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因應親師衝突之研究

姚季沁

國立嘉義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壹、前言

在過去,學校是高不可攀的象牙塔,教師們的一言一行奉為聖旨,隨著時代的進步,家長受教育機會增加及知識水準的提昇,參與學校事務也越來越頻繁,教師和家長間彼此的互動增加,打破以往彼此觀望、存疑、缺乏溝通所形成一道鴻溝,「親師合作」是目前教育的最新趨勢。賴秀英(2001)的研究指出,親師之間建立和諧關係,能加深雙方的認識,在孩子的學習上配合度更高,除了增加教師教育的熱忱,更因家長的投入,豐富了教師的教學資源,受益最大的當然是孩子。然而親師間由於角色立場不同,且處於不同家庭文化背景中,使得價值觀及行為型態未盡相同。而家長們對學校的要求與期望不同,也呈現相當的歧異,使得親師雙方對教育的看法產生不同的觀點(鍾育琦,2001)。現今社會雖然教育水準普遍提高,卻不像以往般尊敬老師,再加上社會競爭壓力使得家長對教師的多所要求下,亦使教師面臨越來越多的壓力與挑戰,而在親師之間的溝通上,因立場要求不同,極易發生對立與衝突。如何以妥善方式因應來化解親師間的衝突,就成為教師重要的課題。倘若教師對衝突因應不當,除了造成雙方關係的緊張外,亦可能引發兒童在親師衝突之情況下無法調適情緒而影響學習。

家長與老師都是孩子教育的合夥人,雙方關係經營的好,互蒙其利,孩子受益最多;雙方不合,首當其害的是孩子(單小琳,1997)。因此,減少親師間不必要的衝突,或化衝突的危機為轉機,加強親師合作,實為當務之急。

 

貳、親師衝突的意義

一、衝突的意義

(一)Weber (1992)指出:衝突是種緊張的經驗,起源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團體之間目標的不協調。

(二)Devito (1998)認為人際衝突是指相互關連個人之意見不合,並且在衝突中的立場隨著關係密切程度和互不相容的程度而有不同。

(三)林欽榮(2001)認為人際衝突是兩個以上的個人,基於不同的目標、利益、認知或價值,而在心理上或行為上直間或間接、公開或暗地互相對峙、競爭或爭鬥的一種狀態。

(四)沈煌寶(2001)在國小教師社會態度、人格特質與衝突因應方式之相關研究中將衝突視為:個體所處的生活情境中,由於二人或二人以上相互間的互動不良,而產生意見相左、態度不同或其他不相容的知覺或情緒反應,此反應可能是內隱的,也可能是外顯的。

綜合「衝突」的定義來看,發生於兩個或兩個人以上的個人在某方面產生不一致或不相容的現象,即為「人際衝突」。然而一般人提到「人際衝突」,經常直覺的聯想到兩個人或團體很不愉快的因某種原因爭吵或鬥毆;事實上,此時的不愉快、爭吵或鬥毆已經不是衝突的開始,而是前一段衝突歷程的結果和下一階段衝突的序曲(張鐸嚴,1985)。因此,我們可以對人際衝突作以下的界定:衝突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團體,感受到雙方在目標或利益上的不一致,而形成彼此對立的一種互動歷程;在互動的歷程中,經常會產生外顯或內隱行為的反應。

二、親師衝突的意義

(一)蘇福壽(1998)從對立、互動的觀點認為親師衝突即是,親師彼此在角色期望、目標、責任與權力歸屬、價值觀念等意圖上之對立,而產生情緒及行為反應之一連串的互動歷程。

(二)鄭淑文(2000)從互動的觀點以為親師衝突是,親師之間對於學生在學習方面的相關議題之目標、認知、行為等因素上產生不一致時,所引起的一種不和諧的互動歷程。

(三)鍾育琦(2001)從對立、互動的觀點指出親師衝突為家長和教師在互動過程中,彼此在意見或作法上有不一致的現象,而這種現象經過醞釀發展後,可能從潛在對立發展到行為反應階段,所產生不同程度的衝突現象。

(四)陳素捷(2002)從互動的觀點認為親師衝突為親師雙方在人際關係互動中產生不愉快的感覺,不一定有外顯行為的產生,但情緒必有其反應,親師雙方至少有一方產生不愉快的感覺。

總而言之,其實如同林靈宏(1992)認為衝突的本質其實就是意見、理念上不一致、矛盾或彼此無法相容。綜合上述學者專家的定義,親師衝突的定義為:「教師與家長間彼此主觀察覺到在意見、思想、價值觀等不同與相牴觸而產生的語言或行動等對立反應的一種互動過程。」

 

參、親師衝突的原因

親師衝突可能的原因,有學者專家就教師或家長立場,提出親師衝突原因之不同看法,現列舉如下:

一、王淑俐的分類

王淑俐(1994)以為親師隱藏之衝突其原因若從教師角度來看有四點:家長過於干涉教學;家長管教態度不當,不願接受建議;家長推卸應負的教育責任;家長對教育的觀念偏頗。若從家長方面來看也有四點:教師太過權威不聽家長意見;教師的態度與語言令家長難堪;教師管教方法不當;教師的教學目標偏頗。

二、蘇福壽的分類

蘇福壽(1998)研究臺北市國小教師感受,提出親師溝通不良、親師責任的爭議、教師教學自主權被侵犯、親師價值觀、目標、角色期望的差異等均是衝突的原因。其中衝突因素以「親師溝通不良」為最高,其次依序為「親師責任爭議」、「教師教學自主權被侵犯」和「教師價值觀、目標、角色期望的差異」。

三、鄭淑文的分類

鄭淑文(2000)研究桃園地區國小一年級導師親師衝突原因有:親師彼此理念不同、親師溝通互動不良、親師彼此不尊重對方、親師彼此要求不合理、親師責任歸屬不清及家長對教師沒信心。而研究結果以「親師彼此教育理念不同」為最多,其次依序為「親師責任歸屬不清」、「親師溝通互動不良」、「家長對教師沒信心」及「親師彼此不尊重對方」。

四、鍾育琦的分類

鍾育琦(2001)是以高雄市七位國民小學教師來做質化研究,研究指出親師衝突的原因有:親師教育理念不合、親師溝通障礙、親師責任爭議、要求特殊待遇的家長,以及過度參與的家長。

    根據以上學者的分析,可將親師衝突的原因分為:親師彼此教育理念不同;親師彼此的管教態度不同;親師間的互動溝通不良;家長對教師的要求不合理;親師責任的爭議;親師彼此的認知差異等六種。

 

肆、親師衝突的影響

衝突只要能被妥善運用,化缺點為優點,則衝突仍有其可取之處,Kushner(1996)指出學校的領導者不應該只是逃避、減低或管理衝突而已,而是更進一步應轉化使用(transformational uses)衝突。針對親師衝突而言,學者們從研究中亦分別歸納出親師衝突的正負面影響如下:

一、蘇福壽(1998)以台北市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認為親師衝突的負面影響有:(一)使教師的精神處於緊張狀態。(二)使教師傾向非理性思考。(三)降低教師工作的意願及工作效率。正面影響有:(一)對教師能力能自我評估。(二)提供教師反向思考的空間。(三)增進教師的創造力和革新能力。(四)提供教師問題解決能力磨練的機會。

二、鄭淑文(2000)之研究認為衝突之負面影響:(一)可能造成親師間彼此不易達成共識。(二)增加彼此成見,進而減低人際關係之間的凝聚力。(三)造成衝突雙方喪失自尊、自信及工作動機。(四)減低工作效率。(五)衝突所引發的不安全感,增加親師雙方非理性的情緒及行為困擾,不但破壞彼此之間的關

係,造成誤會的加深,甚至造成學童對學習的排斥。正面影響有:(一)提供自我評估的機會,有助於提昇工作效率。(二)增進教師個人的創造力及應變能力,並可揭發問題及協助解決問題。(三)增進親師彼此瞭解及體諒,促進彼此觀念交流,有助於建立共識,進而加強團結及合作模式。(四)對學童而言,亦能增進親師對學童的瞭解,使其在學習上能得到妥善的照顧。

綜上所述,根據以上學者的分析,教師在面對親師衝突時,有正面的影響、負面影響兩方面,就正面影響而言,包括有:(一)提供教師自我反思的機會:教師於親師衝突時,能反向思考自己的教育專業,提昇自己的再次成長,改進自己欠缺處,增加處世經驗。(二)增進教師的應變能力:親師衝突發生時,教師會思考如何透過各種管道與方式來解決問題,使教師的變革能力提昇,增加創新力和精進力。(三)對教師專業能力的提昇:家長有時對教師專業能力的存疑,透過溝通或再進修,除了能使家長對教師專業能力的肯定,更可促進教師專業知識的累積。(四)增進雙方了解,共創親師生三贏:有時不打不相識,化親師衝突為合作,加入家長資源,家長協助教師,一切以學生的學習為第一要務,如此學生的學習更豐富。就負面的影響而言,包括有:(一)影響教師的教學情緒:當親師衝突時,教師忙於處理問題,無法專心於教學準備,對學生而言是一大損失。更可能影響教師生理、心理的不當反應。(二)降低教師教學動機與意願:教學是百年大計,更是一件良心事業,如果遭到家長的存疑或反對,使教師的教學信心受到打擊,對站在教育基層的老師而言是一大挫折。(三)造成親師關係的緊張:親師原本應在同一條船上,如今因親師衝突使雙方關係岌岌可危,如同豪雨帶來河川面臨緊界線,處理不好隨時都有潰堤的可能。

 

伍、親師衝突的因應策略

親師衝突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視問題,問題發生了就應該運用自己的智慧、經驗、能力去解決問題,人生如同船隻航向茫茫的大海,有時風平浪靜,有時遇到波濤洶湧的大浪,只要有信心,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以下就中外學者的研究來探討親師衝突的因應策略:

一、Lawler (1991)其研究指出家長和教師因為在受教育過程中,彼此的訓練、信念及常規的看法常不一致,且教師與家長第一次會面,通常會有焦慮感,以及對來自家長最糟的反應深感害怕。其認為在教師在處理家長介入之因應方式中最好的方法是溝通,它能使情況較平順。

二、Katz (1996)的研究中顯示,幼稚園中解決親師衝突的方法,就是親師間彼此要有論述的機會,以家長而言,最好是直接向教師反應其抱怨,或以電話直接和教師說明,避免在孩子面前批評教師和學校。

三、蘇福壽(1998)實施問卷調查探討國民小學教師親師衝突之處理方式發現:國小教師在親師衝突中,普遍有向他人求助的行為。求助對象主要為:處室主任等行政人員、有經驗的熟悉的同事,再依次為熟悉的家長、家人、好友、教師會、家長會、地方人士、教師諮詢中心等。國小教師親師衝突的處理方式,整體而言,最可能使用的處理方式為「統整」(Collaborating,即合作),最不可能的處理方式為「退讓」。

四、鄭淑文(2000)之研究發現:不同的親師衝突原因會有不同的因應策略,親師衝突的原因是「親師溝通互動不良」的老師較常以「合作」來因應親師衝突;親師衝突的原因是「彼此要求不合理」的老師較常以「順應」來因應親師衝突;親師衝突的原因是「責任歸屬不清楚」的老師較常以「競爭」、「妥協」來因應親師衝突,至於其他親師衝突的原因所採取的因應策略並無差別。

五、鍾育琦(2001)以質化研究來探討教師面對親師衝師衝突時,所採取的處理方式包括:「堅持既有理念與作法」、「共同解決問題」、「妥協」、「逃避」、「息事寧人」、「第三者的介入」、「澄清事實」以及「權變」等策略。此外,每位教師針對衝突主題不同、程度不同,所採取的衝突處理方式亦不同,非一成不變。

六、陳素捷(2002)研究指出國民中小學教師在面對親師衝突的因應方式上以「統合(Collaborating;即合作)」為最有可能的因應方式,「退避」為最不可能的因應方式。國小教師對於親師衝突因應方式或各層面的認知均高於國中教師。

   綜和學者之研究,國內外學者的研究發現教師處理親師衝突之方式皆有不同。從國內中、小學教師之親師衝突相關研究發現,研究由於方法的不同,所呈現的結果也不同。對於量化研究方式的研究結果發現,中、小學教師處理親師衝突的因應策略比較傾向於統整及合作。但是在質性研究方式的訪談中,卻發現國小教師所採取親師衝突的處理方式因人而異。

 

陸、結語

許多關心教育的人從媒體報章雜誌都發現到,我們生活的社會的確生病了,學校教育也有待加強,至於家庭教育也是漏洞百出,令我們對國家未來主人翁擔心。在教改列車往前疾駛的同時,也應有其他的完整配套措施相配合,才能提供下一代優質的教育環境。

對於有關親師衝突的研究,近年來受到大家的關注,因為教育事業為百年大計,想要有怎樣未來的國民,現今必須紮根於教育上,家長與教師是關係到兒童人格成長過程中的重要合夥人,攜手同心是我們孩子的福氣,反之,怒目相視則是我們孩子的惡夢。

 

參考書目

賴秀英(2001)。國民小學親師生互動之個案研究---以一個小班教學班級為例。未出版之碩士論文,中國文化大學兒童福利研究所,嘉義。

鍾育琦(2001)。國民小學教師對親師衝突的觀點及其處理方式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屏東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屏東。

單小琳(1997)。老師家長別生氣。台北:聯經。

林欽榮(2001)。人際關係與溝通。台北:掦智文化。

沈煌寶(2001)。國小教師社會態度、人格特質與衝突因應方式之相關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屏東。

蘇福壽(1998)。臺北市國民小學教師親師衝突因素及其處理方式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台北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台北。

鄭淑文(2000)。國小一年級導師因應親師衝突方式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花蓮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花蓮

陳素捷(2002)。台中市國民中小學親師衝突原因及教師因應方式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台中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台中

林靈宏譯(1992)。組織行為學。台北:五南。

王淑俐(1994)。為師最樂:現代師    生倫理與溝通技巧。台北:南宏。

Kushner, R. (1996). Some ways of looking at conflict:Recognizing and dealing with it.(ERIC Document Reproduction Service No.EJ 517 883)

Lawler, S. D. (1991). Parent-Teacher conferencing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NEA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Series. ERIC Document Reproduction Service No.ED 343 690

Katz, L. G. (1996). Preventing ang Resolving Parent-Teacher Differences. Champain,IL:REIC Clearinghouse on Elementary and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Digest November 1996.

Weber, A. L.(1992). Social Psychology. New York: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Inc.DeVito, J. A.(1998). The 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 book. New York:Long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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