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先天論及全語言觀點探討目前坊間幼兒美語教學

研究生陳佩瑜

國立嘉義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 

 

壹、前言

 

  一個嬰兒從呱呱落地語言便依循著一定的發展順序進行著,首先發出咕咕聲單字句雙字句、文法發展進而學會成人文法,成為一位母語使用流暢者。隨著近幾年來大環境的改變,隨著網路科技的進步及學習無國界觀念日益普及,美語已成為不可或缺的生活工具。許多家長為了讓寶貝孩子更具有競爭力,於是紛紛將孩子送往教授美語課程的幼兒園,而為了因應家長的需求到處可見雙語幼稚園的招牌四處林立。教育部曾於九十三年二月九日發表「幼稚園禁止教美語」的報導,雖然如此,坊間的幼兒美語卻依然盛行更已成為必然的趨勢;這不禁讓身為教育工作者的我們深思,幼兒雙語教育是否對其語言獲得造成妨礙、混淆?若幼兒學習第二語言是必要的,那麼我們應用何種適當教學方式來協助幼兒學習第二外語呢?

貳、幼兒語言理論觀點

 

  有研究顯示,幼兒在年齡很小時即能開始獲得一個第二語言,一般而言,幼兒在五歲之前顯露在第二語言的適當情境,可能獲得如母語般發音流利的第二語言能力。Garcia1980)指出目前有關幼兒雙語發展的研究發現如下:(引自黃瑞琴,2001

、在幼兒時期獲得不止一種語言。例如:在家中父母說的是閩南語,到園所說的是國語。

二、獲得兩種語言可能是平行的,但並非一定是平行的,一種語言的特質可能延

後、超前、或與其他語言平等地發展。例如:可能先學習了台語,再學習國

語。

、兩種語言的獲得可能使幼兒發展一種交互的語言,合併兩種語言的特質

例如:會國語和台語的幼兒在說話時,會穿插使用國語和台語

四、兩種語言的獲得在發展上不會妨礙其中一種語言的獲得,幼兒顯露在兩個語

言系統,不致妨礙語言發展。例如:幼兒同時顯露在講台語的祖父母和講國

語的父母之間,並不會因此互相妨礙其發展。

、雙語的獲得可能增進認知的彈性,然而這種增進是由於雙語或是其他潛在的文化因素,則尚待研究

 

Chomsky先天論觀點

  語言學家Chomsky提出先天語言能力說(天生論的假設),他認為人類先天具有普遍語法能力(亦即具有先天的普遍觀念及原則);而幼兒學習語言,是透過一個"語言學習器"(LAD)學習的。幼兒將所聽到的語言,透過"語言學習器"的處理,而產生一套母語使用的規則而這個天生的限制即所有的轉換規則必須是有結構依據的,而這結構依據的規則是一種經驗組織的天生模式;即使在不同文化長大的孩子,雖會學到不同的轉換規則,但他們會自動地就知道所有的文法都是有結構依據的。語言學家Chomsky所提出的語言學習器(LAD)將普通語法轉化成個別語法;其語言運作流程亦即為:輸入本族語言素材->提出初步語法假設->再將這些假設逐個和具體素材的結構加以匹配和檢驗->接受,符合假設(或修改不符合的假設,或重新建立新假設)->最後建成一套個別語法系統(引自劉金花,2005)。

 

全語言教育觀點

  Ken Goodman(1989)指出全語言教育的基本主張為:在完整的語言和社會情境中,尊重學習者為一個完整的個體,去學習整體的語言(引自洪月女譯,2003。全語文最重要的理念分別述如下:

、強調語文整體的學習:學習語文是聽說讀寫同時發展,並非一項一項分開學習。例如:幼兒學習三字經,老師帶著唸一句,幼兒跟著唸一句,而非逐字分開認字,再學會唸一整句。此即全語言理念的由整體(跟著朗讀)至部分(認字)。              

二、重視有意義的溝通:語言最大的功能亦即在於溝通,若幼兒知覺到使用語言便可使他人了解自己的需求,那麼即促使其主動積極的學習動機。這就是全語言理念所提及,創造具有真實和有意義的溝通環境。

三、持續發展幼兒語言能力:全語言教學觀將幼兒語文學習,視為幼兒整體發展持續的一部分(引自陳淑琴,2002)。舉凡商店招牌、文宣廣告、菜單、節目表、春聯……等等,在幼兒的生活環境充滿了各式各樣的文字;而幼兒也從成人的行為漸漸了解學習文字的意義及用途。(引自薛曉華著譯,1997

、教師角色:在全語言的教室中,教師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Ken Goodman指出教師在教學中需扮演多重角色,可以是一位兒童觀察者,也可以是媒介者,或者說是中介者啟發者。

綜合以上兩大觀點得知,幼兒是有能力學習第二外語且不會因此而造成語言使用上的妨礙、混淆;在語言的習得方式不論在學習母語或第二語言只要處於有意義的語言刺激環境便可觸發與生俱來的語言潛能。

 

參、坊間幼兒美語教學方式與省思

 

刻意塑造“No Chinese”的美語環境:這似乎依著Chomsky先天論和全語言觀點,即人類先天具有普遍語法能力配合上環境的塑造,使幼兒輕而易舉學會第二外語;但卻忽略了畢竟美語不是本國語言,當幼兒踏出園所所接觸到的都是使用中文的人物。

著重美語技巧的學習:當美語學到業者所稱較高段的班級,為了讓幼兒儘快上軌道、不會忘了太快並且能在短期內讓父母看到成效,課程規劃上大都著重於發音、拼字、文法的技巧,反覆機械性的練習。以全語言的觀點而言,語文學習應該是整體性的而非分別學習,若語言分別學習而沒有完整性,則會面臨所獲得的知識是支離破碎,並且對幼兒而言是無趣的,無法引起學習的興趣,進而造成幼兒對於語言學習的排斥,並且在不求甚解下沒有達成任何成效

要求只能用美語表達:凡事若要開口說話都得用唯一的語言表達。此做法看似可由先天論和全語言觀點得到證實;先天論認為幼兒有其先天語言天份,可以在單一美語的環境下使用美語,全語言認為幼兒語言學習必須在有意義的環境下學習,而單一的美語環境似乎是為了讓幼兒在有意義環境學習而塑造的;但是,卻忽略了美語並非幼兒母語,要求只能使用美語,這造成了在情緒表達時的阻礙,有些幼兒可能會使用中文說出,而有些則選擇不表達。這樣的方式或許可使美語進步快速,但卻傷害了幼兒的身心。

以遊戲方式教導美語:有些園所以遊戲的方式來教導較為難懂的文法概念。例如:透過尋找寫有代名詞圖卡的遊戲,讓幼兒在快樂中學會艱難的文法。此方式符合了兒童發展,如幼教之父Frobel曾言:「遊戲始於快樂,而終於智慧」遊戲可以使幼兒快樂,相對地讓幼兒感受到學習的樂趣,促使其學習的動機,學習的效果越好

善用教具教學:有些外籍教師除了使用一般市面上美語教具外,還會靈活使用週遭唾手可得物品當教具,讓教學和幼兒經驗做連結,這符合了全語言觀念的有意義的學習。

書寫練習本:為了讓幼兒印象深刻,通常上完課程後教師會發和今天課程有關的練習本讓幼兒練習。雖然學齡前幼兒有書寫能力,不過每位幼兒小肌肉發展尚未相同,書寫對有些幼兒而言是很吃力的,書寫時的姿勢也會影響還再發育中的視力。全語言理論認為學習內容應以幼兒生活經驗興趣為基礎,同時尊重幼兒學習意願,孩子是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來學習語言的(例如:塗鴉),在這樣不斷練習書寫過程中,區分自己創造的文字和社會上約定俗成的文字之間的不同,書寫能力也會越來越成熟(引自洪俐如,2004)。由此可見,書寫練習本不僅會扼殺幼兒的創造力,也容易造成因機械式的練習而對書寫產生排斥感。

實行紙筆測驗:有些幼兒美語機構為了了解幼兒語文程度或對課程了解多少,皆會進行紙筆測驗,以做為評量學習狀況及往後分級分班之考量。相關文獻資料建議,從多種評量方式中適合幼兒語言學習評量以觀察記錄為主,輔以收集幼兒作品和對家長的訪談與問卷調查(引自陳淑琴,2002);以紙筆測驗的方式容易造成學習上的壓力及降低學習語言的興趣。

 

肆、針對幼兒美語教學提出建議

 

  綜觀以上坊間幼兒美語的教學方式發現,有些符合了先天論和全語言觀點,但還是有絶大部分落入了傳統教學方式。筆者本身認為可以結合先天論和全語言觀點來看待幼兒語言學習,因為語言的形成除了天生的語言機置之外,還要和環境中的人事物互動,才能發揮語言最大功能。因此相信幼兒有其先天語言天賦,再加上後天適當語言環境的提供,相信對幼兒在語言學習上是有助益的。因此筆者建議,可以將全語言觀念做法融入美語教學中,以下為其具體做法:

主題方式學習:課程內容方面以主題方式帶領幼兒共同討論與學習,雖使用第二語言,幼兒是有能力從教師的表情動作和解釋之下參與討論,引發學習動機。

、提供和主題有關之文字環境:可以在孩子生活周遭書寫或張貼和主題有關的文字。例如:在教室內的門窗櫃子學習區或幼兒工作櫃….等標示相關文字。

、教師示範:教師示範閱讀和主題相關之故事書,和幼兒一同討論,並且將幼兒所提出意見及經驗分享寫在大張紙上;久而久之,在教師經常示範下,幼兒也會開始主動仿寫或閱讀。

、鼓勵大膽冒險嘗試:教師應該接受且讓幼兒大膽的表達或動手寫,使其願意冒險嘗試;在此過程中,幼兒有其自我修正的能力,而漸漸修正至一般約定成俗的語用。

、多元的教師角色:教師可以為啟發者觀察者、示範者、提供者,如同鷹架理論教師在幼兒需要時給予適時的協助

 

伍、結語

 

  以全語言的方式學習美語不僅兼顧幼教六大領域課程發展,讓美語教學不再只是技能上的學習,並且更能促進幼兒學習語言的動機及讀寫萌發,有效鼓勵幼兒積極主動的參與學習,建構知識,提昇幼兒美語學習的能力與興趣,這應都是不管身為教育者或家長們的期望;我想只要使用正確的方式教導美語,就不會有那麼多要不要讓幼兒學習美語的爭議了。

 

參考文獻

 

Ken Goodman著;洪月女譯(2003)。談閱讀。台北:心理。

Raines,S.C.,&Canady,R.J.1997)。全語言幼稚園,薛曉華(譯)。台北:光佑。

劉金花(2005)。兒童發展心理學。台北:五南。

黃瑞琴(2001)。幼兒的語言經驗。台北:五南。

陳淑琴(2002)。幼兒語文教材教法。台北:光佑。

洪俐如(2004)。什麼是全語文。幼教資訊1636)。

林美玉、陳淑華(2004)。當全語文遇上蒙氏理念—談幼兒仿寫教學。幼教資訊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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