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中的原型效應
簡志成
南華教社所研究生
語言學中的各種範疇應該與我們概念系統中的其他範疇屬於同一類型,而且他們更應該顯示出原型和基本層次效應。
由於語言具有極為豐富的範疇結構,語言學中的實證又是如此充裕,因此,關於語言學範疇劃分的研究應該是研究一般範疇結構本質的一個主要的實証來源。
語言所顯示出來的原型和基本層次效應的實証究竟是什麼?
語言運用一般的認知機制?
還是,
語言是超離肉體的、獨立的,運用的僅僅是屬於它自身的機制?
標記
對於各範疇中某種不對稱現象的研究,在語言學中被稱作是標記研究。
語言學之所以會產生標記這一術語,是因為一些詞法範疇是有標記的,而另外一些則是沒有標記的。
英語中有關數的範疇舉例說明 -- 複數形式有一個標記
”s ”
1)單數名詞直接加s:
students, apples, boys, books.
2)以s、x、sh、ch結尾的名詞加es:
glasses, boxes, matches.
3)以輔音字母加y結尾的名詞,變y為i加es:
cities, babies.
4)以f或fe結尾的名詞,多數變f為v加es:
wife → wives.
但有些詞只加s:
roofs, proofs, chiefs.
5)以o結尾的名詞,有些加es:
heroes, tomatoes, potatoes.
其他加s:
radios, zoos, pianos,
photos.
6)不規則名詞:
foot→feet, child→children, man→men, woman→women.
7)某些外來詞變複數:
datum→data, medium→media. ( um / on → a )
analysis→analyses, basis→bases. ( is → es )
8)複合名詞變複數:
以不可數名詞結尾的複合名詞無複數形式,如:
homework.
以man或woman為首碼的複合名詞變複數,前後兩個名詞都
變複數,如:
woman student → women students.
其他複合名詞變複數:
grown up → grown ups, stand by → stands by.
9)複合形容詞做定語時,其中的名詞保持單數:
a six year old boy
在音位學中,標記常常是根據發音的輕鬆與否這種概念來理解的
清輔(子)音,發音時不振動聲帶:〔p〕、〔t〕、〔k〕
濁輔(子)音,發音時振動聲帶:〔b〕、〔d〕、〔g〕
因此,我們可以把聲帶振動理解成是加在清輔(子)音上的一個標記,從而產生濁輔(子)音。但元(母)音,除外,元(母)音中的聲帶振動的產生還是元(母)音。
濁輔(子)音是沒有標記的,而清輔(子)音是有標記的。
聯想 -- 注音符號中的標記
不捲舌韻母,發音時不捲舌:ㄗ、ㄘ、ㄙ
卷舌韻母,發音時有捲舌:ㄓ、ㄔ、ㄕ
語言的規則是由清輔(子)音來確立的
我們所使用的語言中,有某些語境因素使得濁輔(子)音和清輔(子)音不可能同時存在。
這種比照一旦模糊,也就是說一對輔音中只有一個可以存在,那麼所存在的該輔音在這種情形下便是沒有標記的。
這種比照的模糊現象在語意學中也頻頻出現-反義詞並非完全對稱
反義詞「高
– 矮」
「小明有多高?」-- 不一定代表小明一定是高個子。
「小明有多矮?」-- 暗示小明是矮個子。
反義詞「長
– 短」
「小花頭髮有多長?」
--
不一定代表小花頭髮一定很長。
「小花頭髮有多短?」
--
暗示小花是短頭髮的。
音位學的原型效應
語言學中最基本的區分在於一個單音和一個音素之間的區分。單音是發音的基本單位,而音素則是被看作是出現在「更高層次」的認知元素。
根據實驗而得到的證據,音素是以原型為基礎的單音範疇。
音素範疇一般是按照其原型成員來理解的。透過對於單音的認知而形成的理解。
詞法中的原型效應
在英語中用Λ(在英語表音法中拼寫成u)構成的過去式動詞形成了以原型為基礎的範疇。
拜比和莫德根根據實驗結果表明,該範疇的動詞有一個原型,該原型具有下列特徵:
1、以s為首的動詞後面跟著一、兩個輔(子)音:sC(C)-
2、動詞的詞尾是軟顎鼻音:
3、動詞有一個鬆高前元(母)音:[ I ]
句法中的原型效應
羅斯已經多次證明,語言中幾乎每個句法範疇都顯示了原型效應。
以名詞為例:羅斯的基本發現是,英語中的普通名詞經過了一系列的語法過程,而較少名詞性的名詞則沒有經歷普通名詞所經歷的全部語法過程。
主詞、施動者和主題
原型理論能夠被用來描述主語的語法關係特徵:
一種原型的主語(主詞)既是施動者(行動者)又是主體
-- Bates & MacWhinney
主語範疇中的成員並不能完全根據施動者和主題的特性來預測。
簡單主動句的主語應該能夠展現施動者和主體的全部特徵。
每當一個名詞短語不具有全部的施動者特徵和主體特徵時就會運用被動句。
基本子句類型
一種已知的語言中,其各種從句類型中存在著不對稱的現象。在一些從句中,從句的意義和語法之間有一種「本質的」或「直接的」聯繫。
基本的子句在意義和語法之間顯示出一種不受一般規則限制的關係;而非基本的子句類型則顯示不出這種關係。
基本子句類型和其他子句類型之間的這種不對稱現象就是一種原型效應。
原型效應存在於語言的每個層次之中,從音位學、詞法、句法到詞彙。在第三章裡我們看到了許多有效的實證,都呼應了「語言利用了人們一般的認知器官」這句話。語言確實是使用了一般的認知機制,至少是使用了範疇劃分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