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哈伯馬斯批判理論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王佩君

 

 

一、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 1929- )

批判大師─哈伯馬斯是批判理論法蘭克福學派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他出

生於德國,1961年即膺任海德堡大學哲學暨社會學的教授,這時他才三十歲出頭。1965年以「知識與人類興趣」〈Knowledge and Human Interest〉為題發表接受法蘭克福大學的就職演說,揭櫫他的知識理論的主張。哈伯馬斯是擁護民主制度與法律秩序,對當時學生運動抱著同情、支持的態度,但和激進學生發生論戰,而於1971年離開法蘭克福大學,退隱到史坦堡〈Starnberg〉的普朗克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潛心於研究工作。

 

二、哈伯馬斯學說的旨趣

哈伯馬斯認為批判理論在批判社會之前,要先批判自己,即要建立批判的根據及批判性的知識,有鑑於此,遂積極建立他的知識論學說,以作為社會批判理論的基礎。哈氏建構批判理論基礎方面的努力,約略可分為兩期:(黃瑞祺,1996)

 

〈一〉哈伯馬斯的知識理論(Theory of Knowledge)

一九六○年代主要是採取認識論的進路,一方面批判實證論,另一方面將批判性的知識加以合法化,給予批判理論一個認識論的基礎。

他指出實證論有兩種併發症:一是科學主義,哈氏解釋「科學相信自己,認為我們可以不將科學視為諸種可能之知識中的一種,而是將科學與知識同等起來。」即科學是一種最高級的知識,甚至是唯一合法的知識,以科學知識的標準來衡量所有其他的知識,忽視認識主體的能力。另一是客觀主義,即將世界當成一個客觀自存的結構,包含的都是一些事實以及事實和事實間規律性的關係。這種思想無法透視科學的對象或事實,產生絕對化的現象。

哈氏以人類的社會文化為根據,發展出一個廣闊的知識論架構,徹底反省知識的問題,並批判實證論的思潮,稱之為「認知興趣」(cognitive interest)或「知識構成的興趣」(knowledge-constitutive interest)。(吳坤銓,1997)

哈伯馬斯的知識論架構如表1所示。首先,將知識、學科、行動、生活聯貫在一起,使知識的檢討落實於生活的基礎上。再將經驗性、分析性的學科與知識加以定位,視其為知識中的一類。最後,將批判性的學科從權力、被有系統扭曲的溝通方式和解放的興趣推衍出來,賦予社會批判理論一個合法的基礎。

1:哈伯馬斯的知識論架構圖

知識形式

資訊

解釋

批判

方法論架構

律則性假設的驗證

文本的解釋

自我反省

學科類別

經驗性—分析性的學科

歷史性—詮釋性的學科

批判取向的學科

認知興趣

技術的興趣

實踐的興趣

解放的興趣

取向(關注)

技術性的控制

互為主體的了解

解放、自主、負責

行動類別

工具性的行動

溝通行動

被有系統地扭曲的溝通

生活要素

勞動

語言(互動)

權力(支配)

(引自:黃瑞祺,1996,頁171。)

1.就「勞動」的生活要素來說,由於在人類最原始的社會中,勞動具有工具性行動的意義(如捕魚、採集食物),因此工具性行動所關心的是如何以最少的勞動量以獲致最大的收穫。所以如何控制和預測世界即變成人類共同的要求,而這種關心喜好即為「技術興趣」,其引發的就是「經驗-分析」的學科,目的也在建立最正確、最符合「律則性法則」的消息或知識。

2.由「語言」的生活要素所衍生而來的是在「溝通行動」中,透過相互主體的了解所形成的「實踐的興趣」。它是「歷史-詮釋性」學科成立的基礎,目的也就在於對人類典章文物制度的解釋或說明,其命題的效度即在於相互主體性的理解,和其視否具理解的開放性而定。

3.除了以上兩種理性之外,還有一種「解放的理性」,是衍生前兩者而來的,成為人們生活要件之一,就是「權力」的面向。其一方面對於進入人類社會行動中產生扭曲的溝通方式有所批判;另一方面也是一種要求「自主」和「負責」的意志,傾向要克服此扭曲的溝通形式,而使個人或社會的以解放。此即「解放的興趣」,它可以克服錯誤的意識型態和僵化的權力支配,以朝向反省和批判,目的也在於自我或社會的解放。〈http://family91.24cc.com/, 2003〉

     哈伯馬斯此一知識架構主要能掌握住不同類型知識的分野;不同類型的知識有其個別的基礎、性質、功能及判斷標準。此一架構成為日後實證性研究、詮釋性研究與批判研究的學科基礎。

 

 

〈二〉溝通行動理論(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一九七○年代,哈氏開始發展他的溝通理論。這是將前一期從認識論進路所架設、鋪陳的批判理論基礎進一步加以拓深。希望從溝通行動的內在結構發展出社會批判理論的基礎 (黃瑞祺,1996) 。哈氏所提出三種認知興趣,最後是由解放興趣來達成超越,並由它來指引其它兩種認知興趣走向人類更自由、負責及理性的社會。而在溝通理論中,哈氏從人類說話的行為中推衍出解放的興趣和願望,並證明解放的興趣係根植於人類溝通行動之中,絕不是哲學家任意設定的,也就是透過人類溝通行動或能力的普遍性來確立批判的規範基礎。因為人類具有運用「語用」規則的能力,所以這個世界是語言的世界,也是充滿著解釋與被解釋的意義世界。

1.溝通能力

哈伯馬斯的溝通理論企圖重建人類的溝通能力。在溝通過程中,除了一般所說的「文法規則」外,還有涉及語句之使用的預設與規則,此簡稱「語用規則」。前者決定語句合不合文法,後者則決定在某一溝通情境中,使用某一語句適不適當或得不得體。

 

 2.言辭行動的結構

       據哈氏的理論,語言溝通的基本單位並不是語句,而是將語句應用於特定的溝通情境,亦即「言辭行動」(speech act)。標準的、完整的嚴辭行動包括:

   (1)意思要素(illocutionary component):

此要素的功用在顯示說話者說某一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在言辭行動

中,意思要素同時在「建立」以及「反映」某種人際關係。

(2)命題要素(propositional component):

       此是說話者所說的或所傳達的內容。

 

    言辭行動的雙重結構使溝通雙方必須同時在「互為主體的層次」及「命題內容的層次」上獲取了解與同意,言辭行動才能成功。  

 

3.言辭行動的有效性聲稱(validity claim)

哈伯馬斯認為任何言辭行動都預設了四項有效性聲稱 (validity claim):

  (1)正當聲稱(rightnedd claim):言詞行動是正當得體的。

(2)真理聲稱(truth claim):命題內容是真實的。

(3)真誠聲稱(truthfulness claim):說話者命題意向是真誠的。

(4)可理解聲稱(comprehensibility claim):言辭意義是可以理解的。

 

      在溝通的過程中,溝通雙方必然會互相提出這四項有效性聲稱,而且必須互相承認對方所提出的有效性聲稱,溝通互動才能夠順利進行。哈氏非常重視溝通行動,認為這是最基本的行動,他常說:溝通行動係取向於了解與達成共識,主要就是針對四項有效性聲稱的提出與承認而言。

   

 4.溝通行動與理性討論(discourse)

       溝通行動與理性討論雖是兩種不同的溝通形式,卻不是互相獨立漠不相關的。在溝通行動時,對話者必須先預設四項有效性條件並與以承認,因而能指向另一種溝通形式──理性討論。在理性討論中,藉著反覆的論證達成一致的意見〈共識〉,又回到正常的溝通脈絡。因此在理性溝通中,溝通行動與理性討論之間的關係是一種辯證的交替。

 

5.真理的共識理論(consensus theory of truth)

理性討論的目標是指向共識的達成,以決定接受或拒斥某一斷言的真理聲稱。理性討論所包括的一些論證(arguments)與反論證(counter arguments),以支持或駁斥某一言辭行動的真理聲稱。而論證則無所謂真、假,只能說有道理與否、有無說服力,或愷切與否。

在一個溝通行動中,所謂「達到理解」(reaching understanding)是指至少有兩個說話或行動主體,以相同方式理解同一表達內在思考的行動,即當一個聽者接受某一言談行動,就表示在二個說話或行動主體間,已經有了「共識」產生。哈氏認為由批判所形成的客觀知識,要從言辭行動的要件和理性辯論之間的關聯來看,其目的在於「共識」的形成,也就是指對於某些被認為理所當然的要件。而哈氏也提出,此共識並不是一靜止的理念結構,而要以反省和批判的態度不斷的修正與辯論,使它成為了解「社會真相」的一股泉源。哈氏依據溝通行動中,達成共識的情形,分為以下幾個層次:(吳坤銓,1997)

(1)規範一致性:說話者在規範情境下表現一種適切的言談行動,以便建立一個互為主體的合法性關係。

(2)共享命題知識:說話者進行真實的陳述,使聽者能夠接受及分享說者的知識。

(3)主體真誠互信:說話者真誠地表達他的信念、意圖、感覺和期望等,以博取聽者的信任。

(4)意義可理解性:說話者在溝通行動中,選擇可理解的語言表達方式,以便和聽者在某事上達到「共識」,且讓自己能被人所了解。

 

真理的問題是一個互為主體的問題,必須以理性討論來解決,以期獲得共識。哈伯馬斯說:「真理即意味著達到一種『合理之共識』的希望」,又說:「『合理之共識』是真理的判斷基準。」實際上要達成共識,必須在「理想的言辭情境」下才是合理的共識或真正的共識。(黃瑞祺,1996)

 

  6.理想的言辭情境

哈伯馬斯「理想的言辭情境」蘊含著一種理想的生活形式,理想的生活形式是使「自主」與「負責」能夠充分體現的生活形式,這是人類解放興趣所企求的一種生活形式。「理想之言辭情境」是人們進入理性討論之際所不可或缺的一個假定,也是合理之共識或真正共識的判準。哈氏「理想的言談情境」包括四種內涵:

 

(1)在理性論辯的過程中,所有潛在的參與者都有相等的機會,從事溝通的言談

情境。

(2)理性討論的參與者都必須具有相等的機會,使用陳述性的言談行動,以便進

行解釋、說明、質疑、反駁與辯解,沒有任何先前的概念,可免於被檢討和

批評。

(3)理性討論的參與者都必須有相等的機會,使用表意性的言談行動,自由表達

自己的態度、意向及情緒,以便參與者能互相了解。

(4)理性討論的參與者都必須有相等的機會,使用規約性的言談性動,如命令、

反對、允許、禁止等,以便排除只對單方面具有約束力的規範,即排除特權。

 

綜上所言,溝通行動是導向社會主體相互理解的行動,而且是以達到意見一致為目標,此種達成共識的理解,是以理性為基礎。理解的行為是語言行為,理解的過程是交談、對話的言語過程。哈伯馬斯從溝通行動中尋找到一個實踐性的假設(practical hypothesis),此假設正是社會批判理論的起點。

 

   

三、哈伯馬斯對教育的影響與啟示


哈伯馬斯主張教育在形成溝通行為,溝通經驗一但形成便發生經驗的交流,

而教育就是在構築經驗世界。而教育的目的在培養人們都能具有獨立思維與批判

的能力,而此種批判能力包含了兩個層面:(張永宗,2003)

 

〈一〉主體的自覺:
          意即透過教育,讓主體能獲得自我反省的機會,了解到社會條件是如  

何地影響著自我的知識以及思想價值體系,並檢視自我知識與價值觀是否隱含著某種意識型態,以及此一意識型態的形塑過程。

 

〈二〉主體的自決:

          當我們檢視了自我思想價值系統的形成根源與過程後,自我的覺知便發生了躍動與影響。然主體是否要採取改革行動?以及主體將如何進行改革?則必須要由主體自行抉擇並決定。

 

    教育一直是權力所建構的場域,亦存在著太多意識型態,批判理論正可提供吾人辯證意識型態之哲學思考,讓我們更能檢視並看出未來應有真善美的教育方向。而李奉儒(2000)認為哈伯馬斯在批判理論發展中探討的一個潛在「動機的危機」(motivational crisis),此關聯到家庭和學校依據國家系統的要求而產生個人社會化的困難。當前我國進行教育改革已數載,但每日仍不斷上演著令人難以想像的社會案件。國家、學校、家庭如能以哈伯馬斯批判理論自我反省的態度面對現今的教育問題,以兒童的需求發展為前提,相信掌握國家未來脈動的下一代必能在快速變動的社會中,學習理想的溝通方式,透過自我覺知及決定尋求自我定位與價值,以面對現實的社會情境,開創自由、負責、理性的經驗世界。

 

參考資料

李奉儒(2000)。批判理論及其在教育研究上的應用。中正大學教育研究所主編。質的研究方法。高雄:麗文。

吳坤銓(1997)。哈伯馬斯與學校教育。教師之友,38期,9-13。

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質的評鑑與研究。台北:桂冠。

高淑清(2002)。教育研究(二)質性教育研究。楊國賜主編。新世紀的教育學概論。台北:學富。

林瑞榮(1993)。批判理論與教育研究。賈馥茗、楊深坑主編。教育學方法論。台北:五南。

張永宗(2003)。批判理論與質的研究。36:2。生活科技教育月刊。

黃瑞祺(1996)。批判社會學。台北:三民。

Critical Theory〈2003〉。http://family91.24cc.com/

 

 

41期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