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教學在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的應用

陳双美

高雄師範工業科技教育所

 

壹、前言

歐美各國於1980年代掀起「批判思考運動」,在此運動中,學者提出各種促進學生批判思考能力的計劃,而許多學校與教育研究機構也因而將批判思考列為重要的教育目標。我國的九年一貫課程則將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列為學生必備的十大基本能力之一,未來我國國民教育發展將以培養學生具備「帶著走的基本能力,拋掉背不動的書包與學習繁雜的知識教材」為理念,期使師生在教與學的過程中充滿快樂與活潑的氣氛。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的學習包含科學與科技的知識體,希望學生學會如何去進行探究和實作活動:學會觀察、詢問、規劃、實驗、歸納、研判、設計、製作等,也希望學生培養出批判、創造等各種能力。辯論活動以其真理愈辯愈明的宗旨,不但有助於科學求真的學習,亦使學生更能釐清科技對人類社會影響的利幣得失,教學活動過程並符合以學習者的活動為主體、重視開放架構和專題本位的方法的領域教學理念,將其應用於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上,將有助於科學與科技的生活化教學、學生的獨立思考、批判思考、問題解決等基本能力的學習。

 

貳、辯論的意義與本質

    辯論起源於人與人之間的衝突,非正式的辯論活動經常存在人際活動中,只是沒有規則的辯論經常引發語言或是肢體的暴力,稱之為爭吵或者比較適宜。事實上辯論絕非爭吵,我國古代思想家墨子曾說過:「夫辯者,將以明事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異同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意思是說,辯論是一門學問,通過辯論可以分清是與非的界限,明白治與亂的道理,瞭解異與同,判斷真與假,它可以使人們探究問題,辯明真理,獲得教益。(楊志岐,民85)

    根據費培傑(民69)所譯《辯論術之實習與學理》一書,將辯論定義為正反兩面,依一定規則當面演述各人的論證。諸承明(民79)就廣義和狹義兩面來定義辯論:就廣義上而言,辯論是指針對某一特定主題,持有不同的立場和意見之人,以有系統、有條理的言詞,彼此陳述立論和反駁,所以廣義的辯論是沒有一定規則的,任何時間、任何場合、任何人都可以因需要捍衛自己的觀點而辯論。就狹義上而言,辯論則是指針對某一特定主題,在一定的規則與程序下,持有正、反立場的人,透過語言表達的方式,相互以有系統、有條理的言詞,當面陳述其立論與反駁,大多是指辯論比賽而言。簡郁容(民92)將辯論活動建置在一網路平台上,除去了面對面的語言表達,改用即時訊息的方式來做為學生的辯論發言,他將辯論定義為針對某一特定的主題,在一定的規則與程序下,持有正、反立場的人,透過一個探究、質詢的方式,相互以有系統、有條理的言詞,彼此陳述立論與反駁的過程。由上述定義可歸納出辯論的涵義為:

一、有一特定主題。

二、持不同立場或意見的人,一般為正反兩面。

三、以有系統、有條理的言詞陳述立論與反駁。

    辯論的含義中包含論證,論證即帶說服性質的言語文字,也可以說辯論必須言之有理、言之有物,找出對己方論點有利的證據、資料來支持論述的前提,然後才能續做合理的推論,當然辯論活動進行之前的材料準備是非常重要的,從參考資料的蒐集、整理、摘要寫作,都是在使辯論活動能「言之有物」,如果雙方只是濫發宏論,逞口舌之快,即便是技巧高人一等,也使得這樣的辯論成為無意義的活動。

    辯論本身是一種非常複雜的知識性和技巧性活動,是語言藝術的一部份,著名人類學家米爾.卡恩認為語言的本質是一種符號,通過這種符號,人的活動可以得到組織,思想得到溝通,並在組織和溝通中棄惡揚善,人類因此得以發展。參與辯論的人必須迅速整理自己的思路,讓思路清晰、表達連貫,其中包含的是語言、批判性傾聽及思考能力的訓練,而最重要的則是辯論雙方的溝通。成功的辯論是雙方真實自我間的相互溝通,因此辯論的目的在於引發對方和第三者的同理心,而非以自己的地位、權威或凶暴手段,迫使對方無奈而暫時屈從臣服,因為這樣非但無法引起對方內心的共鳴,甚至會使對方萌生厭惡、反對、拒斥,而無法達成溝通的目的。其次雖然辯論講求以冷靜果斷的思考、犀利自信的言語去駁倒另一方的論點,但辯論時的態度卻要誠懇温和,不但要用心靈的耳朵傾聽,同時也要發揮幽默感,遵循邏輯的理性,避免冷嘲熱諷,始能讓對方接受自己的論點(張美惠,民86)。總之辯論就是使用語言來進行的一種競賽,透過辯論的形式,在雙方交流、碰撞的基礎上,深化對問題的思索和了解,啟發更多人的理性思考,並且以大膽的思辯來追求真理,達到互相尊重、理性溝通的目的,這才是辯論藝術的本質(朱峰,民79)。

 

參、辯論在教育上的功能

    辯論能給予學生均衡的語文及思維學習經歷,把聽、說、讀、寫四大語文技巧結合起來,使語文學習更有意義和更具趣味。從辯論之中,學生也學會了合作、風度、多角度思考,學習以理服人,培養積極及包容的態度。教育改革強調『樂於學習、善於溝通、勇於承擔、敢於創新』,辯論正好讓學生在這幾方面都能有全面及充份的發揮。辯論活動在教育上的功能,可從下列幾方面來看(何三本,民86;陳淑娟,民89;費培傑,民69;諸承明,民79):

一、思考方面

1. 獨立思考的訓練-「獨立思考」就是解題者本身獨自去做推理及解決問題的歷程。推理是思考的歷程中,高於回憶之層次,其包含基本的思考、批判性思考,以及創造性思考(郭有遹,民74)。辯論教學符合以「學生」為主的教育理念,藉由問題的分析、推理、反駁等過程,可使學生獲得獨立思考的能力訓練。

2. 多角度的思考方式-辯論活動能協助學生從不同立場來看待同一件事情。

3. 靈活的應變能力-辯論時必須接受對方的提問和質詢,並且馬上做出應答,可培養學生靈活的應變能力。

4. 思考習慣的養成-科學研究發現,一般人類大多只用了大腦功能的2%~5%而已,絕大部分腦細胞都處於「待業」的狀態(李軒,民93)。經常思考能使大腦愈用愈靈活,辯論活動正是不斷的思考過程的體現。

二、語言方面

1. 說話能清晰有條理-辯論強調有系統、有條理的言詞,且時間有限制,又須顧及讓人聽得懂,所以辯論能使學生慣於有條理的說話方式。

2. 說話能運用技巧-辯論時為使聽者印象深刻、樂於傾聽,常須藉用一些技巧,像是「以矛攻盾」、「以虛掩實」等,均可將之運用於生活當中。

3. 能當眾表達意見或演說-辯論的難度不比演說低,且都須培養上台說話的勇氣,所以能辯論的人演說是不成問題的。

三、知識方面

1. 深化知識的探索-辯論須針對特定主題進行問題分析、蒐集資料、整理歸納,經由辯論來學習,能夠活化知識,使學生的學習能超越表面的認知層次,進入深層的理解層次。

2. 多元智能的獲取-辯論教學符合了多元智能中的語文智力、邏輯數學智力、個人智力中的內省智力和人際智力,以及1995年Gardner提出新增的第八種能力-自然觀察者智力,自然觀察者智力──是指對各類事物分辨觀察,以及獲得產出的能力(Gardner,1995)。

3. 了解社會問題或生活事物-辯論能提供學生對於生活問題或當代重要議題進行分析與討論的機會,促使學生主動去關心和了解生活中的事、物。

四、態度方面

1. 能據理力爭、以理服人-辯論時以捍衛己方論點為目的,必須提出證據、合邏輯事理以使對方和評審、觀眾能接受和支持,可養成就事論事、以理服人的態度。

2. 能培養EQ-在辯論之中雙方難免針鋒相對,面對立場不同一方強烈的質詢或聽聞無法接受的論點,辯員也必須做到抑制不悅的情緒,去做理性的辯駁;再則小組成員之間的討論、分工,亦需要和緩的溝通協調,這些對於情緒管理都有直接的幫助。

3. 能養成科學態度-辯論最終目的在辯出「真理」,並尋求事例、理論的證明,能增強「科學求真」的態度學習。

 

肆、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的辯論教學實務

    以辯論做為教學的活動,即通過辯論教學使學生學會如何傾聽對方的陳述,學會如何理解對方和尊重對方,以養成現代人所具有的品格,這就使得辯論有了人文的價值。通過辯論亦可養成深層思考的方式,透過獨立性、批判性、多角度的思考,如此才有可能開創思路,同時也達到創造思考教學的目標。

    雖然辯論教學含有語文教學中的聽、說、讀、寫四大基本能力的培養,但將辯論教學運用於「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上並不能以語文技巧為教學重點,而應著重於自然、科技和社會相關的議題辯析為主,也就是以STS為辯論教學的中心思維,探討與學生生活關係密切的兩難或容易疑惑、沒有絕對解答的問題,配合培養學生「運用資訊科技的能力」目標,教導學生做問題的定義,找出不同的觀點,並進行資料的蒐集、統整、歸納,然後透過語言去做表達。主要目的在讓學生對於一些具爭議性的議題(如基因科技)和生活事物的多重選擇(如網路的使用)等,能有深入的瞭解,並提出個人不同的想法、觀念,以培養學生的思考習慣和創造潛能。以下就「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上的辯論教學實務活動提出說明如下:

一、辯論教學活動型式

由於課程內容繁重、教學時數不足或教師教學的一成不變,國內多數學生一直受到傳統的「填鴨式」教育,以學生為主的學習活動還是不多,學生能暢所欲言的表達機會更是少之又少,長期下來學生對於表達的興趣、欲望和能力均顯缺乏,這也使得辯論教學的難度提高不少,是以從非正式的辯論活動開始,慢慢引導至正式的辯論比賽絕對有其必要性,茲提出三種辯論教學活動的型式:

(一)自由辯論活動:沒有特定形式或規定的辯論活動,教師可配合課程教學內容提出問題,請學生提出個人看法,並鼓勵不同的觀點表達,或針對別人的看法予以簡單的質詢,此類活動的辯論主題較不必考慮公平原則或資料是否能蒐集齊全,只要是非唯一解答的問題都可提出讓學生辯論,例如「人類的適應能力強不強?」、「有電好還是沒電好?」都是與學生生活經驗相關且能引發學生熱烈討論或辯論的問題。

(二)即興式隨堂辯論比賽:沒有嚴謹規範的辯論比賽,歸屬於遊戲教學一類。教師可隨意將全班學生分成兩組,或依主題初步的看法分組,然後以競賽的方式刺激學生討論並提出論點,只要有一方提出強而有力的論點即可得分,分數直接記錄於黑板上,以造成立即性的增強效果,引發更熱烈的論點表達。為避免學生搶話影響秩序,及訓練學生上台表達的能力,可要求欲提論點的學生上台方可申論,其它學生也能比較專心聆聽其論點。

(三)正規辯論比賽:是指有正式規則的辯論比賽,辯論比賽有許多不同的制度,世界各國採用的情形也都有所差異。我國曾經採用的比賽制度有傳統式辯論、奧瑞岡式辯論、國會式辯論、新加坡式辯論等(諸承明,民79),以下僅就辯論教學較常使用的傳統式和奧瑞岡式辯論制度做介紹:

1. 傳統式辯論:亦稱「舊式辯論」,在奧瑞岡式辯論尚未引進我國之前所使用的辯論比賽制度。成員為五人制,正反雙方均有主辯、第一助辯、第二助辯、第三助辯、結辯各一人。比賽進行程序為正方主辯→反方主辯→正方第一助辯→反方第一助辯→正方第二助辯→反方第二助辯→正方第三助辯→反方第三助辯→(休息2分鐘)→反方結辯→正方結辯。時間一般為「五、三、五」制和「六、四、六」制(依次為主辯、助辯和結辯時間)兩種方式。在進行辯論教學時,國小學生及初次接觸辯論活動的國中學生較適合此種比賽方式,因為傳統式辯論中沒有質詢與答辯流程,可縮短辯論教學的時程與難度,並可減低學生害怕或抗拒上台辯論的阻力。進行的方式也可因年級程度而彈性調整,如人數、時間都可根據課程需要而做更動,國小學生以每人2~3分鐘為宜,而國中則可以3~5分鐘為考量。

2. 奧瑞岡式辯論:奧瑞岡式辯論自從民國63年正式引進國內以來,直到今日仍為我國辯論界最常使用的一種比賽方式。與前者不同的地方即是增加了質詢與答辯的過程,使得辯論比賽更能深入問題的核心,找出有漏洞的論點,以正面交鋒的方式進行直接的溝通,跳脫了傳統制的輪流演說方式,也增加了辯論比賽的刺激性與可看性。

    我國目前採用的奧瑞岡式辯論以三人制為主,分為一辯、二辯、三辯,比賽程序為:

1)正方一辯申論

2)反方二辯質詢正方一辯

3)反方一辯申論

4)正方三辯質詢反方一辯

5)正方二辯申論

6)反方三辯質詢正方二辯

7)反方二辯申論

8)正方一辯質詢反方二辯

9)正方三辯申論

10)反方一辯質詢正方三辯

11)反方三辯申論

12)正方二辯質詢反方三辯

(休息三分鐘,抽籤決定結辯順序,亦可規定反方先結辯)

13)正(反)方結辯

14)反(正)方結辯

    比賽的時間規定則有「三、三、三」制和「三、五、三」制,各為申論、質詢和結辯的時間,整場比賽約為45~57分鐘。在辯論教學中教師可視比賽場合(班級或班際)、比賽性質(練習賽或表演賽)、比賽者的程度等需求,去決定辯論比賽的人數和時間。

二、辯題的擬定

    前述提到「自然與生活科技」的辯論教學不能以教授語文技巧為重點,而應以STS的相關議題為考量,加之符合該年級的課程內容做為辯題的主要依據,以免流於「為了辯論而辯論」的形式活動,失去其在「自然與生活科技」的教學意義。根據學者的論點,辯題的擬定一般必須符合幾個原則(費培傑,民69;諸承明,民79):

(一)符合可辯性:題目必須具爭議性質,且能符合該年級學生的認知程度和生活經驗。在這方面,爭議性的科技議題最為適合在「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上來使用,因為爭議性科技議題具有促進學生了解科技爭議的社會本質、幫助未來公民展現民主素養與社會責任、提升學生表達、傾聽和批判思考的能力等教育功能(林樹聲,民93)。適合的主題有科技發展對環境保育的影響、科技發展對倫理道德的挑戰、科技發展對人類健康的考量等,都可做為本領域的辯論教學主題。

(二)辯題必須持平:也就是辯題的訂定要考量到正反兩種立場的公平性,這是做為辯論比賽的辯題所必須特別注意的原則,像是「核子武器應該禁止使用」的辯題就偏向正面的立場,反方能辯的論點並不多,所以不該列入比賽辯題的考量。

(三)辯題的字義必須明確清楚:辯題最好簡單淺顯,只有一個重要的含意,避免模稜兩可的題意,且題目必須為肯定句,否定句和疑問句都不適用,在做教學時,教師應該將題意先說明清楚,以免學生會錯意,朝錯誤的方向去準備辯論材料。

三、辯論教學的實施

    辯論教學的實施應該是長期並且循序漸進的,由於「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的辯論教學主要目的是在藉辯論活動的趣味性吸引學生對於課程相關議題的探究,從而引發他們的獨立思考能力,就其教學過程來說也與近年引起廣泛討論與應用的PBL教學(Problem-Based Learning)有著異曲同工之妙,PBL教學也就是「以問題為基礎的學習」,其特徵在於學生必須以其所習得的知識,透過小組成員間彼此的分工合作,藉由主動分析問題、蒐集資料、討論、協商等互動學習歷程,以解決所面臨之問題。這樣的過程不僅可讓學生學會團隊合作的技巧,也使得原先未必清楚的知識得以有更多澄清與了解的機會(洪榮昭,民90)。

(一)自由辯論的教學

    因「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的教學時數並不多,為了避免影響課程的進度,辯論教學的實施可考慮從非正式辯論慢慢導引至正式的辯論比賽,時程可拉長至一學年。首先偶爾於課堂上進行自由辯論活動,並適度給予理性辯論的觀念,待學生習慣表達看法之後,再請學生試試上台去發表的感覺,若學生反應良好,則可穿插即興式隨堂辯論比賽活動,以增加學生探究議題的動機。凡事起頭難,要實施辯論教學,教師的鼓勵和帶動是絕對不能少的。如此循序漸進,再慢慢引導「質詢」和「答辯」的概念,練習批判性的聆聽,找出同學論點中的不合理處,提出簡單的質詢;另一方則可練習臨場的應變能力,並學習如何捍衛自己的觀點。此處的教學必須特別注意說話的語氣和態度指導,教師也應該適時的替無法答辯的同學打圓場,以免傷了學生的自尊心,造成負面效果。

    以上活動大約進行一學期為原則,剛開始的活動可以是當場提出議題,學生只單純就其個人價值觀或看法說出來;但幾次之後,教師應於活動進行的前一週就宣佈辯論主題,讓學生有時間去做資料的蒐集,教師也應該做資料蒐集的教學輔導,配合「運用資訊科技能力」的教學目標,進行網路資源的蒐尋歸檔教學,或輔導圖書館資料的運用,以達到「知識」加深加廣的學習。蒐集資料的教學要點有(陳弘昌,民94):

1.指導學生正、反雙方資料均需蒐集,以求知己知彼,若非正規比賽則不必強調蒐集對方立場的資料。

2.針對資料內容作篩選,列出重要與次要,並注意資料的可靠性。

3.將蒐集到的資料加以研讀,作成摘要。

(二)辯論比賽的教學

    正式辯論比賽的教學可於第二學期再實施,比賽有一定規則,因此規則的教導就必須先進行,教師可根據所採用的辯論比賽類型來教導所需的規則,傳統型辯論只有申論,沒有質詢和答辯,規則和技巧均簡易許多,主要重在論點的證據是否充分、資料是否豐富多元、整組的辯論角色和辯論內容如何分配等的指導。

    若採用奧瑞岡式辯論,則所需注意的規則和技巧相對地就比較複雜,一般需注意的教學要點有:

1. 每一辯申論時都可強調一重點,或但結辯時則不可以提出新的論點。

2. 同組成員都必須清楚已方所提的各個論點,以免被質詢時不知所云,無從答辯。

3. 質詢時間的掌控在質詢者,答辯者不可以提出反質詢,只能就對方所提的問題回答。

4. 注意聆聽對方發言,找出破綻攻擊。質詢時,最好是封閉式問句,並準備以充分的理由制勝。

5. 辯論時,不能直呼他人姓名,應說「正方一辯」、「反方二辯」等稱呼。

6. 全班參與為原則,辯論比賽的評審、主持人、計時最好都讓同學來輪流擔任。

    為了全班學生都能參與,進行辯論比賽教學時宜將全班均分成數組,小組成員並不一定都要上場辯論,有些可以幫忙做一些賽前的準備事項,如資料蒐集、閱讀資料、記錄摘要等都可以分工合作。每次比賽就抽出兩組,分立正反方,並給予兩週時間去準備。比賽時其他學生都可以參予評量的工作,以免流於少數人的活動。

 

伍、結語

    科技在變,社會在變,許多教師感嘆學生變了,然而社會各界也感嘆教學的一成不變,許多人諷刺教育的品質是用「二十年前」的觀念去教育「現在」的學生,並應用在「二十年後」的社會!於是「多元化教學」成為教育改革疾呼的口號,多元化教學強調學習環境要多元、教學目標要多元、教學方法要多元、教學內容要多元,教學評量、課程設計都要多元化,我們期望教師可以讓教學更有創意,更有趣,並且努力了解每一位學生的需要,竭盡所能地引起每位學生的學習動機,鼓勵他們,傾聽他們的心聲,同時也鼓勵他們主動去學習、去思考。辯論教學將學習的主導權由教師轉移到學生身上,並藉著團隊成員之間的互助、協商討論,去建構更深層的知識學習,獲得聆聽、表達與尊重的基本能力,這才是學生將來能在社會上應用的活知識。

 

參考文獻

朱峰(民89)。辯論的實戰技巧。台北縣:稻田。

何三本(民86)。說話教學研究。台北市:五南。

克契門(民69)。辯論術之實習與學理(費培傑譯)。台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

洪榮昭(民90)。PBL教學策略。技術與職業教育雙月刊,61,10-12。

郭有遹(民74)。創造心理學。台北市:中正。

陳弘昌(民94)。國小語文科教學研究。台北市:五南。

陳淑娟(民89)。『辯論方式』在國小班級輔導活動的應用。國教輔導,40(1),50-53。

史賓斯,蓋瑞(民86)。辯論高手(張美惠譯)。台北市:時報文化。

楊志岐(民85)。精妙辯論技巧。台北縣:漢欣文化。

諸承明(民79)。縱橫辯論—奧瑞岡式辯論剖析。台北市:桂冠圖書。

簡郁容(民92)。國小五年級學童應用網路辯論系統之個案研究。國立嘉義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Gardner, H. (1995). Reflections on Multiple Intelligences: myths and messages. Phi Delta Kappan, 77(3), 200-209.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