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以生態學觀點談影響藥物濫用者的可能原因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林豐材

壹、前言

近年來,藥物濫用問題已成為全球性的犯罪問題、社會問題、醫學及法律的問題。藥物濫用對使用者個人直接造成身心健康之危害外,也降低了使用者在社會經濟上之生產力,造成家庭功能的失調,成為國家社會之一大損失;更甚者,一個人在藥物影響下,常影響到理智與思考功能,導致各種犯罪行為或偏差行為之發生。

成癮者為了滿足藥癮,可能會不擇手段去獲得金錢,更因此而形成製造、販賣及走私毒品之有組織犯罪集團勢力的擴大,至於社會、家庭及工作上的影響,使用藥物者其非使用藥物朋友日益減少甚至最後失去正常朋友,其學業不佳甚至輟學,無法工作面臨無錢買藥而不得不以非法手段來取得買藥的金錢來源,將全部心力放如何取得藥物,並逐漸成為社會退縮的一員,形成個人破產、家庭破碎、犯罪入獄甚至走上死亡的不歸路。

台灣雖然創造了經濟奇蹟但國民生活品質及社會的結構卻急遽下降,面臨了文化道德淪喪、犯罪問題增加,社會及家庭結構解組等問題,特別在功利主義盛行的今日,藥物濫用的人數居高不下,保守估計台灣吸毒人口正急速擴增且年輕化,濫用藥物人口已經超過了40萬,也就是約為總人口的2%,且近六成是18歲以下的青少年(黃敏偉,2004)。藥物濫用不僅害己傷身,而且損耗大筆社會成本。

根據衛生署麻醉經理處研究報告,我國每年因安非他命、海洛因濫用所造成的社會成本損失,高達一百零四億元以上,這還不包括其他藥物濫用的成本。根據法務部九十三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具有毒品罪前科之再、累犯人數所占比率達67.6%(法務部,2004),顯見吸食毒品的累犯以及再犯問題嚴重顯示當前施用毒品而再犯的問題日益嚴重。

雖然毒品濫用已成為當前台灣的重要社會問題,發展有效的方法協助成癮者戒斷毒癮回歸正常生活,已為政府、民間社團、成癮者的家庭與部分當事人一致的共識。但是毒品濫用者不僅成長、生活在不同的環境,使用毒品動機不同,濫用的程度與過程有別,戒斷的動機與意願不一,使得毒癮戒治的工作更加的複雜化,唯有透過系統性的分析才能掌握問題的重心。

一般而言解釋吸毒者濫用毒品的三個主要原因是:

一、來自於改變自我意識的內在需求而使用毒品。

二、毒品的使用是一種被動的行為。

三、基於一種特殊的功能或意義需求而使用或濫用毒品Fields,1992:4-7

上述三個解釋,將毒品的使用與成癮歸結為毒品的功能性特質,與人類共同或個人的特殊需求兩個因素。此種類型的解釋僅能對吸毒者使用毒品的成因做靜態的描述,並將毒品的濫用與成癮最終責任歸諸於吸毒者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而個別吸毒者的治療就成為毒癮戒治的重心。此種解釋的缺點在無法解釋下列問題:為何大部分人都有相同的需求,但只有少數人會使用毒品?一個成癮者的吸毒過程又是如何?在那些條件下,一個人會比其他人更有吸毒的可能?又在哪些條件下,一個毒品成癮者戒除毒癮的可能性較其他人為高?為回答上列諸問題,個人將試從生態學的理論觀點,分析毒品成癮原因的可能因素,淺析藥物濫用的成因與過程,作為協助藥物濫用者戒除毒癮工作的參考。

貳、生態系統理論取向:

解釋個體與環境互動最周全、最詳盡的學說,由Urie Bronfenbrenner在一九七○年代末期所提出的 「生態系統理論」Eronfenbrenner SystemTheory)。此理論原用來說明個體發展的生態環境,Bronfenbrenner(1979)強調個人的發展來自個體與環境的互動,其互動模式不只介於同一層環境系統中,而是多層環境系統中的交互作用。每系統直接或間接與其他系統互動,且複雜地影響個人發展。因此探究個體行為模式時,必須由個體、家庭、環境等各個層面來探討,不僅可得到較多的線索,並能獲取更深度的資料。

Bronfenbrenner在理論中特別強調多重環境對個體行為以及發展的影響,並且將環境依照與人的空間與社會距離分成層層系統,他認為影響個體發展的環境可分為四個系統,這四系統分別為:小系統 (microsystem)、中間系統 (mesosystem)、外系統(exosystem)及大系統 (macrosystem),而個體的發展就是與這四系統直接或間接交互作用後所產生的結果。

生態系統理論提供了周詳且完整的典範,說明個體受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適應、進化的過程中所產生持續的改變。因此,整個社會是一個互動且互相依賴的體系,在系統中,一個正面或負面的變化,將影響整個系統的運作。人類的發展不只與單層的環境系統互動,而是多層環境的互相影響。從最主要的生活環境中,如:家庭、以至社會的文化以及價值觀等,每系統直接或間接與其他系統及個人互動,並以複雜的方式影響著個體的發展。

Bronfenbrenner認為生態環境就如一套 「鳥巢結構」,一個套在另一裡面,就像俄國娃娃(Russian dolls)若將家庭系統(小系統)視為影響個體生活的核心,則中間系統、外系統、大系統均是一個包住一個的外圍圈子。以下分述之。

一、Microsystem小系統:

最內層的系統環境,涵蓋藥物濫用者本身、手足、父母及其家族,也就是藥

物濫用者與現有環境交流、互動最頻繁的一層。Bronfenbrenner(1979)說明在此層中,所有與個體發展相關的人都為雙向且互惠的(bidirecticonal and reciprocal),易言之,手足、父母及其家族影響藥物濫用者反應,而藥物濫用者的特質也會影響手足、父母及其家族的對待其的方式,環境中所有成員都,「面對面」的互動方式產生交互影響。所以小系統是四個系統中對個體發展最具深遠的影響。若以本主題藥物濫用者而言,在小系統部分就是藥物濫用者及原生父母與手足。

二、Mesosystem中間系統:

指與小系統間的連接,推至教師、同儕、鄰居,同儕次文化等成員,藉由此系統與現有環境的連接,將使藥物濫用者對藥物的依賴減弱或增強更完善。例如學校舉辦「母姐會」即是連結家庭與學校兩系統:叉如藥物濫用者的「學業成就」不只是其在學校所受評量的結果,同時,也受到父母參與課後輔導的態度影響所致。Bronfenbrenner(1979)提到如果在小系統建立堅固,支持性的連結,這些連結將促使中間系統有更大的發展。例如小時與父母建立安全情感依附的藥物使用者,當他們進小學後,也會主動接近其他小孩,並與之合作。也就是說,藥物濫用者是藉此中間系統向外連結社會網絡。

循此脈絡,就藥物濫用者的「缺陷」而言,其並不一定會引起發展的問題,此外,學校教導的技巧,是接續藥物濫用者在家庭、手足等小系統的基礎,小系統與中間系統間是彼此相通。在本主題所談的中間系統是指學校、朋友、同儕與次級文化間的運作關係。

三、Exosystem外系統:

包括會影響藥物使用者要不要持續使用或接觸毒品的外控因素,但並非是直接接觸的環境,如經濟結構的改變、都市化造成的社會解體、社會組織與家庭的疏離、緝毒的執行嚴謹與否、拒毒、反毒與戒毒的成效,立法委員、法令嚴苛與否、大眾傳播媒體的方向等所構成的系統。舉例而言,藥物濫用者所接觸的團體及社會制度、政治、經濟等,會直接影響吸毒與否,而對藥物濫用者產生不同的生活方式及價值觀,再間接影響到藥物濫用的生態環境。再如立法委者雖與藥物濫用個體未有直接接觸,但其制定保障毒品危害防治等條例,仍與小系統中的藥物濫用者本身產生交互作用,大眾傳播媒體所呈現的報導內容或影像紀錄內容等是否偏頗於毒品的使用效果,走私毒品是否氾濫、緝毒成效是否良好等,在本主題所說的外系統是指社會環境、緝、拒、戒毒成效、立法方向、經濟、輿論方向等。

四、Macrosystem大系統:

即為環境的最外層,包含上述所有子系統,主要談到藥物濫用者所處的文化、社會、價值,法律,宗教等較高層次的體系會影響其發展。Bronfenbrenner(1979)進-步解釋到此系統是:「某種文化、次文化或其他廣泛社會情境中的社會藍圖(socidbluepr )」,說明在某種文化體系下,藥物使用的除罪或社會大眾對待藥物濫用者的態度,和藥物濫用者受其影響會追求何種的目標成長,也就是說,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大系統會影響其不同的價值觀和成員的發展成就(張麗芬,1997)。例如一個國家如果有高品質的藥物管制措施與提倡高品質的休閒活動,則藥物濫用的情形會有較好改善。此大系統成員包括倡導正當休閒運動者、文化價值、藥物管制政策制定者,更生保護領導者等。

參、以生態學觀點談影響藥物濫用者的可能原因

     雖然有關藥物濫用的成因,迄今尚無定論,但一般咸認藥物濫用絕非由單一因素即能解釋,而是由多種因素來造成個人的易病症(individualsusceptibility)整體而言,強調個體、藥物、環境(家庭、社會等)、文化(制度、法令等)的交互作用。茲分述如下:

一、藥物濫用者本體因素:

(一)生物學觀點:主藥強調的是個體遺傳之易病性及藥物對中樞神經腦細胞之酬賞機制和藥物相關之制約事件所形成的「渴求」(craving),以及藥物對個體心智功能(認知和動機)損傷之惡性循環(motivation distortion theories)。國外研究亦認為遺傳的特質與物質濫用有關。

(二)心理動力觀點:某些專家指出物質濫用與個人人格阻礙與情緒問題相關,心理動力的觀點主張濫用藥物幫助年輕人控制或表達其潛意識的需求和衝動,飲酒可能反映口腔期的固化作用,其與非功能性行為,例如:依賴、憂慮相關聯,另有研究指出,濫用藥物者有某種程度的人格病狀、低自我的人格失序、低的容忍力、焦慮、幻想以致達到成癮行為。很多成癮者顯示出有精神病及反社會人格,而形成所謂的「成癮傾向人格」(Siegel,1995)。

(三)人格特質:葛蘭德(Grinder,1973)亦指出少年濫用藥物之心理層面可能因素有:1.為了改變其知覺中的現實世界2.為了獲得情緒上的幸福與安樂感3.逃避煩惱,避免面對心理產生之無力感4.尋求自我之探索5.尋求幻覺與審美經驗等。國內學者研究則發現好奇心為首要的吸毒動機,同時藥物濫用者人格特質上具有高焦慮性格、自重感低、欠缺自我肯定與自信、非理性思考、自我認同上產生問題、不能適當的表達情緒等。法務部的藥物濫用問題研究易發現藥物濫用以好奇心、模仿居首。

二、小系統:藥物濫用者原生家庭、手足、父母

          原生家庭係指自己所由而來的家庭(謝秀芬,1986)。Hurlock(1974)指出,家庭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單位,也是個人在一生中最重要的成長環境與生活場所,而個人的人格,行為、態度及價值觀念均受其影響。Kelly也強調個人世界觀是透過其成長的原生家庭發展而成,也就是說原生家庭的成長經驗,提供成年人生活態度和信念的基礎,因此,人終其一生均受原生家庭的影響 。 

(一)家庭環境因素:以家庭為核心的生態系統理論再結構上級以家庭為整個互動系統的主體,而家庭為影響藥物濫用的原因大概包括家庭衝突、不良的養育方式、非預期的小孩、沒有長者監督、沒有家庭儀式、家庭溝通不良、身體或性虐待及親子或手足模式等。

(二)父母、兄弟間互動:家庭是影響個人濫用藥物的環境條件,由於家庭通常是孩童接觸到的第一個社會單位,經由與父母及兄弟姊妹間的互動與社會化效果,孩童可以學習與模仿基本的價值規範及行為模式。一般的觀察認為家庭對於孩童使用毒品的行為,可經由模仿、親子關係等方式影響。研究指出藥物濫用與父母、兄弟姊妹之濫用藥物經驗成正相關,即當父母、兄弟姊妹有濫用藥物行為或沉溺於藥物時,藥物濫用之行為動機亦明顯增加。國內周碧等人的調查報告列出與青少年用藥有相關的重要因素包括:父母親未住在一起、父母管教態度自由方式、兄弟姊妹間有人使用毒品等。

(三)父母管教方式:研究指出,來自貧窮、破碎家庭之少年,由於缺乏父母關愛或受到更多的輕視,其濫用藥物之動機與機會因此比正常家庭出生之少年大增。另外,親子關係不良與父母管教態度不當亦為藥物濫用之重要因素。學者辛洽等Simcha Fagan et.al ,1986指出,倘家庭具備良好氣氛即行適當之管教,將可減少家庭成員濫用藥物行為,如果父母管教態度不一致,將助長成員濫用藥物之行為。法務部之研究亦指出濫用藥物之家庭層面因素包括父母陸、管教不當、破碎家庭及貧窮難以維生等。

三、中間系統:學校、同儕、社區、同儕次文化

(一)學校教育:學校教育是個人離開家庭踏入社會之前,必須要接受的教育與訓練,然而學校不能發揮其應盡的功能,疏於輔導和協助原本在家庭理失去教養的學童,則學校和社會都將承受巨大的負擔和不良後果。

目前學校教育制度,從小學、國中、高中至大學,需歷經無數次大小考試與柵欄,年輕學子必須一一跳過此柵欄,始能符合家長、學校、社會所界定之「好孩子」、「好學生」之標準。但登上好孩子之榜單,則此人似乎被認為毫無缺陷;反之,壞孩子、壞學生毫無可取。此等壞孩子、壞學生,其所受之打擊殊為徹底而無情,從而無自尊可言,需長期生活在沮喪心情的環境中---老師放棄、父母不諒解、社會瞧不起。在此情形下,壓力愈來愈大,個人易於緊張焦慮,而藥物濫用及成為暫時解除此種心靈桎梏之急救方法。而好孩子呢?在文憑依舊掛帥,升學競爭激烈下,好學生為挑燈夜戰,養精蓄銳,以藥物提神之情形下,愈陷愈深而走入濫用藥物的胡同。

(二)同儕關係:人原本喜歡與同年齡層之人相處,加上教育環境、社會變遷與競爭、家庭解組等因素,遂使人在心理上及情感上甚為依賴同年齡層之朋友,同儕為其最後且亦為唯一之後盾,故如同年齡層之有人中有藥物濫用者,則其餘之人亦甚易跟進。同儕團體是影響青少年價值與行為的最重要因素,事實上,同儕關係也是影響成人是否用毒品的關鍵因素。

同儕關係通常經由價值與行為的模仿,以及團體或個人認同的壓力促使個人使用品,

並經由分享親密關係的情感,相互支持並持續吸毒行為。國內的研究均指出朋友的引誘吸

毒者初次使用毒品的主要原因之一,吸毒者早期的毒品來源有一大部分也是由同儕所提供。同儕關係的建立與轉換,對吸毒與戒毒都會產生重要影響。

(三)社區鄰里:藥物濫用之行為亦受社區鄰里環境之影響。尤其,在人口密集度、遷移比率,及人際隱匿性較高之頹廢、貧窮區域,由於是會控制力之減弱,人際產生疏離,非人性化與冷漠而造成社區鄰里秩序之混亂與脫序,成為嬉鬧與從事偏差行為的溫床,如吸毒與販毒之滋生、成長區域。學者史塔客(Stark,1987)曾指出研究犯罪地域之重要性,蓋社區環境之惡劣品質,不僅將吸引街頭乞丐、娼妓、無賴漢、非性少年之聚集,同時將成為各類犯罪,如吸毒販毒之滋生地。

國外的研究指出都市貧民區居民涉足毒品的比例,遠高於居住於郊外中產階級住宅區的居民,都市貧民區可以更方便的找到毒品的供應。現有的研究結果均顯示社會階層與毒品具有密切的關係。

(四)同儕次文化:這裡所謂的同儕次文化指的是克羅瓦與歐林在一九六0年所著少年犯罪與機會一書中所提出的探討少年犯罪模式及其行為法則之發展中所言三大類次級文化中的退化次文化(Retreatist Subculture),當個人無法經由合法途徑達成文化目的或社會目的,又由於內在具有之約束力而不願非法的途徑時,解決其強烈焦慮之途徑即為退縮、退化並放棄奮鬥與努力,此即「退化幫派」(Retreatist Gangs)形成之背景,通常表現於藥物濫用行為及其他頹廢性行為,如性濫交

此種次級文化或唯一套語言或為某些調皮搗蛋之事。假設其中友人濫用藥物,則濫用藥物可能成為彼等之共同行為,而次級文化的壓力來自認同圈內之他人。在無法經由合法途徑達成文化目的或社會目的的一些人物以類聚而形成了一個圈子。圈子即是此等年輕人之堡壘,亦為其唯一被接受之處所。因此,某些行為如藥物濫用等,雖非其所願,仍勉為其難加以嘗試嘗試之後逐漸養成了習慣,且為了獲取毒品不得不與其他藥物次級團體接觸,經常接觸之結果吸毒者將逐漸為該用藥次級團體所同化,並認同該組織,進而劃分吸毒者與非吸毒者,排次其他非吸毒者,而進入磕藥族的世界。

中正大學高金桂教授研究指出,藥物同輩團體在少年濫用藥物行為中扮演著吃重的角色,例如它提供初次所使用之藥物,提供藥物來源給新的用藥者,提供使用藥物之方法,使出次使用藥物者對藥物產生心理上之期待,提高藥物效果。因此同儕次級文化之影響力實不容忽視。

四、外系統:外系統條件是指存在於個人所處的環境中,能間接刺激當事人的吸毒動機,或提供             當事人接觸毒品間接機會的外在條件,此種外在條件會因為當事人所處得時空環境而改變。外在環境可以是社會大環境對使用毒品的態度或當社會發生快速的變遷,價值、規範與生活出現失調與衝突,對社會組織與家庭的疏離等,均可能刺激當事人嘗試使用毒品,以紓解因各種衝突與疏離所產生的壓力。

(一)經濟結構的改變:隨著經濟的高度發展,社會官有了改變。現今的台灣權與錢,已成為人們競相追逐的目標,有錢者很快為社會所接納,於是許多人汲汲營利,希求不勞而獲,甚而不擇手段、鋌而走險不惜販毒以獲暴利,為吸毒者提供取之方便的管道,也為社會埋下嚴重的隱憂。

(二)都市化造成的社會解體:傳統中國社會重視家族的凝聚力,而在都是生活高度分工下造成人際關係疏離、淡薄,人們容易產生寂寞與空虛的感覺,為填補精神層面的空洞,以吸毒滿足其幻想多采多姿世界的需求。

(三)緝毒、拒毒、戒毒工作的完善與否:緝毒、拒毒、戒毒三項工作,是一體的三面,缺一不可,亦須相輔相成,始得克竟全功。緝毒工作在徹底斷絕毒品的供給,以達成「拒毒於彼岸」、「截毒於關口」、及「緝毒於內陸」之目標。

(四)法令的制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業於九十二年六月六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自八十七年五月二十日公布施行四年多以來,因僅分為三級毒品,無法與「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互相配合,致第四級管制藥品遭致濫用,卻無相關處罰規定;又所定施用毒品者之刑事處遇程序過於繁複,司法機關須依其不同犯次而異其處置,且強制戒治執行滿三月,即得停止強制戒治付保護管束,三月之執行期間過短,無法提昇強制戒治之成效,於法律適用上引發諸多爭議。再勒戒處所,由法務部委託於醫院內附設之規定,有執行上之困難,而看守所或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又缺乏醫療專業人員,無法落實觀察勒戒業務等問題。綜觀上開修正,對於目前新興毒品濫用問題及毒品犯罪防制之相關法制將更加完備,人權保障更加延,應有助於達成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治安之目標。

(五)大眾傳播媒體:有於各類新興毒品不斷的出現,唯有加強掌握濫用藥物之流行趨勢,結合媒體傳破引導國人對毒品危害的正確認識,有效的運用社會資源,針對不同族群實施宣傳、篩檢,提供各項防制措施,才能達到遠離毒害的目標。如果大眾傳播媒體所播放的影片、廣告、報章雜誌等所引用的內容中影射毒品的好處,無法將大量的資訊過濾篩檢,及傳輸深入至每一個家庭、個人,造成認知上的錯誤,則毒品的氾濫將無法有效的抑制。因此,促請媒體從業者自發性的認知到擔負起應有的會責任,共同自律,淨化其傳播的內容,應是可行的途徑之

目前有關傳播媒體的宣導方面包括有:電視節目宣導、電視短片宣導、廣播節目宣導、電子視訊牆宣導、網路文宣宣導、平面文宣宣導、燈箱廣告宣導等。

五、大系統:社會文化、價值觀、宗教信仰、人口因素等

(一)    從社會文化層面而言:可從三方面來看:1.社會學習:以目前生長及教育

環境亦使人在適應不良或壓力下,以快速之方式尋求發洩,此一是會現象亦導致只求結果不計成本,抑制安非他命及海洛因的濫用。2.社會制度:目前法律雖已作部分修訂,但有些部分仍未落實,且目前部分毒品如快樂丸、搖頭丸、安非他命等的取得管道容易,價格低於其他非法藥物,如海洛因、嗎啡,因此造成以濫用者戒除不易而新嚐試者不斷。3.文化特質:以日本戰敗後之濫用安非他命而言,其文化自卑作用,引起興奮劑之濫用,而目前我國內處於文化轉承期(包括長期政治環境壓抑),缺乏強而有利之追求目標,因而以藥物濫用來滿足失落感。

(二)    文化價值觀:文化因素乃指存在杜會中之價值觀,形成這些觀念的歷史

背景,以及此杜會的教育制度。價值觀是個人在社會中成長,接受社會化後所習得的一些對人對事的看法。歷史背景是指整個社會傳統,對塑造社會的價值觀念和規範具有重大的決定力。林清江(1972)指出,個人形成人格特徵的過程申,有兩種社會因素的影響力量最大,一是個人在團體中的交互作用經驗,二是文化遺產。這些影響尤其在個人幼年時期影響最為宏遠且重要。

(三)宗教信仰:有宗教信仰的人,會因所信仰宗教的教義在對藥物使用上產生影響。宗教所賦予的是慈悲、包容與愛心,也因心靈上有所寄託,當內心產生矛盾時,較能清內在價值觀,較不易對藥物產生慾念。個體的行為發展,乃受不同的背景和經驗累積而來,因此體會因所信仰的不同宗教,而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更因所信仰的虔誠度而有所差異。然而宗教藉內在價值觀的改變,對個體的行為產生直接的反應與影響。例如,經常參加會活動的人,接觸或使用毒品的機會,明顯低於參加幫派活動的當事人,因為教會所持有的價值規範,與成員間的互動方式,讓參與者不易涉入毒品事件。目前許多的戒毒中心包括政府機構或是民間團體,對於吸毒者所使用的策略之就是運用宗教信仰,讓其藉由思想中心的轉移及價值觀念的改變而達到戒除毒癮的效果,這方面再宗教團體所主持的戒毒中心效果最為明顯。

 肆、結論

        毒品濫用近年來已成為台灣極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毒品濫用不僅傷害當事人身體健康,破壞當事人家庭生活,因毒品所引發的犯罪問題更不容忽視。反毒是一長期又多面向的工作,戒毒是驗證反毒成效的重要指標,需要政府、社會及個人密切的配合方能成功。

傳統上將吸毒視為犯罪行為吸毒者即為犯人,監禁與處罰是被用來迫使吸毒者戒除毒癮的方法。事實上,監禁與懲罰對吸毒者戒除毒癮效果彰,單純吸毒行為不能完全與犯罪行為相提並論。而目前已治療為取向的戒毒政策,相對於以往的處罰觀念是政策上的一大突破。由於許多的相關措施配合不足,以治療為取向的戒毒模式,較顯著的成效仍侷限於生理解毒部分,整體的戒毒效果仍有待加強。

    本文以生態學的觀點來探討藥物濫用者發生藥物濫用的成因,就像由上空往下俯瞰,幾乎可看到其全貌,又從水上丟下一顆石頭,激起層層漣漪而看到其環環相扣的軌跡。雖然是以藥物濫用者為主軸,但一路探討下來,無論他個人心理因素或社會環境整體因素,所涉及的層面都不是以單一直線的思考模式可以解釋的,但在此願意提供一個更積極與全面性的藥物濫用原因作基礎,以為政府或民間團體在從事戒除毒癮工作時有一個更為宏觀的想法與政策,考慮吸毒戒毒多元化的問題,尊重與鼓勵民間即專業團體參與全面的反毒與戒毒工作,讓我們的下一代享受一個無毒的自由空間。

伍、參考書目:

一、中文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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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犯罪問題研究中心(1997):影響犯罪因素分析報告彙編。法務部犯罪問題研究中心印行。

  法務部犯罪問題研究中心(1995):毒品犯罪型態及相關問題之研究。法務部印行。

  趙星光(1998):生活型態觀點的毒品濫用及戒治之分析與政策運用。刊載於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一)。法務部犯罪研究中心編印

  陳正宗(1998):藥物濫用防治對策。刊載於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一)。法務部犯罪研究中心編印

  呂淑妤(1998):我國藥物濫用問題探討。刊載於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一)。法務部犯罪研究中心編印

  陳祖輝(2003):毒品犯罪戒治處遇成效概況之介紹。刊載於犯罪學期刊第六卷第一期。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印行

  法務部、教育部、行政院衛生署(2002):九十一年反毒報告書(九十年一月至十二月)。法務部、教育部、行政院衛生署印行。

  法務部(2004):犯罪狀況及其分析:法務部印行。

  台灣省政府衛生處(1999):毒品危害防制輔導人員手冊第五板。台灣省政府衛生處編印。

  高金桂(1984):青少年藥物濫用與犯罪之研究。文景出版社

  蔡德輝、楊士隆(1997):少年犯罪理論與實務。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黃敏偉(2004):反毒工作刻不容緩。嘉榮訊第八十五期。

二、西文書目:

Bronfenbrener,u.(1979)。The ecology of human development. Cambridge::A:Harvard University。

Garbarino,James1992)。Children and families in the social environment.New York:Aldine de Gruy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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