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老年喪偶的陰影
陳美蓮
壹、前言
近年來,由於經濟發展迅速,人民生活水準提高,營養保健的進步,醫療衛生條件提升,嬰兒死亡率的降低,平均壽命正在繼續延長。聯合國統計顯示,西元二零二五年,世界人口的中間年齡是三十一歲,較一九八四年的二十三歲要高。目前全世界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平均每個月增加約一百二十萬人,預計至西元二千零二十年,全球六十歲以上的人數,將由四億增為十四億。多數國家六十五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比率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尤其是日本與義大利,老年人口所佔的比率將近其總人口的五分之一。行政院經建會民國八十五年統計,台灣老年人口已佔總人口數7%以上,老年人口達到183萬人,符合聯合國認定的「老年人國」。行政院內政部民國九十二年亦統計,各縣市政府列冊需關懷之獨居老人計有48637人,占老年人口之2.33%。
老年期可以說是一個人開始「喪失」的階段。一個人出生後,隨著心智發展所獲得的各種基本生活能力,不但在人生的老年期開始喪失,連自己的健康、職業、各種功能、年輕的外表、主動的角色及社會地位都逐漸消失。到最後則必須面對配偶死亡,以及自己生命喪失的困境。而老年人本來就有一種難以忍受的孤獨感和失落感,相依為命的配偶是生活的依靠和精神支柱。一旦不幸喪偶,精神上的創傷更為深重,加上對於未來命運無法掌握,那種無助感會因為老年人周遭可以依靠的人減少而越來越嚴重。許多老人因此陷入痛苦深淵,不能自拔,嚴重損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美國華盛頓大學醫學院的精神病學家霍爾姆斯對五千多人進行社會調查,發現在中等程度生活變故的人群中,37%有重大的健康變化;有重大生活變故者中,70%呈現重大健康變化。在影響健康的生活變故中,以配偶死亡列在首位,特別是老年喪偶對配偶的衝擊最大、最強烈。有資料顯示,在喪偶之後的六個月內,個體免疫功能可下降到原來的十分之一,很容易誘發各種身心疾病或促使原有疾病惡化。因此,老年喪偶為一急待解決問題,協助老人走出喪偶陰影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貳、老年人的定義
老年何時開始,會根據時間、地點及社會階級而有所不同。例如有個研究者報告說:蓋亞那(南美洲國家)的阿拉瓦克族很少活超過五十歲,因此男人在三十歲到四十歲之間,而女人甚至更早之前「身體除了胃部之外會萎縮,脂肪消失了,皮膚鬆垮難看」(Im Thurn﹐1883)。在孟加拉灣的安德曼島人很少活超過六十歲(Portman﹐1895),而澳洲的阿倫塔女人被認為活到六十歲便是幸運了(Spencer&Gillen﹐1927)。另外,北美克里克印第安人則認為活到能看到子女長出灰髮,便算是好命了(Adair﹐1775)。
在成人發展研究中,瞭解與時間相關以及與時間不相關的歷程,而導致改變產生的年齡,是很重要的。以下四種年齡對瞭解發展是息息相關的(Hoyer﹐Rybash&Roodin﹐1999)。
一、實際年齡(Chronological Age)
指一個人從出生後就開始計算的年歲。
二、生理年齡(Biological Age)
指因身體的改變而降低組織系統,例如心臟、循環系統的功能。生理上的老化起因於年齡增加而使再生細胞的數目減少,另一原因是某一些無法再製的細胞流失了。這種類型的老化可以經由測量個體組織器官功能的好壞來決定。
三、心理年齡(Psychological Age)
指感官、知覺、適應力、動機、記憶、學習和人格的改變。因此,個體若表現智力上的積極主動或容易適應新環境,都可視為心理上的年輕。適應方式包括:記憶佳、有智慧、有強烈動機、不斷學習等。
四、社會年齡(Social Age)
指個體在不同社會結構中的角色或社會關係的改變。當人們年齡、生理及心理老化時,他們的社會角色和社會關係也會跟著改變。這種社會能力因人而異,主要受個人如何看待老化及老化過程中的經驗是正向或負向而定。
個人的老化過程是不可避免的,會隨著實際年齡而增加。我們可將老化年齡層分為「年輕老人」(一般是指六十五到七十四歲之間),「中年老人」(一般是指七十五到八十四歲之間),以及「老老人」(通常是指八十五歲以上)。
參、老年喪偶的創傷
在老年社會學中,
在研究老人問題之學者的著作中一再出現一個主題,那就是依賴。依賴別人就使自己變得脆弱、易受傷害,在老化中,有四種典型的依賴。其分別是:
經濟上的依賴:產生於當老人不再是一位賺錢者,而必須依賴退休金,社會福利與家人支助時。
身體的依賴:產生於當這個人的身體功能逐漸減弱,而且不再允許他做些必須的工作,例如散步、逛街、拜訪他人。
精神依賴:它產生於當中心神經系統有所變化或惡化時,造成判斷力、理解力、記憶力等上的缺陷。
社交上的依賴:產生於當老人失去了在他生活上具有意義的某些人時。這使得老人減低對廣大社會的認識,減低個人的力量,並限制了社會的角色扮演(Blentner,1969)。
喪偶事件,在Holmes和Rahe(1967)所提出的諸多壓力事件中,被列為最嚴重的壓力事件,Osterwis等人(1984)在其綜合報導喪偶事件的研究中,也指出對個人死亡率、身心健康、罹病情形都有很大的影響,尤其老人在進入老化階段已承受各方面的改變,若再加上配偶死亡,不只是一個嚴重打擊,Helsing等(1981)曾經指出喪偶後死亡率增加一倍以上,而Thompson等人亦提及喪偶老人在自評健康問題上顯著增加。
每年全美有超過八十萬人喪偶,20%到26%的人在一年後還會嚴重沮喪,他們的飲食習慣改變,造成營養不均及健康不良,使用菸酒藥物的情形增加。生者健康情形惡化通常發生在先前身心狀況不佳、酒精藥物濫用、以及缺乏社會支持網絡的人身上,如果擁有較強的社支持網絡或再婚的人,較少出現健康問題。
而喪偶的老年人常悲痛欲絕,終日思念老伴,心情抑鬱,嚴重者在情緒上極度壓抑,甚至出現自殺的行為。這種現象醫學上稱為「喪偶反應」或「喪偶綜合症」。
喪慟是指一個人處於親友喪失的狀態,而哀傷是對所愛死亡的強烈心理痛苦及憂傷。一般而言,喪偶的喪慟和哀傷發生於喪偶後三個月內,維持半年到一年,有些人則持續更久。在標準的成人喪慟過程中,個人典型上會經歷一些階段。
第一階段:麻木期。其特徵是震驚、麻木、否認、不相信。喪偶初期老人悲痛欲絕,終日沈浸在回憶老伴的悲傷心情,對週遭人事物麻木不仁,毫不關心,言語和動作明顯減少,不思飲食,注意力不集中,自感記憶力衰退。這個過程會持續許多天,甚至幾個月。
第二階段:抑鬱期。包括思念及沮喪,動彈不得,通常會在五至十四天內達到高點,不過也可能持續更久。哭泣、空虛、無望、不真實、與他人疏遠、腦海中充滿死者的影像,這些在第二階段都很常見。其特徵包括憤怒、暴躁、失眠、害怕、不易專心、及體重下降等。此一時期有三分之一老人回憶老伴在世時的情況,並責備自己平時對老伴不好,對不起老伴。五分之一的老人責備子女平時對老伴不關心。喪慟者往往會將死者理想化,只保留「尊敬」的成分卻忘記死者的錯誤過失,還會覺得老伴的死亡和自己有關係,而發生自殺行為。通常有三種因素,會造成配偶死亡後生者陷溺於哀傷之中:意外死亡、對婚姻的矛盾感覺、以及過度依賴配偶者。
第三階段:恢復期。從所愛之人解放出來,並對新狀況作調適。情緒穩定,開始正視現實,利用資源,試著與別人及活動再度相接,並尋求建立新均衡,以便得到一些滿意及安慰。隨著時間推移,生活也有規律,對老伴死亡有正確的認識。有些人大概六至八週就能完成這個階段的心理情緒作業,有些人卻需要數年之久。
第四階段:重建認同。當事人在沒有逝者的情況下,重建新關係並承擔新角色。在這個階段,約有一半以上的生者報告說,從喪慟中得到一些益處或成長。這些收穫包括對自我依賴、信心的增加、更關心家人及朋友、生活更活躍、並且更珍
惜存在。
當家庭的一位成員死去,特別是配偶,將產生最嚴重行事的家庭角色失落。文化的演進發展,使婚姻成為社會結構的一部份,但卻不能確保在婚姻分裂之後,它仍然能夠充分的履行其功能。結果,尚存在人間的寡婦或鰥夫不僅遭受失落的悲傷,還要忍受失去另一半的被剝奪感。寂寞孤獨,缺少個人共同分擔工作與分享情感,與性滿足的失落,這些都是伴隨著配偶死亡而來的剝奪損失。除了失落與剝奪之外,通常活著的配偶還會遭受責難。寡婦或鰥夫經常是脫離社會環境的至少暫時是如此,然而四周的人似乎更遠離他們,除了和他們一樣身份的人外,通常他們都很難找到作伴的朋友。以前很友善親近的朋友,在這位喪失親人的人面前變得非常尷尬與不安。
老人在喪偶之後,必須要丟棄以往對世界的觀念,而開始新的生活。這種轉移是很艱難的,而且這位存活者通常都覺得那位死去的人「仍然就在旁邊」,或是想念死者「彷彿他仍活著與我在一起」。經常夢見死者,感覺到那個人的出現,或是認為看到、聽到、或碰到死者,這些都是很平常的事。在配偶死亡後生活上出現較困難的問題,最大的為經濟問題,其次為家庭生活改變,第三為身體疾病。若將男女兩性分開比較,則在男性方面39.9%為家庭生活改變,其次為經濟問題佔17.7%,女性方面則與男性相反,有經濟問題者佔43.9%,家庭生活改變者24.9%。
鰥夫所面對的一個問題是,文化認為男人不應該感受情緒痛苦或說「我需要幫助」,結果造成男人傳統上表達情感有困難。另外,許多鰥夫不善於煮飯或照顧自己,結果他們養成不好的飲食習慣,再加上其他不好的健康習慣以及感覺到空虛寂寞,往往又造成飲酒過度、失眠及慢性病等。總之,一般而言男性比女性更難適應獨居生活,他們也較不可能接受別人的幫助。
我們對寡婦的瞭解比鰥夫多一點,大部分要歸功於社會學家海連娜•洛帕塔(Helena Lopata,1981)的研究。她的研究結論指出:從資料來看婦女教育程度及社經程度月高者,在先生死後其自我認同及生命更加茫然失措,但是一旦悲傷工作完成後,他也擁有更多資源來形成新生活型態。其他研究則指出,喪偶所形成的負面長期後果似乎是來自社經地位剝奪,而不是來自喪偶本身。
究竟哪一些老人容易有喪偶反應呢?
夫妻恩愛:夫妻感情融洽,互相體貼敬愛、相依為命,退休之後生活圈狹小,只有老伴是自己聊天講話的對象。所以老伴去世之後,無人陪伴,只有回憶老伴,思念以前美好的歲月,因而引發喪偶反應。
依賴、被動的性格:有些老人獨立性差,過度依賴老伴,食衣住行樣樣需要老伴照顧,一旦老伴離開人世,就失去自我料理生活的能力,孤苦伶仃、無依無靠,感覺生活失去重心。
老伴突然去世:平時老伴身體健康,突然意外死亡或是染患及性病而病亡,一時之間難以接受老伴已經離開人間的事實,則會引發嚴重的喪偶反應。
女性老人:大部分女性老人個性比較軟弱,情緒不穩定,壓抑的心情比男性嚴重,容易導致喪偶反應。
家庭不和諧:平時家中吵吵鬧鬧,氣氛不融洽、和諧,很少受到子女的關心,經濟情況不穩定,老伴去世之後,老人會感到生活缺乏保障與照顧,將出現喪偶反應。
肆、老年喪偶的調適
適應行為可說是個人因應危機、變故或不如意事件時,為避免本身受傷害或威脅,所採用的一連串行為反應,其主要目的在於可使個人情緒平衡穩定,也可針對問題找出一些解決方法。
一般而言,老人在面對不如意事件時,最常出現的心態是「無論如何我還是覺得要靠自己去解決」,第二是「既然發生了就接受它」,第三為「船到橋頭自然直,順其自然」,第四則是「讓自己休息一下,冷靜之後再去面對問題」,第五則是「不想去想它」;最少出現的是「會找專家協助」、「拒絕相信它發生了」、「會責備、抱怨別人」。女性比男性出現負面情緒較多,面對問題解決傾向,兩性在尋求社會支援與接受任命上,並無差異。在教育程度上,採負面情緒多者,男性的教育程度較低,女性則不受教育影響。
如何協助老人走出喪偶悲痛,減緩喪失親人的情感危機:
(一)正確的生死觀:認識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規律,把老伴去世看成是「先走一步」,這樣心境較平穩,比較不會過度哀傷。
(二)短期改變生活環境:暫時離開原來的生活環境,避免觸景傷情,也能增加理智,調整生理和心理的低潮階段,逐漸恢復生活的自主能力。
(三)抒發壓抑的心情:喪偶的悲傷深深壓抑在老人心中,久久無法消逝,因而引發心理問題,如果把抑鬱的心情宣洩出來,例如大哭一場,將思念之情講出來,如此可減輕喪偶之痛。
(四)變換房間的布置:適當改變一些原來的生活習慣,嘗試新的生活方式。將與死者有關的物品,妥善收藏、處理,以避免不必要的刺激。
(五)家庭成員的關心:創造一個和諧、融洽的家庭環境,使老人感受到子女的溫暖和關心,協助老人走出喪偶陰影。
(六)培養廣泛的生活情趣:培養嗜好,有精神寄託,琴棋書畫、蒔花養鳥,尋找生活樂趣,恢復自己的信心和生存意志。
(七)尋求專家協助:如因親人去世心情不好,自我調整有困難,應求助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以預防心理疾病的發生。
(八)考慮再婚:突破傳統觀念的束縛,可以考慮再婚的可能性。再婚有利於擺脫漫長的孤獨寂寞,有個新老伴,白天有說有笑,夜晚有人幫忙暖被,生活將更有滋味。不過,再婚應該慎重,不要草率,以免自添麻煩。
伍、老人再婚
每個成人都有追求家庭幸福的權利,喪偶老人也同樣具有這種權利。我國已進入高齡化社會,大力提倡建立健康高齡化之際,喪偶老人再婚具有十分現實的意義。聯合國在一九八二年召開大會討論老化問題時,曾提到:「離群索居,自外於生活的老人中,老態龍鍾的情形,為其他老人的六倍。」「孤獨老人的死亡率,比有偶的老人,要高出百分之五十。」管子入國篇中,也有「五曰合獨」,即是「取鰥寡而和合之」,也就是所謂的「黃昏之戀」。
喪偶老人再婚的必要性有下列四項:
(一)喪偶老人順利再婚是健康高齡化社會的表現。因為在高齡化社會之中,老年人口是一個重要人口,因此他們的合理意願能否得到滿足,再婚意願可否實現,是社會實現健康發展的重要指標。
(二)老年人再婚是實現自我保障,減輕子女負擔。隨著社會工業化、經濟發展,家庭結構核心化,老年人口和子女居住,一起生活的比例下降,和配偶一起生活的二人老年家庭的比例逐漸提高。喪偶老人經由再婚使婚姻雙方在生活上互相照應,情感上互相交流,經濟上互相扶持,形成老年養老的新方式,也可減輕子女照料老人的負擔。
(三)老年人再婚是解決老年人精神孤獨問題的良方。老年人口和社會接觸的機會比其他年齡層少得多,所以怕孤獨是老年人的通病,但是在現代社會中,人情淡薄,競爭加劇,老年人更容易產生孤獨寂寞的感覺。透過再婚覓得良伴,使老年夫妻彼此依賴,情感有所寄託,生活才有意義。
(四)喪偶老人再婚也是生理上的需要。老年人的性功能雖然隨著年齡增長而逐漸衰退,但從生理角度來看,老年人仍然有性生活的需要。適度的性生活,能刺激大腦神經系統,使個體增加適應力,有益身心健康。醫務人員證明:經濟條件和生活條件相同的老年人,鰥寡者的死亡率比有配偶的死亡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