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01

 

數位科技帶來的誘惑偷拍風氣

南華社會所 王正宇

 

近年來由於科技的發達不斷發生偷拍事件,從美鳳事件到之前的林志玲走光照鬧的滿城風雨,成為最熱門的話題,這現象不只反應出政治人物背後不堪的私人生活,更暴露出當前社會的集體偷窺意識。

偷窺可以讓人們擁有無限遐想的空間,會因為偷窺成功不被別人發現感到有所滿足,部分的偷拍人士可能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無法取得成就感,他們認為透過偷拍行為,可以換來從未有過的興奮和成就感,甚至可能會對這種成功的偷拍有種征服女性的快感,進而利用現在普遍發達的網路分享給大家看。

現在數位科技不斷的成長,許多手機都有照相甚至是錄影的功能,並且越來越輕巧,在許多家業者的競爭下,多媒體功能手機的價格越來越「平易近人」,銷售量逐漸上升,這些可拍照手機的普及對人類社會帶來了許多便利,相對的也帶來了極大的風險。在擁擠的空間中,小小的照相手機搖身一變成為最佳的偷拍工具,穿短裙或是低胸服飾的女性,都可能成為「永遠不會被公佈姓名的主角」,這種照相手機就像針孔攝影機一樣,「人手機」實在令人防不勝防。如此難以察覺的偷拍手法,是不是正在你我身邊上演?現今發達的資訊科技已經對人類社會構成極大的衝擊,政府及相關單位應該積極正視並迫切解決,這個伴隨著專家系統所帶來的現代社會問題。

偷拍事件所引發的不只是重視隱私權及如何防治偷拍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該如何建立正確的價值觀與道德觀,偷窺所帶來的快感,加上色情書籍、光碟、網站的氾濫,似乎會讓人忘記道德的存在,進而認為偷窺無罪,慢慢的偷拍、偷窺成為現代社會的主流歪風,為了端正社會風氣,樹立正確的社會價值觀,該從最根本的現代教育做起,利用自身道德觀的約束,來決定自身的人格,這不僅是教師們的課題,更是家長們應該一同面對的道德教育課程。


悲劇的重演娃娃車悶死孩童

南華社會所  魏宛瑩

 

「台中陳小弟弟被困在娃娃車約七個多小時,因為高溫密閉的熱射效應,身體幾乎被烤半熟而死亡…」、「托兒所負責人,在事後清洗娃娃車,有想要湮滅證據的嫌疑,負責人對媒體表示,絕不是蓄意要破壞現場,清洗車子是怕會嚇到其他小朋友…」,托兒所負責人說得冠冕堂皇,不過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而為了脫罪,一開始推稱陳小弟弟是玩耍意外摔死,後改口是被項鍊勒死,重大疏忽致死就已經夠糟糕了,還把錄影帶拿來企圖掩飾,欺騙警方家屬,誤導辦案    方向。

去年台中另一位小妹妹的車悶死亡事件也是如此,類似的事件、同樣的新聞,不幸的小朋友再度被社會犧牲,這是個什麼樣的社會呢?,是隨老師恍惚不盡責,還是幼稚園未立案,所以不夠專業?那些老師、園長,請問妳們在做什麼? 那是一個生命,一個寶貴的生命呀!我想,幼稚園應不只有一位老師和園長,孩子沒來,沒人關心詢問,連打個電話到孩子家中詢問的動機都沒有,你們怎能如此的粗心?其實,只要多問一聲,多看一眼,多關心一點,那麼悲劇就不會發生。我認為如果不對相關的老師和教育人員加以譴責、加重量刑,往後類似的悲劇,只會一再的發生。如果這件事件不能夠給我們真正的教訓,那麼陳小弟弟真是台灣冷漠社會的犧牲品。

總結個人認為,幼兒園應加強落實點名。老師是否有點名,確認孩童是否到校;園方是否落實點名,及時發現孩童有上課未下車,便可避免許多不幸的造成,悲劇就不致於釀成。確任學童行蹤,才是治本之道,希望所有從事幼教事業相關人員,需謹記於心,不要再有悲劇發生。


另類的少年-飆車族

南華社會所  張寶純

 

在近日的社會新聞中不曾缺席的報導飆車事件,不論是高雄岡山飆車族殺人案、台中囂張路霸飆車族案,高雄市飆車族逞兇事件、台北土城中秋夜飆車族瘋狂砍人案等,已使社會居民對飆車族聞之色變,生活安全備受威脅與不安,更對之痛恨不堪,故對「飆車族」已是社會需正視或解決的社會問題。

飆車族的成員大部分都是來自逃家、學校中輟、失業遊蕩的青少年,因時、空、情境的條件,將之聚合在一起而成為另類的團體「飆車族」。社會也因其利用機、汽車在社會環境中活躍行動,而成為社會閃亮的族群,也將之標籤為偏差團體「飆車族」,認定其團體或成員的行為嚴重違反社會規範,包括標準制定的法律例如刑法的殺人、傷害罪;民法的侵權、損害;社會秩序法;社會罰法及倫理道德的規範,是必須受到懲罰或控制。社會因給其貼上偏差的標籤而使其成為偏差團體,使其成員也根據社會給予的標籤而自認為偏差者,遂行偏差行為(殺人、傷害、破壞),採取偏差的生活。

   故「飆車族」是社會給予標籤的烙印,而使是這個族群成為自我實現預言者,迫使他們走上偏差生活的不歸路,採取偏差的生活的方式,認同團體與其次文化,並將其行為予以合理化「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因其行為被社會所觀察且排斥不見容,社會大眾更急切的希望借住警察或法官及法律的公權力,以防止飆車族的行徑、控制其團體、瓦解其團體,恢復社會的秩序及在確認社會規範。


誰才是殺死陳姓男童的真正兇手?  

                       南華社會所  高惠珠

 

近日沸沸揚揚的一則社會新聞娃娃車悶死男童案,是繼去年張姓女童被悶死於娃娃車後的翻版。

此起男童死亡案件,牽扯出所方為掩飾罪行,有湮滅證據規避其責之嫌;但爲何「未合法立案」、「消防設備不合格」及「不具幼保師證照」之台中縣清水鎮不倒翁托兒所於主管機關開罰後,仍能正常營運而導致此一悲劇發生?負有監督義務之主管機關實在難辭其咎!

據台中縣長黃仲生說法,縣府已於發現不倒翁托兒所並未合法立案後,立即依法進行稽查,開出新台幣六萬元罰鍰,檢附公文要求業者立即停業,並將業者負責人姓名及機構名稱公告在縣府社會局全球資訊網及內政部兒童局托育機構管理系統;不倒翁托兒所被罰六萬元後,業者表示要申請立案,縣府遂令其限期申辦設立許可,後因未收到業者申辦設立許可文件,縣府聯合稽查小組又前往稽查,發現業者仍違規收托幼童,縣府遂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規定,開出十二萬元的罰款並限期改善。

然令人不解的是,縣府明知托兒所未合法立案,於發文要求該托兒所立即停業後,卻僅採取第二次課處罰鍰之消極手段,而非進一步積極之行政手段(例如:斷水斷電處分),在社會大眾將焦點放在責難所方的同時,亦可歸責於縣府執法不力,以致釀成此一悲劇,是故縣府所採取的行政監督手段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依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判字第二一五號判決指出,罰鍰乃對過去行為之應報,斷水斷電乃為確保將來行政目的之實現所採取之強制措施,二者性質不同,…處以罰鍰處分,並依法停止供水、供電,固無違反一事二罰原則可言。

最後,縣府所採取之行政手段,顯然無助於行政目的之達成,使人不禁懷疑,誰才是殺死陳姓男童的真正兇手?


國防禦與國家經濟-軍購

南華社會所  郭隆毅

 

921日美國提出,台灣不推動買軍購案,就不幫台灣防禦中國大陸的攻擊。這讓台灣沈默有些時日的軍購的議題又在政治的戰場角逐。然而是否真的有需要軍購,雙方立場也各有所不同。不過可以透過最近國際的大事來眺望未來。從美國為了打伊拉克的仗,使國家預算也花費相當大的代價,造成國家財政的赤字。而一個卡崔娜颶風就點出現在美國財政問題的危機。試想一想台灣會不會因為另一個天災,而又如同美國浮現財政的問題。現今台灣已經每人背負約二十萬的債務,後面的子孫又該如何?其實觀看布希政府正好可以用成語所說的:「窮兵黷武」。試問現在的台灣是否會不會和美國一樣??

其實軍購的重點在於,國防與經濟的角逐,只是透過一個觀點是現今中國的眼光在何處?如果一個軍購可以換取國家或許值得,但想一想現在美國的處境,自然就可想而知。如果台灣當局還一直執著於軍事之上,恐怕會有另外的危機存在。軍購也並非是壞事,只是他所能保障我們有多少,這個應該是我們所質疑的。但可以知道支持的話有助於美國於台灣關係。只是現在的美國還安全嗎?所以在沸沸揚揚的爭吵軍購的同時,我們是否也應該重新對中國大陸重新的評估。究竟所影響的是經濟還是國家安全呢?再看一看現在進入的是什麼樣的戰場型態,可能就更明顯。究竟是經濟大戰?還是軍事大戰?這個軍購案所影響的恐怕不單單只有台灣的問題。


又見黑心偽藥

南華社會所  黃雅君

又見黑心偽藥!「力美肝」這個需經醫師處方簽同意的藥,民眾卻可逕自藥局購買,嚴重暴露了醫藥分業不確實與民眾就醫習慣的養成問題。

就醫藥分業方面,衛生單位雖有一套審核標準,卻僅限於法規的執行。對於藥品本身的成分、療效及對國人健康的影響,缺乏專業上的考量,導致用藥上的灰色地帶。反觀美國,明確的醫藥分業以及罰鍰制度使民眾不敢逾越

就醫習慣方面,民眾的諱醫心態並沒有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而改變反是藉由街訪鄰居的小道消息,購買成藥。幸運的恢復健康;不幸的越發嚴重。醫療資源不但沒有在第一道防線做好最佳的利用,反而形成龐大的醫療費用。

健保財務赤字,不因僅限於頭痛頭,腳痛腳。確切的醫藥分業不但保障醫師與藥師的就業權也保障民眾健康。家制度的落實更是全民健保的精神所在。


善待新台灣媳婦與新台灣之子

南華社會所  劉雯馨

 

在資本主義全球化,國內女性教育水準提高與新女性新思維的影響下,使得生於農、漁村及一些社經地位較低的單身男子較不易娶到台灣女性為妻。在台灣仍注重傳宗接代、男子應當成家立業的觀念下,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乃陸續來到台灣,雖然使得我們的社會環境更多元,卻也帶來許多衝擊。事實上,外籍配偶不是近年來才有的社會現象,早在以前就有來自各國的女性成為台灣媳婦的,例如:鄰近的日本、西方國家、韓國等。台灣一直都是處於多元文化的狀態下,雖然她們的人數若東南亞女性來得多,但同樣是來自外地的女人,從日本、西方國家、韓國等地來的女子卻不會受到諸多「歧視」,民眾反而會很好奇她們的文化、語言等。為何我們對東南亞的女子會心存偏見,難道核心國家的一切事物才是值得被了解、包容與認同的,非核心國則不然嗎?這的確考驗台灣民眾對多元文化的接納與了解。

媒體對外籍配偶的報導多是呈現沒有能力、教育程度低、到台灣撈金等負向新聞;對迎娶外籍配偶的台灣男子則是教育程度低、能力差或身有殘疾以至於在台灣娶不到老婆的人。由於外籍配偶語言不通,有些夫家擔憂「管教困難」而不願讓她們常與外界接觸,使得她們無法為自己辯駁而更坐實了無知的指控,加上丈夫及其家人也難免以媒體的觀點來看待外籍配偶,整個社會環境使得外籍配偶融入台灣這個新家困難重重。

美國黑人也有相似的經驗。媒體、社會將之邊緣化,他們必須比一般美國白人更加倍努力:若不幸被淘汰,為求生存步入旁門左道,接著媒體又繼續報導相關的負面消息。使得那些成功且守法的黑人也被歸類為邊緣人物或是有可能犯罪的人。再回來看看外籍家庭的困境。試想:當主流媒體對外籍配偶的家庭貼上種種負面標籤,外籍配偶的婚姻及家庭遭到社會大眾異樣的眼光,將會如何影響他們的下一代?第一批外籍家庭的下一代-也就是我們暱稱的「新台灣之子」,目前已陸續進入國小教育階段,他們的媽媽語言能力仍有限,生活也還在適應中,媒體充滿外籍家庭的負面報導,「新台灣之子」恐怕會比雙方都是台灣父母的孩子們,遭受更多學校適應及心態適應問題,進而影響他們的自我認同。除了學校生活外,整個外籍家庭(包括外籍媽媽、台灣爸爸以及其他家人)對自我的看法,勢必也會影響「新台灣之子」的發展。

在台灣「少子化」的趨勢中,隨著時間的遞延,「新台灣之子」將是未來社會的重要組成。其發展階段若遭遇到社會所賦予的負面標籤,將影響其人格發展,連帶地也將影響台灣未來的發展。


恰恰事件之社會效應

南華社會所  楊嘉芬 

                                                          

恰恰事件中牽扯了很多八卦話題包括光碟緋聞、跳槽的戲碼、憂鬱症的真假等,姑且不論整事件的事實為何,而以整場記者會上,藝人恰恰難過、道歉、發誓、甚至動怒,情緒起伏大等不穩定狀況來看,藝人恰恰所受的精神壓力確實很大。我認為整事件中,最有意義的部分是透過這事件,引起社會大眾對憂鬱症等其他精神疾患的關心與重視。由於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疾病的認知模糊,再加上一般媒體報導刑事案件,例如,搶劫、暴力、性傷害等案件,常會描述嫌犯的人格特質與心理狀態,心理狀態的不穩定常會被推論為犯罪行為的源頭。媒體過於簡化的報導邏輯,導致社會大眾習慣將精神疾病與社會不安劃上等號,造成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病患的誤解,長久惡性循環之後,讓人認為精神病患與負面情緒聯想在一起,造成精神病患在復健的過程中被社會給『污名化』,前幾天新聞也報導過,在社區設置精神病友復健中心,而被當地居民丟雞蛋反對的畫面,這些皆顯示了大眾對精神疾患的接受度。

2002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最新調查表明,人類進入21世紀,精神疾患正在全球範圍內氾濫成災。每5個人當中,就有1人曾患過精神失調,但只有     6%的人尋求或接受治療。全球目前有2億到4億人因抑鬱症而苦,估計在亞洲至少有5000萬顆憂鬱的心。而且,女性終生抑鬱症患病率高達20%至26%,是男性的兩倍。繼癌症、愛滋病後,憂鬱症已成世紀三大疾病之一,楊順興(高雄大附設醫院精神科心理師)說:「不少人認為,憂鬱症是個小問題,只要「想開一點」就好了。這種想法的人往往是混淆了「憂鬱情緒」與「憂鬱症」因此生活在這世紀的人們對憂鬱症應有一定的認識。

透過這事件,引發社會對憂鬱症的認識,讓大眾瞭解憂鬱症並非「特殊身份」人的專利,只要周遭親友多加留意、關心,及早幫助憂鬱症患者就醫,往往可以挽救一個失去希望的生命。


孩子是無辜的受害者

南華社會所  羅錦全

 

去年五月才發生過台中市5歲張姓女童活活悶死在娃娃車事件,今年又有一條無辜的小生命慘死娃娃車內,陳小弟弟的母親在公開信中表示:「這不是你(張小弟弟)的錯,是大人的錯。」,是的,這的確是「大人」們的錯,「大人」們總是不做事,做事就做錯事,要不然也只會當事後諸葛,事後才想著要來彌補,卻總是流於媒體新聞一時的沸沸騰騰,當焦點不在,事情也只做一半。

 

回顧事發當天,陳小弟弟上課當天,隨車老師及司機竟然沒發現還有小朋友未下車,難道都不檢查車內及做清點人數的動作嗎?老師們並非面對一台遊覽車45位的人數,而是僅僅八位小朋友的娃娃車,每天都會接觸小朋友們,老師竟會連陳小弟弟是否下車都沒發現,如此粗心大意造就今日的悲劇,去年的前車之鑑難道還不夠嗎?

從前至今,已發生了20件娃娃車事件,有許多小朋友因此喪命,但這問題卻沒被重視,依舊年復一年上演類似的事件。目前全國仍有451家未立案的幼稚園在運作著31萬的孩童生命操之在手,但我們的「大人」有時間打口水戰,有心情浪費公幣讓立院空轉,每天操弄人民的情感,更為反對而反對,卻沒有「大人」真正的重視這眾多非法幼稚園,對國家新生命所造成的威脅。孩子是無辜的受害者,你們看見了嗎?


追根究底看軍購

南華社會所  黃顥川

 

2004年總統大選時,台灣第一次公民投票結果,「強化國防」領票率45.17%,「對等談判」45.12%,兩案皆因領票人數未達50%的門檻,宣告否決。依公投法規定,公投結果通過須超過二分之一選民領票,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才算通過。由於領票數未過半,投票結果為否決。

早前在20025月,國民黨政府在立院國防委員會透露的數字是新台幣2800億元,但20046月民進黨政府所提出的預算竟高達6108億元,目前預算降至4800億元,也只是因匯率變動和放棄潛艦國造政策,但對台灣而言,仍是一筆極不划算的交易。

其間,還有許多問題:採用特別預算、國防部20046月的說明簡略、公投法第三十條等。在令人質疑。

寫到這裡,不禁想到台灣的實際情況。當政者是否依法行政?當初公投已經明確否決,為何仍提出那明顯灌水的6108億元?既然公投結果明確否決了軍購案,這就不是金額多少與買什麼武器的爭議了,而是根本就不能買,執政當局還一再挑起國內的民意對立,完全忽略了軍購是於法無據的,何苦而再的為台灣製造不必要的紛亂?除此之外,我們非得要跟一個每年國民生產毛額都遙遙領先我們的國家,做軍備競賽嗎?國家安全就只能是不斷地向外購買昂貴的武器嗎?而面對一個二十一世紀逐漸崛起且可能是全球最大的新興市場,時代不停的向前走,我們的態度必須有所改變,現在已經不是舊有的老蔣時代國共勢不兩立的狀態了。為什麼不能運用同文同種的優勢,創造雙贏的局面?

就算立院屈服於美國的壓力而通過,我們還是要回到源頭。台灣法律的公信力何在?第一次公投的效力在那裡?又,知法犯法的政府還有存在的價值跟必要嗎?

如果這次的軍購是台灣國家安全的必需品,請執政當局參考核四的模式,停建之後,發現是明顯的決策錯誤,過程粗暴且充滿瑕疵,還是必須重新開始。這次的軍購案如果一定要買,請執政當局先說明軍購的效果與意義何在,這次不要再淪為錯誤的決策了。我想,在軍購案的背後,其實還是有許多事情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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