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訪日本特殊學校與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中心之感想及中日特殊教育之比較
謝碩澤
台東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
一、前言
近10年來,國內特殊教育起步,身心障礙族群的需求逐漸獲得政府及社會
回顧國內這一段來時路,雖稱不上是一波三折,卻也好事多磨,這條路走得艱辛。經過這幾年的努力,特殊教育漸漸步入正軌,完整度也漸漸充實,但是在亞洲的已
二、參觀學校簡介
此次參觀的是日本筑波大學附屬大塚養護學校、國立障礙者職業重建中心,將二個機構介紹如下:
(一)筑波大學附屬大塚養護學校
1.招收對象
筑波大學附屬三所特殊學校,分別是盲學校、聾學校、養護學校,盲學校招收視障生,聾學校招收聽障生,養護學校招收智能障礙、肢體障礙、身體病弱、自閉症學生,此次參觀的養護學校設有幼稚部、小學部、國中部、高中部。
2.歷史沿革
1908在東京高等師範學校附屬小學成立第小學部特教班,1960年東京教育大學(由東京高等師範學校改制)附屬中學成立中學部特教班,1965年小學部及中學部特教班合併為養護學校,1967年成立高中部,1968年成立幼稚部,招收5歲學齡前幼兒。
3.學生人數:人數不多,學校面積也小,算是一所迷你學校
教育階段 |
年級 |
學生人數 |
總計 |
||
男 |
女 |
合計 |
|||
幼稚部 |
小班(少年組) |
3 |
1 |
4 |
7 |
大班(年長組) |
2 |
1 |
3 |
||
小學部 |
小一 |
3 |
1 |
4(低年級) |
16 |
小二 |
3 |
1 |
6(中年級) |
||
小三 |
1 |
1 |
|||
小四 |
1 |
0 |
6(高年級) |
||
小五 |
2 |
1 |
|||
小六 |
1 |
1 |
|||
國中部 |
國一 |
4 |
2 |
6 |
16 |
國二 |
3 |
3 |
6 |
||
國三 |
3 |
1 |
4 |
||
高中部 |
高一 |
5 |
3 |
8 |
24 |
高二 |
4 |
4 |
8 |
||
高三 |
5 |
3 |
8 |
4.教職員人數與分佈:教職員合計51人
職稱 |
人數 |
職稱 |
人數 |
校長 |
1 |
藥劑師 |
1 |
副校長 |
1 |
係長 |
1 |
教師 |
30 |
主任 |
2 |
支援教師 |
3 |
技術職員 |
1 |
養護教師 |
1 |
榮養士 |
1 |
非常勤講師 |
3 |
給食調理員 |
3 |
校醫 |
2 |
用務員 |
1 |
5.學制與課程
教育階段 |
修業年限 |
年齡 |
課 程 |
幼稚部 |
2 |
4-5(預計2006年開始招收3歲幼童) |
9:15個別指導、自由活動、體育、造型、生活自理課程(穿衣、上廁所、行走、洗手、刷牙、收拾) 14:00放學 |
小學部 |
6 |
6-11 |
9:00個別指導、各學科領域、造型、音樂、體育、生活課程、14:00放學 |
國中部 |
3 |
12-14 |
8:30課題學習、晨操運動、生活(生活知識、生活技能、社交人際)、作業(職業知識、職業技能)語文、數學、造型(手工藝)、家事、音樂、體育、打掃、生活自理訓練指導(上下學、用餐、更衣、如廁、打掃等) 週一、週五14:00放學,週二∼週四15:00放學 週五放學後與學生有個別面談 |
高中部 |
3 |
15-17 |
8:30課題學習、體育、家事、綜合(依據學生個別需求的學科學習,包含實用語文、實用數學、社會、健康、國際理解、職業認識、經濟活動等)、生活、造型、音樂、作業(職業訓練與工作實習,課程安排為高一2週、高二3週、高三6週)、打掃 週一14:00放學,週二∼週五15:10放學 |
6.教學狀況與設備
參觀的現場,幼稚園正在進行肢體律動的課程,教師利用跳床、溜滑梯替學生實施感統訓練,或配合動感的音樂節奏唱遊,從唱遊中活動肢體,並在教師的協助下進行小團體人際互動,教室內隨處可見溝通板、結構化視覺課表等。國小部則是體育課時間,運用室內綜合體育館,設計有趣的體育活動,或使用跳床、鞦韆訓練大肌肉和前庭刺激,以增進平衡感。國中部則是生活課,進行生活領域和社會課程。高中部進行家事課,同一班級內每位學生所進行的課程不盡相同,有的練習使用裁縫機、有的練習折衣服、有的練習分配餐點給同學,2位老師遊走教室內各別給予學生指導,教室外張貼學生的美術和書法作品,因為剛過新年,書法作品是每個人用毛筆(大楷)寫下來今年的願望和目標,不超過10個字,頗有讓人玩味。
因為是專為障礙學生設計的學校,所以在硬體設備都考量到學生的便利性及安全性,如防滑地板、軟墊、廁所扶手、日光燈加裝鐵架保護、感統教室器材豐富、每個廁所外的洗手台高度,也依照不同年齡的學生身高來決定,十分貼心。
職業訓練教室有製造拖鞋教室、印刷實習室、木工實習室、燒陶實習室、家事教室(以烹飪為主)、洗衣教室(含燙衣服),這些教室布置海報則利用工作分析法,將每個工作都分割成小步驟,每個步驟皆有圖片和文字提示學生該怎麼完成工作,也清楚標示每種工具的名稱和分類擺放位置,讓學生按圖索驥。走廊展示學生的優秀作品,如果不是在特殊學校裡擺放,真的會讓人以為是正常學生做的呢!
7.未來展望
為因應融合教育的趨勢,未來特殊學校將會朝「特別支援學校」發展,跨校支援在普通班的輕度障礙學生。目前養護學校設置3名支援部教師,做為社區內諮詢特教相關問題的對象,而鄰近的一般學校也有程度較輕的障礙生安置於普通班,支援教師必須至一般學校對普通教師進行特教知能教育,而社區內安置於普通班的學障、注意力缺陷過動症、高功能自閉症(日本稱為「發達障礙」)、輕度障礙學生,在特定時間會從原學校到養護學校的指導教室(資源班)進行補救教學。
(二)國立障礙者職業重建中心
1.歷史沿革
1979年設立,當時都是以手部功能操作為主的職業訓練科別,而電腦化時代來臨後,目前中心內的職訓有80%都需依靠電腦作業完成,因此只要能克服電腦滑鼠和鍵盤操作,就可以進行訓練課程。
2.招生對象與來源
一年有10次的招生時間,招生不分障礙類別,中學畢業、且領有日本身心障礙手冊(不分國籍)後就具職業評估資格。目前學員以肢障、視障、智障為多數,來源多為鄰近社區、且可自行到中心接受訓練課程的身心障礙者,另外中心也和醫院合作,經醫院復健癒後良好者也可轉介到職業重建中心接受職業評估,一般來說,同一時間內在中心的學員約有170名。
3.職業評估流程與評估項目
報名者先進行約一個星期的評估,評估項目包括(1)學力測驗,至少要到達中學一年級的程度(2)中心自編的職業適性測驗(3)各項作業場所的現場操作測驗。依據這三項的評估結果,並徵詢障礙者的就業志願,最後預測障礙者受訓練後的就職率,才決定障礙者接受何種類別的職業訓練。如果經評估未通過,障礙者可以改去其他地方的職業重建中心進行更適合的職業評估,尋找更適合的職業課程。
4.職訓種類與科別
職業 類別 |
訓練科目/ 可容納人數 |
訓練 |
訓練課程 |
修業期限 |
相關專業證照檢定前的訓練課程 |
修業期限 |
電子機械類 |
機械工程科/20人 |
機械 |
機械操作 |
2年 |
機械電腦輔助設計製圖技巧課程 |
6個月 |
機器 |
NC機器製圖 |
1年 |
||||
機械電腦輔助設計 |
1年 |
|||||
電動及電子工程科/15人 |
電子設備 |
零件裝配與檢驗 |
1年 |
工業電工課程 |
6個月 |
|
電子化電腦輔助設計 |
1年 |
|||||
電子化控制系統 |
1年 |
|||||
設計類 |
內部設計科/15人 |
工業設計 |
內部設計 |
1年 |
居住環境與福利協調課程 |
6個月 |
桌上出版(DTP)設計科/15人 |
印刷製作 |
桌上出版(DTP) |
1年 |
事務文件創作課程(廣告設計) |
6個月 |
|
事務及 資訊類 |
資訊科技科/25人 |
OA系統 |
自動化辦公室(OA)領導 |
1年 |
|
|
系統管理 |
1年 |
|||||
軟體程式設計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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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設計 |
系統程式開發 |
2年 |
||||
企業管理科/70人 |
會計管理 |
企業會計 |
1年 |
企業執照課程 |
6個月 |
|
OA 管理 |
OA事務 |
1年 |
||||
OA業務操作 |
1年 |
|||||
事務軟體輔導課程 (專門為視障者提供) |
1年 |
|||||
工作開發類(適合智障、腦部官能障礙) |
職業開發科/10人 |
職業 開發 |
生產線組合作業 |
1年 |
|
|
基礎事務(不用電腦的) |
1年 |
|||||
實務工作科/30人 |
實務工作 |
辦公室與賣場工作 |
1年 |
|
|
|
看護工作 |
1年 |
|||||
旅館服務 |
1年 |
因為一年有10次的招生時間,所以每位學員進入中心受訓的時間起始點都不同,因此每個人每天所接受訓練的課程內容也不一樣。為了因應這種情況,每位學員都有自己的功課表和進度表,而在課堂中,教師也會巡視每個人的作業狀況給予個別指導。
5.教學設備
因為多數的職業課程都要用到電腦,所以中心內幾乎每個人都有一台自己專屬的電腦,某些專為視障者設計的課程,在硬體上都會加裝放大機、點字機,或者安裝語音軟體,將螢幕上的文字轉化成聲音,使視障者能夠利用聽覺做文書處理。而工作開發類的教室,則模擬成商店、旅館、醫院的情境,非常的真實,使障礙者將來進入職場時能夠儘速進入狀況(類化)。因為許多學員是視障、肢障,因此在許多建築、動線上的設計,都儘量寬敞、流暢、明亮,並在走廊通道的牆上設置扶手。上下課的訊號兼具視覺和聽覺提示,考慮到不同障礙者的需求。
6.訓練後的求職及追蹤輔導
訓練的課程依據職業的類別從六個月到兩年不等,以一年的課程來說,前半年為訓練課程,後半年則是對外的求職活動。所謂的求職活動,指的是有些公司會要求職訓中心提供適當能力的學員,先進入公司就職,當就職後發現學員所學不足,或者學員所學得的技能和公司預期要求的不甚符合時,剩餘的半年課程將依照公司方面的要求去做改變和規劃,使學員利用這半年的時間去學習「未來預定」的公司所要求訓練的課程,以便這半年的課程結束後,公司能得到想要的人才,所以課程的內容是很有彈性的,隨時可以做調整的。不過也有例外的時候,有些企業在有職缺的時候會親自到中心來尋覓人才,當企業在職訓中心找到屬意的人才時,若是緊急狀況,只要學員的能力足夠,便可直接進入職場工作,不必等該學員的課程修滿期限。
職業重建中心十分鼓勵學員參加專業檢定考試,取得技能證書不但是對學員本身的能力肯定,在往後面對眾多求職者時也較有競爭力。職業重建中心和就業服務中心密切合作,當有新的職缺訊息時,會以傳單或通訊的方式通知職業重建中心,使學員自己選擇合適自己的工作去應徵。目前全日本企業雇用身障者員工的比率,平均每一家約佔總員工人數的1.4%,和法定下限的1.8%仍有一段差距。
而若是學員已經修完課程,也進入職場工作了,但是在工作的過程遇到問題,職業重建中心亦會派出輔導員,追蹤瞭解後續工作上的問題,並解決學員的難處。
三、比較國內與日本在特殊教育及障礙者職業訓練之異同與感想
1.國內與日本的師資編配
日本各教育階段特教班的教師人數編制都不盡相同,依據學校人員數量及障礙類別去計算分配,以這次參訪的大塚養護學校而言,小學部每班特教班編制3位教師,中學以上特教班編制2位教師。而國內的通則是國小編制2位老師,以高雄市為例,有些學校因特教班學生人數不夠,教師編制減為1人,甚至遭到被裁班的命運;中學以上編制3位教師。從2002年全日本公私立的盲、聾、養護學校的學生數及教師數來看,幼稚園到高中平均的師生比是1:1到1:2之間,與國內差距很大,充足的教師人數使特殊教育教學的品質提升。但是人力資源通常和國家的稅收息息相關,在目前國內政府財政吃緊、生育率降低的狀況下,班級數、教師數被縮減也是必然的現象。
2.國內與日本的融合教育對象
日本將輕度障礙、學障、ADHD、高功能自閉症學生安置於普通班,利用資源教室進行補救教學,中度以上的學生安置於自足式特教班或特殊學校。在「融合」口號的呼喊下,我們常見到國內的家長總希望透過融合的安置狀態,使自己的孩子能學到更多,另一方面也為了怕孩子被標籤化,於是不管障礙程度如何,一逕將孩子往普通班安置。對於普
3.國內與日本的幼兒入學年限
日本幼稚部招收4-5歲學齡前身障幼兒,全日本約只有10所幼稚部招收身障生,預計2006年開始招收3歲幼童;在台灣則早已向下延伸,招收3歲學前身障幼兒,光是高雄市公立的學前特教班數目就已經超過全日本,為符合需求,亦有逐年增加班級數的趨勢。這是國內值得驕傲的地方,多年來推動早期療育已逐漸喚起家長的重視,且國內學前特教班大多採融合模式,視身障學生能力,和普通班幼生進行半天至全天不等的融合教學,對幼童的社會互動、同儕學習有正面的影響。
4.國內(障礙者走出去認識)與日本(正常者走進來認識)的社區融合理念
此次參觀,我發現國內的社區融合理念是「帶領障礙者走出去認識常人的世界」,常人的世界是「被參觀的主體」,障礙者需要主動找機會去認識「非障礙者的世界」,在這種思維之下,障礙者一旦離開班級,能夠得到的協助就變得較少。而日本的社區融合理念是「帶領常人走進來認識障礙者的世界」,整個社區為了障礙者建築,舉凡各種設施、醫療、教育、訓練自成一局,障礙者的世界是「被參觀的主體」,校方邀請鄰近社區的居民來參加特殊學校辦理的活動,非障礙者藉此機會去認識「障礙者的世界」。感覺起來日本的障礙者是主角、受到尊重的、等著被認識的,而國內沒有一整個社區都是為障礙者打造的,因此學校教育體系內的設施、醫療像是附屬品,或者沒有替障礙者考慮周詳(例如過陡的殘障坡道)、甚至是缺乏,走出學校的大門之後,就更不用說了。
5.國內與日本的特教評鑑
特教評鑑對於國內的特教老師而言,「怨言」常常是多於「感言」,為了迎合評審口味,又怕失了準度,因此評鑑時準備的書面資料又多又雜,每天因為評鑑壓力加班趕工、精神緊繃,深怕評鑑時的「考核結果」不理想。在日本沒有所謂的特教評鑑,但是校方每年需向教育廳報告上個年度的招生狀況、研究活動、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做為教育廳評定學校辦學績效的根據。乍看之下,似乎國內的特教老師為了特教評鑑較勞心費神,特教評鑑終究淪為特教組長、特教老師的工作,但在日本轉了角度—障礙學生的事就是全校教職員的事,準備起來也是戰戰兢兢。國內的特教老師若平時養成隨手整理資料的習慣,並且將特教評鑑定位在「檢視不足,並給予幫助」,而非「考核成效,並給予警告」,應可減輕評鑑時的壓力。
6.國內與日本的機構錄用身障者員工狀況
日本政府規定,每家公司行號需錄用身心障礙者員工,300人以上的公司,障礙人數必須占全體職員的1.8%,以保障身障者的就業機會,未滿1.8%者一個月需付5萬日幣的納付金,這筆錢將轉入職業訓練所的訓練經費使用,如果身心障礙者員工人數超過全體職員的2.8%,政府則補助建築物改建無障礙設施津貼給公司行號。國內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十一條亦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前二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為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未達前二項標準者,應定期向機關(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繳納差額補助費,其金額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依第一項、第二項進用重度身心障礙者,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又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規定「義務進用機關(構)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達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五以上者、非義務進用機關(構)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達五人以上者」得申請獎勵,或有規定學校機關每年需向身障者機構消費(採購)一定比例的金額。
雖有上述法令規定,但是身心障礙者就業率仍偏低,探究原因,公司行號不相信身障者能有獨自工作的能力,害怕錄用身障者會替公司來麻煩、弄巧成拙,雖規定未達比例要繳納「罰金」(差額補助費),但衡量整體收支,與其讓身障者搞砸工作、增加成本,還不如按規定繳交「罰金」比較划算。而國內身障者能從事的工作,偏向洗車、洗衣、加油站、餐廳服務生、彩券販售、按摩、烹飪、工藝、清掃廁所、家庭代工等屬於勞力付出、與人較少互動的工作性質。反觀日本職業訓練所較多樣性,除了勞動性質的工作,也有電腦製圖、企業管理、電子、機電、資訊科技的訓練課程,並鼓勵學生考取職業檢定證照,做為能力的證明,使企業錄用的意願提高,值得國內借鏡。
7.國內與日本的身障者職業訓練場所
此次參觀日本國立障礙者職業重建中心,給人感覺相當專業,對職業的選擇性多元,也替學生考量到許多細節。國內截至目前為止,卻只有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隸屬於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屬於專門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的公立機構,其他都屬於私人機構職訓所、財團法人(例如心路文教基金會)的庇護工廠,或者在國高中職將職業訓練併入課程,職業訓練的種類也如上一點所述,如電腦繪圖、電腦實務應用等需要智能發揮的訓練選擇較少。值得注意的是,國內許多成年的身心障礙者,離開學校教育環境後,想要尋求回流成人職業教育訓練卻求助無門。身障者職業訓練短缺(或許是供不應求),無形中致使身心障礙者造成社會問題,政府單位應該重視此隱憂,增設職業訓練場所,職訓種類多元化,並放寬訓練對象年齡。
四、結語
此次的參訪,讓我看到了日本特殊教育實事求是、不好高騖遠的精神和認真的做事態度,許多政策雖然給人感覺趕不上
參考文獻
日本國立障礙者職業重建中心編印(2005)。日本國立障礙者職業重建中心簡介。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民93)。
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民92)。
筑波大學附屬大塚養護學校編印(2005)。筑波大學附屬大塚養護學校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