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症婦女的壓力源及因應策略-領養之初探

孟玉麗

嘉大家庭教育所

 

壹、前言:

懷孕是女性最深層最強烈願望的完成,她是女性自我實現的一種方式,也是富有創造性的行為,肯定了他的身體足以養育及保護另一個人,且幫助她減輕對自己是否確實具有女人特質的疑慮(Deutch1944)。在女性的價值體系中,給予及造就感(giving making)是很重要的。懷孕、生育小孩是身為女性的一種成就,由於這種創造的能力,可以擔任起母親的角色,因此正常、順利的懷孕、生產,會使女性感到滿足,而顯現出正向的自我概念。若懷孕、生產的過程不順利,則會認為是最大的失敗,而出現負向的自我概念(余玉眉,1983)。

根據統計每100對夫婦中即有10-15對有不孕的問題,且不孕的發生率正顯著增加。現代生活腳步快速且忙碌,加上結婚年齡逐漸升高,育齡婦女的高齡化,也給這些晚婚婦女,帶來許多問題。對不想擁有孩子的夫婦而言,不孕並非疾病,但對於想要孩子卻無法生育夫婦而言,不孕可說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在這個最關心「傳宗接代」問題的社會裡,不孕是一件很嚴重的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一傳統使命常造成婦女很大的壓力。在傳統社會中,媳婦、妻子、母親等角色說明了婦女在生育上所扮演的角色與所屬地位。孩子的象徵性價值並不只是使家庭成員增加,使種族延續,更被女性認為是不可剝奪的財產,是一種成就感的象徵。許多女性的個人認同及社會認同與母性有關,懷孕、生產及母權被視為女性經驗的內在部分,所以不孕對一個女性自我認同及女性化造成很大的震撼,往往會產生角色上的挫折感,認為自己女性魅力喪失、缺乏自尊,而引發女性角色衝突,甚至影響她的生活而導致個人、家庭、婚姻活危機(陳美月,民80)。

針對不孕症引起的各種壓力源所產生的壓力反應,婦女所採用的因應策略,可分為問題取向及情緒取向的兩大類因應行為,本文將針對以情緒取向的部分為主,而且是以改變認知的部分來探討,筆者訪問了兩位不孕症婦女,在她們做過各種不孕的治療無效後,最後選擇領養一途,而本文最後即對此部份做一個領養者的初探,以了解她們在領養過程中的各種喜悅與困擾。

 

貳、不孕症的定義:

所謂不孕症,是指一對夫婦在沒有避孕方法且有規律性生活,一年後仍未懷孕者,或即使懷孕但無法持續至胎兒存活的程度者。其中不曾有過懷孕經驗者,稱為原發性不孕症(primary infertility)。而曾經懷孕之後卻無法再懷孕者,稱為續發性不孕症(secondary infertility)。因此不孕症即「造成不孕的各種疾病之總稱」。不孕症的原因並非單一原因,可能有數個,正確診斷找出各個不孕原因也不事件容易的事。當傳統的不孕治療還是無法懷孕時,才有必要施以人工生殖醫療(轉引:陳佳惠,民88)。

 

參、不孕婦女的壓力源:

一、壓力源的定義:

壓力源為引起壓力反應的刺激或事件。壓力反應包括不安、焦慮、情緒緊張、挫折、生氣、憤怒及適應不良。壓力源可能為內在或外在的刺激或破壞身心平衡的事件。可以是生物、心理或社會的。若個人感受到環境的需求或期望與自己的能力或實際生活現況有距離或不一致而產生壓力的狀況,這些事件或刺激,亦為壓力源(轉引:李麗熒,民83)。

 

二、不孕症的壓力源:

不孕的相關事件可能會造成對婦女安全的威脅或導致婦女的期待或自我認知的社會角色衝突。張昇平(民76)針對41為接受試管嬰兒治療的不孕婦女的心理層面加以研究,結果顯示95﹪的婦女認為不孕症對他們而言是一種狼狽的生活經驗。尤其懷孕、生產及養育小孩帶給女性有較多的身體真實感,在接近排卵時,它們染起了希望,但當月經來時,她們又經歷憂鬱及絕望,造成生活上的危機。治療過程中的配合、等待、易造成生活的困擾。她們易經歷到情緒障礙、社會調適困難及婚姻關係變壞。許多不孕症婦女視不孕為其生活中最大的壓力事件。可知不孕的相關的相關事件;如:角色期待衝突、治療過程、不確定的等待,對一個期待生育的婦女而言,會引起她們的罪惡感、憤怒、悲傷、憂鬱等反應壓力。

當婦女懷疑自己可能是不孕患者時,第一個情緒反應是充滿了驚訝與休克的感覺,一時無法坦然面對並承認自己是不孕患者。在生活上害怕面對孕婦,避免自己與孩童接觸,以求暫時性免除自己內心壓力感受,盡力尋求不孕專家的治療。Schoner等(1996)曾指出不孕夫婦的情緒反應有七種:驚訝、否認、生氣、隔離、罪惡感、憂傷、解脫。不孕如何造成了什麼樣的心理衝擊,不孕是一種痛苦的心路歷程,有人調適成功,有人調適失敗,注意力集中在不孕上,迷失自我而忽略了人生目標與其他的需求,失去自尊、自信、安全感、健康、親密關係,甚至希望。長期下來會出現以下的情緒反應如憂鬱或因無法生育而感到絕望與失落、壓力、生氣。因為沒有生育能力而自覺有缺陷而產生滴自尊與自我概念序亂,影響了生活品質(轉引:王琳華,民87)。

確認不孕後接著尋求治療,接受生殖科技一次又一次的療程,此為一高壓力的經驗。每天照著計劃作治療過日子,清晨一起床梁著基礎體溫變想著"不孕""不孕" ,吃排卵藥,取精液標本,放棄了做愛的樂趣,而要在特定的日子或時間行房。因內心對不孕的焦慮與神經質,而承受高度的精神壓力,對治療效果缺乏希望與充滿挫折感,使得正常生活步調因此完全混亂,失去控制,生活重心完全被不孕的治療計劃所佔據,最後導致夫妻雙方身心俱疲(王琳華,民87)。

不孕是一種生活危機,由研究中可看出對生活品質造成了負面的影響,降低自尊、自我概念、身體心像(body image)與自我功效;對婚姻關係造成不良的影響,失去了性親密與愉悅感,從朋友與家人中隔離開來,對自我價值與信念產生痛苦的衝擊;從無力感與悲傷中產生焦慮與憂鬱,失去了自尊、控制、幻想與對自我未來的渴望。然而無論如何,仍然努力尋求醫療,對各種醫療措施無怨無悔的接受與配合,為的就是想要擁有自己的小孩(王琳華,民87)。

根據李麗熒(民85)所做的研究分析後,其將壓力源歸類為角色壓力源、治療壓力源及心理壓力源三方面。

(一)角色壓力源:

角色壓力源是只不孕婦女之壓力反應來自自己或她人對自我的角色期待與現況不符,又可分為內生性及外生性角色壓力源。就其個別敘說如下:

1)內生性角色壓力源

內生性是指婦女壓力反應來自對自我的角色期待與現況不符合;又細分為母親、妻子、媳婦三個角色:

1. 母親:即不孕婦女之壓力反應來自於現況對自我對母親角色的期待不符合。她們表示非常渴望有小孩,同時羨慕有小孩的婦女,及每當看到別人抱小孩或小孩的衣物時,對自己均造成很大的壓力。

2. 妻子:即不孕婦女之壓力反應來自於現況與自我對妻子角色的期待不符合。她們長覺得因為沒有生小孩而感到對不起先生,並擔心婚姻會受影響。

3. 媳婦:即不孕婦女之壓力反應來自於現況與自我對媳婦角色的期待不符合。她們認為雖然公婆表面上沒有說什麼,但還是感覺到公婆對其不滿,心理也覺得過意不去,覺得要給他們一個交代。

2)外生性角色壓力源

外生性是指婦女的壓力反應來自社會或她人對已婚女性角色的期待與現況符合;分為家庭內及家庭外產生:

     1.家庭內產生的:是指壓力反應來自家庭的成員(包括同住與不同住)或與成員間的互動下,所引起對已婚女性角色的期待與現況不符合。

 2.家庭外產生的:是指壓力反應來自家庭以外的朋友或朋友間的的互動下,所產生的對已婚女性角色的期待與現況不符合;因為一出們會參加聚會,鄰居、朋友、同事會關心而問起,問多了會覺得煩。

(二)治療壓力源:

治療壓力源是只不孕婦女之壓力反應來自與治療過程相關的事件或刺激。將其分為生活困擾、生理不適,兩部份。分別敘述如下:

 1)生活困擾:是指壓力反應來自於配合治療過程而引起的生活困擾:分為活動、經濟、時間三個次類目:

1.活動:是指治療過程所需,配合治療的特殊安排或一事等產生壓力反應的事件。在特殊安排方面包括量體溫、注射排卵藥、檢查卵泡的成熟即過程配合;尤其是性活動的配合,她們皆表示性生活不再是愛的來源,而變成了一種工作,是為了要完成醫師的指示;為了要小孩的應付的過程,而造成夫妻間壓力的來源,而且一使得生活變得更加緊張。

2.經濟:是只因治療過程所需造成在經濟上的困擾。在不孕症方面的治療,因為各種保險均無給付,所以在經濟上的負擔很重,若再加上人工授精或試管嬰兒技術,其中藥物的配合即手術費,每個週期均要花個上萬元,就普通的家庭而言,負擔是相當大的,有些不孕婦女會嘗試吃中藥,中藥的花費也不便宜,所以他們在經濟上的負擔是相當大的。

3.時間:是指治療過程所需造成在時間上的困擾。包括到醫院的次數很多花費許多時間,以及在醫院候診等待的時間很長。

2)生理不適:是指壓力反應來自治療或藥物引起的生理不適;可分為疼痛及副作用兩個類目:

1.疼痛:只因為治療或檢查引起的疼痛,不孕症的檢查及治療如:輸卵管子宮攝影數、取卵、人工受孕等屬於侵入性治療,常會造成生理上的疼痛不適。

2.副作用:只因治療或檢查所使用藥物引起的副作用。有些不孕症婦女因使用排卵藥,而導致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包括卵巢腫大、腹水、肋膜積水甚至全身性的水腫等不適症狀。

(三)心理壓力源:

是指不孕婦女之壓力反應來自對治療過程的等待、擔心、不了解以及對治療不確定感或治療失敗。依序將其分為失敗感、不確定感、預期失落感、擔心副作用、對治療過程不了解五個類目,茲分別敘述如下:

1)失敗感:指壓力反應來自治療過程的失敗。她們專心的配合治療,對於每次的治療都抱以信心,所以當體溫下降或月經來潮時是她們心情最低沉的時候。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使他們喪失信心與希望。如此循環下去,在精神上是一個很大的壓力來源。

2)不確定感:壓力反應來自治療過程中的等待所引起的不確定感。對於不孕的治療;在心理上,長不知是否會成功,一次一次的期待,又一次又一次的失敗,讓她們長懷著不確定感。她們會表示,都查不出原因到底該怎麼治療?治療是否有效?也是不確定感的來源。

3)預期失落感:指壓力反應來自擔心治療的失敗。在治療的過程中,情緒隨著治療的週期起起伏伏,預期會失敗。

4)擔心治療的副作用:壓力反應來源來自擔心治療的副作用。擔心有些藥物如:排卵藥、男性荷爾蒙,會有副作用產生;或者擔心手術對身體的傷害,在治療過程中,亦是壓力來源。

5)對治療過程不了解:壓力反應來自對治療過程不了解。病人常對整個過程不是很清楚,就是遵循醫師的指示,醫師說什麼就做什麼,常搞得一頭霧水。

 

肆、不孕症婦女的因應行為:

因為壓力的情境所引起的焦慮和生理反應令人非常不舒服,個體通常會做出一些減少不適的因應行為,其目的為預防、消除或減弱壓力源的效果到最小的傷害。因應行為是個人努力以處理壓力情境之策略,是一種自我調適的過程;包括認知及行為,是一種動態的過程。其中包括兩個主要形式:1.以問題為中心的行為(Problem-focused coping):包括確立問題、採取行動、尋找資料、尋求協助及學習新技能以增進自我控制或減輕威脅情境。2.以情緒為中心的行為(Emotion-focused coping):是指試圖減少情緒的焦慮,而不直接處理產生軋利的情境。每個人都有其獨特方式來處理情境,通常是同時結合以上兩種方式(Robinson1990)。

Davis1991)曾做不孕症的直性研究,整理出六種因應行為:1.增加她們與會使她們想起不孕症的情境之空間或距離。2.重新獲得對身體的控制。3.藉著表現最好以增加自尊。4.尋求不孕所隱藏的意義。5.說出感覺。6.與他人分享負擔。

Blenner1992) 的研究指出不孕患者所採取的因應措施有:1.換醫師診治:當不滿意醫師的治療時,會依醫師的訓練、知識、經驗及懷孕機率而換不同的醫師診治。2.將事情方便化:如在家中取精液後在帶去醫院。3.轉移注意力:想或作其他的事情。4.改變想法:如忍耐一下就過了、已經盡力了等等。

綜合以上學者對因應行為的研究,及因應行為可分為以問題為中心及以情緒為中心的兩種形式。李麗熒(民83)根據此結論而發展以下的論述:

針對不孕症引起的各種壓力源所產生的壓力反應,婦女所採取的因應行為,在其研究中分為問題取向及情緒取向兩大類因應行為;其中問題取向又分為「尋求及接受醫療」及「收集資料」兩個次類目;情緒取向分為「自我調適」、「尋求支持」及「改變認知」三個次類目。分別敘述如下:

一、問題取向的因應行為:

即以處理不孕的問題為主的行為,分為尋求接受醫療、以及收集資料。

(一)尋求接受治療:

包括尋求及接受中西醫治療及偏方。尋訪名醫、接受治療、做人工生殖、看中醫,還有以腳底按摩、刮沙、甚至吃蜈蚣等偏方來調裡身體。

(二)收集資料:

包括主動的收集茲要即與其他患者討論治療情形。它們會從報章書籍上蒐集有關不孕的相關資料,以及在後診妻她患者討論或尋求專家意見,以獲得更多有關不孕的資訊。

 

二、情緒取向的因應行為:

(一)自我調適:

指不孕症婦女在面對上述壓力源時所採取的自我防衛機轉;包括逃避、轉移、壓抑、補償及合理化。因為採用這些方法會使自己心情較平緩,暫時不去面對事實,讓自己有緩衝情緒的時間,等心情較平靜後再來面對問題;這樣使得身心受到的傷害得以減少,例如:作其他的事情,暫時不去想它、疏離有小孩的朋友、和朋友之間不談不孕的事情、為逃避人群經常換工作、少去參加團體聚會、減少與家人聯絡、或者以放鬆心情的方法;如:想一些樂觀的事、去爬山、散心、打球或者以哭泣來發洩等等行為,來作自我調適。

(二)尋求支持:

指不孕症婦女在面對上述壓力源時所採取的尋求支持行為:包括尋求宗教支持及社會支持。

1)尋求宗教支持:

指不孕症婦女在面對上述壓力源時所採的尋求宗教支持行為;如求神拜佛、禱告等行為。除了治療之外因為台灣的民俗所致,沒有孩子可能是冒犯神明,所以會有問神、求神、拜佛、吃早齋、許願等行為,除此之外,也藉由這種宗教儀式中獲得希望的寄託、心靈的支持。

2)尋求社會支持:

指不孕症婦女在面對上述壓力源時所採的尋求社會支持行為;如與其他患者互相支持、找好友傾訴或與先生談。

(三)改變認知:

指不孕婦女在面對上述壓力源所採取的改變認知的行為,包括接受事實及改變期望。

1)接受事實:

指不孕症婦女在認知上的改變,接受不孕的事實。例如說:有子有子命,無子天注定,就順其自然,也不去強求了。

2)改變期望:

指不孕婦女在期望上的改變;包括考慮領養、轉移目標及為未來打算。

 

伍、不孕症的因應措施--領養

在經由不孕的種種的磨難後,有些不孕症婦女最後選擇以領養一途來滿足某些慾望與填補空虛。通常領養需要經過合法的途徑,對領養者的限制有一些限制。每個家庭都經過法院、社工人員身家調查,最後精挑細選適當家庭,才慎重的把孩子交給收養人。

有的規定,只有已婚人士才能申請領養兒童,單身人士、單親、同居的異性戀伴侶和同性戀伴侶,以及曾經離婚兩次或以上的人士,均不能申請領養兒童。至於已婚人士,其婚姻關係至少維持了三年,而曾經離婚的人士,現時的婚姻則必須起碼維持了五年或以上。此外,申請領養兒童的人士年齡必須在二十五歲至四十五歲之間。年齡在四十五歲至五十歲之間的申請人,除非願意接受有特別需要的孩子(例如健康有問題、輕微傷殘、年齡在五歲或以上、或其父母是精神病患者、吸毒者、弱智或傷殘人士),否則申請一般不會獲接納。申請人若已有三名或以上的子女,其申請也一般不會被接納,除非她們願意接受有特別需要的兒童。

合法程序的領養,也造成想領養人的一些困擾,因此有些不孕症的婦女,在領養過程中,是選擇經由醫院的管道,已花錢的方式來領養孩子,經過一些程序後,孩子在戶口上是報為親生的,筆者曾從一位未領養成功的不孕症婦女得知,在十幾年前,經由醫院的介紹,領養一個女嬰需花費三十萬,一個男嬰需花費四十萬左右,因此領養孩子也需要有某些經濟基礎,才能完成願望。

筆者訪談了兩位不孕症的婦女,分別將她們稱為A女士與B女士,分別簡述如下:

一、訪談概要:

經過不孕的波折,也領養了孩子,一個原本不預期會有孩子出現的家庭,也未經由懷孕的過程所做的各方面的準備,對他們而言,或多或少都會造成某些的變動與影響,由其是在親職教育方面。因此筆者欲瞭解她們在領養之後,對她們造成哪些影響,而做了兩位領養媽媽的初步訪談,以期望能從她們的教養過程中分享與瞭解她們的喜悅和困境。

筆者訪談了因兩位不孕而領養的婦女,分別將她稱為A女士與B女士,簡述如下:

(一)A女士50歲,小學畢。先生已歿,領養一女已18歲,目前在某工廠上班,在女兒一個月大時,即以X萬元領養回來,但不是經由醫院,而是經由親友的介紹,而且經由一些程序,直接入戶口,報為親生。

在進小學之前,女兒頗為乖巧,為A女士帶來了為人母的喜悅,因為A女士領養的動機,是「為了有伴,而且證明自己雖不能生,但卻有作媽媽的能力,並且被自己養到的孩子是會很幸福的」A女士如是說。雖然,A女士與先生都是工人,但對女兒的疼愛不會少於一般的媽媽,而且A女仕也一直秉著自己的初衷,能讓孩子幸福。

在女兒日漸長大後,鄰居的耳語,甚至對女兒說:「你不是A女士親生的」,這對女兒造成很大的混淆,A女是也極力否認,不幸的是,A女士的先生在十年前去世,這時女兒剛好上小學,一直到上國中,正值青春期的女兒,因為父親的不在,A 女士必須一個人擔起家計,沒有時間陪女兒,而結交壞朋友,又藉著不是親生女兒的事,開始叛逆,從頂嘴、穿著打扮奇裝異服,翹課等等,成為A女士內外的壓力,其不知如何與女兒溝通,衝突與日俱增,從小乖巧的女兒已不復存在。

最嚴重的衝突事發生在A女士在兩年前認識一位男士,交往期間此男士曾生一場大病,而A女士則無微不至的照顧他,女兒在此時也提出她也要交男朋友,而且對象是此男士,A女士更為震驚,極力的阻止她,於是在此最大衝突之下,女兒於是離家出走,回到原來親生母親的家,目前則處於如此膠著的狀態,而那位男士也離開了A 女士,剩下她自己一個人。

(二)B女士40歲,高職畢。領養一女已10歲,B女士在25歲至30歲之間曾做了5年的試管嬰兒的手術,但都失敗了,B女士不是原本不孕的,早在未結婚之前,因未婚懷孕,曾拿掉孩子,當時19歲,是否因此造成日後的不孕,醫生也不能確定,因此帶給她此生最大的遺憾,她說「現在我很害怕看婦產科,因為不知如何跟醫生敘述,曾懷孕但拿掉過孩子是很難啟口的,而且那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決定領養小孩事經由自己的父母親與公婆的決定,長輩們透過醫院辦好領養手續,而且也是登記為親生子女。B女士事先與先生並不知情,是從國外散心回來之後才知道,知道自己是一個孩子的媽媽,她自己本身在當時很欣然的接受長輩們安排,基於事情的突然,而且她的先生正開始衝事業,所以自己的媽媽願意幫她帶孩子,他們夫妻二人則假日的時候才回娘家看小孩,直到一歲多以後再帶回來自己照顧。B女士覺得自己從一開始滿心的接受此一孩子,因此孩子的任何狀況她都很在乎,例如有一次大概孩子在不滿一歲的時候發燒住院,B女士心疼得陪孩子一起哭,這是她自己印象很深刻的事情。

孩子在帶回來之後,也曾經度過一段適應期,就例如:「帶回來第一天就哭,因為沒辦法了解小孩要幹什麼?」,「不知她ㄚㄚ……是在幹什麼?」原本有媽媽的幫忙都還順手,「真正輪到自己帶的時候,那是不一樣的」B女士如是說。後來B女士去買了有關育兒的書,有關兒童心理的「買很多零歲教育的書」,「把知道的,看到的告訴我媽」「其實我媽有經驗,但會告訴她,小孩到哪裡會怎樣」「媽媽還是造她自己的意思」,會不會有衝突?「因為她在帶,所以以她為主,若帶回來,會以我為主 」。

在後來的教養過中,B女士則以自己的教養方式來帶孩子,其先生曾說:「孩子的個性像她一樣粗魯」。「吃的部分,就跟ㄚ媽一楊吃鹹的」。B女士和一般的媽媽一樣,給予最好的,供其念最好的幼稚園,學習才藝,因為他們有如此的環境可供給,因為「一開始就視為己出」「小孩是不視我生的,沒什麼差,只是差別沒懷孕而已」因為工作的關係「難過沒時間照顧她」。再來是孩子的功課問題,B女士的女兒在功課上較不符合其意,因為給予最好的教育環境,結果卻如此,令其有些失望,有時會想「是不是與其基因有關,來自我安慰」。

在去醫院抱孩子回來時,是由媽媽陪同的,B女士有些遺憾先生未能與其同行,因為「感覺不一樣」,及兩個一去的含義是:雖然不是親生,但經由兩個人共同把他帶回來的過程,「如果兩個人做這件事會更好」,也許是另外一種形式的結合,所以其也延伸到孩子的教養問題,先生很疼愛女兒,但教養上是以B女士為主。

剛開始抱孩子回來時,B女士有其擔心與隱憂,「剛開始會在乎別人的看法,譬如說鄰居,會用異樣的眼光來看你」「對鄰居說是姊姊生的」「之前也很害怕別人會告訴她真正的身世」「那我女兒怎麼辦?會不會生氣說我沒有告訴她」「後來想想對她這麼好,教育也沒少到哪裡去」,也因為先生的支持,使其比較釋懷。

目前B女士的女兒是小學三年級,在教育的過程中尚未碰到重大問題,她的原生家庭給予很大的支持,婆家也很疼愛B女士,反而是B女士本身自我要求較高,因為從小集三千寵愛於一身,沒有遇到挫折,直到不孕症的打擊,使即人生投下變數,長輩們的愛幫其度過黑暗期,其也承認領養孩子「是為了讓長輩安慰與高興」,也由於長輩的關愛,使其能將「此份愛,關注於孩子身上」。

 

二、分析與整理:

(一)領養孩子面臨的第一問題:

是否告訴孩子的身世,成為領養者的困擾。以A女士而言,是經由鄰居的轉述,造成以後問題產生的來源,在當時其女兒第一次聽到的時候,回來問她,其回答女兒說:「是不是親生的,看戶口名簿就知道了」,但並未消除女兒的疑慮,鄰居們還是會常提及此事,因而造成日後嚴重的衝突。以B 女士而言,也會擔心鄰居會說出來,所以有搬家的打算。

(二)一旦孩子自己知道身世:

領養者較無力著點,因為孩子知道自己不是親生的,會給予領養者挑戰,我不是你親生的,你沒有資格管我」,這是給領養最大的傷害,辛苦的付出,卻得到如此的結果,會使領養者後悔當初的決定,A女士是為了證明自己也有當媽媽的能力而領養的,其心中的挫敗與灰心是可理解的,其最後曾說「啊!就讓她去吧,我以管不動她,早知道就不要領養她,給自己帶來這麼多的麻煩」。

(三)教養的態度:

A女士的處境是先生早逝,而其個性較強,其認為凡事靠自己,所以碰到與女兒的衝突時,決不向外求援,其認為「我靠自己就好了,不必靠別人」,所以她與女兒的衝突,是有其源頭,但她的孤立,更得不到支持,在與女兒的溝通上相對的更增加其困難。B女士的環境較好,她會尋求外在的支援,就例如:沒有經由懷孕的過程,沒有作媽媽的心理準備,會比一般懷孕生子的媽媽,多一曾手忙腳亂,所以對於孩子哭鬧,更不知所措,但她會買書、看書、運用原生家庭給予的支持與關愛,使其教養態度較正向,知道如何調適。

(四)責任的歸屬:

若遇上孩子的功課不好,或不符合其行為時,領養者或許會歸因於親生父母的基因,在B女士的認知裡有過如此的念頭,這是她在遇到困擾時,使自己能好過的方法之一,安慰自己以盡力了。

(五)領養的喜悅:

雖然領養孩子給他們帶來了某些困擾,但在與孩子相處過程中,也曾經有過快樂的經驗。A女士在談及小學之前的女兒,神情是很愉悅與滿足的,此時期的女兒「很乖巧、可愛」,也為她的生活帶來生機,「作伴」在此時是有其作用的。B女士有了孩子的加入,雖然生活更加忙碌,但也增加了先生對於家庭的參與,因為先生平時忙於公司的事,有了女兒的加入,增加父親的角色與責任,夫妻相處的時間相對的也增加許多。

(六)社會支持:

A女士而言,其處境是較困難的,在經濟上,就面臨房貸的壓力,而先生的早逝,更少了一份經濟來源,在女兒出狀況時,更尋求宗教的方法,花了十幾萬,至今債務纏身,壓得其喘不過氣來,提及此,想到女兒的種種,令其悲從中來,A女士在遇到困難時,不會尋求家人的支持,但會尋求宗教的支持,而且深信不疑,目前的她一直以宗教為支柱,度其難關,對於社會相關機構的資源,她有抗拒,這部分是我們需省思的。以B女士而言,無論在經濟上,或親友的支持,是很足夠的,所以她也認為自己是「很幸運與幸福」。

(七)未來的問題:

A女士現在還是存著一些希望,希望女兒能回來,回來看看她也好,還好或許養育之恩還在,女兒剛好有寫信回來,說會回家看看,此時的A女士臉上露出一些頗為欣慰的神情,或許這是他們一個新的轉機的開始。在B女士方面,其將來也會面臨孩子青春期的問題,如何的面對,是需考慮的,還有其擔心女兒是不是該知道,其也調適自己可能會有那一天的來臨,使自己較能面對。另外,因為他們是自己開公司,所以業務的繁忙,會影響其與女兒相處的時間,甚至有時候,她會認為女兒剝奪她的時間,使其無法自由外出「因為她在家,我就不能在晚上外出」,這樣的情境有時會帶來困擾。

 

陸、結論:

經由此次對不孕症婦女的探討與初步的訪談經驗,使筆者體驗到不孕者對養育子女的渴望,為了就是證明別人能做的我也能做,能享受育兒之樂我也要如此的感受,但是他們走的路卻比一般人更費心力、勞力、時間及各種痛苦的經驗,走過如此的歷程,最後有人選擇領養一途,以滿足自己某部分的需求,在領養過程裡有喜有悲,和一般的父母並無不同,較不同的她們必須面臨孩子是否知道自己的身世問題,這對他們是一項較大的挑戰與隱憂,而從訪談內容可知,這個隱憂卻又操之在別人嘴上,這也是他們無法控制的,也令他們相當無奈。

A女士的情境而言,原本希望有一個完整的家,但天不從人願,先生的早逝,使她成為單親家庭,所以她面臨了單親家庭的困境,各種社會資源她尚未運用到,接著女兒的離去,使她成為孤家寡人一個,在筆者與她「閒談」中,雖然有些她不願意談,但從頭至尾都是她在談,雖然大部分無關訪談內容,因此筆者可感受到她的寂寞與孤獨,沒有伴,對她而言,是其目前最大的困境,而且其年紀也近半百,身體狀況如何,這也是其在步入老年後將面臨的危機,其情況是頗令人擔憂的。

B的情境而言,工作與兼顧家庭,是其較大的困境,如何平衡使其能對女兒最後不會視為不能外出理由,是其所要面對的功課,由於原生家庭的支持,所以上述的問題可獲得暫時的解決,但雖之而來的是,將面臨隔代教養的問題,雖然B女士曾說:「在這裡以她的教養方式為主」,但「觀念相差太多」,也會帶來一些問題,女兒的日漸長大,會隨著家庭生命週期的轉換,也會面臨不同的問題,這也是他們需早做準備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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