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態學的觀點看親子衝突的因應之道
詹桂香
嘉大家庭教育所
壹、前言
由於社會變遷,家庭結構的轉型,親子關係更趨多樣化。這一代的孩子自小生活在民主的大環境中,不再全然順服父母傳統威權的管教方式,他們比以往更能勇於表達自己的想法及表現自己的行為。另一方面,家庭結構的改變,小家庭、雙薪家庭、單親家庭有愈來愈增加的趨勢,親子間的相處、溝通的時間變少了,遇到誤解及衝突時也少了居中協調的緩衝者,因而衝突一觸即發,且時而發生,對父母及孩子雙方都是一種傷害。
就如同人際互動中,彼此的想法與需求的差異,使得衝突自然就發生,而親子衝突亦同,它的產生是無法避免的。然而,衝突未必只會帶來疏離與傷害,它也可能化危機為轉機,進而建立更親密、更相互瞭解的親子關係。因此,無須害怕衝突,比較重要的是:我們是否能具有「化解衝突」的能力。讓家中的衝突能獲得建設性的解決,親子雙方都能互蒙其利。
因此,我們試圖以生態學的觀點,主張應把家庭視為一種主要的個人服務輸送系統,當家庭中的親子關係產生變化、造成衝突時,應從其生態環境中尋求支持、補救或協助的資源,才能使親子關係在面對現代化衝擊時,找到親子關係受到挑戰的因應之道。
貳、親子衝突
在此,我們將親子衝突定義為:親子間因知覺到彼此的目標、意見或價值觀不一致,所導致情感不睦的對立現象。而親子衝突發生頻率最高的階段,乃在家有青少年孩子的階段,因而我們就以父母親與青少年孩子的衝突發生為例,而加以說明:
一、親子衝突的相關理論
學者對於形成親子衝突的理論基礎各有不同的主張,在此我們僅就認知發展論、社會控制論及文化人類學觀點分別說明之。
二、認知發展論的觀點
根據皮亞傑的認知發展論指出,在十一歲以後兒童的認知發展將達到形成運思的階段,因此,青少年已開始會運用如同成人般抽象思考的思維方式,同時,他們也會重新思考與父母的關係,並高度需求獨立自主。此時父母如果不能明白青少年在認知發展上的轉變,親子間就容易因不平等的關係以及不一致的需求而產生衝突。
精神分析學家艾瑞克森曾指出,青少年期的發展任務是「對自我角色的認同」,其認同的危機產生於青少年想擺脫情緒穩紊亂,而同化相互衝突的價值觀。如果青少年在評估過許多價值觀之後,認同了與父母不一致的價值觀時,就可能會產生親子衝突。
三、社會控制論的觀點
社會控制論者認為,父母自子女一出生即握有對子女物質與情感支持的控制權。因此,不論孩子在那一個階段,他們在情感與物質方面仍然十分依賴父母的支援。所以,父母對他們依舊掌握相當大的權力。如果父母欲以此權力做為控制孩子的手段,則親子衝突也就無可避免。
以家庭的權力結構觀點來解釋親子衝突時可以發現,家庭衝突的發生常起因於稀少的資源,而這種稀少的資源在家庭中就是「權力」。在家庭中,作決定的權力往往掌握在父母親的手中,當子女漸漸長大,有自己的主張與看法時,如果家庭中的權力沒有經過適當的分配與轉移,那麼子女遲早會對這種權力分配的不均衡有所知覺,親子衝突於是產生。(引自楊秋燕,民82)文化人類學的觀點
大部份的人類學家及社會學者認為,青春期的狂飆現象是受文化因素的影響,而親子衝突的問題與特殊的歷史及社會有關,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在現代文明的國家中,由於社會變遷的結果,使得親子接觸的時間減少、家庭的社會化功能減弱,因而親子間的價值觀容易紛歧,親子衝突亦在所難免。
親子衝突因文化差異而產生的原因有三:(1)父母與子女因出生時代背景的不同,故其文化本質上會有差異;(2)父母在變遷快速的社會中,因社會化的速度比子女慢,因此親子間的觀念差異漸大;(3)父母與子女在年齡上的差異,很自然的就造成生理、心理及社會三方面的差異。(引自楊秋燕,民82)
四、親子衝突的原因與類型
造成親子衝突的原因包羅萬象,而青少年們認為不平衡的關係、對彼此的期望及需求不同是造成衝突的主要原因;但根據學者的研究及調查發現,親子間的衝突產生多半是因為經濟、價值觀、權力、以及溝通不良等四個因素而發生。但大部份的衝突並非來自單向,而是混雜各種不同的成分因素。
至於一般青少年與父母間常見的衝突類型,則有:
(一)社交生活方面的問題:如外出返家時間、交友問題、服裝儀容、參與的活動型態及地點等。
(二)學校生活方面的問題:如學業成績、讀書方式、在校行為、升學目標等。
(三)生活態度方面的問題:如收拾房間、零用錢的使用、手機的問題、看電視等。
(四)家庭關係方面的問題:如父母的管教、手足的相處等。
(五)價值、信仰方面的問題:守法、誠實、抽煙、喝酒、藥品的使用、道德等。
由此看來,親子衝突的導火線幾乎都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所以我們隨處可見、而親子衝突隨時可發生。
五、親子衝突的意義
Emery(1992)認為親子衝突基本上具有兩個層次的意義,即表面意義及深層意義,前者多半是對特定事件的意見不合,後者則涉及關係結構,亦即衝突具有考驗及改變關係的功能。例如,當青少年與父爭論約會的事宜時,表面看來是爭議週末夜晚的計劃,深層的意義則是青少年的自主與親子關係結構的挑戰。有些衝突特別影響了關係結構,即界限衝突,人際界限劃定了個人或關係的範圍,當此範圍被侵入時會令人不舒服或發生衝突,比如約會問題便是青少年與父母之間最典型的界限衝突,如果青少年獲得約會的權利,親子關係結構可能因而改變,因此,界限也會跟著改變。Emery認為所有的衝突的深層意義即在爭取權力或爭取親密。親子衝突尤其是發生於孩子欲爭取自主而父母欲擴展權力時產生的界限衝突,因此爭取權力在親子衝突中顯而易見。
參、生態學的理論
生態學原是研究生物與所處環境關係的科學,而首先以生態學觀點將環境的影響作深入分析的學者應該算是Urie Bronfenbrenner。他強調個體的發展會受一系列環境系統的影響,而這些環境系統從最近的環境〈家庭〉,到最遠的環境〈廣泛的文化〉,每個系統除了會彼此互動外,也會和個體產生互動,而影響了個體的發展。
Bronfenbrenner對生態學的探討,特別強調多重環境對人類行為與發展的影響,而將環境依與人的空間與社會距離,分為一層套一層的幾種系統,從最內層到外層依次是:微觀系統〈或稱微系統〉、中間系統〈或稱居間系統〉、外部系統〈或稱外系統〉、鉅觀系統〈或稱鉅系統〉。
一、微觀系統〈或稱微系統〉
個人被置於核心,緊緊包圍著的,是自出生起便最為密切的家庭系統,它與個人的交流最直接、頻繁,所以影響也最大。
微觀系統是個動態系統,其中的每個人都會影響其他人,也會受其他人所影響,而這種影響大多是透過面對面互動的方式,因此在這個系統中重要的是此系統中其他人的人格特質、態度等因素。
二、中間系統〈或稱居間系統〉
中間系統指個人所參與的各個微觀系統之間的聯結或互動,它的存在能幫助個人在各個微觀系統中的發展優勢。中間系統的發展是否豐富,可以以個人近身各微觀系統間連結的數量和品質來衡量。Bronfenbrenner曾指出,中間系統是人類發展推進原因,也是發展結果,它的基本原則是:若生活中各微觀系統間的關聯越強、越能互補,則中間系統越發達,因此也越能有力的推展個人的發展。
例如:孩子的父母從不和學校的老師聯絡或參與學校的活動,而孩子在家中也都不提及學校所發生的任何事情,家中也沒有書或其他有利的活動,父母不重視學校的教育,而學校也不過問孩子家中的狀況,則孩子在學校中的表現就可能會處於較不利的地位。
三、外部系統〈或稱外系統〉
外部系統是指對個人的發展有影響,但當事人在其間沒有一個直接角色的社會情境。亦即那些對當事人的生活環境有影響力,但他卻沒有直接參與運作的體制。
例如:父母的工作性質會影響他們與孩子互動的時間與品質;電視節目對個人發展的影響;社會福利制度、法律等。這些機制雖與人的生活有實際距離,但其運作的結果一定會影響到個人的日常生活及微觀系統。
四、鉅觀系統〈或稱鉅系統〉
鉅觀系統包含廣泛的文化與次文化環境,像是意識型態、信念、價值觀、習慣、社會期望、生活型態等。以Bronfenbrenner的觀點來說,鉅觀系統是「某種文化、次文化或其他廣泛社會情境中的社會藍圖」。它說明了某種文化中成人應如何對待孩子、教養孩子,孩子應追求何種目標等等,所以鉅觀系統在每種文化及次文化中都不相同,而這通常成為跨文化研究的題材。
另外有一個觀念也非常重要,即是:鉅觀系統會隨著時代而改變,而有時候這種變化對個人的發展相當重要。例如:家庭結構由大家庭轉為小家庭的改變、雙薪家庭的增加、教養子女觀念與方式的改變等。這些系統會直接衝擊家庭及父母,也間接的影響到親子之間的關係。
肆、生態學觀點的因應之道
在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日常生活上學習到的與家人尊親長上、手足親戚相處的規則,雖然有部份是來自父母親長的教導,但大部份實來自個人次系統與其他次系統間,一次一次交流經驗的累積。
從生態學多元、整合的觀點出發,我們很清楚的可以看出,當一個家庭系統中的關係受到破壞時,邊界封閉的家庭會比邊界開放的家庭危機更大,因為後者才較有可能經過與外圍系統的交流,而得到修正導向錯誤的能量。這種能量的運送,透過位於中間系統的家族、親友或鄰里社區,是較具有可親性的。事實上,當一個人或家庭系統遭到破壞、遇到困難時,我們大都會向週遭的非正式支持體系求助,當非正式系統(中間系統)失靈,或是家庭系統邊界封閉,無法由與外界交流以獲得援助時,才會造成正式體系(外部系統、社會制度)的干預。而對個人、家庭、社區等非正式體系,造成很大影響與規範力的正式體系(如:外部系統中,各類社會制度所訂定的典章制度、法律規定等),則直接受到鉅觀系統中的政治、經濟氣候、文化風俗和社會思想的影響。
一、微觀系統
當家庭在現代潮流中,受到無法應付的衝擊與壓力,以至於無法完善地盡到社會化、養育及保護家庭中的成員時,提供增進父母與孩子間溝通關係的家庭諮詢及服務是必須的。
當一個家庭中的父母或許因生活壓力過大、婚姻關係緊張、沒有社會支持體系、對社會服務資訊又不熟悉時,是很難去與孩子保有一個良好的親子關係的,因此需要有其他社會服務系統的介入,維持這個家庭的和諧關係。
總之,父母可以透過改變與孩子溝通的態度來避免親子衝突。有效的親子溝通不但有助於良好親子關係的建立,也讓孩子在其中學習化解衝突的建設性方法。
二、中間系統
鼓勵親子避開衝突的機會,包括其家庭、學校、社區。除非是強制性干預措施,會由正式體系(如:司法、警政、社會福利、政策等)直接接觸家庭成員,否則較自然的社會支持體系,仍屬與家庭系統生理和心理距離最近的鄰里社區。
儘管老師並非親子衝突中的當事者,但若察覺出學生因受到親子衝突的困擾而影響其日常表現時,可以在能力範圍內,採客觀第三者的立場來加以協助,催化親子雙方進行溝通。
三、外部系統
工作世界、大眾傳播媒體及非正式的社會網絡。這些組織能使人們改變他們的環境,並能處理特別區域的議題和影響社區如何做決定。社會經濟影響很大,在未來「大眾傳播」此類資源可以利用於介入的方案,結合積極參與與分享的人。
在工商社會的繁忙生活中,自然形成敦親睦鄰的社區並不容易,因其本身即為一已經變遷的傳統價值,所以往往需要一個助力媒介。它可以是由外部系統的社會服務、宗教團體、法令制度介入,造成一種支持社區的社會干預,以加強社區支持家庭的力量。
四、鉅觀系統
中國傳統文化中,重視孝道倫理的規範是促使父母權力無止盡高張的最主要因素。而現今社會受西方思想的影響,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再是父母親說了算的情況,而是發展成一種尊重對待的方式。因此,文化的因素也將影響父母親及孩子看待親子衝突的態度。
當親子衝突直接、間接地受到社區、鄰里、社會制度、文化風俗和社會意識型態的影響,而且同一社會大環境下的各個次系統間,彼此亦需達成共識,對家庭成員提供支持與補充性服務,且幫助無法順利解決親子衝突的家庭。
伍、結論
親子衝突是家庭中常見的現象,若不預防或妥善處理則會嚴重破壞親子關係,影響到家庭成員的情緒以及家庭的凝聚力。不論一個人在社會上多有地位、金錢或成就有多高,親子衝突沒有處理好,生活未必會快樂。在一個不和諧的家庭裡,日子就在爭吵、惱怒與怨恨中度過;雖然衝突底下可能隱藏了內心對彼此的關心與愛。
生態學的觀點最有價值的部份在於讓我們瞭解那些造成親子衝突的情境,擴展對發展的看法。其次,生態學觀點也對影響個體發展的環境因素做詳盡描述,並提醒我們,只有不斷觀察發展中的親子衝突與不斷變動的自然環境間的互動,我們才能瞭解親子衝突如何影響環境,及被環境所影響。
在充滿衝突的親子關係中,最大的癥結只是由於父母及子女們沒有把感受到的愛及關心適切的表現出來;因此,親子雙方若能反躬自省,試著以開放、坦誠、積極和關注的態度來做雙向溝通,如此,必能創造一個雙贏的親子關係。
參考書目
中文
王鍾和(民87)。談親子衝突及其因應之道。學生輔導通訊,57期,32-41。
朱崑中(民85)。親子溝通的形態及其實施原則。諮商與輔導,132期,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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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芬(民85)。研究兒童發展的新觀點─生態學觀點。國教天地,123期,22-25。
馮燕(民87)。從系統與生態觀點看家庭倫理的變遷與調適。理論與政策,48期,159-176。
楊秋燕(民82)。青少年親子衝突來源、親子衝突情感經驗及親子衝突解決策略之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訓研究所碩士論文。
英文
Bronfenbrenner, U.
(1979). The ecology of Human Development. 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