,1988),透過社會學智慧與眼光的分析,有助於獲得觀念的啟示,藉以解決所面臨的問題,然文獻中從社會學的觀點探究新台灣之子教育問題卻付之闕如,因此本文企盼從透過會學的視角分析新台灣之子教育現況,析論教育過程中可能的教育問題、困境與轉機,進而研擬具體可行之策略,建構友善、關懷與希望的教育環境。
二、新台灣之子之現況分析
隨著全球化與知識經濟時代來臨,台灣經濟發展由勞力密集轉向精緻科技、客戶服務與知識生產導向,卻因此使勞力密集的工業大量外移,政府為保持國家整體競爭力,1994年遂宣布「南向政策」除公開鼓勵台商到東南亞投資,亦引發外籍勞工到台灣工作,不但打開了我國與東南亞各國經濟往來的通路,使台灣得以與東南亞國家密切接觸,同時也開啟了我國男子迎娶東南亞外籍新娘的一股新風潮(蕭昭娟,2000),本文所探究的「新台灣之子」,即以來自東南亞國家女子和台灣男子結婚所生之子女為主,並不包括大陸地區和其他地區國家,例如日本、美國或歐洲國家。以下茲以「新台灣之子」出生背景及其就學現況加以說明,以利進一步社會學分析。
(一)新台灣之子之出生背景分析
1、出生率攀高後趨緩,但佔在學比例逐年攀升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2008年5月23日公布的統計資料顯示,至2007年底止,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達39.9萬人,2007年國人總結婚對數中,配偶為外籍人士者占18.3%,雖然這一兩年在內政部及外交部實施外籍配偶境外訪談制度以遏止假結婚來台使外籍配偶人數有趨緩趨勢(內政部,2008),但所佔人數比例仍相當可觀。從新生兒比例來看,教育部統計處統計資料指出,2007年出生的203711名嬰兒中,有10.21%是由外籍新娘所生,亦即平均每十個新生兒中,就有一名來自外籍媽媽(教育部,2008)。從中小學就學人數來看,由92學年30040人至96學年快速增加至103600人,從增加人數之多與速度之快,可知新台灣之子對學校教育適應與教師教學已到了不容忽視的地步。
2、生母生育年齡與教育程度偏低
從生母生育年齡來看,2008年生母為東南亞籍者,年齡以20-24歲者占46.96%最多,25-29歲者占34.45%次多。按教育程度分,以20-24歲國中程度者占20.46%最多,20-24歲國小以下者占16.79%次之,25-29歲國中程度者占12.15%再次之(教育部,2008)。可見外籍配偶學歷在中學以下者占大多數,此現象是否因此造成因低社經背景而被論述成一方面需適應新生活環境,另一方面是否有充足的知識與能力教養新生子女,兼負起教育子女的能力、並做為學校間溝通橋樑,值得進一步探究。
3、中低階層經濟弱勢家庭比例偏高
以學區分佈,依教育部統計處96學年度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小學人數概況統計分析,累計前60%依序集中於臺北縣15,204人(16.72%)、桃園縣10,129人(11.14%)、臺中縣6,081人(6.69%)、臺北市5,880人(6.46%)、彰化縣5,769人(6.34%)、高雄縣4,911人(5.40%)、屏東縣4,664人(5.13%)及雲林縣4,515人(4.96%)等8個行政區,累計人數為57,153人,占總數之62.83%(教育部,2008),顯示外籍配偶多分佈於中南部縣市及北部偏遠或農業鄉鎮,此區域家庭濟經來源大多由台籍先生維持,而先生大多從事勞動或農業等社經地位偏低的工作,由於近年國內基礎產業大量外移,台籍先生常有失業之虞,因此家庭經濟來源並不穩定。王宏仁(2000)的研究曾指出,在台越南新娘集中在低所得的鄉村地區,這些地區的男性在社經地位較差、條件不佳、不易在台灣娶得配偶的情況下,只好轉向東南亞國家娶妻;此外,吳錦惠(2004)、陳清花(2004)、楊美齡(2004)之研究亦指出新台灣之子的家庭背景大多處於低社經地位。依此,是否隱含著新台灣之子受原生家庭低社經背景的先天不利因素影響,使其資源貧乏、文化不利而影響其學習。
4、子女生育與養育觀念的文化差異
「傳宗接代」與「延續香火」的觀念仍根深蒂固的存在許多家庭,特別是迎娶東南亞外籍配偶之台灣男子,其家庭環境大多為中低階層或農業家庭,而東南亞女子嫁到台灣後,幾乎都會被鼓勵、催促努力生育,甚至要到有兒子出生後才可以考慮節育問題,雖然她們的原鄉國文化不盡然認同「傳宗接代」和「重男輕女」的理念,但外籍配偶在「育兒」方面承受很大壓力(林月霞,2006)。夏曉鵑(2000)針對跨國婚姻家庭所進行的訪視發現,有95%以上的夫妻於婚後第一、二年便有下一代。相對於台灣婦女平均結婚一年後才懷孕,台灣新女性移民平均結婚六個月就懷孕,足見台灣新女性移民的懷孕、生子壓力頗大。除此,在生育數量上,相較於本地家庭亦較多。
綜合上述分析,顯示當前新台灣之子儼然成為校園內閩南、外省、客家、原住民外另一重要新族群,其佔總學生比率高外,原生父母教育程度大多不高,家庭經濟水平也相對低落,分佈於北部偏遠鄉鎮與中南部縣市居多,其母親在來台不久後便需負起養育子女的重任,呈現出新台灣之子出生家庭多重弱勢的意象。
(二)新台灣之子就學現況與所面臨的教育問題分析
台灣義務教育階段學童人口結構正處量縮與質變之際,這群經濟、社會、文化多重弱勢的新台灣之子,從上述家庭背景的探究中指出可能在父母工作忙碌疏於管教、家庭成員彼此間因語言不同、相處時間不夠易導致溝通困難,家庭衝突頻繁等因素,影響學業學習與學校生活適應。國內相關研究指出新台灣之子受母親生活適應、語言溝通、人際關係適應等問題的影響,再加上先天因素與後天環境因素交互作用影響,在語言學習、課業學習、自我概念等方面較容易出現問題(王美華,2007;江坤鋕,2006;郭雅淑,2007;蔡榮貴、黃月純,2004)基此,研究者茲從國內實證研究之分析探究其教育問題。
1、語言學習方面----語言發展遲緩
語言是一切學習的基礎,若孩子語言發展遲緩、口語表達能力不足,不但會影響學業的學習,亦將使其難以適應學校生活。郭淑雅(2007)研究即指出新台灣之子國語能力較弱勢,影響了其它科目的學習;而張功亭(2006)的研究也顯示新台灣之子因語言表達能力導致學校生活的困境。究其因,新台灣之子多分佈於農業與偏遠鄉鎮等經濟狀況較不富裕家庭,其外來刺激較都市孩子不足,孩子無法得到應有的模仿和學習,如果媽媽講話的不標準,媽媽的語言能力又有限,則孩子學到的自然也不標準,也很難讓孩子得到充分的瞭解,以致語言發展容易產生較遲緩的現象。蕭昭娟(2000)也指出,剛進入彰化縣社頭鄉的外籍配偶,常因不會講國語及閩南語,與先生無法做有效的溝通,導致許多婚姻問題,甚至有些夫家因為會擔心外籍配偶的原鄉口音或「怪腔怪調」的國語會影響其子女,因此不讓他們和自己的子女說話,如此一來,不但使語言發展可能產生遲緩的現象,更加重孩子與母親間的疏離。
2、 課業學習方面---學習表現低落
課業學習是學校教育的重點,一般而言,孩子在學校學習方面若遭遇困難,除了第一線得教師予以協助外,家長的關心與支援更是學習的後盾,但新台灣之子大多住在偏僻的鄉下,缺乏外界資訊,所得到的文化刺激也較少,若其父親因生活而忙碌,母親不會中文,可能導致在指導孩子功課及與老師溝通上產生困難,而現在在多元化教學下,亦有許多作業需親子共同完成,孩子若無法獨自完成功課,不僅使其學習表現低落,也容易產生孩子的習得無助感。在實證研究方面,林璣萍(2003)普查高雄市所有一、二年級新台灣之子,研究發現新台灣之子確實存在整體學習弱勢現況,且父母親語文能力對子女在學校適應過程中的語文表達暨閱讀理解造成影響。鍾鳳嬌、王國川(2004)探討115位四歲至十歲的外籍配偶子女心智發展,發現各個年齡層外籍配偶子女的語文心智能力發展水平都偏低,但隨著入學後文化刺激增多,這樣的發展落後情形就稍微改善;在非語文的測驗上,有關立體設計及圖形統合等兩方面,則顯示外籍配偶子女的心智能力發展有嚴重的落後狀況。
基於上述研究,台灣目前階級問題並不明顯,但外籍新娘子女在文化刺激少、社經地位低、社會偏見等多重不利的影響下,若學校的教育與學習未能發揮其功能,這群孩子向上流動的機會就更小了,未來是否會產生的階級問題值得省思。
3、 自我概念方面
外籍配偶經常因為異國文化的認知不同,而造成其在教養子女的知識、觀念、態度及行為上容易產生不解或會錯意,影響所及將使得其子女也會有文化混淆、文化適應及文化認同的危機等問題發生(吳錦惠,2004)。Bronfenbrenner(1986)指出,來自兩個不同文化結合婚姻家庭的孩子,他們可能承受比單一文化婚姻結合家庭的孩子更多負面壓力,而且在建立自我的認知方面遭受較大困難(引自王美華,2007)。
自我概念的發展深受所處所處環境影響,然一般社會大眾常將外籍新娘「物化」,甚至外籍新娘的丈夫、公婆都認為外籍新娘是「買」回來的。這樣的想法可能會影響孩子對母親這個角色的認同,她們的子女目睹家人對自己母親的不平等對待,他們不能了解為什麼母親常常受到被罵或數落。周美慧(2006)、李國基(2007)之研究均指出新台灣之子自我概念普遍低下,且身份認同感混淆問題,產生自我認同危機。
而社會的偏見也會影響孩子的身心發展與自我認同。國人對外籍新娘似乎存有偏見。外籍新娘一詞就已隱含了文化歧視:既是「外籍」,便是明指其乃「非我族類」;而「新娘」,似乎永遠把她們當做剛進門的新娘,而非定居生活於臺灣的自己人。加以有些不肖婚姻仲介者完全以營利為要,對男女雙方相互提供之訊息既不實又誇大,因經濟因素,選擇跨國婚姻的東南亞女子,懷著夢想嫁到台灣,卻發現她們的配偶非仲介者所言的多金,從懷夢、築夢到夢醒,甚至碎夢的恐不乏其人,加上「婚姻買賣」烙印及跨文化差異,確實產生不少的家庭問題。另外,迎娶東南亞女子之台灣男士通常無形中背負著在台灣討不到老婆,而須到東南亞娶妻之負面社會形象。除將外籍新娘視為貨物互相轉售外,其他不尊重人權的事也所在多有,如:有做不完的家事、限制行動、不准和外界接觸等;而且隨著高技術人員移出,移入的女性卻多數只有國中學歷,結婚的丈夫大多社經地位較低或身心障礙,社會大眾普遍認為,這些新移民會拖垮台灣人口的品質,因此這股歧視也越來越深。除此,外籍新娘的問題也常登上媒體版面,如家庭暴力、受虐或婚姻糾葛,社會刻板印象也應運而生,對於外籍新娘子女無疑是雪上加霜,在傷口上灑鹽,在成長的路上,外籍新娘的子女每一步都走的比別人辛苦,所承受的身心壓力也比其他幼兒大。
除了社會環境與家庭環境的影響,學校教育亦呈現對新台灣之子的衝擊,王光宗(2003)的研究指出新台灣之子入學初期所發生的適應問題,有部分來自於老師對外及配偶先入為主的偏見與誤解,及在學習環境、教材上無適度處理,導致新台灣之子被貼上適應不良的標籤。
三、社會學觀點分析
新台灣之子的教育現況已如上述,在學校教育中,可能產生的影響與衝擊為何,以下就從功能論、衝突論、解釋論等社會學觀點析論新台灣之子教育現況與問題。
(一)結構功能論
結構功能論者認為社會由許多部門所組成,強調社會結構中各部門對社會整體生存的貢獻,因此個部門之間是相互依賴、彼此協調且具有互補的關係,此外,此派學者亦強調知覺、情感、價值與信念的和諧一致,其認為任何社會之所以能夠存續下去並保持其穩定發展,主要是因為成員之間具有某些共同的價值與信念(陳奎憙,2001)。Durkheim(1956)認為教育制度與其他社會度一樣,具有維繫社會生存的目的,教育實施乃在迎合社會需要,其目的除了使個人社會化之外,並使社會體系中各成員有一種制度上的和諧,所以教育不僅使個人社會化,且同時完成個性化。因此從結構功能論的觀點分析外籍新娘子女之教育目的,可知其教育目的希望能激起並發展孩子生理的、智力的和道德的品質,以適應整體政治社會和個人將來所處特殊環境的需要,並希望透過教育使其成為社會有用的一份子,所以教育兼具社會化與個人化雙重目的。
此外,從國家意識與社會共識的觀點來看,Durkheim(1961)認為教育是一種社會機制,是一種社會控制和約束的過程,促使個體接受社會的共識,然新台灣之子其家庭環境包含了兩種不同,並可能產生衝突的文化形態與價值觀念,學校教育的功能便可協助新台灣之子接受社會集體意識,增進社會的凝聚力,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
從社會角色的觀點,Parsons(1951)認為社會體系是由社會角色所組成,社會結構中最重要的單位不是人而是角色,且角色的主要成分是角色期望。台灣人口雖然以漢人所佔比例較高,但卻包含各種不同族群與文化,外籍新娘的引進與新台灣之子的誕生,更使學校教育蘊含更豐富多元的面貌,教育當局自然需加強不同文化的相互包容與瞭解,促進族群間的融合,新台灣之子雖然處於經濟與文化相對弱勢的情境,但卻有助於社會多元價值的再省思。此觀點如同Parsons(1951)所提出之「價值概化」,意指社會進化的結果是否穩定均衡,乃依賴社會是否發展出一套新的價值體系。
從功績主義的觀點,認為教育成就差別所導致的收入與地位不公平是可以接受的。教育因而有助於散播「機會公平」與「成就」這樣的意識型態。易言之,對新台灣之子而言,學校教育與教育制度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只要能憑藉著自身的努力,就可獲得較高的獎賞與地位。
從上所述可知結構功能論對教育制度抱持樂觀的態度,認為新台灣之子雖處於相對弱勢,但教育扮演著積極正向的角色,教育不但有助於促進社會凝聚力,有助於社會和諧穩定,更可帶動社會價值觀念的進步,使社會對不同文化、價值觀念得以包容與尊重,除此,對學生個人,公平的教育制度,更為新台灣之子提供一個向上流動的機會。
(二)衝突論
衝突論從對立、衝突、變遷、強制的角度來分析社會問題,此派學者強調社會關係的強制性與社會變遷的普遍性(陳奎憙,2001)。因此衝突論不像功能論對教育抱持積極樂觀的態度,衝突論者認為教育的立足點與過程並非是公平的,K. Marx指出經濟結構可決定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Bowles與Gintis更指出教育是為資本主義的存在而實施,由上階層社會出生的兒童,仍然是下一代社會的菁英,從低階層社會來的兒童,依然貧窮如故(陳奎憙,2001),所以像新台灣之子這樣低社經背景者,企圖透過教育來達到成功,只不過是一種虛假的幻影,此外,Bourdieu在資本的形式中將資本區分成經濟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從新台灣之子教育困境中,顯現其家庭財物與物質環境等經濟資本的缺乏;而家庭社經地位低、親屬關係與親子互動品質不佳,教師先入為主的觀念與誤解等可能使其社會資本缺乏,Bourdieu亦指出制度化的學校教育,儼然是正當的文化再製機構,學校中崇尚裝上階級的價值取向,讓家庭背景好的學生,不管在語言文字的表達及儀態風度的展現,均較社經地位低的學生來的優,也就是學校的課程內容與組織、學生的選擇與淘汰、考試與文憑的授與,均有利於原本擁有豐富文化資本的宰制階級,教育系統傾向再製文化資本的繼承分配,而非根本的改變(Bourdieu, 1986),依此觀點,新台灣之子在學校中學習表現低落,絕非僅僅受家庭經濟狀況所決定。
然M. Apple則反對上述這種過度「決定論」的看法,因為學校教育活動非常複雜,充滿矛盾、對抗、衝突等現象,學生並不完全被動地接納社會既存的價值與規範,尤其是學校的非正式文化,也常能穿越「再製」的循環(Apple, 1982)。因此新台灣之子在學校學習的問題,除了體現在學業成績低落外,是否對社會主流文化產生抗拒,或在主流文化之外創造自身的次文化,以獲得歸屬感與認同感,值得加以注意。
(三)解釋論
解釋論以微觀、非實證的方式來研究日常活動,在教育場域中,強調師生思想與行為的主動性,日常活動通常是與他人互動形成的,我們通常也透過解釋他人的行為而彼此產生互動,因此,解釋論非常重視「意義」的詮釋(陳奎憙,2001)。當前台灣的媒體常常大篇幅地報導新台灣之子所遭遇的家庭問題與產生的社會問題,依H.S. Becker的觀點來看,容易對這些新台灣之子造成標籤作用,而標籤可能使人喪失自尊、抬不起頭來、到處碰到冷冷的眼光,最後放棄了個人原有的自我形象,接受了另一個原先不肯接受的自我觀念,因此新台灣之子在學校易受到污名化的傷害,學校同學受到刻板印象或媒體的不當報導之影響,可能會直稱「某某人的媽媽是『外勞』、『菲傭』」,而造成其自尊心受損(吳錦惠、吳俊憲,2005)。因此,被貼上負面標籤的新台灣之子,若未透過教育加以導正,從Becker的理論分析,似乎較易行為產生偏差。
對學生學習成就低落,除可能導因於上述文化資本不利外,Bernstein(2000)從知識社會學的角度,指出學校課程的選擇、分類、傳遞與評鑑都和社會結構有關,並且反映出該社會權力分配的現實狀況,新台灣之子出生所接受的文化刺激,與一般父母雙親都是漢人的文化不同,學生進入學校所學的知識內容,反應的是台灣主流的文化與價值,對新台灣之子來說,顯現文化不利的困境。此外,就使用的語言分析,新台灣之子大多為社經地位低落的族群,所使用的語言與學校優勢文化所重視的語言類型亦有所落差,Bernstein(1971)將語言的符碼分為精緻型與限制型,精緻型的符碼包含複雜的語法、語句,具普遍性語意的體現,同時搭配一種以個人化社會關係來陳述。而限制性的符碼則是由簡單、選擇性低的語法與語詞組合而成。因此新台灣之子在學校中若未能順利學習與適應精緻性的符碼,學習失敗的可能性自然較高。
四、面對新台灣之子的教育因應與展望
(一)建構尊重、包容與關懷的人權社會
人權是普世的價值,是人生而為人的基本權利與與自由,不因種族、性別、社會階級等背景而予以剝奪、侵犯,法律的訂定是對人權的基本維護與保護,而人權觀念的提升,才是實現人權的根本之道。面對新台灣之子若存以偏見、刻板印象、標籤化與汙名化的現象,有礙社會的融合與成熟發展,N.Noddings(1984)曾提出關懷關係是人存有的一種方式,因此教育工作者面對新台灣之子的教育,應建立一種成為關懷者的角色,負起責任指導學生發展關懷能力,透過教育作為去除新台灣之子的刻板印象與會影響社會進步的汙名,將人權與關懷議題融入各領導學習,透過學校教育,深化人權概念。政府在政策上,應提倡尊重外籍新娘的人權,取締例如「不滿意包退」類似商品化的廣告,建立正確的觀念。
(二)實施多元文化教育,促進文化融合
多元文化教育係在消弭社會中主流與弱勢間的不平等,透過提供學生各種機會,讓學生瞭解不同族群文化的差異與價值,培養包容與欣賞其他族群文化的積極態度。依此,多元文化教育強調的是文化的多樣性、平等性,對自身文化的認同與對不同文化的尊重,接納多元文化與民族,培養尊重及學習的心態,若能透過多元文化教材的設計,從基礎的國民教育開始,從學習過程中養成對不同文化的欣賞,減少因刻板印象所造成的歧視,在學校教育上,也應體認新台灣之子的生長背景,協助其認識對這塊土地的文化與風俗民情,肯認有關其母親祖國的相關事情,相較於其他同年齡的孩子,他們的母親開啟了他們另一個國度的視野。在學校課程中,重視學生的生活世界及其對意義的詮釋,讓其分享有關母親祖國的事情,以及什麼時候他們要一起回「外婆家」。教師亦可利用機會介紹外籍媽媽的國家,請學生補充,讓學生能認識不同的文化。
(三)提升批判反思能力,鼓勵塑造自我生命風格
Foucault指出權力的影響無所不在(劉北成、楊遠嬰,1993),易言之,外界的眼光與負面的評價等意識型態亦無所不在地從各處影響著對新台灣之子的思想、觀念與價值,Freire認為教育是作為發展批判意識、朝向人性解放的文化行動(湯仁燕,2004),可見啟蒙是教育的理想,而提升學生批判反思與省思學校課程、文化生產的知能,有助學生對新台灣之子概念的解構。因此應鼓勵學生認識自己生命的豐富性與多樣性,建構自己的世界觀,使自己成為理想中的自己,展現自我的生命價值,而非依附在他人所建構的世界,亦可發揮功績主義的精神,提供學習表現機會,鼓勵與肯定新台灣之子積極向上,展現自我能力。
(四)正視新台灣之子具有之優勢
一味地強調新台灣之子教育「問題」、「困境」恐有將新台灣之子標籤化之虞,然新台灣之子本身亦具有文化上的雙重優勢,若能摒除了國人自我優越感的觀念,肯定新台灣之子母親的文化,一方面有助他們學習母親的語言與文化,一方面又可熟悉父親的社會文化,豐富了新台灣之子的文化資本,肯定新台灣之子的自我價值,有利自我認同,亦促進了兩種文化的溝通、對話與再生。
(五)轉化教師角色、增進教師知能與輔導能力
教師對學生的觀點、看法,影響著師生間複雜微妙的互動與學習歷程,特別在面對國際化與多元化的社會發展,教師對新台灣之子教育更應扮演轉化社會結構的角色,在教學過程中協助學生知識之整合與自我概念之統整,轉化學校課程知識,協助學生跨越文化邊界,重塑新台灣之子的概念與經驗,並善用各項資源協助這群弱勢族群學生面對在學習過程中的各種挑戰,除此,教師亦應提升對學生的角色期望,促進集體意識與凝聚力的建構,協助學生社會化的學習,此外,教師自身也應不斷地提升自我教育專業與輔導知能,以提供適才適性的教育服務與積極差別待遇,促進新台灣之子在語言、課業、人際與社會發展。
(六)跨越資本藩籬,促進教育機會均等
城鄉差距、社經背景差距與族群文化差異直接影響社會弱勢者教育的公平與機會,衝突論、解釋論等概念讓我們更深入瞭解教育現場中不公平的微觀現象,政府單位除應制訂相關政策與辦法,予以學校協助新台灣之子教育學習、發展、資源,予以新台灣之子家庭生活困境支援與照顧,提供新台灣之子母親語文學習等實質服務,學校亦不應成為形成孩子機會不公平的場所,對於低社經地位家長,應鼓勵充分溝通對話,深入瞭解其需求,提供教育輔導管教知能,尋求社會資源幫助這群學生,關心這群學生學校學習與生活適應,期以改善其學習環境,激發學期動機,提升教育成效 。
五、形塑人文關懷的教育---代結語
孩子是國家未來的希望,隨著新台灣之子人數日益增加,教育工作者應審慎地思考教育作為與教育方式,扮演積極提升教育品質的推手,並共同構築一個能尊重彼此,關懷他人,欣賞多元豐富的文化之美的社會。這或許才是未來臺灣之子教育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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