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前奏曲-淺談婚前教育的重要性

黃巧玲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所

 

「即便他遭遇不幸、深罹重病、貧窮潦倒... 你仍然願意與他一起,至死不渝嗎?…」你在說出「我願意」的同時,是否確定自己已做好準備進入婚姻,共組家庭,扮演為人夫,為人妻的角色呢?你是否曾經問過自己:「我期望在家庭與婚姻中獲得什麼呢?」

常有人問:「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個抉擇是什麼呢?」一是永恆的生命,二是如何選擇一位終生的伴侶,三是選擇職業 (Greg, Candy,Bobb Cheryl, 1989),選擇一位願意與你一同走過人生,一同嚐遍酸甜苦楚,終生的伴侶,確實是一件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在婚姻中,夫妻之間的親密關係,能透過學習與了解,建立穩定而信任的關係,婚前教育以「教育」為取向,著重「預防性」的工作,以此發揮功效。

一、 為什麼要結婚

在單身主義及同居風氣的盛行下,為什麼仍然有絕大多數人選擇婚姻呢?林一真(1993)提出一般人選擇結婚的主要原因至少可分為六種:

1.當事人認為愛的最終目的就是結婚。

2.當事人為了要免除社會壓力。

3.當事人尋求安全的庇蔭。

4.當事人為了合法的生兒育女。

5.當事人為了以社會許可的方式獲得性的滿足。

6.當事人為了以法律及社會輿論的保障,以確保彼此的關係,防止第三人介入。

當然,選擇婚姻的人往往不只因為一個單純的理由而已,但是,最終的選擇依然是與另一位異性產生最親密的關係,並且明確的讓世人及雙方都認定這關係,為此負責。

美國學者伊斯本賽發現,假如人們在第一次發現自己的婚姻不如預期理想,他們會去試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可見婚姻本身仍是健康的(引自鄭秀得,2004)。幸福美滿的婚姻是個人獲取身體與心理滿足的泉源(林淑玲,2005)。所以,婚姻仍是被人類需要的,且婚姻的本身可以有相互扶持、患難與共,且帶給個人更多的心靈滿足、個性發展及情緒支持,這些都是奠定社會和諧與發展的正面功能。

二、 變調的婚姻

在以往的傳統社會中,「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婚姻此等人生大事皆由父母媒妁之言而訂,個人少有選擇的權利。兩位陌生的人往往在結婚後才開始交友階段,慢慢摸索婚姻的本質;現代資訊科技發達,知識的流通傳播便捷,社會價值觀及態度變遷迅速,個人權利及意識興起,影響了現代人的婚姻選擇,從交友、戀愛、擇偶一直到結婚階段都是個人意志主導,個人意識膨脹的影響下,對於婚姻的看法及維持就受到極大的挑戰。

目前世界各國所潛伏的婚姻危機日益嚴重,婚姻制度正面臨嚴重的考驗,包括:全球離婚率普遍提高、婚姻的內在危機、婚姻恐懼症、婚前性行為與懷孕、同居與試婚的興起、外遇問題等。應運而生的是多元的婚姻或家庭型態,像是單親家庭、不婚家庭、無子女婚姻、繼親家庭等取代傳統婚姻下的家庭,不穩定的婚姻、不安全的家庭產生不安定的社會。

大多數人以為只要兩情相悅,就能像童話故事中的「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的日子」。殊不知「相愛容易,相處難」,愛情有時是盲目的,婚姻才是放大鏡。婚姻或家庭關係問題的產生,往往是生活中若干歲月與經歷累積起來的,而這些累積,在婚姻關係開始的前幾年幾乎是被忽視而「看不見」的,因此往往要到了一段時日之後,因為情意轉淡或感覺不再,「人生七件事」的壓力成為凌駕往日柔情時,這些問題才會被放大成一個個難以彌補的裂痕了。

近年來地方法院受理離婚案件的情形有逐年升高的趨勢,90年受理離婚案件且判準離婚者有6,276件,直至93年底計有15,746件。此外,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的統計,臺閩地區93年結婚對數為131,453對,粗結婚率為5.80‰,即指平均每千人有5.80對(或11.60人)結婚。相對的,臺閩地區93年離婚對數為62,796對,粗離婚率為2.77‰,即指平均每千人有2.77對(或5.54人)離婚。也就是說大概平均每2對結婚新人中就會一對將來會步上離婚一途,而未離婚但婚姻品質不佳的夫妻也不在少數。離婚案件不斷攀升下,在今日已是一件嚴重的社會問題,未來此類事件更會隨著社會變遷、教育普及法治觀念弘揚,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之案件會大幅度增加,其複雜性也會更加提高,在這可資預期質與量均呈高度成長之情況下,婚姻的問題亟待未雨綢繆。

三、晚婚盛行,婚姻調整階段縮短

根據主計處的統計,國人晚婚現象日漸明顯,比起二十年前,男性初婚年齡延後了二五歲,平均為三十一歲,女性則延後二六歲,平均要將近二十七歲才初披嫁衫。而甚至目前據內政部戶政司的統計臺閩地區93年初婚平均年齡新郎為33.0歲;新娘為28.0歲,晚婚現象的盛行改變了家庭生命週期。根據國內學者謝秀芬(1997)所修訂的「我國家庭週期與職務」中,家庭生命週期的第一階段(結婚)到第二階段(養育學齡前子女期)歷經的時間大概需要平均1.42年,而由於晚婚,婦女生育年齡的限制等因素的影響,適應婚姻生活,認識並適應姻親關係的婚姻調整階段將縮短,並且快速進入父母的角色調適期,婚姻調整期的縮短讓人還未適應好婚姻所帶來的轉變就即將面對生命中另一個重要的角色-父母,對於婚姻的滿意度及品質不免降低。但若能接受婚前教育的洗禮,讓彼此之間對於婚姻有基本的瞭解及認識,即便婚姻調整期的縮短也不影響婚姻的滿意度。

四、不安定的婚姻,孕育不穩定的心

師大教育心理系教授張春興曾說:「青少年問題種因於家庭,顯現於學校,惡化於社會。」近年研究發現,對青少年造成影響的並非家庭結構,而是家庭中的教養方式和親子關係。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齊殷從事「青少年健康行為調適評量」研究顯示,生長在父母長年處於矛盾衝突中的青少年子女,暴露於父母不當管教以致於衍生偏差行為的風險,遠比離婚家庭中的孩子所面臨的風險要高得多。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前奏曲,婚前對於婚姻若是能先有一完整的概念,彼此的家庭觀念就不至於相差甚多,彼此的衝突、矛盾便能藉由良好的溝通順勢化解,創造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讓孩子們能安心成長,家安定了,社會就安定了。為此立法院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七日審議通過,並於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六日由總統公佈施行「家庭教育法」中,第 14 條規定直轄市、縣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針對適婚男女,提供至少四小時婚前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之婚姻觀念,促進家庭美滿;必要時,得研訂獎勵措施,鼓勵適婚男女參加。

婚後相處問題源自於婚前兩人共識是否足夠,婚前教育的重要亦在於此。深知婚前教育的重要性,也看到政府對此如此重視,但是許多人心中都不禁存有疑問?家庭婚姻的幸福與否真的可以藉由這四個小時的課程獲得一定程度的提升嗎?上過課的人是否更懂得婚姻或家庭的相處之道嗎?況且,「婚姻教育」要教導些什麼呢?而誰又有能力教授或如教授這些知識呢?

是的,光上四小時的婚前教育課程就奢望在婚姻路上一路平坦,也不可能。黃迺毓表示,此法的宣示意義重於實質意義,目的是在婚前就提醒大家去思考婚姻是什麼?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在婚姻中可能面對什麼問題?而不是等結了婚才恍然大悟。林如萍也認為,每個人的背景、程度不一,絕不可能「冶於一爐」,四小時婚前教育課程只能提供資源、觀念,讓人在面對家庭、婚姻問題時比較不會驚慌失措。更何況婚姻教育的領域當中,除了婚前教育之外更有新婚調適與家庭計畫、夫妻溝通、婚姻衝突與危機處理等之態度與責任。

其實,婚前教育如此重要,僅靠政府在結婚前的宣導執行是不夠的,婚前教育可視為一堂社會學,由政府,家庭,學校提倡正確態度,上行下偃,以達到家庭是天堂。台灣在19975月出現了一紙含義深刻的《結婚入盟誓》書,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在婚前教育的施行下,讓人體悟到婚姻的真諦,達到《結婚入盟誓》書中的境界。

 

<附錄>                 結婚盟誓

                            新郎:○○○ 新娘:○○○
  我們二人謹定于×年×月×日(農歷×年×月×日)×午×時,在×地舉行結婚典禮,寫下海誓山盟,終生遵守,在婚姻路上,共同經營,災難病情,互相扶持,永不分離。並就下列事項,立下承諾,即令滄海化為桑田,桑田再變為滄海,也要攜手共進,相親相愛,直到白頭。
  一、我們宣誓:從結婚這一天開始,不但成為夫妻,互相敬愛,分擔對方的快樂和憂愁,也同時成為朋友,而且是諍友,互相勉勵,互相規勸,互相批評。
  二、我們領悟:愉快的共同生活,全靠心靈溝通,所以,我們一定善用言語,不僅表達愛心、關心,也使彼此藉語言加深了解,一起成長。絕不粗聲叱責,絕不用肢體代替言語,絕不允許發生婚姻暴力。
  三、我們認知:家庭與事業是夫妻共同經營的果實,夫妻對家庭的貢獻等值,在家庭內或社會上,價值完全相同,社會工作薪俸無論多少,家務工作的薪俸都與其相同。
  四、我們同意:將來我們有子女,管教上如果有不同的意見,甚至尖銳對立的意見,一定要克制自己,去請教專家,絕不把孩子當成實現自己希望的工具,也絕不用孩子來炫耀自己。
  五、我們認為:一夫一妻制,是社會安定的磐石,是孩子們成長最安全的溫床,我們喜愛並尊重這種制度,並用事實和行動,維護它的尊嚴。
  六、我們警惕:婚姻生活并不多彩多姿,它不但平凡,而且瑣碎,如果不滋養珍惜,容易使生命憔悴,心靈粗俗,所以生活之中,我們一定保持適度的假期,與孩子一起長大。
  七、我們謹記:我們孝敬自己的父母,也孝敬對方的父母,不僅是回報養育之恩,也是培養自己人格的完整,為我們的下一代立下榜樣。
  八、我們了解:我們將來會老,所以,我們從結婚這一天,就培養專業之外的其它藝術興趣,如書、畫、音樂,使我們生命永遠充實燦爛。

總結以上8條,我們雖不能馬上做得完美,但我們會耐心追求,永不沮喪,永不停止。(出自《人權教育基金會》)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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