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寵物狗到流浪狗:一個社會學的分析
黃瑜焄
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
一、
摘要
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問題是動物商品化、藝人的渲染、大眾媒體的炒作的過程,間接讓流浪狗的品種由雜種狗轉變成不屬於台灣原產地的名種犬,也由於養狗性質的轉變由功能性質到符號性質,這樣轉變是否帶來流浪狗的轉型?藉以檢示台灣社會對動物權的重視。
筆者利用訪談與文獻分析的方法來分析本研究問題,藉由訪談動物收容中心以得知流浪犬的品種變遷以及訪談寵物店與飼主,以了解寵寵物狗飼養的性質轉變,加上分析1950年到2006年間的「名種流浪犬」、「名種犬」相關報章雜誌的報導,以探討名種流浪犬現象。
二、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在傳統社會,人們藉由路邊撿拾、親朋好友贈送、收留等方式取得狗貓,但現今社會大多是經由寵物店的商品交易而取得狗貓,狗貓由不是商品變成商品,狗貓也從動物變成寵物,有「交換價值」的出現,每個品種的寵物狗代表著一種符號,消費者購買寵物狗不單單是實用性價值用來看門的用途,而是有了炫燿、玩賞娛樂的用途[1]。
「透過店舖里面對面的銷售,以及各種服務和周邊商品的販售,寵物店的市場中介,於是成功地強化了寵物作為家庭陪伴者的角色,突顯出寵物的「玩賞娛樂、炫燿的情緒價值」以及「陪伴的情感性價值」。寵物犬貓被建構為的新奇可愛特質的商品所產生的拉力,加上犬協會評價體系逐漸失效的推力,共同作用造成了中介體制的轉移,於是使得犬貓使用價值逐漸地發生了轉移。」(簡妤儒,2002)
文中提到寵物因為寵物店裡銷售周邊商品和服務,讓寵物的使用價值有所轉變,強化寵物玩賞、炫燿與陪伴情感等價值,與原先的實用價值看門用途有極大的差異,寵物店的中介市場強化動物商品化,但除了寵物店的推力之外還有其他的推力造成動物商品化和寵物價值的轉移嗎?
「在我們走訪收容所的過程中,發現許多收容所的眾多流浪犬中都不乏「名種犬」的存在,這些名種犬特殊、討好的外型,透過電影、電視等媒體的傳播、渲染,在不屬於他們原產地的台灣曾風靡一時,如今,卻紛紛淪為街頭流浪犬。」(流浪動物專案小組,2002)
這是《關懷生命協會》裡的一篇關於名種犬流浪狗的專題報導,文中提到因電影、電視等媒體的渲染,導致名種犬在台灣成為風潮,卻因某些原因遭到棄養變成流浪犬,此報導有支持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名種流浪犬的出現原因。但是,此報導對名種流浪犬的出現歸咎於媒體,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的原因了嗎?難道不會是因為寵物的所代表的價值產生轉變而造成的?
台灣社會提倡民主化的過程中,重視人權、男女平等、勞工……等等的權利提升,但在這些中卻沒有在國際間越來越提倡的動物權,除了台灣社會沒有對動物權的重視之外,社會學強調公平和權利的學門對動物權相對忽略對其的研究,在台灣虐待動物和流浪狗的新聞層出不窮,而在台灣社會內的動物議題也是相當重要。
本研究主要探討分為下面三點:
1.
狗價值的轉變,由動物變成商品的過程,以及寵物性質的轉變,由功能性質到符號性質。
2.
媒體效應所導致的名種犬風潮,所帶來的集體效應加上不正確的飼養觀念,這樣的情況是否造就名種流浪犬?
3.
國家法規對飼主與業者的不嚴謹,是否與名種流浪犬現象的產生有關聯性。
三、
文獻探討與回顧
本研究目前透過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關懷生命協會的網站、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的網站、聯合知識庫、自由電子報、中國電子報、GOOGLE搜尋網,在其中找尋對本研究有相關的資料。
(一) 寵物
1.
法規與政策
從「動物保物法」可以了解到人對動物的文化理念尚有轉變,突顯出「動物不是人的財產」新的價值產生感到肯定(簡妤儒,2002),雖然「動物保護法」中對動物權有所突顯,對動物的利益有強化,但對飼主、寵物店業者並沒有相對的對寵物保護的強硬的規定。
「一位曾經擔任過「動物保護檢查員」的協會義工,...,會同警方前往有名的建國花市,希望將「狗販[2]」一網打盡,到了現場,他指著前方紅磚道上的一排「業者」說:「就在那裡,快點!快點!」一回頭,卻只見警察慢條斯理地踱步、東張西望,間或好整以暇地看著他一頭熱的模樣,而狗販們就在他眼前動作迅速、熟練地將狗「打包」,消失無蹤」(流浪動物專案小組,2002)
由文中可以看出執法者並無重視此非法販賣犬隻的事件,雖然動物保護法有規定寵物業者該做的事情,但執法者沒有正視此規定,也是讓不肖業者鑽漏洞的原因,法規與政策實施沒有嚴謹的執行也只是讓愛護動物的人空開心,不嚴謹的法規對社會大眾的影響,會導致大眾認為不替寵物植入晶片,而因某些因素棄養寵物也無所謂,這樣的現象與名種犬的現象結合,間接的造成名種流浪犬的原因之一。
「嘉義一名鄭小姐在街頭撿到一隻流浪狗,雙眼疑似都被BB彈打瞎,鄭小姐根據狗狗身上植入的晶片,發現牠竟然是從金門流浪到嘉義,打電話到金門詢問原主人,對方不願把狗領回,鄭小姐氣得檢舉狗主人,同時收養這隻流浪狗,免得牠被送去安樂死。...鄭家欣根據狗狗身上植入的晶片,追查到牠原來的飼主竟然住在金門,也就是說狗狗是從金門不知道怎麼流浪到嘉義,她和朋友電話一打過去,對方就擺明了不想理會。原飼主:「我們是在金門丟掉,怎麼會跑到嘉義去?」鄭家欣朋友:「我們就在嘉義撿到的。」原飼主:「喔。」鄭家欣朋友:「你現在還要牠嗎?」鄭家欣朋友:「我不知道。」既然原飼主不想領回,鄭小姐擔心送到動物收容所後,小狗會被安樂死,所以她決定收養西施犬,還把牠取名叫OPEN將,希望狗狗結束悲慘命運後,有個疼牠的主人。」(吳瑞興,2007)[3]
寵物雖然植入晶片,但遭飼主棄養,飼主不願負責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在上述報導中,從金門流浪到台灣的西施犬,遇到好心的人才結束流浪的命運,但是不是每一隻流浪犬都與OPEN將一樣幸運;相對的台灣對動物權的不重視,也是讓民眾隨意棄犬的原因。社會大眾對動物保護法沒有相當的了解,以至於對認養寵物沒有負責任的態度。政府在法案的推動的同時,沒有對社會大眾有相當程度的宣導,以致於社會大眾對棄養寵物的錯誤態度。
「如先進歐美國家擁有健全的動保警察制度,定期在社區巡邏,接受民眾通報與檢舉,可以進入飼主屋內行使警察權,強制帶離受虐動物;反觀台灣,動保員多為民間義工組成,手中無公權力,私自踏入民宅還可能吃上官司,至於有公權力的警察,往往處理「人」的案件就已疲於奔命,對於受虐「貓狗」通報根本無暇應付,故縱使提高動保法罰則,但卻缺乏有力的執法團隊,亦是枉然。」(2007,中時生活)[4]
相對歐美國家對動物的法規制度,台灣社會需要省思,在台灣社會中虐待動物與棄養寵物的社會新聞層出不窮,但往往受到的法律制裁卻只有罰款,一樣傷害有生命的生物,傷害人與傷害動物卻有不同的法律制裁。歐美國家擁有動物警察制度對飼養寵物的人有公權力上的約束,但在台灣並沒有此制度,讓保護團體對虐待動物與棄養動物的人,往往束手無策,只能在動物受傷害後給予療傷。這樣的議題需要省思,需要正視面對。
(二) 動物商品化
1.
商品
在傳統社會中的狗,大多都是使用價值[5]的飼養,相對當代社會飼養寵物狗的交換價值有所不同。馬克思對商品的定義,認為商品是為了市場交易而產生出來的,每一種商品都有其雙面性:一面為使用價質(use value),另一面則為交換價值(exchange value)。使用價值指的是,物品可以被用來滿足需求的性質;而交換價值指的則是,一種產品在變換成其他種產品時的價值,它是以「一種明確的經濟關係」作為其先決條件,和市場密不可分,且只有在關聯到商品時才有意義(Giddens,1994:91-92)。
以馬克思對商品的定義來說,狗貓已成為商品來販賣,不同品種的狗有不同的價位,寵物與飼主有明確的經濟關係,寵物狗的價錢和市場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市場對某品種的狗需求量高,相對此品種的狗價格就會提高;狗貓因為寵物店的中介市場,強化動物商品化,寵物店的普遍,無意間讓社會大眾認為販賣狗貓是一種事業,取得狗貓的一種方式-利用購買的方式。
「台北市寵物同業公會估計,今年三月以來熱門犬種價格全都下滑一半以上、跌幅驚人,如深受民眾喜愛的「可魯」拉不拉多犬,從二萬五千元跌到五千元,至於第一名模林志玲喜愛的原價六、七萬元的紅貴賓,現在也跌價變成二、三萬元,台北市犬業協會更直言,「看不到谷底」,跌價絲毫沒有停損點。......繁殖業者為了供應市場需求,大量繁殖拉拉,導致市場價格暴跌,還有許多繁殖業者乾脆把小拉拉送人,才會出現抽獎送「可魯」現象,此外,社會新聞中曾救主人的哈士奇、帥氣的黃金獵犬,以及藝人愛犬的紅貴賓,價格也全都從天堂跌下地獄,跌價上萬元。」(2006,林秀姿)[6]
狗兒的價格隨著市場與繁殖場的供需而起伏不定,兩者達不到平衡點時,狗兒的待遇就變得時好時壞,此時的狗兒就像馬克思所說的商品,有明確的經濟關係為先決的條件,和市場有密不可分。上述的報導有支持動物商品化的看法,供應市場的需求,導致狗兒大量繁殖,最後造成繁殖過多價格下滑,此時是商品化的結果。
2.
價值轉變
筆者搜尋到有關養狗性質有所轉變的相關研究中,以簡妤儒(2002)的碩士論文與本研究最為相關,其在探討1950年代後犬市場的發展,其中討論了寵物商品化與價值變遷。本研究藉助其論點分析以輔助本研究對寵物價值轉變的分析,以了解1950年代到現今,寵物價值的轉變。
表一[7]
|
實用狗貓 |
比賽狗 |
寵物狗 |
寵物貓 |
|
使役犬 |
愛玩犬 |
||||
出現時間 |
六百年前即有紀錄 |
終戰後約1950年代開始 |
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初 |
1970年代末期開始 |
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 |
販售者 |
Χ |
犬舍 |
犬舍 繁殖場 夜市攤販寵物店 |
寵物店 犬舍 繁殖場 |
寵物店 |
使用價值 |
實用性價值:看門、捕鼠 |
實用性價值:訓練守衛,純種繁殖價值 |
純種繁殖,情緒價值:炫燿、玩賞娛樂 |
情感性價值:擬人化、家人化 |
情感性價值:擬人化、家人化 |
交換價值 (商品化) |
Χ |
Ο |
Ο |
Ο |
Ο |
利益累積方式 |
Χ |
狗本身的買賣,配種 |
狗本身的買賣,配種 |
除了狗種買賣外,還有更多週邊商品 |
除了貓種買賣,還有更多週邊商品 |
由表一可得知,在1950年代以前狗貓多屬於使用性價值,用來看門與捕鼠的,到了1950年代初期,狗本身有利益產生,再到1970年代末期狗貓的使用價值有所轉變,漸漸轉移到情緒價值-供人玩賞、炫燿,但這時期,狗貓必須是純種才有交換價值的存在,同時也出現情感價值,把寵物當作家人一般的照顧也就是把寵物家人化。狗貓本身在1970年代末期時都已有利益產生,業者除了販售狗貓之外也販售和狗貓相關的產品,已增加本身利益,期間的中介市場無形強化了狗貓的商品化。在狗貓被商品化的同時,狗貓本身代表的價值也隨著改變,由使用價值變遷為交換價值,把狗貓用來看門與捕鼠的想法轉變成同伴動物和當作家人的方式看待的想法,在期間的價值轉變與商品化有相輔的關係。
3.
集體意識
涂爾幹認為集體意識是發生在既定的社會之中,是一種獨立的並且能決定其他的社會事實的東西,且是透過個體所被實現的,而集體意識沒有任何階級性,屬於社會整體。
筆者利用涂爾幹的集體意識與媒體效應作連結,媒體帶動社會潮流,寵物店業者利用潮流引起飼養明星狗的風潮,這樣風潮也算是集體表象的一種。以下幾篇報導是筆者蒐集資料中與本研究有相關連,報導中皆指出社會大眾被媒體所引起的集體意識所帶領,這樣的結果帶來對寵物的傷害。
「電影102真狗即將上演了,台灣狗市場開始吹起大麥町飼養風潮,國內動物保護團體頭痛不已,緊急發起反對運動,透過網際網路呼籲「電影歸電影,千萬別因此輕易養了大麥町;若想養狗,請收容流浪狗。」」(2001,中時晚報)[8]
此報導為筆者搜尋到最早有關名種犬因媒體渲染而大量引進台灣的報導,有支持本研究的論點,動物保護團體認為電影「102真狗」的上映,會引起國內對大麥町飼養的風潮,但在國人對大麥町飼養觀念不足的情況下,以及炫風過後的棄養潮,造成名種流浪犬的增加;動物保護團體呼籲以認養代替購買的方式來飼養寵物。
「海巡人員表示,這種紅色狗兒就是日前因受名模林志玲豢養,還拍廣告爆紅的紅色貴賓犬,寵物界則因其渾身通紅捲翹的鬃毛,暱稱「泰迪熊」」(蔡彰盛,2005)[9]
此報導指出紅貴賓犬因受名模林志玲眷養,還拍廣告的關係,造成紅貴賓犬飼養的風潮,成為大眾的心寵兒,變成走私的熱門貨,沒有經過合法的引進與狗兒沒有經過檢疫和篩選,就賣給消費者,而消費者買到不健康的狗兒,狗兒的醫療費會讓某些飼養者無法承擔而造成棄犬的現象。
「愛他,就不要拋棄他!但【飼養熱潮】之後,接著往往就是【棄養潮】,除了【柯基犬】,之前還有【黃金獵犬】、【拉不拉多】和【米格魯】,都因為電影、廣告,一度非常搶手,但熱潮過了,狗主人煩了【不養】,讓這些名犬,流落街頭!」(2006,華視新聞)[10]
上述報導與本研究論點有相呼應,指出社會大眾因為電影、廣告等關係,對明星狗引起飼養熱潮,但在熱潮過後也出現棄養潮,飼主在沒有準備充足[11]的情況下飼養寵物,往往造成棄養的行為出現。相對的寵物店應該對準備飼養寵物的飼主提供該寵物的習性、飼養方式等等的資訊,讓飼主了解自己是否有能力飼養。
「 高雄市每月捕捉流浪狗數量約2、300隻,但認領養率僅30%,且民眾領養流浪狗心態明顯偏差,只要有名種流浪犬一貼上待認養網頁,很快就出現民眾搶領養熱潮,相較之下混種流浪狗卻乏人問津,多數走上安樂死末路。.....高市家畜所所長鄭清福表示,民眾認領養流浪狗存在偏差心態,有人明白表示「領養名種流浪狗是為了要配種生小狗」,對於家畜所規定得先結紮再領養非常不以為然。」(蔡森田、林秀麗,2006)[12]
以上述報導來看,社會大眾對名種犬有一種迷思,對飼養寵物有偏差的態度,同樣是流浪犬一旦掛上名種犬的標誌就有不同的待遇,部分想認養的民眾得知收容所規定領養流浪犬時必須先結紮在完成領養手續時,都有些不認同,高市家畜所所長鄭清福表示民眾領養名種流浪犬的部分原因,都希望能繼續配種生小狗,一旦接受結紮就沒辦法生小狗,民眾往往卻步,家畜局為了解決流浪狗與民眾棄犬的問題減少,鼓勵民眾領養代替購買,且不鼓勵犬隻繁殖的行為,才提出領養前先結紮的配套措施,民眾卻無法認同此措施,這需要政府的宣導以改善民眾偏差的心態。
四、
研究方法與步驟
1.
研究方法
本研究利用訪談與文獻分析為主要的研究方法。以分析1950年到2006年間與「名種犬」、「名種流浪犬」的相關報導為主,探討媒體效應所帶來的名種犬飼養風潮後所帶來的棄養潮;藉由訪談來了解動物收容所內流浪犬品種之轉變,統計流浪犬品種轉變的時間與媒體效應所帶來的名種犬風潮有關聯。
2. 訪談對象
訪談對象為公立動物收容所以嘉義縣市的公立收容所為主要對象,藉由行政院農委會所統計出的「93年全國流浪狗狗數及92年公立動物收容所收容數總表」可以得知,嘉義縣市的流浪犬總數目與收容所所收容流浪犬數目最接近,因此以嘉義縣市的公立收容所為筆者訪談的主要對象,對其的訪談主要想要了解一般捕抓流浪犬時名種流浪犬佔其中的比例有多少,以及統計電影熱潮過後的捕抓流浪犬時明星狗流浪犬是否有佔大多數,以分析媒體效應帶來的風潮對寵物的傷害。
訪談的對象除了動物收容所之外還有寵物店、飼主、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寵物店主要以大型且連鎖經營的寵物店為主,訪談寵物店業者預期從中得知寵物狗的銷售量與電影熱潮是否有關聯,業主是否會利用電影熱潮舉辦特定寵物狗的促銷活動。本研究預期透過寵物店業者幫忙找尋到適合的寵物飼主,藉由訪談飼主以得知當代社會中飼主飼養寵物的心態,以分析媒體效應是否有影響想養寵物的人的寵物類別。
五、
研究發現與結果
1.
訪談分析
筆者分析訪談有棄養寵物狗經驗的飼主之內容得到寵物狗到流浪狗的流程圖,如下圖:
寵物店購買 →飼養→家中生活 → ︴⌇[13]棄養→收容所or民間收容機構or街頭流浪別種方式獲得狗兒
圖中,寵物狗從飼主飼養到棄養過程為斷裂的,寵物狗遭到棄養而變成流浪狗的過程成為本研究問題的主要關鍵,是因為政府的制度、飼主的飼養預算、飼主生活環境的改變等等,筆者整合有棄養寵物狗經驗的飼主之訪談資料和文獻分析的結果,以推論出圖中斷裂的因素與原因。
筆者整合訪談有棄養寵物狗之經驗的飼主的訪談內容,得到寵物狗遭受棄養的原因有1.狗兒太兇且有咬傷人的經驗2.居住環境不適合養狗3.狗兒不健康。分析訪談內容了解到飼主選擇丟棄狗兒的地點都選在離家遠的地方,例如:離家遠的山上、空地等等;而飼主們對將寵物狗送往收容所的意願都不高,且對收容所的資訊了解不深,更覺得收容所環境不好,而不願意將狗兒而送往收容所,反而覺得讓狗兒流浪在外比較好;飼主對為寵物狗尋找新飼主的舉動,在受訪者中只有一位成功找到接續飼養的主人,而有一位試著去找尋新飼主但沒有成功,部份飼主都沒有想過要把狗轉送給其他人接養,飼主們認為飼養的狗並不是名種犬且年紀大,不會有人想要接養而放棄找尋新飼主的舉動,選擇將狗兒丟棄在荒郊野外。
筆者在研究動機中有提到寵物的性質從傳統社會到現今有所轉變,但在接受筆者訪談的受訪者中卻沒辦法驗證這點,受訪者飼養寵物的原因有三位是功能性的飼養,飼養來看門用的,其次才是陪伴的。訪談內容也指出飼主在飼養寵物狗之前並不會特地去查詢狗兒的生活習性與飼養方式,飼主都是接觸寵物狗後才去了解狗兒的習性與照顧方式,發現寵物狗的習性與自己不適合後就棄養牠。筆者找尋到的受訪者所飼養的狗兒都沒有植晶片,所以丟棄後也無法從狗兒身上找到有關飼主的資料。且受訪者們得到寵物的來源都不是由寵物店購買而是朋友送或路邊撿的,飼主們都認為自己並不會讓狗兒在外面亂跑,所以都沒有幫狗兒植入晶片。在訪談中筆者有問到飼主們有想過寵物被棄養後如何生活嗎?飼主們都很一致的認為自己所選擇的棄養地點能讓寵物繼續生存下去的地方,也認為狗兒的生命力與本能可以讓牠們自己生活的下去。
在訪問飼主們時發現大家對公立動物收容所都有不好的印象,所以筆者改變訪談者,將訪談者從公立動物收容所改為私人動物收容所—社團法人嘉義市正德護生慈善會,此會所收容的流浪犬是環保局要人道處理的狗,定期舉辦流浪狗認養活動。而在認養活動中發現認養率較高為名種流浪犬,雖然是名種犬但狗兒的年齡較大或身體有疾病也成為認養率較低的一群。
綜合以上的分析可以解釋上圖中所出現的斷裂,飼主們對飼養寵物的觀念與心態並沒有把寵物當作一個家人來看待,如果有就不會輕易的丟棄在荒郊野外且認為牠們可以依靠自己的本能活下去;人們習慣用自己的角度來看事物,以人類為中心去看任何事情,就連寵物如何生存也是從自己的角度來解釋與決定,飼主為了避免麻煩不幫寵物植入晶片與不先了解寵物習性就飼養,發現自己無法繼續飼養後也懶得找尋新的飼主或收容所等等相關能讓寵物安心生活的地方。但寵物流浪在外最重要的因素還是飼主並不知道可以把寵物送到哪裡,飼主也礙於社會道德的壓力和怕被罰錢的心態,不敢詢問收容所的資訊。當然,流浪犬的出現並不單單是飼主的問題,政府也需要對流浪犬負起責任,所負的責任並不是只有捕抓牠們而已。
2.
文獻分析
以新聞分類來看,可以分類出1.虐待動物2.流浪狗收容所的不易維持3.動物保護法的更新公告4.寵物的廣告新聞。國家有新的政策都會利用新聞做宣導,有些還會拍攝宣導短片,但動物保護法卻沒有此宣導片,只有在新聞上播放,這對社會大眾並沒有達到宣導的效果。
筆者透過雅虎新聞中查尋「流浪狗」,會得到113筆資料,而當中超過一半是為流浪狗請命,救援團體多數為民間團體,其中也有結合國外愛心人士,將整理好的流浪狗送到國外;其中有些是虐待流浪狗的新聞。而查尋「寵物」會得到403筆資料,資料多半是廣告新聞,突顯寵物狗的商品價質;查尋「狗」會得到765筆資料,其中包含了虐待、廣告新聞、為狗兒請命等資料;查尋「動物保護法」可以得到38筆資料,內容包括了飼養寵物、虐待、販賣等等相關法則,目前最新的動保法對虐待動物者將嚴懲,會供佈施虐者姓名與照片,且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款。
以下新聞報導與本研究結果有相關聯兼可以加強本研究的論點,筆者將分析報導文章以探討出本研究結果與其關聯性:
流浪狗遭虐待,在台灣層出不窮,許多民間單位也耗費大批人力物力搶救,而其中一個民間單位,3年內就送了5百隻傷殘的貓狗,到國外接受認養,讓他們相當感慨台灣對於貓狗的照顧,實在相當糟糕,同時也自嘲的表示,這也算是另類的國民外交。志工:「台灣人養狗其實有蠻多的歧視,比方說傷殘犬或是說跛腳狗,台灣人會覺得說不吉利,他就不要了。」志工不客氣地表示,台灣人對動物的保育,跟國外相較起來有天壤之別,特別是搶救回來的傷殘貓狗,在台灣幾乎沒人敢認養,因此他們不得已才送到國外。(TVBS,2007)[14]
上述的新聞片段中發現臺灣人對狗的歧視與保育的觀念都還有待加強,受過傷的狗兒沒人敢認養志工們也只好將狗兒送往國外,三年內就送走了五百隻的流浪貓狗,且送走的流浪動物都是受過傷的。本新聞片段與本研究在文獻探討中提到的寵物價值的轉變,有殘缺的狗而沒辦法看門且外形也不討喜,沒有功能性價值也沒有符號性價值,在臺灣很難再被領養,外國人卻樂意將狗兒大老遠的接回家飼養,由此可見臺灣人飼養寵物的觀念需要改變與宣導正確關念。
縣府為紓解流浪犬問題,做好源頭管理,昨天通過「台北縣犬隻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明訂寵物業者及飼主必須在犬隻出生4個月內辦理登記及植入晶片,違規業者將可重罰3萬至10萬元罰鍰,送縣議會審查通過後,即公布實施。目前各縣市僅有高雄市已訂定畜犬自治條例,北縣訂的自治條例比高市嚴格、罰則也更重。動物保護法規定營利性犬隻及寵物買賣業者,必須在犬隻出生6個月內、飼主4個月內辦理登記及植入晶片,但業者為了規避責任,通常在小狗出生6個月內賣出,長期來形成業者賺錢,責任卻在買主身上,因此訂定的「台北縣犬隻管理自治條例」,特別加重違規業者應負的責任與罰則。犬隻管理自治條例更賦予動物保護人員執法權力,稽查員得進出犬隻比賽、繁殖、買賣、訓練及公眾場所,稽查犬隻有無植入晶片,業者及飼主若規避、拒絕或妨害稽查,可裁處2萬至10萬元罰鍰,必要時稽查人員得請警方協助。自治條例也釐清犬隻管理的權責,以避免各單位踢皮球,例如動疾所負責犬隻登記及植入晶片等工作,環保局負責遊蕩犬隻的捕捉及汙染取締,警察局負責犬隻傷人、妨害安寧、被虐待處理事宜;衛生局負責狂犬病防治。(沈旭凱,2007)[15]
依上述的新聞報導片段可看出政府對減少流浪犬的決心,以往的捕抓流浪犬的方法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報導中指出動物保護人員擁有執行法律的權力,這與美國的動物警察有些相似,只是臺灣必要時還是需要警察在旁協助,不過這也代表臺灣對動物保護的進步。作好權責的分配以避免事件發生後的踢皮球狀況,但雖然有類似動物警察的出現,要落實寵物植晶片還是需要大家對此功能的了解,以及飼養寵物和對待生命的正確觀念,要不然還是會有鑽漏洞的情況出現,重罰不見得能讓大家都能信服,改變觀念才是治本的方法。
台北縣農業局動物疾病防治所統計,目前全縣每月平均收容一千餘犬隻,以米克斯(mix,混種)為大宗,不過若以犬種區分,數年前因電影「再見了,可魯」竄紅的拉不拉多犬等大型犬,陸續面臨大批遭惡意棄養命運,平均每月有三百餘隻「可魯」等大型犬,被收容於公立收容所,收容量嚴重「超載」蔡宗益指出,防治所正積極推動「責任飼主」觀念,從晶片、絕育(實施狗口家庭計畫)、認養及尊重四大觀念灌輸飼主,從源頭減少流浪犬數量做起。台北縣目前登記有十一萬兩千隻狗,流浪犬也有三萬六千餘隻,各公立收容所每月收容的犬隻約有一千餘隻,其中以大型犬居多,若以品種區分,則以拉不拉多、黃金獵犬及哈士奇居多;中、小型犬則以米格魯、臘腸狗居多。蔡宗益說,以板橋市流浪犬收容所為例,在可魯熱退燒後,或是幼犬長大後,已引發棄養潮;平均每月收容的三百餘隻流浪狗中,包括拉不拉多、黃金獵犬或哈士奇都在棄養之列,讓收容所人員相當頭疼。(吳仁捷,2007)[16]
報導中指出因電影而暴紅的拉不拉多等等的大型犬在熱潮過後,遭受到惡意遺棄的命運,飼主因電影的影響而飼養明星狗[17]卻沒有考慮到自己生活的環境適合不適合。這樣的棄養潮之下使得公立動物收容所的收容量爆滿,進而影響到所內的飼養環境,由於民眾的飼養觀念有所偏差,防治所正推動「責任飼主」的觀念以糾正民眾的偏差思想。
3.
結論
綜合以上訪談分析與文獻分析,可以得到本研究結果為現今社會的民眾對動物保育這領域並未社會化的很澈底,也就是指民眾對法律的不熟悉和政府未宣導的很澈底。
尊重生命應該是從小就已經知道的道理,但人越長越大卻忘記這簡單的道理,這代表著人們在成長的過程中被社會中形形色色、各式各樣的思想與觀念給左右,社會有太多方式能傳達許多正確或不正確的觀念給人們,人們也無法選擇接受或不接受,最後也只能靠政府與民間團體的強力宣導與規勸,才能導正偏差的觀念。
六、
參考文獻
Giddens,Anthony(1994)(簡惠美譯),《資本主義與現代社會理論:馬克思˙圖爾幹˙韋伯》(Capitalism&Modern Social
Theory:An Analysis of the Writing of Marx, Durkbeim and
Max Weber),新橋譯叢5,頁91-92,台北:遠流。
TVBS(2007),<搶救流浪貓狗 3年送500出國>,《TVBS》。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23/8/qfts.html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000),<動物保護法>,《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http://www.east.org.tw/14/link2-1.htm
林秀姿(2006),<過度繁殖 可魯跌幅不見底>,《自由電子報》。
吳瑞興(2007),<悲慘西施犬 金門流浪到嘉義 雙眼遭射瞎 善心人士收養
>,《東森新聞網》。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103/17/8x1h.html
吳仁捷(2007),<《可魯熱退燒》 棄養大型犬 塞爆公立收容所》>,《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20/today-north22.htm
沈旭凱(2007),<出生4個月內 狗狗要登記植晶片>,《聯合新聞網》。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10/2/h3ai.html
流浪動物專案小組(2002)<公立收容所的「名種流浪犬現象」>,《關懷生命
協會》。http://www.lca.org.tw/report/index.htm
倪京台(2007),<推行動保的警察制度>,《中時生活》。
蔡張盛(2005),<火紅貴賓狗
登台走私熱>,《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oct/30/today-so6.htm
蔡森田、林秀麗(2006),<名種搶手 流浪狗安樂死 命運大不同>,《中時生活》。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ExteriorContent/Life/Life-Main/0,4381,out-content+170301+172006103000527+9,00.html
費昌勇(),<93年全國流浪狗狗數及92年公立動物收容所收容數總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縣市家犬統計數目》。http://animal.coa.gov.tw/law/a5.htm
簡妤儒(2002),《寵物商品化與價值變遷:分析1950年代後犬市場的形成與變遷》,台北: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附件
有棄養寵物狗經驗
本研究者將受訪者姓名匿名,以A君、B君等呈現。
A君
年齡:
40 職業:服務業
性別:
男
飼養寵物類別/品種:狗/虎斑
地點:屏東
訪談大綱
1.
飼養寵物的原因
虎斑是我喜歡的品種,所以朋友說有生小狗,就想拿一隻回家養,當作看家的,雖然看家是其次的功用,但不會看家的狗,我認為是沒用的。
2.
寵物獲得的方式
前面說的,朋友家有生小狗,剛好也是我喜愛的品種(虎斑),所以就帶一隻回來養。
3.
那有幫牠植晶片嗎?
沒有耶,想說牠應該不會走丟,況且植晶片的錢又不便宜。
4.
養寵物之前是否了解寵物習性與生活方式
大概知道而已,並沒有特地去找資料。
5.
棄養寵物的原因
太愛亂叫,主要是叫的時間都在凌晨,吵到我們自己也吵到鄰居,且有被抗議過,所以就決定不養了,省的麻煩。
那沒有想過教牠嗎?
有教牠,可是教不會,所以就算了。
棄養的原因與寵物健康有關嗎?
沒有關係,雖然沒有打過預防針之類的,但狗兒看起來超健康,沒有生病過。
棄養的決定是飼養人或週遭親友共同決定
自己決定的,想說當初是自己帶回來的,當然丟掉也是自己決定,況且家裡人也覺得狗兒很吵。
丟棄的地點
離家很遠的山上,從來沒有帶它來過的,且覺得那座山可以養活牠,所以就丟那。
6.
是否有想過送到收容所或找人接續飼養
沒有,沒有想過找收容所,收容所感覺就很麻煩,也怕手續太多太麻煩,丟山上什麻也沒有。
7.
是否有想過寵物被棄養後要如何生存
會丟在山上就是覺得那可以養活牠,才丟那,況且我也默默決定說,如果牠三天內回的來,我就繼續養牠,結果當然沒有回來。
有棄養寵物狗經驗
本研究者將受訪者姓名匿名,以A君、B君等呈現。
B君
年齡:19
職業:學生
性別: 男
飼養寵物類別/品種:流浪狗
地點:新竹
訪談大綱
1.
飼養寵物的原因
會養的原因是因為看他在學校的停車場流浪,很可憐所以想說抓回家養看看。
2.
寵物獲得的方式
停車場撿流浪狗
3.
那牠有植晶片嗎?
我是沒有代去植晶片,不知道牠之前的主人有沒有幫牠植
那你有想過帶牠去獸醫那看有沒有晶片嗎?
沒有耶,沒有想過。
4.
養寵物之前是否了解寵物習性與生活方式
沒有特別的查詢養了之後才上網查詢
5.
棄養寵物的原因
不適合個人的生活步調,我在睡覺他在吵,他在睡覺我也沒在睡覺!
三更半夜亂亂叫!
因棄養的原因與寵物健康有關嗎?
沒有喔!他看起來很健康感覺在停車場很多人餵他!
棄養的決定是飼養人或週遭親友共同決定
棄養是與室友討論後決定的,是想說牠本來就是流浪狗,應該是適應流浪的生活,不適合在認養了。
丟棄的地點
就放回原本撿牠的地方,停車場。
6.
是否有想過送到收容所或找人接續飼養
有!有去問過人,但是沒有人想養他…
7.
是否有想過寵物被棄養後要如何生存
我想放回去停車場,他還是可以生存下去,果然2個禮拜後還是看他一樣的
肥,他果然適應了流浪的生活。
有棄養寵物狗經驗
本研究者將受訪者姓名匿名,以A君、B君等呈現。
C君
年齡:22
職業:學生
性別:男
飼養寵物類別/品種:流浪臘腸狗
地點:台南麻豆
訪談大綱
1.
飼養寵物的原因
在學校裡看到牠,覺得很可愛,因為家中還有兩隻一樣的狗,所以就想說帶回去作伴。
2.
寵物獲得的方式
在學校撿的,是流浪狗,我猜應該也是被棄養的
3.
那你有帶牠去獸醫那看有沒有植晶片嗎?
沒有耶,被丟棄的應該不會植晶片。
說不定他不是被丟棄的,是走失的呢?
也是有可能是這樣,但就是沒有想過要帶牠去看有沒有植晶片。
4.
養寵物之前是否了解寵物習性與生活方式
當然了解,因為家裡就養了兩隻臘腸犬,所以是了解之後才想帶回去養的。
5.
棄養寵物的原因
養了沒多久,牠就有皮膚病,有治療過但沒有用,況且怕家裡的另外兩隻被感染到,所以就放牠回去了。
棄養的原因與寵物健康有關嗎?
有,就之前說的,因為皮膚病治不好,又怕另外兩隻受感染,所以棄養嚕。
棄養的決定是飼養人或週遭親友共同決定
棄養的決定是和女朋友一起決定的,因為我們都還是學生,醫藥費不是負擔的起,所以就棄養。
丟棄的地點
就是放回原本撿到牠的地方。
6.
是否有想過送到收容所或找人接續飼養
完全沒有想過,就覺得牠本來就是流浪犬,所以就沒有想很多。
7.
是否有想過寵物被棄養後要如何生存
沒有耶,想說那是撿到牠的地方,牠是應該有辦法生存的。
有棄養寵物狗經驗
本研究者將受訪者姓名匿名,以A君、B君等呈現。
D君
年齡:20
職業:學生
性別:女
飼養寵物類別/品種:臺灣土狗
地點:嘉義
訪談大綱
1.
飼養寵物的原因
因為家裡是開工廠的,所以主要是看門用的。
2.
寵物獲得的方式
是爸爸朋友給的
3.
那有帶牠去植晶片嗎?
沒有耶,想說土狗應該不用吧,況且又不會帶牠出去,不會走失,就沒有帶牠去了。
4.
那都沒有想過要帶去植晶片嗎?政府不是有規定要植晶片嗎?
規定是規定阿,植晶片的錢那麻貴,不帶牠出去就不會走失阿,幹麻植晶片阿,完全沒有想過晶片這回事。
5.
養寵物之前是否了解寵物習性與生活方式
沒有耶,想說土狗應該就是隨便餵隨便大吧,沒有特地去了解。
6.
棄養寵物的原因
狗狗是養在工廠內,主是看門的,可是一到晚上就會亂叫,且叫的方式是一般說的吹高雷,員工會害怕,且狗狗也很兇,員工也有人很怕狗,所以就決定棄養牠。
棄養的原因與寵物健康有關嗎?
沒有耶,丟棄跟牠健康沒有關係。
棄養的決定是飼養人或週遭親友共同決定
就是因為被員工說了很多次,就想說,那不要養了。所以應該是大家決定的。
丟棄的地點
就帶去離家很遠又沒有去過的地方,實際的點我也不知道,因為是我爸帶去的,他也沒很清楚的說過。
7.
是否有想過送到收容所或找人接續飼養
沒有耶,完全沒有想過要送去收容所,因為不是名犬而且狗狗也已經很大了,就沒有人願意收留牠。
8.
是否有想過寵物被棄養後要如何生存
沒有想過耶,想說土狗生命力很強,所以到哪都能生存。
有棄養寵物狗經驗
本研究者將受訪者姓名匿名,以A君、B君等呈現。
E君
年齡:22
職業:學生
性別:女
飼養寵物品種:吉娃娃、台灣土狗
地點:台北縣
訪談大綱
1.
飼養寵物的原因
從我有記憶開始家裡就一直都有養狗,有些是自己跑來的,有些是人家送的,別人送的都是從小就開始養了,現在養的兩隻狗狗一隻是爸爸的朋友送的,一隻是我從夜市抱回來的,都是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養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看門用的,其次才是陪伴。
2.
寵物獲得的方式
3.
好像是爸爸的朋友送的,抱回來的時候還很小,才幾個月大。
4.
那狗狗都有植晶片嗎?
沒有耶,因為都養在家裡,出去也都會用狗繩,所以沒有想過要帶去植晶片。
5.
養寵物之前是否了解寵物習性與生活方式
6.
清楚,因為從小家裡一直都有養狗。
棄養寵物的原因
其實也不太算是棄養吧,應該是送養,當初是因為那隻狗狗是獵犬所以比較兇,咬傷過很多路過的人,可是因為養他的地方不是隨時都有人可以顧著他的,所以他咬人我們管不到,但是因為他實在咬傷過太多人,甚至讓人住院,最後沒辦法只好送養,有找到人收養他。
棄養的原因與寵物健康有關嗎?
送走他的時候他很健康,沒有任何病,送走的原因跟牠健康完全沒有關係。
棄養的決定是飼養人或週遭親友共同決定
爸爸送走他之後我才知道。
7.
是否有想過送到收容所或找人接續飼養
送走他之後有人收養他,因為有人收養,所以都沒有想過送收容所的意思,而且對收容所的印象都不是很好吧,感覺進去的狗狗過的都不好。
8.
是否有想過寵物被棄養後要如何生存
他被送走的時候我哭了好多天,我知道爸爸是不得以才送走他,並不是任意棄養,我們家很愛狗,之後也一直有在養狗而且很疼狗,所以看到路上被棄養的流浪狗都會覺得很捨不得,既然養他就要愛他,狗狗也是生命,而且是很可愛很善良的生命,如果真的無法繼續飼養,也要想辦法將他好好的送到下一個願意照顧他的主人手中,而不是丟棄他使之成為可憐的流浪狗。
[1] 指的是象徵性用途
[2] 指未經政府許可的寵物店業者
[3]
[4]
[5] 指的是看門之用途
[6]
[7] 引用自簡妤儒(2002),<寵物商品化與價值變遷:分析1950年代後犬市場的形成與變遷>,《碩士論文》。
[8]
[9]
[10]
[11] 指對寵物的習性、飼養方式等等的了解不足
[12]
[13] 指的是斷層或是斷裂
[14]
[15]
[16]
[17] 指的是因電影或廣告而紅的品種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