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經驗對人格教育的重要—對父母與幼兒園教師之建議
劉詩燕
嘉義大學幼兒教育所研究生
壹、引言
為人父母者,你希望孩子成為什麼樣的人呢?醫生?律師?科學家?還是商業鉅子?父母多半希望孩子擁有某些基本優勢:財富、好工作,以及他人的尊重。但當孩子具備物質競爭優勢之後,孩子就真正幸福成功了嗎?我們是否教導孩子人生真正的需求?例如:如何和別人好好相處?如何和自己好好相處?如何健康地生活?如何發現自己的潛能?孩子的未來是否能夠外在越成功,內在越喜悅、健康,關鍵就在人格養成教育。人之初決定大未來!
面對快速變化的社會和生活,如何能讓自己和下一代有一個圓滿的人生,是父母最大的挑戰。世界許多國家已警覺到:有好人格,才有好未來!現在美國正大力推動人格教育(Character education)。「我們不僅要教孩子如何讀寫,更要有勇氣教他們分辨對錯」。英國從2002年開始,首次把公民教育(Citizenship education)納入課程,來促進孩子心靈、人格,以及社會與文化的發展。澳洲教育當局特別要求學校,把公民教育放在跟英文、數學同等重要的地位。日本的教改報告書也指出,「能否培養出人品情操和創造力,是日本年輕一代決定未來、命運的關鍵,當務之急是要加強學校的人格教育」。可見教育潮流已從過去注重認知教育,回歸到人格養成教育。
貳、人格發展知多少
人格的界定是繁多而分歧的,一般而言,人格包含許多不同的因素或行為特徵,這些因素共同運作,使得個體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獨特性與一致性,而人格的表現又會受到個體與環境的影響,因此,可將人格界定為個體所具有之獨特且持久之特性,這些特性決定個體在環境適應上的行為模式。至於這些特性為何、如何運作,則依各個人格理論而異(蘇建文等)。人格在狹義上指一個人情感的發洩,如:喜、怒、哀、樂等性情的表現;而在廣義上則泛指一個人的個性、特質、自我形象、心理狀態、人生態度、人際關係、社會適應力…等。
在教育上,雖然自古以來即重視兒童人格的培養,但在心理學上,有系統地研究兒童的人格發展,卻只是近百年的事。心理學第一個最具權威的人格發展理論,是奧國精神醫學家佛洛依德所創建的精神分析論,而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期發展論,在立論基礎上就是由佛洛依德的理論演變而來的。
一、佛洛依德的心理分析論
佛洛依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最初是臨床醫生,從事歇斯底里症的治療工作,根據多年對精神病人研究、治療的經驗,在1896年首創精神分析論,不但對於個人人格的結構與人格發展,提出了系統的解釋,而且在心理治療方面,以自由聯想與夢的解析來了解患者潛意識中的內容,解釋精神疾病,主要是由於長期內在心理衝突所導致的情緒困擾。病人的情緒困擾,並非起於當時現實生活的困難,而是起於幼年(主要在六歲以前)生活的痛苦經驗積壓過多所致。他認為:分析病人幼年的生活經驗,就可能找到其人格異常的原因。佛洛依德所採取用以分析人格異常者幼年生活史的方法,就稱為精神分析法。(蘇建文等,1998)
佛洛依德認為,人格結構分為本我、自我及超我,這三部分交互作用所產生的內在動力,支配了個人所有的行為。
(一) 本我(id)
1.
本我是人格結構中最原始的部分,其成份乃與生俱來。
2.
本我包括一些生物性的或本能性的衝動,是個人行為的原始動力。
3.
受唯樂原則所支配,藉著立即的滿足,來宣洩原始的衝動,以減低緊張的狀態。
(二) 自我(ego)
1.
由本我中逐漸分化出來,介於本我與超我之間,是人格結構中的主要部分。
2.
自我藉著與現實環境相接觸,從而形成適應的作用,故受現實原則支配。
3.
自我主要功能為:滿足基本的需慾以維持個體的生存、調節本我之原始需要,以符合現實環境,管制不為超我所接受的衝動,調節並解決本我與超我之間的衝突。
4.
尋求實際的方法來滿足自我的需求,如:肚子餓了會開冰箱找東西吃。
(三) 超我(superego)
1.
在人格結構中居於管制地位,是監督者的角色。
2.
超我是個人社會規範、道德標準、價值判斷內化而成,故受道德原則所支配,其主要能力為:管制不容於社會的原始衝動,誘導自我使其能以合於社會規範的目標代替較低的現實目標,使個人向理想努力達成完美的人格。
佛洛依德認為:人格結構中的本我、自我及超我,雖然各司其職,然而三者之間需維持平衡,本我與超我趨於兩個極端,自我居於中間,持調節與平衡的作用,才能具有健全的人格,否則傾向任何一個極端,不是形成自我中心、極端衝動、缺乏自我控制的原始人,就是形成過分抑制自我的清教徒。
二、佛洛依德的性心理發展階段
(一) 口腔期:出生至一歲
1.
性本能集中在嘴巴,嬰兒藉由吸吮、咀嚼及咬等口腔活動得到快感。餵食活動特別地重要。
2.
例如:嬰兒太早或突然斷奶,可能會造成長大以後偏向悲觀、退縮,渴望親密的接觸,並會變得對配偶過分依賴。
3.
適當發展,長大則傾向開放、慷慨與樂觀。
(二) 肛門期:一歲至三歲
1.
原始慾力的滿足,主要來自大小便排泄時所生的刺激快感。如廁訓練會造成兒童與父母之間的主要衝突。父母所營造的情緒氣氛會有持久的影響。
2.
父母對兒童的訓練過於嚴格,例如:因「不小心」大小便而被處罰的幼兒,將導致其性格冷酷、剛愎、壓抑、散亂、吝嗇的行為。
3.
如順其自然,則人格獲得良好發展。
(三) 性器期:三歲至六歲
1.
以性器官為獲取快感的來源,幼兒有意無意去觸摸、摩擦,以獲得快感。
2.
有男女性別之分。
3.
男童會模仿父親,卻有戀母情節;女童以母親為競爭對手,而有戀父情節。
4.
兒童的戀親情節,經由認識現實環境、超我的發展獲得調適,轉而模仿同性雙親之行為,並經由認同作用形成個人人格特質。
(四) 潛伏期:六歲至十一歲
1. 此階段兒童興趣擴大,由對自己的身體和父母感情,注意力逐漸轉移到周圍環境事物,因此從原始的慾力來看,呈現潛伏狀態。
2. 此一時期的男女兒童之間對於性別非常敏感,異性關係較疏遠,團體活動時多是男女分別組群,甚至壁壘分明。
(五) 生殖期:十二歲以後
1. 此時期又稱兩性期,個體性器官漸漸成熟,兩性在生理上與心理上的特徵,開始有顯著差異。
2. 對異性產生興趣,喜歡參加兩性組成的活動。
3. 開始有兩性生活的理想,有了婚姻家庭的意識。
三、艾瑞克森的人生八階段
艾瑞克森(Erik Homburger
Erikson, 1902~1994)在早年曾親至維也納接受過精神分析學的訓練,故其人格發展理論,在基本精神上是由精神分析論演變而來的。因此,一般人在學派歸屬上稱其理論為新佛洛依德主義(neo-Freudian)。
艾瑞克森的理論之異於佛洛依德,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 其人格發展理論,不是基於人格異常者的心理特徵所建構的,而是依據一般心理健康者的人格特徵為立論基礎。
(二) 艾瑞克森不像佛洛依德持早期決定論的看法,而是將人生全程視為連續不斷的人格發展歷程。
(三) 佛洛依德的理論是以本我的慾力為人格發展的動力,是生物性的,而艾瑞克森的理論則是以自我成長的內因作為人格發展的動力,是社會性的。
(四) 艾瑞克森認為兒童能主動地適應環境、控制環境,而非被動受制於環境。
(五) 艾瑞克森強調個人的理性層面,人類的思考、感情與行動都由自我支配,而佛洛依德認為是本我與超我的衝突。
艾瑞克森認為人是社會的產物,而非性本能的產物,因而將其理論命名為心理社會發展論(The theory of psychosocial development)。依照艾瑞克森的看法,人格發展並非止於青春期,而是終其一生的歷程。人的一生共分為八個階段,由於個人身心發展與社會文化的要求不同,每一階段都有其獨特的發展任務,與所面臨的危機,每一階段的發展危機,在本質上都是社會性的,對於未來下一個階段發展產生實際的影響,如果上一個階段的發展危機得到積極的適應與解決,個體的行為表現能夠適應社會環境的要求,則化危機為轉機,反而能促進個體的成長,而能順利的發展至下一個階段,否則危機不能解除,個體將會遭遇到適應的困難,並進而阻礙到以後各個階段的發展。其理論意函如下圖所示:
圖1 艾瑞克森之理論意涵
四、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分期觀
艾瑞克森將人生全程分為八個時期,其中前五個時期都包括在個體成長中接受教育的階段,具有較大的教育心理學意義。對於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發展時期,比較各階段發展危機、重要社會環境、順利發展心理特徵及發展障礙心理特徵,簡單列表如下:
表3 艾瑞克森之心理社會發展時期
階段 (歲) |
發展危機 (轉機) |
重要社會環境 |
發展順利者的 心理特徵 |
發展障礙者的 心理特徵 |
0-1 |
信任與 不信任 |
母親 |
對人信任、有安全感、驅力和希望 |
面對環境時會焦慮不安 |
1-3 |
自主與 羞怯懷疑 |
父母 |
能按社會要求表現目的性行為、自制和意志力 |
缺乏信心、行動畏首畏尾 |
3-6 |
積極主動與罪惡感 |
家庭 |
主動好奇、行動有方向和目的、有責任感 |
畏懼退縮、缺少自我價值感 |
6-青春期 |
勤勉與 自卑 |
鄰居、學校 |
具求學、做事、待人的基本能力和方法 |
缺乏生活基本能力、充滿失敗感 |
青春期至成年前期 |
自我認同與角色混淆 |
同儕團體 |
有明確自我觀念與自我追尋方向、奉獻和忠貞 |
生活無目的方向、感到徬徨迷失 |
成年前期 |
友愛親密與孤立 |
夥伴 |
與人相處有親密感、親合和愛 |
與社會疏離、時感寂寞孤獨 |
中年期 |
精力充沛與頹廢停滯 |
工作、家庭 |
熱愛家庭關懷社會、有責任心、生產和照顧 |
不關心別人與社會、缺少生活意義 |
老年期 |
整合與絕望 |
「人類」氣味相投者 |
隨心所欲、安享餘年、自制和智慧 |
悔恨舊事、徒呼負負 |
五、影響人格發展的因素
佛洛依德與艾瑞克森所主張的人格論,分別受個人內在因素及外在環境之影響,研究者將眾多影響人格發展的因素彙整說明如下:
(一)個人因素
1. 遺傳:研究人格的遺傳因素,常以同卵孿生兒及精神病患為研究對象,證實精神病患之病發率與血統間有密切的關係,而同卵孿生而較異卵孿生兒之人格特質更為接近。
2. 智力:智力高者常表現出健康、活潑、快樂或進取的人格特質。反之則常表現出挫折感、自卑、情緒困擾的個性。
3.健康:健康的幼兒比較開朗、活潑、有活力;不健康者則較退縮、社會適應 不良、依賴等人格。
(二) 家庭因素
1. 早期經驗:幼兒早期若能得到較多的關懷與照顧,對其人格情緒有良好的影響,反之則不然。
2. 家庭氣氛:若父母感情良好,親子關係親密,兄弟姐妹關係和諧,則幼兒人
格發展較好,反之則不然。
3. 父母管教態度:管教態度有許多方式,但大致可分成三類。權威管教的幼兒感覺家庭缺乏溫暖,對父母無親切感,可能較為孤癖和殘忍,容易造成問題
幼兒的產生。放任管教的幼兒易養成驕縱的性格,意志薄弱,缺乏克服困難的勇氣,也容易造成問題幼兒的產生。民主管教的幼兒身心得有良好的發展,較能表現出自動自發、樂觀、合作、自尊
的人格特質。
4. 出生序:許多研究證實出生序(如長子、么子、獨子、中間排行)對人格均有不同之影響。
5. 家庭社經地位:家庭經濟水準、父母教育及職業,均與幼兒成長有關,也影響其人格。
(三) 學校因素
1. 教師人格:教師是幼兒認同及模仿的對象,故其人格特質直接影響幼兒人格發展。
2. 教學態度:教學態度(如:熱忱、拒絕等)及教學方式(如民主、權威、放任等),均影響幼兒人格發展。
3. 常規教育:不同的常規教育、班級氣氛,可以培養不同氣質的幼兒。
(四) 社會因素
1. 社會規範:不同國家、地區、文化,均有不同的社會規範,不同的社會規範足以薰陶出不同人格特質的幼兒。
2. 社區環境:不同的社區環境(如文教區、商業區、低社經區等),幼兒長久居住,人格不斷被其影響,終究造就出不同人格特質的幼兒。
叁、人格教育這門課
根據多位心理學家研究的結果,認為幼兒的人格,有些是受先天遺傳的影響,有些則受後天環境的影響。在亞里斯多德看來,先天的本性和後天的習慣是德行形成的兩個重要基礎,先天的本性為德行提供了一種可能性,後天的習慣則使這種可能性變成了現實(羅炎,2000,P.229)。
佛洛伊德雖然主張人格發展始於內在驅力,人格的形成在於幼兒的需求是否得到需求上的滿足,似乎否決了環境的作用,事實上,在幼兒期,尤其是嬰兒期,孩子需求的提供來源通常是照顧者,因此並不能全然認為佛洛伊德主張社會環境對幼兒人格發展毫無作用。而艾瑞克森所主張的社會環境依個體發展階段有不同的重要影響者,在幼兒階段,幾乎也是幼兒與照顧者之間的互動,因此照顧者對於幼兒未來人格發展深具影響,人格教育更須靠照顧者進行,並且人格教育必須從小做起,以成就未來健全之人格。
人格教育是指能啟發幼兒情性正面發展的教學概念,其目的在於把握幼兒人格發展的關鍵期,培養正確的人生目的及良好的生活態度。梁福鎮(2004)指出,人格教育、品格教育和道德教育三者的意義和範圍並不相同,其中,人格教育的範圍最大,品格教育居次,道德教育最小,但三者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且皆不容忽略。老師進行教學的目標應該兼顧認知、情意、技能三方面,如此方能協助幼兒發展成為「全人」。國內外許多學者極力主張幼稚園的學習應以人格教學及情感教育為重點,以利於幼兒情性發展,奠定將來各方面的學習基礎。因此,幼稚園階段的教育,應把握以下重點:
一、課程設計應以啟發幼兒人格發展為主,認知學習為輔。
二、教師必須具備有人本教育的精神及敏銳的觀察力。
三、多方面建立對人格教育的重視之共識。
「人格教育」可透過三方面進行,包括:
一、教師的整體教學態度,如教師平日的身教、言教和整個學習環境。
二、科目透滲,如利用日常教學內容或某科目環節與個人及社會化教育有關的地方。
三、德育課、生活教育課、抽離式活動等。同時,也可替幼兒建立能力潛質相符的朋輩網絡,讓幼兒透過與同儕相處,以同儕為學習榜樣。 因此教師在整個教學歷程中,教師須營造一個安全、能互相信任、接納和關心的課堂學習環境,提供開放和支持性的教學氣氛,令幼兒成為主動的參與者。而在教授人格教育課程內容時,宜採用活動教學的形式,以幼兒為中心,使幼兒積極參與活動以促進人際間的互相交流及學習。一般教學活動可包括遊戲、故事及人物傳記分享、小組討論、模擬及角色扮演、協作學習、個案研究和講授等方法。接著,將教學活動資料彙整如下,以作為老師在教室中實施的人格教育之參考。
一、情緒管理:
(一) 多變的面孔:依老師描述的情境,拿起面孔道具並說出自己的感覺。
(二) 心情日記:每天畫下自己的心情。
(三) 釣魚:釣到「感覺魚」,依老師描述的情境說出感覺(如:當別人拒絕跟你分
享玩具時,你的感覺是什麼?);釣到「告訴魚」,向大家大聲回答題目(如:我最害怕的事情是什麼?)。
(四) 靜思語:選擇易懂的靜思語,讓幼兒在複誦中達到潛移默化的效果。
二、自我概念
(一) 魔術箱:老師將魔術箱放入大鏡子,告訴幼兒今天要看看世界上最特別的人,
讓幼兒能清楚鏡子,接著讓幼兒畫出所看到魔術箱裡的人,並說出他的優點(其實就是自己的優點)。
(二) 偉人傳記:閱讀區提供偉人傳記,或老師說故事後進行團體討論,促進見賢
思齊的想法。
三、人際關係
(一) 繪本分享:可進行生命教育及融合教育,讓幼兒學習如何與各種不同的人相處。
(二) 參觀社會養護機構:如育幼院、養老院等,培養幼兒知福惜福,學會如何愛人,並把愛傳出去。
(三) 舉辦公益活動:如愛心義賣園遊會、跳蚤市場,將所得捐給慈善機構,提供幼兒認識服務社會的眾多方法之ㄧ。
四、問題解決能力
(一) 幼兒戲劇:藉由老師入戲 (即老師扮演戲劇中的角色,拋出問題尋求協助。如:老師扮演小紅帽的媽媽,尋求協助如何給小紅帽獨自外出的忠告)、坐針氈(即故事中的角色,坐在椅子上接受大家的詢問,亦可藉此活動探索角色的內心世界。如:灰姑娘的後母坐在椅子上,接受大家詢問是否公平對待灰姑娘的問題。)等方式,讓幼兒嘗試解決各種情境所發生的內心掙扎,並討論出多元的解決方法。
(二) 故事結局創作:可利用幼兒熟悉的故事,進行結局改編,並說出為什麼。
肆、爸爸媽媽向前走
子女日後的人格特質很多是來自父母親的教育理念及其對子女的期望,注重孩子的成就表現與重視孩子人格健全成長的父母,其管教方式當然會有所差異。處在一個急遽轉變、競爭激烈的社會裡,父母親對於孩子的要求與期望應該隨著時代適度調整,使孩子養成足以適應社會的人格。因此不管任何一種管教方式的父母,都應有以下幾項認知:
一、提供早期良好的生活經驗:人格發展奠基於嬰兒期,故在嬰兒期應養良好的餵哺方式,足夠的親情,及合理的大小便訓練。
二、重視人格健全成長勝於學業成就:人的發展有階段性,激發孩子內在學習動機遠比外力強迫學習來得有效課業或才藝學習,應避免讓孩子成就父母本身沒能達到的願望,而忽略孩子內心的感受。
三、培養獨立的性格:使孩子不依賴、培養生活上的自理能力,建立其自信心。
四、適當的管教態度:採合理的管教方式,運用同理心的溝通技巧,子女在良好的教育薰陶下,人格自然有良好的發展。
五、提供良好的示範:如溫文有理、誠實、仁慈、善良等,孩子可以加以學習。
六、提供美育之薰陶:音樂、美術、勞作、表演等藝術活動,培養孩子多方面興趣,引導情緒的適當宣洩,提高孩子的品質,增進孩子的情操。
七、注重孩子的學習及生活環境:父母應注意孩子平常學些什麼,教導是非善惡的觀念,並謹慎選擇媒體節目。
八、讓孩子多接觸大自然:可以陶冶性情,使之心胸開闊,增進閱歷,有助於人格成長。
九、建立正確的社會行為及自我概念:以民主式教育,尊重孩子,觀察孩子的感受,協助孩子人際關係與自我概念的建立、擁有健康的心理。
十、培養孩子良好的溝通能力:成人應提供語言學習的環境,讓幼兒有聽話、說話的機會,並養成閱讀的能力和習慣。
伍、最後的叮嚀
從佛洛伊德與艾瑞克森的觀點,我們知道,零到六歲是人格發展的最重要時期,孩子長大後是自信或是自卑、樂觀或悲觀、主動或被動、合群或孤獨、富同情心或無情,都與這時期的發展有關。然而,大多數的父母將人格教育的最終目的等同於要求孩子對道德規範的遵從與制約,常以說教的方式約束孩子的行為,並希望孩子在對、錯、善、惡的道德標準上建立完整的人格,但事實上,人格養成教育的真正意義:是讓孩子有足夠的能力,在面對事情發生的時候,即使感到不愉快或是處理不好,但仍能夠去思考,想一想,自己還能夠怎麼樣才會更好。倘若是用教條、是非對錯來判斷孩子,便失去了人格培養的真意。人格教育即是一門修鍊課程,讓孩子了解,自己不只是這個樣子,「我」還可以更豐富!
論壇報有一篇文章,作者說他希望尋見哆拉A夢的感動藥水,滴一滴在人眼中,那個人就立刻有顆柔軟易感的心。我也好想擁有那瓶感動藥水,滴在學生眼中,學生立刻個個善解人意,溫柔可愛。哇!那真是美麗世界!可惜那畢竟只是漫畫,不是真的。但現在,我找到一種感動藥水了,雖然效力沒那麼快速,卻有相同效果,那就是人格教育!
人格教育的學習是一輩子的工作,在幼稚園的學習階段,老師試著在教學中喚醒幼兒內心的感受,並讓幼兒學習如何去感受,學習正面看待世界,不管發生什麼事,都會是好事,有機會時就應用和實現,並把握機會為社會發光發熱。每一個人都是自己的國王,當有一天突然覺得自己很豐富,什麼都不需要有,覺得生命的本身已俱足,不管在什麼環境下都能夠自由自在,就如同孔子所說:從心所欲而不踰矩,如此便是成功人格的完美寫照。
~Haim
Ginott~
在批評中長大的孩子,學會譴責。
在敵對中長大的孩子,常懷敵意。
在嘲笑中長大的孩子,畏首畏尾。
在羞辱中長大的孩子,總覺有罪。
在恐懼中長大的孩子,鬱鬱不樂。
在忍耐中長大的孩子,富有耐心。
在鼓勵中長大的孩子,滿懷信心。
在讚美中長大的孩子,懂得感激。
在公平中長大的孩子,有正義感。
在安全中長大的孩子,有信賴感。
在尊重中長大的孩子,懂得自愛。
在被愛中長大的孩子,學會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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