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產業之現況探討-以某營造廠為例
楊順兆、陳嘉苓
中華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研究生
彰化師範大學工業教育與技術學系研究生
營造業為我國重要的產業之一,其在過去經濟體系中也號稱為火車頭工業,故產值相當大,影響其他產業眾多,故本研究先進行相關文獻蒐集,再以個案研究法來分析中部某營造廠,並佐以深度訪談方法來蒐集相關資料,以瞭解個案公司之環境分析及五力分析,並提出結論及建議。
本研究結果歸結如下:
一、個案公司之SWOT分析方面:優勢為擁有多項施工機具及設備、財務健全、豐富的工程經驗、專案管理制度化、公司流程資訊化。劣勢為工程人員流動性高、新工法之引進困難以及部份營建法令與時勢不符。機會為營建業景氣佳、高科技產業投資興建廠房專案多、政府擴大公共工程需求、氣候變化大,災害頻傳創造較多的工作機會。威脅為物價波動大,成本掌控不易、低價搶標、新工作及新技術與新建材引進,壟斷部份市場、環保勞工法令限制多及公家機關財政吃緊。
二、個案公司之五力分析方面:在潛在競爭者之威脅方面,主要為多角化經營企業;現有競爭者方面,為國內營造業,其家數共計12,682家;在替代品的威脅方面,由於個案公司產品性質是屬訂製訂做,故無替代品可言。在購買者之議價能力方面,是利用投標者之間的相互競爭而成。在供應商之議價能力方面,其採購之數量、性質特殊之產品、協力廠商之特殊工法等直接牽動議價空間。
關鍵字:營造產業、SWOT分析、五力分析
壹、緒論
一、研究背景與動機
營造業為我國重要產業,其不僅承擔國家土木建築基本建設任務,更與經濟發展以及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營造產業在過去的經濟體系中,號稱為火車頭工業,因為營造業不僅產值相當大,且影響產業眾多,尤其是營造工程品質的良窳,更是直接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生活環境品質;另外,營造產業其產出也攸關整個國家的對外競爭力。因此,在世界各國營造業一直被視為一個重要的基礎產業。故營造業必須具備有專業性,並且擁有基本的技術團隊、機具設備以及足夠的資本。
而過去十幾年來,台灣營造業由極盛而極衰、曾經資金無缺、曾經接案不暇,甚至政府可派出營建人才參與或協助其他友邦國家之基礎工程建設,然而如今,除了極少數營造廠在某些領域有些績效之外,大多數的營造廠在其餘各方面的進步實在是非常有限。目前營建業市場在大環境的不景氣之下,加上產業相關的規章、制度不周全,使得營造市場演變為高度競爭性產業;營造市場內,工程的執行成本包括:物料、人工、管理費用,通常居同一水平的廠商,對於物料和人工的取得成本,差異性並無太大的分別,因此在管理費用和利潤的拿捏尺度上,經常才是廠商間一決高下的勝負關鍵,在如此般的惡性循環之下,營造業若不能跳脫傳統經營的框架,要如何面對未來的衝擊?因此經營者,除了擁有營造上的專業技術、技能之外,還必須更進一步的專精於企業經營管理方足以圖存。
營建工程從規劃、設計、施工、營運、管理及維護等作業規模往往相當龐大,互動關係密切且環環相扣,營建業工程具有工程的獨特性(unique),工程人員隨著工程單元之完成而結束其工作,造成營造從業人員的流動性相當大,使得知識與經驗不易有效地整合與累積,久而久之,這類無形資產直接影響營造業廠商的企業水準。營造從業人員的知識累積方法,除了傳統由書本學習到的知識外,多藉由工地主任或業界前輩,經由「師徒制度」的經驗傳遞法,配合簡單流程圖與現地實務操作,以幫助經驗不足之現場工程師學習經驗與知識。如此,對毫無經驗之現場工程師而言,雖不失為一學習的好方法,但成效卻是有限。如此,這更突顯了知識與經驗的管理、紀錄、累積與傳承的重要性。若能將組織內的施工人員所累積的工作經驗加以管理、累積與擴散,將會使經驗不足的現場工程師,對工程的規劃與管理帶來助益,以降低施工經驗之不足所發生之錯誤與工程的重做機率。
企業處於這資訊科技及知識經濟洪流的時代,許多產業在近年來,面臨全球經營環境的快速變化以及激烈的競爭,經營管理者逐漸體認過去產業的傳統營運架構將無法因應未來的企業衝擊與趨勢,因為新的產業營運架構及秩序正逐漸產生當中,對於那些無法跳脫傳統營運架構束縛的企業終將無法生存競爭。於是許多企業紛紛省思未來的企業經營管理之道,期望藉由新的經營管理模式能掌握大環境的脈動和趨勢,以面對新世紀的挑戰並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得以圖存。故本研究旨在探討營造業之環境現況,並以某個案公司為例,進行SWOT分析及五力分析。綜合上述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
本研究欲探討現今營造產業在面對市場競爭的情況之下,如何提升其經營績效,故本研究係以SWOT分析及五力分析來探討個案公司之環境現況,並作為個案公司日後提升及改善公司營運狀況之參考。故本研究目的整理如下:
(一)瞭解目前個案公司之整體營運現況。
(二)瞭解個案公司目前所面臨之問題為何。
(三)將分析結果提供給個案公司作為提升及改善的依據。
(一)營造產業之定義
營造產業在其本身之領域可劃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土木工程,其次為建築工程。首先,土木工程舉凡道路工程、橋樑工程、河川整合工程、水利工程等,而這些工程的特性之一,就是其絕大部份都是由政府公家機關執行構建,僅少部份是由民間企業或私人為了公司利益或公益出資構築,因此土木工程又可稱為公共工程。其次,建築工程是如商用、住家大樓、透天樓房別墅、工廠廠房等,其特性之一為除政府公家機關大樓、國民住宅外,其他絕大部份都是由私人或民間企業集資立案推行。
而營造業與建築業兩者之關係在營過程中,可說是密不可分的,因此也統稱為營建業。而在營建業中,最主要的角色為營造廠、建設公司、建築師、技師等。
(二)營造產業的產業特性
營造產業基本上具有下述的產業特性:
1.營造產業具備變動的特性
營造產業並沒有固定的成長模式,常易受經濟景氣變動影響。基本上,這個產業具有高耗損率和低獲利性的特性。
2.工作內容重複性低
每個專案都是獨一無二,且過去的經驗對往後的工作未必具有太大的相關性幫助。因此廠商也很難藉此建立完全有效的經驗曲線優勢。
3.在管理上,以管理變動為主
營造工程在本質上屬於管理密集,因此人員素質常是公司擴展的最最要關鍵因素。
4.以專案為主
不同功能專長的工種以專案形成短期結合,組成工作團隊。每個專案均由不同組合形成。
5.工作內容分散
設計、施工、維護均由不同工作團隊負責執行,很難形成一貫作業方式。
6.區域特性
很少有公司能在各區域內均具備運作優勢。
7.技術改變速度慢,進化程度低
技術上的突破和創新,其他產業相比,相對緩慢,數量也較少。
8.廠商進出容易
尤其在技術需求程度較低、規模較小的領域內,廠商的進入及退出更是頻繁。
9.政府是一個主要的大買家
政府主導的公共工程市場約居營造市場需求總量的一半。
10.分包
由於營造產業接案來源不定,加上專業化、分散分險、平衡人力的需求,和追求規模經濟等原因,分包已成為營造業的常態。營造廠適合的角色逐漸朝向工作介面的整合和整理,廠商對管理和技術的依賴程度已較往常為重。為了方便與簡化介面的管理,業界易傾向於利用更多預鑄工法以及套裝式的方式發包,逐漸脫離傳統的單一工種的分包型態。
11.業主與承包商傾向於形成對立的關係
由於雙方目標和立場不同,因此索賠、爭議、訴訟及仲裁逐漸成為工程常態。
12.保險機制
營造廠適透過保險公司,提供各種保證,使業主的權益較能獲得確保;亦即保險公司逐漸以中介角色參與業主和承包商間的營造活動。
二、SWOT分析
依據「環境→策略→組織結構」的典範,企業定義使命及目標後,必須從事「情境分析」(situation analysis),即為SWOT分析,其代表著優勢(Strength)、劣勢(Weakness)、機會(Opportunity)及威脅(Threat)。
其中,優勢及劣勢是指內部分析,是有助於企業瞭解自己的優點及缺點,以便從資源基礎觀點評估自己是否擁有核心競爭力。假若企業能擁有核心競爭力,則在國際市場的競爭中,自然可以取得競爭優勢。
其次,機會與威脅代表著企業的外部分析,其有助於企業瞭解外部環境的變化,尤其是產業結構的改變,更是企業應該特別注意的。
換言之,在確定企業在環境中的位置,與企業在該環境中所扮演的角色之後,方可使用Andrews(1980)所提出的SWOT
model,藉由此一模型,可以幫助企業分析其環境,如圖一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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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 |
負面 |
內部分析 |
優勢 (Strength) |
劣勢 (Weakness) |
外部分析 |
機會 ( |
威脅 (Threat) |
資料來源:K.R. Andrews,
1980
Porter於1980在其Competitive Strategy一書中提到產業競爭態勢的分析架構。Porter 指出競爭能力是唯一企業經營成敗之核心,而企業在產業中的競爭態勢,可以供應商、購買者、替代者、潛在進入者及競爭者五種競爭動力為構面,如圖二,來作為結構性的競爭分析,每個構面皆可分析其相對議價力之強弱消長其詳述如下:
資料來源:Michael
E. Porter, 1985
(一)潛在進入者的威脅
潛在競爭者就是目前和企業並不在同一產業中競爭,但它有能力成為敵對的競爭對手。現有市場中的廠商為了避免新競爭者加入而分享其原本獨佔的利潤或發生競價的情形,會設法提高進入障礙,以減少他人介入的可能性,形成進入障礙的原因一般包括:規模經濟、產品差異化、資金需求、轉換成本、配銷通路取得、絕對成本優勢、政府政策等。
而潛在對方的競爭力強度是由進入障礙的高度決定。進入障礙(barriers to entry)是公司進入該產業所須付出昂貴成本的因素。潛在競爭者所須負擔的成本愈大,則進入障礙愈大。即使該產業的報酬率很高,但高的進入障礙還是可以阻止競爭者進入。而一般而言,新進入障礙的主要來源有四,其為品牌忠誠度、絕對成本優勢、規模經濟效益及政府法規等。
(二)現有競爭者的抗衡
Porter五個競爭力模式中的第二個力量,是產業內現存企業間敵對的程度。若此競爭力弱,則企業則有機會提高價格以賺取較多的利潤。但若是強度的敵對,則會有明顯的價格競爭。因此,現存企業間敵對強度對利潤有強力威脅,而在產業內現存企業間的敵對競爭程度主要是產業競爭結構、需求條件、退出產業的障礙高度等三個變數之函數。
現有競爭者的競爭策略就是一般常見的卡位、運用價格競爭、促銷戰等。造成激烈競逐的因素包括:競爭廠商的數目、產業成長空間、固定或儲存成本所佔比例、產品差異化、顧客轉換成本、規模經濟效果的顯著性、競爭者的差異性、戰略價值、退出障礙高低。
(三)替代品的威脅
替代品的存在會限制某個產業的可能獲利,使得現有公司總是面臨定價的上限,無法任意收費。影響替代品威脅的因素包括:買方的轉換成本、替代品的價格競爭力、買方對替代品的喜好程度。意即某些產業的產品和現在被分析的產業所提供的產品以類似的方式服務消費者的需要,而高度替代品的存在,表示者有強烈的競爭威脅,限制企業所能收取的高價格,並因而限制其獲利能力。
(四)顧客的議價能力
運籌能力、競爭策略與經營績效關係之研究產業內客戶群的力量如何,要以該市場的多項特性而定,影響買方議價能力的因素包括:購買者群體很集中、採購量很大、產品是標準化的產品、轉換成本低、獲利不高、客戶以向後整合(backward integration)的姿態威脅、產品或服務品質、客戶資訊充足。而購買者能否對企業提出要求,取決於企業和購買者議價力相對大小,且買賣雙方相對的議價力常會隨時間而改變。
(五)供應商議價能力
供應商可以調高售價或降低品質作為威脅,對產業成員施展議價力量。影響供應商議價能力的因素包括:供應商是否由少數壟斷、是否有替供應商實力的決定因素。因此,供應商對企業做出要求的能力,取決於供應商和企業之間議價力的相對大小。根據Porter所提出的,供應商在下列幾種狀況下,其議價力較強:
1.供應商所賣的產品很少有替代品,且對企業十分重要。
2.企業所在的產業不是供應商的重要顧客。
3.供應商的產品差異化到某一程度,會使得企業轉換供應商的成本相當昂貴。
4.供應商可利用向前垂直整合,直接進入企業所在的產業與之競爭,以做為威脅,而提高價格。
5.當購買者的企業無法向後垂直整合,自行供應所需的原料時,則無法以此做為威脅手段,要求供應商降低投入價格。
參、研究方法
個案,顧名思義即為真實狀況的一種描繪,故個案研究(Case Study)係指對一個個人或團體做縝密的研究,並廣泛地蒐集其相關資料以求瞭解其現況及發展歷程,再針對其癥結點的前因後果做深入的剖析。
最早於係於1870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創用此一方法,目的在於訓練學生思考法律原理原則。此法最初多用於醫學方面,應用於研究病人的案例;爾後,心理學、社會學、工商管理相繼取用,教育方面也應用此法於教學與學術研究。
舉例如在弗洛伊德(S. Freud)及皮亞傑(J. Piaget)的研究中都不難發現,其中,弗洛伊德是運用個案研究法於精神病學的先驅,就其處理精神神經症的病人方面言之,他努力於發現一致的經驗模式。在他細心的探求下,使得病人能夠回憶自己在兒童及年輕時代發生的,但已遺忘良久的有關創傷性的,或與性有關的意外事件。弗洛伊德假設:這些意外事件或可用來解釋病人的神經性行為。弗洛伊德曾研究Sergei Petrov -狼人(the Wolf Man)的生活史,並以「來自嬰幼期神經症的生活史」("From
the History of an Infantile Neurosis")為標題於一九一八年出版問世。此書是弗洛伊德所利用的典型個案研究之一,他認為所做個案的結果,與其假設一致,使得心理分析一時蔚為一項有效的處理方法。
個案研究法(Case Study Method),狹義而言就是指個人;而廣義來說,個案可以是一個家庭、機構、族群、社團、學校…等。進一步而言,個案研究是指對特別的個人或團體,而一般的研究者以具有代表性的個別團體為對象,概括所屬的母群體蒐集完整的資料之後,再對其問題的前因後果做深入的剖析,而個案研究是為了決定導致個人、團體,或機構之狀態或行為的因素,或諸因素之間的關係,而對此研究對象,做深入研究。更深入的來說,個案研究係對一個個例做縝密的研究,廣泛的蒐集個例的資料,徹底的瞭解個例現況及發展歷程,並予以研究分析,確定問題癥結,進而提出矯正的建議,其首重在個案發展的資料分析。
個案研究法之目的有數個,首先,其可以描述與分析情境、事件、或過程,及提供具體之實例。此外,還可以提供建立假設之來源,以發展概念或模式。再者,可確認政策問題及解決個人、個案、事件社群等之問題。最後,可將評鑑方案具體化。
因此,一個好的個案研究所呈現的內容,應具備:研究主題、說明問題之狀況以找出問題之原因、陳述可供決策使用之資料以找出解決問題之方法、個案應有做成決策之要求、能協助個案潛能能充分發揮、提供組織機構之績效(陳萬淇,1985)。
而在實際進行個案研究時,其目的為找出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提供預防措施、協助個案潛能充分發揮、以及提升組織機構的績效。
個案研究之步驟條理井然,且其資料蒐集齊備,分析徹底,協助正確判斷,更可為進一步研究的假設來源奠定基礎,此外,軼事或範例有其價值。另一方面,個案研究之研究者知識基礎及在變項選擇上之問題為其限制,且研究者易受主觀偏見的影響,此外,時間耗費與資料呈現之清晰程度不成比例,最後,個案研究之結果,可能誤將只是相關的關係視為因果關係。
個案研究方法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研究設計,其包含了策略、方法、程序設計,以及研究品質之信、效度檢驗等。第二階段為資料蒐集,其研究工作內容包含資料來源、蒐集技巧、及蒐集之原則。資料之來源有文件、檔案記錄、訪談、直接觀察、參與觀察、實體的人造物。而蒐集技巧有組織與管理的研究、觀察的技巧、參與觀察、人類學方法、臨床心理學、計畫評鑑、歷史研究的技術及文件的使用。而其蒐集原則有三:使用多重的證據來源、建立個案研究資料庫、發展一連串的證據鏈。
再者,資料分析包含了一般性策略、主要及次要之分析技術。其中,一般性策略係先瞭解欲分析之對象主題、為何進行、及如何進行。主要分析技術則為類型比對、建立解釋、時間序列分析、程序邏輯模式等。而次要分析技術則為分析嵌入式的分析單元、重複之觀察、及進行個案調查。
第四階段為撰寫結果報告,其包含了書寫之對象及書寫的結構依類型區分。其中,書寫之對象為關注個案研究的人士,其包含了周圍領域的同僚;決策者、實際工作者、社區領導者,以及不擅長個案研究的其他專業人員;學生學位論文評定委員會;研究經費的支持者。而書寫的種類有四種:古典的單一個案研究、將古典單一個案的敘述變更為多重個案的敘述、包含多重個案研究或單一個案研究,但不採取傳統的敘述方式、僅作多重個案研究,不對個別個案分章敘述。而其寫作的格式一般分為六種,分別為:線性分析的結構、比較的結構、編年的結構、理論建立的結構、懸疑的結構、及非循序的結構。
此外,Yin(1984)認為個案可用以解釋一些現象,他則將個案研究劃分為五個階段,首先為敘述階段,在此階段中,可用單一個案或多個個案來敘述問題;其次為探索階段,可採用多個個案來探索;再者,在假設檢定階段中,可用實驗法或調查法;爾後,為實證、解釋階段,是可採用多個個案;最後為質疑、解釋階段,其可採用單一關鍵個案。
訪談法就某種意義言之,是一種口頭問卷。受訪者不用寫答案,而是與訪問者面對面,按自己的方式,用口頭回答被問及的問題,以提供所需的資料,就其功能而言,與郵寄問卷相近,同為蒐集態度的與知覺的資料,而採行的一種方便的方法。
(一)訪談研究法之意涵
就單獨個體、團體或社會的獨特性質及其原因,進行分析與解釋,另也就多個個體、團體或社會的異同性進行比較,以獲取通則,或進行原因比較研究。
(二)訪談研究法之特性
訪談研究法之特性為在自然環境中從事現象的研究使用多種資料收集方法,而分析單位為一個或多個,並深入瞭解每一個實體的複雜性,適合探索性研究階段,不操弄或控制變項,研究當前的現象,解決當前的問題,適合研究Why或How的問題,研究者的整合能力影響研究成果的優劣,藉由改變研究對象與資料收集方法,可發展新假設,不預設研究變項。
為了增加訪談研究法獲得之結果的可信性,講求客觀,常為採用該項方法努力追尋的方向,其客觀的程度,又隨訪談結構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依訪談結構來區分,則可分為下述三種:
1. 無結構性訪問(unstructured
interview)。又稱為非標準化訪談(unstandardized interview)。實施無結構性訪談具有彈性,且很少限制回答者的答案,有時候鼓勵受訪者自由表達自己的觀點,僅會以少許問題來導引談論的方向,因此受訪者常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接受訪問。此外,無結構性訪談主要是受臨床的晤談與人類學的實地工作(fieldwork)影響而發展出來的一種資料收集方法。依其結構性的程度,有重點集中訪談及非指導性深度訪談兩種主要的方式,其主要的優點有二,其一為能對問題做深入瞭解,尤其適用於研究知覺、態度與動機的問題;再者,是所獲得資料真實性較高。
2. 結構性訪談(structured interview)。又稱為標準化訪談(standardized
interview),採用此種訪談的程序嚴格要求標準化與正式化,即按相同方式與順序向受訪者提出相同的問題,其答案只有是、否,或從一且變通答案中選擇其一。結構性訪談的主要優點為:(一)經由不同的訪談所收集到的資料,易於比較。(二)訪談資料的紀錄和轉換比較沒有困難。因此,正確性較高。(三)由於訪談的問題與實施程序,都於事前標準化,具有良好的控制,故較可以建立科學的通則。(四)訪談的情境愈具有結構性,訪談者的注意力愈不易為無關因素所分散等。
3. 半結構性訪談(semistructured
interview)。訪問者為求客觀,可能採用高度結構化問題來進行訪談,可是鑑於結構性問題無法深入瞭解問題的癥結點所在,因而有採用半結構性訪問方式的趨勢。由此可知,半結構性訪談的優點乃在於具備合理的客觀性,並允許受訪者充分反映己見。然而,為避免訪問者的偏見及真正能探求重要的觀點,訪問者宜接受更多的訓練,以習得訪問所需的高度技巧。
(四)訪談研究的優點
訪談研究法之優點為具有彈性、有較高的收回率、可以控制情境因素、可以觀察到受訪者的非語言行為、可以控制問題的呈現順序、訪談者可以設法提高受訪者的動機、可以使用較複雜的問題、可以記下正確的訪談時間與地點等。
(五)訪談研究法之缺點
訪談研究法雖有上述之優點,但也具下列缺點,如費時又花錢、訪談員的偏差、訪談的時間如適巧受訪者有其他事要做,將影響回答的認真態度、較少保密性、刺激缺乏標準化、受訪者分佈的範圍較為狹小等。
三、研究方法資料蒐集及流程
本研究係採個案研究法,係先確立研究主題並蒐集相關之文獻及期刊資料,包含營造產業、SWOT分析及五力分析之相關文獻回顧,以奠定文獻基礎,爾後以訪談方式來對個案公司作一相關資料之彙整,以進行SWOT分析及五力分析,針對所得結論對個案公司提出相關之建議,流程如圖三所示。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個案公司成立於民國六十六年,於民國七十六年成為甲級營造廠,主要經營範圍包含道路工程、橋樑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景觀工程…等公共工程及部分建築工程。個案公司本著穩健踏實的經營理念,長期耕耘於營造產業之中,多年來的施工經驗,配合自有的營建機具,除了專業技術、工程執行能力、優良的施工團隊,並有別於一般營造同業更好之財務運用;在人才培育上,首重員工的職業道德,另外針對部門及個人需求,為員工設計提供多元化的專業訓練課程,使員工兼備全方位的技能;在藉由長期累積之經驗與合作,挑選信譽優良之專業協力廠商與材料供應商讓個案公司在營造業景氣低迷的時期,仍然有相當好的經營效益。
個案公司之組織編制,董事長下設有總經理,往下延伸為四個部門,分別為財務部、管理部、工務部及工程業務部,而總經理與四個部門間設有安衛品管室。在財務部門而言,內設有會計課及出納課;管理部下設有總務課、人事課及資訊室;工務部下,設有機電物料課、規劃管理課及施工所;工程業務部下有採購課及估算課。
二、個案公司之SWOT分析
在確定企業在環境中的位置,與企業在該環境中所扮演的角色之後,方可使用Andrews(1980)所提出的SWOT model,藉由此一模型,可以幫助企業分析其環境,其訪談之結果加以歸納整理如下圖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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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 |
負面 |
內部分析 |
優勢(Strength) 1. 擁有多項施工機具及設備 2. 財務健全 3. 豐富的工程經驗 4. 專案管理制度化 5. 公司流程資訊化 |
劣勢(Weakness) 1. 工程人員流動性高 2. 新工法之引進困難 3. 部份營建法令與時勢不符 |
外部分析 |
機會(Opportunity) 1.營建業景氣佳 2.高科技產業投資興建廠房專案多 3.政府擴大公共工程需求 4.氣候變化大,災害頻傳創造較多的工作機會 |
威脅(Threat) 1.
物價波動大,成本掌控不易 2.
低價搶標 3.
新工法、新技術、新建材引進、壟斷部份市場 4.
環保勞工法令限制多 5. 公家機關財政吃緊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一)優勢
當一個企業擁有一項或多項顯著的優勢時,在擬定策略時首先應擴大領先差距,其原因在於競爭優勢會因競爭者的進步或模仿學習而消失,因此擁有優勢的企業應設法維持領先並保持與競爭者之距離。其次,應善加利用優勢及充分運用本身所擁有的資源,進而創造新的優勢。因此,個案公司之優勢綜合歸結如下述:
1.擁有多項施工機具及設備,如挖土機、破碎機、發電機…等等,在營運上不僅降低專案施工成本,對工程進度而言,能更有效率的調度及運用機具,不受租賃廠商影響。
2.財務健全,針對每個專案,都有專案準備金,所以可以不用融資借款,相低降低營造成本與營運風險。
3.豐富的工程經驗;藉此,於工程進行時,可有效率的完成工作目標,提升工程品質、降低勞工安全災害的發生。
4.專案管理制度化;在工程進行前,經由專案規劃與管理,以達到進度、品質、成本、安全與環保等要求;在工程進行中,藉由制度化的管控及各種標準作業程序,可使專案工程人員得以依據行事,及處理突發狀況。
5.公司流程資訊化;在公司內部流程,皆以資訊化系統整合各部門單位所有相關資訊及資料,讓專案工程人員需求公司資源協助時,能達到即時性、同步化處理。
(二)劣勢
當組織在某些能力或資源處於劣勢時,首先應尋找替代方案,這是在有其他方法可以替代較弱的能力資源的作法。其次將弱點中性化變成不重要,並尋求同業的互補合作,最後改善弱勢條件,使其不再成為限制因素。因此,個案公司之劣勢綜合歸結如下述:
1.工程人員流動性高,以致專業與管理人力不足,及施工人力不足。
2.新工法、新建材之引進可能涉及其專利權,相對影響到營造廠的投標資格及議價空間。
3.部份營建法令與時勢不符。
(三)機會
當組織在面臨經營環境的有利機會,應積極把握機會擴大營利,特別在現今競爭激烈、資訊流通快速的時代中,機會的出現稍縱即逝,所以應充分利用優勢來掌握住機會。因此,個案公司之機會綜合歸結如下述:
1.營建業景氣佳。各地科學園區相繼推動後的房市表現,房價漲幅加快,同時建商在購地評估時對於房價設定也節節調升,市場產生房價帶動地價的效果,相對的,也帶動週邊公共工程的興建。
2.高科技產業投資興建廠房專案多,例如中部科學園區及南部科學園區。
3.政府擴大公共工程需求,「大投資」及「大溫暖」政策。「大投資」政策主要致力於增加投資台灣、創造就業機會,其內涵就是「投資台灣優先」;「大溫暖」政策則在於拉近城鄉距離、縮短貧富差距,目的就是「弱勢照顧優先」。
4.氣候變化大,災害頻傳,使的災害搶救及災後重建創造出營造業較多的工作機會。
(四)威脅
當組織在面臨威脅時,應設法避開威脅採取避險措施,將環境可能造成的負面衝擊降到最低,並力圖改變不利的發展,讓威脅程度及影響層面減至最小。因此,個案公司之威脅綜合歸結如下述:
1.物價波動大,無法掌握成本。根據行政院主計處96年8月份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為144.67,(90年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為100,漲幅達44.67%),而96年1月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為136.5,漲幅高達8.17%,相較於95年1~8月份漲幅2.69%。
2.低價搶標。可能造成工程品質低落、甚至無法完工、營造廠倒閉、而下游協力廠商、材料供應商及工程人員,亦因此無法領得工程款項,造成失業,甚至衍生出社會問題。
3.新工法、新技術、新建材引進、壟斷部份市場,可能圖利某些廠商,增加營造廠營運的困難度。
4.環保勞工法令限制多,對環境、勞工有益,但對營建廠卻是成本的增加。
5.公家機關財政吃緊;大部分地方機關舉債累累,工程款項先行挪用他途,致使營造廠商領款時間延長,影響到資金週轉率。
三、個案公司之五力分析
Porter 指出競爭能力是惟一企業經營成敗之核心,而企業在產業中的競爭態勢,可以供應商、購買者、替代者、潛在進入者及競爭者五種競爭動力為構面,來作為結構性的競爭分析,每個構面皆可分析其相對議價力之強弱消長。本個案公司之五力分析係經深度訪談歸結如圖五並詳述如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一)潛在競爭者的威脅
根據營造業法第七條明文規定,綜合營造業分為甲、乙、丙三等,並具下列條件:
1.置領有土木、水利、測量、環工、結構、大地或水土保持工程科技師證書或建築師證書,並於考試取得技師證書前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一定學分以上,具二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經驗之專任工程人員一人以上。
2.資本額在一定金額以上。
前項第一款之專任工程人員為技師者,應加入各該營造業所在地之技師公會後,始得受聘於綜合營造業。
第一項第一款應修習之土木建築相關課程及學分數,及第二款之一定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課程名稱及學分數修正變更時,已受聘於綜合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應於修正變更後二年內提出回訓補修學分證明。屆期未回訓補修學分者,主管機關應令其停止執行綜合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業務。
乙等綜合營造業必須由丙等綜合營造業有三年業績,五年內其承攬工程竣工累計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並經評鑑二年列為第一級者。
甲等綜合營造業必須由乙等綜合營造業有三年業績,五年內其承攬工程竣工累計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並經評鑑三年列為第一級者。
綜合上述法令規定,由此可見,進入營造產業之門檻不高,所以潛在競爭者的影響不容忽視。
在營造業市場中主要潛在進入者主要為多角化經營企業,如建設公司,多數建設公司在規劃好建築案之後,大多由建築師事務所擔任監造角色,對營造品質與專業則涉足不多,若自設有營造公司,再品質方面,不僅可達到建築公司設計要求,在成本方面也利於建築公司的成本管控。
(二)現有競爭業者
對於個案公司而言,現有競爭者為其他營造廠商,其包含甲級、乙級及丙級營造廠,而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網站公佈之統計數據得知,94年底之營造業家數共計12,682家,其中以丙等綜合營造業5,874家占46.3%最多,較93年增加56家;土木包工業3,949家占31.1%居次,惟較93年減少455家;而甲等綜合營造業1,586家和乙等綜合營造業1,217家,分別占12.5%及9.6%,僅較93年增加11家及2家。另93年底開放辦理許可登記的56家專業營造業,在94年以前,部分係屬甲、丙等綜合營造業,部分原不屬於營造業,如材料生產業者等,在辦理許可登記後轉入專業營造業,如圖六所示。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統計資料
(三)替代品的威脅
在營造業而言,其產品為建築物或公共工程等;在建築物方面,以單項單品或有替代品可言,但在建築工程整體來說以及公共工程方面,其性質皆屬訂製訂做,是故,並無替代品可言。
(四)購買者的議價能力
在土木工程方面,舉凡道路工程、橋樑工程、河川整治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等,而這些工程的主要特性,就是其絕大部份都是由政府公家機關執行構建,僅少部份是由民間企業或私人為了公司利益或公益出資構築,因此土木工程又可稱為公共工程。其次,建築工程是如商用、住家大樓、透天樓房別墅、工廠廠房等,其主要特性為:除了,政府公家機關大樓、國民住宅外,其他絕大部份都是由私人或民間企業集資立案推行。
因此,在公共工程方面,是由政府公開招標,但大多數為價低者得標。而在民間建築工程方面,多數而言,並沒有透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所以一般的營造廠商若想要拿到建築案,在積極面,需要有相當程度的人脈關係及資訊管道,而在消極面,就只能守株待兔,等待購買者自行詢問。
(五)供應商的議價能力
工程的特性牽扯到很多工程項目,所以供應材料非常繁雜,且不時有新的替代品推出,所以採購數量直接牽動議價的空間;另外,在產品特性,例如特殊品、訂製品,專業用的材料,其通路沒有那麼的廣泛,所以供應商數量相對較少,因此議價能力也會受其影響甚鉅。而在專業協力廠商的部份,若其擁有的是特殊工法,那在議價時也僅能任其喊價,毫無斡旋的餘地。
本研究是以中部某營造廠為研究對象,以深度訪談法獲致相關資料,經分析後得到以下結論:
一、個案公司之SWOT分析
(一)個案公司之優勢為擁有多項施工機具及設備、財務健全、豐富的工程經驗、專案管理制度化、公司流程資訊化。
(二)個案公司之劣勢為工程人員流動性高、新工法之引進困難以及部份營建法令與時勢不符。
(三)個案公司之機會為營建業景氣佳、高科技產業投資興建廠房專案多、政府擴大公共工程需求、氣候變化大,災害頻傳創造較多的工作機會。
(四)個案公司之威脅為物價波動大,成本掌控不易、低價搶標、新工作及新技術與新建材引進,壟斷部份市場、環保勞工法令限制多及公家機關財政吃緊。
二、個案公司之五力分析
(一)在潛在競爭者之威脅方面,根據營造法第七條明文規定,依其規定,進入營造業之門檻不是非常高,故有心人士欲進入市場並非難事,而主要的潛在進入者為多角化經營企業。
(二)在現有競爭者方面,根據內政部營建統計資料得知,至民國94年底為止,營造業家數共計12,682家,為個案公司之現有競爭者。
(三)在替代品的威脅方面,由於個案公司皆為承包公共工程,其性質是屬訂製訂做,是故並無替代品可言。
(四)在購買者之議價能力方面,由於是政府公開招標,因此是價低者得標,故購買者之議價能力是利用投標者之間的相互競爭而成。
(五)在供應商之議價能力方面,其採購之數量、性質特殊之產品、協力廠商之特殊工法等,是直接牽動議價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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