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參與之生態學觀點
吳小娟
嘉大家庭教育研究所
壹、家長參與之原因
筆者在學校任教十年來的感受,是家長進入學校有越來越多的趨勢。昔日,僅是一些例行性的講座、活動;到今日,幾乎每天、每個課程、每個活動…都可看到家長參與的現象,這對教育工作者是一種挑戰,也是一種創新。
家長參與(parent involvement)指任何足以讓家長加入教育過程的活動型式,參與包括在學校內發生的,也包括於校外與家中進行的活動(林明地,1999)。周新富(1998)認為家長參與是指在子女的學習活動或教育歷程中,父母直接或間接的參與。筆者認為,只要是「家長參與子女的學習活動」,均可稱之為家長參與。
父母是學校教育的夥伴,家長若能成夥伴關係切入學校教育,將是互蒙其利的結果(王木榮,2000)。教育如果只靠學校行政人員或老師是不夠的,唯有加上家長的配合,三者形成夥伴關係,共同負起教育孩子的責任,才能實現教育的目標—每個學生的成功(吳彣雪,2003)。有鑑於此,家長參與是目前很流行的一種教育現象,有些學校也會以此來評斷教師的教學效果。筆者認為,家長參與成為各個學校趨之若鶩的原因如下:
一、時代的趨勢
新時代的特色,資訊發達,傳播迅速,家長對學校教育資訊取得也有相當多的管道,加以家長的教育水準也顯著提升,其對子女的教育觀已漸理性成熟,所扮演的角色也從消極被動的角色地位轉變為想積極參與者(王木榮,2000)。Goldering, E. B. & Sullivan, A. V.(1996)指出國際間越來越重視將家長與社區參與是為改善教育的一項重要策略(引自林明地,1999)。我國的起步雖然較慢,又歷經漫長的「一言堂」教育,但時至今日,無論是哪一個角色—父母或教師,對家長參與的觀點已有修正。學校本身也以開放的態度,歡迎家長進入校園,為孩子的學習做改變。
家長和教師同時是教育者也是學習者,教育育單位應該和家長維持一個密切的關係,為孩子的學習共負責任,彼此相互配合,謀求子女學習的最大福祉。讓家庭成為學校以外的一個「有效能的學習中心」(洪福財,2002)。
現今台灣,孩子生得少,加上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家長對教育重視,使得教育參與已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環,深深影響教學的成效。家長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師,家長參與已是時代的趨勢,家長本身就是學校重要的資源。鼓勵家長參與學校活動已是漸獲接受的共識,為創造三贏的局面而攜手並進。
二、法源的依據
一切按法律行事,是再穩當不過的事。雖然家長參與是時代潮流所趨,那也是因為有法理在背後支撐,一切在合法的狀態,做起來無後顧之憂。家長參與子女教育有清楚的法源依據,摘錄重要的如下:
(一)世界人權宣言: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之教育,有優先抉擇之權。
(二)兒童權利宣言:有責任教育及指導兒童者,應以兒童之最佳利益為其指導原則。此責任首先應屬家長。
(三)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四)國民教育法: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
(五)特殊教育法:各級學校應對每位身心障礙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劃,並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其擬定與教育安置。
(六)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各校應組成「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全校各年級的課程計劃,以確保教育品質。課程發展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年級及學科教師代表、家長及社區代表等,必要時亦得聘請學者專家列席諮詢。
由以上的舉例,我們證實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權利取得合法的地位,受到法律所保障。既然,家長在兒童的教育過程中持有一定程度的權利,對於家長參與教育的權利實應予尊重(洪福財,2002)。
三、家長參與的重要性
家長參與不只是一種權利,也有其重要性。小孩子必須接受到足夠的來自家庭的支持、信心、及增強,才比較有可能在學校及教室中,表現的有信心(林明地,1996)。西方學者Turnbull,Bull-Banning,Turbiville,&
Park(1999)認為要將傳統的親職教育轉換到新的合夥關係教育。林明地(1996)根據相關的文獻,歸納出五個觀點,用以說明家長參與的重要性,分別是:
加強家庭與學校價值的連續性:由於家長的參與,可以注入家庭的價值與背景於學校當中,並提供學校教師所難以獲得的資訊。強調家長乃小孩子的首位老師:藉由扮演不同但相輔相成的角色,父母與教師同時成為學生學習過程中的重要人物。顧及學校生存的目的:增加家長參與的策略,將可協助學校滿足家長的多樣化需求。協助學生適應現代社會的高度複雜性:對現代的學生而言,要適應這樣的社會環境,他們需要更多來自父母的幫忙。突顯家長參與是家長的一項權利:家長參與是ㄧ種合法的權利。
林明地(1999)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對教育改革的重要性包括:(一)家庭對於小孩子教育的影響力並不亞於學校與教師;(二)家長參與可以化解教育改革過程中來自家長的阻力;(三)家長參與可以讓教育改革的資源更豐富,並且獲得更多的社會支持;(四)家長參與是建構有效能學校的必備特徵;(五)家長參與是教育系統(尤其是學校組織)持續生存與革新發展的有效策略;(六)家長參與可帶來積極正向的教育效果。
Joyce Epstein(1992)指出,若家長和教師增加合作,學童會感到「學校教育是重要的」和「教師及家長很關心自己的學習」,他們會努力爭取更好的學習效果(引自龐憶華,1999)。至於,家長參與的更多好處,留待下文會有詳細的說明。
在此,筆者引用兩位學者的研究,說明家長對子女教育的重要。
我們發現,家長在子女受教育的過程中,佔有一席之地,要有成功的教學效果非有家長不可,一旦缺席即會對子女的學校生活產生影響。堅強的鐵三角,正是維繫良好教學品質的保證。
貳、家長參與的益處
建立良好的學校—社區關係,增加家校的聯繫,可提高教育效果。學者的研究也指出,假如家長能夠適度的參與學校教育,將會對孩子、家長本身、教師、甚至是學校等具有正面的助益(吳迅榮,2001;林明地,1996;洪福財,2002;
對孩子而言
提高學業成就:父母的關心會激發孩子的成就動機;受到父母重視的孩子會更在乎自己的表現,無形之中,學業成就也會隨之提高。再加上,父母對學習課程的了解,也能提供課業的協助。
適應學校的生活:親師教養信念能取得一致,子女在校表現更突出,會以正向的態度是應學校的生活。心理產生正向情緒,自然會有更大的能量,去吸收學校教育給予的一切。
增加親子互動的時間:家長了解孩子除了家庭以外的生活環境,更能提供幫助,藉由生活上的點點滴滴探討,增加親子的互動,累積親子情感。
對兒童心理發展有所助益:透過親師互動,教師專業的資訊提供,將增加對孩子的了解與信心,此時的期望會更符合孩子的程度,在孩子的心理就不會產生壓力或學習的陰影。
對家長而言
了解孩子在校的狀況:利用空間的轉換來增加了解的機會。無論是對孩子所學的課程、與同儕相處的情形、上課的表現、甚至用餐的狀況,都可以藉由參與得到了解。
與教師保持正向良好的溝通:因為有參與,和教師溝通的事項和機會就會增加。親師互動機會增加,彼此之間有所了解,又有情感做基礎,自然就呈現正向,這是一種良性的循環。
增加本身的教養知能:學校會舉辦一些家長成長團體或活動,主要是希望能藉由親職教育的過程,增強親職能力。家長有參與,會獲得更多進修機會,提高自己的教養知能。
拓展社交網路:到不同的環境就會認識不同的人,拓展自己的人際網路,到校參與的附帶利益是能見識到各式各樣的人,只要夠開闊心胸,相信會從中發現與自己趣味相投、理念一致的人,這也是一大樂事。
對老師而言
增加對孩子的了解:在封閉的環境,無法獲知相關的訊息。透過家長的參與,能了解更多關於孩子的訊息,這對任教二、三十位學生的教師而言,是個福音。因為了解就容易進入狀況,掌握全盤,班級經營更加得心應手。
得到家長強有力的支援:家長參與可以協助教學,增加人力支援,提升教學的品質。如果善用家長所擁有的資源,也可以豐富教學內容,增加老師多元的教學經驗。
拓展對生活世界的認知:生長環境因人而異,也塑造出各種不同樣貌的人,多接觸人群,了解生活世界的差異,眼界更開拓,對事務的看法也更彈性、開放。能與各行各業的家長接觸,了解各種家庭型態的家長,有助於老師對社會角落,或不同族群的認知。
改善和家長的關係:見面三分情,有面對面的溝通,透過語言、表情、肢體動作…,更能減少彼此的誤解。而且,平時有所接觸,一但問題產生,基於平時的維繫,也較能互相支持,共同解決問題,而非指責。
對學校而言
學校和社區關係密切:學校本來就是社區的一部分,因人的接觸,而使得學校和社區結合得更緊密。舉例來說,學校本位課程的設計就能針對社區的特性,更切中社區的特色。
改善教學環境:善用社區的資源,包括人、事、物、財…,讓學校的教學與建設,如虎添翼。家長捐贈圖書、籌措經費興建校舍或是補充教學硬體設施…,時有耳聞。
提升學校效能:親師生關係良好,能創造優質的學習氣氛,對學校辦學的績效增進不少。尤其目前的教學環境,學校的效能,有一部分是因為家長參與的因素。
當然,「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雖然家長參與的好處多多,但我們也不能否認--過度或是不適當的家長參與,會造成反效果。但此問題和本文主題不合,在此不予說明。
參、家長參與的方式
家長和學校是ㄧ種「共同責任」,而非「分開責任」。所謂的「共同責任」是家長和教師在子女的教育上負起共同的責任;「分開責任」是指家長與教師分別在家庭與學校二地方各自努力(龐憶華,1999)。家庭對小孩子的影響力並不亞於學校與教師,且當兒童進入學校後,家長參與變成為成功教育的根基(引自
家長參與學校的方式十分的廣泛,愈來愈多采多姿,隨著學校系統的開放,給予家長更多的參與空間,家長參與的種類亦隨之多元,層次也各有不同。不同的學者就有不同的見解,現列舉一二。
Ng(1999)和吳迅榮(2001)將家長參與的概念化為六個層次(引自吳迅榮,2001):
家校雙向溝通:家長有權知悉學校怎樣教育他們的子女,及有責任提供資料予學校教育子女。為了學童的個人及學業發展,雙向溝通是必須的。
協助子女學習: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必須互相配合,學童的發展才有保障。因此,家長首要的責任是照顧子女的健康,學習才有表現。
參與家長組織與活動:推行家長教育、舉辦促進親子互動的家長研討會,邀請家長出席運動會、畢業典禮、學校籌款及開放日等活動。
協助學校運作:家長發展和學校的關係,除參與活動外,也可協助學校運作,包括舉辦課外活動和親子旅行、協助管理圖書、維持學生秩序和派發飯盒等工作。
諮詢校政:家長除可透過家長教師會反映家長的意見予校方外,在學校許可下,還可派出對教育事務有認識的代表,參與或列席學校的諮詢委員會,對校政提出寶貴意見。
參與決策:家長代表出任校董,成為學校管理委員會成員,參與學校管理。
國內學者林明地(1999)根據國外多位學者的研究,將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類型分為七大類:
一、親職教育:舉辦親職教育講座、辦理新生座談會、流通親職教育資訊、以及請家長協助解決學生問題等。
二、面對面溝通:家庭訪問、親師懇談會、電話溝通、及其他面對面之溝通。
三、藉由文件溝通:利用家庭聯絡簿、信函、成績單、通知、出版品、調查表等非面對面溝通。
四、擔任義工:由不同種類的義工所構成。
五、支持學校:家長參與學校各種活動。
六、在家教導小孩:父母協助小孩完成功課、監督做功課、準備教學資料、帶小孩上圖書館、與小孩談論學校生活,及唸書給小孩子聽等在教室外所進行活動。
七、代表他人:參與家長會代表之選舉、參與家長會開會、參加各項會議、參與教師聘任、課程規劃設計、教科書遴選等有關決定之行列。
家長參與的種類不外乎以孩子為圓心,和其有關的一切活動,均屬家長參與的範圍,不過,先決條件是不至於干擾到學校本身校務的運作。相信「只要有心」,家長參與的種類將是無所不包的。
肆、以生態系統看家長參與
一、生態學的基本概念
生態學(ecology)是研究生物與其環境關係的學科,首先將生態學觀點對環境的影響作深入分析的學者要算是Urie Bronfenbrenner。他強調個體的發展會受一系列的環境系統影響,這些環境系統也會彼此互動,並且會和個體產生互動,而影響了個體的發展(張麗芬,1997)。亦即是說,環境會影響個體,也會受到個體所影響,彼此之間是互動,相互影響的。以這種觀點來看,人類所有的行為和活動,將在靜態歸因之外,加入動態過程的因素,這對事物的了解更是全盤性及系統性的。
Bronfenbrenner的生態學模式如下(引自張麗芬,1997):
不過筆者參閱其他的文獻發現,生態學觀點各系統的命名分別為:小系統、中間系統、外系統和大系統,最為常見。故以此說明如下:
小系統(Microsystem):指直接有關的人、事、物,各自獨立又彼此影響。可說是個動態系統,其中的每個人都會影響其他人,也會受其他人所影響,而這種影響大多透過面對面互動的方式,因此,在這系統中重要的是此系統中其他人的人格特質、態度等因素(張麗芬,1997)。
中間系統(Mesosystem):是小系統間的交互作用,各小系統之間的連結或互動,兩個或兩個以上環境間的關係。其數量和品質是衡量好壞的指標。
外系統(Exosystem):並未直接參與,但透過中間系統或小系統間接產生影響的環境。
大系統(Macrosystem):包括廣泛的文化與次文化環境,像是意識型態、信念、價值觀、習慣、社會期望、生活型態等(張麗芬,1997)。會隨著時代而改變,是人類發展生態的藍圖,最終仍會透過對於其他系統的影響而對孩子的發展產生影響(引自Paulso,1996)。
二、家長參與的生態學觀點
生態學觀點從各種系統來探討問題,對問題的釐清更全面性,以下就以此方式來探討家長參與的問題。
(一) 小系統:包括孩子、父親、母親、教師及學校主管的個人特質。
父母的教育程度:教育程度愈高的父母,本身受到較多的教育薰陶,獨立思考的能力較強,對事務有其各自的想法,因此,一旦參與學校的運作,程度將愈深入,對學校及教師的衝擊也越大。根據研究指出,參與學校運作,和教師保持聯繫者,皆有一定的教育程度。
孩子的特質:同一樣物品,孩子的玩法或許不同;同一件事,孩子的需求或許不同。有些孩子是需要家長隨時隨地參與學習,家長才會放心;有些孩子卻是自我管理妥善,無須家長操心。性別也是一個變數,特別是有重男輕女觀念的中國人。子女的年紀也會影響家長的參與意願。
教師的特質:講求教學創新、心態開放的教師,會歡迎家長參與。若教師具備的人格是樂於與人溝通分享,態度是平易近人的,相信有更多的家長願意奉獻時間與精神,甚至金錢,為孩子的學習盡心盡力。
(二) 中間系統:
學校和社區的關係:在彼此互相支持、願意相信之下,才能發展好關係。劍拔弩張的緊張氣氛,避之為恐不及,況且跳下去淌一身混水呢?因此,學校與社區維持好關係,家長就容易和學校親近,愈多人接觸學校,蔚成一股風潮,就不需擔心沒有家長參與。
老師和家長的關係:人和人相處除了緣分之外,也需要付出時間和努力經營。親師有好關係做基礎,一但需要支援,一呼就百諾,家長願意提供幫助,形成夥伴關係。
家庭關係:若家人的關係是溫暖、支持、彼此關心的,在家庭以外的地方,在相處之餘的時間,都仍看出「我們是一家人」的徵兆。子女和家人的關係融洽,自然引發家長對其生活點點滴滴的留意,連帶也會帶動家長參與。
(三) 外系統:
政令的宣導:當政府鼓勵家長走入校園,
報章媒體的報導:當然,政府的政令也須藉由媒體的宣傳,看到那麼多家長參與的盛況,心理總會激起漣漪,蠢蠢而欲動,這時,僅需稍加鼓勵,家長參與的層次和機會就會提高。
社區的特性:無可厚非的,日常生活生理需求得不到滿足,是無法自我實現的。社區居民總為三餐著落而奮鬥時,是無法苛求要求參與的,這是現實面的考量。
(四) 大系統:
文化的變遷:昔日,教育子女的重責大任完全委託學校,教師的權威是不容挑戰的;今日,學校不再是教育的唯一地點,教師不再是教育的唯一人選。文化、價值觀念的改變,觸發不同的行動。家長的參與也由以往聞所未聞,到現在積極樂衷。
族群的差異:每個族群在其思想體系下,有不同的行事風格,看待事情的角度各有特色。舉例來說,原住民樂天知命,以自然為師,對教育的投注相對減少,這是他們的族群文化。
伍、結語
一位教師無法一手包辦所有學生的教育工作,單打獨鬥的教育時代已經過去,起而接之的是親師生三腳鼎立,為學習共同攤責的教育環境。家長參與子女的教育是一種權利,同時也是一種責任。學校、教師及家長三者之間應該適時的調整自身的角色,彼此尊重、接納與協調,透過良性的運作及互動,共謀學童的最大利益,並塑造一個親師合作的良好典範(
家長和社區的支持和奉獻是教育成功不可或缺的條件。要落實教育的成效就必須結合學校、家庭、社區力量。認知家長是學校之資源亦是學校之支援者,體認參與是責任的承擔而不是權力的掌握(王木榮,2000)。解除對家長參與的疑慮,從家長參與做起,有效的推行家校合作,進而邁向夥伴關係,使在其中的學生獲得最大助益,創造三贏的局面。
家庭對子女的影響非常大,教育是一種共同責任,學校中廣泛的家長參與是必要的,如此一來,在子女受教育的歷程中,家長的參與使其成為重要的貢獻者。現今是個行銷的時代,家長和學生是學校的顧客,顧客可以反應消費態度,給予生產單位建議,學校和教師應該主動出擊,歡迎家長參與,共創教育的新願景。
陸、參考文獻
王木榮(2000)。開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新紀元。國教輔導地,39(5),40-45。
吳彣雪(2003)。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研究:夥伴關係模式的觀點。國民教育研究學報,10,123-154。
吳迅榮(2001)。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角色。基礎教育學報,10(2),13-32。
林明地(1996)。學校與社區關係—從家長參與學校活動的理念談起。教育研究雙月刊,51,30-40。
林明地(1999)。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研究與實際:對教育改革的啟示。教育研究資訊,7(2),61-79。
周新富(1998)。提高家長參與子女學習的有效途徑。人文及社會學科教學通訊,9(3),162-172。
洪福財(2002)。家長參與的合理性分析—闡釋與展望。教師天地,119,69-74。
張麗芬(1997)。研究兒童發展的新觀點—生態學觀點。國教天地,123,22-25。
龐憶華(1999)。邁向共同責任的家校合作。基礎教育學報,8(2),83-89。
Paulson,S.E.(1996).Maternal Employment and Adolescent Achievement Revisited:A Ecological Perspective.Family Relations,45(2),201-208.
Raffaele, L.M.,&Knoff, H.M.(1999).Improving home-school collaboration
with disadvantaged family:Organizational principles.School Psychology Review, 28(3),448-446.
Smith,E.P.,Connell,C.M.,Wright,G.,Sizer,M.,Norman,J.M.,Hurley,A.,&Walker,S.N.(1997).A Ecological Model of Home,School, and Community Partnerships:Implications
for Research and Practice.Journal of Educational
& Psychological Consultation,8(4),339-360.
Turnbull,A.P.,Bull-Banning,M.,Turbiville,V.,& Park,J.(1999).From Parent Education to Partnership Education: A Call for a Transformed Focus.Topics in 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19(3),16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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