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心家」-繼親家庭的探討
曾玲真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一、前言
由於社會快速變遷與離婚率的攀升,對家庭方面所帶來的變化與影響便是「單親家庭」與「繼親家庭」的產生,本文就針對繼親家庭部分做相關的陳述與探討。
礙於傳統社會的含蓄風氣,「再婚」是許多人忌諱而不願攤開來談的話題,但隨著繼親家庭日益增加,繼親家庭可能會面臨到的問題與繼親家庭的調適方法卻是不容忽視。
根據筆者查詢內政部戶政司2004年的統計資料,離婚者的比率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以民國九十二年的統計資料顯示來看,平均每1000位有偶人口,有13位離婚者。離婚率攀升所帶來的影響除了單親家庭的增加之外,還有繼親家庭的產生。離婚的人口選擇再婚的原因可能來自於兩性情感依附的需求、子女成長角色認同的需求、經濟需求與期待擁有一個完美的家庭需求等。(李淑靜)
伴隨著離婚與再婚的比率逐年上升,使得家庭結構變得更加複雜,內政部戶政司的統計資料顯現出民國九十二年男性再婚率為54‰,比起九十年的48.4‰成長了5.6‰。
由於再婚現象日益普及,繼親家庭可能將會成為未來家庭組成的主流,而傳統的核心家庭地位勢必面臨挑戰,甚至可能會被繼親家庭所取代。(張玉佩,2002。)繼親家庭不再只是家庭內的問題,甚至將成為整個社會的問題。
二、繼親家庭的組成類型
繼親家庭的組成類型可能會有以下三類:
(一)有孩子的父親娶了一個單身的女性。
(二)有孩子的母親和一個單身男性結婚。
(三)男女雙方各自擁有與前夫(妻)所生的子女。
但是,台灣卻是以第一類的繼親家庭組成最多,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顯示,民國九十二年男性再婚率為54‰,遠高於女性的17.9‰,再婚新郎的成長速度為再婚新娘的二倍以上。
因為台灣是個以男性為主的男人權威社會,更強調孩子應該是夫家的財產,所以不論離婚或再嫁,孩子大部分仍然為夫家所擁有。另外,許多再婚的夫家也不願意收養別人的子嗣,因此即使是女性再嫁,也較少是攜兒帶女的。
三、繼親家庭可能面臨到的問題
繼親家庭有別於傳統由親生父母所組成的主流家庭,可能會面臨到的問題有:
(一)婚姻關係重組:
上一段婚姻的結束一定有其原因,而這些因素常常會對下一段婚姻造成影響或是成為下一段婚姻的陰影。美國家庭治療大師維琴尼亞•薩提爾在吳就君所翻譯的「家庭如何塑造人」一書中就表示,一個離婚又再婚的人,他的離婚經驗多半是痛苦的,對婚姻和異性感到失望或是不信任。因此,一個離婚的人要找出離婚的原因並了解其中的意義,在錯誤中學習成長,避免下一段失敗的婚姻。
(二)繼父母難為:
1.繼子女的管教:繼父母畢竟不是繼子女的親生父母,受限於刻板印象中認定繼父母的「壞」,繼父母在管教小孩的拿捏上,也得要衡量輕重,常有動輒得咎的苦惱。(鄭淑麗,1999。)
2.前夫(妻)的影響:前夫(妻)對繼子女的態度也會影響繼親與繼子女的關係,當繼親看到繼子女與前夫(妻)相處融洽、默契十足時,便會產生格格不入的局外感與無力感,顯示出繼父母的難為之處。
(三)繼子女的想法:繼子女結束原生家庭或單親家庭而投入一個新的重組家庭,他們的內心世界是需要重視的,因為重組家庭的新成員通常都是由生親所決定,繼子女則是只能被動的接受,此時繼子女的想法與輔導便格外重要。尤其是幼小的孩子,可能產生不安全感或焦慮感,因為對孩子來說,表示父母應該不會再有複合的可能。(陳莉榛,2003。)
(四)繼手足的關係:若是繼親家庭的組成為上述繼親家庭種類中的第三類,便會產生繼手足之間的關係。繼手足事實上是沒有血緣關係,卻因為父母再婚而生活在同一個家庭,使得繼手足因而產生「有其他孩子要來分攤我的父(母)愛」的想法。
(五)擴大的繼親家庭關係:除了上述在家庭內因再婚而會發生的關係之外,還有擴大的繼親家庭關係問題,例如繼親家庭其他成員對再婚或再婚對象的看法,也會對繼親家庭造成影響,成為繼親家庭的壓力源。
(六)經濟的安排:繼親家庭中勢必會有新的成員,因此繼親家庭的經濟安排及資源管理變成了一個新的議題,若是加入一個單身的繼親,也許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但若是有繼手足的加入,原本的家庭成員便會擔心繼手足要來瓜分家中的經濟資源。因此,繼親家庭的資源分配,亦是重組家庭前應先事先考慮的因素。
四、繼親家庭的調適
(一)繼父母角色:重新組成一個家庭,難免會有需要調適的地方,除了要適應新的婚姻關係之外,也要經營與繼子女之間的關係,角色格外辛苦。對於繼親而言,最關心的往往是與繼子女關係的建立,以下提供幾個方法:
1.不必過度擔心親子問題:以自由開放的態度和繼子女相處與溝通,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事實上,任何家庭都可能有親子互動的問題,並不是只發生在繼親家庭,因此繼親們要具備正確的心理建設。
2.共享親職任務:不要將繼子女的管教全攬在身上或是拋給生親,而是要與另一半一起分擔親職任務。
3.給繼子女時間:不要急於要求繼子女接受自己,當家庭結構發生改變與重組時,大人都需要時間調適了,何況是孩子呢?因此,給繼子女時間接受「再婚」及「家庭重組」的事實,也是給自己喘息的機會,利用這段時間自我調適,坦然面對並培養新的關係。
4.繼子女角色:面臨父母離婚或是喪親而成為單親家庭,之後又經過家庭重組成為繼親家庭,在家庭結構劇烈變動下的繼親子女,情緒上的變化便是一連串的調適過程。
5.接受親生父母其中一方已離開家庭的衝擊:親生父母一方的離開有可能是因為離婚所造成,也有可能是因為死亡的因素。
6.離婚:生親父母在離婚之前可能經歷一場家庭風暴,處在父母爭吵的陰影下,有的孩子會認為父母的離婚都是自己所造成的。此時要讓孩子知道父母離婚是父母本身的因素,若是孩子夠大也可以解釋發生的原因給孩子了解,避免孩子認為自己是導致父母離異的原因,而造成自我認定或情緒發展上的危機或痛苦。
7.死亡:當繼子女面臨的是生親死亡,而後又產生了家庭重組的變遷,繼子女可能會產生父(母)有了新的另一半便會遺忘了死亡生親的想法,因而對繼親產生拒絕或排斥感。首先要讓孩子知道即便有了繼父(母),家人對於死亡父(母)的愛依然在,而且家庭又多了一個新成員的愛,可以讓家庭更加幸福,也可以讓孩子知道孤單的父(母)也需要人的陪伴,繼親的加入可以陪伴及撫慰孤單的心。
接受家庭的新成員:既然已經組成了新的家庭,就要製造相處的機會,讓孩子多多認識家庭的新成員,以消除之間的陌生感,進而幫助孩子願意接受繼親甚或是繼手足的存在。
8.與繼親發展新的關係:孩子接受了繼親成為家中的新成員之後,接下來要與繼親發展新的關係,鼓勵家人之間真誠的表達彼此的想法,與繼子女談心、遊戲、出遊、從事有興趣的活動,增進彼此的熟悉度與默契,並能建立信任感與新的依附關係。
五、繼親家庭的優點
雖然繼親家庭可能會面臨到以上的問題,但是繼親家庭也有其優點:
(一)情感支持的增加:對於生親而言有了另一半的陪伴,減少孤獨感、增加依附感;對於繼子女而言,能夠有父母雙方的照顧且能擁有完整的父愛與母愛。
(二)家庭結構與功能更加完整:原本是屬於單親的狀況,經過重組之後,家庭的結構更加完善,所發揮的家庭功能也能漸趨健全。
(三)家庭成員多方的學習:繼親家庭因為家庭組成複雜,幫助孩子提早學習面對快速變遷且複雜的社會。
(四)家庭資源的整合:單親家庭在工作與照顧子女上常會有分身乏術之感,繼親家庭的組成可以分擔親職工作,也比較方便做時間與資源的整合。
(五)擴大的家庭支援:擴大的家庭關係幫助建立廣大家庭支援與資源,在人力、時間、照顧子女、情感支持、家庭資源整合系統方面,都因為擴大的家庭關係而可從中獲得幫助。
六、新的家&心的家
繼親家庭的產生也代表著一個單親家庭的結束,對於家庭成員而言,他們擁有的是一個更完整的家,因此繼親家庭的存在價值更顯珍貴。
天下雜誌第335期裡,就探討了一個繼親家庭的生活現況,文章的題目是「有你真好」,文中紀錄2005年全國孝行獎最年輕的得主-薛主翔(國小五年級)的繼親家庭生活。主角原生活在一個暴力陰影下的家庭,親生父親會對母親和兒子施暴,因此母親掙扎許久之後決定離婚,後來遇到了主翔現在的繼父,繼父的溫柔體貼、愛、陪伴擄獲了主翔年幼的心靈,接受他成為自己的繼父,主翔重新獲得父愛與一個完整的家庭,在他的心目中,繼父的地位遠遠超過他的親生父親。
由以上例子得以窺探,縱使繼親家庭將會面臨許多問題與考驗,只要用心經營,繼親家庭也可以成為一個健康的家庭,用愛與關懷營造出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七、總結
繼親家庭因為家庭組成複雜,家庭成員所面對的壓力也比一般家庭來得大,因此更需要社會的支持與協助。(張玉佩,2002。)許多存在於繼親家庭的問題,事實上也存在於一般的核心家庭,只要大家多以開放的心態來面對繼親家庭,不要拿著放大鏡來檢視繼親家庭,將繼親視為一般的父母,不要施予高標準的要求,才會有快樂健康的繼親家庭,繼親家庭也能擁有屬於自己的春天!
參考資料
維琴尼亞•薩提爾(1999)。家庭如何塑造人。吳就君
譯,台北,
張玉佩(2002)。繼親家庭也有春天。師友月刊,420,53-55。
林芝安(2005)。幸好有你。天下雜誌,335,156-158。
鄭淑麗(1999)。家有巫婆?-繼親家庭的親子關係。
柯文生(2002)。繼親家庭兒童的適應困擾與輔導策略。諮商與輔導,196,17-21。
陳莉榛(2003)。我出事時,你在哪裡?-再婚家庭青少年的輔導。學生輔導,88,27-33。
呂麗絲(2004)。從人口統計看家庭變遷。福報家庭,線上查詢http://www.wfdn.com.tw/hometitle08j.htm
呂麗絲(2004)。再婚成功,重拾幸福。福報家庭,線上查詢http://www.wfdn.com.tw/hometitle08j.htm
李淑靜(2005)。繼親家庭親子管教大步走。女性電子報,188。
內政部統計處(2004)。http://www.moi.gov.tw/home/home.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