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會傷人─探討功能失調家庭
林喬瑩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研究生
※ 一名就讀托兒所小班的四歲女童,慘遭長期失業、酗酒的父親毆打,幸好托兒所老師發現女童的頭部、身上有多處瘀傷,經老師了解情況後通報社工人員送醫治療。根據警方調查,女童沒有其他兄弟姊妹,母親是大陸籍配偶,父親長期失業在家、經常酗酒,喝酒之後動輒對家人動粗,女童已經不只一次遭到父親毆打,為了避免家暴案件重演,社工員已經把女童安置在寄養家庭,警方近日內將通知女童的父親到案說明,依照家暴法偵辦。
※
雲林縣北港鎮驚傳兒子持刀砍傷母親的人倫悲劇。一名60歲男子拿刀追砍90歲老母親,老母親身中5刀,情急之下裹著棉被跳樓逃生,經送醫急救已經脫離險境,這位高齡90歲的老母親指控60歲的兒子行凶殺人,儘管老母親指證歷歷,60歲的蘇姓男子到了警局,堅決否認涉案,警方將深入調查。警方調查,60歲的蘇姓男子疑似精神異常,可能是受不了老母親嘮叨,憤而持刀行凶。
※ 台北縣淡水發生一起弟弟殺死哥哥的人倫悲劇,為今年冬至增添些許遺憾,根據警方調查,雙方爆發衝突原因,是在祭祖過程中,彼此發生口角,弟弟便以水果刀刺死從母姓的哥哥。
這些家庭到底怎麼了?
「家」不該是每一個人遇到挫折的最佳避風港嗎?不也是大家最嚮往的一個心靈角落嗎?曾幾何時,對有些人而言,家庭已經變成是一個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也成為一個不想被回憶的記憶最深處。在每天的新聞報導中,不乏看到許多家庭的慘劇─子弒父、父虐待妻小、青少年憂鬱自殺、因為利益薰心而恐嚇家人等等事件。若是因為出於意外的不幸,還會讓我們覺得辛酸與不忍,但是如果是父不父、子不子,不但沒擔負起自己的角色與責任,而且還肢體傷害、語言虐待自己的家人,這些種種總讓筆者腦中浮現一個問題─「這些家庭出了什麼問題?」
近年來台灣的家庭結構也隨著世界急速的變遷而產生了多元的變化:結婚、離婚、再婚、不婚;同性、異性結合;雙親、單親到多親,家庭瓦解之後又再重新組合,因此也使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動模式、角色都須調適與改變(張耐,1997)。再者,因社會變遷也產生了許多雙薪家庭、候鳥型家庭等等,且在性行為開放、性觀念保守的情況之下,青少女懷孕生子的例子也屢見不鮮,這些也都一再的挑戰著家庭所應具有的功能及家人角色。
家庭是一個系統
我們從社會的家庭人倫悲劇不難看出,往往是與家庭中的整體病態有關,因為心理疾病或行為偏差永遠不會是個人因素的現象。家庭系統理論者認為是家庭本身生病了,而有行為問題的某一成員只是家庭生病的症狀而已。個人的問題意味著家庭系統的病態,而家庭系統的病態則反映出整個社會體系的病態。若以系統理論來看家庭之間的關係,代表著家人之間彼此之間必須存在著關係並且有所互動,因而形成了一個複雜互動網絡。每一個人暨是整體的一部分,同時又是一個完整而獨立的個體;具有獨特的個性,同時也受到家庭的影響,他暨代表著個人,也代表著家庭整體(鄭玉英、趙家玉譯,1995)。家庭是孕育一個人成長最主要且重要的地方,因此家庭對於每一個人的發展而言,確實具有一個舉足輕重的地位。
在探討功能失調家庭之前,我們先了解有關家庭功能的理論有哪些,之後再從這些理論中探尋功能失調的家庭到底是哪理出了差錯。
一、
從多向度論家庭功能
Beavers及其同僚多年來致力於研究所謂「健康」家庭及「有精神病患成員」家庭的差異。他們認為影響家庭功能的互動可以從家庭結構、家庭迷思、目標導向式的協商、自主性及家庭情感等五個家庭系統的向度來觀察。相較於Olson的環繞模式,其共同點都是以兩個軸心來區非不同的家庭功能類型(如圖一所示)。其橫向的軸心是以家庭的結構、彈性及家庭成員的能力為評量家庭健康與效能的準則。而垂直的軸心則是反映家庭成員之間彼此互動的類型向度。
在橫向軸區分家庭功能為嚴重失調、邊緣失調、中等失調、適當調節、最佳調節等五種不同程度。若家庭的適應力越高,則更能有效面對壓力來源。除了適應力之外,適當的自主性並允許或鼓勵其成員去選擇及作決定,也是功能良好的家庭所必須的。
垂直軸則反應向心家庭、離心家庭及混合型等三種家庭成員互動的模式。其中向心家庭的成員認為關係的建立與滿足只能從「家庭內」獲得並且限制家庭成員向外發展。相反的,離心家庭的滿足卻是從「家庭外」的其他資源而得到的。因此,無論是向心或離心家庭的功能都不是最佳的。當家庭的功能越好,適應能力越高時,它的向心或離心成分都會減少到某一程度而達到一個混合型的較佳狀態。(黃宗堅,1999)
圖一:Beavers模式圖(Beavers & Hampson,1993)
二、 從環繞模式論家庭功能
Olson,Sprenkle,與Russell經過十多年來對一千多個家庭進行大規模的研究和臨床檢驗,於1989年整合了家庭系統和家庭治療的觀點,因而發展了環繞模式(Circumplex Model)。此模式當初主張凝聚力(cohesion)、調適力(adaptability)及溝通(communication)等向度是決定婚姻與家庭功能最重要的三個因素。但於1993年將調適力(adaptability)修訂為彈性(flexibility)。其中Olson等人試圖將凝聚力及彈性兩個向度作為環繞模式的兩軸,依凝聚力與彈性的強弱(各分為四級),形成十六種家庭型態(如圖二所示)。Olson等人認為就成員關係的動力運作而言,家庭功能以向度趨向平衡程度的狀況為佳。因此,Olson等人主張將這十六種家庭型態分為平衡型(balance)、中矩型(mid-range)及極端型(extreme)三類。
1.平衡型家庭─為中間圓圈的部分,由於家庭凝聚力與彈性兩個向度不至於過高或過低,可以允許彈性變化的空間,並符合家庭成員彼此之間的需求,故可稱為功能較為良好的家庭類型。當然這些家庭在面對高度壓力與衝突時亦會產生短暫的不愉快經驗。
2.中矩型家庭─是指其中一個向度為中度層次,而另一個向度為極端層次(太高或太低)的情形,如在圖二中為第二圈的八種家庭類型。
3.極端型家庭─是指家庭凝聚力及彈性均處於極端(太高或太低)的層次,是屬於圖二中的四個角落。
就環繞模式所呈現的特性而言,凝聚力太高將使家人過於糾纏,家庭常會要求個人的忠誠及一致性,以至於阻礙了成員個別發展的空間;反之,凝聚力太低的家庭,個體自主性過大,反而造成家人彼此疏離與孤立。另一方面,對於彈性過高的家庭,由於不明確的規則與領導方式的不一致,乃致於整個家庭系統處於散亂無序的狀態;而彈性偏低的家庭,則因家庭系統採取高度的控制而抗拒改變而顯的十分僵化。因此Olson等人認為平衡式的家庭具有中度凝聚力與彈性,所以家庭成員較能適當表達其情感,關係亦較平等自主,領導型態及問題解決也具備明確且彈性的規則。(黃宗堅,1999)
圖二:環繞模式圖(Olson,1993)
三、
從問題解決觀點論家庭功能
它的研究重點在探討家庭系統思維內涵中的家庭結構、家庭組織與互動型態的交互作用,以及家庭中的成員是如何透過問題解決的模式來處理以下三種必須克服及完成的任務:
1.
基本任務範圍:家庭成員如何處理食物的供應、錢財、交通及居住的問題。
2.
發展任務範圍:家庭成員如何處理在不同成長階段所帶來的問題,如青少年初次離家、上大學、結婚及懷孕等事件。
3.
危險任務範圍:家庭成員如何處理因疾病、意外、失業、工作轉變等因素所帶來的危機。(黃宗堅,1999)
四、
從認知型態觀點論家庭功能
Reiss , D.自一九五○年代晚期開始研究家庭的問題解決過程,發現影響實驗結果的不是家庭面對實驗情境時的訊息處理過程,而是家庭面對陌生的實驗情境時的反應,亦即家庭對情境所賦予的意義,才是重要影響因素。
Reiss(1981)年指出家庭建構現實世界的方式有三種方式:(引自曾端真,1993)
1.
環境取向的家庭(environment-sensitive families):以這種方式建構現實世界的家庭,相信世界是可理解的、有調理的。家庭成員了解它並且擁有主控權,所以成員能接受與利用外在的支援,例如他人的意見與環境的資源。面對問題時,就事論事,以解決問題為導向,比較不會被問題所困。
2.
人際疏離取向的家庭(interpersonal distance-sensitive
families):這類家庭的成員傾向不接受他人意見,不願接受協助也不願利用環境資源,以免成為「弱者」,並且以此來顯示自主性。然而,這種成員大都是孤獨的,成員間是脫離的(disengaged)關係。
3. 結合取向的家庭(consensus-sensitive families):這類家庭大都由相互黏絆的成員組成,認為世界是無條理可循的,所以成員必須時時結合在一起,共同對付外在的危險。
家庭會傷人─功能失調家庭
綜合以上各理論所述及筆者本身的想法,筆者歸納出影響家庭功能的幾個因素:
1.
家庭溝通模式─包含面對家庭內的衝突事件是否能妥善處理、是否有清楚的溝通方式。
2.
情感親密程度─包括了家人間的界線是否清楚或混亂、家庭凝聚力、家庭氣氛、是否能適當表達內在的情感、家庭成員對家庭的向心力及歸屬感。
3.
角色定位─包含個人在家庭中的角色是否能各盡其責。
4.
自主性─包括了個體是否能發展獨立性及自主性、發揮自我的潛能而不受限於家庭、允許及鼓勵家庭成員自己做決定、隱私權是否受到尊重。
5.
彈性─包含家庭採取控制的程度、允許改變的程度、是否能隨年齡、發展任務的不同而調整態度與做法。
6.
家庭解決問題的能力─包含家庭面對生活上的基本事務、不同年齡的發展任務及危機事件的應對能力、面對壓力時有能力處理。
7.
與外界聯繫能力─包含是否具有足夠的社會資源及人脈資源、是否能利用適當的外界資源、是否能與他人建立良善的關係。
以上的這些論點,提供了我們在思考家庭功能應該注意的重點,但並非意指必須做到符合每一項才算是功能正常的家庭。事實上,並沒有完美的家庭存在,因此也不需要因為自己的家庭在某個層面沒有符合專家學者、研究者所主張的而感到擔心與失望。任何家庭都可能在某個層面上不夠健全,此非意味著家庭功能的失調。唯有當某些層面的問題持續太久的時間且過於極端,成為家庭成員間的主要互動模式與各體的主要特質,同時阻礙了個體的成長與發展時,此家庭才可以說是功能失調的家庭(曾端真,1993)。且相對而言,失功能的家庭也只是在某些層面產生一連串的不平衡,卻也尚能維持某種平衡的表象與狀態(張耐,1997)。
因此,筆者認為功能失調的家庭,可能呈現下列現象:
1.
不良的溝通模式
家庭成員溝通不良,容易形成代溝、偏見或障礙。家庭中最常見的不良溝通現象為:
(1)
口語與非口語訊息不一致─當在表達情感或意見時,若口語表達與非口語表達不一致時,時常會造成對方的困惑及誤解。例如,父親口頭說:「我是很關心你們的」,但是表現出來的表情卻是冷漠與不悅,如果容易讓孩子覺得迷惘與不知所措。
(2)
高度責備、控制式溝通─在家庭成員互動的過程中,若時常出現責備、批評的話語,容易引起對方的負向情緒及導致家庭成員之間彼此的怨恨或衝突,因而使彼此的心理距離越來越大;另外,若家庭成員以權威角色出現,而常以恐嚇、威脅,甚至是高度掌控別人的一言一行,也是一種破壞性的溝通方式。
(3)
雙重束縛式溝通─也就是發出的訊息通常包含二個互相矛盾的訊息,使得接收者不論聽從哪一個訊息都將是錯誤的選擇,意即陷入兩難的境地。例如:當子女要選擇自己喜歡的科系就讀時,父母卻表示:「你如果現在不聽我的,以後就都不要問我的意見」,此時子女將陷入兩難的抉擇中。若長期處於此類雙重束縛是溝通中,將導致矛盾的心理狀態及關係產生。
2.
太過糾結或疏離的家人角色
(1)
家庭成員無適當的角色定位─例如:父母親無善盡撫養、教育的責任,反而要讓未成年子女擔負起家庭經濟、照顧家庭的重擔。
(2)
家人關係不當─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是利益取向,彼此鉤心鬥角。彼此之間過於冷漠與缺乏真情。
(3)
過於糾結的家人關係可能會長期處於高焦慮之中,因為彼此缺乏自由的空間,家庭中有存在著許多不允許被質疑的家庭規則。因而有可能必須要放棄自己的感覺與欲求,而完全鎖在家庭的痛苦裡;而過於疏離的家庭成員,彼此之間缺乏互動與共鳴性,因此可能會因為極度缺乏理性而導致嚴重的心理上的孤寂感(鄭玉英、趙家玉譯,1995)。
3.
病態或固著的認知模式與行為
(1)
父母親對子女的期待過高或過低,而且未能因個別差異、發展階段而有所調整,導致子女長期的心理壓力負擔。
(2)
有著固著的「二分法」思維及扭曲的認知思考模式。
(3)
用語言或身體攻擊、虐待家庭成員。
(4)
家庭中缺乏不明確的規則與領導方式的不一致,可能會導致於整個家庭系統陷入散亂無序的狀態;但若採取高度控制,不允許改變,則容易使家庭變的過於僵化,而無法因時因地制宜。
4.
家庭缺乏支援及因應困難的能力
通常社經地位低的家庭或是封閉的家庭,往往缺乏社會支持及求助的能力,因此導致家庭問題的惡性循環或是無法解決。
5.
家庭系統出現「發病者」
上述功能失調家庭的各種現象,均易導致子女成為「替罪羔羊」(scapegoating),如:偏差行為或身體疾病等。家庭系統有病時,子女是最易受害的對象,因為孩子缺乏獨立,抵抗家庭系統的能力最不足,缺乏避免傷害的應變能力(曾端真,1993)。因此,功能不良的家庭會使孩子在意志力上受到困難,而在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會出現下列的現象:(鄭玉英、趙家玉譯,1995)
(1)
衝動而容易上當,做一些毫無理由的事。
(2)
做決定有困難,常常做出不妥當的抉擇,尤其是誤信他人。
(3)
試圖去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例如:一個人相信他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緒、父母相信他們可以掌握孩子。
(4)
不斷的追求完美,例如想要擁有完美的子女、愛人等。
(5)
不由自主的強迫性行為。
(6)
對事情持有極端的看法,非黑即白,非善即惡。
後語
面對這些失功能的家庭及父母親,或許可以透過父母效能訓練或其他的成長教育活動來提升及修補其正常的功能與角色,但筆者以為這需要花費許多時間與氣力,但不見得可得到很好的成效。若要強化家庭功能,就必須從家庭教育開始做起。因此,在這結婚率高,但離婚率也不斷攀升的社會現象之下,想要組成家庭的青年男女,在結婚之前更需慎重考慮、思量自己結婚的動機及本身的成熟度、考量到婚後可能面對的問題;而在結婚之後,必須在家庭中不斷追求個人及家庭的成長,以使家庭能有效發揮其功能,協助個人在家庭中培養健全的人格,如此「家庭」不但可成為塑造人的場所,也才可能成為一個「最溫暖的窩」!
參考書目
1.
張耐(1997)。加強家庭教育,增進家庭功能。師友,363,30-33。
2.
鄭玉英、趙家玉(譯)(1995)。John Bradshaw著。家庭會傷人。
台北:張老師文化。
3.
黃宗堅(1999)。家庭系統的測量與應用。載於葉光輝(主編)。
家庭心理學:系統思維觀點的探討與應用(頁83-109)。台北:應用心理研究。
4.
曾端真(1993)。家庭功能。諮商與輔導,91, 16-21。
5.
Beavers, W. R., & Hampson, R. B. (1993).
Measuring family
competence: The Beavers systems model. In Froma W. (2nd
ed.), Normal family processes (pp.73-103).
6.
Olson, D. H. (1993). Circumplex model of marital
and family
systems:
Assessing family functioning. In Froma W. (2nd ed.), Normal
family processes (pp.14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