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處是兒家—探討幼兒托育問題

林淑真

嘉大家庭教育所研究生

 

壹、前言

        現今繁忙的社會潮流中,物質科技、文明不斷迅速發展,而家庭中的成員為了追求、滿足更好的物質生活,無不卯足全力為家庭的生計而努力,也就因此促使社會中的雙薪家庭日益增加。根據行政院主計處(1999)的調查報告中指出,在台灣雙薪家庭的比例在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已達到41.54%,且Geerken、Gove以及Oppenheimer認為在家庭經濟壓力持續增加的情況下,社會上出現愈來愈多的婦女為了支撐、穩固家庭經濟狀況而進入職場。

在家庭年收入增加的同時,相對的,父母親陪伴孩子的時間日益減少,甚至疏於照顧。而相信每個父母也都能深刻體認到「孩子的童年只有一個,是不容等待及重來」。基於補償的心態都希望提供孩子不論是精神或物質生活方面都是最好的。因此,在決定生、養孩子的同時,就希望能提供孩子一個「全時父母」的期望;但終究「期望」敵不過現實生活主、客觀條件,經常需要一個「替代性質」的父母來分擔育兒的責任。在不能提供孩子一個「全時父母」之際,我們就有義務幫孩子找到一個適合的好褓母,照顧孩子、陪伴孩子度過最初的成長期。

        當父母親因工作關係而無法自己照顧年幼的孩子時,第一個面臨的問題便是尋找「褓母」。在我們的上一代甚至更早一代的小孩,幾乎全由自己的母親拉拔長大,而到了我們這一代以及下一代,由於許多因素及改變,多數的嬰幼兒在正式進入學校之前,往往需要接受「替代母親」的照顧,而不管這個人是誰?我們的孩子在人格、社會發展最重要的幼兒期,將有很長的時間必須托由「替代母親」來照顧,因此,找到一個合適、良好的褓母是刻不容緩的。部分的父母會選擇託付給自己的父母代為照顧,雖然兩代間的育兒觀念有很大的差異性,但基於同血緣關係,孩子都會被當自己人而受到妥善照顧。但不見得每個家庭都能有祖父母來可以膝下成歡,那麼把孩子托給親人以外做替代照顧就勢在必行。因此以下就非親人的替代照顧問題做一探討。

 

貳、認識及探究

        一談及托兒問題,腦海中不免浮現許多褓母虐童案件、褓母陽奉陰違,與父母親溝通不良、托兒場所暗藏危險等諸多問題。前陣子發生在高雄市一名2歲多的女童,被褓母凌虐致死案,檢察官依傷害致死罪,向法官求處無期徒刑。夫妻兩因為忙著做生意,才會把女兒交給褓母帶,沒想到,狠心的褓母,不但天天毆打女童,案發當時,就是因為褓母敲打女童頭部,導致女童跌倒,後腦撞擊地面,送醫不治。如此血淋淋的例子讓人怵目驚心。 選擇好褓母,避免不幸的事件再度發生是重要的。 

(一)良好的托兒條件
        良好的托兒條件是配合孩子的發展需求,以最符合孩子需求的內、外在因子做考量。

     1、褓母:

    *是否真心喜愛孩子?

    *態度是否親切友善,並隨時保持笑容?

    *是否喜歡擁抱孩子、撫摸孩子?傾聽孩子的聲音?

    *喜愛和孩子說話。

    *大致瞭解不同年齡階段孩子的需要與行為發展。

    *是否曾受過育兒的專業訓練?

    *有清晰的育兒觀念和方法。

    *是否擁有健康的生理及心理?

    *每年定期健康檢查。

     2、安置地點:安置的地點要絕對的安全,避免孩子的健康及安全受到威脅。

    *擁有足夠的活動空間。

    *居家環境乾淨舒適、光線充足、通風良好

    *提供足夠、多樣的玩具、圖書、視聽媒體等物品

    *室內安全性是否足夠?(如備有安全插座、衛浴防滑墊、急救箱、家具尖角部分適當處理、藥物存放安全位置

    *住家附近環境整齊清潔、治安良好、行路安全

    *居家附近是否有安全、整潔的戶外活動場所?(如:社區公園、學校等公共設施)

     3、保母家庭狀況
    *家人關係良好(夫妻婚姻狀況穩定及家庭生活單純)家庭成員有正當職業。
    *.家中十二歲以下孩子人數不可過多。
    *保母本身沒有其他兼職或受薪工作。

    家人支持其從事保母工作,並能互相配合托兒工作。

     4、活動:設計一系列助於孩子在生理、心理、情緒、社會發展有所成長的活動。

        在前述的要素中以「褓母」為最重要因素,有些父母表示,只要褓母是可親的、疼愛孩子的那其他項因素他們是可以遷就

        的。以我自己的經驗,小孩的第二個褓母,家中環境安全又整齊,與孩子的互動佳,很會教導孩子常規,但本身罹患憂鬱

        症,精神狀況不穩定,是個不定時炸彈,迫於此趕緊更換褓母,深怕自己的孩子哪一天會上了社會版頭條。

(二)托兒的類型                                                     

        許多人認為,所謂的托兒僅只是托兒所或是幼稚園,其實不然,依照目前台灣的社會情況及需求,托兒有好幾種類型,而每

一種類型適合與否,端看自己取決。

        1、到家托兒:

        若是有2-3個小孩需要托育、需要特別照護(例如有身體、心理、情緒方面的問題)、或是需要夜間托兒,找個褓母到家中

        幫忙不失為一個好方法,而且可以節省往返接送孩子的困擾,也較不會擾亂孩子規律作息。

    *有許多家庭會聘任外籍佣人到家中幫忙,一方面照顧孩子,一方面做家事,有的甚至還要照顧家中的長者,多重工作、精神

        壓力下爆發出許多問題,所以在這種情形下應先確認幫佣者的工作項目,避免過重的工作負擔影響照護的品質。

        2、家庭式托兒:

        通常是指褓母在自己家中幫忙帶別人的孩子,這種托兒類型應算是最多的。一般的家長可以透過親友、鄰居的介紹、仲介、

        網路找到此類型褓母。在台灣,大都會希望褓母是一對一(一個褓母帶一個孩子),或者一對二(一個褓母帶兩個孩子),

        然而再美國有些家庭托兒則維持在六到十二個孩子(羅月鳳,1988)。

         3、托兒機構:

         一般而言,托兒的機構有相當多種類,有保育學校、托兒所、幼稚園等。這些機構將一群來自不同家庭、不同地區、不同生

         活經驗的孩子集中一起,做團體式照顧、看護、教育。有些則是作為學齡兒的入學前準備。近年來由於這些托兒機構大量被

         需要,(大部分的家長本著,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點的觀念上。)因此可以發現許多托兒機構設計一系列課程、活動來幫助

         受託兒學習。(例如:蒙特梭利教學、全美語教學、腦力開發、藝術、音樂教學、、等)當然也有些托兒機構依據自身經營

         經驗,配合孩子的發展而研發一套屬於自己的課程;更有部分托兒中心只負責孩子的生活起居基本照顧工作。在選擇托兒機

         構的同時,留意每班的師比例是重要的,因為這攸關孩子是否能受到最妥善的照顧一個極重要指標。依據嘉義縣教育局幼稚

         教育概況表中所統計,公立幼稚園師生比平均為1:13.6,而私立幼稚園則為 1:15.3。依據新修正幼稚教育法第 8 條規定 幼

         稚園教學每班兒童不得超過三十人。幼稚園兒童得按年齡分班,每班置教師二人。

         以下是教育部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廿七日幼托整合政策規劃時所做的專案報告書其中將幼稚園以及托兒所做一比較表

        

(三)褓母的證照

        選擇一個受過專業訓練的褓母是重要的,目前國內所核可,受行政機關認可的證照為保母人員技術士丙級檢定。       

        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統計,從民國87年至93年領有丙級技術士執照的褓母人員共計有37599人。

       

當您尋找褓母的時應特別注意

1.查閱保母其受訓單位機構及期別之《結業証書》或幼保相關科系《畢業證書》或《丙級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 【中華民國

   技術士証】(上述皆有貼相片及蓋鋼印)?
        2.若保母未受過育兒的專業訓練,決定托嬰時,則應查閱審視其身份証明文件,抄寫一份 ( 如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等兩樣皆

   有最好 ); 保母住家的房屋產權應該自有 ( 請查閱其最近的房屋稅單 )。
 (四)費用

當找到一個合適的褓母或托育機構時,所面臨最現實的問題便是費用問題。而一般托兒的費用常因褓母所住區域、托育型態、時間、或特殊需求而有所不同。而托育機構則因教育性質、規模、公立、私立、是否有上才藝班、、、而有所不同。

以台北市目前的行情來看,保母托育一位嬰幼兒的收費約在一萬六、七千元左右(日托) 。依照政府托育的規定,保母不得托育逾五名嬰幼兒,其中 0至 3歲者不得超過兩人,3歲至 6歲者不得超過三人。台北地區目前單日臨托費(以10小時計),平時至少800-1000元(不含副食費),例假日1300-1500元 (不含副食費);全日臨托費(以24小時計),平時1500元 (不含副食費),例假日2000元(不含副食費)。 托育月費至少1萬3千元,年終獎金1個月薪水

台北家庭扶助中心主任游淑貞指出,以日間托嬰從上午八點到下午六點,共十小時計算,保母報酬每月約在一萬五千到一萬六千元之間。至於二十四小時托嬰,則每月至少約二萬元以上。不過,個案差異不小。行情只能參考。此外,信誼基金會幼兒教育部主任陳娟娟也指出,有關保母薪資較容易產生模糊地帶,如幼兒奶粉、尿布等費用歸屬、生病處理方式、逢年過節是否有額外津貼、是否每年調薪等問題,常引發糾紛。建議家長、保母雙方簽訂合約,釐清各項問題,對雙方權益較有保障。

(五)托兒諮詢相關機構

目前全省大部分縣市都設有褓母協會或相同性質的機構,提供各項資訊服務(優良褓母、育兒寶典、醫學常識、相關法令等),一般民眾也可上網查詢相關資料,作為托兒時的參考,以下就目前國內有關褓母相關服務單位做一條列。

          

 

叁、托兒前的貼心提醒
 當家長在找尋合適褓母時須先注意以下幾點:
1.尋找褓母不可心急
   從決定需要褓母時即開始留意住家週遭、工作地點附近、親朋好友之間托兒的人選及托育狀況,切 忌急就章。
2.尋找褓母的專業途徑
   直接在網站上鍵上關鍵字尋找相關資訊(或網站上的褓母協會),也可打電話至各個褓母仲介單位 、機構詢問、洽談。
3.安排拜訪褓母的時間謹慎篩選褓母名單(可依住家、工作地點與實際需要作為考量依據)。
   先與褓母進行電話聯繫,並商妥至保母家拜訪的時間。
4.實地拜訪,深入暸解
   藉著與褓母面對面的拜訪、談話,實際暸解褓母自身條件、家庭、婚姻狀況、托育環境等情形,若是可,儘量讓孩子一道前
   往,以觀察褓母和孩子互動情形。
   (不可貿然拜訪保母家庭;拜訪後需留下詳細的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給保母回訪之用。)
5.彼此坦誠溝通
   (1)父母親對褓母的期待
   (2)保母的托育理念
   (3)雙方間言談的氣氛與態度
  
 和保母溝通時千萬不要以雇主的身分自居,挑剔或藐視保母,雙方應以孩子的福祉為前題,並與保母建立一份良好的關係,
 
  做良性的雙向溝通,如此對孩子才有實質上的益處。
6.適當的托育人數
 
  由於法令限制,再加上同時帶太多小孩,會影響托育品質及家長信賴程度,一般來說,一位保母同時帶3名嬰、幼兒(含自己
 
 的子女在內)算是極限。因此最好先和褓母說清楚自己的需求及托育人數的上限,才不會在日後引起不必要的紛爭。
7.褓母契約
   訂定一份合理的契約書,將父母親、褓母雙方的期望、要求合理的、清楚的書面化,讓褓母與家長 雙方間都受有一份保障。

肆、結論

        在這個少子化,每個孩子都是寶貝的社會中,如何讓父母親放心的「托兒問題」逐漸引起許多人的關心和注意,更是一個亟待妥善規劃和處理的社會現象。
        每個父母都衷心的期望能為自己的孩子尋覓一個超優質的褓母,在父母親工作時能毫無顧慮的將自己的寶貝託付給褓母照顧,其實「褓母」算得上是父母的分身,這個「替代父母」對年幼無自主能力的孩子而言是相當重要的。因此,我們衷心希望在未來國家對於托兒機構和褓母的管理政策能更具體且明朗化,而褓姆品質能逐漸提升,讓雙薪家庭的父母親更容易找到優質褓母,而不再為「褓母」問題傷透腦筋。其實,為人父母的都應有一個共識,那就是:孩子的童年黃金期一輩子只有一次,是無法等待與重來。即使,父母親擁有再多的財富、地位,也換不了孩子的童年時光。如果真要找一個十全十美的好褓母,那應該是---孩子的父母親本身。 

 

參考資料

林玉體主編羅月鳳著(1988)找個好褓母 時報文化出版企業有限公司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2004)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761dc1

教育部網站(2004)http://www.edu.tw/index.htm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