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現場瞭解家有國小學童之
低收入戶家庭父母的親職生活經驗
何維恭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前言:
「走進事發現場,一看到兩名女童分別氣絕在上下舖,員警都流下淚來了。他自己也養了兩個女兒,員警不敢相信,怎會有人拋妻棄女,徒留協議離婚中的妻子獨力扶養幼女,害得這位媽媽最後選擇尋短,還帶走兩名女兒。……雖然學校知道父母分居的事情,但因女童總是迴避導師關心,加上母親愛好面子刻意表現樂觀,連學校也不相信前一天還好端端的孩子,竟然隔夜就被不堪感情和經濟壓力的母親一起帶走。」(中國時報,2006.4.12)。「『爸爸要養我長大再死掉』五歲賓賓的童言稚語是他心底最深沈的痛;爸爸無法承受經濟壓力,選擇燒炭自殺,……賓賓或許可以送給好人家養,過更好的生活,一切問題都解決了。」(中國時報,2006.3.14)看見社會上有許多處於弱勢的家庭,發生許多令人不忍卒睹的家庭悲劇,有些父母親在面臨生活困境,又不知道如何尋求有效的資源與支持力量,遂選擇最消極的逃避方式—尋短,甚至也有不願把孩子留下來受苦的錯誤迷思,而把孩子也一併帶走的慘劇發生,令人對這樣的社會事件所帶來的氛圍感到難過與心驚。這些面臨家庭經濟壓力的弱勢家庭父母他們在親職生活經驗到哪些困難及壓力?他們碰到困難及壓力第一時間又會如何反應?有什麼蛛絲馬跡可以讓我們得以有更充裕的時間去做好探訪、瞭解及預防的工作,以避免類似的悲劇、慘劇一再發生,尤其政府有責任讓人民有免於匱乏的自由前提下,是不是更應該扮演積極介入的角色,提供有效的資源,來對類似的高風險家庭做必要的緊急救濟?
針對高風險家庭的社會福利,內政部已在五月開辦「高風險弱勢家庭緊急生活扶助計畫」,配合社工員訪查,每戶高風險家庭,每月補助三千元的生活津貼,最多領取一年(
除了家庭生活補助(扶助)費、兒童生活補助(扶助)費、就學生活補助…等補助外,又有什麼支持力量是類似的弱勢家庭急需的?因此,研究者就以家有國小學童之低收入戶家庭之父母親為研究對象,想藉著深入這樣的弱勢家庭做現場的深入探討,研究身為父母親職在現實生活中所承受家庭生計重擔及教養子女諸多責任所實際面對的問題及其背後隱藏不為人知的深層意義,讓政府機關、學校單位及社會大眾得以聯手,一起來幫助這樣的弱勢家庭得以脫離困境,並獲得支持的力量,同時也建立這樣的高危險家庭一個有效的關懷機制,讓他們所發出的微弱聲音或隱藏的求救訊號,在他們最需要支持及幫助時,獲得適時拉他們一把的力量,度過家庭生活的困境及危機。
近幾年來,經濟環境變遷,經濟失業率由民國85年2.60﹪上升到民國94年4.13 ﹪(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統計,2006),而從每年低收入戶的調查中可以發現,低收入戶從未消除,從民國85年的49307戶之115542人,到民國94年的84823戶之211292人;低收入戶人數佔總人數比率也由民國85年 0.53﹪增加到民國94年 0.93 ﹪(內政部統計月報,2006),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政府目前對列冊低收入戶採行之服務措施為按其類別規定給予不等的家庭生活補助(扶助)費、兒童生活補助(扶助)費、就學生活補助 、以工代賑、中低收入65歲以上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協助(內政部統計月報,2006),對低收入戶之家庭及子女主要著眼於生活的補助,但家有國小學童之父母在生活上及教養上的實際需求為何,實在有必要進入現場做深入探討的必要。
二、研究目的及問題:
本研究目的在探索在目前社會巨大變遷與文化背景下,家有國小學童之低收入戶家庭,父母親與其子女的親子互動情況,其間可能面臨的問題及父母在這樣的處境所實際經歷體驗到的父母親職生活經驗及真實感受。研究者採詮釋現象學的研究方法論,對受訪者的經驗做一個整體性的描述,並藉由研究者與參與研究者互為主體的詮釋,以呈現出受訪者的生活經驗,以及其背後的深層意義。
本研究問題承接以上的研究目的,研究者想瞭解「家有國小學童之低收入戶家庭父母親」如何與其子女相處互動,父母又如何因應子女在低收入戶家庭所能得到比較有限資源之不利條件下所可能衍生的各種問題?因此,本研究的研究問題為「家有國小學童之低收入戶家庭父母親職生活經驗為何?」具體言之,本研究想瞭解在各種資源都較弱勢之家有國小學童低收入戶家庭:
1.父母與子女日常生活互動中,父母親是否經歷到什麼令人印象較深刻的感受?
2.父母經歷過怎樣的挫折、衝突及問題?父母如何因應?又如何看待與子女之間的親子關係?
3.父母如何幫助孩子適應學校的生活?又如何參與孩子各種學習?
4.父母對孩子的教養所秉持的管教態度及信念又為何?
三、研究成果:
研究結果是否回答了研究者所欲研究的問題,以及與文獻相關聯的情形。本章包括三小節:(一)家有國小學童之低收入戶家庭的探討;(二)親子關係;(三)教養信念及管教態度來自生活經驗及代間傳遞。
(一)家有國小學童之低收入戶家庭的探討
家有國小學童之低收入戶家庭的探討,可以從「低收入戶家庭的探討」、「家庭生命週期的各階段」、「家庭系統是個動態系統」三方面來論述。
1、低收入戶家庭的探討
「社會救助法」最近一次的修訂是在
夏爸爸:佑君國小二年級才申請低收入戶通過,再以前申請沒有通過,以前是因為村里幹事不知道如何辦理,我家海口有一塊地,其實要過不過,關鍵在村里幹事。(C1-2-20)
我有去打聽,口座(存摺)只要有五萬以上就不會通過低收入戶的資格。(C
以前辦三、四年,都沒通過低收入戶資格,現在換這個村里幹事就通過低收入戶資格。(C
以人力資本論(Human Capital)的觀點來看低收入戶致貧的原因,認為一個人之所以貧窮,可能是個人人力資本不夠或不願提供足夠勞力,以換取生活所需的薪資所致(Swinton,1987;引自吳雅蕙,1997:4)。其中以個人的人力資本(例如,教育程度、工作經驗與在職訓練)及家庭背景會影響到個人將來的工作所得,依據林松齡(1980)、陳淑英(1983)、朱雲鵬(1987)、張清富(1992)與溫秋蘭(1992)等的研究,指出戶長的人力資本儲量與家戶貧窮有關(陳昭郎、陳建甫,1996:10)。根據研究者發現,受訪者的家庭父母教育程度,分別是高職、國中、國小、不識字,工作也屬於勞力密集的產業,與文獻上的記載相吻合。再以家庭結構取向的觀點來看低收入戶致貧的原因,認為家庭是一個資源共享的單位,因此家庭對抗貧窮能力的差異取決於家庭內部資源的不同,也就是說當家庭內部資源足夠供給其成員所需而且資源有剩餘時,家庭的經濟狀況便足以維持;反之,若是資源不夠消耗,不但無法剩餘,恐怕還會使家庭陷入貧窮的狀態。研究者發現,四戶受訪者中有兩戶為單親家庭,其他兩戶雖為雙親家庭,白媽媽要照顧家裡的五位小孩,沒辦法也找不到適合的兼差工作,以減輕家庭的經濟壓力;而夏爸爸夫妻兩人都領有殘障手冊,育有兩位在國小就讀的女兒,整個家庭結構,可以說是「生之者寡,食之者眾」,因此,也就很容易使家庭陷入貧窮的狀態,與上面的文獻是相一致的。
至於貧窮文化論(Culture of Poverty)的觀點認為, Lewis指出窮人在經濟、家庭、社區、個人等方面有缺失或公然拒絕參與社會主要制度的特質(蘇淑貞,1997:22),Lewis稱窮人這種共同的生活模式,為貧窮文化,而當貧窮文化形成時將有自我延續的傾向,貧窮文化所蘊含的價值、態度與行為模式,也將透過家庭機制傳達給居於貧民區的兒童,使得他們在心理上很難接受外界可能發展的機會與條件,而產生貧窮的代間相傳(呂朝賢、王德睦,2000:154-155)。據研究者的發現,受訪者本身及家庭生活檢約、延遲慾望的滿足,卻不像Lewis所指稱的貧窮文化之生活模式是窮人想選擇的生活方式,他們乃是乃被環境情勢所逼,不得不如此因應所使然。
低收入戶家庭跟其他階層比較,在多方面的消費型態都比較不足。在現代的
消費社會裡,窮人消費不足的情形,形成相對剝奪感顯得更強烈。像白媽媽孩子小,每看到別家小孩可以享有的東西,自己就是不行而向白媽媽抱怨,白媽媽也是非常無奈、心疼,只能言語安慰,因此,貧富差距愈大,愈會造成社會相對剝奪感的強烈對立。
白媽媽:有時候會啦!(無奈的語氣)小孩子有時難免會不平衡,別人可以,為什麼我們就不可以?也會有,偶爾會發發牢騷。我會跟她們說,〝沒辦法啊!只有爸爸在賺錢,媽媽要養妳們五個小孩〞,這樣講一講,還可以啦!(B
綜合上述,低收入戶家庭面對各項資源匱乏,其家庭不管是父母或子女都面臨生活不同的壓力,有相對剝奪感的壓力,而這些壓力都亟需政府的福利政策給予適度的支持與幫助,以調節貧富差距的再擴大,讓其家庭的功能得以正常運作,孩子的權益得以確保。
2、家庭生命週期的各階段
本研究的對象雖然是國小學童(六至十二歲),但其家庭的兄姊有些都已是國、高中的青少年,而且這些青少年的管教問題也最讓其父母親最感困擾。十二至十八歲左右的青少年,在認知發展上係處於Piaget(1969)所謂的「形式運思期」,已能運用假設—演繹的思考能力,處理抽象的問題,且有能力從不同的角度對問題提出許多可能的解答。Erikson(1963)主張,青少年期的心理發展任務主要是「自我認定」,透過在不同環境中的多樣經驗,尋找自己在環境中具有一致性的自我定位;如未能找到自己在環境中明確的定位,則會形成「角色混淆」,而導致負性的自我認定,甚至出現社會所無法接受的行為,形成青少年心理發展上的危機。因此,身為父母親當然要了解身處不同階段的子女身心上的改變及發展任務、需求的改變,否則就可能因彼此的不了解彼此的想法及認知的不同而摩擦不斷。像鄧媽媽沒能理解大女兒的內在需求,並忽略了她的感受,因此衝突難免就發生了,也讓她對抱持最高期望的大女兒某些行為失望透頂,非常迷惘、徬徨,不知如何是好?
� 我現在依然很生氣,我那陣子真的很生氣,沒辦法心平氣和跟她說。我跟她說:「妳怎麼會如此?妳長大了,沒辦法自動自發做一點事情嗎?」都給妳頂嘴。那時候我非常生氣,真想打她。ㄏㄛ!那時候我真的非常生氣,開始對她還不會如此,非常失望,過了這一段時間,非常失望的一種感覺,她怎麼會這樣?這三個小孩,我對她是抱持最好的期望(D2-1-44)。��
上面這段訪談印證了Erikson(1963)主張,青少年期的心理發展任務主要是「自我認定」,透過在不同環境中的多樣經驗,尋找自己在環境中具有一致性的自我定位,亦如Piaget(1969)所言,他們已能運用假設—演繹的思考能力,處理抽象的問題,且有能力從不同的角度對問題提出許多可能的解答,因此,父母要是不能調整管教態度及方法,學著以傾聽、支持、尊重、對話的方式來關懷子女,則子女的內在情緒不被理解與接納,難免會有頂嘴或消極抵抗的親子衝突發生,甚至影響到整個家庭的氣氛與和諧,父母親與子女最後是走向雙輸的局面。
3、家庭系統是個動態系統
社會的變遷,小家庭已成為時代的趨勢,人際網絡也發生重大的變化。低收
入戶家庭所處的環境,不僅經濟資源匱乏,人際網絡也是如此。社會支持依形式可分為無形及有形兩種,有形的支持是指提供物質性的協助,如經濟補助、托育照顧等;無形則偏重提供情緒上的支持,以減輕心理壓力(陳源湖,1998;引自陳靜雁,2003)。
單親家庭形成之後,將面臨在原有的社會關係中疏遠或撤離的壓力,其原因
不外乎不願面對歧視、轉換職業或般離原來居住地所致。這種高流動、不穩定的社會支持網絡不僅挑戰單親父母從頭再來的能力,也可能影響其社會人際關係的不適應(許雅惠,2001;引自陳靜雁,2003)。因此,單親家庭,不管是因離婚、喪偶或分居,其原先因婚姻關係而建立的人際網絡,將因而發生改變,連帶的失去原先的支持網絡,再重新建構新的人際網絡,對單親父母都是一大挑戰。
四位受訪者中有兩位是單親媽媽,從訪談中可以感受到其不只是經濟匱乏的
問題而已,人際網絡也比較依賴原生家庭的親人,這與上面的文獻資料相一致。
葉女士:我跟他叔叔講說,我娘家的爸爸要跟他(前夫)講說〝你這樣不行哦!已經離婚那麼久了,離婚本來就沒有關係了,幫你養這四個小孩子,你應該感謝她,你還講她講得那麼難聽,這樣不行哦!再這樣下去,我會去找你老母哦!〞(A2-2-58)
葉女士:我沒有朋友(笑),包括以前的同學都沒有聯絡,我工作完回到家以後我就住在家,包括晚上我也不想出門;除了載小孩子出門去買東西,很少出門,我最不喜歡出門。(A2-1-52)
鄧女士:跟我媽媽住在一起,住兩年多,然後這一間厝買新厝,我跟他租房子,因為隔壁可以互相照顧。(D2-1-3)
白媽媽:我的朋友很少,我真的很可憐,有時候真的要找朋友也沒有幾個,沒有(朋友)可以找。(B
�
如果我們把全部的心力都投資在家庭裡面,那沒有時間、沒有朋友可以找。(B
夏爸爸:我的朋友很少,朋友沒有幾個,我也沒有出外,要去哪裡結交朋友。(C1-1-22)
而白媽媽因為丈夫外出工作,約兩個禮拜才回來一次,也是比較常回娘家。
白媽媽:我都去我媽媽家而已,我常去我媽媽的家,每個禮拜帶她們回去,而我媽媽很疼小孩子,她也可憐我,說我生那麼多。(B
其他像尋求朋友、同事、鄰居、學校單位、其他社會資源(如社會福利機構、醫院等)等都是會影響到低收入戶家庭的人際網絡,但頻率與重要性還是以原生家庭的支持最為重要。
小結
弱勢家庭在各種資源不利的情勢下,父母親(有部分是單親)承擔沈重的家
計以及養兒育女的教養壓力,他們的人際網絡的資源也非常缺乏,因此,社會福利機構適度的介入幫助,並且幫助弱勢家庭善用其周遭之資源,對其家庭之發展及兒女的正常學習會有較正面、積極的幫助。除此之外,政府是否有效宣導,或運用地方基層行政組織(例如戶政、社政),積極反應可能處於高風險的家庭,也是很重要的。另外,對於碰到類似的家庭困境之父母親或家長,可有哪些管道或窗口可以讓他們知道到哪裡尋求有效的資源來幫助他們的家庭度過危機?或者發揮左鄰右舍守望相助之精神,向政府相關單位反應,讓社工人員積極介入訪查,以預防高風險家庭因承擔過大的家庭壓力而造成家庭悲劇的發生。
(二)親子關係
由於社會走向民主、開放,傳統父(母)親的角色模式已受到嚴峻的挑戰,當今社會的矛盾處,在於社會一方面要求子女獨立,一方面父(母)親又下了層層桎梏,即使孩子的想法是對的,也無法表達,因為「反對父母」為倫理所不容(廖永靜,2003)。因此,如何做一個有效能的父母,扮演好自己的親職角色,在現代社會就愈顯得重要。下面研究者就從「親子的溝通互動對親子關係的影響」、「父母教養方式」二方面來論述。
1、親子的溝通互動對親子關係的影響
和諧的親子關係有賴於:父母對子女有適切的教養、親子間有充分的情愛交流、親子間有良好的溝通(吳佳玲,1995)。親子之間增進瞭解的最好方式即是透過溝通,當父母與子女間有爭論或意見不一致時,如果沒有即時解決,將會引起親子衝突(Rueter & Conger,1995)。親子溝通的過程包含了父母與子女溝通的頻率、內容、及親子互動的結構(Palan,1998)。林玉慈(1998)則認為親子溝通為父母與子女間,藉由分享情感、意見、態度、喜好,而覺知到彼此訊息傳遞與交換的歷程。
親子關係重溝通,學會傾聽、支持與關懷。孩子成長階段不一樣,心理需求就不同,父母要能學會傾聽、同理的溝通技巧,則親子的關係會更融洽,否則彼此誤解愈深,關係緊張,會導致親子關係一觸即發之衝突的場面發生。但幾位受訪者的訪談中可以明顯感受到父母與子女的溝通過程缺少傾聽、同理與支持之技巧,因此,就不能藉由分享情感、意見、態度、喜好,而覺知到彼此訊息傳遞與交換的目的,彼此更加了解。像
葉女士:以前我真的會跟老二講,因為她這樣我真的很生氣,〝妳如果這樣的話,妳回去給妳爸爸養,我沒有辦法養妳,如果養妳,妳以後出去外面做什麼事情,別人以後會回來找我呢!說我沒有把妳照顧好呢!會怪我啊!這樣的責任我無法承擔,妳回去。〞那時候真的很生氣,會趕她回去。現在還好,不這樣了。(A2-2-60)
鄧女士:我一聽到她(大女兒)講話大聲,我情緒就跟著起來,就不知道怎麼跟她溝通。(笑)(D2-2-22)
那天我被她(大女兒)氣得在廚房一直哭,後來把自己關在房間,可能看我一直哭,她也跟了上來,她也在哭,她跟我說:「其實我會這樣做,我是要妳注意到我。」我說:「妳如果要我注意妳,妳有什麼事情也要說出來讓我知道,我要忙的事情那麼多,妳要用這樣的方式讓我知道,我怎麼可能知道呢?我如何去猜呢?」後來我很大聲的說了一句不曉得什麼話,她也回說:「算了!算了!」那陣子照道理應該再跟她談下去,但是那時自己也很生氣,沒有辦法再跟她談下去。(D
白媽媽:我會很生氣,生氣然後講給她們聽,如果有聽就好;如果不聽,我就動手了。(苦笑)(B
夏爸爸:好話講沒給你神經(不甩、不理睬),就需要用威嚇的,用威嚇的不聽,就準備吃箠仔枝。兩姊妹吵吵鬧鬧,讓人聽得心狂火起。用講的有時會聽,不然就用威嚇的(苦笑)。(C1-2-4)
現在她們比較大了,比較少讓她們吃箠仔枝,小時候比較不會、不懂事。(C
既然家庭的親子關係那麼重要,但為何親子的衝突卻也一直在發生著,影響到親子關係的和諧?如何了解衝突的原因,並且做好有效的親子溝通,滿足雙方的需求,讓衝突化解於無形,對有這樣親子溝通困擾的父母親,也就很需要來學習這樣的親職知能。
2、父母教養方式
個體出生後所接觸的第一個環境就是「家庭」,父母的一言一行直接或間接的在與子女互動中,成為子女的範本。父母的言教與身較深深影響到孩子的人格及價值觀,可見父母的教養方式攸關子女日後的發展。
教養子女,是父母天職,但有很多父母親,其實是因為未能充分了解自己的責任與教育內涵,因此造就了「天下有不會的父母」,以及「天下有不是的父母」! 其實,為人父母的,除了極少數嚴重失能者,會虐待、疏忽、遺棄子女外,絕大多數都是以自己所會的、所相信的、所以為是對孩子好的方式來「愛孩子」。然而,很多父母卻不知道,可能在其過度或過少的愛、期望、壓力與要求下的養育,卻使得子女身心受創、人格受損與自尊不良,其對子女的影響是既深刻又長遠。有的父母會因對家庭教育的內涵不夠明確,以至於會在小孩上學後,與學校教育界限不明而產生互相推託、互相諉責的衝突。
孩子的人格,身心發展、獨立生活能力及價值觀、態度的基礎都是在家庭中逐步建立的,其實施時並無教與學的形式,也絕不是單向施行,而是融和於生活中,在親子間頻繁的互動中,隱約可以建立五大類型教養型態。(一)威權、控制型: 此型父母因本身人格特質、不良觀念及文化制約等因素,而採行了控制的、威權的、要求的、嚴格的、過度期望之教養態度。(二)放任、溺愛型: 此型父母採取了過度屈從、過度保護、寵溺,及過低期望的教養態度。(三)不一致型: 即所謂的騎牆派,原則不一致,前後不一致或夫妻不一致,其對子女的身心影響甚大。(四)嚴重虐待、疏忽、遺棄---親職失能型: 有的父母甚至是嚴重缺乏親職意識與知能者,缺乏照顧、保護子女身心安全的基本知能,甚至連養育的功能有時都未能負責,更遑論親職輔導了,其子女所受到的身心重創之影響更是深巨。(五)民主溝通型: 此型是最理想、最符合人性、切合現代民主社會環境形式,最有利子女成長的教養型態。
以上五種類型中,以一~四型為不良教型態,第五種為良好的、值得推薦的親職模式。所有的父母都不可能絕然、斯然僅採其中某種模式,而是以此型為基本型,再兼採其他類型。然而,就開放角度觀之,第五種民主溝通型態,其本身之彈性、理性選擇便已涵蓋了各種父母親可能採行的,對子女成長有益的知能,故而是理想、優良教養模式。� �
鄧女士:如果我沒有打她,我會很難過,因為我感覺那個時候應該打她,因為那實在太嚴重了。(D2-2-26)
葉女士:立宏有時候會拉兮拉兮的講話(嘻皮笑臉),我就跟他說,你再跟我講一次,他就不敢了。(A2-2-4)
� � �從來沒有為了考試而打過他,只有行為不規矩、不乖才打過他。(A2-2-13)
� � �後來,他讀一、二年級時被我打過,如果我打她們,不會說今天做錯事情就打她們,我會改天等她們又做錯同樣的事,再一起打她們。(A
� � �做錯事,我會提醒他這樣做不對,今天讓你先欠著,我會跟他這樣講,他都怕我會打他。(A2-2-15)
� � �她的頂嘴不是說很嚴重那一種,講話會比較大聲跟你回嘴,我也會很生氣,也會罵她,她有時候很兇,可是我比她更兇。(A2-2-3)
夏爸爸:除非是講不聽讓我氣得受不了,我才會處罰她們,我很少處罰她們,小時候比較常處罰她們,小時候只要我講的不聽話,我就打她們。(C1-1-9)
� � 小的只要看到我在生氣,他就開始顫抖,一直顫抖,我就跟她說,對媽媽的態度不可以這樣,這是妳媽媽,妳下次不可以這樣的態度對待媽媽,妳再這樣,我就會叫警察來處理,有時候我會氣得受不了。(C
� � �我用好話跟她們講:「我自己跟妳們講只好軟硬兼施,給妳褒獎,給妳管教,一方面給妳褒獎,一方面責罵妳,一方面開剖給妳聽,這到底是怎樣?是怎樣才是對?怎樣才是錯。妳這樣做你自己想,看妳這樣做為什麼會給爸爸罵?為什麼妳會被爸爸打,妳自己去想。」我都是用這樣的方法去管教她們。(C1-1-29)
好話講沒給你神經(不甩、不理睬),就需要用威嚇的,用威嚇的不聽,就準備吃箠仔枝。兩姊妹吵吵鬧鬧,讓人聽得心狂火起。用講的有時會聽,不然就用威嚇的(苦笑)。(C
從四戶受訪者的父母親的管教方式來看,似乎採用了較多的威權、控制型,也兼採一些民主溝通型,因此,要學會運用最符合人性、切合現代民主社會環境形式,也最有利子女成長的教養型態--民主溝通型,這些都亟需要父母來學習的親職知能,對於提供類似家庭之父母親相關的的課程,是很迫切需要的。
� �從研究中發現,低收入戶家庭的父母在親職教育方面的知能有所欠缺,也有所需求,如果能再增強低收入戶家庭父母親這方面的知能,則親子的互動會更和諧,對子女的管教也比較能夠跳脫傳統觀念及代間傳遞的束縛,讓子女的需求可以被理解及關懷,家人的關係與家庭氣氛也會更溫馨、美滿。要做一個有效能的父母,當然就需要多投入一些時間,則成果也會相當豐碩,反觀當父母親花費那麼多時間、精神在事業上,而疏忽了家庭的經營,結果是親子關係不和諧,甚至子女行為偏差,孰輕孰重應該可以做一個明智的抉擇。不要輕忽了家庭的經營及親職的角色,本末倒置結果,難免會讓人在重要的家庭成員彼此的關係上有了缺憾。
(三)教養信念及管教態度來自生活經驗及代間傳遞
依附關係不僅影響到個體在家庭裡面與外面的人際適應與親密關係之發展,
而且影響到個體與子女的互動,甚至會一代傳遞至下一代(Bretherton, Ridgeway & Cassidy,1990 ; Steele & Steele, 1994)。父母與子女從小所建立的依附關係,不但影響到其人格的發展,內在運作模式的建立,進而影到其在家庭裡面與外面的人際適應與親密關係之發展,甚至影響到下一代,因此,如何把以往生活經驗及代間傳遞下來的不合時宜的教養信念做深切的反省,避免把不好的教養信念及管教態度,一代傳過一代。以下研究者從「教養信念的代間傳遞」、「管教方式必須改變」兩方面來討論。
1、教養信念的代間傳遞
受訪者的教養信念會影響其對子女的管教態度,其中的教養信念及教養方法,不知不覺中沿襲了父母親或傳統的教養觀念(代間傳遞)。〝孩子講不聽,我會揍人的,孩子會怕,久久啊也要打一次,現在的小孩歹教ㄋㄟ!〞(B
2、管教方式必須改變
受訪者常以當年年幼時期接受其父母之教養方式要求子女亦能接受現在自
己父母角色的管教方式,但慨嘆自己常力不從心,或言時代大不同,舊有的管教方式實在大大不可行了,因為時常發生親子衝突或緊張關係;或言自己落伍了,不知道如何進一步獲取正確有效的親職知識來教養自己的小孩;或從自己成長的經驗裡去同理子女陷入學習困境之可能原因;或從不同管道獲取各種教養資訊與親子溝通的方法,來改善與子女的親子關係,讓親子之間可能產生的誤解及衝突可以透過有效的親子互動與溝通方法來化解,進而建立更溫馨、和諧的美滿家庭。
因此,要做好一位稱職的父母親,絕對不是天生的,而是必須用心去學習的,從家庭生活中去經歷、去反思,並隨時吸收父母親職知能,學會傾聽、同理、支持及關懷孩子的需求,同時也照顧到自己的需求,相信親子關係及家庭生活都可以是更甜美的生活方式。
四、結語與建議:
研究者本身在小學服務,而自己服務的學校之低收入戶學生的比率蠻高的,深刻體會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在各方面的不利發展條件,再加上媒體上的一些報導,有一些面臨家庭生活困境之父母親,因為家庭生計壓力而尋短,甚至也把子女一併帶走的悲劇發生,因此,才深入去探討低收入戶家庭父母的親職生活經驗,希望研究結果可以提供以下單位做為實施方案的參考。
1、政府方面
縣市政府除了給予低收入戶家庭子女生活補助、學雜費及午餐減免之外,可以透過社工與其父母親建立諮商管道,定時提供諮商資源及資訊,以增強父母親獲取更現代化之父母親職知能,讓其子女之內在需求可以被理解及滿足,整個家庭所有成員之人生之發展也可以更穩健及平穩。
2、社區方面
可以結合學校、企業或非營利事業機構,提供低收入戶家庭的子女更多元的學習資源及機會,例如,課業方面、才藝方面、生活知能方面…等,讓弱勢家庭在各方面資源較匱乏之下,不致造成其子女因為這樣的不利資源環境,而使其未來的發展處於更不利的處境,甚至造成貧窮循環的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的現象發生。
3、學校方面
辦理課業輔導與親職教育,課後輔導對學校較弱勢的學生,在學習方面可以有一個補救的管道,不致與一般學生造成太大的學習落差;而親職教育可以提供低收入戶家庭父母正確的親職知能,學習如何扮演好一位稱職的父母親。
4、老師方面
老師對各階層之家庭的子女能本著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即便是弱勢家庭之子女亦應善盡一己之力,給予各種啟發及發展之機會,並善用周遭之可用之資源,給予有效的支持與幫助。
5、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包括,低收入戶家庭之國小學童的生活經驗及長期追蹤亦應納入研究探討的範圍,可以對低收入戶家庭之發展所面對之問題及需求有更深入及周延的探討。
參考書目
呂朝賢、王德睦(2000:154-155)。1960s以降的美國貧窮理論:回顧與整合。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12(1):149-195。
吳佳玲(1995)。家庭結構親子互動關係與青少年子女行為表現之研究—繼親家庭與生親家庭之比較。私立中國文化大學家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吳雅蕙(1997:4)。老年婦女陷入貧窮因素之探討。社會福利,62:14-21。
林玉慈(1998)。親子溝通品質與青少年生活適應、偏差行為之相關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廖永靜 (2003)。做個A+爸爸。台北:遠流。
陳昭郎、陳建甫(1996:10)。台灣鄉村貧窮之結構分析(從1984-199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陳靜雁(2003)。單親母親之母職經驗與內涵。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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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ther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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