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權與擇校的一些討論
楊宗儒
南華教社所研究生
不曉得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學得一技之長變成一件非作不可的事。這個命題在這個什麼都需要行銷代言的時代裡,不需要某某影視紅星的加持竟然就可以被人們所接受實在是令我訝異。即使是目不識丁的普羅民眾都願意告訴自己的下一代,學會一件可以養活自己的事是重要的,以後可以自己靠自己,不需要靠別人。有個好本領除了養活自己,也可以保護自己。
前幾年當代美國最著名的騙徒阿巴格納爾(Frank W. Abagnale)曾經連續出了好幾本書,一本是《有本領,就來抓我啊!》(Catch Me If You Can),另一本是《詐騙的藝術》(The Art of the Steal),其中前面哪本書後來還改拍成電影「神鬼交鋒」,相當賣座,從此以後Catch Me If You Can這句話似乎成了變調了的本領主義信奉的圭臬。
現代人心中似乎把深藏心中的道德尺入殮了。只要不是殺人越貨的勾當,鑽一些法律漏洞(甚至有專職人員ex:會計師,律師…等)、造些假、闖兩三的紅燈,甚至是騙騙人好像都被當作理所當然,而且進一步化身為生存必備的本領。直到真的被抓到了什麼小辮子,被抓到的人通常會愁眉苦臉、的確顯得垂頭喪氣,但是通常不會認為這在道德上犯了錯,而是在懊惱怎麼栽在這裡,本領還不夠爐火純青。最近爆發的力霸弊案,不就是Catch Me If You Can發揮的最淋漓盡致的寫照?
從工業時代開始,本領就成為衡量人的價值的天平,這種強調本領的價值逐漸的形成了所謂的「社會達爾文主義」-社會原本就是最棒的強者才佩享用。因此也造就了一大堆如強盜般的資本家。一直到二戰結束以後個人本領至高無上的價值,被作為一個整體的社會價值所取代,政府角色的擴大也使得貧富不均等問題有所改善。
只是在進入60年代以後,戰後保守主義放任思想的興起,政治上的金權主義又隨著大眾民主的到來而強化。70年代起政府調控角色的退位使得貧富差距又開始擴張,對於資本家的控管幾乎鬆綁,於下新一波強調本領的本領主義又趁勢而起。
這個也許可以歸因於這個媒體時代,加上商業運作所造成的「泛明星結構」,無論什麼領域,只有所謂贏者全拿,只要不是第一,就是最後,因此大家莫不挖空心思手段盡出,反正這把沒出完,也沒有機會了。
新保守主義者大力鼓吹「自私的美德」,強調每個人都需要自己引導發揮到極致,強調政經社會和社會競爭力,所以失敗者是你家的事,你會失敗代表你不夠好。這種意識形態的出現意味著一個重大的改變-人與人的整體性的所謂社會這個範疇宣告破滅,任何人無需為他人負起責任。當前的社會就是如此,這個社會已經失去了整體感,有的只是大家各憑本領如此而已。
本文即以此為出發點討論近來也喧騰一時的學校放權以及擇校,藉由放權與擇校的支持與反對論述,整理出放權與擇校正確的發展方向。
學校自治與社群
贊成學校自治者認為政治家、官僚和教育學者打著公益事業的旗號,在民主的授權之下在損害其他群體利益的同時,有選擇的使某些群體受惠,因此,放權不僅減低了獨斷的、官僚的控制所帶來的無效現象,更迎合了社會公正的需要。此一立論利益雖佳,但是不可否認的放權與擇校張揚了個人選擇的權利卻貶低了集體責任,甚至是社會本身。贊成學校自治者把教育事業看作一種準市場的結構,使得社群利益化身為主流價值;這可能導致更明確的社會分層。此外自治學校的政策緊密了學校與家長關係的同時,由於國家實際並未鬆懈控管,使得家長在參與學校活動主要被限制在行政與財政事務,這導致表面上每位家長都可以積極參與教育事務的訴求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某些家長因其帶給學校的特殊職業專長、資金與志願服務而對學校來說更願意與之親近,進而疏遠了某些特定家長。
新學校
在新右派對於教育充滿教育乏味的一致性的情況下,強調滿足社群需要的新型學校逐漸出現。但是根據研究結果發現,這些新成立的非傳統學校,僅有很小一部分成為所謂的革新學校,其中大部分仍然以提供特殊需求學生(中輟…等)提供另一種形式的學校體驗為主。而且實際上這些學校的建立多來自於職業人員的動議,而非預想的社群意願本身。
並非這種特許、自治學校完全不可行,但是一般來說象徵性意味較濃,很難帶來實際上的巨大轉變。大量的小型公費學校完全不符合緊縮公共開支的計畫,或者是與優勢文化的相牴觸都是造成窒礙的原因。事實上,根據研究結果以及上述的結論來看,學校身分和家長參與的程度之間似乎並沒有多大的關聯。也就是說贊成自治學校者認為的將參與權下放給家長有助於教育品質的提升並沒有獲得證實,甚至沒有實際上提高以往未參與學校述的家長積極參與。而且即便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更多時候是在體現對校長的忠誠而非自己的意願。贊成自治學校者口中傳統教育底下的輸家在新型制度底下仍未獲得救贖。
自治學校中的外行代表
在許多改革中社區參與被看作增強現存學校管理中地方代表作用的措施。然而,由於撥款公立學校董事會的職責除了基本行政與制定監控課程以外,最重要的就是控管學校財政,這造成了社區參與的有限性。職業人員(含具財經專業背景)與外行人存在著嚴重的權力差別,董事會的運作更加強了這層關係。
校長的角色也產生了改變,由於教育自治賦予校長更多的管理權限,校長成了傳遞校內外一切重要訊息的主要通道,這使得他能夠在必要時操縱外行董事。在這個層面上來看,改革增強了某種形式的傳統權威,而向其他利益社群的賦權並不大。
結果是參與本身不意味著賦權,事實上贊成自治學校改革者更多時候是將改革當作一種種族包容和和緩衝突的政治手段,最重要的是正因為家長的參與合法化了專業人員的決策與學校運作的控制。
作為學校夥伴的家長
當前的教育政策對家長角色的重新定位,即從關注義務到強調權力的轉變。儘管這些措施表面上看來是市場機制促進學校對家長更為負責的一種機制,但是換個角度來看,夥伴關係使得家長面對學校事務不可以選擇置身事外,透過這個機制不被視為有用的家長,就是那些低收入、長工時…等的家長,逐漸被排斥在學校之外。作者認為這些特許的、自治的學校根據一些不合需要的標準來排斥學生,這個標準就是是不是一個支持學校運作積極參與教育的家長。
效率、公正與教育自治
許多主張支持自治學校的人認為教育自治有利於學校資源管理。關於這點其實並不錯,地方管理的確提高了輸入方的效率,而且比起傳統官僚的行政分配更為成功。但是這與學生成績的提升是否有直接相關仍然不得而知,重要的是學校在決定資源分配的過程是否帶來攻的結果也想當直得懷疑。事實上研究結果顯示,大部分自治學校逐漸往中產階級的價值觀靠攏,可以得知的結果是,學校並沒有提高對弱勢學生的支持。
準市場的公正效率
儘管學校自治與家長澤校之間不必然有相關,但是我們仍然發現,現行的許多政策傾向於將兩者結合,以創建教育服務的準市場。
然而準市場的結果導致名校對於學生大肆篩選,增加了的就學機會反而是不公平的後果。學校篩選的標準偏愛那些用最少投入而可以得到最大收益的當事人,從而導致對需要多付出的學生心生排斥。事實上要改變這一現況唯一的辦法只有當投資規則有利於激勵學校招收更多需要付出較多的學生時才會有轉機。
此外,大部分學校的參考標準都側重學術成績上面,從而引發出幾個問題,首先,他們因此不可以減少對優勢背景學生的偏愛;第二,由於只重學業成績,擇校不可能如倡導者所言更多元,而且它會加強於學術考試成績和社會階級的現存學校分層機制。第三,那些有條件擇校的家長也會選擇與傳統模式相近的學校,甚至此一標準備被用來衡量新型學校。第四,大部分願意轉向非傳統課程的學校,多是原本在舊體制中達不到標準的學校。
然而根據研究結果顯示,事實上沒有證據顯示擇校會使學校體制多樣化,相反的,如果不是政府主動投資開辦一些特色技術學校,學校有趨於一致性的趨勢。而且如果缺乏對學校選擇權的積極控制,選擇的變成學校,學生反而成為被選擇者。結果是贊成教育自治者所面臨最大的諷刺在於市場加劇了基於階級、人種和民族劃分形成的學校之間的差距,但市場卻不鼓勵在形象、顧客、組織、課程或教學法上存在著多樣性。
增強擇校制度中的公平性
推崇將教育服務發展為一準市場的支持者認為,學校一旦像受利益驅動的私人公司那樣運作,就會對消費者的要求作出反應並獲得成功。然而研究成果顯示即使機會向一些家庭敞開,但政策措施若不適當的強調家長擇校,那麼就只有利於那些具有高要求的中等收入家庭子女的成績。原因出在許多擇校計畫都基於對家庭在教育市場中的錯誤假設。因為事實是哪邊有主導的學校教育模式,哪邊的則校就可能在提高教育機會和總體教育質量的同時加強社會分層,而且,需求壓力不足以真正地產生辦學形式的多樣性,因此想要建立真正的則校制度,供方積極主動的改革是必須的。
政府的悖論
政府認為我們應該跨越福利制度,進行計畫並制定調控經濟與社會事務的干預策略。然而過分擔心放權後的教育體制可能造成的消極後果,會使得政府控管的體制比以前更有魅力。不可諱言的,總體的福利國家,以及更為具體的教育制度在很多方面失去了合法性。由於個人主義的日益增長,使得集體關係的萎縮和公民觀念的隨之消失就必須獲得重視。當前將教育看作是私人福利而非公共責任,正是在這種科層體制的缺陷幫助下才獲得了合法性。而真正需要努力的部分是,該如何利用自治與擇校積極的一面去加速發展新型式的社會賦權,而不是進一步擴大社會分化。
變革中的市民社會及政府與市民社會
在思考教育政治學的新方向時,非常重要的一點是批判當前政治的前提。無論政府還是市場都已經喪失重建教育決策的合法性,取而代之的是要復興市民社會和發展更適合當今社會的新的民主形式。最重要的是新模式應該要承認公共目標的競爭本質,鼓勵不同的聲音在呈現自己的文化身分、經濟地位、性別利益等。
建立一個新型態的民主模式,可以被當作過去以階級為基礎的政治領域裡被邊緣化的各種群體,為獲得承認而進行的鬥爭之一。但僅得到承認並不夠,必須承認與重新分配並有。簡單來說就是體制中的問題多半來自呈現和溝通的不充分,因此可以通過承認的政治來解決。但對現有研究的考察揭示了這種策略的侷限。教育體制中承認的缺乏以與社會經濟的不公結合,而重新分配就成為解決社會經濟不公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