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信用卡發展歷程與其社會意義流變之研究

廖秀芳

高師院工業科技教育所

中文摘要

信用卡這項結合科技與金融的產品,已和我們的生活密不可分,近年來更引起許多社會問題。因此本研究在(一)台灣信用卡的發展歷程(二)台灣信用卡的社會意義流變,兩個面向做探討。

研究方法主要是採文獻探討及訪談的方式進行。在信用卡的發展的部份以收集書籍、期刊、論文等資料加以整理;針對社會意義流變因素的部分,則採訪談的方式進行,再歸納整理出結論

研究結論如下:

(一)針對台灣信用卡發展歷程:

1.從發展的過程中可看出本土與全球化爭奪勢力的消長。

2.各銀行在開放後的信用卡市場,展開了激烈的消費金融戰。

(二)針對信用卡的社會意義流變:

1.核卡的標準逐漸降低,擁有信用卡不再是財力與社會地位的展現。

2.擁有多張信用卡幾乎與「貸款」、「負債」畫上等號。

 

關鍵詞:信用卡,社會意義,發展史。

 

一、前言:

在現今的人類社會中,信用卡這個科技產品已經深入每個人的生活,如影隨行,沒用過也看過,沒看過也聽過,食、衣、住、行、育、樂各方面,都可以用信用卡支付,但是信用卡社會並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也不是一開始就能完全被接受,而這是如何演進的呢?信用卡這科技產品,其代表的社會意義又有何改變呢?這其中的發展是本研究所探討的重點。

 

二、研究背景與動機:

猶記得在民國82年剛畢業時,我申請了人生的第一張信用卡,是由花旗銀行所發行的VISA卡,當時也不了解為什麼申請,只知道能申請到信用卡好像代表了某種有經濟能力的身分證明,其實也不清楚信用卡有什麼用處,當時業務員跟我收件時,還一直對我說不一定會核准、不敢跟我保證,而且大約要一星期才會知道,因為還要做徵信,讓我覺得好像申請信用卡困難重重,而且都沒有贈品,還要年費(現在想起來真的很不划算)。

隨著時間的演進,信用卡給人的感覺變了。很容易就能擁有信用卡,甚至是業務員反過來來拜託你辦卡,不只如此還免年費、送贈品、還有一些特殊功用,每年都還有送鍋、碗、瓢、盆、雨傘、袋子、棉被、毛巾……等等。接下來開始衍生出許多的社會問題,如:盜刷、循環利息、催逼卡債…等,信用卡搖身一變成為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害人卡,擁有多張信用卡不代表經濟能力佳,反而可能代表負債累累,而這樣的轉變讓我興起了研究信用卡發展的念頭。

 

三、研究目的:

(一)台灣信用卡的發展歷程。

(二)台灣信用卡的社會意義流變。

 

四、研究方法:

主要是採文獻探討及訪談的方式進行。在信用卡發展史的部份以收集網路、書籍、期刊、論文等資料加以整理;針對信用卡的社會意義演變的部分,則採實地訪談的方式進行,再歸納整理出結論。

 

五、研究內容:

(一)台灣信用卡發展

台灣信用卡發展可分為兩個時期,在民國78年VISA國際組織進入臺灣,開啟了台灣信用卡的大轉變,因此以此為分界線。民國78年以前,屬於國內信用卡制度發展期;民國78年以後,則屬於信用卡國際化時期,以下分別就這兩個時期來說明。

1.制度發展期

民國63年5月第一張信用卡是民營的中國信託投資公司發行的「信託信用卡」。民國64年7月國泰信託投資公司則跟進。然而,當時這兩家卡片並不具備循環信用功能,事實上就只能算是「簽帳卡」。

民國65年省屬第一銀行及合作金庫均相繼研擬辦法,準備實施。財政部為因應此一現象,曾草擬了「信託投資公司辦理信託信用卡辦法」,但未通過,因此,命令兩家信託公司暫停發行。

民國68年5月,行政院經建會通過「發行聯合簽帳卡作業方案」,決定由銀行與信託公司合資成立「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財政部次年指定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及台灣銀行研擬多項計畫,並透過銀行公會邀請美國運通銀行指派三人諮詢小組來台作為期三週的研究。當年九月提出第一階段可行性報告,耗資美金五萬七千元。但由於二、三階段需要耗費美金二百萬元,銀行於是設小組研究,提報經建會,由財政部邀請各金融機構,共同會商簽帳卡作業,基本原則有二:「一人一卡」與「先存款、後消費」,兼顧便利使用及配合實際狀況,允諾若干額度的透支。並以財團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型態,設置一處理中心,專責作業,以其統一製卡及特約商店之遴選與帳務集中處理。(李思儀,2001)

民國70年10月,財政部正式頒佈「銀行辦理聯合簽帳卡業務管理要點」。民國72年9月通過了「聯合簽帳卡業務處理準則」,到73年5月,通過費用分攤計收的方法之後,中心組織型態有了大致的規模。聯合簽帳卡於民國73年6月1日正式使用,原先發行的「信託信用卡」自「聯合簽帳卡」啟用之日正式停用。同年財政部建立「聯合簽帳卡端末機系統(P.O.S)」,將原先的相片卡改為磁條式新卡,加強交易安全的保障。

民國77年為順應金融自由化趨勢,財政部通過「銀行辦理聯合簽帳卡業務管理要點」修正草案決議,並將「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改名為「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修改內容包括:(1)將聯合簽帳卡改為聯合信用卡、(2)開放發行國外可使用之信用卡、(3)廢除一人一卡限制、(4)准許持卡人可在一定額度內透支消費(張麗娟,1994)

財政部為了保障國內聯合信用卡中心的地位,在法規上規定:外國信用卡必須加入聯合信用卡中心或與中心合作,「俾以同等基礎發卡,共維市場秩序」(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年報,1988)。

民國77年9月1日,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更名為「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廢除一人一卡限制,擴大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使與外國信用卡具有相同功能。民國78年起開放國際信用卡業務,聯合信用卡中心與VISA信用卡國際組織合作推出「VISA國際信用卡」,加上花旗銀行與美國運通等兩家外商銀行登臺發卡,從此,拉開了國內銀行與外商銀行信用卡市場爭奪戰的序幕。(張慧雯,2000)

2.國際化時期

民國78VISA國際組織的進入臺灣,很快的就吸引發卡銀行的加入。聯合信用卡中心在7811日同時發行VISA與聯合信用卡。從開始發行以來,國際信用卡每年的成長量都達三成以上。民國80年,國際卡(44.4)就已經是聯合信用卡(70.2)的一半以上;81年,國際信用卡的總卡量就超過了聯合信用卡,到達了100萬張。國際卡簽帳金額也在80年超過聯合信用卡,達到154億元。

民國81年5月修正「信用卡業務管理要點」,銀行不再需要透過聯合信用卡中心發卡。另外,原本收單與發卡分屬兩個不同的業務種類,當時銀行只能從事一項業務,現可由同一個銀行進行。也因為此一規定的修訂,使國際卡在台灣的擴展更為迅速。以VISAMaster兩大國際發卡組織為例,其本身並不發卡,而是與會員銀行簽約,提供其商標來發卡,同時並簽訂會員銀行作為收單銀行,使同一家銀行可以同時進行收單及發卡兩種業務,臺灣信用卡產業就在這種特別的組織擴展下,保持競爭又合作的方式,因此,特約商店越來越多。

民國82 年財政部放寬對信用卡的管制,開放「循環信用」的功能,我國信用卡始從簽帳卡型態轉型為真正具借貸功能的信用卡。民國83年,日本授權組織JCB也進入臺灣。自此臺灣有五大授權組織(VISAMasterJCB、花旗、運通)。是故,從83年起,臺灣的信用卡市場具有壟斷的國際品牌與激烈競爭的發卡銀行兩大特色。其中最大的兩家就是VISAMaster,而幾乎所有的銀行都有兩家的授權,因此,臺灣的信用卡大部份是以相同的授權組織進行個別化、獨特性的行銷方式。

不過,消費金融戰,目前可用「慘烈」兩字來形容。有創意的消費金融企劃案一推出,後續就跟著一堆銀行,這是目前消費全融市場的情形。一位老民營銀行信用卡中心經理說 ,現在的信用卡業務可用「倒貼」兩個字形容。從終身免年費、集紅利送獎、送玩具熊、拖吊服務,實在太拚了。也有外商銀行推出信用卡專案,幫忙客戶代繳約一六%的信用卡循環利息,客戶繳交給該行的利息只要一三%,動腦動到別家銀行身上(商業周刊,1998年,林亞偉,「比7-Eleven多三倍的分行數量:新銀行開始擺地攤」)。由此就可看出信用卡市場的競爭激烈程度,從下表也可看出,信用卡輔以網路快速便捷的特性,服務範圍逐漸加大。

 

2-1 我國信用卡市場發展大事紀

時間

大事紀

1976

財政部以發行信用卡若非統一管理,易滋流弊,遂萌創辦聯合簽帳卡之構想

1981

一、財政部頒布「聯合簽帳卡業務管理要點」規定:

1.辦理簽帳卡業務之國內發卡機構必須加入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為會員

2.一人一卡制度

3.國內發卡機構負責發卡業務;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負責集中清算、委託收單業務

1983

「財團法人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正式成立

1984

國內發卡機構發行「聯合簽帳卡」

1988

一、財政部廢除一人一卡制度,增加循環信用功能,核准發行「信用卡」

二、「財團法人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更名為「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1989

配合金融自由化及國際化,國內發卡機構發行VISA 信用卡,國際信用卡之國內清算業務由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辦理

1991

國內發卡機構發行MasterCard 信用卡

1993

台灣信用卡市場開放

1994

一、國內發卡機構發行JCB 信用卡

二、推動建置國內外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

1995

實施信用卡國內清算制度

1996

一、開放國內信用卡機構推展收單業務

二、建置信用卡 ATM 預借現金作業系統

2000

建置「信用卡國內授權連線核心」,由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與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辦理國內交易於國內完成授權之連線架構

2001

規劃國內 EMV 晶片信用卡交易環境,台灣成為亞太地區第二個晶片化之國家

2002

一、國內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正式實施通過,為網路刷卡提供安全保障

二、財政部首度開放以信用卡方式繳交個人綜合所得稅款

2003

一、國內發卡機構開始發行結合金融卡、信用卡的多功能金融卡Combo

二、交通部觀光局規劃建置「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初期以公務機關人員為發卡對象,目標期為協助政府機關振興觀光產業,帶動就業風潮並落實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設立之宗旨

三、台灣地區全面導入晶片卡計劃,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推動「全國性晶片信用卡轉換計劃」

2004

行政院研考會建置「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作業平台」,信用卡持卡人可於網路上申辦及繳交各項公務機關相關費用

2005

11 家銀行開辦信用卡繳學費

(資料來源:洪美鳳,2004)

 

臺灣的信用卡發展歷史,從發展的過程中可看出本土與全球化爭奪勢力的消長。一直到後期受到國際化的趨勢、全球化的壓力的影響,逐漸開放到百家爭鳴。雖然金融局很努力嘗試想要規範、控管臺灣的信用卡制度,試圖透過一些法令來限制信用卡,仍然無法抵擋此一洪流。我國信用卡制度發展過程中較之國外制度有以下兩點的不同:(一)政府介入程度相當明顯;(二)具有半官方色彩的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地位特殊(蓋外國並無此等組織的存在)。(朱容辰,2003

銀行面對開放後的信用卡市場,無不絞盡腦汁開發出不同的服務範圍與優惠措施的專屬信用卡來吸引消費者,甚至用廣告宣傳來挑動消費者不斷的消費,即使是沒有收入的學生,也是他們鎖定的族群之ㄧ,而這一連串的競爭也引發了後續的許多社會問題,讓我們不得不重視這薄薄的一張信用卡所引起的「蝴蝶效應」。

 

(二)台灣信用卡的社會意義流變

從台灣信用卡的發展歷史可以看出核卡條件的轉變,標準降低的過程。當核卡的標準開始降低,普遍化到一般大眾均可申請,信用卡所代表的社會意義也隨之轉變。從訪問信用卡業務員可以看出端倪。

信用卡一開始發卡對象幾乎都是老闆、有錢人,當時的條件,金卡年薪就要三百萬,普卡也要一百萬,發卡的銀行也不多,所以做信用卡行銷很好做。(受訪者A)

我的第一張信用卡是美國運通卡。選擇運通卡是因為它是美國公司發的,而且感覺拿出來人家看到會發出驚呼,呵!呵!有點虛榮對吧?但是當年能拿運通卡和花旗卡的人還真都不是隨便的喔,我記得當年要申請時還要付一大堆資料,審核蠻嚴格的。(受訪者B

由以上可得知,早期的信用卡代表某一種身分與地位,屬於較中上階層的人才申請的到,而且還有重重規定。以中國信託為例,當時的申請人必須具備:

六十三年五月開辦信用卡業務,申請辦法,凡參加該公司二年期信託資金五萬元以上者,均可申請,申請時須攜帶國民身份證及印章,親至該公司填寫申請書,經該公司審查合格後,於一週內通知領取信託信用卡。(張勵珍,1976,「我國銀行開辦信用卡業務之商討」)

以民國六十三年當時的物資來看,一個菠蘿麵包五角、一碗陽春麵2塊半,五萬元已經可以買到一間大約中等的房子,這更顯示了申請人定是社會上層階級,而且是極少數的,絕非社會一般大眾可以申請。

十多年前跟現在發卡的要求條件已經不一樣,(十多年前要求什麼條件?)十多年前申請人都提供很詳細的資料,存款、收入…等等,現在不需要,現在是普羅大眾,所有人都是不需要那麼多,都是需要基本的資料,配合內部已經有很好的授信的base,外部有很好的聯合的徵信的base,甚至只要你有其他家銀行信用卡就可以核准發卡,(那早期申請信用卡不就很困難?)對!一開始策略就是三師嘛!醫師、律師... (受訪者A)

我最多擁有超過10張卡,(怎會申請這麼多張?)因為業務送的贈品啊!信用卡業務員說只要同時辦四家銀行的信用卡就送鍵盤,辦六家就加送一台腳踏車,於是就一口氣辦了六家不同銀行的信用卡,(申請時都沒有問題嗎?)沒啊!很容易,基本資料填一填就發卡了,而且都是金卡,還免年費。(受訪者B)

信用卡的核卡標準,在激烈的競爭下已經逐步的降低,甚至到了氾濫的地步。而這主要的原因根究於信用卡產業收益由年費轉為利息的變化。「免年費」對於臺灣的消費者是很大的引誘因素,民國85年一些新的發卡銀行推出免年費,企圖搶佔市場,而這個策略也真的奏效,富邦、慶豐、華僑銀行等就靠著免年費的策略大幅度提昇市場佔有率。

基本上,信用卡業務必須達到某種經濟規模,才能損益平衡,甚至賺錢,其中年費的收取,對發卡銀行在風險承擔或是服務品質上,影響相當深遠。台新銀行經理就指出收年費的銀行必須有八萬至十萬張流通卡量,才能平衡財務支出,而不收年費的銀行,也得要有二十萬張的流通卡量,才能損益兩平(任美珍,1998)

由此可知年費對銀行信用卡財務平衡的重要性,在即使不得不免年費的情形下,各家銀行仍然希望透過鼓勵客戶消費來獲取利潤。是故,免年費有免年費的方式與策略:終身免年費、刷卡超過一定次數免年費與刷卡總金額超過一定額度免年費三種。目前銀行都是以刷卡次數免年費為多。由此看來,不論如何競爭,能夠收取的費用,發卡銀行還是會努力的收。

而當時的臺灣金融環境,向銀行借款手續繁瑣要求的保證也多,而傳統三種無擔保貸款的籌錢管道,例如跟會,親友借款或地下借錢等,利率都很高,因此信用卡在此方面具有發展潛力。『目前信用卡信貸平均 16%20%,向親友掉頭寸動輒也要月息兩分,及年利率24%26%,這樣看來,信用卡的無擔保利率,可以說是臺灣地上地下金融借款中最便宜的。』(任美珍,1998)

信用卡發得出去,是你的繳款能力,而不是你的信用。所以說,只要你擁有最低繳款能力,信用卡就會發出去,其實銀行最大的收入就是你的循環利息,根本不是你刷卡啊!年費啊!因為你知道嘛,現在持卡人都要那些附加價值,如免費拖吊、百貨公司停車、飛行里程換機票啦,那個都要錢啊!再加上廣告、人事費用啊也都要錢。 (受訪者A)

因為信用卡產業以利息收入為大宗,必須普遍發卡才能獲利。因此,各家銀行均建立一個最低門檻,門檻在於持卡人的償還能力與賴帳機率。發卡銀行計算風險,將借貸能力作為風險,並加上還款能力作為發卡的最低標準。因此,當信用卡的發行普遍至人手一張甚至十幾張時,他將不再被作為個人有能力的認證,所謂「核卡的標準」就全然的決定於發卡人借貸的能力。透過信用卡如循環信用等其他設計,繳款的能力,就成為核發信用卡與否的關鍵。(李思儀,2001)

現在我看到一個人有擁很多張卡,我並不會覺得它是很有錢,或是很有身分地位的人,我會覺得他可能缺錢,或有負債,給我的印象比較負面。不像以前,以前看人家拿信用卡出來,看他的眼神都不同了,覺得他應該是很有頭有臉的人物。(受訪者B

常常在電視上看到卡債逼死人、大學生拼命刷卡亂花錢,父母死命賺錢幫小孩還錢,或是信用卡被盜刷等等新聞,還有專門廣告借錢是好事,就是曹啟泰拍的那個廣告啊!信用卡給我的感覺就越來越不好,銀行就像死要錢的吸血蟲,總覺得他們很像以前的地下錢莊,合法的高利貸。(受訪者B

至此顯示信用卡與借貸關係更為密切,擁有信用卡不再是財力的展現。而信用卡所隱含的社會意義也從代表身分、財富到現在的借貸與負債。

 

六、結論

(一)針對台灣信用卡發展歷程:

1.從發展的過程中可看出本土與全球化爭奪勢力的消長。

臺灣的信用卡發展歷史,整體來說,就是一種國際化的趨勢、全球化的壓力。雖然金融局很努力嘗試想要規範、控管臺灣的信用卡制度,試圖透過一些法令來限制信用卡,然在國際信用卡步步進逼之下,其限制已被打開,為本土的保護措施也被取消,於是,臺灣的信用卡就這樣快速的走進國際信用卡的市場。

2.各銀行在開放後的信用卡市場,展開了激烈的消費金融戰。

信用卡市場的競爭,隨著發卡銀行數目節節攀高而呈現白熱化的態勢,各發卡銀行為了拓展市場佔有率,相繼推出各項優惠措施(如:核卡禮、免年費、紅利積點、旅遊特價及汽車拖吊服務等項目)吸引消費者辦卡,甚至發展出無孔不入的擺地攤式辦卡文化,在發卡機構的積極促銷策略及媒體廣告的推波助瀾下,信用卡業務呈現快速成長趨勢。

(二)針對信用卡的社會意義流變:

1.核卡的標準逐漸降低,擁有信用卡不再是財力與社會地位的展現。

隨著國內信用卡越來越普及,各發卡銀行為了爭取市場佔有率,不斷增加發卡數和降低申請的審核門檻,以往白金卡只鎖定在頂層階級,同時也是一種代表身分地位的表徵,現在,隨著銀行的信用卡之戰開打,信用卡市場競爭的白熱化,連全職的學生只要透過傳真,同意申請白金卡申請書,馬上就躍升為白金卡持有人。由此可窺見,在銀行審核流程之寬鬆以及發卡浮濫的情形之下,信用卡不再是財力與社會地位的展現。

2.擁有多張信用卡幾乎與「貸款」、「負債」畫上等號。

信用卡除了做為人們支付的工具之外,另一項特性就是向未來借貸的功能。對發卡銀行來說,信用卡獲利的空間來自年費、手續費與利息收入。但目前在免年費的情形下,信用卡使用的利息收入,已成為發卡銀行主要的獲利來源,因此,對發卡銀行來說,一方面衝卡量,擴大信用卡張數來獲取利潤;另一方面加強刺激每張卡的消費與借貸,成為發卡的主要目的。是故借貸與信用卡的關係就更為密切了。

 

七、參考文獻

朱容辰(2003)。論信用卡之法律關係--兼論其衍生之相關問題。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李思儀(2001)。文化與經濟活動─以臺灣的信用卡產業為例。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洪美鳳(2004)。年輕世代成人信用卡消費型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碩士論文。

張勵珍(1976)。財政金融論。臺北市:張勵珍。

張麗娟(199411月)。國際信用卡業務,彰銀資料,43(11):7-16

任美珍:信用卡霸主,換誰坐坐看!(1998)。管理雜誌288期。第48-55頁。

林亞偉:比7-Eleven多三倍的分行數量:新銀行開始擺地攤。商業周刊,1998

張慧雯(2000426日)。翻開台灣信用卡史20年坎坷。中國時報,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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