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之必要性

楊芳梅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廿一世紀的現代人,已經可以清楚的感受到舊社會的變動與不可知的未來越來越迫近我們每天的生活。家庭制度也同樣面臨著變動與不確定的未來。家庭為社會制度之一,家庭的存在必有其功能。一般人提到家庭的功能,通常直覺的會想到家是避風港;家是即使個人一無所有仍會接納你的地方;家是一個窩,一個可以放心的窩在裡面的地方。事實上這些對家的期望不是只希望有個可以回去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在家中可以無條件的被愛、被接納、被鼓勵,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希望家是個可以保護自己的天堂。但隨著社會的改變,家庭出現了許多非一般人預期的變化,家庭可能已不再是哺育個人、保護個人的基礎團體,反而成為傷害與不安的來源。當家庭無法提供個人這些必要的支持與保護的時候,我們會覺得家庭「功能失常」。在臨床心理工作中所界定的「功能失常」,通常是指比較嚴重的精神創傷、身心基本需求的剝奪等,對於一般家庭中每日面臨的功能失調並沒有做太多的關心。事實上,有許多嚴重的家庭問題,並不是一開始就是嚴重的,大部分都是源自家庭成長過程中的小問題,在家庭生態系統中因無法解決而逐漸累積與擴大 (Weinstein,1995)。

所有存在的實體,都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產生改變。家庭是由人所組成的團體,也會因人的變化而引起家庭的改變。隨著時間的遞移,家庭在變遷過程中都會面對或多或少的壓力,這些壓力可能來自家庭外部的改變,也可能來自家庭內部的改變,不論其壓力來源為何,都是以家庭為一個壓力的轉換器,而且通常是在家庭面臨要求家庭改變原先例行性的作息與互動方式的時候,家庭成員會知覺到不等程度的壓力。而家庭所知覺到的改變,會要求成員替換舊的思維與方法。在人的心理與行為模式中,舊的思維與方法代表的是熟悉與舒服,新的則往往代表不確定與不安全,因此對於家庭中的成員而言,要接受、建立並使用新的方式來看待自己與他人之間新的關係、用新的方式處理事情或者看待生活中的瑣事,多少都會造成壓力。如果在改變中,家庭又無法隨之成長學習新的技巧、策略和方法以因應壓力,其功能勢必失調,並威脅到家庭成員生理與心理情緒上的健康。

事實上,危機的概念中包括危險與轉機二個次概念,根據應用危機理論(applied crisis theory) 的觀點,家庭危機可以分為三類 (Gilliland & James, 1997):

1.發展性危機 (developmental crises):指個人或家庭在一般的發展與成長過程中,因為時間而造成的變化與危機。例如從兩人建立家庭,到孩子的誕生、中年期轉換職業生涯或者退休等,因為時間的遞移,家庭都可能因這些事件而出現危機。

2.與情境有關的危機 (situational crises):通常是指個人或家庭無法預先預知或控制的事件所帶來的危機,而且這類危機通常是突發的、無法預期的、令人震驚的,或者與大災難有關的事件。例如車禍、孩子遭綁架或強暴、失業、強烈地震、空難、突發的疾病或死亡等。

3.與生存有關的危機 (existential crises):是指與個人或家庭生存的目標、責任、獨立性、自由和承諾等有關的內在衝突和焦慮。例如,有些人在年過四十歲的時候應該在某項專業或個人服務領域有相當的投入與貢獻,如果無法達成這項發展任務,將造成個人的內在衝突與焦慮,也影響家庭內的人際互動;又如結婚多年未能生育,面臨家族或社會的關切與批評,也可能引發家庭內的衝突與焦慮。

從壓力本身的特性來看,如果壓力持續的時間過長、出現得太突然、出現頻率太高或者太強烈,都可能造成個人無法招架或因應。尤其是家庭壓力對其成員的影響,常是如影隨形的跟隨個人、一代接著一代的顯現。究其原因在於家庭壓力如處理不當,對個人所產生的影響絕不是單純的生活不便而已,所影響的是個人對自我的評價與控制。Weinstein (1995) 由此一觀點,彙整許多學者於家庭壓力對個人影響的論點,提出區辨健康家庭與不健康家庭 (the healthy family and unhealthy family) 的指標,包括:

1.個人的自我控制感:家庭中的成員需要覺得自己能為自己的生活負責任,重視自己,而且覺得自己可以影響自己的生活世界。個人對於自己的生活結果的可控制感,是個人心理安全的重要來源。

2.與社會的融合:每個人都需要感到自己在家庭或其他團體中是被接納的、被尊重的、受歡迎的重要成員。家庭中因血緣而形成的關係是在人與人的關係中較不易改變且較穩定的,不論個人願不願意,家庭中成員間的關係不像其他團體中的人際關係,它是沒有選擇的,因此如果家庭的成員在這種無法選擇的關係中又覺得自己是不被接納、不被尊重且不受歡迎,其傷害將比任何一種負面人際關係的影響力更大。

3.正向的自我評價:家庭中的成員需要覺得自己具備某些特殊且值得驕傲的特質,這些特質能幫助他成功的面對人生,並因而對自己有更正向的自我評價。

4.彈性與開放:家庭中的成員需要覺得自己即使犯錯仍會被接納,而且有機會彌補或修正錯誤的結果。同時,家庭成員也知道自己有時間和有機會可以探索不同的選擇,不一定要用一種標準方式來解決所有的問題。當家庭成員感受到自己可以放心的進行嘗試錯誤時,就能把每一次的探索當成是挑戰而不是威脅,而壓力就不再是危險而是成長的機會。

5.清楚的個人目標與價值:每個人都需要清楚知道自己的人生目標,生活中什麼是對的、錯的、好的或壞的,並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當個人面對壓力時,首先受到挑戰的是價值觀,而且有可能在壓力下尋求適應的歷程中失去其原先的價值信念。

這些指標告訴我們,家庭壓力如果無法善加處理與因應,可能面對的是家庭中個人的自我控制感差、與社會的融合程度低、缺少正向的自我評價、欠缺彈性與開放,並且不清楚的個人目標與價值,這些問題呈現在社會中的現象可能就是有關家庭的各種亂象了。

 要避免家庭被動地被改變,應協助家庭成長與學習,成為強有力的家庭不只是政府的責任,應是全體家庭的共同責任。由於每個家庭的生態環境不同,每個家庭都是獨一無二的。但是有些家庭的運作與功能較其他家庭要健全,其特徵為何?Kantor與Lehr (1975) 認為是瞭解自己對於家庭的責任,以及當家庭成員追求個人的成長與發展時,家庭有足夠的彈性以因應與包容。Stinnett, Chesser, 與DeFrain (1979) 則歸納其研究發現,一個稱得上是強有力的家庭者,應具備下列六項特徵:

1.感激:家庭中的成員以溫暖的、正向的方式支持其他家人成為一個獨特的個體。

2.時間共享:強有力的家庭會花時間共處並享受共處的時光。

3.良好的溝通型態:家庭成員彼此間坦誠、開放並接納彼此。

4.承諾:家庭對每個家人都是重要的,家庭中的每個成員都是家庭人際次系統中的一員。家庭成員會花許多的精力與時間在家庭內而不是家庭外的事務。

5.宗教上高度虔信的取向:強有力的家庭似乎較傾向於虔信某種宗教。對於生活的精神意義讓家庭成員之間有共同的信念,並促進家庭的價值。

6.以正向態度處理危機的能力:當時局困難的時候,強有力的家庭能以彼此支持的方式來處理衝突和羈絆。

Lewis 和其同僚 (Garbarino & Abramowitz, 1992) 在1976年以中產階級的白人家庭為對象所作的研究結果發現,健康的家庭的特徵包括七項:

1.對其他家人合作與友好的態度,而非敵對的態度。

2.尊重個人或他人對世界的主觀看法。

3.開放的溝通,而非模糊混淆與有距離的溝通。

4.一種堅定與一致的父母教養方式,而非父母間為拉攏子女而出現競爭與不一致的教養方式。

5.接納欣賞複雜而多樣的人類動機,而非簡化、控制的態度。

6.以自發的方式互動,而非僵化或刻板的方式。

7.鼓勵獨特性與創造性的人格特質與興趣發展,而非一成不變與盲目。

同時,比較最好的和最不好的家庭特徵,Lewis 和其同僚發現最好的家庭中的丈夫比較人際取向,對妻子較多支持,並且知道職業滿足的重要性;妻子則對於婚姻與家庭的滿足較高;同時這種家庭所感受到沮喪症狀、精神病和肥胖等問題也較少。在所有的家庭成員中,妻子是最容易受到家庭問題的傷害的人,也是第一個顯現出痛苦癥兆的人。此外,家庭的結構也是很重要的影響因素,最失功能的家庭結構是混亂且沒有組織的,功能居中的家庭則是嚴格、順從取向的,而最好的家庭則是在個人與家庭需求之間呈現彈性平衡的現象。

Stinnett, Chesser, 和DeFrain以及Lewis 和其同僚的意見中,我們可以歸納得知強有力的家庭特徵包括:

1.成員對家庭的承諾,凡事以家庭為優先,花時間與家人相處並喜歡與家人相處。

2.成員之間所建立的人際互動是以愛、尊重與信任為基礎的關係,因而彼此可以友好、尊重、開放、欣賞、感激的方式相處。個人與家庭間的關係是彼此支持與合作而非牽制與束縛。

3.成員間有相似或一致的價值與信念,父母之間、親子之間的價值或信念一致,彼此溝通良好且順暢,家人間有共同的家庭願景。

4.以正面的態度看待家庭的變遷,並具備適當因應家庭壓力與危機的能力,能共體時艱,共同解決問題。

改變本來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要求家庭中的成員改變或成長學習更是困難(Boss, 1980)。通常對於沒有學習與成長覺察的家庭及其成員,要求其產生改變會遭遇到相當的抗拒,因此需要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的協助與介入。

歐美國家向來認為「家庭」是私領域的事務,政府應維持在最低程度的介入就好,因此在家庭的工作政策與方向採取的大多是消極性的補救措施,可見到的是歐美國家因為產業革命後,家庭因社會變革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因為欠缺政府積極性的介入與預防性的教育措施,處處以補救的方式在防堵家庭問題的擴大與加劇 (Garbarino, Gaboury, & Plantz , 1992)。我國自古以來就很重視家庭教育,所謂家庭教育,過去曾以為是「家庭內的教育」、「父母在家庭內對子女所施行的教育」。在傳統社會,家庭是最重要的社會團體,家庭功能健全,個人在家庭中誕生、接受養育、保護與教育,長大後在家營生行經濟生活,在家庭或家族中行宗教、政治等事宜,家庭對個人而言是無所不容、無所不包的場所,生老病死都在家庭中發生。因此家庭本身自給自足外,對個人生長與發展的需求也大多能滿足。但反觀今日,有多少家庭仍具備上述功能?孩子在家庭中誕生,但卻是交由專業褓姆照顧、養育,待將入學則由幼稚園、小學、中學,一路到大學、研究所,孩子在學校 (包括正式學校教育及補習教育) 的時間長過在家與父母相處的時間,家庭在此期間似乎是聊備一格而已。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發表之八十八年社會指標統計結果,88年 (行政院主計處a) 社會變遷整體情形如下:

1.台閩地區人口突破2千2百萬,高齡化特徵顯著

2.人力素質持續提升,教育資源分配差距縮小

3.受地震傷亡影響,國人死亡率上升

4.規劃整體交通網路,網路通訊益趨發達

5.資源回收觀念漸落實,工業廢棄物處理須加強

6.暴力犯罪續降,毒品問題不容忽視

7.弱勢族群普獲照護,老人安全網漸趨完善

8.出國旅遊風氣仍盛,震災救助全民參與

在家庭變遷方面,主計處於91年1月22日 (行政院主計處b) 公布之資料顯示,社會長期變遷結果,家庭結構改變,出現下列現象:

1.老人與親屬同住比例降低,非婚生子女人數增加,親子倫理關係仍有待改善。

2.國人婚姻態度改變,離婚率逐年增高,衍生的單親問題、教養問題值得注意;受虐兒童比例、單親家庭比例以及十八歲以下人口離家出走比例增加,家庭和諧情形續呈下降。

3.居住空間增加但居住負擔也提高。

4.綜合「老人與親屬同住比例」、「棄嬰比例」、「離婚率」、「單親家庭比率」、「兒童受虐比率」、「18歲以下離家出走人口比率」、「平均每人居住面積」以及「租金佔家庭可支配所得比率」等八項指標,台灣地區民眾之居住環境雖漸改善,惟居住費用負擔趨重、親子倫理日趨淡薄、家庭和諧情形不若以往,使家庭領域表現轉差,指數由81年99.7降至89年97.6,減幅2.1

從上述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結果可以推論得知,台灣地區現代家庭的改變提醒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可能不再是個封閉的團體,受到來自社會變遷的影響,家庭出現的變化使由好轉壞,家庭面臨的壓力將更為沉重,如果不儘速提供家庭必要的學習與成長機會,可預期的是,家庭將會被社會變遷推移到不可知且無法滿足家人基本需求的處境,而由整體社會承擔家庭崩解的代價。

從家庭生態研究可知,在社會問題出現的過程中,家庭確實需要擔負相當的責任,也是許多學者專家在討論青少年犯罪、家庭暴力或社會傷害事件時最容易歸咎的因素。但當家庭已漸失去其功能時,再責成家庭負責與改變無異是緣木求魚的行為。家庭教育仍需要從家庭做起,但不能單只從家庭著手,需要從家庭的外在環境改變並提供必要的助力。

要協助家庭成為強有力的基礎團體,提供個人成長發展中必要的安全與溫暖照顧,所需要的能力如Stinnett, Chesser, 與DeFrain (1979) 等人所述,包括感激、時間共享、良好的溝通型態、承諾、正向處理危機的能力、以愛、信任與尊重為基礎的家人關係等,都不是在家庭面對問題時才臨時抱佛腳可以解決並立即增強的能力,需要個人從小長時間接受文化薰陶改變,而後才能成為國人的生活價值觀並落實在生活中。例如在王叢桂 (2000) 以大學生為對象研究其親職信念,他發現台灣地區大學生的親職信念基本上仍然相當傳統,大學生比較期望父親在家庭經濟、生活照顧、子女管教、社會適應、生活技能與未來發展上負較多的責任;比較期望母親在生活照顧與情感關懷方面負較多責任。根據研究結果,他推論傳統文化中蘊含父母職責信念及稱職或失職引起的情緒,對這一代大學生在未來擔任父母時的生涯規劃仍舊可能會有所影響,而且對母親的負面影響比較強烈。也就是說,大多數的大學生認為育兒是母親的責任,懷有此種信念的女性未來擔任母親時,如果因為工作而不能照顧孩子,可能會不自覺的引發內疚情緒。台灣父母職責的文化腳本,明顯地可能會使母親在面對生涯發展與照顧兒女的衝突時產生歉疚與罪惡感,這種情緒可能妨礙女性的生涯發展,甚至可能影響母親對於自己扮演親職角色的勝任感與自信心。這個研究告訴我們,文化腳本的改變是相當緩慢而不易預期,但是有計畫的自學校教育中,早期提供有系統的價值與觀點,可以幫助這一代的兒童、青少年及青年,接受新的議題,對於建構新的家庭教育文化腳本應有比較實際的幫助。

學校教育的特性在於有系統的提供在學學子未來因應社會生活必要的價值觀、態度、思考技巧以及行為模式。發展中的兒童、青少年或尚未獨立生活的青年,其價值觀、態度、思考技巧以及行為模式尚有相當的塑造空間,也是未來社會的主人,如何在其尚未踏入社會、另行建構個人的家庭之前提供必要的家庭生活價值觀、態度、思考技巧以及行為模式是家庭教育應加強與重視的地方。因此如何在學校教育中融入這批國家未來的主人所需要的家庭教育知能值得探討。

在個人發展過程中,隨著年齡變化,對於家庭有關之價值觀、態度、思考技巧以及行為模式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加上目前學校教育體制中,除了九年國教為強制就學外,高中 (職) 以上教育為選擇性教育,因此個人可能隨其需求與能力離開學校轉入社會。個人在不同的生態環境中所受到的影響來源不同,嬰兒受到的主要影響為父母,當個人漸長,進入幼稚園就學,其影響來源除了父母外還包括幼稚園的老師及其他工作人員、同儕等。在考慮個人生長發展的重要及現今社會知識爆炸,專業知識的半衰期只剩五至七年。處於知識爆炸的時代,知識給人們好處,也帶給人們壓力。新知帶給個人的挑戰,個人必須持續充實或更新,才能免於落伍,不為社會所淘汰。因此每個學生所需學習的內容越來越多,教會各科知識已經無法因應實際的社會生活所需,更重要的是要學習帶得走的價值、態度與問題解決技巧。對於家庭教育此一重要又急要的領域,縱觀現有的九年一貫課程,九年一貫課程中並未明列「家庭教育」課程領域及內涵,對於這類外加的因應社會變遷需要的學習需求,學者專家大多建議以融入現有學習領域的方式處理。例如兩性平等教育課程並未明定授課時數,在不添加知識的前題下轉化知識,讓兩性教育的教導從潛移默化中,涵化學生的思想,強調平時教學多善用機會教育,傳遞學生正確健康的知識、態度及觀念,以建立適當的行為模式。同樣的,在國民教育階段,應考慮在現有的課程中融入必要的家庭教育內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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