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放生現象之研究—以台南縣市寺廟為例

 

林融達

南華社會所研究生

 

第一章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個社會之所以會有文化活動,重點即在於立基於一個遵重各種的知識創造的社會支持下所建立起的社會認同機制,並由此一點一滴的累積形成我們所習以為常的文化生活。但這種默會的共享隱含是否存在於社會的每一個行動之中,有的話又是以什麼樣的形式展現?放生的行為在華人文化世界中由來已久,並非獨獨為宗教上的團體如佛教等所獨有的概念與行為,廣泛的遍布在我們的生活世界之中,放生的概念已經不純然的只限於宗教上的旨意和意涵,而是有更有高的社會行動力在這其中運行著,而在這其中,經由人際關係的默會判斷的互相貫連是否也是構成社會行動中的放生行為的一個重要因素?而民間的傳統信仰是否也是整個關係網絡運作的一個重要關鍵?

根據蔡淑芳(2004)與林麗珠(2003)[1]這兩篇論文所得出的發現可以看出,放生的現象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中由來已久,但整個深入基層民間的生活並和社會產生密不可分的連帶關係則在明末清初的時期才得以開展起來,經由一些知名的佛教人物的大力宣傳和推廣,而這種放生的行為運作模式和放生的思想也相當具大的和廣大的居士信徒產生許多生活上的影響。

而這樣的一個根深柢固的發展,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社會認同的機制改變,所面臨的衝途和危機也就隨之而來。伴隨著環保意識的抬頭,過去被視為是做功德的善行在被重新檢討時被套上了一個”破壞環境”的指責出現,過度而氾濫的放生行為對於生態的環境產生了破壞,並且引導出了後續的”放生等於放死”和”商業化的放生”[2]這一類的許多爭議,因此也形成了這些宗教團體和環保團體之間的衝突不斷發生[3]。而在這其中的一般社會大眾又是如何看待放生這件事,同時又是在怎樣的情況和動機下進入了放生這個活動裡,而寺廟又是以何種論述吸引民眾的參加則也是一個重要的面向。就如同當我們在討論主體的能動性的時候,其實是個人對自我的社會身份定位的一種實踐,以護生的概念而言,要追求宗教上的自我圓滿的提升可以透過許多生活實踐的角度來進行,而不需僅僅只憑集體放生這種儀式上的行為來獲得自身的功德和慈悲行為的宣揚,但重點即在於什麼樣的人會選擇前者,而什麼樣的人又會選擇後者?當然個人的社會距離和外在社會有著一定的遠近親疏關係存在,而這也涉及了個人的社會資源系統和其在不同的場域間的互動對應模式。

依照陳玉峰(1995)的研究資料顯示,放生的流程主要是寺廟於放生當日去採購所需數量的動物及種類,再委由店家代送直達放生的場所,放生儀式一開始住持即開始招集參與者並立即進行法事為動物舉行法事,最後在唱頌完捐錢參與放生的民眾名單後,動物們才再頌經過程中被野外釋放出來,而在最近的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所完成的全國性調查報告中(2004)也呈現出相類似的結果出現。放生的過程最重要的並不是信徒捐錢的多寡[4],而是其實際參與其中去體會感受的一種生命歷程的經過,在這其中權威的接受可說是完全被充份的發揮出來,而眾人也因為這種法會的參加而獲得對自身功德上和情感上的再確認。但在這兩份資料中都無法直接看出對於參與放生活動的參與和動機是如何形成,同時又是如何的被動員於其中。另外對於參與信眾的部份所鋪陳的部份也相當的不足,因此也無法形成進一步更深入的推論,只能停留在純議論和批評放生好壞的單面向層次上。而這也帶進了本文進一步思考和探討的空間。

宗教團體、商業行為、生態環保這三者之間的互動模式彼此相互的產生影響,而使得放生這個現象越趨複雜與模糊,商業行為的背後充斥著理性利益選擇的考量和計算,但理性選擇是否就能解釋商業放生行為,其解釋力與限制的底限為何?同時當放生行為建立在非利益選擇行為的生命教育行為的宣傳之上時,行動者的選擇的考量和可能又是什麼?是否真的只是一純粹的交換關係的展現?這些都是本文所主要的關切點。

 

第二章  研究問題

 

本文所主要要探討的是地區性的民間寺廟對於放生現象的參與做出一些初步的調查與了解,同時也要去了解民間傳統信仰的寺廟在放生這項宗教儀式和其他的宗教團體組織如佛教團體等是否有其不一樣的行動模式存在。而主要的研究問題如下:

(一)當代的放生論述及其行為模式的轉變與衝突

(二)宗教放生活動中的理性選擇行為原因之探討

(三)民間寺廟與宗教組織的放生行為的不同之處

(四)放生活動與寺廟宮壇信仰的結合形式之影響

 

第三章  文獻探討

 

(一) 放生現象的當代論述與現況

放生活動的現象既然由來以久,則其發展到現代的又是呈現出了什麼樣的論述的模式來展現,同時現代社會對於此一現象本身又是如何來看待?這兩點皆是本文在此段中所要特意先處理的議題。

放生的活動參與和其廣泛的興起並非完全為佛教體系所獨立創造而出,但許多緣起和概念都和佛家思想有著卻相當高程度符合著放生的思想基礎之一,並進而形成強力的遵循準度,就如同方立天(1997:413)所認為,佛教的主要道德內容為五戒、十善、四攝、六度此四大項,而在這其中五戒之首即為不殺生,善待所有的有生命之物,同時就釋昭慧(1996:73)中所指出的佛教的教義主要即是源起論與護生觀這兩種類別,而更以護生觀最為其最核心的道德規範的精神之所在。佛教中所特意強調的生命觀除了對於傳統文化中的生命觀有了很大的影響和助益,而在這之外,也由於佛教的因果律中所強調的一切的果報皆來自於”業力”而促成,只有不斷的透過行善的過程才能累積自我的福報以鋪設良性的因果循環。(釋昭慧1996:76)因此這樣的思想概念也就進一步的構成了放生這類活動的要旨出發點不單單只是生命教育或修為心靈上的提昇,同時也是一種背後帶著濃厚的功德論的作用於其中,而功德觀的思想理念也充份的表現在民間的各種生活行為模式或表徵之上,就如同各種善書的提倡內容如了凡四訓等可見一般。

然而,放生這一項過去習以為常、被社會大眾所普遍接受的行善模式,到了現代的環保意識抬頭之後,開始出現了許多不同的異議和紛爭出現,其主要反映在愛護動物團體和環保團體的抗議之上。這也是因為有鑑於許多的放生行為在做法上的發展逐漸的變成了一種大型化、商業化、專業化的籌組企劃,而非佛教中原先所指出的隨緣性的放生,而這種建立於單一放生目標上的行為也連帶的促成了因應大量放生動物與物種需求,並進而引發了許多的商機存在,因此在現代的社會中普遍認為放生已經偏差為一種商業化的行為,不僅僅是在於將動物放生於不適宜的環境中所造成的污染破壞和生命的殘害,同時也是一種對於動物權的侵害。當代許多的研究報告和相關文章中均對於放生所造成的傷害有著顯著的說明和陳述,並且對於此一行為多有所批評(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004,劉小如1998,陳玉峰1955)。

而宗教團體在這些爭議之中也逐漸的轉變出了不同的論述模式,其主要大概可分為三種,第一種為新型態的護生模式的產生,以落實生命教育的實踐為其最根本的依歸,而第二種則為一種持續且大力鼓吹放生行為對於自身的福報和積功德的效益,用經濟財來交換成宗教上的經濟財的轉型和利用,而第三種則是更加強調的將所有不利於放生的論述通通加以妖魔化來反擊,認為這些言行論述都是有心人士的惡意攻擊,意圖阻礙其自身修行。目前許多的宗教團體如慈濟等大多採用護生的觀念來對應於當代放生論述的轉換,而這類型的宗教團體人士中也不乏一些意圖將環保意識和佛學中的生命教育加以宣傳結合的人,例如釋悟泓、釋昭慧等人。宗教團體本身內部所產生的改變,充份的反應出了當代社會在環保意識和動物權關念高漲的情況下,使其面臨不得不轉變和再加強本身的正當性立場,但在其他方面則也有強力悍衛傳統放生的正當性和功德論的論述存在。而這也就是本文所主要探討的面向之一,有些宗教團體採取的是改進式的護生生命教育的實踐,有些則在這樣的外在壓力之下仍加強自我本身的理念論述,在變與不變之間,不論是在宗教團體亦或是信眾個人的行動決擇,都會面臨著如何的去選擇和選擇之間的考量,這都是影響著放生活動的存續與形態。

(二)民間信仰與社會變遷

台灣社會中的民間信仰一向是難以被精準的分類完全,因此除了某些特定的宗教團體組織之外,絕大多數的宗教信仰者都可以算是民間信仰內的一環。民間信仰的特色即在於它既是最基礎的宗教信仰的一種形式,卻又沒有受到一般宗教團體組織嚴謹的約束和規範要求,在此之外,對於經典的信奉和儀式的追求卻也呈現出相當高的遵循。也由於民間信仰的信仰的模糊,絕大多數的信徒都可以依尋著自我的習慣來做祭拜的動作,而在這其中最為明顯的特徵莫過於神明在民間信仰中伴演著無可取代的角色地位,其本身就是台灣民間信仰的主要核心,牽引著信眾的信仰與活動(劉還月,2000)

但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民間信仰的內容並不單純的只是反映在於神明的祭拜行為而已,其行動的內含尚還有對於傳統巫術的成份,同時就其內容再進一步的探討,民間信仰的特質部份還包括了濃厚的功利主義的因素在其中。在此同時,民間信仰的活動也因為受到社會變遷的因素影響,個人在於社會生活上有著許多的不確定感,進而促成了巫術與術數的行為發展(瞿海源,1997)。而也這因為如此,社會變遷過程中所導致的不確定性,使得個人對於靈驗性的神祇的追求帶動了民間信仰與社會變遷中的重要影響力(林本炫,1997)因此,民間信仰的特徵之一即為對於神明靈驗性的追求,只要是靈驗或可以使信眾有所感應的神祇,就可以形成朝拜供奉的對象之一,也就越來越形成台灣宗教中所具有的高包容性的多神信仰民間特色。

有關於民間信仰的研究部份,早期許多都是從地域性的祭祀圈這個概念下去著手進行,這種在地性的宗教實踐活動往往都是和村落社區的社會連繫產生了緊密的關係。也因此民間信仰本身和地方性的生活習習相關,祭祀圈也就形成了一個醒目的焦點所在,而也有許多的學者均採用這個概念來說明地域社會中的民間信仰的社會意含。以林美容(1986)所提出的祭祀圈而言,其認為祭祀圈為一共同進行祭祀活動的地區居民信徒,共同祭祀著相同的神祇。並且也認為祭祀圈並不一定可能發展成信仰區的模式,但信仰圈的擴大與發展卻必須要從祭祀圈為起始點開始。

但也有一些相關的研究均已指出寺廟的發展和都市化的現象和移民有很大的關連,不論是傳統的村廟或是現代社會中的宮壇道場,都是伴演著整合人群的功能存在,但這種整合的過程已經逐漸的脫離了地緣關係的限制(陳杏枝,2003)。寺廟所反應出來的不僅僅是反映著團體活動的模式,同時更是一種社會人群對於民間信仰文化的高度依賴性。但文化的意向也會受到社會變遷的影響,民間信仰在許多層次之上雖然轉變的相當不明顯,但對於個體在文化的關係和認同的意向卻有著不同以往的結構改變。同時這也相當程度的說明了以往從祭祀圈的影響力受到社會變遷相當大的影響,而不再是從地區性的祭祀圈的觀察中就可以涵蓋現代社會中的民間信仰。

民間信仰也深深的受到文化與結構的影響而形成,但僅以此為解釋在社會變動性上則略嫌不足,因為社會生活始終到處充斥著許多的不確定性存在,風險與變革往往都只在一瞬之間。例如占卜問神四處流傳不絕,風行一時的”神桌”卻不再為人所信服。社會生活的構成並不是一種必然性的趨勢,而是在一種特定時空、文化、結構和行動者個人所建構而成,正由於其本身是受不確定性所左右,因此我們的社會生活在某個層面來說可以視為是一偶然的結果,而民間信仰的文化意含不但是多變的,同時也是一種歷史生活的歷程。

   但在近幾年中,民間寺廟的祭祀圈是否仍是伴演著重要的角色亦或面臨了新的變動?瞿海源(1997)指出了民間信仰和地方社區是有著密切的關係,同時也是伴演著一種整合性的力量,但在社會變遷和社會流動的多重因素影響下,鄉村人口的外移也的確對於使得其影響力相對變弱。在本文中所觀察的台南地區中,以南化的寺廟為例,都是群聚興建於偏遠山頭之上,一座山頭往往可見四五間寺廟聳立於山間,形成了一種不同於以往地方祭祀圈的發展模式呈現,而改以進行靈修或其他活動為主要的發展宣傳模式,而這些寺廟宮壇所呈現出的群聚效應,使得其發展模式產生了不同於以往的類型架構。放生活動做為這些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宮壇所訴求的重要宗教活動之一,背後顯示的是什麼樣的選擇使得這種機制出現的可能?

 ()宗教社會學中的理性選擇論

本文的研究概念主要是從宗教社會學中的理性選擇論為主要的理論架構中心,從這個角度來探討團體式的宗教放生現象的出現和其可能的宗教背景和原因。而之所以使用理性選擇論觀點的原因主要有兩個用意,一者為大多數對於放生行為的研究均是以普遍區域性的調查來做出分析結論,而未能夠充份的將注意力聚焦於參與放生活動的行動者之上,同時也相對的缺乏宗教組織和信徒之間的互動,對於信徒本身而言,所追求的是心靈精神的獲得、功德積累的功效,亦或是強調生態觀的護生理想?信徒對於宗教團體的相互影響力又是如何的被不斷的確立出現,進而加強放生活動的論述或是信徒的信仰堅定?

再者,筆者也希望能夠借由Stark&Bainbridge的理性選擇論的觀點來瞭解個人對於宗教上的需求和取捨是如何的在行動中所展現出來,並從此探討這種團體式的放生是否也是一種宗教自由市場競爭上的表現?在從佛教經典理念的信條轉換到生活世界的行動準則時,又是什麼樣的可能構成了放生活動內容的形塑?而在個人”理性認知”的部份,理性選擇論更可以提供相當有力且明確的論點來說明,人類為何要發展宗教?他們從宗教得到什麼?為何特殊種類的人會以不同的方式篤信宗教?而不至於像以往隱藏於宗教信仰背後的個人心靈的體現那麼的難以捉摸和陳述。這種對於個人行動的選擇和理性的計算都可以相當程度的說明以往許多難以解釋的層面與問題。

理性選擇論認為,人們可以在其選擇宗教信仰的時候,是採取一種理性計算和功利衡量的概念去轉換成宗教上的選擇和信服。但首先要面對的疑問即為,這樣一個充滿經濟學意味的理論是否可以適當的用於宗教場域的活動之內?基本上這樣的預設是建立在宗教已非完全可以視為是一單獨存在的客體非理性之上,表現出的是一種高度世俗化後的結果,個人宗教上的信仰變成了一種自由經濟市場的機制展現出來,而不像傳統一樣將宗教視為一神秘和形而上的一種精神意義。

宗教上傳統所追求的是一種自我要求的精神寄托,而這往往是建立於個人的認同和思想行為模式之上,在這個層次的意義上,獻身變成了一個重要的概念,價值的賦予和自身的獲取並不是可以被明確的測量和告知表達出現,也沒有一個明確的”受益”擺在那邊可供檢驗。Stark(1987)指出綜觀其他社會團體與正式的組織,獻身於宗教團體是有賴於報酬與付出代價的網絡平衡,而所付出的代價是來自於人們的親身經歷與參與。宗教組織提共補償者一個直接的報酬交易。組織提供人們一個活動與交互影響的報酬平台,並再此創造與交易各種報酬。理性選擇論強調採取的是一種將信徒和宣揚者視為一種自利為出發點的預設,而這樣的宗教市場所代表的不但是多元的,而且也是公開競爭的自由市場,而這樣的競爭和世俗化的商品就市場機制的層次而言都是一樣的,強調自由、開放,將會使宗教服務提供者提供更好的效益和信仰選擇,同時也是使信眾在宗教場域中獲得報酬的重要功能。

在這其中,宗教上的商品化呈現的是不可分割的宗教財的呈現,而和世俗化的可單一分割計算的商品有著不同的意義和所指涉的範圍,但這兩者都是以一種純經濟學思考模式的想法來衡量判斷”商品”的優劣好壞,而這也當然脫離不了需求/供給這個經濟學的老話題。就宗教的商品而言,需求是否真的可以被刺激?理論選擇論者在此是相當肯定的。就如同同樣的放生活動,不同的組織團體可能可以提供宗教財上程度不一的滿足,因此這也就呈現出理性選擇論中所謂的宗教市場的區隔的可能。

就如同Whitehead(1995:11)中所講到的,宗教的特殊性主要是在抽象的形上學和生活經驗的特殊原則之應用,意義的本身只有透過許多經由外在行為的形式才能被個人清楚的洞見察覺。放生的活動舉辦與否對於同時不但是一種宗教意義的表現方式,對於個人與宗教組織在行動的同時,也是理性的判斷成本與補償之間的利弊得失,來據此做為行動的標準與依據。

 ()社會網絡與宗教信仰

而在民間信仰中所廣泛存在的寺廟祭祀行為,第一個所必須要面臨的問題即是信眾來源從何而來?在此也有一研究路徑可以加以分析探討,亦即從社會網絡的觀點來著手。社會網絡的概念主要可以從許多的學者研究著作中看出其在當代研究領域的重要性(熊瑞梅1997,黃毅志1998 )。在當代多元複雜的環境當中,許多的互動模式和過程都已不再和傳統一樣是可以直接面對面或是靜態區域性的影響所能完全包含,相對的有更多的互動是建立在社會網絡、互動關係和知識流通模式之上的網絡性關係。而在這其中所應用的觀點主要反映在社會網絡分析之上,用這樣的型式來呈現出網絡行動者之間所構成的行為關係,同時這也是一種可以檢視網絡中互動模式的規則性和差異性。

而在社會網絡研究當中,有一個重要的概念是必須要特別注意的:社會資本。社會資本就某個層面而言,可以視為是多重社會資源而形成的重要資本概念,社會資本是存在於社會網絡中的一種社會資源。同時由於行動者的互動位置本身也就代表了一種資源的交換位置關係,而這也顯示出有關於人際互動模式背後的結構性因素,擁有較多社會連結的行動者將會可以獲得較多的資源取得,因此社會網絡即是一種有力的社會資本。行動者之間的關係構成了網絡中的連結,同時也是在相似的社會環境背景下將彼此之間的互動網絡串連起來。結構與文化都相同具有著一些不同卻又相似的預設存在,社會關係的連帶和維繫都在在的顯示出其本身是一種經由集體的實存狀態所決定(多寡、類型),而這也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聯結是建立在團體的行動之中,社會網絡之間的連結具有多層次性的集體象徵和集體認同。

在當代的宗教研究中,也有許多的研究均已指出社會網絡的連帶關係對宗教成員的吸收與引進有著重要的影響,但社會網絡雖然就許多層次而言,可以對信眾最初加入宗教活動的意願和種類差別有很大的影響力,但在信徒宗教信仰的強化上卻可能會受到個人的社會網絡的「宗教屬性」及其強度而有所影響,有可能會形成影響信徒本身改信的路徑或是否會改信的重要因素(林本炫,2003)因此社會網絡的連帶關係的確會對信眾的改信程度和活動的參加都構成了舉重輕足的影響力,但在許多層面而言卻不是絕對的唯一。筆者在此的看法即為在影響行動者參與宗教團體組織如放生活動等,除了社會網絡的影響之外,宗教組織之內的知識網絡的形成和相關放生理論論述的強化也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影響因素,而這都有待進一步的探討與觀察來了解。同時也由於民間信仰中的巫術和追求靈驗性的功利性格,「靈則傳」成為了其應用社會網絡來招募信眾的重要方法之一,而和其他宗教團體呈現出了相當不同的一個重要層面。

 

第四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所要探討的主要是以現行的民間信仰廟的放生之情形了解為出發點,來檢視放生活動所建構出來的現象。本文採用的是透過文本分析、參與觀察及深度訪談的方式來首先探討出放生活動是如何的被建構成一重要的宗教放生活動,其帶有什麼樣的宗教色彩,並進而去探討其背後所隱藏的論述意含及行動之所以可能的解釋。同時也藉由這樣的觀察來看出民間信仰的放生活動和一般的宗教團體的放生活動有何異同之處。在本文分析的部份,主要是針對相關的研究和期刊論文和其他與放生有關的相關文章和調查報告。本研究主要是以紮根理論為主要的研究步驟,透過參與觀察的田野筆記和觀察記錄來整理出相關的概念和想法的整理。同時也希望透過對實際的田野民間信仰的一些指標性代表,如有在進行放生活動的特殊民間寺廟宮壇為對象進行深度訪談,訪談的對象主要為寺廟活動舉辦者和參加信眾,以期能夠重構出放生活動參與的場域圖象,藉由這種的方式來進一步了解行動者行動模式的不同和更深入的了解,來試圖看出民間寺廟如何突顯其獨特的特徵和一般的宗教團體如中華護生協會等不同之處的出現。

第五章  預期發現與可能遭遇之困難

本研究的鋪陳主要是希望透過對於放生這一項顯著的參與性活動,來看出這種獨特的實踐邏輯性質之下對於民間寺廟的本身是如何的形成影響,同時放生活動在民間寺廟中所呈現出來的又是什麼意含?本研究希望能藉由對於民間寺廟採取放生活動的特性來試圖找出和一般宗教團體組織的放生活動的不同型式之處,以及發現民間信仰中的多層次互動面向。

但本文在進行的同時也面臨了一些問題和研究上的限制,首先在於合適個案的訪察和調查部份,由於本研究的脈絡焦點集中在放生活動之上,因此在研究對象的選取上必然會有一定程度的難度和稀少性,同時也受到前文中所談及到的部份,當代對於放生活動的論述與批評都會使得寺廟本身對於這件事有所忌諱和隱言,而這也造成相當程度上訪察調查的困難。同時也由於有關於寺廟放生活動的相關文獻極少,使得要對其內容做一詳細的比較也難以成立。同時民間信仰中的信眾參與和行動,如何能夠詳細的將觀察與內容適切的提升至理論層次的概念類型來加以陳述理解也是筆者所必須要小心處理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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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林本炫(2003),<改信過程中的信念轉換媒介與自我說服>,《第三屆國際漢學會議論文集》,54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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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放生議題的研究主要有四篇相關論文,但其中兩篇為小說文本的比對說明,對本議題的當今處境的了解並無實質上的助益,因此以此兩篇較為相關者說明之。

[2] 這三個口號主要是環保運動人士和保護動物人士所著重的論點部份。

[3] 這邊的衝突形式基本上是相當微妙而又是一個相當值得去探討的問題,在宗教的場域中一向缺乏和外在團體的相互對話的討論機制存在,而在這些爭議中雙方又是如何動員其背後的資源來達成其各自的目標和理念。

[4] 在商業化的放生論述之下,最備受攻擊的部份即在於花越多錢,可以得到的功德或消除的業障也就越多,因此本文在此並不排除金錢的多寡對於個人所可能造成的影響,但在文中所主要側重強調的是信眾個人的參與才是真正對自我情感性感受有著高度服從權威的共識的顯著性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