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先天論及全語言觀點探討目前坊間幼兒美語教學
研究生陳佩瑜
國立嘉義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
壹、前言
一個嬰兒從呱呱落地語言便依循著一定的發展順序進行著,首先發出咕咕聲、單字句、雙字句、文法發展進而學會成人文法,成為一位母語使用流暢者。隨著近幾年來大環境的改變,隨著網路科技的進步及學習無國界觀念日益普及,美語已成為不可或缺的生活工具。許多家長為了讓寶貝孩子更具有競爭力,於是紛紛將孩子送往教授美語課程的幼兒園,而為了因應家長的需求到處可見雙語幼稚園的招牌四處林立。教育部曾於九十三年二月九日發表「幼稚園禁止教美語」的報導,雖然如此,坊間的幼兒美語卻依然盛行更已成為必然的趨勢;這不禁讓身為教育工作者的我們深思,幼兒雙語教育是否對其語言獲得造成妨礙、混淆?若幼兒學習第二語言是必要的,那麼我們應用何種適當教學方式來協助幼兒學習第二外語呢?
貳、幼兒語言理論觀點
有研究顯示,幼兒在年齡很小時即能開始獲得一個第二語言,一般而言,幼兒在五歲之前顯露在第二語言的適當情境,可能獲得如母語般發音流利的第二語言能力。Garcia(1980)指出目前有關幼兒雙語發展的研究發現如下:(引自黃瑞琴,2001)
一、在幼兒時期獲得不止一種語言。例如:在家中父母說的是閩南語,到園所說的是國語。
二、獲得兩種語言可能是平行的,但並非一定是平行的,一種語言的特質可能延
後、超前、或與其他語言平等地發展。例如:可能先學習了台語,再學習國
語。
三、兩種語言的獲得可能使幼兒發展一種交互的語言,合併兩種語言的特質。
例如:會國語和台語的幼兒在說話時,會穿插使用國語和台語。
四、兩種語言的獲得在發展上不會妨礙其中一種語言的獲得,幼兒顯露在兩個語
言系統,不致妨礙語言發展。例如:幼兒同時顯露在講台語的祖父母和講國
語的父母之間,並不會因此互相妨礙其發展。
五、雙語的獲得可能增進認知的彈性,然而這種增進是由於雙語或是其他潛在的文化因素,則尚待研究。
Chomsky先天論觀點
語言學家Chomsky提出先天語言能力說(天生論的假設),他認為人類先天具有普遍語法能力(亦即具有先天的普遍觀念及原則);而幼兒學習語言,是透過一個"語言學習器"(LAD)學習的。幼兒將所聽到的語言,透過"語言學習器"的處理,而產生一套母語使用的規則,而這個天生的限制即所有的轉換規則必須是有結構依據的,而這結構依據的規則是一種經驗組織的天生模式;即使在不同文化長大的孩子,雖會學到不同的轉換規則,但他們會自動地就知道所有的文法都是有結構依據的。語言學家Chomsky所提出的語言學習器(LAD)將普通語法轉化成個別語法;其語言運作流程亦即為:輸入本族語言素材->提出初步語法假設->再將這些假設逐個和具體素材的結構加以匹配和檢驗->接受,符合假設(或修改不符合的假設,或重新建立新假設)->最後建成一套個別語法系統(引自劉金花,2005)。
全語言教育觀點
Ken
Goodman(1989)指出全語言教育的基本主張為:在完整的語言和社會情境中,尊重學習者為一個完整的個體,去學習整體的語言(引自洪月女譯,2003)。全語文最重要的理念分別敍述如下:
一、強調語文整體的學習:學習語文是聽說讀寫同時發展,並非一項一項分開學習。例如:幼兒學習三字經,老師帶著唸一句,幼兒跟著唸一句,而非逐字分開認字,再學會唸一整句。此即全語言理念的由整體(跟著朗讀)至部分(認字)。
二、重視有意義的溝通:語言最大的功能亦即在於溝通,若幼兒知覺到使用語言便可使他人了解自己的需求,那麼即促使其主動積極的學習動機。這就是全語言理念所提及,創造具有真實和有意義的溝通環境。
三、持續發展幼兒語言能力:全語言教學觀將幼兒語文學習,視為幼兒整體發展持續的一部分(引自陳淑琴,2002)。舉凡商店招牌、文宣廣告、菜單、節目表、春聯……等等,在幼兒的生活環境充滿了各式各樣的文字;而幼兒也從成人的行為漸漸了解、學習文字的意義及用途。(引自薛曉華著譯,1997)
四、教師角色:在全語言的教室中,教師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Ken Goodman指出教師在教學中需扮演多重角色,可以是一位兒童觀察者,也可以是媒介者,或者說是中介者、啟發者。
綜合以上兩大觀點得知,幼兒是有能力學習第二外語且不會因此而造成語言使用上的妨礙、混淆;在語言的習得方式不論在學習母語或第二語言,只要處於有意義的語言刺激環境便可觸發與生俱來的語言潛能。
參、坊間幼兒美語教學方式與省思
一、刻意塑造“No Chinese”的美語環境:這似乎依著Chomsky先天論和全語言觀點,即人類先天具有普遍語法能力配合上環境的塑造,使幼兒輕而易舉學會第二外語;但卻忽略了畢竟美語不是本國語言,當幼兒踏出園所所接觸到的都是使用中文的人、事、物。
二、著重美語技巧的學習:當美語學到業者所稱較高段的班級,為了讓幼兒儘快上軌道、不會忘了太快並且能在短期內讓父母看到成效,課程規劃上大都著重於發音、拼字、文法的技巧,反覆機械性的練習。以全語言的觀點而言,語文學習應該是整體性的而非分別學習,若語言分別學習而沒有完整性,則會面臨所獲得的知識是支離破碎,並且對幼兒而言是無趣的,無法引起學習的興趣,進而造成幼兒對於語言學習的排斥,並且在不求甚解下沒有達成任何成效。
三、要求只能用美語表達:凡事若要開口說話都得用唯一的語言表達。此做法看似可由先天論和全語言觀點得到證實;先天論認為幼兒有其先天語言天份,可以在單一美語的環境下使用美語,全語言認為幼兒語言學習必須在有意義的環境下學習,而單一的美語環境似乎是為了讓幼兒在有意義環境學習而塑造的;但是,卻忽略了美語並非幼兒母語,要求只能使用美語,這造成了在情緒表達時的阻礙,有些幼兒可能會使用中文說出,而有些則選擇不表達。這樣的方式或許可使美語進步快速,但卻傷害了幼兒的身心。
四、以遊戲方式教導美語:有些園所以遊戲的方式來教導較為難懂的文法概念。例如:透過尋找寫有代名詞圖卡的遊戲,讓幼兒在快樂中學會艱難的文法。此方式符合了兒童發展,如幼教之父Frobel曾言:「遊戲始於快樂,而終於智慧。」遊戲可以使幼兒快樂,相對地讓幼兒感受到學習的樂趣,促使其學習的動機,學習的效果越好。
五、善用教具教學:有些外籍教師除了使用一般市面上美語教具外,還會靈活使用週遭唾手可得物品當教具,讓教學和幼兒經驗做連結,這符合了全語言觀念的有意義的學習。
六、書寫練習本:為了讓幼兒印象深刻,通常上完課程後教師會發和今天課程有關的練習本讓幼兒練習。雖然學齡前幼兒有書寫能力,不過每位幼兒小肌肉發展尚未相同,書寫對有些幼兒而言是很吃力的,書寫時的姿勢也會影響還再發育中的視力。全語言理論認為學習內容應以幼兒生活經驗、興趣為基礎,同時尊重幼兒學習意願,孩子是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來學習語言的(例如:塗鴉),在這樣不斷練習書寫過程中,區分自己創造的文字和社會上約定俗成的文字之間的不同,書寫能力也會越來越成熟(引自洪俐如,2004)。由此可見,書寫練習本不僅會扼殺幼兒的創造力,也容易造成因機械式的練習而對書寫產生排斥感。
七、實行紙筆測驗:有些幼兒美語機構為了了解幼兒語文程度或對課程了解多少,皆會進行紙筆測驗,以做為評量學習狀況及往後分級分班之考量。相關文獻資料建議,從多種評量方式中適合幼兒語言學習評量以觀察記錄為主,輔以收集幼兒作品和對家長的訪談與問卷調查(引自陳淑琴,2002);以紙筆測驗的方式容易造成學習上的壓力及降低學習語言的興趣。
肆、針對幼兒美語教學提出建議
綜觀以上坊間幼兒美語的教學方式發現,有些符合了先天論和全語言觀點,但還是有絶大部分落入了傳統教學方式。筆者本身認為可以結合先天論和全語言觀點來看待幼兒語言學習,因為語言的形成除了天生的語言機置之外,還要和環境中的人事物互動,才能發揮語言最大功能。因此相信幼兒有其先天語言天賦,再加上後天適當語言環境的提供,相信對幼兒在語言學習上是有助益的。因此筆者建議,可以將全語言觀念做法融入美語教學中,以下為其具體做法:
一、以「主題」方式學習:課程內容方面以「主題」方式帶領幼兒共同討論與學習,雖使用第二語言,幼兒是有能力從教師的表情動作和解釋之下參與討論,引發學習動機。
二、提供和主題有關之文字環境:可以在孩子生活周遭書寫或張貼和主題有關的文字。例如:在教室內的門窗、櫃子、學習區或幼兒工作櫃….等標示相關文字。
三、教師示範:教師示範閱讀和主題相關之故事書,和幼兒一同討論,並且將幼兒所提出意見及經驗分享寫在大張紙上;久而久之,在教師經常示範下,幼兒也會開始主動仿寫或閱讀。
四、鼓勵大膽冒險嘗試:教師應該接受且讓幼兒大膽的表達或動手寫,使其願意冒險嘗試;在此過程中,幼兒有其自我修正的能力,而漸漸修正至一般約定成俗的語用。
五、多元的教師角色:教師可以為啟發者、觀察者、示範者、提供者,如同鷹架理論教師在幼兒需要時給予適時的協助。
伍、結語
以全語言的方式學習美語不僅兼顧幼教六大領域課程發展,讓美語教學不再只是技能上的學習,並且更能促進幼兒學習語言的動機及讀寫萌發,有效鼓勵幼兒積極主動的參與學習,建構知識,提昇幼兒美語學習的能力與興趣,這應都是不管身為教育者或家長們的期望;我想只要使用正確的方式教導美語,就不會有那麼多要不要讓幼兒學習美語的爭議了。
參考文獻
Ken Goodman著;洪月女譯(2003)。談閱讀。台北:心理。
Raines,S.C.,&Canady,R.J.(1997)。全語言幼稚園,薛曉華(譯)。台北:光佑。
劉金花(2005)。兒童發展心理學。台北:五南。
黃瑞琴(2001)。幼兒的語言經驗。台北:五南。
陳淑琴(2002)。幼兒語文教材教法。台北:光佑。
洪俐如(2004)。什麼是全語文。幼教資訊,163(6)。
林美玉、陳淑華(2004)。當全語文遇上蒙氏理念—談幼兒仿寫教學。幼教資訊,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