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會資本理論對家長參與教育之啟示

翁秋鈴

嘉義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發展研究所

                                         

前言

    Coleman報告書結果顯示,影響學生教育成就最有關係的因素是存在於學童的家庭環境之內,其中影響因素最大的是學生的教育背景,次為教師素質,最小的則是學校設備與課程。以此,可看出家庭背景與家長參與孩子教育的重要性。社會資本論由Coleman(1988)所提出,他表示個人在社會中並非單獨存在,皆會形成各種形式之關係,社會資本係指尋求社會網絡中的有利資源,而與教育相關的是家長與子女之關係、家長與其他人之間的關係。隨著社會之演變,家長權力意識高漲,對其孩子的教育越來越重視,且由於教育改革的多樣化,帶動共同合作的盛行,學校與家長形成夥伴之關係;學校亦為了尋求更多的資源,並且提昇學校之效能,故也逐漸重視家長的聲音;而家長參與的最終目標在於促進學生學業成績,給予學生更優良的學習環境,故需要學校、家庭與社區之三方合作。本文將以Coleman的社會資本理論為基礎,探討說明對家長參與的啟示,並分析促進家長參與教育之因素,最後再提出己見以作為結論。

 

一、社會資本理論

    所謂「社會資本」,Coleman1988)將其定義為能作為個人資本的社會結構資源;其著重在「關係」層面,個人擁有越多有助於目標行動的關係,則越能動用這些關係來幫助目標達成。以此社會資本便是存在社會網絡的關係結構之中,可以促成個人的目標實現的無形資本(李文益,2003;黃毅志,2002)。是以「社會資本」係指有利於行動者完成目標的關係資源,亦即透過行動者之間密切的關係聯繫及互動,行動者得以獲益於人際關係中的資源而完成其目標(林宛蓉,2005)。

    林南(2004)亦指出在社會裡,人們如何與他人交往,種族、團體之間如何互動,如何運用人與人的交往,運用別人的資源來對自己有利,此一過程就產生了社會資本。社會資本涉及別人的資源,個人借用他人的資源來完成自己的目標,使用完後仍然要還給它人,這是一種得自人際關係的資源,個人只是暫借,並不能占為己有,人們使用了這個就來的資源,達到個人所要完成之目標,此即所謂的社會資本。

    Coleman的「社會資本論」主張個人在現實社會中,與其他人會形成某些連結關係,即所謂「社會網絡」。社會資本是指經過社會網絡可能運用或實際運用的資源,透過社會網絡的這些關係動員起來,可以促成個人的目標實現,是以社會資本便是存在這個網絡的關係結構之中(陳怡靖、鄭燿男,2000)。然而社會網絡的建立並不是偶然,而是有一定的規則存在,這種規則稱作「同質交往原則」,也就是說在很多交往的過程中,個人會依循著特有的特徵或喜好來進行互動,相似背景(如性別、宗教、教育)的人會因為特徵的相似性而相處融洽,所以同質性也變成了建立社會網絡的一個重要原則(林南,2004)。

    就教育來說,與學童教育成就有關的社會資本,Coleman是以家庭作為分界點,主要將其區分為兩部分:一是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家庭內社會資本);另一是父母與其它可影響子女發展的個人和機構的關係(家庭外社會資本)。家庭內社會資本主要是奠基於父母對子女教育所投注的時間與精力,並經由互動的過程對子女的價值觀及學習動機、成就產生影響。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所投注的關心、鼓勵、協助與指導以及對子女的教育期望等等,有關教育事項的親子互動越頻繁,親子關係聯結越強,表示家庭社會資本越高,則越有助於子女的教育成就;家庭外的社會資本則包括親師關係、師生關係、同儕關係、社區鄰里關係、父母與同儕的父母之關係等,這些人際關係網絡的強度越強,表示社會資本越高,有助於教育成就。然而若搬家的頻率越高,這種社交關係越不容易建立、穩定,因而越不利於社會資本之發展與子女之教育成就(Coleman, 1994;吳有鎰,1999;林宛蓉,2005;周新富,2003a;陳怡靖、鄭燿男,2000)。

    故綜觀上述,社會資本是既存於關係結構中,經由與其他人所建立之關係,透過彼此的互動聯繫,從中獲取其有利的資源,使其達成所預定的目標。對於促進孩子的學業成就最有相關的社會資本,則是分為「家庭內」與「家庭外」的社會資本,父母與孩子之間的緊密互動,以及父母其他和孩子有關聯之人的互動,皆會對其孩子的成長有所幫助。故這些連結越緊密,則擁有的社會資本就越多,就越能將其傳達給其孩子,目的為促進孩子的學習成就。

  

二、家長參與教育之意涵

    林義男(1988)指出所謂父母參與泛指在子女的學習活動或教育歷程中,父母直接或間接參與的情形。而林明地(1999)說明家長參與係指任何足以讓家長加入教育過程的活動型式,這種參與包括在學校內發生的,也包括於校外與家中進行的活動。陳良益(1996)則將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定義為「家長透過各種方式

與學校教師或行政人員合作,參與子女教育過程的各種活動,以求提升學

校效能,促進兒童的學習與發展。」

    任秀媚(1984)認為家長參與學校活動意指小學或幼稚園邀請家長到學校參與教學活動,或觀察幼兒的行為,或在教室中指導幼兒學習,或協助教師教學,或接受親職教育課程,或決定學校政策並規劃課程等等。其目的為促進家長與學校老師之合作關係,增進家長對幼兒之關心瞭解,助長幼兒之發展。

    歐陽誾、柯華葳、梁雲霞(1990)認為凡家長提供子女在校所需之用品、學校邀請家長到校觀察子女上課情形、擔任教師助手、教師與家長的聯繫和溝通、或家長在家中與子女一同參與學習活動、或接受親職教育課程、或參與學校決策均屬之。其目的為促進家長參與學校、教師之合作關係,鼓勵父母關懷子女的教育,藉以改善親子關係並協助子女發展。

    侯世昌(2001)界定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係指家長基於對教育事務的關心,以個人方式或結合社區、團體,於學校或家庭中參與的所有與自我成長或學生學習有關的教育活動,亦即只要是家長關心自己子女的教育所採取的一切行動,都屬於家長參與。

    故總體來說,家長參與是家長投注於對孩子教育上的關心,家長藉由在家庭或是學校內各參與途俓,來對孩子的學習表現有所影響。而家長參與的內容包括有在家指導並監督孩子學校作業及學習活動、參與學校所舉辦之活動、與教師之密切合作、協助教學及擔任義工、並參與學校事務決策等方面,促使孩子擁有其良好的學習環境。

 

三、社會資本對於家長參與之啟示

將「社會資本」的概念體現於教育行動中,即是家長與子女透過緊密的家庭互動,使家長得以將其人力資本具體化為社會資本,同時亦能提供子女心理上的支持,進而影響其子女的學習成就;家長透過與學校的互動及學校事務的參與,亦提供了子女學習上的支持及協助,有利於子女學習成就的取得(林宛蓉,2005)。是以有關於在家庭內父母與子女間的互動聯繫,以及家庭外的父母與其它和子女相關之成人的關係,皆可藉由家長參與子女教育來體現,最終主要目的皆為促進其子女的學業成就與發展。而家長參與子女教育的方式可由林明地(1999)將參與途徑方式分為六種類型來加以說明:

(一)親職教育:指的是舉辦親職教育座談會、辦理新生座談會、以及邀請家長協助解決學生問題等。

(二)溝通:又可分為兩類。

1.面對面溝通,包括家庭訪問、親師懇談會、電話溝通、及其他面對面之溝通。

2.藉由文件而進行之溝通,包括利用家庭聯絡簿、成績單、通知、調查表等非面對面之溝通。

(三)擔任義工:是由不同種類的義工所構成。例如擔任教室教學義工、圖書館義工、校園安全義工、園藝義工、學生社團義工等,主要目的是希望能統整家長之空餘時間與專長,使其得以發揮。

(四)支持學校:指的是家長參與學校各項活動。包括運動會、畢業典禮、教學參觀日,主要表示家長支持學校與其所舉辦的活動與方案。

(五)在家教導自己小孩:指的是建議父母協助小孩完成功課、監督做功課、準備教學資料、與小孩子談論學校生活、及唸書給小孩子聽等在教室外所進行的教與學活動。

(六)代表他人作決定:包括參與家長會代表之選舉、參與家長會開會、參與教師聘任、課程規劃設計、教科書遴選等有關決定之行列。

    另外,陳良益(1996)亦將家長在參與學校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分為五種:

(一)旁觀者:所謂旁觀者是指家長的態度,對於學校教育毫不參與,僅在旁觀察學校的教育活動。(二)支持者:是指家長對學校教育採取一種消極的支持態度來參與,類似一名觀眾的參觀學校運動會,在子女的家庭聯絡簿上簽名,家長只須配合學校之要求,並未投入學校事務的運作。(三)協助者:協助者的角色已參與學校相關事務的運作,但仍停留於協助的角色。(四)倡議者:是指對學校人員表達相關意見,以求影響某些事務的決策。(五)決策者:是指家長與學校人員擁有相等的權力,可藉由參與學校各項組織及委員會,共同為學校的相關事務做決定。

    從上述可知,家長參與子女教育的內容主要可分為在家庭中參與孩子之學習活動、參與學校校務部分以及親師間的溝通聯繫。在家庭學習方面,家長在家中指導、監督孩子家庭作業或是與孩子從事閱讀、討論活動,並亦支持孩子學習上的活動與需要,增進親子間的互動與聯繫;而參與學校校務方面,到校參加學校舉辦之活動、參與學校決策過程與計畫之擬定、亦與社區團體合作,藉此參與擴展家長的人際關係,並且經由這些學校內的參與,可進一步了解學校之辦學成效及課程規劃,促使學生有更良好之學習環境;而親師間的溝通聯繫,雙方可依所擁有其孩童的訊息加以討論,更可使雙方了解其學生之興趣與需求,促進學生在校表現。這些無論是家庭內或是家庭外的參與,皆可增強父母的社會資本,來對其子女的發展及社會化過程有所助益。

    家長參與可使家長認識更多的朋友、追求並掌握更多的進修機會、提昇自信心、增加與小孩互動的機會、及改善與老師的關係、以及可增進對學校的滿意度等,且家長會對其子女的教育態度趨向關心和支持,而對子女的課業也會更加重視,因而家長參與的方式是有助於家長成為稱職的父母(林明地,1999;吳武典、林繼盛,1985;周新富,2003b)。家長可以因參與的方式而獲得其自尊與自信,並可擴展其人際關係與親子關係,改善其教養子女的知識與技巧,並履行教育子女的權利與義務,近一步實現父母終生學習的機會與行動。

    而無論是社會資本上的關係聯繫或是家長參與子女教育其最終目標皆在於提升孩子之學業成就。家長參與對學生所帶來的正面效果分別為:提昇學生學業成就、塑造正面而積極的學生態度與行為、提高學生的出席率、以及增強學生的學習動機與自尊心(林明地,1999;吳璧如,1998)。其中在林義男(1993)研究中又更明確指出,家長參與情形與學業成就的關係,不僅存在於直接參與學習有關的活動(如考試活動),且也存在於間接與學習有關的活動(如學校與家庭的溝通)。故家長可透過參與學校教育的過程,了解子女在學校的學習情形外,亦可給予子女教育上必要的協助;而學生亦能從家長參與的過程中,知覺到父母、教師對其教育的關注與重視,以發其正向積極的學習態度(何瑞珠,1999;林明地,1999;吳璧如,1999)。家長參與之所以對子女的學業成就有正向的影響,是建基於子女與家長之間的雙向回饋機制,而非家長單向的付出(陳麗如,2005)。

    綜合上述,家庭、學校形成一個夥伴關係,均可對各方產生正面的發展,其中家長積極地參與學校教育,最主要的目的在於希望能提供給子女更好的學習環境,而學生與家庭的關係緊密,父母的參與態度,將會對學生的學習表現產生影響,父母擴展其人際關係,可為其帶來更多社會資源。可知家長參與子女學校教育可以帶來很好的效果,達成家長、學校、學生三贏的局面。

 

四、結語

    家長參與已是時代之所趨,家長參與過程中所建立之關係,無論是家庭內之親子互動聯繫關係,或是家庭外與學校教職人員及社區相關人士之合作關係,皆可為其孩子發展及學習成效有所助益,亦可從這所建構之關係中獲取更多資源,故家長參與的推廣影響的不只是單一方面,家長參與有助於教與學的過程,並使學生、家長、學校與教師同時受惠,家長參與的重要性不可言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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