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外籍配偶子女教養的親職協助
林慧貞
嘉大家庭教育研究所
壹、前言
台灣近年來由於經濟發展的國際化與自由化,跨國婚姻已經是過去十幾年來造成台灣社會結構改變的重要因素之一。依據內政部統計處資料,94年國人結婚登記計141,140對,其中外籍配偶(不含大陸港澳人士)1萬3,808萬人,大陸與港澳地區配偶人數1萬4,619萬人;國人總結婚對數中,配偶為外籍人士(不含大陸港澳人士)者占9.8%,為大陸港澳人士者占10.4%,兩者合占20.1%,也就是每一百對婚姻中有20對為外籍通婚。此一快速成長的弱勢族群對台灣社會所帶來的影響將不只是我們這一代人的事,勢必也會對未來的世代造成不可忽視的衝擊,而要將此衝擊的負面影響減至最低,上至政府下至相關機關團體都須為此問題作出最適當的因應對策。
貳、現況分析
臺灣這幾年社會的變遷,尤其是人口結構的改變我們可以從名稱的變化看出一些社會形態 改變的端倪;從開始的外籍配偶之子、新臺灣之子、新移民之一直到目前的新住民,代表的是其 量的增加以及社會地位、階層的改變;換言之,我們漸漸可以感受到其地位正由剛開始的被邊緣化慢慢的被重視,漸漸為臺灣社會的核心分子(郭添財,2006)。根據教育部
外籍新娘進入台灣國度,由於她們有著與台灣配偶不同的語言、生活習慣、風俗文化及環境適應問題,她們將面臨跨文化適應的衝擊,諸如飲食習慣、親屬關係適應、生活適應、情緒困擾、人際互動及家人溝通等適應問題(劉金山,2004)。這許多因素已使得她們在生活上面臨極大的壓力,若再加上下一代的教育與養育問題,無疑是雪上加霜。由於現實生活中各種經濟、文化及社會地位的相對弱勢,對於外籍新娘家庭的雙親而言,要成為一般社會大眾眼中所認可的好父母,需付出更多的努力(許學政,2003)。
而就教育部統計處94年「外籍配偶就讀國小子女學習及生活意向調查結果摘要分析」資料中顯示:
一、受訪學童學習及生活意向方面
(一)受訪學童學習表現優良首推語文領域,數學則殿後。
(二)受訪學童語言發展遲緩者佔8.2%,惟隨年級升高日益改善。
(三)5成以上受訪學童在學校生活適應狀況良好,惟「上課學習互動」一項不良者比率達14.9%。
(四)家庭聯絡簿主要簽名者近半數學童聯絡簿由父親簽字,由母親簽字者佔38.3%,無人簽字占4%。
(五)受訪學生家庭教育與生活
1.課後逾3成上安親班,無人輔導者亦達19.2%。
2.雙親無法輔導子女課業的原因,父親主要是「忙於為生活打拼」,占69.1%;母親則為「語文能力差」,占33.7%。
3.近4成學童平均每人溫習功課時間不到1小時,其原因主要為喜歡看電視,占36.6%,其次為無人指導,占33.8%。
二、級任導師對外籍配偶子女在校學習與生活的觀察意見
(一)學習方面:逾半導師表示平均學童在自然、社會、藝文學習領域之表現與班上一般生並無差異,認為語文及數學領域較一般生差者占38.6%,而認為藝文領域較一般學生好的占22.0%,反比認為較差的19.0%為高。
(二)生活方面:逾6成導師認為受訪學童在師生溝通、同儕相處及團體活動等生活適應方面與一般生比較並無差異,認為在學習互動表現較一般生為差的占26.5%,相對的較其他各項為高。
(三)7成6導師表示學校有辦理外籍配偶子學習輔導措施,認為有助益或稍有助益者占91.2%,2成4未辦理相關措施者,亦有42.3%認為亟需辦理。
(四)9成8導師表示學校有辦理外籍配偶親職教育活動,認為對親子有助益者占66.6%。
由以上調查結果中顯示出「新臺灣之子」在語言學習能力、生活學習、社會互動等發展,會因母親的適應狀況而有所延誤。根據鐘重發所整理的資料發現,影響外籍配偶的兒童發展遲緩的危機包含:1.經濟的弱勢族群;2.教育文化的弱勢族群;3.其他家庭子女是疾病及遺傳的高風險族群;4.母職角色不張難以擔任兒童發展協助者的角色;5.難建立全家的共同願景(引自許學政,2003)。因此有效的協助其發揮親職功能,將有助其對子女的教育,培育國家健全的下一代。
叁、具體措施
一、外籍配偶終身教育體系
政府在面對這些外籍配偶新移民時,需加強其成人教育與輔導措施,以協助其生活適應,並避免在下一代形成弱勢循環。因此教育部草擬 「建立外籍配偶終身學習體系中程計畫」方案,外籍配偶的終身教育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今年到二○○八年,以學習語言文字及獲取生活基本知能、促進社會適應能力為目標。第二階段從二○○九年到二○一三年,以持續獲取生活知能、強化社
會適應、提升教育文化水準、提高生活品質為目標;第三階段則將外籍與大陸新娘納入終身教育體系中,以充實新知,提高教育程度,完全融入臺灣社會生活體系。在具體作法方面,教育部指出,第一階段在建立外籍配偶的家庭檔案,輔導就近入學;第二階段則是輔導外籍配偶進入各地補習及進修學校銜接的學校或年級就讀,提高初期教育效果;第三階段將繼續輔導外籍配偶進入空中大學、大學校院推廣教育、社區大學等就讀。(陳曼玲,2004)期透過此政策的推行,讓在台的外籍配偶能因增進其自我能力而增強其自尊心,並更能自我肯定,有其相對的能力教育下一代。
二、落實家庭教育法
教育部自九十三年度起,全面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需落實依家庭教育法所訂事項,辦理親職、子職、兩性(含婚前)、婚姻、家人關係或倫理教育、家庭資源及管理、父職教育(男性成長教育)及其它家庭教育活動等,並要求針對外籍與大陸配偶家庭教育等新興議題投入更多的資源與研究,期能使外籍配偶引起之家庭問題能得到協助之管道(劉金山,2004),藉由政府政策的落實與推廣,使弱勢家庭的權利受到尊重與保護,以全面前瞻性的視野來加照顧。
三、健全教養支持網絡
政府單位是否能真正落實讓她們的子女優先進入公立幼稚園且補助這些低收入戶家庭的孩子午餐費及書籍費,學校也能注意並加強輔導在學習上需要在補救教學的孩子,並提供這些孩子相關的學習資源,而社區的鄰里是否可成立各類學習成長團體,協助外籍配偶教育子女的的諮詢管道,並幫助外籍配偶子女發展之能(引自徐雅玲,民94)。藉由加強外力協助,並加強社會大眾對其尊重的態度,將有助於其調適生活與教養子女的能力。
四、提供早期療育服務
針對外籍與大陸配偶子女有發展遲緩子女,教育部亦要求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課安排其接受鑑定安置等特教服務(劉金山,2004)以免錯失早期療癒的黃金期。而學齡前兒童則可仿效美國,在子女五歲時便進入學校附設之國幼班;或提早進入托兒所或幼稚園(郭添財,2006),協助弱勢家庭有效的發揮親職教育功能。
五、加強社會大眾的多元化教育
政府在鼓勵外籍配偶學習中文和臺灣本地風土民情時,倘若能設身處地的考量外籍配偶家庭之特殊性,多以母語與他們溝通,而不只是單方面要求外籍配偶進入中文系統,宣傳效果應會更好(郭添財,2006)。蔡其璋(2004)的研究發現外籍新娘除了不認識文字的障礙外,其心裡也產生了障礙,她們認為這裡不是她們的國家,她們不知道如何用台灣的教育方式來教導孩子,她們只知道在她們的原生國裡如何用原生國的教育方式來教導孩子,由於對台灣文化背景的不了解的情況下,教育子女也出現了心理上的障礙(引自徐雅玲,民94)。因此除了讓外籍配偶本身的溝通能力提升之後,社會大眾更應建立多元文化的包容性,除了自身文化的學習之外,國際觀的培養也是未來公民所應具備的能力。
肆、結語
外籍配偶的人數在台灣日益攀升,她們的角色不應只是「弱者中的弱者」,而應是享有與中華民國國民同等的權利與義務,關懷弱勢,照顧各個族群是政府及社會大眾責無旁貸的責任,對政府而言如何建立外籍配偶的學習體系,培養其對臺灣文化的認同,對教養新台灣之子有足夠的基本能力,稱職扮演好其「母職」角色,才能徹底解決其子女教養的根本問題。
參考資料
大紀元時報(
內政部統計處(2006)。九十五年第三週內政統計通報(94年國人結婚之外籍與
大陸配偶人數統計)。取自http://www.moi.gov.tw/stat/
徐雅玲(民94)。從多元文化教育的觀點探討影響外籍新娘教育子女的因素及因
應之道。北縣教育。第51期45-47頁。
教育部統計處(2006)。九十四學年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人數統計。取自http://www.edu.tw/EDU_WEB/Web/STATISTICS/index.htm
教育部統計處(民94)。外籍配偶就讀國小子女學習及生活意向調查結果摘要
分析。取自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
許學政(2003)。我的媽媽是外籍新娘-跨國婚姻的親職協助與輔導。教師月刊。
2003年8月號。74-78頁。
郭添財(2006)。延伸新住民問題的思維。中央日報全民論壇。取自http://www.cdn.com.tw/daily/2006/05/09/text/950509i2.htm
陳曼玲(2003)。外籍新娘10年後納終身教育體系。Live.文教.cdn,中央日報網路版。http://www.cdn.com.tw/live/2003/12/10/text/101.htm
劉金山(2004)。淺談外籍配偶教育學習體系政策之規劃。取自http://fcu.org.tw/~cblee/foreignpartner/article/jsli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