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落差的問題

 

郭隆毅

楊嘉芬

南華社會所

 

一、前言

伴隨著網路與科技的快速發展,數位落差一詞亦同時興起於90年代,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定義,數位落差是指存在於個人、家戶、企業與不同社經背景或和居住地理區位上,其接近使用資訊科技及運用網際網路所參與的各項活動的機會差距。簡單的說,數位落差是擁有電腦與使用網路者,及無法使用網路與新科技者之間的差異,一般將之區分為資訊擁有者have及資訊欠缺者have-not,而連線與否則決定了人們所處的空間及社會地位(轉引至古文秋、劉貞宛,2003:1)。

 

二、數位落差的問題形成

 

柯林頓政府於1994年推動Netday計畫,希望藉由教育的目的推展全面資訊化,但同時,政府也關注資訊化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並從1995年起,總共完成了四次〝Falling Through the Net〞的全國性調查,對數位落差的現況與改進方式提出詳細討論。調查指出,對於資訊的近用和使用情況,會隨著不同的地理區位、所得、種族、性別、年齡、教育和家庭結構等因素而有所差異,簡單的說是資訊近用會因個人既有社經地位與居住的區域條件而有所差異(古文秋、劉貞宛,2003:1)。

在國內,曾淑芬在是否擁有電腦及連接上網路時,發現數位落差會因年齡、收入、教育程度以及居住區域的都市化程度而產生差異。結果顯示使用者年齡較低,學歷、收入較高者,以及居住區域都市化程度愈高者,其家中擁有電腦的比例也會愈高;而家中沒有電腦的原因,則為「不需要」最多,其次為「不會使用」,接著是「無法負擔電腦設備費用」(古文秋、劉貞宛,2003:1-2)。

對許多發展中國家而言,電腦與網際網路是奢侈品,不是一般民眾所能接觸到了,更不要說享受資訊高速公路與網際網路多元化所帶來的豐碩成果了。然而,並不是基礎建設發展齊備,數位落差就會自然消失,還是會有許多因素,造成人們在資訊使用上的差距。凡是能夠造成人與社會差異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資訊使用上的差異(翟本瑞,2002,60-61)。

網路的使用,對於財富與所得可能產生重分配的效應,也可能產生複製的效果。過去研究中,關於階級或階層的探究,多從權力、財富與社會地位等不同層面加以討論,即令諸如P.Bourdieu等人強調文化資本與品味格局亦可造成階級的複製,但社會階層的基本構成,仍然是落在現實社會中的政治、經濟、社會關係場域中。一方面,數位化造成資訊擁有者與非擁有者間的差距日益增加,會改變原有社會階層間的決定要項,另方面,數位化也可能對既有社會階層產生複製的效果,強化原有社會層級差異(翟本瑞,200265)。

於是,數位落差可以就個人、社會、國家等不同層面來討論。除了以對象作為探討時的區分外,數位落差也可依所涉及的問題層面,區分出下列不同討論層次:(翟本瑞,2002,65-66)。

1)就全球規模而言,數位化發展是否能夠充份改善人類生活品質?抑或擴大了不同國家原來已經存在的貧富差距?

2)就各國而言,資訊近用是否造成原有貧富差距的加大?如何改善資訊近用的不均現象?

3)改善資訊近用的問題後,就資訊素養與資訊使用品質而言,人們是否可以藉著網路使用,實質改善生活品質?

第一個問題對大部份開發中國家都構成困擾,但對台灣而言則不算是重要的問題。在EIU/Pyramid Research對電子準備的評比中,台灣排第16名,在開發中國家居領導地位;在DC/World Times的資訊社會指標中,台灣也從2000年的第18名,提高到2001年的第10名,顯見在這一波資訊化發展過程中,台灣走在較前面的位置,具有相當程度的競爭力。雖然不是台灣的問題,但是,面對全球化所可能造成的全球數位落差,理應有一客觀而有效的常設機構,為縮減各國間資訊資源分配不公而努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資訊、電腦與通訊政策委員會,以及世界經濟論壇(WEF, World Economic Forum)從資訊科技、媒體、通訊及娛樂等領域之國際領導公司中組成了一任務小組,於2000年3月和5月間,針對全球數位落差的議題加以討論,並在2000年7月於日本舉行的八大工業國(G-8)高峰會中提出九項原則及十項行動建議方案,希望協助後進國家不致在數位化發展過程中加劇與已開發國家間的差距。任務小組認為應將「全球數位差距(Global Digital Divide)」一詞改為「全球數位契機(Global Digital Opportunity)」,以凸顯後進國家在面對資訊化發展過程中所具有的機會(翟本瑞,2002,66-67)。

大部份現有關於數位落差的研究都集中在第二個層面的討論。其中,又以美國商務部國家通信及資訊委員會自1995年起的四次數位落差報告(Falling Through the Net)最為重要。各年報告顯示,隨著資訊化的發展,數位落差的確在真實社會中有加大的趨勢。例如,在1999年第三次報告中就指出:城市中平均所超過七萬五千美元的家戶,其網路近用比起鄉間低收入家戶要超出二十倍之多;從1997年到1998年間高所得與低所得家戶間在網路近用上的落差增加了29%。柯林頓主政八年期間,積極建構資訊高速公路並推動全面資訊化發展,奠定了美國社會在網際網路普及以及資訊化上發展。即令如此,柯林頓也仍然相當重視數位化可能對社會文化產生的不利問題,他在200022日於華盛頓特區的Ballou高中發表演說,作了下述說明,代表著他對數位落差(數位區隔)的看法:(翟本瑞,200267-68)。

在這個國家內仍然存在著很大的數位區隔:首先就是因為收入的關係,低所得家庭和種族組成都是其中的課題,在低所得的家庭中,非裔和西班牙裔美國家庭比其他低所得家庭更難有機會擁有電腦或是上網的可能。

我們也知道住在偏遠地區的人們,不管他們是哪個種族的,擁有電腦與連上網際網路的機會就更少了,儘管某方面說來,因為所處地區的疏遠孤立,事實上他們比任何人都需要這樣的資源,美國各地的印地安保留區更是如此。

最後數位區隔將會剝奪他們所需要工作機會,正因如此,當我看到人們在此接受訓練,學習如何使用與修理電腦時,我是多麼開心,這樣也能減少我們社會中肇因於有些人能上網,有些則不能而產生的不平等。

現在,當我們的國家正處於歷史上最顯著的經濟成長、與最低失業率與最少失業人數時,我們一定要消弭這個數位區隔,我們必須要加倍努力地引領這個國家往正確的方向發展,結束這年輕的一代所有的不平等,讓我們….擁有美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公平地發展機會。

……[網際網路]這種工具正在撤除國家之間和文化之間彼此的藩籬,讓我們能藉此更靠近,開啟了所有美好的機會,假如只因有些人無法在他們的生活中使用此一工具,我們讓原本可以用來撤除藩籬的工具卻造成出新的藩籬,那麼它將是一場悲劇……

所得、教育程度、職業、族裔、居住地、性別、年齡等傳統區分社會階層的諸多因素,在資訊化發展的階段,依舊扮演著重要的成素,決定了資訊近用的機會。的確,在各國不同的研究中,這些社會背景都對資訊使用構成相當重要的影響,將資訊擁有者(information have)與資訊缺乏者(information have-not)區分開來。因此,縮減數位落差最重要的工作,就在於公部門如何充份發展基礎資訊建設,讓原先區辨人們差異的階層構成因素之影響縮減到最小。美國政府對消弭數位落差的作法除了儘量降低個人電腦的價格,以及增加接近使用資訊技術的機會,以利所有人都能充份使用電腦,讓價格不致成為妨礙資訊化發展的阻力。除此之外,在普及服務計畫部分做法如下:(翟本瑞,200268-69)。

美國國會於1996年提出鄉村地區該有與城市「合理相近」的電信與資訊服務之目標。

1998年,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之普及服務基金,提撥17億美元作為補助鄉村地區架設電信基礎建設的經費。

1998年,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提撥5億美元,補助低收入戶繳交每月的電信服務支出及安裝設置電信服務之費用。

E-rate program:立法並提撥22.5億美元,補助學校,圖書館以及鄉村醫療處所的普及服務。

美國農業部提供貸款及技術支援,以幫助鄉村社區建立先進的通信基礎建設。

美國商務部國家通信及資訊委員會資助建立Commumity Acess Centers(CACs),使更多的弱勢族群從公立學校、圖書館及社區中心獲得接近使用網路的機會。

這些作法雖然無法立刻改善數位落差的現象,在至少讓資訊近用的問題,不致成為影響數位落差最重要的因素。在2000年第四次數位落差報告中,顯示隨著資訊化程度的迅速發展,不同族裔、城鄉差異、所得與性別等所造成的數位落差,已經有著顯著的改進。資訊近用的問題,經過幾年的努力,已經有相當程度的改善(翟本瑞,200269-70)。

雖然,低所得民眾上網總人數持續增加,然而,其增加速度遠比高所得民眾增加速度來得慢,因此,其間的差距不因低所得上網人數增加而減少,相反的,高、低所得族群間的數位落差持續在擴大中。同樣的,就處所而言,雖然鄉間居民上網人數日益增加,然而,城市民眾上網人數增加速度更快,因此,城鄉間的數位落差不降反昇(翟本瑞,200274)。

性別、族裔、所得、年齡、教育程度、地緣等背景因素上的差距,可能會強化原有階層區隔,但也有可能促成階層區隔的消弭;現有許多研究支持傳統階級理論仍然適用於數位時代的社會分化。但是,就美國的情況而言,女性上網人口早在2000上半年就已經超過男性,族裔上網比例差距也在逐漸縮減中,許多社會研究也發現所得、年齡與連線比率間反而存在負相關;此外,如果科技與資訊日益普及,時間一久,成本降低到如同電話、電視等家庭用品般,每個人都負擔得起時,目前大家所關心的數位落差現象自然也就會逐漸消失了。美國就業政策局在2001111日所發表的調查中預測,在2003年到2007年間,富有家庭95%都會有電腦,對低收入家庭而言,95%擁有電腦約在2005年到2009間達成;到2010年時,電腦與網路將成為美國家庭的基本裝置,數位落差也就不再是重要的議題了。對大部份社會而言,由於平均個人所得仍低或是資訊化發展程度尚不如美國般普及,因此,在討論數位落差時也都還停留在處理資訊近用的問題,沒能檢討一旦全民都能上網,隨時都能掛在網上時,是否還存在數位落差的問題?過去,使用電腦、連結上網際網路是少數人的特權,連線與否,區分著不同的族群。然而,面對未來,其間的差距日益減縮,由資訊近用來討論數位落差的議題,終將逐漸喪失其重要性。於是,對未來而言,數位落差的問題,應該是著眼於第三個討論層次:(翟本瑞,200274-75)。

改善資訊近用的問題後,就資訊素養與資訊使用品質而言,人們是否可以藉著網路使用,實質改善生活品質?

 

三、台灣數位落差的現況與政策

 

依據曾淑芬等人對台閩地區九十一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第一部分《個人家戶數位落差之研究》,由以下幾個構面所形成:

圖一、個人家戶數位落差之研究構面說明

構面

概念

說明

資訊近用

網路近用

衡量個人在網路近用上的廣度。

網路使用行為

衡量個人在網路使用行為上的深度。

資訊素養

一般性素養

衡量個人知覺使用電腦完成工作之能力。

資訊技術

衡量個人資訊技術方面的應用能力與知識。

網路素養

衡量個人對網路的資源價值及運作規範的理解。

工作應用與學習

工作溝通性

衡量個人在工作上利用電子郵件或網際網路聯絡或傳送資訊的運用程度。

成人繼續教育

衡量個人在工作上接受資訊技能教育的現況與意願。

生活應用

公民使用行為

衡量個人對政府機關電子化服務近用的程度。

電子商務接受度

衡量個人對電子商務應用的程度

 

1. 資訊近用分析

在網路近用與使用行為的部分,可以看出受訪者在家上網的比例、使用寬頻上網的比例都超過半數。上網方式也已由撥接上網開始轉變成寬頻上網,且佔大多數。另外,使用電腦以外裝置上網的人口也開始萌生,換言之,連線設備及品質越來越不會是造成數位落差的主要問題。在社經地位與家戶網路擁有率分析中,年齡越輕、教育程度越高、收入越高、居住在經濟發展較發達的縣市,其家戶網路擁有率也越高。也就是說,在網路擁有率的數位落差上,其成因依著個人年齡、教育、收入而來,且在台灣的地理區位分布上,家戶網路普及率高的縣市大多集中在北部、經濟發達的縣市;離島、東部以及南部,則是相對較低的縣市,這是地理區位上的區隔。此外,分析受訪者家中沒有電腦的成因中,回答不會使用電腦多屬於51歲以上、國小以下、個人收入不到2萬的受訪者居多;回答「覺得不需要或無意願使用」,多屬於年輕族群、教育程度高、收入高的受訪者(古文秋、劉貞宛,20038-9)。

2. 資訊素養分析

在一般性素養方面,男性主觀的認知其使用電腦能力高於女性,這可能是受到傳統的性別刻板印象所影響。職場新鮮人則是在「一般性素養」、「資訊技術素養」較高,其原因可能來自於職場新鮮人自信較高,另外,也因應職場需求的影響,所以這個世代的職場新鮮人多具備資訊技術,且在資訊技術素養的比例上較其他年齡層高,較特別的是在15歲至20歲以及61歲以上者,其網路素養偏低。教育程度方面,受訪者可能因學歷高而較學歷低者在使用電腦上有自信,且學歷越高者,在學期間越容易受到相關電腦技能訓練,而且屬於維持網路空間持續運作的網路素養,可以在教育程度的高低上看到明顯的趨勢(古文秋、劉貞宛,20039)。

3. 工作應用與學習 / 生活應用分析

在有工作且會上網的受訪者中,超過半數的受訪者在工作場所及與客戶聯絡時,有使用網路的情況。此外,這些受訪者約有六成的比例認為她們自己需要接受資訊技能的訓練。換言之,除了有需求面的職場「拉力」,受訪者也認知到資訊技能重要性的「推力」,如果政府的資訊政策能在此「拉力」與「推力」上進行研析,將使得產業結構與人才同時隨著資訊社會而躍升,讓資訊科技在職場上的運用增添更多可能。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使用網路的部分,與民生相關、且操作較便利的查詢圖書、訂購車票的比例較高,但是線上交易或下單的使用卻只有約四分之一。然而,教育程度與收入對生活應用的影響皆具決定性的影響(古文秋、劉貞宛,20039)。

()依據曾淑芬等人對台閩地區九十一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第二部分《行政機關數位應用能力現況》,由以下幾個構面所形成:

電子化政府主要目的是在於設立一個以民眾參與為主、顧客導向式的規劃,那麼就必需同時考量民眾使用電子化政府的程度,以及電子化政府的設置是否有足夠的吸引力,讓民眾能主動的參與使用。因此在測量一國電子化政府成功與否時,可以分成三個面向來看:首先,是電子化政府本身內容(content)建構的完整性與使用方便性;其次,是行政機關數位健全的應用能力;最後,則是評估民眾參與使用電子化政府的成效。就此三個面向來看,行政機關數位健全的應用能力實為聯結政府(內部)與民眾(外部)間之關鍵樞紐。(古文秋、劉貞宛,20039)。

 

圖二、行政機關數位應用能力現況構面說明表

構面

次構面

說明

基礎建設

資訊設備建設

衡量機關單位內部資訊相關建設程度。

資訊設備經費

衡量機關單位內部資訊相關經費情形

網路服務功能建設

衡量機關網路與網相關服務應用建設與維護程度。

資訊素養

員工資訊能力

衡量機關內人員電腦使用與資訊應用相關能力。

機關資訊素養

衡量機關整體內部資訊能力與資訊素養相關能力

機關資訊維護能力

衡量機關整體內部資訊維護素養相關能力

電子化服務應用

電子公文環境建置

衡量機關中關於電子交換系統、公文管理系統的基礎施設完成度

內部資訊傳散

衡量機關內部電子表單應用程度與第三類公文電子化處理程度

雙向資訊傳散

衡量機關對外的公文電子收、發文應用程度

便民服務

衡量機關提供意見反應管道與處理情形及建置表單下載、線上申辦服務數量與民眾利用程度

 

1. 基礎建設分析

政府機關的資訊設備基礎建設情形,以功能別區分,電腦人機比以財稅最多,每百人有123.27台電腦,最少為軍警行政為36.31,尚未超過50。在建置區域網路方面,整體而言,87.05%的行政機關已建置區域網路。平均73.51%的政府機關在網路上提供便民網頁。但僅有22.93%的機關提供資訊隱私保護聲明;22.51%行政機關表示做到網路安全聲明,因此在資訊隱私保護與網路安全方面,行政機關尚有很大的努力空間。總計有44.01%的行政機關在網頁設置資料搜尋的功能。87.92%的機關皆會定期檢查網頁連結的工作;有85.90%的行政機關會定期作網頁內容更新(古文秋、劉貞宛,200310)。

2. 資訊素養分析

整體而言,平均每百人有74.02人會使用瀏覽器;使用電子郵件人數平均為每百人有66.02人;使用辦公室軟體人數平均每百人有63.41人;各機關中平均每百人當中有1.57位資訊人員,擁有資訊電腦認證人數相當低,平均每一百人中僅有0.68人;各機關91年度參加過業務電腦化訓練人數比,平均每一百人有42.82人接受過訓練。在架設電腦防護系統方面,政府機關做得相當良好,平均九成以上機關設有安全系統;平均七成以上機關每年有固定經費維護資訊設備;平均八成以上機關會定期備份網站或應用系統的資料。各機關自行建置網站的比例,平均僅有27.75%,其他則以完全委外或部分委外建置方式,架設機關網站(古文秋、劉貞宛,200310)。

3. 電子化服務應用分析

平均而言,有74.31%的機關使用電子公文管理系統;指派專人造字機關的比例則不高,只有20.47%;平均85.97%的機關有公文轉換格式。政府機關使用電子表單系統的比例不高,平均僅19.19%,政府機關已經上線的電子表單數量,平均數為12.16%。就各機關上線電子表單種類來看,以人事管理類最多,佔54.79%,其次為意見反應類佔47.60%,第三類為總務行政佔47.01%。整體而言,電子發文與發文總數比率過低,平均僅佔12.90%,顯示政府機關公文電子化發文還可以再加強。政府機關電子化應用便民服務的情形,以政府機關的功能區分,網頁提供民意反應管道的部分,平均九成以上的機關都有提供民眾反應的管道,然而在網頁上提供訂閱電子報的機關則嫌不足,平均僅有15.74%的機關表示提供此一功能(古文秋、劉貞宛,200310)。

()政策建議

1.建立自由競爭市場與評估控管機制

持續推動電信以及電腦設備自由競爭市場,使得價格能因市場競爭而持續下降,降低民眾購買及使用上的成本。除成本降低外,政府需要持續推動寬頻基礎網路建置,以改善頻寬和連線品質,並與先進國家之頻寬、品質、價格進行比較,建立評估控管機制,方能迎合世界潮流並追蹤全國資訊基礎建設的狀況(古文秋、劉貞宛,200310-11)。

另外,目前國內寬頻發展的指標未臻完善,無定期有系統性、可供比較、可信賴的報告與研究,因此雖然提出寬頻到府六百萬的目標,但是缺乏具體政策內容。因此曾淑芬等人建議擬定網路品質保證政策,做為長期監控網路品質的指標,另外,針對個人與企業進行寬頻使用情況與滿意度的持續調查。除了建立全國性指標之外,應該建立地方性寬頻評估指標以平衡城鄉差距,建議可參照國外透過地理資訊系統(GIS),即時分析小區域的寬頻使用情況。調查結果之資料,最後應由主計處進行統合,並與國際間指標進行評比,進而擬定下一步的資訊政策(古文秋、劉貞宛,200310-11)。

2.網路易用環境的建立

建構一個友善、平易近人的學習與操作平台,藉由操作環境的改善,降低老年族群或本身不會電腦民眾之使用障礙或進入門檻。其次,國內使用電腦以外裝置上網的人口開始萌生,顯示手機上網或數位電視等設備在便利性方面有其優勢存在,政府應在相關法令規範上進行研擬,使得數位電視等裝備能發揮其功能,成為輔助上網的裝置之一(古文秋、劉貞宛,200311)。

網路內容應用服務方面,提供使用者易於進入與使用的介面,應符合國際標準,降低民眾進入障礙。再者,應用服務的機制設計也要考慮到普及性,在不妨礙個人隱私權與安全性前提下,行政機關網站應減少必需使用特定帳號或認證、特定軟體才能使用的服務,方能將應用服務推廣到全民容易使用的狀態(古文秋、劉貞宛,200310-11)。

3.提高產業電子化應用程度

除了對於人力素質的訓練之外,協助企業提昇本身的電子化應用程度也應是政策發展的重點之一。透過提昇各層面不同產業間的電子化程度,一方面可以加強企業內員工在工作上應用資訊科技的比例,另一方面則可以提昇企業間使用電子化溝通、交易的程度,進而促進整體社會對於資訊科技應用能力的提昇(古文秋、劉貞宛,200310-11)。

政府鼓勵企業電子化,訂定相關的獎勵與輔導辦法如「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相關租稅減免法規」中,其「公司導入電子化支出適用投資抵減作業要點」之立意良善,但進行輔助企業的重點不應侷限在大企業或個別公司,因為企業與企業間電子交易是一個上下游廠商供應鏈形式,如果協力廠商無法支援,將會產生推動之困難。因而建議以各產業別之整體發展為推廣產業電子化應用之考量,同時持續推動產業電子化補助與輔導,並針對無線上網環境的推廣,提供出外洽公者便利的網路近用環境(古文秋、劉貞宛,200310-11)。

4.提供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需求

由於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如原住民、低收入戶等)需求家戶電腦擁有率較低,其可能原因包括「網路鋪設不易」或「無法負擔連線費用」等,因此,其可能之因應政策建議有二:(古文秋、劉貞宛,200311-12)。

其一、持續透過專案計畫補助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之資訊基礎設備建置。政府應該繼續針對各偏遠地區的地理及經濟發展特性,提出專案補助或是公共建設計畫,用以協助網路架設。此外,更應持續提供偏遠地區或弱勢群族民眾在購買電腦設備或網路連線費用方面加以補助。此外,協助偏遠地區設置社區電腦中心,或是鼓勵民間機構認養,除了增進接近使用的機會,並能提供資訊基礎教育之服務(古文秋、劉貞宛,200312)。

其二、資訊維修人才的培育。偏遠地區另一個重要問題在於電腦及網路設備維修能力明顯不足。政府除額外提供技術人力協助、鼓勵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認養偏遠地區學校軟硬體維護外,更應積極協助培養當地相關資訊技術人才,以解決偏遠地區電腦與網路維修人力的問題(古文秋、劉貞宛,200312)。

5.降低網路使用時的安全疑慮

在各項資訊應用服務上,民眾對於電子商務的接受度仍是屬於較低的一環,其原因主要來自於對於網路安全機制的不信任。因此除了繼續研究提昇網路安全的技術之外,在政策上也應加強宣傳電子商務的優點與安全機制,減低民眾對於網路交易安全的疑慮(古文秋、劉貞宛,200312)。

 

四、結論

 

許多開發中國家為了推動偏遠地區連線上網,改善資源分配不足的問題,都有過不同方式的嚐試,然而,大部份的計畫都不能算是成功的。其中,關鍵因素並不在於硬體設備。“連線”一事並沒有想像中困難,然而,長期維持高品質的連線狀況,則需要有相當多社會條件配合才能成功。擁有電腦以及連接的網路設備,並不保證就能維持網路的暢通,相關軟體、網路撥接連線、ISP主機服務、國際間的光纖連結等,也都還只是必要條件,重要的是,遇到問題時能否有適當的人員提供必要服務,在很短時間內排除故障與更改設定條件。如果是非英語國家還會面對網頁內容是否充足、作業系統是否支援當地語言、支援軟體是否充足等困難。網頁內容有限、軟體支援不足、技術人員無法適當提供所需服務、社區沒有相應的配合、社會整體環境並不鼓勵網路使用,如果上述狀況無法改變,即使擁有電腦與網路連線相關設備,所能發揮的作用仍將相當有限,對改善數位落差的狀況仍然會是令人失望的。許多後進地區社會大眾的網路經驗常是伴隨著挫折與失望而來,則又如何能要求他們在資訊時代,能夠充份利用網路資源呢?(翟本瑞,2002)。

過去,美國各界對數位落差的討論,植基於美國的意識型態之上,是以資訊高度發達、相關軟硬體設備充足、既存英文網頁質量俱佳且資料充足、所得與教育程度高於其他國家、電子商務發達等等數位優勢來討論數位落差,以致於忽略了其他社會的社區與文化整體條件都無法配合資訊化時代所需;不同社會所面對的數位落差經驗必須針對各別社會文化特性而有所調整,不能移植美國經驗與研究結論,直接套用在其他社會之上。前文所述,即以美國為例,關於數位落差的討論,也有著諸多不同的爭議,其中,過去視「數位落差」僅僅只是資訊近用上的問題之看法,缺少對社會文化相關配合的討論,已經無法面對當前美國網路文化現況了(翟本瑞,2002)。

具備資訊素養,才具有在資訊時代說、講、聽、寫的能力,才不致成為數位文盲,深受數位落差之限制。為了推動資訊化發展,各國無不在資訊軟、硬體,以及改善網路環境上努力,以期不致在二十一世紀知識經濟發展過程中落後。行政院自2003年起推動的「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五年期計畫,就是希望能夠集產、官、學界力量,針對各部會力量整合,推動全民數位化學習的整合方案。其中包含七個分項,可以見出整體企圖:1)全民數位學習、2)縮減數位落差、3)行動學習載具與輔具─多功能電子書包、4)數位學習網路科學園區、5)前瞻數位學習技術研發、6)數位學習之學習與認知基礎研究、7)政策引導與人才培育。整個計畫中,主要是以推動數位化及數位學習為目的,重點也放在軟、硬體的配合與改善,以期達到全民上網的目標,促使全民能夠充份享受資訊化的便利,同時更要加強國家的競爭力。此整合計畫取向上不乏技術掛帥的傾向,其中,注意到社會文化環境因素者,則為第二分項的「縮減數位落差」(翟本瑞,2002)。

整個計畫是希望推動全民數位學習並建立全面資訊化所需的軟、硬體基礎建設,讓台灣民眾能夠充份享受到資訊時代的方便性與連結性,以面對二十一世紀的社會發展。然而,縮減數位落差分項,不能僅以改善資訊近用狀況為目標,還應實質增加民眾資訊素養,以便讓網路使用成為豐富生活品質、提昇學習成效、改善工作流程的工具(翟本瑞,2002)。

 

五、資料來源

 

古文秋、劉貞宛(2003),〈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嘉義:南華大學,資訊教育與社會專題。

曾淑芬等(2003),《台閩地區九十一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元智大學資訊社會學研究所。

翟本瑞(2002),〈數位落差問題的社會意義〉,嘉義:南華大學。

 

六、個人心得部分

 

                                                    教社所研二 李春金

性別與數位落差

 

數位落差的問題不僅存在國際、區域、城鄉、種族等,其差異亦顯現於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與婚姻狀況等人口統計學常使用的變項,我國已針對數位落差議題進行多次調查,提出現況分析與改善因應策略。

性別與數位落差之間的關係是存在相關的,一般而言,男性接觸使用電腦的機會高於女性,除了性別因素外,還有受到教育程度的影響。女性負擔較多的家庭事務工作與照顧、陪伴子女,常在忙完公事、家事與安頓小孩後,早已疲累不堪,能在家使用電腦的時間更是少之又少,從研究報告中亦可得知,婚姻狀況也是影響兩性數位落差的原因。另外,兩性的資訊素養與運用電腦的能力也是原因之一,多數女性利用電腦進行文書處理與資料輸入等簡易工作,至於進行整合、分析、模擬與測試等能力,則付之闕如。

網路無國界、零時差和資訊科技的創新與便利,應是提供人民一個更寛廣、更順暢、更平等的學習平台與管道,正視數位落差問題的存在,值得政府、社會、學校、社區與家庭共同關注與解決。

 

社研一黃顥川

數位落差網頁推薦

「資訊素養與數位落差」討論(http://www.iis.sinica.edu.tw/2001-digital-divide-workshop/discuss5.htm)

民主社會裡的「數位落差」:幾個初步觀察(http://www.iis.sinica.edu.tw/2001-digital-divide-workshop/2-2.htm)

轉化數位落差為數位機會http://cyberfair.taiwanschoolnet.org/cyberfair2002/newspapers/newspaper1/apec.htm

 

 

數位落差2

教社所一簡志成

 

    根據研考會所公布九十四年年台閩地區數位落差調查結果發現,台閩地區民眾、原住民及客家籍民眾過去一年的資訊近用情形並沒有明顯變化。在數位資訊一直在進步的時代,我們的社會沒有前進就等同於是後退。

    數位落差首先遇到的是硬體設施的供應,然而國內現在每間國小也都有設置電腦教室,先撇開設備良莠不齊的情況不談,另外一個很重要的關鍵是在於學生是否會去利用,學校和老師是否會教學生使用。如果光有設備,學校沒有任何與電腦相關的課程,甚至學校和老師都害怕學生們去使用,那麼又有什麼用呢?校長可以決定學校教學上的方針,我認為在資訊時代裡,學校的行政首長和老師對於資訊教育的重要性必須要有一定的認知,教導學生如何使用電腦、如何利用網際網路學習,讓電腦融入學生的生活。

    在數位落差調查中,民眾對於為什麼家中沒有電腦的問題,最多人回答「不需要」,然後「不會使用」、「無法負擔電腦設備費用」,顯示政府宣導以及資訊教育不足,以及經濟狀況的問題。政府在因應經濟狀況的問題,可以補助業者到偏遠地區架設網路點,另外也可以補助低收入戶的網路使用費,使這些原本數位落差很明顯的地區民眾,可以提高使用網路的意願並將低網路使用的負擔。

    最後想提的一點是,對於網路和電腦的公共使用上,在國內是明顯不足的,政府可以仿效向美國在童書館以及技術中心設立近用的點提供民眾使用,而不是限制圖書館的電腦只能用來查詢館藏書目,透過網路近用的方便性以及配合一套完善的管理,在偏遠地區可以減低家庭負擔,在一般地區也可以讓民眾更感受到網路的便利性。

    縮短數位落差不只需要政府的努力,也需要身處教育前線的校長和老師們共同來克服種種的困難,期許在資訊時代中看見最沒有落差的社會。

 

數位落差

社研一張寶純

   

資訊全球化使每個國家都謀盡全力、在提升國家資訊化的能力,值此之際資訊化已是生活的常態,使用人只能往前跟進與學習使用能力與技術,避免被排除在資生活的邊陲,但回觀我們社會的資訊化是否已是全面化?社會資訊是否為大眾平等使用?相信數據顯示有嚴重的數位落差。

    所謂的「數位落差」是指存在於個人、家戶、企業與不同社經背景或和居住地理區位上,其接近使用資訊科技及運用網際網路所參與的各項活動的機會差距。簡單的說,數位落差是擁有電腦與使用網路者,及無法使用網路與新科技者之間的差異。但對於資訊的接近和使用情況,會隨著不同的地理區位、所得、種族、性別、年齡、教育和家庭結構等因素而有所差異,簡單的說是資訊接近與使用、會因個人既有社經地位與居住的區域條件而有所差異。

    就台灣社會的資訊化狀況而言,城市比山、海鄉高;高所得比低所得者具有設備能力;低年齡與男性比高年齡與女性有較高使用能力;高教育比低教育有高設備與使用能力。但台灣目前最嚴重的問題在城市與山、海鄉鄉的數位落差,無論在硬體設施或資訊素養能力方面,都呈現不平等與不均現象,資訊更進步其落差更加巨。、

    有關行政單位應有危機意識,並速謀修正對策,以減少數位落差的問題,可從下列各方面著手:

一、提高偏遠地區資訊硬體設備經費的編列,爭取較高的預算。

二、落實資訊教育全民化,使每個國民都有使用硬體設備與與使用能力。

三、開放市場競爭,使軟硬體價格下降,讓大家有經濟能力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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