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態觀點談育兒期就業婦女的托兒與教養
吳淑華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壹、前言
近三、四十年來,臺灣創造了舉世稱羨的經濟奇蹟,國民所得大幅提昇,社會繁榮富裕。而台灣的家庭結構,跟隨社會變遷的腳步,有了重大的改變。已婚婦女,由於家庭經濟的需要,或因教育水準的提昇,其追求自我實現與自我成就的動機越來越強烈,紛紛投入就業市場,使得雙薪家庭型態,成為現今家庭組織型態的主要結構之一。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截至92年11月止,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從民國60年35.37%、70年38.76%、80年44.39%、90年46.1%,逐年上升到92年47.14%,雖然比率並非很高,但已足以影響家內照顧、家庭關係、家事分工,以及女性在職場的公平對待問題。
雖然隨著職業婦女人數的增加,婦女地位也因而逐漸升高,但是社會規範對婦女在家庭中的角色要求與期望並沒有減少,家庭中的家務工作與教養子女的重責大任仍大部分落於婦女身上。兩性在家庭中扮演了極為不同的角色,其負擔的責任也有所差異;在教養子女方面,父親與母親的風格當然不同。時至今日,父職參與在質量上愈益重要,那是因為越來越多的母親得外出工作賺錢,而父親必須幫助更多傳統女性「應該」有的教養照護子女的責任(Meyers, S. A. 1993)。
根據統計臺灣地區十五至六十四歲已婚且就業的女性,每天平均料理家務時間為4.01小時,其中包括照顧小孩1.52小時。因此,在兼顧工作與親職的雙重角色壓力之下,臺灣就業婦女如何能在個人專業工作與親職工作上走出一條並行不悖且相輔相成的大道,將是本文所欲探究者。
貳、育兒期就業婦女可能面臨的問題
一、
角色衝突及家事分工問題
在「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要求下,多數職業婦女仍須擔任主要的家務工作,平均每天須花四小時多的時間在照顧小孩、照顧老人和做家事上,可謂是「蠟燭兩頭燒」。在小孩出生前,夫妻的角色分工可能是平等的,直到有了小孩子之後的一年或一年半,就傾向較為傳統的家務分工。長久以來,家務責任及工作就一直維持穩定狀態,大部分女人的家務責任都大於男人。家庭再有了小孩之後,家務更是變成媽媽中心化了。這使得就業婦女本身在多重角色衝突之下承受過重的壓力,例如:「工作、家庭、與自我充實三者不易維持平衡」、「為了兼顧工作與家庭,時間不足」、與「工作太忙要做一個好母親不容易」等。家務負擔常使女性在兩難之際選擇離職,造成工作經驗難以持續,對其日後再進入勞動市場相當不利。
二、
工作與家庭兼顧的艱難
婦女就業後的另一個問題,即是在工作職場上打拼之餘,還要心繫小孩的情況。許多公司行號要求員工在工作崗位上要專心從事生產,將家庭一切拋諸腦後,讓工作歸工作、家庭歸家庭,毫無彈性及人性化,使得員工身心俱疲,備感無助。再加上現在社會失業率攀升、工作難找,就業困難,由工作地點帶來的壓力是顯而易見的。目前所謂「通勤家庭」的數目愈來愈多,雙薪家庭夫妻因工作無法每日相聚,而形成每星期或不定期的相聚,這種情形常使夫妻身心隔離,而且因事實需要而造成二個「家」,也到處可見。而在這種情況之下,小孩的照護工作只能由母親獨力承擔。
三、
托育及親子教育問題
就業婦女在家庭壓力方面,更以子女教養問題居於首位。婦女親自照顧幼兒的比率高:依行政院主計處92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15-64歲已婚女性子女的照顧方式,3歲以下以自己照顧為主,高達69.65%、由親屬照顧的22.35%、褓姆照顧7.41%、外籍傭工0.13%、育嬰所及其他0.46%。顯示台灣已婚婦女在子女照顧上,仍需靠自己照顧或親屬代勞,亟需公共部門與社會提供協助。
原本身處在有學齡前子女家庭生活周期的婦女即需要相當多的時間、精神、體力來教養孩子,而就業的育兒期婦女白天既要上班,在上班時段「孩子該由誰帶才合適?」(王鍾和,1986),以及在下班後「如何於有限的精力與時間內扮演好親職角色以及完成家務?」則成了她們相當傷神的課題。即使托兒安排有了著落,但在小孩生命的前二年,母親與孩子的依附是相互的,每天要將自己的寶寶交給保育機構、保母或親人照顧。然而機構大量出現的隱憂是素質降低、專業師資不足、空間與設備不夠…,使許多育兒期就業婦女產生緊張、焦慮、罪惡感,而過於依賴以上替代性親職也會帶來不良影響,如親子感情疏離。
而當孩子入學之後讓就業婦女最感煩惱的是,孩子放學後的托育問題,除了家中有成人照顧的小朋友外,其餘學童以「自己照顧自己」或「兄弟姐妹互相照顧」的情形最多,隨著學童年級增高,學童照顧自己的比例也增多,而安親班的應運而生,也是為了此趨勢。這也使許多育兒期的就業婦女心生愧疚感。
四、
社會支持不足
社會支持是個人在面臨具有壓力的情境時,家庭成員、朋友、鄰居和其他人所能夠提供給個人的各種不同形式之援助與支持,這些援助包括了各種訊息與資料的提供,給與適當的安慰與庇護。大部分夫妻在面臨家庭外在壓力時,並沒有如預期中得到社會網路的支持,可能原因包括社會結構尚不健全及夫妻主動性不足,社會結構有待於政府積極介入(McCurdy, K., Daro, D. 2001)。
女性的就業雖帶來勞動市場結構的改變,提升了女性社會地位,但女性對於家庭的健全發展,無論是家庭內部的人際互動、新生命的繁衍、情緒的慰藉及家事的工作等,均由婦女扮演決定性的角色,這些工作卻無法由其他機構所取代,如此婦女就業對家事屬於女性工作的角色分工,似乎沒有多大的影響。亦即,當男性已不再是家中唯一經濟提供者,女性也同時扮演重要的經濟角色,傳統的角色分工方式,仍存在於多數的家庭中。
當一位就業婦女,在職業生涯過程中,必須面對種種的挑戰,在價值取向上,遇有工作與家庭無法兼顧的衝突時,常以家庭為優先考慮,此時,社會提供子女養育的支持,去除反女性成就取向,方能使得婦女有更大的揮灑的空間(Pettit, G.. S., Bates, J. E., Dodge, K. A. 1997)。
參、從生態觀點探究育兒期婦女就業對子女發展之影響
以生態學的角度來透視人類的發展,可由下圖審視。Bronfenbrenner(1979)認為個人從出生後及受到四個系統的直接影響與交互作用下的影響下發展,這四個系統依與個體互動的頻率及密切的程度有所區別,由小到大的四個系統層層相關如同「草履蟲」般的巢狀結構(如圖1),這四個層級的生態系統中是充滿活力的(energy)的、會維持平衡的(equilibrium)、且沒有一個系統是全開或全閉的。(James Garbarno and Robert H Abramowitz)
(organism) (職業) (地方政府) 中間系統 中間系統 (意識型態)
圖1.人類發展生態圖
註:引自Garbarino, J., & Abramowitz, R. H. (1992). The ecology of human
development. In J. Garbarino, (Eds.), Children and families in the social
environment(2nd) p. 29.
一、
小系統:
是指發展中的個體所經驗到的活動、角色和人際關係,在這個系統中,人們可以做面對面的互動,也就是指個體可直接接觸,對其有直接影響的系統。如就業婦女與孩子、其他家人、朋友的互動、家庭、教堂、托育場所、工作職場人員的互相交流等。
二、
中間系統:
即是指二個或以上環境間的關係,不止注意個體與其他小系統互動,當兩個或數個小系統在價值觀念產生衝突時,通常會造成個體適應問題。對就業婦女來說,主要是在家庭與社區、職場的人事互動、家庭與學校或托育機構之間的關係等。
三、外系統:
是指發展中個體沒有直接參與的系統,它會影響發展中的個體,或被發展中的個體所影響。其影響的方式是先影響了發展中個體所處的小系統中的人,然後再由小系統中的人影響到發展中的個體。是由個體的外圍體制所構成,個體居於其中,雖非扮演主導的角色,但此系統卻間接影響個體的適應。對就業婦女來說,不會直接參與外來系統運作,但這些外系統對母職都會造成影響,例如:母親公司規定每天要加班,影響了母親在家中的時間變少,進而影響了孩子因無人輔導功課而功課退步。
四、大系統:
包含層面較廣,例如意識型態、文化、次文化、價值觀、政策法令等。大系統對其下的外系統、中間系統、與小系統都會產生影響。例如女性應在家照顧小孩,扮演情感性角色的傳統價值觀,對就業婦女產生影響;就業婦女在家庭中面臨家務分工時,也與社會文化有關。另外,如社會變遷,雙薪家庭成為軀趨勢,替代性親職觀念較被接受,育兒觀改變等。
肆、現代育兒期就業婦女之托兒與教養
一、托育方面
托育是就業婦女當前日漸採取的變通方式。通常家中有學齡前的子女可尋求托育的協助,而照顧者必須有保育幼兒之經驗;年齡適當;較高的教育程度;受過幼兒保育之職前訓練並領有證照;定期的接受在職訓練並接受專業督導。
至於家中如有學齡的兒童時,就業婦女下班時間比孩子放學還晚或家中無人照顧時,大部分會考慮到孩子的學業和晚餐問題,通常可將孩子送到安親班或課輔班,下班時再將孩子接回家。
當然,托育的環境需講求整齊、衛生、清潔、安全、有組織,且合格立案並定期接受主管機關的訪視督導。而親師的合作,更有利於親子關係的增進,以及孩子的正常成長。
二、教養工作方面
1、建立家庭支持網絡:教養孩子與家務工作是就業婦女的二大壓力來源,若能經由溝通、取得共識之下,與先生共同分擔家務及子女教養的責任,不但能使夫妻增加參與子女成長的機會,子女也因父親參與教養工作而獲益(McCurdy,
K., Daro, D. 2001),例如:社會技巧、問題解決能力、與學業成績之增進。此外,自己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其他親人、鄰居、同事、好友、以及孩子同儕的父母們,也是提供家庭支持的來源之一,可以善加經營這些關係,以便不時之需。
2、
社區資源的聯結與應用:為子女選擇能提供高品質托育服務的機構(或保母)將有助於孩子的發展,並善用社區之資源,例如:公園、圖書館、博物館等,可使親子共同從事活動之際,孩子的學習觸角也向外延展;家庭服務機構(如:各縣市文化中心之家庭教育服務中心)的應用有助於教養問題之解決並增廣親職知能。
3、
父母自我成長:經由書籍、期刊、雜誌、廣播、電視、及網站獲取親職相關資訊,包括:現代父母角色扮演、教養知識與技巧、親子關係經營、兒童發展與輔導、幼兒教育與保健等。並隨社會脈動,不斷充實新知。在能不斷自我成長的父母之協助及影響下,孩子的自我成長方能成為事實。
三、職場工作方面
1、彈性時間
儘管女性失業率低於男性,但婦女因家庭照料責任所限,勞動參與意願亦受到影響,由於部分工時工作機會可滿足婦女兼顧家庭與就業兩方面之需求,因此,各國部分工時佔就業者比率大多以女性較高。現因勞基法對於部分工時並沒有任何明確定義,以致部分工時者能否享有勞保、在休假、給薪方面亦無法相關法令規範,因此從事「部分工時」的受僱者以青少年、中高齡勞工與低度教育程度勞工為主。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93年部分時間工作者所占比率為6.13%,較上年下降0.95個百分點;至於受私人雇用之部分時間工作者所占比率約維持在3%~7%之間(即剔除在部分時間工作者中存在相當比率之自營與無酬家屬工作者影響),93年為5.43%,較上年下降1.18個百分點。若與美、日等國之20%左右相較,我國民間企業部分時間工作機會與人力則仍待持續開發。未來,若要推動「工作彈性化」應在不違背勞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透過相關產業之雇主、勞工團體,進行勞資對談,商討彈性化準則,諸如:工資、工時、休假等規定,建立共識,並經政府認可,較易形成共識達到職場「彈性化」之目的。
2、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
為提高女性就業,政府繼民國83年頒佈「促進婦女就業措施」後,於
現行「兩性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中,由主管機關補助雇主托兒設備及措施,均有明確的辦法及補助金額,但亦有所限制,對就業婦女育兒的幫助並不顯著。因此,個人認為,國民教育往下紮根至幼教階段,將有助於就業婦女排除托兒問題之難處。
四、家務方面
1、家務分擔:家務能由全家人一起參與及分工完成,在參與的過程中,不僅可增加家庭的凝聚力、家事效能、以及孩子動手學習的機會,並使孩子能同理與感激父母的辛勞。幼兒從二歲起即可協助簡易家務,諸如:收拾玩具、將換洗衣物放入洗衣籃內等。
2、簡化家務:有效地使用家電(例如:洗衣機、冰箱…等),並將同性質之家務集中處理(如:一週之換洗衣物全在週末以洗衣機代勞、詳列一週之菜單並於週末全家人一起上超市採購)。如此,可免於疲於奔命,家務壓力也相對減少許多。
伍、結論
在Paulson, S. E.(1996)母親就業與親職的研究報告中,顯示母親就業與否,會影響到親職角色的扮演,如:辛勞、反應敏感度、親職參與,通常母親就業,孩子必須承擔較多家務工作,對父母也會有比較多的反抗,另外也發現母親就業有較多角色衝突與角色低滿意度,對孩子會有較多的處罰,且拒絕親職角色參與,這些對孩子學業成就有負面影響,
而母親對她自己的職業選擇與態度,對孩子的學業成就會有影響(Paulson, S. E. 1996)。
然而現今工商業社會的急遽變遷,家庭結構的調整,使得傳統性別角色分工面臨考驗。婦女走出家庭,在社會就業日益普遍,使母職角色無法一往如昔,因此,父職角色也不得不因應需要而改變。畢竟,婦女的角色擴展,無可避免的必然增加工作之負荷,在家務處理、子女照顧上有
陸、參考文獻
藍采風(1986)。婚姻關係與適應。台北:
黃德祥(1997)。親職教育。台北:偉華。
王鍾和 (1992) •掌握有效管教策略--職業婦女的子女教養:兒童篇•管理雜誌,215
期,頁163-165。
王鍾和 (1986) •托兒-現代職業婦女的困擾•師友月刊,226期,頁54-57。
Meyers,
McCurdy, K., Daro, D.(2001).Parent Involvement in Family
Support Programs: An Integrated Theory. Family Relations,50(2),113-121.
Pettit, G.. S., Bates, J. E., Dodge, K.
A.(1997).Supportive Parenting,
Ecological Context, and Children's Adjustment: A Seven-Year Longitudinal Study.
Child Development, 68(5),908-923.
James Garbarno and Robert H Abramowitz, The
Ecology of Human Development, Children and families in the soclal environment,
p.24-p.29
Paulson,
Duis, S. S., Summers, M..(1997).Parent versus child stress in
diverse family types: An ecological approach.. Topics in 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 17(1),53-73.
Franco,N. & Levitt, M.J.(1998) The social ecology of middle childhood: family
support, friendship quality, and self-esteem. Family Relations, 47, P.31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