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經驗對品格教育的重要─以幼兒責任感為例
林濋鈞
國立嘉義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
壹、前言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生活中,一些不起眼的事物,往往影響巨大,而「品格教育」似乎情形就是如此,大家都知道它很重要,但大家似乎已經很久沒有正視它,因為它一直沒有立即的災害出現,直到最近,品盟(http://www.cepa.url.tw)的問卷結果出爐─「台灣人的品格正在沉淪,台灣社會正走在道德危機的邊緣」,「品格教育」才開始成為部份媒體的新聞頭條以及大家注意的重點教育目標之一。
「品格教育」不僅關係到個人的生活及個人的成敗,更關係到社會的安全和國家前途,那抽象的品格,應該如何培養呢?到底該怎麼教呢?品格教育,奠基於家庭,啟動於學校,實踐於社會(何琦瑜,2004)。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大人要以身作則」,因為孩子會看到大人是如何生活、如何與他人相處、互動與交談,大人們的行為,小孩在不知不覺中學習、模仿,也成就了孩子的個性、習慣,並影響著孩子的成長過程,甚至是一生的成敗。
而「家庭」是每個人出生,探索人生、了解人世最初的地方,是孩子生活中最重要的文化生態環境之一,父母是孩子與社會間的媒介,舉凡家庭的氣氛、父母的教養方式、親子關係、手足關係、婚姻關係等家庭因素,對於兒童的認知、社會、情緒以及人格的發展,均甚為重要,因此家庭是他形成人格、塑造「品格」最具影響力的處所。0歲到6歲的嬰、幼兒期是人一生中腦力及性格發展最重要的時段,因此,品格教育應由家庭做起,而培養孩子「品格」最重要的人便是父母,所以一個良好的家庭教育,將會決定孩子的未來,而這樣的認知使我們不得不更重視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正所謂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說明了「早期經驗」,對於孩子品格、信賴、安全感等健全人格的培養,佔有多大的重要性,培養一位人格正直且成功立足於社會的小孩,是所有父母面臨的挑戰,也是父母期望的目標,在現在這個時代,唯有負責任的小孩,才能獨立面對他們自己的人生,而父母及師長,應提供平衡、安全的物質及社會環境,孩子與成人的互動關係良好、穩定,讓孩子的人格發展,能在早期時就打下良好的基礎。
貳、文獻探討
一、人格發展理論取向
研究早期人格發展最具影響力的理論取向包括西蒙˙佛洛伊德的心理分析論以及艾瑞克森的理論。雖然該理論中有些地方未做嚴謹的處理,但整體而言仍對兒童發展和育兒方式產生重大的影響,艾瑞克森的理論尤其引發了不少以三歲問自我成長等諸種話題為對象的研究(黃慧真,1994)。
(一)Erikson八個心理社會化發展階段
艾瑞克森將兒童人格的發展看作是一個逐漸形成的過程,一定要經過幾個順序不變的階段。每個階段都有一個普遍的發展任務,這些任務都是由成熟與社會文化環境、社會期望不斷產生的衝突或矛盾所規定的(劉金花,1999)。
艾瑞克森認為人的一生要經歷八個心理社會發展階段:信任與不信任、自主對羞愧與懷疑、主動與罪惡感、勤奮對自卑、自我認同與角色混淆、親密與孤立、生產與停滯、自我整合與絕望;前三個階段為嬰、幼兒時期,為本文主要論述之重點,以下將列點說明前三個社會發展階段,而後五個發展階段,僅在下表中簡述名稱及其特徵,不再列點解釋說明。
Erikson的
主要的發展任務
正向與重要的 心理社會化階段
影響力來源 |
1.信任與不信任
發展出對外在世界的信任感
母親;溫暖、有愛心的 (出生至一歲半)
互動 |
2.自主對羞愧與懷疑
發展出對行為的控制感;覺察到 父母親的支持;模仿 (一歲半至三歲) 自己可以產生行為的意圖 |
3.主動與罪惡感
透過認同父母而發展出自我意識 父母親的支持;認同 (三至六歲)
;發產出對自己的行動之責任感 |
4.勤奮對自卑
經由與同儕互動而發展出自我價 學校、教師;學習與教育 (六至十二歲)
值感 ;鼓勵 |
5.自我認同與角色混淆 發展出強烈自我認同感;在各種 同儕與角色楷模;社會壓 (十二至十八歲) 潛在自我中做一選擇
力 |
6.親密與孤立
與別人發展出親近的關係;抵達 配偶、同事、夥伴、社會 (成年期前期)
婚姻所需的親密關係
|
7.生產與停滯
在社群中肩負起負責任的成人角 配偶、子女、朋友、同事 (中年期)
色;覺得自己是有價值的人 、社群 |
8.自我整合與絕望 面對死亡;克服潛在的絕望感; 朋友、親戚、子女、配偶 (老年期)
領悟生命的意義
、社群與宗教支持 |
註:採自教學心理學(頁104),李茂興,1998。台北:弘智。
1.信任與不信任(出生至一歲半)
嬰兒為了適應這個一開始令他感到複雜與非常迷惑的世界,他必須培養出對這個世界的信任感─這個世界是如此奇怪與不熟悉,因此他一開始是不信任這個世界的;因此,基本的心理衝突是「信任與不信任」。在這個階段裡,最重要的人是母親或主要撫養者,因為能否成功解決信任與不信任的心理衝突,大部分決定於嬰兒與撫養者之間的關係(李茂興,1998)。嬰兒對母親的感覺產生一種信賴,真正感覺到有人圍繞在他周圍,隨時隨地提供他生理上的需要和心理上的安全感;反之,母親的角色若扮演的不中肯,嬰兒也會有不安和恐懼的行為出現,在人格的發展上也會產生不信賴他人的意念(李德高,1988)。個體從嬰兒期與父母之間所建立以信任為基礎的社會關係,將是他以後與其他人建立良好社會關係的人格基礎。
2.自主對羞愧與懷疑(一歲半至三歲)
在二、三歲期間,大多數兒童已經學會在遊戲、運動、進食與其他活動時的表現,倘若父母允許與鼓勵兒童按自己的方式去做能力所及的事,那麼兒童將會形成自信和自主之感;另一方面,倘若父母是急躁的,或是支配一切活動,或不准兒童背離他們自己的期望,那麼,兒童將會對自己已具有應付環境的能力發生懷疑,而且將對他們自己的行為或他們自身抱有羞愧感(李小融,2003)。此時期所養成的人格傾向,會影響他以後人格發展順利與否。
3.主動與罪惡感(三至六歲)
兒童開始培養出自主意識,及知道自己是某個人的意識,此時他們自己必須探索他們是什麼人。Erikson(1959)指出,這種探索大部分是認同於父母親的結果,也就是說,試著與父母親一樣。
隨著探索外在世界之能力的提高,兒童對於自己的行為必須培養出一種進取感(sense
of initiative)(李茂興,1998)。如果父母能積極支持兒童從事的遊戲和智力活動,兒童就會發展更多的「主動性」;如果父母經常嘲笑兒童的活動,認為兒童的活動是笨拙的,兒童就會對自己的活動產生內疚感(劉金花,1999)。Erikson主張,在較自然的情境中,給予幼兒自動自發的活動機會,才會養成積極主動的性格。
Erikson將兒童人格的發展看作是一個逐漸形成的過程,每個階段都有一個普遍的發展任務,從品格教育中,提供孩子發展出自主、勤奮、主動性…等任務,因為Erikson強調早期任務對孩子發展的重要,所以早期經驗對於孩子的影響力不容小覷;而品格教育的主要意涵與Erikson強調的內容方向亦有雷同的地方,例如:母親或主要撫養者的重要性,因為個體從嬰兒期與父母之間所建立以信任為基礎的社會關係,將是他以後與其他人建立良好社會關係的人格基礎;以及父母的教養態度及方法,父母若是抱持鼓勵及支持的態度,孩子會培養出自信、自主感,以及會變得更為主動;反之,倘若父母態度急躁以及沒有給孩子適當的發展機會,孩子則會變得退縮、無責任感。
因此,以下就品格教育的定義、核心價值項目以及何謂責任感,其詳細內容將一一列述如下:
二、品格教育
(一)定義
品格教育推展行動聯盟提出(http://www.cepa.url.tw),「品格教育」和「品德教育」有些不同,傳統的「品德教育」接近於道德教育中的個人「私德」部份,而「品格教育」包括的範圍較廣,除了它包括一般傳統所說的「品德教育」之外,更包括現代社會所需要的新的成份。它包括三個部份:
1.品德教育:偏重於個體和社會中的倫理部份,強調的是是非善惡的判斷。
2.公民教育:培養民主社會中,「公民」所必須具有的民主素養和民主的主要價值。
強調的是「公」與「私」的分別,以及「以民為主」的基本認識和「服務大眾」的高貴情操。學校中實施的「公民課程」以此為主。而學校應發揮功能,在教育中安排各種機會,讓學生了解到己身的公民權利(公權利)和義務,以及養成「服務大眾」胸襟。
3.品格發展:個人「基本態度」和「基本價值觀」的發展,強調的是培養「品格」的方法。
因此在現今實施「品格教育」時,我們不僅要著重個人品德,更要顧及個人和社會、國家的關係以及新世紀對品格的要求。
(二)核心價值項目
誠信、仁慈、廉潔、羞恥、尊重、公德、守法、責任、自律、感恩、助人、公平。
品格教育涵蓋的範圍包含十二項核心項目,範圍如此廣泛,故筆者將論述範圍縮小自品格教育中的一環─「責任感」,以下就何謂責任感,來加以敘述:
三、責任感
(一)人與環境交互作用中產生了責任
責任維繫著人和環境之間的心理橋樑,責任應是個體心裡的覺知:他必須知道為了什麼原因而必須做某些行動,以造成改善的結果,而且進一步地將之付諸實現,以對自己、對某人、對團體、對社會有個交代(黃意舒,1988)。
(二)責任觀感的認識
責任不是由環境加在人身上的教條、限制及控制,也不是由父母、老師在孩子旁邊耳提面命:「你應該把玩具收拾好!」「你應該做功課!」而是由孩子的內在而產生的自我督促:「我應該收好玩具。」「我應該做功課。」但是,要使孩子由被動到主動,這過程卻不是一日可造成的(黃意舒,1988)。
(三)兒童也需要有責任感
孩子有好奇的本能,使孩子有了學習與發展的原動力。因此,任何學習與發展,如果符合孩子的興趣,他會主動去發現、去了解、去練習,這些都變成了他自己樂意去完成的責任,而不是外在環境刻意督促他去做的(黃意舒,1988)。
孩子的生長與學習的觸角,必須由其內心發展出來,這便是孩子的責任,這些都是他該去做的,不管他是否知覺責任的存在,這些都需要孩子主動來進行,環境中的父母、老師等成人只能站在協助、誘導、示…等地位,而不能代替他來進行。
(四)責任感的四個面向
徐加村(2005)提出,一個人的責任感,主要包括以下四個面向:
1.自我責任感
即對自身的正確認識及尊重,如:熱愛生活、珍惜生命、充滿自信,無論在什麼環境下,都能理智而積極地生活。
2.家庭責任感
即對家庭的熱愛和無私奉獻,如:在家裡孝敬父母、熱愛幼小,為了家庭的幸福,能積極樂觀地學習、工作和生活。
3.團體責任感
即對自身所在團體的重視和以身作則,如:在公司對工作盡職盡責、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4.社會責任感
即對社會事務的關心和自我約束,如:遵守社會公德、維護社會秩序、誠信待人。
參、主題論述
從Erikson的觀點,我們可以知道,0到6歲的嬰、幼兒期是人格發展最重要的時段,正好為Erikson八個心理社會化發展階段的前三階段,孩子長大之後,是自信或是自卑、樂觀或悲觀、主動或被動、合群或孤獨、富同情心或是無情,都與這時期的發展有關。
早期經驗,對於幼兒未來品格的發展深具影響,因此,品格教育應由家庭做起,培養孩子「品格」最重要的人便是父母,平時可藉由一些簡單的方式,來培養孩子的責任感。本篇文章的主旨是以Erikson的心理社會化發展階段為理論基礎,著重於前三階段所提到的論點─「早期經驗的重要」,並以生活中常見的場景─「收拾玩具」以及「做家務事」為例,來提供父母一些建議:
一、收拾玩具
(一)讓孩子聽了會不舒服的話─「快點收玩具,別再拖拖拉拉!」
根據調查資料顯示,孩子最討厭父母說的話,就是:「玩具收好才能再拿出另一樣!」或者「快點把玩具收起來!」之類的話(橋本熊,2000)。
(二)父母表達方式
同樣的一件事,若是父母表達方式不一樣的話,則會引發出不一樣的結果。
1.用責備或催促的方式→效果不佳
例如:父母常常責怪孩子:「動作慢吞吞,每次做事情都拖拖拉拉的,還不趕快把你的玩具收乾淨!」
(1)逐漸產生反感
一個人在受到責備之後,心裡面往往會產生反感,甚至變得更加固執,若是時常採用此方式,說不定間接助長了孩子拖拖拉拉的習慣,所以,責備是否能夠達到父母心中預期的效果,這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2)責備後的關心也是有其重要性
父母責備孩子的出發點是善意的,是為了糾正孩子一些不正確的行為,但責備後的關心也是不可或缺的,不要因為責備而疏遠了彼此的親子關係,有時事後的關心與否,會間接影響到責備的效果是否能達到預期的目標,所以,責備後的關心,不僅可以舒緩孩子緊張的感覺,也較能讓他們冷靜的去想想自己受責備的原因,較不會破壞親子間的感情,反而可增加彼此的親密感喔!
2.訂出時間、適當誇獎→效果較佳
(1)訂出時間
例如:父母面對孩子不收玩具的狀況時,不要脾氣馬上就爆發出來,可先靜下心來,對孩子說:「等一下有四十分鐘的時間,你可以去玩你的玩具,等時鐘走到5點40分時,我們就要出門囉!」
給孩子一個時間的範圍與限制,孩子較容易控制整個情境,當工作有一定的時限時,較易產生集中力,工作意願也會比較高,讓孩子預先知道他有多少時間可以玩玩具,也讓他知道玩玩具之後,還有什麼事情需要做,用這樣的方法對待孩子,可使孩子注意到時間,進而促使他主動去收拾整理。
(2)適當誇獎
在孩子自己整理好了玩具之後,這時父母不要忘了要誇獎孩子幾句:「做得很好,你看你把玩具收得好整齊喔!好棒呢!」
雖然只是短短的一句讚美,可是對於孩子來說,會使他們感受到完成一件事情的成就感與滿足感,使孩子產生自信,提高他們做事的意願,此種方式,也會使他變得更主動、積極及願意幫忙。
二、做家務事
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讓孩子幫忙做一些簡單的家務事,孩子在家庭中被分配到某個工作,如果做好這件工作,不僅會使家人覺得高興,在這過程中,孩子也會發現自己的價值,提高做事情的意願。父母可以利用孩子的天性及興趣,用點心思,採用一些較有趣的方法來引導孩子主動做家務事。
(一)成人以身作則
孩子天生愛模仿,從小開始,就很喜歡模仿父母的言行舉止,此時成人的身教與言教就很重要,父母可以試著讓做家務事變成孩子最喜歡的「扮演遊戲」,讓孩子模仿爸爸或媽媽去做家務,例如:模仿媽媽掃摺衣服、模仿爸爸擺碗筷…等,讓孩子覺得做家務事不會感到無聊,反而是個好玩的遊戲。
(二)增加趣味及挑戰性
有些家務事比較枯燥乏味,比如掃地、垃圾分類,這時父母就需要動動腦筋,想一些小方法,例如:讓孩子把積木放到貼著蘋果圖案貼紙的小籃子裡;或是讓孩子學著分類垃圾,像是將紙類放到大紙箱裡,飲料罐放在袋子裡。適時且適度的增加一些挑戰性,讓孩子覺得做家務事,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三)讓孩子有成就感
有些父母常捨不得讓孩子做家事,但其實孩子也是家裡面的一份子,應該要一起做一些他能力可及的簡單家事。當孩子完成父母賦予他的任務而得到稱讚時,心中會建立起一種「成就感」,這時,孩子會覺得他是有能力做到的,會逐漸產生信心,會覺得做家事其實一點都不困難呢!
三、建議
(一)給父母親的建議
品格教育,奠基於家庭,落實在孩子的生活中,在早期,提供給孩子良好的生活經驗,採用良好的管教態度,並且提供良好的示範,大人們的行為,如:誠實、有責任感…等,孩子常常在不知不覺中學習、模仿,所以父母親除了以身作則之外,在日常生活中,利用一些偶發事件或是派給孩子簡單的任務,例如:溜狗時,小狗的糞便要用袋子裝回來丟掉;或是養一盆植物,像是種種綠豆或豆芽菜,讓孩子負責照顧,每天要按時澆水。讓他們從小地方開始,一點一滴累積、培養出責任感。
孩子會透過「遊戲」來學會許多技巧和能力,給予孩子遊戲的自由與空間,但也要提醒孩子一些規則,像是自己的玩具要收好…等;而當孩子做家事遇到困難時,父母也需要適時的協助、指導或鼓勵,也可以用一些獎勵來促使孩子繼續努力下去,當孩子認真達到要求之後,也記得要適時、適度的讚美孩子,也可將遊戲和做家事相結合,增加趣味性,藉著這些方式來逐漸培養出孩子的責任感。
(二)給幼教師的建議
在園所裡,幼教老師可以透過教學活動,使孩子對責任感有認同感,透過圖畫故事書的閱讀,與幼兒互相討論相關主題與事件、分享彼此的想法與感受;在幼稚園中,也要隨時進行機會教育,例如:當孩子從學習區離開,卻忘了把東西收好,或是孩子吃完點心後,卻沒有把自己的碗收拾好,此時老師可以提醒孩子,是不是有什麼事忘記做了呢;也可以利用同儕的力量,運用小老師的方式,讓孩子學習到更好的行為;或是當孩子表現出好的行為時,教師也要給予實質或是精神上的鼓勵,如此一來,對好的行為會有增強作用。
肆、結語
現在的孩子責任感愈來愈低落,不知道該對自己負什麼責任、該對父母負什麼責任、該對家庭負什麼責任(徐加村,2005)。少子化現象,現代社會子女數愈來愈少,家長常對孩子過份溺愛,覺得不需要給孩子太多的壓力、責任,認為他們只要乖乖把書唸好就可以了,若是孩子已經長大卻沒有責任感時,一切可能都已經來不及了。家長應該在孩子還小時,開始慢慢的培養他的責任感,責任感的形成也是孩子與父母、環境的互動之下,慢慢摸索而來的,幫助孩子把握住每個可以讓他們挑戰、成長的機會,是父母重要的教育使命之一。
根據Erikson的觀點,嬰幼兒時期是孩子品行形成與發展的關鍵時期,在幼兒歷經信任與不信任、自主對羞愧與懷疑、主動與罪惡感等社會發展階段,這些困境是否順利化解,將與他往後個體成長是否順利發展息息相關,在早期經驗中,對孩子有影響的對象包括了父母、兄弟姊妹、師長,尤其是父母,父母適時的教育及適度的引導,平時藉由簡單的方式,來培養孩子的責任感,讓孩子在家裡先學會承擔一定的責任,給予孩子自動自發的活動機會,讓孩子在經驗各種歷程中,慢慢形成良好的品格。
其實孩子就像是一張白紙,他的責任感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不斷累積、成熟的,培養孩子的責任感要從小開始,讓孩子從小就懂得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任,孩子來到這個世界後,就不停的觀察成人的舉動、言行,家長的言教及身教對孩子來說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教育方式,所以家長應該從平時做起,從點滴累積,但成人也必須了解到,幼兒相關品格行為的塑造,並非立竿見影能夠立即看到成果,而是要透過成人的循循善誘及鼓勵,才能引發孩子良好行為的展現,如果我們讓他們從小就開始接受責任感的教育,讓責任感陪著他們一起成長,這將會使孩子終生受益,我想,這才是家長對孩子最大、最有價值的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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