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性觀點看擇偶歷程到婚姻關係之歧異
彭偉庭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所研究生
壹、前言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至今仍是社會主流的價值觀之一。雖然粗結婚率逐年下降,但適婚年齡層的男女仍以有配偶者居多,民國94年15歲以上人口共有1851萬餘人,其婚姻分配比率未婚者佔34﹪,有偶者佔54﹪。(內政部戶政司,2006)可見婚姻關係仍然存在於1000萬餘人之間。適婚年齡層的有偶比率比未婚者多了20﹪,可知認同婚姻價值者仍然維持多數,但是根據資料顯示,台灣歷年的粗離婚率,已從民國六十九年的0.077﹪攀升到民國九十年的0.253﹪,二十年間成長三倍以上,顯示離婚人口正急速增加中(內政部統計處,2002)。
多數人認同婚姻制度的價值,但離婚人口逐漸的增加,讓我們不得不正視此一問題,本文中將由婚姻關係前擇偶的歷程與婚姻關係中婚姻品質不如預期的原因作一探討,並針對兩性差異所造成的不同加以深入討論,試圖提供改善婚姻品質的一些策略。
擇偶歷程
在台灣,離婚率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儘管如此,多數人仍會選擇進入婚姻,而我們是如何來選擇結婚的伴侶呢?婚姻對象的選擇,受到社會環境及個人本身的考慮等因素的影響,婚姻不是選一個最完美的人,而是選擇最適合你的人。藉由討論擇偶的心理歷程、性別造成的擇偶差異,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伴侶,可幫助我們在未來的婚姻當中走的更加順遂。
影響擇偶的因素
異性在選擇伴侶時,每人所考量的重點不同,其中較普遍的考量因素如下:
一、相似性:興趣相投或生活習慣等相近的人,較易互相吸引。
二、年齡:通常婚配年齡一般多為男大女小,然隨著女性自我意識提高,年齡對擇偶的影響也逐漸減少。
三、教育:教育程度相當的男女比較易傾向於結合在一起。
四、種族:選擇結婚對象時,由於相似性的影響,人們較傾向於選擇同一種族的人對象結婚。
五、宗教:根據文化相似性的優勢,人們比較傾向於和自己信仰相同宗教的人結婚。
六、有愛的感覺:這是大多數人選擇伴侶時最重要的考量。
七、生理上的條件:如長相、身高、體重、身材、健康狀況等。
八、性格上的因素:如情緒穩定、可靠、顧家、勤勉、節儉、愛心、開朗、成熟等等。
九、社經地位:因受傳統文化影響,女性在擇偶時,常會考量對方的社經地位,如收入、社會地位、職位高低等等,以確保未來之生活資源無虞。而女性的社經地位較不受重視,因男性多半期望另一半能以家庭為主。然而社經地位相近的男女,因生活習慣、觀念等較接近,對未來婚姻生活的適應也比社經地位相差較遠者容易適應。
十、週遭人的看法:如父母及親友的意見。
貳、擇偶心理論
關於擇偶的心理理論列出心理分析論、需求補足論、相似論及刺激—價值—角色論,分述如下:
一、Freud的心理分析論:Freud(1938)認為擇偶是在潛意識中進行的,所選擇的配偶又可分為兩種類型—
(一)自戀型:找配偶是在找另一個自己。可能是現在的自我,可能是過去自己的樣子,可能是理想中的自我,也可能是內化為自己一部分的某人形象。
(二)依賴型:找配偶就是找他想依靠的女人,或是找可以保護他的男人。
二、Winch的需求補足論:Winch(1958)認為男女雙方的需求能互相滿足,因而相互吸引。譬如支配需求強的男人吸引了支配需求弱的女人。
三、相似論:物以類聚。擇偶時是先選擇價值觀相似,交往時間長了才會考慮需求相合。(Levinger,Sen&Jorgensen,1970)
四、配對關係的刺激—價值—角色論:Murstein(1976)認為擇偶的過程猶如一個漏斗,經過一連串的篩漏過濾,而選擇出適合的另一半,即連續性篩選,他以交換理論來解釋擇偶關係的發展情形。在交往過中,情侶雙方都希望能獲得最佳的利益,利益指的是交往中得到的獎勵減去必須付出的代價。獎勵是指兩人交往關係中所得到的愉快、好處及滿足感;代價是指阻礙更多有利行為產生的因素。每個人在尋找配偶時,都會尋求獎勵的獲得與代價的付出大約相等的對象。影響配對關係發展的因素又可分為刺激、價值比較、角色三大類,隨著關係發展越親密,三個因素所佔的比重也有變化,只有在三個因素所帶來的獎勵和代價大約相等時,配對關係才可能維持。
五、刺激—價值比較—角色理論
在解釋擇偶關係的發展中,刺激—價值比較—角色理論是較為完備的理論,Murstein依照擇偶關係的發展情形分為三個階段來說明:
一、刺激期
刺激期是擇偶過程的第一步,雙方覺得條件相合時,往往會覺得對方即是理想的伴侶,羅曼蒂克的激情也是在這個時期觸發的。由於對方的某些條件相當吸引自己,往往注意力集中在對方的優點上,加上約會場所的氣氛感染,很容易因此而決定對方即為自己的終身伴侶。然而,因激情而結婚會有什麼後果呢?一但結婚久了,雙方開始了解對方的看法、感覺,價值觀的比較自然就會產生,當價值觀不同時,爭吵使得婚姻不再浪漫,於是離婚而去追求新的激情成了不可避免的趨勢。
而較成熟的求偶過程不會只停留在追求激情,隨著雙方越來越熟識而進入另一個新的階段—價值比較期。
二、價值比較期
當情侶的刺激條件帶給對方的獎勵大約是相等的狀態,就會進入價值比較期,價值比較包括了興趣、態度、信念、需求之比較,這些比較都需要口語的溝通。當情侶呈現越來越多自己的想法和感覺,便會評估對方的反應,若呈現價值觀後出現的影響是負向的,雙方的關係會趨於浮面且逐漸冷淡;若影響是正向的,就會坦露自己更深層的價值觀,雙方的關係就會進展到人格的更深層次,關係也會更加親密,許多情侶覺得價值觀相合的程度已帶給雙方足夠的獎勵時,就會考慮結婚。
三、角色期
即了解對於自己的伴侶,應該扮演什麼角色才恰當,而伴侶又該扮演怎樣的角色才能滿足自己的需求。角色相合可由對方在期望上的比較以及雙方在期望上的滿足來判斷,除了靠口語的溝通,更須長期的練習。
總而言之,若情侶們在擇偶時,於刺激條件、價值觀、角色三個因素上所付出的代價與獎勵都是在相合的狀態,兩人就會有良好的關係,經過三個時期的考驗都能相合,便較能組成一個經得起考驗的婚姻。
叁、性別造成的擇偶條件差異
依據社會生物學的觀點,男女兩性本各有其擇偶偏好存在,男性偏好年輕、身材豐滿、美麗的女性,而女性則傾向於選擇資源多、地位高、經濟能力佳、健康情形良好、穩定可靠且年長的男性。此外,依據生物演化機制中的親代投資與性選擇等理論觀點,可知在擇偶偏好上女性較男性有高度選擇權,且隨著環境變遷而產生的擇偶偏好演化心理機制,會讓女性去選擇最適合生存的特質。
洪櫻溶(1995)以540位高科技產業之未婚男性為研究對象,針對男性性別角色態度與擇偶偏好之研究中指出,未婚男性最偏好「情感取向」面向,依序為「內在特質」面向、「家庭取向」面向、「生理條件」面向,最不受重視的則是「能力條件」面向。就五大面向觀察未婚男性擇偶偏好,發現受試者普遍重視情感條件而對能力條件的重視程度較低,說明男性在擇偶過程中,社會化的考量較不考慮,情感的部分則佔最重。
林秋萍(2001)針對台北縣市840位未婚青年所作的未婚青年擇偶偏好之研究指出女性較男性重視擇偶偏好。此外,就各分量表來看,性別在「個人條件」、「能力條件」、「情感條件」與「社會條件」均達顯著差異水準,而且從平均數來看,女性重視的程度較男性高,顯示女性在擇偶時比較會去考慮對方的內外在條件,有明顯的擇偶偏好存在。
以上的研究我們可以知道女性再面對婚姻的擇偶問題時比男性考慮的更多、更仔細,現今社會中男性大多仍是家庭中的主導與決策者,更是家庭主要的經濟來源,傳統的性別角色價值影響下,男性選擇配偶較不在乎女性的社會條件與經濟能力,重視的是美貌、情感與照顧家庭的能力,而女性在家庭中多扮演依附者的角色,無法以獨立的經濟能力支持一個家庭,造成對男性的依賴,在選擇配偶時充滿著「上嫁婚配」的現象可說明,女性擇偶時社會條件與經濟能力的考慮較之男性高出許多,這仍與社會價值有莫大的關係,在婚姻關係中男性是較有優勢的,女性離婚後重新結婚的困難較多,加上「婚姻坡度」的影響,女性往往在一段婚姻中錯失青春年華之後,選擇配偶的條件便減弱許多,而男性在婚姻失敗後再婚的困難較低,且不受「婚姻坡度」的影響,因此也造成女性為了避免不良的婚姻關係,選擇配偶時較男性謹慎許多的現象。
肆、婚姻品質惡化及衝突的原因
相信每對結婚的新人,一定都對婚姻充滿了某種程度的期待,否則大可過著自由的單身生活,而為什麼在婚姻關係建立之後,王子和公主幸福快樂的日子沒有出現,出現的是抱怨及彼此的不諒解,甚至導致婚姻關係的破裂,由於建立婚姻關係也代表了一個新的家庭誕生,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中會遭遇比交往其間更多的價值衝突與壓力,在此作一討論。
婚姻惡化的原因
婚前男女朋友階段,總是讓許多人回憶起來仍是甜甜蜜蜜、滋味無窮的,但是為何麼進入婚姻之後,兩人的親密關係產生了很大的變化,種種的衝突會產生,依據楊士毅(1996)提出婚姻惡化的原因有九種因素:
一、婚後的壓力逐漸增強。
二、配偶在婚後暴露出更多不良嗜好。
三、外遇問題。
四、傳統大男人主義的威脅。
五、大男人主義與女權抬頭的衝突。
六、工作與應酬引發衝突。
七、金錢使用方式差距過大。
八、先生對太太猜忌或太太對先生猜忌。
九、夫妻有一方真心關懷對方,但卻被另一方誤認為有意傷害他,繼而產生紛爭婚姻衝突的常見來源真愛不易維繫,雖然大多數的人對婚姻都有極高的期盼,但是婚姻關係中的衝突仍然十分常見,其婚姻衝突常見的來源有以下十項(Norman Goodman, 1993/1995):
一、親密性:導致婚姻衝突最常見的就是性與愛的表達方式,除了性別上的差異之外,個體之間的差異性也是導致衝突的成因。
二、基本價值觀的差異:內婚制與同類結合都能減少配偶之間基本價值觀的差異,但仍無法除卻所有的差異與歧見。
三、對角色期盼的差異性:當雙方對婚姻角色有不同看法時,也會引起衝突。妻子可能渴盼著某一個角色的權利,但是卻不想履行這個角色的相對義務,或丈夫要求妻子執行某一個角色的義務,但是卻不賦予他相對的權利,這種矛盾的現象,就是會導致衝突的角色期盼差異性。
四、權力的爭取與競爭:傳統家庭最主要的一個特質,就是丈夫與妻子各自擁有其影響力與權力範圍,丈夫負責家庭的經濟來源,妻子則照料家事與子女,彼此均能獨立從各自的領域中獲得相當的地位與自我。然而由於女性主義運動的影響,婦女的職業與丈夫的工作具有相等的重要性,丈夫也被期許負擔家務與養育子女的責任,使得男女兩性處於競爭的地位,結果許多家庭的衝突因而增加了。
五、金錢:在婚姻中,一個經常性的爭執來源就是金錢,家庭中的預算應為多少?誰是家中決定錢財的支配者等等問題,都可能是一個爭論的焦點。
六、子女:是否應養育子女?應該養育幾個子女?夫妻雙方有不同的意見時,便可能產生問題。不同的教養觀念也是衝突的原因之一,不同性別之間常有不同的教養觀念,尤其是關於紀律方面的看法更是殊異。傳統上,父親多半是較為目標取向,而母親則較為情感取向。近年來,父親在親職角色上的日益深入,已漸漸緩和了以往的差異。
七、重要的瑣事:一些日常生活中微不足道的生活瑣事若一再出現,所引發的怨氣,如果再結合其他的問題,就可能成為衝突的來源。
八、婚姻倦怠與疲乏:有的人對婚姻生活的一成不變感到乏味,他們認為自己沒有成長與精進而停滯不前。所謂的七年之癢就是指婚姻約在這個時期會開始進入倦怠期。
九、藥物濫用:飲酒過度往往是離婚的一大主因,藥物濫用也是一種壓力的警訊,但是,飲酒與藥物卻無法解除壓力源。這些行為將瓦解家庭成員之間的情感交流,也將削減了親密關係當中最重要的信任與依賴。藥物濫用者因消耗家庭的財源以及工作能力的趨弱而動搖家庭經濟,此外,也可能給家庭帶來不名譽。
十、外在因素: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與社會性災害如戰爭或景氣衰退,都可能對婚姻造成壓力而進一步導致衝突。姻親關係的不和諧,也是造成婚姻衝突的原因之一。
伍、夫妻對婚姻的困擾與差異
個體在進入婚姻關係時都帶有個人獨特的價值觀、信仰、態度以及需求,這些獨特的個人特質讓個體對互動關係賦予不同的詮釋,即便面對相同的事件但卻產生不同的認知,因此在每一個婚姻中,丈夫和妻子經驗到的婚姻過程是不相同的(Madden-Derdich & Leonard, 2002)。
國內以性別為變項探討婚姻品質的以婚姻滿意度的研究最為廣泛,回顧相關的理論發現,多數研究支持男性婚姻滿意度顯著高於女性的結論。如陳志賢、黃正鵠(1998)以高雄縣、市及台南縣、市學齡兒童之已婚男、女國小家長共716 人(男347 人、女369 人),研究結果發現已婚男、女的整體婚姻滿意情形尚佳,且不同性別已婚男、女在婚姻滿意度上有顯著差異,丈夫在各層面的婚姻滿意度都較高於妻子。唐先梅(1999)以台北市雙薪家庭的夫妻,包括全職與兼職工作,共732 個家庭,調查「工作、家庭、休閒三構面之關係」的研究結果發現,丈夫的婚姻滿意度較高於妻子。周麗端(2001)亦以雙薪家庭的夫妻,調查「兩性與家庭中夫妻之家庭價值觀與婚姻滿意」的研究結果發現,有三分之二的受訪者對婚姻感到滿意,且男性婚姻滿意度顯著高於女性。蔡詩薏、胡淑貞(2001),以台南市東區東明里303 對夫妻的研究結果發現,男性婚姻滿意度顯著高於女性。羅靜婷(2001)以台灣地區已婚男、女共1592 人,採次級資料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結果發現男性婚姻滿意度顯著高於女性。Shen(2002)在台灣地區以對偶為研究,結果發現多數受訪者(85%)對其婚姻表示滿意,且丈夫婚姻滿意度顯著高於妻子,有性別差異的存在。沈瓊桃(2002)以臺灣地區八個縣市221對夫妻檢視其自編的「多面向婚姻滿意度量表」研究中,結果發現在十二個分量表的各個層面,男性婚姻滿意度顯著高於女性。由以上研究指出性別差異對於婚姻感受是不同的,以下提出夫妻適應上的困難與婚姻感受的差異。
夫妻適應的困難
晏涵文等人(1989)提出婚姻不滿意的因素很多,夫妻適應、人際關係、經濟困難、子女教育,其中以夫妻適應為最主要的困難,以下分述妻子與丈夫適應困難的因素。
一、妻子的遺憾:
(一)妻子對婚姻品質的失望:婚前女性對婚姻生活抱有較大的憧憬與期盼,往往於婚姻後對真實的婚姻生活產生遺憾。
(二)無法溝通的挫折造成委屈自憐或氣憤填膺:女性對婚姻失望的原因之一是隨婚齡而增多彼此的陌生感,丈夫無法了解妻子的內心世界,在妻子長期溝通無效之情形下造成嚴重的挫折感而陷入情緒低潮。
(三)婚姻中的人際關係問題無法解決:妻子藉由婚姻進入丈夫的家族系統之中,自己及家庭中其他成員都感受到角色調整的壓力,若人際關係的困難長久難以解決,則會造成妻子內心衝突。
(四)各種角色無法兼顧,身心俱疲:雙薪家庭中的妻子長表示身心負荷過重而無法承擔,時間與角色期待的壓力大過於女性的負擔程度
(五)舊有的傳統妥協角色與現代的獨立自主觀念造成的自我衝突:新舊角色的衝突造成婦女面對家庭時難以抉擇的困境,如自我進修與照顧子女的時間分配。
二、丈夫的迷惑:
(一)永遠不能了解的女人:男性的迷惑是不能了解女性的需要,妻子的情緒起伏使丈夫十分困擾,丈夫因而有這也不對、那也不對,動輒得咎的困擾。
(二)永遠不能滿足的妻子:妻子對丈夫情愛與關心的需求量往往大過於丈夫所能給予的,丈夫盡力而為但仍然令妻子不滿意使丈夫消弱學習動機,妻子的過分敏感與不斷抱怨也使丈夫視為家為畏途。
(三)情緒表達的困難:許多丈夫由於社會化與角色期待因素,對情緒處理或情感表達尚有明顯的障礙,比較難以用恰當的方式來作溝通,因此常造成夫妻間的誤解。
(四)人際角色的壓力:丈夫與妻子有相似的人際困擾,夾在婆媳之間而無法扮演好兒子與丈夫的角色,在自責與歉疚之下,丈夫有時會無法忍受壓力而有逃避家庭的情形發生。
兩性對婚姻感受的差異
婚姻的組成是至少需兩人以上的,且不論性別差異,世界上哪有兩人的認知與價值完全無差異性的呢?由此夫妻對婚姻的評價不同便不足為奇了,但依據社會化的過程及家庭權力分配的情形,可以更了解性別對婚姻感受差異的原因及來源,依據學者提出兩性對婚姻的感受差異分析如下(周麗端、吳明燁、唐先梅、李淑娟,1999):
一、
從角色分工的觀點而言
成長過程中女性不被期待獨立自主或擅於解決問題,而是被期待成一位有愛心與耐心的照顧者的角色,他必須學習表達情感、回應他人的需要,而在社會上多表現出此類情感關懷的女性較能獲得社會認同,相對獨立自主的女性必須承受較多的社會壓力,在性別社會化的結果之下,女性比較善於表達自我及宣洩情感。
相對的男性在社會的期許是必須扮演問題的解決者,重視競爭的能力與做正確決策的判斷力,都是為了培養對家庭經濟的負責及擔當的行為,所以男性並不被鼓勵自由表達情感,由「男兒有淚不輕彈」可看出,男性隱藏情感的行為反而是社會所讚許的,因此男性在情感表達及關懷他人的需求上是未經訓練的,更有些男性認為自由表達情感是噁心、懦弱的行為,使得男性無法處理婚姻中妻子細膩的情感問題。
二、
從權力結構而言
以兩性之間的權力關係來說,男性在婚姻中掌握較多的權力,扮演支配者的角色,女性則為從屬者,為了成為支配者,男性從小被鼓勵建立獨立而堅強的自我,以完成自我實現,加上男性在婚姻關係中大多處於主導的地位,並擁有決策權力,所以當關係發生衝突時,男性往往不必成為衝突的適應者,依舊能保持獨立自我的主觀意識,女性的從屬地位則使她從小便學習依附支配者以提升自我,所以進入婚姻關係之後,女性的依賴性通常較男性為重,自主性也較低。
越是傳統的社會構成男女權力基礎的因素越不相同,男性的權力基礎是社會經濟地位、知識,女性則為美貌與性,男性往往累積了權力基礎而更加鞏固其家庭中領導者的地位,女性的權力基礎除了因生兒育女轉而依附子女之外,相對於男性其權利是越形消失,對婚姻的依賴性也越強,除非女性也能透過教育與就業取得權力的來源,否則婚姻關係中女性難與男性取得平等的地位。
三、
兩性不同的溝通方式
社會化及權力不平等造成的結果造成兩性之間溝通技巧與策略的不同,一般而言,在策略方面男性通常採用正面直接的方式來達成目的,溝通技巧上也習慣於單向溝通,女性則較少採用直接的手段,反而是透過柔性的,非語言的情感表達方式傳達意見,女性在溝通上較會關注對方的需求,採取雙向溝通的技巧高於男性,同時由於權力關係上處於弱勢,女性較以妥協的方式處理衝突,而不選擇堅持己見。
由於女性溝通的方式相較於男性是較間接、非口語的,期待男性能了解其內心所求為何,但男性由於在社會歷程中缺乏此種細膩情感表達的方式,常常無法解碼,無法了解女性所欲傳達的訊息,對事件的判斷與解讀自然是累積於社會成長的經驗,男性習慣於理性、直接、工具化的表達策略,面對女性感性、間接、情緒化的需求,便會用直接的方式解讀造成無法理解女性其心中所欲求的期望,而女性習慣於感性、間接、情緒化的表達方式,面對男性理性、直接、工具化的需求,常會過度解讀,體貼、關懷、叮嚀常被男性看待成嘮叨、多管閒事,當兩方的溝通方式歧異時,用自己習慣的方式去解讀對方的需求,便會造成雙方的不滿意。
四、
夫妻對婚姻的需要及表達有所不同
妻子多半認為表達自己的情感、想法是婚姻關係中最重要的一環,相反的丈夫則無法向妻子一般細膩的表達情感,談論話題常過於理性,講求解決問題之效率,因此當妻子希望婚姻生活的互動多是情感的交流時,與丈夫的觀點是有十分的差距的,丈夫多半認為自己在家庭中應扮演的是問題的解決者,應冷靜、理性的看待問題,過於情緒化對事情的解決並無幫助,這也是許多妻子在婚姻中感到困擾的地方。妻子對婚姻的期許是情感的支持,丈夫對婚姻的觀點是功能性的完整,如丈夫認為外出工作賺錢,提供妻子無憂的生活條件即是他對此婚姻認同並支持的一大努力,妻子卻可能認為丈夫要多擁抱、多談心、說些甜言蜜語才是愛她、關心他的表現,如此造成你所表達的不是他所需要的,進而造成婚姻評價的差異。
陸、婚姻關係中夫妻應發展的任務
由戀愛進入婚姻,個人及夫妻都有發展任務要適應,適應良好便能促成較佳的婚姻品質,其中分為個人發展任務與夫妻發展任務,說明如下(周麗端等人,1999):
一、個人的發展任務:
(一)學習與配偶親密相處:
婚前自己能完全依己所想要的生活方式生活,婚後家庭生活由一個人變成兩個人的事,尤其兩人的家庭背景、人格特質、飲
食習慣、喜愛嗜好都會有所差異,如何化解與調適此種類的衝突是婚姻中最重要的學習任務之一。
(二)學習扮演夫妻角色:
結婚之後由男女朋友轉變為夫妻的角色,對配偶應扮演的角色期待也會產生改變,男女朋友階段金錢互不干涉,婚後卻會面
臨家庭生活支出分配的問題,以往夫妻角色中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現在也有轉變,多數都是雙薪家庭的模式,家務分工也不侷限
於女性作家事而已,雙方對配偶的角色期待是否能達成共識,如何扮演好家庭中的角色,這是新婚夫妻應多加瞭解的,現今社會
的轉變使夫妻的角色任務不再僵化,配偶也要用更彈性的態度來面對對方的觀點,使雙方都能為其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努力。
(三)人際關係的建立與維持:
婚姻原本就是一種轉變,從滿足自我轉變為滿足夫妻雙方,婚姻的建立可能會對婚前個人的朋友關係造成影響,配偶不喜歡
自己的朋友,造成失去了自己的知心好友,婚姻建立也使得與朋友相處的時間縮減,無法與朋友維持以前一樣的友好程度,其解
決之道可將自己的朋友介紹於另一半,成為夫妻雙方共有的朋友,才不至於因為婚姻造成人際上的孤立。
此外與配偶親戚的互動便更加重要了,結婚不是一個人的事,是兩個家庭的事,無論女婿與娘家的互動,或是媳婦與婆家的
互動都是婚姻中必須面對的課題,由其親戚不像朋友是可以選擇的,面對朋友的爭執無法處理頂多不相往來便是,然而親戚無法
採用此種方式,所以在親戚中扮演良好的角色會面臨更多的壓力,而且無法逃避,所以夫妻在處理親戚關係時要讓配偶扮演良性
的角色,如過年就要由媳婦包紅包給公婆,而不是兒子包給自己的爸媽,另外保持距離才有美感,如果經濟許可與父母分開住但
常去慰問、關心是教好的方式。
二、夫妻共同的發展任務:
(一)作息生活的調整:
婚前各自獨立的生活方式在婚後成為兩人共同生活的方式,為了家庭功能的和諧在生活作息上雙方都必須做適度的調整,婚後雜事的增加、夫妻相處的適應、家務工作的學習、與親戚必要的互動都是造成新婚夫妻對婚姻不滿意的因素,此外在雙薪家庭為多的現況中,工作繁忙的壓力更會造成夫妻缺少共同的時間,故此時間的掌控安排對婚姻而言便十分重要了,需要夫妻雙方相互配合滿足對方與自己的需要,在工作、家庭、休閒之中給予適當的安排,才能在感情及家庭事務上互相支持。
(二)家庭計劃的規劃:
夫妻應對家庭的未來定出長程計畫,如購屋、退休,中程計畫,如生育的子女數、何時懷孕,短程計畫,如儲蓄計畫,及購買物品的溝通皆屬之。如此家庭在面對家庭不同生命週期時較容易處之泰然。也許決定的家庭計畫並不一直適用,但家庭計畫是可以依情況不同而改變加以適時修正的,更重要的此舉也能使夫妻雙方了解彼此之價值觀,增進溝通及具體指出夫妻皆認可的家庭共同目標與方向,在有限的資源中做最有效的利用,並且增加家庭的向心力。
(三)夫妻感情相互依賴的建立:
婚姻關係中學習表達出關懷與愛是婚姻發展的重要任務之一,如何透過行為及語言表達自己的關懷與支持是美對夫妻都應學習的,採取的方式很多有些人能用言語分享心情,有些人拙於言詞只能用行為表達,無論你傳達的方式為何,各種方式也沒有所謂的好壞,重要的是夫妻雙方能在婚姻關係中感受到愛與關懷。此外提供給配偶你永遠是她情感的依賴者,無論遭遇什麼問題會是他的支持者,陪他一起度過難關,如此夫妻在婚姻關係中才能得到彼此感情需求的滿足及家庭的安定感,未來面對挑戰時才能相互的支持與協助。
柒、結語
由擇偶的方面來看,由於兩性社會化的過程不同,造成男女的擇偶條件差異,男性重視女性的外貌與情感,女性則重視男性的經濟能力與社會地位,但不論在各種擇偶條件之中,女性重視的程度都大於男性,說明女性在擇偶的過程中比男性謹慎的多,這則與女性在婚姻中扮演的是依賴者的角色有關,嫁給一位不適合的丈夫對女性的傷害比男性娶一位不適合的妻子更為嚴重,更說明了慎選配偶的重要性,尤其對女性而言。而從刺激—價值比較—角色理論來看,若男女交往的過程時間拉長,避免於刺激期或價值比較期的階段衝動結婚,在經歷完整的刺激—價值比較—角色的三階段交往之後,謹慎的選擇配偶對未來婚姻的穩定性會有莫大的幫助,但是女性受到「婚姻坡度」的影響,交往時間持續愈長,年齡逐漸增長,被男性選擇的條件便會逐漸減弱,因此在婚姻與配偶的選擇上時間造成的壓力比男性大的多,所以女性在必須增加交往時間以慎選配偶的同時,又必須面對年齡增長的壓力,若經歷幾次不適合的感情,女性可能就會錯過適婚的年齡,失去與其他年輕女性競爭的能力,所以男女雙方都應在成年之後,多增加與異性交友的機會,藉由多與異性交往了解男女差異的特質,以便日後在經歷擇偶的刺激—價值比較—角色的三階段時,能以較少的時間完成對對方的了解,且女性在追求自己的事業或學業時,也應不忘與男性多接觸的機會,以免錯失擇偶條件最佳的時期。
進入婚姻關係之後,夫妻雙方的壓力較交往期間增加許多,其來源有夫妻溝通的差異、外遇、金錢、權力分配、價值觀、角色期盼、子女、親友適應及倦怠感,妻子的部分往往困擾於與丈夫的溝通問題、婚姻中的人際關係、角色期待壓力過大,丈夫產生困擾的問題也有與妻子的溝通,情緒表達、婚姻人際角色的問題。而從性別的差異性來看,男性由於性別角色的期待,重視的是責任感、理性解決問題的能力,而家庭中權力的結構也造成男性在家庭中的妥協程度較低,在家庭中較有權威性也使男性不易在家庭中委曲求全,而男性直接的溝通的方式與表達技巧常無法滿足妻子細膩的感受。女性的性別角色期待多是細心的情感關懷,而女性在家庭中的權力常因經濟能力不如男性,造成妻子在衝突的過程中多是採取妥協的態度,女性間接、非語言的柔性表達方式,及在情感上更多的需求,常造成男性的無法理解,與女性對婚姻的失望。婚姻關係成立之後,夫妻雙方都有發展任務要進行,才能維繫婚姻的良好關係,個人方面要學習與配偶的相處、夫妻的角色扮演、人際關係的維持,夫妻方面要學習作息生活的調整、家庭計劃的規劃、夫妻感情依賴的建立。在婚姻關係裡,女性應擁有基本的經濟能力,以免因為家庭中的權力主導在男性手上,造成女性在婚姻中的委曲求全,男性則應該多以體貼的心關懷妻子,才能使夫妻的感受差距變小,婚姻生活更為完善。
由相識相戀到步入婚姻,「幸福快樂的日子」並不是婚後的結果,而是一個努力的目標,透過擇偶的過程與婚姻制度的建立,將兩個不同家庭的人引領至新家庭的建立,其面對的將不只是個人的生活而已,尚須面對與配偶相處的調適、新的家庭角色帶來的期望、人際關係的改變、與配偶親友的相處、自己親友相處的改變等,都是尚未步入婚姻之前未曾遭遇的問題,而兩人也必須面對生活作息的重新安排,未來家庭的規劃,必須學習如何表達愛與關懷,使得兩人能在婚姻關係中遭遇問題時能更積極的處理與因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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