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是一種社會行為Speaking as social action

 

廖子成

 

南華教社所研究生

 

第一部份 文本研討與分析

它寫道「最早的話語是『聖經』」

即使我現在困頓艱難,無人可協助我嗎?

我不相信(這句話)

我須要另用別的話詮釋

我相信「神的靈」已激勵了我

我必須說:「最早了解我的是『神的心』」

 

上面第一行要深思,

暫時停筆不要急!

激起、製造萬物的是我們的心嗎?

聖經中應該說過「最早的力量是『神力』」

但當我即將寫下這一段時,

有件事警告我不要執迷,

神靈就在我身旁,答案近在手上

我確信地寫道:「最早的行為是『神蹟』」

歌德:《浮士德

 

 
It is written: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Even now I balk. Can no one help?            

I truly cannot rate the word so high.            

I must translate otherwise.                   

I believe the Spirit has inspired me            

and must write: "In the beginning there was Mind."

 

Think thoroughly on this first line,                

hold back your pen from undue haste!               

Is it mind that stirs and makes all things?            

The text should state: "In the beginning there was Power!"

Yet while I am about to write this down,           

Something warns me I will not adhere to this.       

The Spirit's on my side! The answer is at hand:     

I write, assured,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Deed."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Faust[1]

 

正如浮士德對約翰福音的詮釋,此章中我們會學到言談本身可被視為行為,而行為與行動應成為人類學對語言使用的分析單位。第六章中,我們開始了解當我們使用語言時,我們還從外界拼湊出想表達的事實。從我們使用的脈絡、語言表達、或其他相關事情上都能表現出來。語句不僅要瞭解,周遭環境也要同時瞭解。同時,要瞭解言語也在形塑環境,尤其在社會認同(social identities)上更是。使用某些表達語句時,周圍也提供更多必要的資訊,讓語詞更易被認同理解。

這些情況表示說話者與你面對面時,就是在述說情境、故事。使用敬語時,也顯現說者與聽者、及提及的相關人物間的『關係』。所有這些情況都顯示言談不僅是符號,而且是行為(All of these cases show that words can be not only symbols but also deeds.)

 

在這一章,我將首先討論人類學家對語言的實用力量的新發現,及馬林諾斯基Malinowski處理這個新發現的概念性工具。然後,我將介紹由Austin and Searle發展的「語言行為理論」。其中有些概念將從人種誌(ethnographic)、跨文化(crosscultural)的觀點來做批判性的評論。最後介紹Wittgensiein的『語言遊戲』觀念,並且針對語言人類學研究的有用理念提出建議。

 

7.1        Malinowski:語言是一種行為

                                                  

波蘭出生的英國人類學家馬林諾斯基Malinowski(1884-1942)是這個領域的先發者。他除了結合所有之前其他人類學家用的方法,知道語言不僅是在提問,也在聽日常會話與參與其中(not only to ask questions but also to listen to everyday conversation and participate in it

語言的知識成為他完成人類學目標時,最基本的、必要的工具,亦即,「抓住說話者的觀點,與生活的關係,了解對世界的看法」(Malinowski 1922:25)

馬林諾斯基Malinowski的兩個主要人類語言學理論觀念,在於:

 

1、情境脈絡的概念  the notion of context of situation

2、認定語言是一種行為模式  the view of language as a mode of action.

 

馬林諾斯基Malinowski對「翻譯」產生的問題很著迷。他很快理解到傳統文法分析對掌握原始語言表達的幫助有限。他的結論是在很多情況下,逐字逐句翻譯的語言表達,不能如原始說話者所想的表達出來。聽的人也必須『設身處地』才能理解(He would need to have them placed in their proper setting of native culture),必須把語言翻譯放在原始文化位置上。

為了處理這些情況,他想出『情境脈絡』的概念:一方面要明瞭那個概念的上下情境,必須被擴大,說話時表達語言的情況也不能忽視。這個概念只是一個普通原則的推論,也就是說,任何語言的研究,由住在不同於我們自己的的條件,並且擁有不同文化的人說出來時,也必須與他們的文化、他們的環境一道進行研究。這意味著不能把『死的語言的研究方法用於活的語言』。人們需要「人種誌學上的語言理論」。為了發展這個理論,他出版珊瑚花園和他們的魔術的第2 ( 1935 )--一個有關馬鈴薯、芋頭、棕櫚和在Trobriand島裡的農地工作相關的一項儀式的人種誌的研究。[2]

 

Malinowski下了一個結論:「語言的主要功能不是在表達思想,不是在複製精神過程,而是在人類行為上表現積極實用的角色」(the main function of language is not to express thought, not to duplicate mental processes, but rather to play an active pragmatic part in human behaviour)。這本書和他早期著作中,尤其他說過的「原始語言意義的問題」(1923)所提,是個重大的改變。這裡他引出「脈絡情境」的理念。在書中,他提出「文明」語言與「原始」語言("civilized" and "primitive" languages)的差異概念,前者描述努力於想法的交流,後者只在完成事情。

 

Malinowski's針對語言的人種誌方法的著作,提出很多日後語用學的實用理論。這些想法在當代歐洲知識分子圈中也很普遍。Malinowski's的「語言行為」(verbal act)概念類似AustinAustin的「語言行為」(speech act)概念,約在同一時期發展。接著才有WittgensieinWittgenstein'的「語言遊戲」理論。

 

7.2        Philosophical approaches to language as action  語言行為學的哲學步驟

 

在分析語言、行為的複雜性時,我們必須轉到兩位英國、大約與Malinowski提出「說話即是行為」(speech in action)理論的同期的哲學家,AustinWittgensiein。儘管他們對我們現在的語用學(language is used for doing things) (語言用於做事物)有重大投入,這兩位偉大思想家有對許多主題,有南轅北轍的觀點,包括哲學本質、目標及與他種科學的關係。這兩個人,Austin當然是語言學家 (不一定是語言人類學家) 中、最著名的,他的知名度,部份來自美國哲學家John Searle--Austin的理論,經由他的「Speech Act Theory言語行為理論」介紹給大眾。

但是, SearleAustin理論的某些特徵的強調,如『真誠』和『意念』(sincerity and intentionality),已經引起語言的人類學家的語言行為理論的批評。

 

7.2.1  From Austin to Searlespeech acts as units of action.  言談是行為的單位

 

1940年代,Austin爭論道,哲學家著迷於事實和事實價值,是因語言的表達模式、分析的數據受限。以下句子(l) -(3)是其受限的好例子。他們全是哲學家稱作assertion「斷言」的實例(文法學家叫declarative sentence敘述句、陳述句):

 

(1)All men are mortal               全部人都是凡人

(2)The snow is white               雪是白色的

(3) The king of France is bald        法國的國王是禿頭

 

Austin指出除斷言以外有語言的很多其他用途。如同Malinowski認為語言不僅用來描述特定的情況(例如:雪是白色的),而是做某些事情,例如,執行一些行動︰(language is not just used to describe particular states of affairs[e.g. the snow is white] but to do things

 

例如,假定在結婚典禮中說,「我願意」,就是認為這名婦女是合法的已婚妻子,或者,我踩到你的腳趾,並且說「對不起」。或者,我手拿香檳酒瓶,並且說「我命名這船為伊莉莎白女王號」。或是我說「我和你打賭六便士,明天將下雨。」所有這些情況,如:打賭、或者洗禮、或者道歉的行為,有些是荒謬的,有些則是無疑的。甚至應該說:在說我做什麼過程中,我實際上執行那個行為。當我說「我命名這船為伊莉莎白女王號」時,我不描述洗禮的典禮,而在實際上進行洗禮;當我說「我願意」認這名婦女是我的合法的已婚妻子,我不是報導有關一樁婚姻的情況,我正身在其中

 

   他把我們同時進行說話、行為的表現,區分為3 類行為︰

1. 一般性言談行為(locutionary act︰談說某些事情的行為,亦即一整個系列、不停的談話行為,可以根據文法架構傳遞訊息、提出事實解釋的言談。例如:你被開除了、我下週會還錢、現在幾點了…等等。

2. 動作導向行為(illocutionary act:說話者藉由一般性言談,以「達成」目的的行為。因此,在我們社會中「你被開除了」,可能影響某個人的狀態,使他從「被僱用」變為「被解僱」(在某些恰當的情況下)。「我下週會還錢」的慣用語,可能被用於形塑某人某項未來行為的『力量』(force。「現在幾點了?」的慣用語可用於查詢資訊(問時間)。

3. 結果導向行為(perlocutionary act:說出一般性言談的行為,也說出這些慣用語之後果與「效果」,這些後果都不是傳統一般性言談行為的力量所能預知的。這些行為,可能達到,也可能達不到它慣用語的原意。例如,由對的人(例如老闆)在某個恰當場合(例如他們兩個都沒醉)說出口的「你滾吧!」,會造成聽者「被炒魷魚」的『效果』(effect)。說傳統的話語如「你被解僱了…」,可能也造成受話者沮喪、想自殺、或相反的覺得「解脫」(例如他不必再不甘不願地辭職)[3]

Austin引進「force 力量」這個字為動作導向性言談(行為),與「effect影響」為結果導向性言談(行為)一般性言談行為是一段話的命題行為,建立在文法與字義的約定俗成上。這些約定俗成由語言學家們,透過文法、邏輯、作價值觀的研究。動作導向行為透過傳統談話目標的定義而被達成(故談話被預期將會實現),在這時,上下情況將會產生。結果導向行為則被界定於與一段話的傳統詮釋不符,並且()說話者失控的行為。

 

 ( 4 ) Tom is drinking coffee.---湯姆正在喝咖啡。

 

這是個合文法的英語句子,描述一個名為「湯姆」的人,正從事「喝咖啡」的行為。這類型的語法架構(現在進行式的及物子句)或其介系詞的真實價值(不論它是否符合特殊情境況態)仍保留,而不論說者是否有其他意思。例如,它可以被用於告知某人湯姆正在做啥,或警告某人(聽這句話的人可能曾想、假設湯姆已準備好要出去)Austin會說,在這兩個情況下,( 4 )的意含仍不變,但力量有變化。

( 4 )已清楚說明,一句話產生、內含的動作導向行為,不一定能從表面清楚了解,特別是我們一向很注重字面的、結構的訊息,卻忽視其腔調、或附屬語言的特性(音質、音量…等)。若要明辨言語的力量,想一想如以上例(4)般的命令句,以上兩段詮釋就是:

 

4-1  I inform you that Tom is drinking coffee. 我告知你湯姆正在喝咖啡。

4-2  I warn you that Tom is drinking coffee.  我對你發出警告:湯姆正喝咖啡。

 

Austin稱動詞為告知、示警式的「行動動詞」(performative verbs,因為它們有內含的清楚意義。英語同類的動詞還很多。當我們說:我道歉、我認為、我承諾,或是:我命你…,當我們以第一人稱的現在式中提到前述動詞時,即在陳述我們該做的事(very act we are performing。英語的這類的動詞的其他例子包括︰說明,爭辯,結論,承認,敬禮,迎接,贊成,批評,堅持,否認,以為,假定,要求,贊成。我們正執行動詞所描述的行動。

 

我們一旦說出慣用語句,也常會表現出動作導向行為。進一步的說,就是「我們不只在說,也在做」即使簡述自己、或他人時的簡單行為,也是一種社會化行為。為瞭解這一點,我們需理解在任何前後情境下,任何言談行為發生時都會和上下情境一起被評估。Austin對前後情境所關心的是,前後情境不僅在事實陳述而已,他也希望我們能認識到,在言語使用的過程中,人們不僅努力於適當的描述世界,也使用話語使世界與他們的願望、或者需要相符Searle ( 1976 )擴大這個觀點,清楚定義語言必須『適合世界』,並且認為世界必須『適合語言』。

 

處理語言時,描述世界只是很多事情之一,一個問題是︰使用語言時,是否對各種事物的描述有個限度?答案是模糊的。例如Wittgensiein堅信,一個人使用語言時,絕無法一次或永遠給它固定的定義:

 

但句子種類有多少呢? 例如肯定句、問句,命令句?無數種,數不清。有很多如我們說的「信號」、「語詞」、「句子」,而這麼多又不是固定的、新型的語言,且新語言遊戲一直出現,於是舊的就變舊、被遺忘。(Wittgenstein 1958II)

 

另一方面,Austin傾向於反向思考,亦即,一般性言談行為的數量是有限的。他預先假定「語言科學的社會行為,也應該遵循其他科學的方法規章」才行:

 

當然,語言有許多用途。每當人們用新語言時,我們卻常要幫他們擺脫各種有名的邏輯錯誤的糾纏, 我們需要更多這些語言用途的架構;同時,我認為我們不要太容易絕望、並且不要像一般人那樣,讓語言使用無限上綱。哲學家會列舉出語言的各種用法,甚至更多。但即使某語言有「一萬種」用法,仍是「可列出」的。其數量絕不會超過昆蟲學家的甲蟲分類。

 

正如很典型的一般學科,要在複雜的目錄之潛在的混亂間創造秩序時,第一步是建立類型學。一套潛在無限的現象、情況,會被改組成一組有限的類型。Austin提出許多基本的非一般性言談行為,Searle和范德威肯Vanderveken ( 1985 )後來把這些重新作了規定。

根據Searle理論,在使用語言時,我們可做五項語言的安排:1、告訴人們事實為何(肯定的) 2、試著叫他們開始動手(指令),3、生動的表達我們的感覺與態度,4、從我們話中,帶給他改變(宣示的) 5、告訴他們我們未來的行動是被授權的。也可能在同時,不止做以下的一件事情。雖然這些次語言行為是抽象概念,並且不一定或者唯一符合特別的英語動詞,但是Searle列舉許多英語動詞為語音行為的許多「不同類型的例子」:

 

1.      肯定語︰ 認定,聲稱,肯定,敘述,否認,保證,通知,提醒,建議,堅持,推測,假設,猜測,發願…

2.      指令語︰ 直接, 請求,問,催促,告訴,要求,命令,允許,建議,堅持,警告,建議,推薦,懇求…

3.      表達語︰ 道歉,感謝,慰問,祝賀,抱怨,悲傷,抗議,哀悼,自誇,恭維…

4.          敘述語︰ 宣佈,任命,提名,贊成,確認,放棄,否認,指責,駁斥…

5.          委託句︰ 承諾,許諾,威脅,誓言,發願,接受,同意,拒絕,合約打賭…

 

我們必須記住所有這些動詞,只有當在和使用第一人稱單一的現在式時,為行動動詞(performative verbs)。因此,「辭職」這個動詞意思就是「辭職」。

為了解釋「動作導向的行為」,Austin介紹一些標準的數值,他稱之為「適當的條件felicity conditions」把事實條件區別,以免語音行為不實或者錯誤,但是,在Austin的定義內,適當或者不當的定義與執行,有一些情況一定要注重。

 

A1、約定的過程(Conventionality of procedure):約定的過程一定有一些約定的效果,包括某些話、某些人、某些情況。

A2、參加者和情境的適當數目和類型:(Appropriate number and types of participants and circumstances

 

前兩種條件,例如:一位丈夫提離婚,在很多國家內就憑此把妻子離婚掉,是一個宣示語。一般而言,通常需要一個「特別的儀式」,包括宣告語言行為(例如需一名法官),有適當的地方權力,適當地點,有那個效力…等。(能夠實現結果導向行為的行動動詞必須是由特定的人在特定的場合裏嚴肅而認真地復述和執行一套普遍認可的『約定的儀式行為』)

 

Bl、過程的完全執行。(Complete execution of procedure.

B2、完全參與。(Complete participation.

 

兩個B的條件意味著成功的語言行為,全部要求關係者必須得體地、正確的、適合的完成他們約定的步驟。以Austin自己為例,這些條件介紹該採取的要素,使動作導向行為中的說話者,能夠成功。

 

例如︰有人打賭說" 我賭6 便士" 是沒用的,除非另一方說「接受」,;結婚時,我說「願意」是沒用的,因為女人可能說「不願意」; 如果我說「我挑戰你」,但卻打輸,也是沒用的;如果我說要打開圖書館,但鑰匙鎖突然折斷¨…也是沒用的... (Austin196237)

 

萊文森(Levinson1983)提出解釋語言行為的方法,需要互動的評量。見第8章:

 

Cl、真誠的條件(Sincerity conditions):

參加者必須有某些想法,感覺和意念。因此,當執行賭注時,需預計叫牌者認真想玩、他們將願意付款,否則叫牌者和受話者就完了(Austin196240)。這些條件指語音行為會產生的承諾和預期,因此,在某些條件下、某些話過程中、是有責任的。在下單元,我們會看到誠實、意念條件的重要。

C2、後續的行為(Consequent behavior):

參加者必須進行任何語言行為的力量「指定」或「表示」的行動。

 

Austin的標準給我們如何讓「語音行為」成功的元素的種類有所了解 (就它的產生和理解度而言),同時,他們仍留給我們一些未答覆的問題,包括動作導向行為的力量、其模式的範圍…等。這些問題在給自從20世紀70年代在強調間接的語言行為(Indirect speech acts)、不強調命令句、傳統句時、一直未受注意。

 

7.2.1.1        Indirect speech acts  間接的語音行為

 

問接語句可能有疑問句的形式,見例子 ( 5 )( 6 ),並且訊息一樣可分類。或者宣告式句子的形式,見( 7 )( 8 ),因此像斷言(assertion)一樣可分類[4]

 

5Can you reach the salt?(你能拿鹽嗎?)

6Could you be a little more quiet?(你能更安靜嗎?)

7I can't see the movie screen while you have that hat on(當你戴著那頂帽子我看不到電影螢幕)

8I would like you to go now. (我希望你現在走)

 

這些提議,必須面對一般性和普及性的問題。說英語的人解釋這些句子的知識來自哪裡?有沒有一般性、普及性原則呢?不同的原則被提出來,包括會話的合作原則,會話的假設語,與基於預備概念的一般性(合適性) notion of preparatory (read "felicity")」。

 

7.3  Speech act theory and linguistic anthropology  「語言行為理論」和「語言人類學」

 

從語言人類學的角度看,找到發言者和聽者「如何、在哪裡」進行說話、詮釋話語,其過程中的知識、和各種討論,都很重要。但至少有兩大問題:

1、這些話語和詮釋,都是自然進行,雖沒有分析家所提那種明顯的現象和原則,卻可能都是特定的文化。不論這些話語、詮釋是否依英文的角度出發,涉及語言行為分析的學者們,卻通常會自動地認為他們的直覺、和結論,有一種普遍相關性。

2、語音行為分析家們也像大多數哲學家一樣,相信經由反思的方式,可以得到合理普及性;也就是透過想出相關的例子,並且想像可能的情勢,不必經過實際的觀察,與從真正生活中有系統的收集數據。這些「普及性」的相關假設,飽受歐美以外人種誌學者、與語言人類學家的嚴厲批評 (因為他們用英語看世界)

 

Austin說與做的分野(locutionaryillocutionary)和適當的條件(felicity conditions)的討論,之後成為文章脈絡討論的第一步(a discussion of contextualization);也就是說:某種行為會讓人和某種「文化意義」上做理解。而人種誌學者對『儀式』有興趣,且最想發展出他們的言語行為理論,一點也不讓人驚訝。

尤其,文化人類學家沒立即注意到,像Austin討論的許多例子,是高度儀式化和語言行為有明確的制度性的行為,例如船的命名,或者結婚…等,SearleAustin理論予以延伸後,對人類的溝通以及人類心理學了解得更廣。但是正如許多語言和文化人類學家指出的,這樣的一個理論和他文本脈絡分析詮釋的一樣,似與人類學上理解人類行為前後情境的解釋不相一致(at odds)。

 

在米歇兒‧羅莎多Michelle Rosaldo ( 1982 )的質性調查工作中,對大約3,500個住在北菲律濱北呂宋島的獵人和園藝家的評論:Rosaldo提到人們透過語言展示使用理解他們對人生、世界的個人獨特見解,和「發言者使用的語言」製造出一個特別的社會制度,例如:「男人傾向於提出請求,婦女傾向於滿足男人」。

  這表示在社會上對語音行為的任何分類(範疇),必須透過社會次序的特別分類,把那些行為視為『文化實踐』的一部分,使其立即再現和再製This means that any classification of speech acts in a society must see those acts as part of cultural practices through which a particular type of social order is at once represented and reproduced[5]。換句話說,任何語言行為的分析,必需與對人群的想法、感覺、對世界信仰、組成的看法進行分析、串連才行。

Searle和其他語言行為理論家來說,他們的目標是為取得、瞭解人類溝通的必要與足夠的條件。而這是很多「合適的和真誠的行為條件」,這和許多推理性原則的含意相同。對Rosaldo和其他語言的人類學家而言,他們的目標是想理解一些方法,知道「如何使語言保存、再製」,或者挑戰社會秩序的特別的方式,以及人(或者自我)的理念[6]Rosaldo從這前提開始,並且在上述「獵人、園藝家」她的質性調查工作中,批評「語言行為理論」的下列特性︰

 

1AustinSearle的真誠的條件:語言行為理論強調真相和認證(its emphasis on truth and verification as exemplified by the sincerity conditions in both Austin's and Searle's model)。

2、在它的詮釋理論中,以意念為中心,蘊藏以人(或者以自我)為中心的理論。

3我們應更精確的檢查每一項這種特性Let us examine each of these features a bit more closely)。

 

7.3.1  Truth真相

 

AustinSearle把「真誠」(sincerity)當作言談必備的條件。例如,他的「斷言」之下有各種準備條件(preparatory conditions),其中之一是發言者所提「斷言」事項、建議要有明確的證據,誠實狀態是指發言者認定建議是真實的。想讓諾言無缺陷,發言者在許諾時必須真心誠意。

 

Rosaldo說,這種對「真誠」的關切,是原始民族「Ilongots[7]無法、不易做到的,因此不能算是口語互動的一般策略。因此我們看到與英語諺語、談話、新聞相符的斷言,在衝突、辯論時最常見。有些斷言好像『關係和索賠的公式』,而不是在說一件事實 (p.213) 。說話者斷言事實時,似乎更重視誰索賠,而不是在關切事實真相。

 

…我知道原始部族會向對話者否認「獵他們親戚的人頭」,而被質疑時則說是防衛,以探試不確定、恐懼的對話者。像過去一樣,所謂「真相」不是指發生過何事,而是哪些事犯眾怒或更多人知道。(Rosaldo 1982214)

 

Rosaldo也說原始民族沒有承諾的行為。在英語的「承諾」指誠實、心智,不誠實的人是沒有社會理念的。而承諾並不代表會實行、實現。有一個原始的Mareng舞,有一個儀式是認定某個人會成為未來的戰鬥夥伴,但後來也不一定會實現,無法預知後事Bourdieu(1977)提過這種對未知事實的強調是一種社會互動的行為。也就是『交換』,如AB某物,則表示在情感上、倫理上B要記住這件事,而且事後都要有回報。從人類學的角度看,真相包括「滿意的(對等的)交易、溝通」

Moerman:「真相」、「準確」都是部份事實,即使我們在有限的地域上談論世界,也不定達到「真相和準確」的標準(Moerman 1988108)。

7.3.2  Intentions意向、傾向、意圖  

                                        

雖然對於Austin來說,如我們所見的,某些意向乃是適當的條件(felicity conditions)的一部份,是「言談即行為」的必要條件,在Searle言談行為理論中,意向在溝通的定義中,佔著中心的地位。

 

在言談中,我會向我的聽眾說我想溝通的事。透過讓聽者認出我的意向,達到預期的效果, 當聽者感覺得出我的意向,目的就達到了。(Searle 196943)

 

這定義因為Grice更早期的「非原始(即傳統的) 意義」而得到鼓舞。為了描述這個定義的運作的方式,Grice畫了一張分析圖,畫一個人把錢丟出窗外,指引貪婪的人如何離開門口出去找錢。之後貪婪的人確實離開房間了,差別是他並不知道我們的意向,另一個情況是他知道我們的意向:希望他離開這裡。

 

Rosaldo看到很多溝通、互動上的問題。首先,強調意圖時太著重個人行為與目標。太強調自我的完成、個人心理等。在Grice and Searle的理論中,社會行為是先決條件。不知這些社會行為,對人與人的互動、上下情境的交互力量等就不能進入討論。只要我們理解土地和人,我們才能理解在社會經濟學的價值中,原住民的休閒理念是一種「勞動」(as a labor with social and economic value。這點出一個事實,質實在進行一件含有意向的重要工作時,也在了解人際關係的詮釋、和活動。

 

回到Grice「貪婪的人」的故事,我們需瞭解他的敘述中有許多文化成份在。作為人種誌學者,面對以上這故事時,我們將提出許多疑問:如何定位一個人「貪婪」?到什麼程度算貪婪?把錢丟出窗戶是哪種社會觀念?為何我們假定他找到的錢和我們無關?這個貪婪的人如為了撿錢,被車子輾過是誰的責任?…等等。這些問題部份由Rosaldo提出,也和原始民族「Ilongots」的社會關係相關(而非個人意向)。

 

這個觀點需要人種誌學者來進行。令人遺憾的是,這個陳述經常被細節化、縮小化,降低到「意義就是用法」的口號。他的理論特色,沒有了Wittgensiein語言類型的辯論的複雜性,各種活動或者文化儀式,必須被在上下、前後情境下才能被瞭解。

 

7.3.3        Local theory of person 人的在地理論

 

Rosaldo的目標之一是把言談理論中的一些「社會行為者的言談觀念」,以現象學的方法「放在一起」,因此它不是一個普遍的理念,而是「特定文化」的理念:

 

我想要說「語言和人是親密連結的」︰我們的理論在嘗試理解語言工作,及怎樣解釋在世界他處少數語言的人群的想法,以反映出當地的語言,及使用者的本性(Rosaldo 1982203)

 

Rosaldo的話表示Searle真誠和意念(sincerity and intentionality)的關注,反映出西方的觀點,這些觀點對說話者的心理較看重,但忽視社會層面。言談行為理論,不反映「工作時」的想法與行為表現。這種缺乏思想反映和Rosaldo的「言談行為理論和人種誌的哲學分析」與Whorf的舊式西歐式語言行為詮釋是不同的。

 

從語言觀點來看對個別觀念的發展貢獻很大。我們將更能看見印歐語系的一些新近的方言,並且合理化的技術從他們的圖案談到細節,達到人類智力的演化的極致,除了歷史事件如禮物傳播給我們,使我們不從狹隘的觀點看那些事件。他們及我們自己的想法過程,不再受理性和知識的限制。

 

Rosaldo利用「語言與詮釋人類學」的分析工具,對AustinSearle所提的一個「說話者如何用言語來做事」(speakers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理論作重新定義。其中一個「西方言語行為理論學家」所瞭解的題目是「與時俱進的內在心靈 an inner self continuous through time(Rosaldo 1982218)。其假設根據是對誠心、責任、意向的某些判斷。但這樣一個假設不一定是所有文化所能接受,事實上,許多現代文化人類學家專注於研究不同文化中,個人與公領域的不同關係方式。而AustinSearle的觀察力,免除了語言詮釋時,個人的想法與意向的困擾。

 

一些民族誌的語音行為理論的討論,代表哲學家和當代文化和語言人類學家之間在分析上的一些基本差別。這些民族誌的語音行為理論的討論,代表哲學家和當代文化和語言人類學家之間在分析上的一些基本差別。這些不同焦點,不一定意味著並非全部人種誌學者都是「過度的語用論」(hyper-pragmatistic)的觀點「事實是脈絡中的任何工作」(truth is whatever works in this context),要不是他們確實在解釋人類行為方面有不同的優先權和目標。語音行為理論者假定「語言是行動」,但是不探求「行動」的理念,他們認為「行動」是不需要更近一步的分析。

另一方面,人種誌學者相信延伸對「行動」的哲學描述是重要的,在包括在特徵的描述和關係,隱含的理念使用和事實,在語言之間和真實的地方理論。

 

... 脈絡分析開始 ...問哪種交談是可以被理解,哪種交談不能?全部參加者有資格講話?並且講的都是事實嗎?交談能說出全部意思嗎?(... contextual analysis begins ... by asking what kinds of talk can be heard and understood, and what kinds of talk cannot. Are all participants qualified to speak and to speak the truth? Can talk carry all meanings?

 

7.4              Language games as units of analysis  作為分析單位的語言遊戲

Wittgensiein在他晚期的作品裡,常在談論人們如何使用並且理解語言時,提出『遊戲』的比喻。他說:

 

在語言中, 使用一個單字是指用它的「意思」。文法則敘述語言中「單字的用法」。這有點和「遊戲規則的語言描述」的關係相同。

 

Wittgenstein把語言和遊戲作類比,經常被其他的文章引用,例如Searle強調類比不一定行得通,因為當一個人在下西洋棋比賽時僅動一子,不能代表一切進展。( 1969: 43 ),換句話說,下棋和說話是兩個不同的活動。我們必須尋找這個「隱喻」的指向,而不是找兩項活動之間的明顯不同[8]

Wittgenstein用西洋棋作隱喻:「用一個句子的一個字,就像下棋時下一子」。這就是心理學家所說的「程序性的知識」(知道如何)procedural knowledgethe knowing-how)但是它超越這一點 (參閱第2)我們瞭解一個字如何與其它詞在上下文中搭配,以影響將來的話語,正像下棋的一子會對之後棋局有影響一樣,「遊戲的隱喻」也讓使用者有不同的了解,專業棋手和初學者對下每一子的理解是不同的[9]。同樣的,對一字、一句話的理解,每個人是不同的。

 

AustinSearle找到傳統字句意思的目標是一致的,不同的說話者、不同的表達,即使是鄰居友朋,也會見解不同。我記得曾告訴一個藝界朋友我買了一支Fender電子吉他。他問:「什麼色的?」我說:「白的」。當最後我從盒內取出時,他失望地說「你說白色?這是象牙色!」。吉他顏色的意含顯示我們認知的差異,正如Wittgensiein說的:「不同的生活型式」(form of life):一種語言的想像,代表不同生活型式的想像。(... And to imagine a language means to imagine a form of life

 

顏色和顏色區別對一位畫家是有不同意義的,那是因為不同的生活型態。Wittgenstein 的觀點,不僅表示知道如何使用話語(或者任何語言表達),也表示我們需要它做什麼。下棋下一子,不僅是一步,其後佈局上是有無限可能的,即使是一個看似普通的、含蓄的表達,也具有特殊的「意義」[10]。所以Wittgensiein說:「如果獅子會說話,我們也不一定瞭解它」。

這個語言觀點對文法有重要的影響。文法的意思是指人們如何用語言來表達(7.2.2)。 如我們將在第8章所見,文句架構分析以Wittgensiein 所知,就是互動架構的分析。用遊戲作為隱喻的經常使用,就是「語言遊戲(language game)概念的分析:

 

我以後會常用語言遊戲來吸引大家的注意。這可代表我們的生活語言的複雜性。語言遊戲始自童年。語言遊戲研究是種對原始語言的研究。它們和語言的真相、定義、堅持、假定、同不同意…等都有相關,和思維、複雜語言思考…也相關。當我們看那些簡單的語言時,心理因素似乎消失不談。我們會看到一些表面的活動、反應,換個角度看,我們會使簡單話語和那些複雜的言語認同。接著我們可在原始語言中慢慢加入新型態。(Wittgenstein 196017)

 

「語言遊戲」的觀念是很有用的,它和 「語言行動」(speech act)「動作導向行為」(illocutionary act)一樣,不只說一種語言的現象,它是一種啟發式的概念分析:把原始的、簡單的語言進化,這種觀念複雜多了。「簡化」(Simplicity)是Wittgensiein對傳統科學方法的讓步。另一方面,Wittgensiein很強調觀察與描述,我們要抗拒「科學的推動使很多事普及化」,這個推動會造成錯誤的假設,因為一字可能多義或具有特殊涵義。相反地,我們應力求對特定情況的描述。對特定情況的深入調查可解除這個疑惑,因為有不同思維的產生。遊戲的比喻強調語言的使用,正如棋局會代表很多不同思維,語言活動也是

 

由語言遊戲觀念來看,他希望我們看上下情境、環境下的深義、內涵。Wittgensiein舉一個例子:一個建築者與其助理。這助理必需把「適用的」石頭依序傳遞給他。在情境上,建築者用簡單的名詞如「磚、石頭、小石子、厚板、柱…」等即可,是命令也是指導。語言學家也曾說「短語」常代表很深遠的意含,例如「I do」、「me too」可能就是「很長的話」的省略(ellipsis)。但這些單字句子的省略,常錯過某些事情、並且導致荒唐的行為發生。換句話說,即使語言遊戲是長長的語句,也可經文法學家的巧手變短。這種語言遊戲當然沒有錯,它是很多用法中的一種。

 

相同分析也可用於外表上的定義(如「說」椅子+指向椅子→代表「坐這裡」) 。身體外表的定義也能被用於解釋字句的意義,例如外語課時的常規的理解。---手指指向黑板時,就說blackboard,義大利文課就說lavagna。這是一種教話和意思的十分合法的模式,但是有範圍上和用途上的限制。例如:「教室常規」是師生長期培養的默契,教師的權威是與學生協商而來,語音行為的成功完成取決於學生符合教師的行動的暗示與預期。

 

7.5              Conclusions  結論

Austin說:「在整個言談情境下,談話的動作,只是闡述一件事實的表象而已。」這段話印証「語言即是行動」的理論。對這個理論,我在本章中已提出三個建議:言談行為理論、民族誌為本的言談行為規畫、WittgensieinWittgenstein的以行為為主体的語言哲學規畫。這些不同的範例,擁有一些共同點和相異點。我曾評論並且比較其異同,不僅尋找歷史關係和個別差異,也希望建立一次豐富的「以經驗(或觀察)為依據的;經驗主義的」的成功對話。

 

接受一個事件的複雜度,和「不放棄解決問題」的期待不同。同理,接受我們的方法、理論的歷史性,和「同意別的理論的有效詮釋」不盡全同。任何文字詮釋都是可能的,正如即使有人認為「這一章全由電腦程式完成」也無妨。但我們人類有能力參與「各種不同觀點可以受比較與評估」的對話。對參與者提供比較、評比標準,甚至必要時改訂不同標準是重要的。語言人類學的評估方法之一是對某語言即行為的範例極力進行, 以幫我們瞭解語言行為與文化推動的關連。

 

如我們在這章觀察到的,「語言行為理論」是這個領域的重要起點,但仍受於位高權重者、個別言論、個別意向等的分析的影響。這樣的一個角度易純理論學派(Wittgenstein)、跨文化比較的實証主義者(Rosaldo)責難

Wittgenstein一再提及,若我們想瞭解語言表達的真義,且想了解為何完全不能解決哲學爭論、不能比較脈絡,則必須好好看看「語言是如何被使用的」(how language is used)。但他的一些想法已融入以下「從真實生活情境有系統地研究語言活動」(activities systematically by starting from real-life situations)的嘗試中。對這類嘗試,我們將在下兩章作檢証,我也會檢查其中的互動與參與單元。

 

第二部份 同學心得分享

 

鄉土語言評鑑的省思

教社所研一 莊新國

 

解嚴之後在「本土化」成了台灣社會的主流,在本土化的思維模式下,鄉土語言的振興成為落實本土化的指標之一,因此在學校教育這個區塊,鄉土語言教育成了語文領域課程中的一個法定課程,為了檢視各校是否落實鄉土語言教育,從各巿縣政府教育局到教育部每年都會辦理鄉土語言評鑑,也成了各校眾多校務評鑑的項目之一。今年本縣當然也照例辦理縣內初評,並擇優錄取幾位學校推荐參加教育部的複評,而本校很「榮幸」獲選為本縣鄉土語言-鄒族語-績優學校。本(五)月十六日教育部三位評審委員如期蒞校進行訪視評鑑,整個評鑑程序分成四的階段,分別是簡報、教學觀摩、教學環境訪視及綜合座談。

由於本校在近一個月的積極準備,整個評鑑過是相當順利,但進行到綜合座談時,我向評鑑委員請教一個有關於一個「部編版」鄉土語言教材在實際使用的問題,請委員們帶回部裡參酌參酌。在此我先把這個問題背景稍做描述。

幾年前教育部委託國立政治大學統籌編輯原住民族各族群的九年一貫的鄉土教材,計劃從一年級編到九年級,供日後做成辦理原住民學生升學考認時族語認證的標準教材。各族的編輯委員雖然是由各族群組成,但教材大綱及美編由承辦學校(政大)來擬定,各族群的編輯委員只負責把已用中文編好的教材譯成該族群的語言,嚴然成為部編版的統一教材。

在編輯的過程中有幾個重要的環節一直無法有效的解決,一是兩個語言間翻譯的問題,由於語言間具有不可共量性,用中文譯成原住民語言本來就有困難性,但硬要把用中文思維模式下編好的教材翻成各族群不同的語言更加困難,更何況這些中文句子中有許多的詞句在原住民語中根本不存在,以鄒族為例,如書包、書櫃、黑板、鉛筆等,在鄒語的詞句中是沒有的。今天為了順應全國統一的原住民族語言教材大綱而硬要把這些東西翻譯,其結果有二,一是創造新的名詞,二是使用外來語(日文、中文、英文還是其他語言還在爭辯中)。再來是美編部份,由於美編是由得標廠商統籌負責,結果硬是令人扼扼腕,因為負責繪圖的人對各族群的生活型態、服飾、文化特色乃致於長相等都弄不清楚,所以在課本中的插圖會把鄒族畫成泰雅族或是其他族群,這個玩笑是開大了。

我無意否定承辦學校的用心及努力,但我總認為在花這麼多的資源及人力來編輯這個教材的同時,如果能懷有一顆人類語言學的認知,體認各原住民族存在於現實的不同,將會讓這些辛苦編輯的教材更符合使用族群的文化。

 

新加坡英文(Singlish)的特徵、固有模式和空缺

教社所研二 羅梅香

 

一、新加坡的人口組成、及語言的使用

    組成新加坡二百五十萬人口的是中國人(76%)、馬來人(15%)、印度人(7%) 和其他人種。

有四種官方語言─北方官話、馬來語、坦米爾語和英語(最後一個幾乎半數人口懂,雖然這隨年齡有異,比較年輕的懂得比年長的多)

在新加坡,英語流利度持續受到關住。歷史上英語一直非常重要,且它依舊是實際上所有範疇中都可以接受的唯一的高地位的通用語。

    因此北方官話和英語是有威望的語言;客語和所謂的「市集」馬來語地位低且使用人數正在減少。坦米爾語扮演較小的角色。

    雖然如此,馬來語依然是國語(若沒有其他的,它也提醒我們新加坡在19631965年短暫的併入馬來西亞)且被廣為認為是通用語。

    大體而言,教育政策似乎愈來愈傾向雙語並用(母語加上英語),同時,因為英語仍是高地位超種族的通用語,所有群體的許多成員都將其子女轉到英語為媒介語的課程。

 

二、新加坡英語的特徵群

(一)何謂特徵群?特徵群是這些特徵沒有結構的集合,表示屬性的集合。加重特徵群給該群中的特徵都加上重量,加重特徵群被看作是是原型範疇成員的一種表現。一般來說,加重特徵群理論不能對原形效應做出解釋,這種理論沒有考慮轉喻,也就不能解釋由轉喻模式產生的效應。

(二)新加坡英語的特徵群

1. 句子結尾時一定會有個往上揚的尾音「la」、「me」、「lo」或是「huh」。2. 夾雜著自創英語辭彙,甚至加入馬來語或是華語文法。

3. 語調不同,具有不同特殊的情感。

Ex. 1. I dont friend you lah.

   2. I love you.

   3. I love you lah.

   4. I love you lo.

 

三、新加坡英語的空缺值和固有模式

(一)何謂空缺值?固有模式?

1.    空缺值體現了一個在沒有特定語境信息的條件下被與用的語值;空缺值給普通的例子下定義,但在異常情形中,是可被忽略的。固有模式指有著空缺值的框架,是對一種普通例子理想化的內心表現。

2.    Ex.老虎和金子

 

(二)新加坡英語的空缺值和固有模式

空缺值和固有模式=草根情感豐富的非標準英語

 

 

語言中的文化意涵與權力關係

社會所研一  蔡曉薇

同樣的文化背景,但女性與男性所使用的語言仍是有差別。男性說用一些粗話可被視為一種豪爽,但女性用粗話就會被視為一種無禮或粗俗。因此,在文化脈絡中,男性可與使用的語言與女性所使用的語言就已被區分,就如同日文的おさけ和さけ。同樣是酒的意思但女性通常會用おさけ,因為お代表竟與的意思。男性則比較豪爽用さけ。而在日文中女性用敬體是比男性頻繁,甚至在男女對話當中,女性對男性仍是要用敬體來尊稱。又例如:勉強しろ是男性用語而勉強しなさい是女性用語。さい是請求的語句,有點拜託的意思,而這個語句在男性中很少使用。所以,當我們在看日劇時在女方就會常聽到さい的用語。

因此,可以說日本是男尊女卑的國家。所以,什麼樣的國家男性與女性用什麼樣的語言,就可以看出這個國家對男性與女性的看法。如果,自己不在這文化中,並不會去咬解這其中的涵義,若只說這是男女用詞的差別,其實是很狹隘。當然,語言的使用會有某一種特定身分的人使用,不過這也顯示出語言當中所包含的權力關係。

因此,語言是一個溝通的媒介,但在這個媒介中含有許多權力地位關係,因此中國有所謂的官話,這些都是語言要區辨出所謂的地位階級,但如何知道這些接及是不是被打破,從語言的使用就可以作為一個對街及參考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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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註1.翻自浮士德--彼得詩篇,第一部,紐約:Bantam 出版社1985p. 77

[2] Malinowski'對翻譯魔術靈物(translation of magic spells)、及語言神力的說法,受很多人批評,最有名的是Trobianders' magic spells,他說Malinowski對上述Trobianders的一字一字翻譯,抵觸自己所說的上下情境理論。

[3]以言指事(locutionary act)、以言行事(illocutionary act)和以言成事(perlocutionary act),其中,以言指事指語句的表述;以言行事指完成某種行爲(如允諾、發誓等);以言成事指給受話人帶來的影響(如使其感到放心、安慰等)資料來源:張旭春《文學行爲與文化批判 --後現代主義在中國的角色定位 http://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TCulturalWorkshop/culturestudy/p10.htm

[4] declarative sentence陳述句與assertion斷言,用以陳述事實的句子,如: The sun rises in the east.  太陽從東方升起。

[5] Bourdieu的概念,請參考第二章 文化理論之2.5:文化即踐實系統(cultural as a system of practices

[6]原註18. Rosaldo在這些問題上,代表一個相當極端的「相對論工作者」,不一定被全部社會文化學家或者語言人類學家分享(接受)---不同的理論的回顧

[7]原註19. AustinSearle認識到對於一種行為來說,即使說者不真誠,但成功是可能的。不過,誠實為他們兩個都保持一種講話的必要的真實。這個理論的特徵在更新的發展裡有發現︰一次不真誠的語音行為,可能有缺陷但不一定不會成功。雖然如此,locutionary的成功行動,一定與用誠實行為的心理狀態的呈現有關。

[8] 原註20「很明顯的,有所言就代表有所思,說一句話就像下一棋子,但不代表整盤棋」。(瑟爾)

[9] 原註22觀棋者和下棋者對下每一步的解讀是不同的。(不懂下棋的人也不同)而經驗不一定代表知識。然而我們傾向於稱之為「瞭解」。

[10] 原註23性別差異理論( 1982 )遵循相似的邏輯︰男人和女人使用不同語言,因為男孩和女孩用不同的環境學習使用語言,換句話說,他們社會化過程的差異(socialized differently),在Wittgenstein 條件中,他們的用語、經歷不同,也就是不同的生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