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化資本的觀點省思新台灣之子的教育問題

黃舒琳

嘉義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發展研究所

 

摘要

        隨著跨國婚姻文化在我國逐年盛行,「新台灣之子」已成為近年來台灣社會的新名詞,同時近五年來,外籍媽媽所生嬰兒數從一萬三千名增加至三萬名,增加幅度高達12.50%,造成我國的人口結構已經產生質變,人口異質化的趨勢將更趨明顯。同時這群「新台灣之子」現已陸續進入國民教育階段,面臨家庭、學校與社會教育三方面的教育問題,此不僅衝擊學校教育的現況,更將影響台灣未來的教育發展。本文以Bourdie的文化資本論中「文化再製」(cultural reproduction)的觀點中,透過階級之間的「文化資本」(cultural capital),尤其是語言、文字以及生活習性的不同,來分析探討新台灣之子在家庭環境與學業成就的關聯、家庭環境與社會地位的關係對新台灣之子教育的影響。

 

       

一、            前言

我國國民與外籍及大陸人士通婚之情形日漸增加,尤其以東南亞地區婦女(越南、印尼、泰國等)與臺灣男子的跨國婚姻為最,這些跨國婚姻之形成,大多係透過婚姻仲介媒合,雙方感情基礎薄弱,且迎娶外籍配偶之家庭,多數處於經濟的弱勢地位,同時因外籍配偶其原生國之生活方式、語言文化與風俗習慣等都異於本地,其所衍生的問題不僅止於單一個體的生活遭遇,而是由家庭、擴及社區甚至到社會的整體性牽動,實須國家社會加以正視。

隨著跨國婚姻文化在我國逐年盛行,「新台灣之子」已成為近年來台灣社會的新名詞,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於2003年八月所發布的統計資料顯示,近年每九對婚姻中,就有一對取外籍配偶,而每八個新生兒當中,就有一位來自於外籍媽媽,同時近五年來,外籍媽媽所生嬰兒數從一萬三千名增加至三萬名,增加幅度高達12.50%(吳清山,2004)。由此可知,我國的人口結構已經產生質變,人口異質化的趨勢將更趨明顯。同時這群「新台灣之子」現已陸續進入國民教育階段,此不僅衝擊學校教育的現況,更將影響台灣未來的教育發展。

對於來自不同國家的外籍配偶而言,其本身即具備有文化資本不足的條件,再加上台灣夫婿家庭社經地位普遍較低落,對其子女的教養與教育則產生雙重不利的現象。林松齡(1999)亦指出,母親的文化資本與監督角色對於子女學業成就的影響比父親的影響更為深遠。針對來自東南亞地區的外籍配偶來說,其文化資本相較於本地配偶而言顯然較為低落,再加上與本地文化背景差異性高,在教養子女時,因而形成無法與本地教養觀念接軌的斷層,更惶論指導子女課業層面的無力感,使得新台灣之子的教育產生教育不利的情況。

 

 

 

二、            新台灣之子教育問題產生的背景

        在探討新台灣之子教育問題之前,首先須針對我國的人口結構發展進行分析,以瞭解我國人口結構的演變,並藉由統計圖表來解釋我國人口異質化之情形。表1為內政部(2006)針對我國近年來結婚對數進行統計,其資料顯示:我國跨國婚姻情形自1990年以後有明顯的上升趨勢,其中又以外籍女性配偶激增最為外界關注,無論是基於填補國內照顧體系不足,或滿足國民婚配的需求,外籍配偶已成為國人生活中的一部份,又跨國婚姻的比率,93年度更達15.47%,可見我國在婚配情形已產生質變。

 

1 我國近年來結婚對數統計表

 

 

 

民國年度

結婚總對數

外籍配偶( 不含大陸與港澳人數)

 跨國婚姻比率

合計 

外籍新娘( 人)

外籍新郎( 人)

87

145,976

10,413

8,625

1,788

7.13%

88

173,209

14,670

12,717

1,953

8.47%

89

181,642

21,339

19,062

2,277

11.75%

90

170,515

19,405

16,988

2,417

11.38%

91

172,655

20,107

17,339

2,768

11.65%

92

171,483

19,643

16,849

2,794

11.45%

93

131,453

20,338

17,992

2,346

15.47%

94

141,140

13,808

11,121

2,867

9.78%

資料來源:內政部2006年第三週統計通報。

 

 

 

其次,按外籍配偶國籍別分析,從表2資料中我們可以發現:我國女性外籍配偶人數較男性配偶人數明顯為多,其中又以越南、印尼、泰國為外籍女性配偶來源之主要國家,至2005年12月底止已超過14萬人。是故臺灣的人口結構已面臨重大的改變,跨國婚姻的日漸普遍,使臺灣的社會文化更增添異國色彩,相關單位須正視外籍配偶普遍之現象為臺灣社會所帶來的必然改變及影響。

 

2 外籍配偶人數按國籍別(截至民國94年12月底止) 單位:人

 

國籍別

 持有效外僑居留證之外籍配偶

 外籍配偶目前在臺居留人數

 合計

 

 

 合計

 

 

 總計

     80,379

       3,909

     76,470

    

71,643

       3,576

     71,037

 越南

     57,939

          133

     57,806

 

54,101

          125

     53,976

 印尼

       9,631

          327

       9,304

       9,032

          280

       8,752

 泰國

       9,037

       3,118

       5,919

       8,180

       2,897

       5,283

 菲律賓

       3,772

          331

       3,441

          330

          274

       3,026

資料來源:內政部2006年第三週統計通報。

 

 

 

 

在瞭解我國外籍配偶之人數、分佈地區與國籍別後,其次針對其婚生子女的情形進行探討。依教育部(2005)針對我國近年來出生嬰兒數之統計資料顯示(表3):我國的嬰兒出生人數正逐年快速遞減,於2004年嬰兒出生人數僅有216,419人,與 1980年代的出生人數約40萬人,及1990年代約32萬人相比,我國人口結構正面臨少子化的危機,而與之相對應的卻是人口異質化的現象。由於我國新台灣之子人數正逐年快速增加,其所占全國出生人數之比率已突破13%,且有持續上升之趨勢,尤其有愈來愈多的新台灣之子已進入國民教育階段,由表4之資料說明:至94學年度止已有45,569人進入國民小學就讀,國中人數達52,923人。若從90學年度至94學年度之時間脈絡來看,更可發現其成長之快速,此現象將衝擊我國國民教育之現況。

 

 

3 我國近年來出生嬰兒數按生母國籍統計表

 

 

年 別

嬰兒出生數

生母國籍

本國籍

 

外國籍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87

271,450

100

257,546

94.88

13,904

5.12

88

283,661

100

266,505

93.95

17,156

6.05

89

305,312

100

282,073

92.39

23,239

7.61

90

260,354

100

232,068

89.34

27,746

10.66

91

247,530

100

216,697

87.54

30,833

12.46

92

227,070

100

196,722

86.63

30,348

13.37

93

216,419

100

187,753

86.75

28,666

13.25

總計

1,595,377

100

1,452,151

91.02

143,226

8.98

資料來源:教育部重要統計資訊。

 

 

 

 

4 我國新台灣之子就讀國民中小學人數


91 學年

92 學年

93 學年

94 學年

國 中

國 小

國 中

國 小

國 中

國 小

國 中

國 小

學生人數

2,062

13,028

3,413

26,627

5,504

40,907

      52,923

      45,569

學生父母一方

 

 

 

 

 

 

 

 

來自國家分布

 

 

 

 

 

 

 

 

合 計

15,090

 

30,040

 

46,411

 

      98,492

 

大 陸

---

 

10,087

 

15,764

 

      40,031

 

印 尼

4,515

 

7,839

 

11,525

 

      27,147

 

越 南

1,345

 

3,567

 

7,141

 

      21,235

 

菲律賓

1,117

 

2,143

 

3,185

 

        7,221

 

泰 國

1,334

 

1,859

 

2,447

 

        5,044

 

資料來源:教育部重要統計資訊。

 

 

 

 

 

 

三、            新台灣之子教育問題現況

前述所探討國內少子化的現象,在外籍配偶逐漸增多的趨勢下,對於彌補人口之不足有所貢獻,但是接踵而來的難題卻是這些外籍配偶的下一代將會面臨的適應問題(莫藜藜、賴珮玲,2004)。外籍配偶的下一代已成為我國社會中最新興與特殊的族群,這群新臺灣之子如今已有許多人進入國中小就讀,他們表面上看起來與其他的小朋友沒什麼不同,但是外籍配偶在台灣社會生活上所遭遇的困境,將使其子女相對的在自信及被肯定的程度上有連帶的消弱關係。以下由家庭、學校與社會教育三方面來分析新台灣之子的教育問題:

(一)、家庭教育方面

1、語言溝通障礙,子女學習發展受限

由於多數外籍配偶來臺並沒有完整的語言學習管道,因此本身能夠運用國語或台語完整表達意見者並不多見,因而導致在沒有學習正確的語言發音之下,外籍配偶常說著一口外國口音的國語,藉由長期與子女的互動及子女的模仿學習,使子女自然而然便習得母親的國語口音,這樣的語言在進入學校環境後,可能會產生適應上的問題,同時亦不利於子女國語的學習。

然而語言學習障礙的原因,除上述外籍配偶本身的語言受限外,也由於外籍配偶的教育程度偏低,造成對於子女的學習課業較無法指導。依據蔡榮貴、周立勳、楊淑朱(2004)的研究調查發現:有高達六成的外籍配偶有子女教養的困擾,特別是因為語文溝通的障礙而使得在課業教導方面有困擾。

2、缺乏育兒知識,不易勝任母親責任

由於大多數外籍配偶本身教育程度不高,加上結婚年齡偏低,且在婚後不久即懷孕生子,在身心都尚未準備好的情形下,無疑造成養育子女的問題。由於近年來臺灣社會的快速轉變,養兒育女的負擔不斷加重,而迎娶外籍配偶之家庭通常又屬於低社經地位的家庭為多,其在教養子女時的壓力想必更為沉重。

尤其孩童在出生至六歲前的教育為影響孩子未來發展的關鍵期,而在此期間母親所扮演的角色往往為子女生活中的重要他人。但由於外籍配偶受到臺灣社會刻板污名化的「標籤作用」,使得外籍配偶在扮演母親角色的同時,往往因夫妻關係的不睦或婆媳關係的不和諧,使得子女在家中時常目賭家人對母親的不對等待遇而產生認同的迷惘(夏曉鵑,2000)。因此,外籍配偶在勝任母親角色時,同時面臨著本身對養育子女的知識缺乏,及外在環境的不支持,這不禁令人擔憂在這樣的家庭教育下,是否對孩童的未來發展受影響。

(二)學校教育方面

1、親師互動不良,親職教育功能不彰

外籍配偶因語言溝通的障礙,以及對臺灣教育文化的不瞭解,自然與學校教師的互動受影響。依據蔡榮貴等人(2004)的研究調查發現:部份的教師對於外籍配偶家長較不關心其子女教育問題存有先入為主觀念。此現象反映出外籍配偶家長缺乏與學校溝通的語言能力與經驗,亦或為學校系統對於外籍配偶家庭的不瞭解。在教師尚未有與外籍配偶家長溝通之經驗,與家長並未能瞭解學校生態的前提下,不利於親職教育功能之發揮。

2、學校環境隔閡,不利子女課程學習

多元文化教育(multicultural education)為近年來所強調的教育理念,但目前在學校教育上並無針對教師或課程有多元文化觀的培訓及文化尊重方面的教學課程。雖然目前已在國中小的課程上增加對於東南亞地區國家的認識,但課程設計上並未符合多元文化的意涵,反而突顯出新台灣之子的「特殊性」而受歧視。

同時,依據臺北市在92學年度提出大陸及新台灣之子在國民中小學校適應狀況調查發現(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003;引自蔡榮貴,2004):臺北市約有超過三分之一的新台灣之子在學校課程學習與生活上,產生適應不良的問題。

(三)社會教育方面

1、居於經濟弱勢,缺乏有利學習環境

由於新台灣之子多半來自於經濟弱勢之家庭,再加上外籍配偶本身教育程度較為不足,因而對於子女之未來學習發展較為不利。以社會學衝突論的觀點分析之,外籍配偶家庭因處於社會與經濟上的弱勢,使得社會的優勢團體利用階級間的文化資本(cultural capital)來進行社會控制,而學校教育的功能則透過符應原理(Correspondence principle)來進行社會再製,也因此新台灣之子在文化不利的環境下,使其在教育過程中常被標示為低成就者,因而產生不利的影響。若進一步以教育機會均等(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的概念來說,新台灣之子因社會地位、經濟與種族等因素影響,使其在教育機會上處於劣勢。

2、社會文化歧視,缺乏支持輔導系統

社會環境對外籍配偶及其子女的歧視淵源於家庭層面的問題,依據鄭雅雯(2000)與蕭昭娟(2000)的研究皆發現:外籍配偶來自不同文化地區,使得他們在婚姻適應與夫家相處過程,皆產生不同程度的衝突。而外籍配偶在家庭中所遭遇的挫折,也將影響孩童在成長過程中的生活適應。

以新台灣之子的角度來說,跨國文化下的第二代應該是有文化上的雙重優勢,但是卻因為國人的自我優越感及對異文化的偏見,讓這些子女在夫家的保護之下形成不認同母親的國家,甚至進而不認同母親的情形(楊艾俐,2003)。外籍配偶在缺乏原生家庭系統支援及社會資源介入的情形下,與子女互動方式的本末倒置,其所形成社會的問題,使得外籍配偶及其子女承受著相當的壓力,處處被視為弱勢者。

 

四、            文化資本的意涵

文化資本(cultural capital)係指個人具備知識、觀念、行為等文化資源的多寡,因為這些資產的多寡會影響個人的生活、成長與發展,因此,可視為是個人的一種資產與財富,與金錢、社會地位等資產相提並論(吳清山、林天佑2005)。文化資本的概念是由法國社會學家Bourdieu所提出,他認為人類為了維護或是提昇本身在某一社會中的地位,必須努力累積和占據各種資本,在資本(capital)的概念上,Bourdieu認為一社會以許多形式呈現,包括經濟、社會、以及文化的形式等(楊瑩,1994),如經濟資本(economic capital)、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以及文化資本。經濟資本來自個人的經濟收入,社會資本從個人的社會聲望而來,文化資本的概念突破經濟、社會資本的既有觀念,引導後人重視社會制度中文化資產擁有與分配的重要性。

布迪爾(Bourdie, 1973)闡明「文化再製」(cultural reproduction)的觀點中,他認為透過階級之間的「文化資本」(cultural capital),尤其是語言、文字以及生活習性的不同,使得「文化不利」者不僅在社經地位不利,即使在教育過程中,他們也常被標示為低成就者,因而產生不利的影響(引自陳奎熹,2004)。Bourdieu文化資本的概念中解釋了教育機會均等議題兩者之間的關係。Bourdieu文化資本的理論指出教育機會不均等的原因是由於文化資本的不均等所產生。在其《階級區分論:品味的社會批判》(La distinction:Critique Sociale du Jugement, 1979)一書,以及同年在其創刊的「社會科學研究集刊」(Acte de la recherché en sciences socials)中,一篇名為「文化資本的三個狀態」(Les trios etats du capital cultrel)的文章中,Bourdieu 深入的分析,透過文化資本的傳遞,階級間的差異持續進行,並更加深了文化資本不足者的相對弱勢處境(許宏儒,2004a)。Bourdieu 認為,所謂的文化資本,尤其是文化資本在教育的場域,是與學校中的成功經驗,以及在教育的場域,是與學校中的成功經驗,以及在教育市場中的利益獲得的不平等有相當大的關係。換言之,學生在教育中的教育機會、學業成就、以及教育意願,是與文化資本,以及由之而的生的階級有著相當大的關係:文化資本的意義一開始就是一個無庸疑的假設,可以讓人們去思量去揭露「學校成功」是出身於不同社會階級孩子在學校表現的不平等,也就是說不同階級和階級派別對在階級和階級派別中文化資本分佈的教育市場能得到各種特殊的利益Bourdieu, 1979b;引自許宏儒2004b。文化資本是由必要的符號(如知識或所有物)構成:有形的貨物形式如書、美術作品、高技術的玩具;制度化的形式如對學校的時間表感到熟悉、語言的形式、班級的常規。學校是經由階層制度化的文化資本最主要的場所、具體及非具體的文化資本所組成的。文化資本的具體化的討論Bourdieu常提及習性,個體的心智來自於過去的經驗尤其是家庭的經驗或是積極組織更多的經驗。(Collins & Thompson1997

        質言之,就Bourdieu而言,文化資本在教育場域中,是與階級有著相關當大的關係。也就是就,各個不同階級的學生,帶著自己所屬階級所賦予的、所教化的文化資本,進入了教育場域中,而且,由於這種不平等的文化資本的繼承與擁有,而在學校教育中的各種活動,如考試、課業成就、藝術表現等,有著不平等的成功或失敗經驗。藉由文化資本的繼承(由家庭所賦予的)以及文化資本的學習(由學校教育所賦予的),階級之間的差距,尤其是文化上的差異,由於家庭延伸到學校Bourdieu,1979a引自許宏儒2004b。文化資本先由個體原生家庭(la famille originale)所教育,爾後在學校教育中進行再強化。當學校文化所代表的是上層階級所擁有的經濟以及文化優勢的資源,就可以藉由教育傳遞給其後代,並在學校教育中得以合法化的傳遞以及再強化。反之,下層階級擁有的是不足的經濟資本以及文化資本,當他們藉由教育傳遞給其後代時,這些孩子帶到學校的文化便獲得了不合法以及不合理的標籤。

 

五、            文化資本對新台灣之子教育的影響

(一) 家庭環境與學業成就的關聯

家庭環境是兒童最早生活與學習的地方。許多研究均顯示:個人的家庭背景或環境因素對於個人的「學業成就」或「教育取得」具有顯著的影響力,亦即家庭社經地位越高,對子女教育越有利。其可能原因在於高社經地位的父母,較有能力提供豐裕的教育資源,進而有利於子女的教育成就(巫有鎰,1999;孫清山、黃毅志1996;張善楠、黃毅志,1999;蔡淑玲、瞿海源,1992)。也就是說,家庭社經地位的高低,影響家庭文化資本的提供,進而直接影響子女學業成就的表現。另外,在美國研究亦發現,不同家庭背景和其他學生的特質也會影響學業成就。少數團體的成員來自經濟與教育條件較差的家庭,其中只有少數能完成高中學業,得到好成績上大學預備課程,或對未來保持樂觀(李茂興、徐偉傑譯,1998)。盧秀芳(2004)透過質性研究方法,以3 個研究對象,以深度訪談在台外籍新娘子女的父母、教師發現,家庭社經地位低落是影響外籍新娘子女學校生活的重要因素。由上述研究得知,家庭社經地位的高低與兒童學業成就的好壞有關,家庭環境所能提供的文化資本條件對於兒童日後學業成就亦具有連續性的影響力。

(二)家庭環境與社會地位的關係

兒童與同儕互動的對象和方法會隨家庭社經階層的不同而有所改變,這些家庭社經階層差異不但會反映在特定團體內的社會角色,也會影響兒童的行為目標和模仿標準。國內研究亦指出兒童同儕地位與家庭社經地位有顯著差異存在(徐慶娟,1996)。也就是說,家庭社經地位是影響兒童同儕關係發展的因素之一。此外,黃俊祥(1999)亦指出同儕關係、學校經驗與偏差行為變項間,具有顯著的交互作用效果及預測作用存在,顯示這三個因素彼此的交互影響力很大。由此可知,家庭環境除了影響兒童個人行為表現、人格特質與同伴之選擇外,同時也是預測兒童社會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根據林璣萍(2003)以問卷調查方式請班級教師填答,普查高雄市所有一、二年級新台灣之子,有效問卷共319 份,研究結果指出父親之社經地位及籍貫對子女的學校適應有影響。劉秀燕(2003)研究結果也指出,新台灣之子教育問題觸及層面包含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且二方面皆處於極待解決的現況。就學校教育而言,同儕互動關係對於兒童學習層面具有直接與持續性的影響力,且二者互相牽引密不可分的關係。就跨國婚姻家庭社經地位多半處於低下階層來看,對下一代子女的同儕關係勢必造成某些衝擊。

逐年成長中的新台灣之子進入學校後,所面對的是來自於不同家庭背景的同儕,與同儕相處的問題,學業表現問題,皆與其本身的文化資本有關。在跨國婚姻的家庭中,來自不同國家的母親,由於祖國文化及種族與本地有著不同的特徵,在教育子女的歷程中,無形中成為子女的重要模仿榜樣,因此,對子女人格特質的養成過程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而父母教育程度以及職業類別則是構成家庭社經地位不可或缺的重要條件,同時也是家庭教育文化資本提供的主要依據之一,對子女的影響在子女進入學校求學階段後仍然存在,且會因為子女的年級、性別、排行、手足數,以及外表吸引力與身體特徵等個人背景條件的不同,使得個體在求學歷程中因背景的不同而有著不同程度的差異。

 

六、            結語  

        Bourdieu的文化資本論中認為在當今社會裡,依教育文憑來分配權力、地位,僅在表面上符合功能論所謂的功績原則,而實際上卻是以功績的表面來掩飾不公平的傳承過程,因教育機會不均等,使得庭背景好的下一代接受較多教育,進而取得上層職位,家庭背景不好的,往往只能取得下層職位;就如新台灣之子,家庭社經地位低落是影響新台灣之子學校適應的重要因素,父母不是礙於教育程度不高,就是因為中文書寫能力不足,以致無法協助子女的課業,另外,父母為了家庭生計無法兼顧子女的教育,造成子女自學校返家後無法在家進行課業的學習行為,以致影響其學校適應情形。同時因家庭經濟狀況不佳,造成家庭教育資源的缺乏及文化刺激的不足,例如:在家沒有固定讀書的地方、沒有參考書、沒有報紙或百科全書,或身上經常穿著不合時宜的衣服,破損污穢的外觀形象也影響了同儕的互動,由此可知,新台灣之子家庭社經地位的低落將影響其學校適應的許多層面,實為影響學校適應之重要因素。

父母對子女教育的積極參與將能彌補外籍配偶家庭先天的弱勢。父母,除了在艱難的工作環境中咬緊牙關打拼外,仍對子女的教育積極的參與與投入,因此在學校適應情形相當良好,由此顯示,外籍配偶家庭對子女教育上的積極參與是可以彌補外籍配偶家庭先天的弱勢的。

文化資本的再製機制既然與學校教育有密切的關係,學校教師如果缺乏警覺性和反省,即可能成為再製文化資本的「共犯結構」。學校裡的班級本身也是一個小型社會,教室內的學童,不但本身即已有著不同的文化資本,他們之間同樣在進行著文化資本的占有、分配和轉換的過程。但是,在班級教室內,教師仍然可能擔任著「再製者」的角色而不自知。其實,不同族別或國籍的學童,其文化資本是不一樣的,文化更是沒有孰優孰劣之分,對於新台灣之子的教育中應提醒學校老師勿將種族偏見投射在某些少數弱勢族群身上,因為有些少數族群學生的學校適應不良,可能不是生來能力不足,而是學校制度所使然。例如,資料搜集和整理時,社經背景較高的學童有較佳的家庭資源可做支援;討論問題時,教師可能給與社經背景較高的學童更長的候答時間;教師對社經背景較高的學童也會有較高的學習成就期望,而形成「比馬龍」效應;等等。教師在教室內,怎麼樣使得擁有不同文化資本的學童都能有均等的機會去發揮自己的能力,以彌補文化資本差距所引起的社會不公問題,這不但是改變文化資本再製的重要著力處,也是教師在教學中需要思考與反省的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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