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影響之探討
蘇玲媛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ㄧ、前言:
自人類有歷史以來,沒有人可以成功的用其他模式來取代家庭,畢竟家庭是人類最原始的社會結構,通常包含至少兩人,因血緣、婚姻、或收養關係而居住在一起生活,其中又以婚姻為建立家庭的主要基礎。婚姻是ㄧ種承諾,許多人在結婚之初,互許終身,「海枯石爛永不分離」,這些諾言在一連串的現實生活中已漸漸模糊,取而代之的確是ㄧ連串的爭吵、衝突,王子與公主是否能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正面臨挑戰。
離婚現象在已開發國家是很普遍的,但他們離婚並不是因為婚姻的惡質化,西方國家的個人意識很強,許多婚姻的結合是為追求個人的生活模式與理想,一旦夫妻失去共同追求的目標,即使沒有衝突發生,也可以在無過失條件下協議離婚。但在台灣,多半是因為婚姻的惡質化,外遇,棄養,家暴最為常見。許多離婚是在「忍無可忍」的情形下結束婚姻。這種離婚雖然結束惡質性婚姻,卻未必可以重建新的生活,甚至避免後續的衝突。最為可憐的,乃是離婚後的幼小子女,不僅心靈受創,必須失去父母之一,甚至連同胞手足都可能因而分開。
國人婚姻觀念已逐漸改變,近年來,離婚率呈現愈來愈高的趨勢。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台灣近年來每年都有超過五萬對的夫妻離婚,而且有逐年攀升的趨勢,大約平均每天就有ㄧ百六十對以上的夫妻離婚,至於結婚對數與離婚對數的比例,去年的統計數字達到每2.2對結婚佳偶中就有一對離婚,大幅超越了前年的2.6對。台灣的高離婚率已達到世界第五、亞洲第一,這些數字讓人聽起來很沮喪,顯示現代社會婚姻的穩定與維繫愈來愈困難。
對父母來說離婚可能是一種解脫,是追求美好人生的開始,談不上不幸;但是對孩子來說父母的離異,只能被動的去接受、去適應,那是一個未知的開始。雖然也有研究顯示,與其讓孩子時常處在父母爭吵的家庭裡,對孩子的身心健康來說,離婚未嘗不是一種更好的選擇。但是離婚對孩子心理所造成的影響和衝擊,是我們所不能忽視的,因為在現代社會中父母親仍然是影響兒童及青少年最重要的人物。
二、離婚對子女有哪些影響呢?
夫妻婚姻的經營是一門學問,一旦面臨離婚,在子女的心理認同上會產生極大衝突。這不但是件傷心的事、不愉快的經驗,更是完整感情的分裂。
(一)不同年齡、階段可能會有的情緒及行為反應(林秀娥,2005)
根據艾瑞克森提出人格發展的社會心理八大階段,可以知道人在不同年齡皆有其必須完成的任務及可能發生的行為困擾,對各個不同年齡層的孩子而言,父母離婚對他們所造成的影響也不盡相同,所以我們首先必須先了解各個年齡層孩子的發展階段及其可能會有的情緒、行為和反應。
1.兩歲半至六歲:情緒上易怒、激烈、焦慮;有退化、攻擊與破壞行為及幻想。
2.七至八歲:會有悲傷、憂愁、恐懼、被剝奪感、失落感跟憤怒等情緒,並伴隨哭泣、幻想、獨霸,不與他人分享等行
為。
3.五至六歲:更焦慮、有攻擊及破壞力。
4.九至十二歲:會有失落感與拒絕,無助與孤獨,羞恥、擔憂、受傷的感覺,並且直接反對父親、母親或雙親,與雙親關係緊張;而且易怒、要求多,有偷竊行為。
5.十三歲以上:有失望、悲傷、羞恥等情緒,對未來煩惱。
(二)孩子心理歷程的轉變(朱貽莊,2001)
父母離婚固然是當事人本身的不幸,但承受最大的不幸還是子女。不過既然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實,惟有充分了解可能帶給子女的影響,才能化危機為成長的轉機。子女對父母離婚的反應,有以下五種心理轉變歷程:
1.否認階段
剛聽到父母要離婚的消息時,子女通常會加以否認,把自己與朋友及環境孤立,因此會有退縮的行為。
2.憤怒階段
當父母離婚已成定局,無法改變時,子女開始有激烈反應,如攻擊與父母離婚有關的人,表現憤怒的情緒,引起別人注意,還有退縮及敵對的反應。
3.協議階段
子女會和父母談條件,保證自己會好好表現希望父母不要離婚,通常會無心上學。
4.沮喪階段
當子女發現無法以協議方式讓父母重修舊好,會開始對自己過去不好的行為感到遺憾,或對家庭發生的事無動於衷,感到悲傷,功課因而退步。
5.接受階段
這個階段是適應的關鍵期,因為子女會開始思索與父母的關係,或接納與他人的新關係(如繼父母)。
子女對父母離婚的反應是一種動態的歷程,並非每個子女都可達到接受階段,如果無法達到就會有適應上的問題與不當的行為表現,父母應多加注意。
(三)離婚對子女的影響
1.生活適應:因為家庭結構改變了,必須適應新的生活壓力,會影響現在與長大後的生活適應問題。家庭所遭遇的危機,帶給子女不良示範,也會對其日後的行為發展造成影響。
2.身心健康:在離婚事件中,不止孩子的行為會出現問題,受經濟、社會的壓力,包括面對新的人、事、物,身體抵抗力變弱,常會導致失眠、做惡夢、食欲不振、生理疼痛和焦慮等身心失常的現象。
3.學業成就:因為會引發子女身心失常、情緒低落,所以較無心於課業上,研究發現,父母離婚並非造成子女低認知成就的原因,而是彼此的親子互動少、高焦慮才是造成單親家庭子女學業成就不高的原因。
4.人際關係和社會互動:父母離婚後家庭人際關係改變,對家庭外的他人關係也有影響。在遊戲中更為明顯,由於受到情緒與行為的困擾,失去社會化的機會,造成其人際關係發展的退縮和社會互動的過程減少。
5.心理認同:在成長過程中,會認同父母並去模仿學習,父母離婚後可能造成子女心理上認同的衝突,會產生混淆。認同父母對子女的心理發展是非常重要的。
6.自我觀念:親子間的互動與自我觀念的發展有極密切關係。較積極的親子關係會促使子女自我觀念的發展,而積極自我觀念有助於成年後的發展。
7問題行為:父母離婚子女因父母一方忙於工作等問題,疏忽了子女身心需要,缺乏關心與溝通,使孩子向外發展,衍生犯罪問題的比率高於父母婚姻美滿的子女。
8.婚姻觀:父母離婚的子女,因缺乏成功的婚姻模式,對未來的婚姻和長久的愛,充滿不安全感,是一項極大的挑戰。
9.監護權:是離婚後首先面對的,無論在哪一方的監護成長,多數會造成子女的退化、壓抑、焦慮、無助、低自尊妨礙子女社會與認知的發展,任何一方對子女的管教態度和親子間的關係、互動也是發展社會能力的因素。
若父母離婚後,對子女生活的安排及心理的調適上有更好的安排及幫助,衝突減少,彼此保持良好互動關係,子女將較少出現嚴重和特殊的問題行為。
三、如何幫助孩子走出父母離婚的陰霾
(一)家庭方面(吳秀敏,2003)
1.告訴孩子事實真相
找個時間,雙方心平氣和的和孩子坐下來談,用孩子可以理解的語言和表達方式,告訴孩子父母必須分開的原因,這是協助孩子面對離婚的第一步。過程中,父母千萬不要在孩子面前互相指責批評,因為這種行為最讓孩子難過傷心。
2.了解不同年齡孩子的反應
每個孩子都有其獨特的性格特質,各個年齡層也各有特色,父母必須善盡親職,從愛和了解出發,離婚的父母當然也不例
外。
3.仔細體會孩子的感覺
孩子對於父母離婚的反應,可能有悲傷、沮喪、憂愁,也有可能漠不關心,每種情緒都有它代表的意義,父母如能仔細觀察體會,將可以減低對孩子的傷害。
4.讓孩子分享你的想法
父母真誠的和孩子分享自己的感受,當孩子能體會父母的痛苦與無奈時,也就較能調適自己與寬容父母了。
5.給孩子愛的承諾
要讓孩子擺脫「被拋棄」的陰影,父母必須給孩子愛的承諾,讓孩子肯定自己,也肯定父母的愛,進而對自己有信心,對父母的愛也有信心。
6.對未來的生活安排應盡量減少改變
父母如果對未來有改變,應提早告訴孩子,讓孩子有心理準備。情況允許的話,應避免搬家或轉學,因為新環境會增加孩子心理負擔。
7.父母應調整自己的步調
離婚父母應調整自己步調,才不會使生活陷入失序無助。最現實的問題就是經濟壓力與獨立照顧子女,如能適時尋求幫助,將不會孤軍奮鬥而自怨自艾了。
8.父母應重覓家庭生活重心
離婚父母除了以孩子為生活重心之外,應試著尋找自己的社交圈,培養自己的興趣。
(二)學校方面(郭靜晃,邱書璇,2000)
筆者目前教學的班級中,就有父母離婚的孩子,身為老師的我們,應該如何給予孩子適當的協助,是十分重要的課題。然而離婚對孩子的破壞性幾乎總是大過父母的,在經歷離婚家庭的孩子通常會特別敏感和易受傷害。對孩子而言,離婚不是一件事,而是一個永久存在的生活經驗,所以這
1.在課堂上與孩子相處
一個混亂的家庭,會因家庭以外的老師和他人的瞭解及支持而有很大的幫助。因為老師能夠在課堂之中幫助孩子,並且以各種方式提供資訊和支持性的指引給父母。
2.維持有組織的環境
生活在改變狀態中的孩子,老師維持一個相當有組織的環境對他來講是有幫助的。當孩子的教室世界是穩定的,可提供他一些確定感,比如維持他熟悉的活動和例行的時間表,將可以減低正在改變中的家庭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孩子知覺到他的基本生理和情感需求都能被滿足時,就比較有安全感。
老師一致的期待可展現出環境的穩定性,堅定而和緩地維持對他的限制,則會使孩子在這不確定的時期中擁有一些些地確定感。譬如「我知道你今天很傷心,但我們真的必須在吃點心之前把玩具收拾好。要我幫你嗎,還是你認為你可以自己做好它?」
3.鼓勵情感的表達
老師為了解孩子特殊需求,可以藉由觀察和傾聽他們在學校的言行,而不是自己去設定問題。老師可以讓孩子經由開放的討論表達其內心深處的感情,並且去瞭解和接受孩子的反應。有時運用積極傾聽技巧的老師以同理心去傾聽,可幫助孩子釋放許多潛藏於內心的感覺。老師也可以提供一些課堂活動和實物,讓他們透過感覺而擁有可接受的機會,黏土、水和沙的遊戲、畫圖、家庭人物和布偶的戲劇遊戲,以及有關各種家庭型態的書籍都會有所幫助。
老師可以觸摸、擁抱、微笑來具體証明孩子是被人所愛的,但必須要小心不要讓孩子變得太依賴。
老師可能會發現有些孩子在了解家庭的改變情況上,是需要額外的幫助,所以可能需要來自於家庭之清楚的補充資料說明,必要時可以向父母詢問,並不是因為好奇。老師若在以前就已建立了密切的親師關係,父母會較自在地與其分享資訊。譬如「
4.鼓勵孩子接受不一樣的家庭
老師可以引導小孩去接受他們已經改變的家庭結構。在言語和行動上,老師要表達他們對每個家庭的尊重,強調每個家庭都是很獨特的,只呈現傳統家庭的書籍和圖片是沒有幫助的。在進行團體活動時,老師要避免讓這些小孩參與感到不舒服的活動,像是製作父親卡或禮物。如果這只是活動計畫中幾種選擇之一的話,孩子就可以選擇要參與或不要。
5.注意全班的反應
老師可能會發現班上的其他孩子也會慢慢地焦慮他們自己的父母會不會離婚。最好是提醒孩子,所有的家庭都是不同的,當大人有問題時仍然會照顧並愛他們的孩子,而老師也必須去告訴家長,他們的孩子正在擔心的事情。
四、結語
家原本該是一個溫暖、安全的地方,應該是任何東西都無法取代的,曾幾何時家變得如此脆弱,說變就變,讓人措手不及,尤其是對無辜的孩子而言。中國人對婚姻的觀念一向「勸合不勸離」,所以大部分的人都不願看到周遭的朋友走上離婚一路,但隨著時代的進步、觀念逐漸的開放,離婚對現代人來說已經見怪不怪了,且有快速增多的趨勢。
離婚畢竟會對家庭和個人造成多方面的傷害,特別是對未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撫育和教育的責任,未成年子女特別需要父母的照顧與關愛,這時若父母離婚,會在他們幼小的心靈上留下一道無法磨滅的創傷。壓力和危機並不是離婚家庭的專利,父母須謹慎考慮、顧及孩子的感受再作決定,相信這才是作為好父母的責任,畢竟若孩子為此而成為問題兒童,家長須負部份責任。雖然對大多數的人來講很難,但為了下一代的將來,這樣做是值得的。
既然為人父母,就有責任提供孩子幸福美滿的家庭,才能讓孩子健康快樂成長。研究發現,父母離婚的孩子,會比同年齡的孩子早熟,也許是家庭促使他如此吧!不要讓孩子捲入大人的戰爭裡,在解決婚姻痛苦的同時,如何使子女的傷害減至最低,是現代父母應學習的課題。
五、參考書目
1.中華民國家庭教育學會(2000)。家庭教育學。台北:師大書苑。
2.國立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著,林淑玲校閱(2002)。婚姻與家庭。嘉義:濤石。
3.郭靜晃校閱,邱書璇譯(2000)。親職教育。台北:揚智。
4.彭懷真(1996)。婚姻與家庭。台北:巨流。
5.吳秀敏(2003)。離婚家庭的親職教育。諮商與輔導,211,14-18。
6.朱貽莊(2001)。父母離異兒童的輔導策略。空大學訊,280,84-89。
7.曾智文(2004)。這不是你的錯!-如何和孩子談離婚。師友月刊,68-72。
8.張耐(2002)。失衡的翹翹板-寫給離婚及單親父母和老師。師友月刊,42-45。
9.林秀娥。父母離婚對幼兒造成的影響。線上檢索日期:
10.周孟香(1998)。父母的另一個選擇-單親家庭。線上檢索日期:
網址:http://www.ncltb.edu.tw/ncltb_c/literary/literary.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