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人際關係認同之探究
陳宥達
台東大學社會科教學研究生
花蓮縣宜昌國小教師
壹、緒論
網路世界無法取代現實的人際關係,但卻是現實人際關係擴張來源的重要補給站,在網路虛擬世界日益擴大的時代,小學生可以認識幾十萬公里外的人,也可以認識一位昆蟲學家,透過網路,似乎可以擁有無限的可能。網路人際關係認同是資訊時代心理認知領域,覽閱相關文章資料,深入探討網路的虛擬世界的人際互動認同此領域的不多,刺激筆者想一探究竟釐清相關問題的興趣。
網路虛擬空間是一個新的人際互動的範疇,人無法脫離群體而索居,自上古時代至今皆是如此,網路世界是如何呢?它為不同類型的人創造各自適合的發展機會,它顛覆傳統溝通方式,創造一個全新又迷人的溝通管道,而且慢慢有取代傳統聯絡網絡的趨勢,因此,在這裡也出現了許多有別於傳統社會的新的角色,網路同儕相較於朋友、父母、師長、親戚•••孰輕孰重?網路是人際關係的取代還是補充?嘗試瞭解兒童與青少年的背景與人際關係認同將是進行網路虛擬世界研究的重要課題。
貳、認同的意涵與相關理論
一、認同的意涵
認同乃是一種主體建構的機制,在特定的時、空、情境脈絡下建構某種構連的關係,使主體認知自我與他者身份、位置的差異意涵。認同(identification)作用是一個心理上的過程,在此過程中,一個主體將他人所有觀點、特性、屬性品質接收為己有,且以此他人作為模仿對象,進行部份或完全地再變成此人。「認同」是一種心理傾向,此一傾向引導個人的行為與思想趨於一致,歸於統整。而人格的建立與分化就是透過一系列的認同作用而形成的。此一傾向引導個人的行為與思想趨於一致,歸於統整。一個人的認同,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自我認同」,另一個「社會認同」(張春興,1987)。
自我認同是指個人的行為與自己的思想一致:個人不但清楚的了解自身所具備的條件和能力,知道自己的需要、愛與動機,並根據對自己的了解建立生活的理想與目標,而且又在自己理想的引導之下去追尋實現既定的目標。
社會認同是指個人的行為思想與社會規範或社會期待趨於一致。社會認同可以從三個層面表示:
一. 價值認同:個人對社會上一切事象的是非善惡的價值判斷,與社會傳統觀念、公眾道德規範以及所謂法理情等基本原則,頗有一致的傾向。
二. 工作或職業認同:個人對工作有基本認識, 工作是個人自我價值實現的主要歷程。個人對工作的要求,都有一套眾所期待的行為標準,對工作的態度與績效,必須達到某種程度才叫成功。
三.角色認同:人在社會上扮演不同的角色,而且又必須在不同時間與空間扮演各種不同的角色。各種角色都有一套眾所期待的行為標準,此等行為標準,也就是角色認同的對象。如同一女性,他可能身兼教師、母親、妻子三種角色,所以他必須具備三套行為標準,在不同的時間與空間在行為上扮演適當的角色。
認同是人格發展的核心,也是人格成熟生活適應正常的標誌。一個人的認同的建立,不是天生的,而是經由家庭、學校以及社會各方面教育文化的陶冶逐漸形成的。
Hall在〈誰需要「認同」?〉(Who Needs ‘Identity’?)一文中指出,相對於認同是自然產生的定義,認同在散漫的運作(discursive
practice)中被視為是一種建構的機制,「認同化是被建構在與某人或族群、或某種理想之共同根源或共享特質的認知上,並建立在這根基的聚合和忠誠上。」(Hall,2000)Hall強調認同化是一種構連(articulation)的過程,一種接縫,超越決定性,而不是一種包容,這種過程彷彿符號的運作機制一般,將主體與散漫機制的關係構連起來。Heidegger(1996)研究指出網際網路做為一種現代科技,也一樣會化約我們的存在和眾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正是網際網路的模擬(simulation)效果。認同在某種特殊的論述之中被建構,如特定的歷史、情境、組織、機構、社會、文化等,藉由特定的宣告模式運作其形構與機制,同時特殊的權力關係也運行其中,認同之普遍義可說是包含相似者,然而更重要的是,認同同時也產製了差異與排他的機制,更明確的說,認同透過差異性與排他性建構自己的位置,同時也形成了與他者差異性的認知,如二元對立即是最簡易的差異認知,非黑即白,非男則女,非我即他、非強則弱等,而二元中的權力運作關係,意謂搶奪發言權,誰站在核心位置發言,誰又被排斥在外成為他者,亦是認同機制中重要的討論議題。換言之,認同在意義的根基上所謂的同質結合事實上並非自然、必然、或原初的體驗,而是一種權力的行使關係,與排他的建構機制。
二、青少年期認同
認同是一種社會學習歷程。社會學習不只從青年開始,嬰兒出生幾個月,即能辦認父母的聲音相貌。幼兒時期即能對事物表示好惡反應,到了兒童期,對人己之分,是非之辯,大致也有價值判斷的標準。但兒童期的認同有兩個限制:
1.外導-兒童期的認同是外導的,而非內發的;是他主的,而非自主的。對是非善惡的批評,離不開成人的影響,特別是父母與教師。
2.感情-感情的成分多,理性的成分少。兒童認同的多是他喜歡的人、事、物。
兒童時期會如此認同的原因,一方面是他行為不能獨立,需要依靠成人,討
成人歡喜來趨獎避罰,邀人讚許;另一方面是智力尚未成熟,無法顧及事務的各個層面去從事抽象的推理思考。因此兒童時期的思考是不大合乎邏輯的,該時期的認同尚不能視為個人的人格認同,故稱為「初認同」。經過了青年期的「再認同」,個人的行為思想才大致定型(張春興,1987)。
Gross, Juvonen & Gable (2002) 所作的研究發現,青少年網路使用行為最常見的是即時通訊
(Instant Messages, IM)。平均一天花費的時間約為三十分鐘,其中54%的受訪者是「每天」或「幾乎每天」都會利用IM聊天,而14%的受訪者一週使用IM一次,僅有7%的受訪者是第一次使用IM。針對IM的使用內容而言,大部分在傳達社會與各人間的互動關係。其中主題大致可分為:朋友(58%)、八卦(51%)、男女朋友關係(50%);而使用IM的動機則絕大多數是因為「想要和朋友閒聊」(92%),另外有74%的受訪者表示使用IM只是因為無聊。
青年期是介於兒童到成人之間,這時期一方面因為生理變化成熟,另一方面個人智能與生活圈子增長擴大,對事理的判斷不再被動的接受別人意見,同時他開始吸收到很多學校課本外的資料,透過大眾傳播使他了解世界上發生的變化,
社會能力增加使他在人際關係上脫離家庭的束縛,結交很多同年紀的朋友。這些改變形成他新的知覺。過去認同成人的,現在他的朋友可能不認同了;家庭與學校要求的行為標準,可能與電視、電影、小說、網路中得到的印象與看法不一致。在這樣行為標準紛然雜陳的情況下,青少年在行為上出現一種捨棄原有的初認同而尋求再認同的傾向。當我們把目光投向那些整天泡在BBS、聊天室和網路討論區的青少年,一些新的話題出現了。螢幕上一串串捲動的字元,是網友們思維和感情的投射。這些文字折射出作者的自我和身份認同(identity)。個人首頁、BBS上的暱稱、簽名檔,這些精心構造的文字,既是作者的表達,也反過來具有其獨立性,讓人們清清楚楚地反思自己在新的交流環境中扮演的角色。馮燕(2002)經由接觸個案初步瞭解,青少年在現實生活中欠缺溝通能力,而較缺乏自信者,上網就是他們的生活,網際人際互動就是他們的人際互動,網路的資訊就是他們的聽聞,反而在虛擬的世界中卻可以找到他人的重視與認同。網際的虛擬世界即是他們的生活的真實體驗,網路媒體的特性也滿足他們進入網路建構虛擬認同的快感與化解現實生活中的寂寞。
新新人類伯登族(protean)被稱為資訊網路的新世代,他們將時間精力花費在上網蒐集資訊、擷取資訊、甚至產製資訊。資訊網際網路新興媒體影響的不僅是將全球各地的文化再現在電腦的視窗上,更有趣的是將過去閱聽人在媒體經驗中的被動接收角色,轉化為主動產製訊息符號的主體,資訊網路的使用者可以匿名,重新定義自己的身份,而在網路線上形成虛擬認同(virtual
identity)。Rifkin(2000)形容在網路時代中,伯登族「與電視、電影、以及網際空間中的虛構角色共度許多時間,就如同在現實生活中與同儕的互動一般。他們甚至將虛構角色的特質以及虛擬體驗融入社會生活中,編造一齣齣集虛幻與現實於一體的個人化生活戲劇。」
參、網路人際關係認同的意義
一、網路認同的意涵
「網路認同」一詞國內最早提出的是翟本瑞(2001)在<逃到網中:網路認同形成的心理機制研究>文中提出。劉映晨(2004)指出認同感可分為兩個部分來談,一個是自我認同(self
identity)或個人認同(personal identity),是指自己對自我現況、生理特徵、社會期待、以往經驗、現實情境、未來希望等各層面的覺知,統合而成為一個完整、和諧的結構。亦即追求自我統一性及連續性的感覺。另一部分則是社會認同(social
identity)。所謂社會認同,根據Tajfel(1972)的定義:「是個人擁有關於其所從屬的群體,以及這個群體身份所伴隨而來在情感上(emotion)與價值觀上(value)的重要性(significance)知識(knowledge)。」亦即個體身為一個群體成員這方面的自我觀念。每個人將他的社會世界區分為不同的等級或社會類別,社會身份涉及個人將自己或他人定位為某一社會類別的體系。個人用來定義本身社會身份的總合就是社會認同。
隨著個體發展與生活環境的不同,每個人一生可能發展出各種不同的認同型式:在個人方面,如自我認同、性別角色認同;在群體部分,如階級認同、文化認同等。
「網路人際關係認同」是個體對網路群體成員其價值觀有一致的看法,在情感上有一定程度的依賴,對其成員的工作表現與角色扮演有一致的思考,是個體在人格與他人互動的發展和依循上能建構的眾多認同之一。
二、網路人際關係的意義與理論基礎
人們在互動中的表現可以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行為個體相對容易控制的表達,包括各種語言符號或牠們的替代物,這是明顯的表達,即給予的(give);另一部分是行為個體似乎不經意或未加控制的流露,它包含在廣泛的行動之中,是隱含的意義,戈夫曼強調的表演(performance)主要是指這後一部分的意義,以及對這部分表現加以控制的技巧。由于那些無意流露的訊息更讓人信服,所以如果我們要在互動中特意造成某種印象的話,便會有意無意地對那部分似乎“未加控制”的流露進行控制。所謂衣著打扮要“自然”,其實是既要控制,又要顯得“未加控制”,這是更巧妙的「印象管理」(歐文·戈夫曼,1989)。
網際網路的發展提供了一種新的溝通媒介與活動場域,除了帶給人們許多新的生活經驗與文明發展的可能性之外,也引發了許多新的人類行為問題與社會秩序的挑戰。透過網路作為溝通的媒介,由於其能承載各種媒體的能力,使得網路媒介本身在人際溝通與傳播上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大增,網路兼具中介與媒體的雙重特質(吳筱玫,2003),而運用網路作為活動的場域,不但是實體生活世界的延伸,也造就了虛擬生活世界的各種可能。但是,虛擬社區並非與真實世界完全隔離的真空,網友們仍然或多或少地帶著在真實世界與他人互動的習慣進入網路中探索自我認同的遊戲。網路作為一種生活中活動的環境,其環境特質會影響上網者的行為,而相對的,上網者亦可以去影響與塑造網路的環境(Wallace,1999)。經由網際網路的媒介,我們在真實世界的身分認同(identity)化約為代號(id),而代號的原文亦是佛洛伊德(Freud)所謂的本我。一旦人格被化約為本我--也就是代號的實體化(id-entity),卸除超我(superego)限制的本我必然更傾向於放縱自己於無拘束的任意原則之中。
由於網路本具有其草根性聯結與自由性特質(戚國雄,1998),網路上的溝通經驗而言,雖會複製實體世界上的人際互動狀態,但是卻不免在網路世界中發展出新起的人際互動經驗,吳筱玫(2003)指出網路上的人際互動,在缺乏面對面接觸的情況下,會發展出一種有異於人際關係的互動關係,其稱之為「網際關係」。網際關係中除會重現實體世界中人際關係的問題之外,又會帶來網際關係的問題,更何況,在網路上互動的人一旦見了面,穿梭和切換於現實生活和網路世界,人們摸索著“真實”的自我,探詢著被日常生活規範壓製的潛能。網際關係的問題又會與人際關係的問題混雜在一起。此外個人的身分認同也必須在與他人的關係之中確立,所以,模擬的實效性(virtuality)仍有待與他人發生幻想的交互感應,而虛擬社區的社會規範也或多或少仍與真實世界的社會規範相關。但由於網路能提供一種低社交焦慮的人際互動環境,而有利於上網者社交技巧的發展(郭欣怡,1998),網路虛擬社群的參與所提供的社會支持機制,則有利於上網者多元自我的建立與整合(林以正,2003),亦即網路的虛擬特質提供了一個發展多元自我認同與人際關係的場域。尤其是網際網路本身的發展承接了過去知識菁英的文化,使得虛擬社區的人際關係不致於淪落成完全的脫序狀態。但就虛擬社區的社會規範仍處於形成過程之中而言,確實也可說是處於Durkheim(1984)所謂舊的規範已然失效,而新的規範尚待形成的脫序狀態之中,只是其間的道德空白並未如此徹底蕩然失存就是了。
三、網路人際關係的相關研究
就網路身為一種中介媒體的各項特質,比如(李偉斌、王智弘、陳慶福,2002):匿名性、虛擬性、方便性與跳脫性而言,網路使用者可以隱藏自己身分與個人資料,而增加其表達自我的安全性,因此願意有較高的自我揭露(李美枝,2001;吳姝蒨,1999)與自我再現(吳筱玫,2003),而網路不面對面見面的溝通情境則可能形成逆向的月暈效應(halo-effect)(李美枝,2001),網路所具有之高匿名與低承諾之特質(吳筱玫,2003),可能增加移情與反移情的可能,以及造成去社會化、去個人化的溝通情境,而引發網路退回(internet
regression,Holland, 1998,即在網路上表現出之心理退回現象或原始本性:攻擊、性與過分慷慨)或恣意行為(uninhibited
behavior,吳筱玫,2003;Kiesler, Zubrow,Moses, & Geller,1985)的可能性。不可否認地,虛擬社區中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的確比真實世界來得多,也更為公開。
就網路之虛擬性而言,網路的虛擬特質提供了當事人角色扮演的可能性,網路虛擬團體或虛擬社群、以及網路線上遊戲等都是其中典型的形態之一,不論是早期起源於以文字介面為主的多人線上互動遊戲MUD(Multi-User Dungeon,俗稱泥巴)或是晚近以商業模式的大型2D、3D動畫介面的線上遊戲,如天堂(Lineage)、仙境傳說(RO)等,都是引發眾多網友參與的網路活動。網路之虛擬性提供上網者擴大人際網絡的可能性(吳姝蒨,1999)。
網路的發展給青少年人際網絡帶來了變化挑戰,青少年對文化的認同也呈現出虛擬性、自由性和即時性等特徵。這種碎片化、虛擬性的文化認同,對原來既有優良的文化其傳承和發展影響巨大。這樣的「土壤」就正好迎合了青少年在其發展階段表現出來的「叛逆性格」和「自我表現」的需要。因此,網路文化提供無限的虛擬空間,使青少年有一種創造世界的衝動和在網路中尋寶的慾望,成為不少青春拓荒者的舞台。東北師範大學教育學博士楊進也認為,「成天泡在網上的學生,大多是因為生活中的無聊或者是缺乏成就感,」他認為,網路是一個虛幻的空間,上網就等於進入了現實之外的另一個世界,網路世界的生活方式是開放的、刺激的,具有強大的吸引力。「虛擬空間雖不真實存在,但它並非虛假,是會被人類當作一個地方來認同或經營的,」世新大學社會心理系助教蘇碩斌表示,網路空間(cyberspace)一般也被稱虛擬空間(virtual space), virtual並不是指虛假或虛空,而是指雖然不真實存在,但卻有實際的作用。網路空間雖然是非實際存在,但卻實際的提供了交流的管道,滿足人類在現實所得不到的情感。這造成許多人只熱衷於和網上世界各地的人交流情感,而忽略了咫尺現實中的親情和友情。連電腦界的大亨比爾˙蓋茲都忍不住對此現象提出批評:「你甚至不知道對方電腦螢幕前坐著的是一條會敲鍵盤的狗!」
翟本瑞(2001)提到,網際網路所存在的諸多虛擬空間,成為每個人的最佳心理實驗場所,於其間,心靈各式防衛機轉與心理運作程序都得到開展,也能得到滿足。逐漸地,各種心理固著與人格特性,都能合理而有效地發展,成為自成一類(sui
generis)的存有,也成為個人心靈不可分割的部份。網友是因為虛擬空間的真實性而上網的,網友不是因為網際網路具備後現代特性,網路是個充斥著道具、觀眾和演員的身分實驗室,可以讓個人實驗。雖然許多人扮演的角色和他們現實生活中的自己很像,只修改了一些他們想改善的特質,特別是想讓自己外向些,可是也有人跨越了印象管理和欺騙間的界線。許多人在網路中扮演某一角色,開始時都是扮演和他們本身完全不同的角色,可是大部分人最後通常往往會把自己的部分個性投注到角色的身上。「沒有謊言,人性就會在絕望與厭倦中毀滅,反過來說,謊言會帶來興奮與喜悅。」翟本瑞(2001)指出這也是網路吸引人的一個理由。線上世界不需具名,也沒有視覺、聽覺的線索能知道誰是誰,因而我們不需承擔後果,而網路上也才有各種角色扮演、欺騙、虛實莫辯與誇大的空間。
即使我們在網路上並沒有完全匿名,空間的距離和低度的親身參與感,都讓我們覺得比較不受拘束、不易被人察覺,也較不受超我所控制。我們可以相信,自己的實驗室一種無傷大雅的消遣娛樂,可是實驗中受騙者卻可能不這麼想。人類很容易相信表面的事實,儘管有人一再警告不要相信你讀到的任何東西,對你看到的事物也要存疑。但我們還是會相信自己從感官接收到的訊息。的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這個世界就會顯得一團混亂(Wallace,陳美靜譯,2001)。
肆、結語
關於網際網路對人類社會的影響,現今的研究可以簡單地區分為樂觀、悲觀、以及科技與文化配合說三種立場。麻省理工學院的Mitchell指出,無論對網際網路抱持樂觀或悲觀的態度,都會落入科技決定論的陷阱(Mitchell, 1999)。科技決定論者要不認為網際網路的本質將會引導我們走向平等與民主,要不就是預言知識差距的擴大將進而強化社會既有的不平等。科技有其特性,不代表它僅有某種單一的用途,而只是意味著它有固有的特性,並且會改變我們的現實。但Heidegger(1992)在論及現代科技時曾經主張哪裡有危險,那裡就有拯救。人類的危險與拯救也都維繫於現代科技,也因此,Heidegger認為,現代科技是我們的天命。所謂天命(destiny)並不是宿命(fatality),亦即不是無法抗拒、不可改變的際遇,而是既屬危險也是救援、同時是隱蔽與解蔽(陳榮華,1992)。套用Baudrillard(1988)的措詞來說,我們所面對的不再是一個不可以反應且不負責任的(ir-responsible)媒介,因而也有了更大的影響。網際網路雖然助長了許多脫序現象,但也提供了許多擺脫不合理限制、挑戰權力與權威的契機。
參考文獻
吳姝蒨(1999)。 電腦中介傳播人際感情親密關係之研究- 探訪電子布告欄(BBS)中的「虛擬人際關係」。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碩士論文。
吳筱玫(2003)。網路傳播概論。台北:智勝文化。
李美枝(2001)。知文知心不知面 -談網路人際關係。 載於國立政治大學心理學系(主編),e世代心理學189-196頁),台北:桂冠出版社。
李偉斌、王智弘、陳慶福(2002)。網路即時諮商中工作同盟、晤談感受與諮商口語反應之歷程分析。 中國輔導學會2002 諮商心理與輔導專業學術研討會。台北市,國立政治大學。
林以正(2003)。成長與沈淪-網路,究竟是洪水猛獸或是新的契機?學生輔導,86,104-119。
張春興 (1987)。青年的認同與迷失,台北:東華書局。
戚國雄 (1998)。資訊時代的倫理議題-兼談網路倫理。應用倫理研究通訊,5,12- 18。
郭欣怡(1998)。網路世界的我與我們-網路使用者之心理特性與網路人際關係特性初探。國立台灣大學心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美靜譯(2001)。Patricia Wallace。網路心理講義。台北:天下遠見。
陳榮華(1992)。《海德格哲學》,台北,輔仁大學出版社,
馮燕(2002)。〈網路交友與青少年虛擬社會關係的形成〉,發表於清華大學2002網路與社會研討會。
翟本瑞(2001)。〈逃到網中:網際認同形成的心理機制研究〉,第四屆資訊科技與社會轉型研討會,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主辦。
劉映晨(2004)。從族群認同危機看原住民青少年社會網絡,網路社會學通訊期刊,第三十八期。
歐文·戈夫曼(1989)。《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浙江人民出版社。
Baudrillard, Jean. (1988). “Jean Baudrillard Selected writings.”
ed. by Mark Poster, Standford: 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Durkheim, Emile(1984). “The Division of Labour in Society.” tr. By
W. D. Halls,
Gross,
E., Juvonen, J., Gable, S. (2002) Internet use and well-being in adolescence.
The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58.
Hall,
Stuart, (2000). “Who Needs 「Identity」?” In Paul du Gay, Jessica Evans, and
Peter Redman eds., Identity: A Reader (pp. 15-30).
Heidegger, Martin(1996).《海德格爾的技術問題及其他文章》,台北:七略。
Kiesler,
S., Zubrow, D., Moses, A. M., & Geller, V. .(1985).Affect in
computer-mediated communication : An experiment in synchronous
terminal-to-terminal discussion.
Mitchell, William J. (1999). “E-topia: "Urban life, Jim-but
not as we know it".”
Rifkin,
Jeremy, (2000).The Age of Access: The New Culture of Hypercapitalism, Where all
of Life is a Paid-for Experience. NY: Jeremy P. Tarcher/Putnam, 中譯見Rifkin,
Jeremy, (2000).《付費體驗的時代》(黃彥憲譯),台北:遠流。
Tajfel,H.(1972).”Experiments
in a Vacuum.” In J. Israel & H. Tajfel (Eds).The Context of Social
Psychology:A Critical Assessment .
Wallace,
P.(1999). The psychology of the internet. NewY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