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創造社會環境優勢來探討自閉症工作者成功就業之因素
李宜珊、陳郁佳
國立彰化師大復健諮商研究所
一、前言
身心障礙者的生涯發展歷程,與普羅大眾相似,最終結果可見為透過就業方式,為自己謀求生計,並發展出良好的生活品質。根據美國「復建法案修正案」(The Rehabilitation Act Amendments
of 1986,99-506公法),曾經對於支持性就業三要素明定為競爭性的工作、統整的工作環境以及持續性的支持。而國內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十條則明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工作能力,但不足於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之身心障礙者應提供支持性及個別化就業服務」。
由此可知,爲支持身心障礙者能有效進入競爭性職場,並投效一己之力,政府機關也已開始大力推行,而根據國內外文獻,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支持性就業議題,也日趨增加,但就國內目前身心障礙者就業情況而言,自閉症者的求職機會寥寥無幾,更何況是實際能就業者,更加稀少。因此,藉由此文,從自閉症之「優勢能力」觀點來探討支持性就業就業成功因素為何。
二、影響自閉症者就業之特徵
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由於自閉症者在診斷部分顯現出以下特徵之缺損,並影響其就業因素,因此,可先了解自閉症者常有之特徵,並對影響之因素做妥善調整,特徵如下(陳蕙卉,民90):
(一)溝通技巧—許多自閉症者大都具有口語或非口語溝通能力之困難,理解與表達能力的限制,以致於無法跟隨口語指導或理解抽象概念與情緒字眼,尤其是難以澄清對話中重要的訊息,對於自我與環境行為間的資訊更是難以整合,因此在選擇安置就業時,便是一大門檻。
(二)社交技巧—由於自閉症者在建立及維持人際互動上有困難,以致於在維持就業現顯現出困難(Grandin,n.d;Hurlburtt, 2000),對於「如何」及「什麼時候」使用特定的社交技巧,是難以學會的,因此會產生不適當的社交技巧。
(三)感官刺激—由於自閉症者的感覺閾質較常人不同,對於感官刺激會有過度敏感或是沒有反應的現象產生。對於喜愛的刺激常有過度反應,導致忽略週遭其他事物,另外,對於不喜歡的刺激難以忍受,在就業安置過程中,職場環境的物理設施極有可能影響自閉症者工作適應良好之因素。例如:職場內溫度狀況、機器運轉產生之聲響等。
(四)固著行為或儀式化行為—變化性的工作對於自閉症者而言是難以駕馭的,因此固定流程以及可預測行程之工作較為適合。(VanBourgonien&Woods,1992)。
(五)問題行為—例如攻擊行為、自傷行為等。
以上可知,這些行為特徵會影響到自閉症者在就業過程中遭受挫折,雖這些不利因素對於自閉症者就業造成困難,但Van Bourgonien & Woods(1992)仍指出雇用自閉症者的優點。
三、發展出利於就業的優勢環境
雖然自閉症者具有一些看似缺陷的能力,但從優勢觀點細觀,自閉症者通常穩定性高,精確度也高,通常學會之技巧不會任意更換,即使長期做一份工作,亦能保有一定之工作品質,如同剛學會的表現般(Van Bourgonien & Woods,1992),因此,針對其既有特徵,就正向觀點針對職業選擇做一適當調整,則可提供適當的就業安置。(A guide to successful employment
for individuals with Autism,1994)
特徵 |
調整方式 |
˜口語與非口語溝通 |
˜提供較少語言溝通之工作 ˜提供就業輔導員給予支持,並協助溝通 |
˜社交能力 |
˜提供須較少社交技巧及不須對外及獨立之工作 ˜提供就業輔導員給予支持,並協助社會化歷程練習 ˜提供就業相關特定社交技巧訓練 |
˜感官刺激 |
˜依據個體提供有較多喜好刺激或是避免厭惡刺激之工作 |
˜視覺運動技巧 |
˜根據個體視知動優勢能力,選擇需要視知動能力技能之工作 |
˜認知能力 |
˜選擇不太需要認知能力之工作 ˜必要時給予督導與工作技能訓練 |
˜行為問題 |
˜選擇個體之行為問題不會對同事有危險性之工作 ˜提供就業輔導員督導及施行行為計畫來管理行為問題 |
˜儀式性或強迫行為 |
˜選擇需要對工作細節相當注意或是精確度高的工作場所 |
˜分心 |
˜提供督導和行為計畫來增加個案專心於工作上的行為 |
四、成功就業的要素
此外,自閉症者雖然常因其特徵或行為問題而導致失敗,但從國外知文獻也不乏發現自閉症者就業成功之案例。(Burt, Fuller, & Lewis,1991;Howlin,1999,2000;Keel,Mesibov, &Woods,1997;Szatmari,Bartolucci, Bomd, &Rich,1989),從這些文獻中可了解自閉症者就業成功之因素不外乎有就服員之輔導、完整的行為管理計畫、家庭支持、雇主支持,以及同事支持等,若能從就業因素改善其就業困境之處,成功就業機率則亦能提升。
因此,自閉症者若要成功就業,除了審慎了解自閉症者的興趣、優勢或劣勢能力,更要協助自閉症者妥善發揮其優勢能力,提供環境週遭的安排及支持,摒除一般人之刻板印象,他們並非沒有就業能力,並非真的不近人群,而是需要大量的人、事、物輔助,好讓自閉症者更能達到貢獻自我生產價值之意義。
五、支持性就業方式--TEACCH--
根據1984年的障礙者發展法案,支持性就業中明訂就業有以下三大定義:
(一)在工作情境中由於本身障礙或密集性的需求,以致在競爭性就業的發展障礙個體或最低薪資以下者。
(二)在一個多樣的境下須被引導著,特別是在非障礙者就業的工作場所中。
(三)藉由任何有需要的活動,如督導、訓練和轉銜等,來維持這付薪的工作。
在許多就業模式中,自閉症者較適合支持性就業。支持性就業和競爭性就業相較之下,對於一些自閉症者而言,支持性就業或許是較適當的選擇。(Autism Society of America),而其中,TEACCH --「Treatment
and Education of Autistic and related Communication Handicapped Children and
Adults」-已經提供自閉症者及其他家人超過20年頭之服務,亦可為自閉症者支持性就業的模式之一,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一)個別化安置模式—透過就服員協助自閉症者確定適當工作、完成申請過程以及演練電話求職訓練及工作晤談等程序。就服員也要進入職場協助自閉症者學習工作技巧以及環境適應困難之調整,短期訓練後就服員必須逐漸退出職場環境,強調工作的獨立性。
(二)分散的群組式模式—類似於傳統的群組式模式,亦由就服員輔導幾位工作的自閉症者,相異點為在本模式的自閉症者被視為個別就業的員工,須透過每日密集式督導、訓練及支持。較個別化安置模式更少獨立性。
(三)機動工作隊模式---機動工作隊模式包含一位就服員與2-3為自閉症工作者一同工作,並在社區中提供服務,通常TEACCH模式中的機動工作隊所提供的工作服務較多為居家清掃項目,就服員在此模式中扮演多督導的角色,必須提供更多支持,適用於表現上不穩定的自閉症者,此模式獨立性更少於分散式組式模式。
六、建議
針對以上自閉症者獨特之特徵以及統整支持性就業模式之歷程,對於在就業安置過程中,仍有許多人、事、物等相關因素與自閉症工作者維持就業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就以下幾點,提出對於實務工作中,自閉症工作者週遭社會群組中,可提供協助成功就業之建議:
(一)教導自閉症者工作相關技巧:除了教導自閉症工作者在就業職場中所必須具備的工作技能外,就服員應針對其溝通能力以及社交技巧等非工作直接技巧,提供訓練和類化的練習。(1)由於工作技巧雖複雜,但透過結構化的教學,自閉症者通常能學會技巧,且能達到雇主能接受的一定生產量,並能發展成自閉症者環境中的自然支持。(2)但溝通能力而言,雖然盡量選擇溝通需求量較少之工作,但工作仍須具備些許程度溝通能力(Smith, Belcher, & Juhrs,1995),因此發展自閉症者的基本溝通能力也是刻不容緩的。(3)此外,對於社交技巧訓練,則必須先了解自閉症者較不尋常的社交行為,再進一步教導自閉症者適當的社交技巧,例如問候同事,適合對話的主題,以及如何開始和結束對話等(Smith, Belcher, & juhrs,1995),此外也要提供同事如何與自閉症工作者互動的建議。
(二)家庭支持:家庭成員除了一同參與自閉症工作者的支持計畫方案外,對於工自閉症工作者也應提供讚美和增強,以增加工作者的工作動機以及協助在工作中所遭遇之困難,定期與就服員保持聯繫,以及雇主培養良好關係,以密切掌握自閉症工作者在就業情境中隨時會遇到的狀況。
(三)雇主支持:雇主若能提供支持,將是維持就業最佳助力,如:(1)與就服員依同參與就業輔導方案;(2)配合自閉症工作者之優勢能力,調整工作項目或工作時間和環境;(3)達到確實督導,並配合填答督導自評紀錄表;(4)確實執行自閉症工作者的行為契約,有效管理並改善其工作時產生之行為問題;(5)定期與其他非障礙員工溝通,有效了解自閉症者工作適應狀況。
(四)同事支持:在職場環境中,除了週遭環境的調整外,同事之間的自然支持,亦是重要關鍵,(1)除了協助訓練自閉症工作者工作外,還可提供額外的協助(2)適時提供注意、回饋、讚美以增加自閉症工作者工作動機(3)透過團體活動或公司聚會,讓自閉症工作者可進快融入職場(4)在社交場合或工作環境中,適當提醒並教導充分合宜的社交行為(Smith, Belcher, & juhrs,1995)。
七、省思與結語
就目前國內狀況來說,自閉症就業成功率雖非不高,但可看出國內勞政單位、行政機構皆有所積極推行並有效發展支持性就業,從優勢觀點來看待這群孩子,其實他們擁有的並非是大眾所認定的缺點,換個角度來看,他們的缺點在在都可能是非障礙工作者無法勝任的優勢技能。身為一位復建諮商專業人員,除了能了解更多理論基礎外,針對自閉症就業安置,更應從了解案主本身的特性和能力,除了多方開發適當工作,以符合「知己知彼」觀點外,更應針對就業因素做有效調整,提供他們多元化的服務資源。另外,由於自閉症者溝通技能之不足,復建專業人員更應發揮職業輔導評量之功用,協助探索其職業興趣,而非只是一味地依專業人員主觀想法而走,相信,若能有效地發展興趣與工作能力之配對,對於自閉症工作者而言,或許會更有動機以及成就感,自然支持度會更加提升。
相信每一個獨特個體皆能擁有獨特的生命歷程,儘管歷程中的限制高高低低,星星的孩子擁有比他人較少的就業機會,但是,他們擁有的優勢能力,在特定的情境中,卻是他人尋尋覓覓卻無法追求的天賦。常說我們沒有權力去為這些孩子做決定,但是,我們有義務替這些孩子提供更多伸手就可輕碰的資源,或許,這才是我們專業人員最原始卻也是最重要的目標。
參考文獻
英文部分
David Hagner, Bernard, F.,Cooney, “I
do that for everybody”Supervising Employees With Autism. Focus on Autism and 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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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部分
邱滿艷(民82):支持性就業-殘障者工作的大好機會。就業與訓練,11期,7-14頁。
陳玫玲(民93):身心障礙者的社區照顧-社區支持性就業服務之困境與建議。社區發展季刊,106期,245-2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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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靜江(民91):自然性支持在支持性就業之應用情形分析。特殊教育學報,16期,229-260頁
勞委會統計處(民95):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業務例行記者會,網路資料,http://statdb.cla.gov.tw/html/com/95051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