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二合一」的新兩性關係—從性別角色的觀點談起

國立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研究生 賴佳杏

一、 前言:

隨著社會變遷、教育普及,家庭型態的改變,使得越來越多婦女外出工作,並且在職場上一展長才,因此,傳統社會「男主外、女主內」此種性別角色刻板印象下的兩性關係已不適用於現今社會,今日社會所需的是同時具備男性與女性特質,即「剛柔並濟」的人才,並且新兩性關係乃是著重於兩性平權,不管男性或女性都能不斷的學習自我成長,在工作、家庭各方面都能爭取應得的權力和平等。而本文將從性別角色的觀點來探討婚姻中同時具備男性與女性特質的新兩性關係及在性別角色轉變過程中所遭遇的問題與因應之道。

二、 性別角色的定義:

所謂的「性別角色」即為社會所賦予某一性別應具備的一套心理行為模式,並且有「性」及「性別」這兩個概念,以下針對此三者加以分述:(劉秀娟,1999)(黃馨慧,2003)。

(一)                性(sex):

1、是生物學上的語彙,指因生理或基因所造成的男女行為特質不同。

2、是先天的。

3、除變性手術之外,性的生理差異不會因時空因素而有所改變。

(二)                性別(gender):

1、性別是心理學與文化上的語彙,是每個人對於自己或他人所具有的、明顯的男性與女性化特質的主觀感受(性別認同)與社會概念(性別角色的評價)。

2、是後天人為建構的,並根據歷史、文化和心理歷程共同塑造而成。

3、是指社會文化規範下所形成的男女行為特質差異,亦即個體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受到了社會期望與文化規範的影響,而表現出符合其生理性別的行為模式。

(三)性別角色:

    是以生物的性別(即男性與女性)來作為劃分社會角色的標準,並且受到社會期望與文化規範的影響,表現出符合兩性特質的行為模式。

三、 性別角色刻板印象:

(一)刻板印象:

          是指社會對某一特定群體中的人,有一組簡化的、僵化的、過度類化的看法(黃囇莉,1999)。亦即是人們對於不同的事物進行概括後行程的相對固定的看法,並且隨著自己認知能力的增加,個體會將多數人的看法以及本身的認知,將周遭的人、事、物或觀念,依照共同的特性來加以歸類。(李美枝,1995)。

(二)性別角色刻板印象( sex-role stereotype):

        關於性別角色刻板印象的研究主要開始於一九六年代至一九七年代中期,主要是指一般對男女兩性行為刻板化區分的心理傾向(黃馨慧,2003)。亦即指:因性別的不同而認為性別該做什麼的特質,並且對此持有固定、刻板的看法(陳皎眉,1999)。所以,當人們以性別來作為分類,賦予男女不同的特徵框架時,即產生了性別角色刻板印象(黃馨慧,2003)。

(三)常見的性別角色刻板印象:

1、                  男性:

傳統性別角色刻板印象中,男性是以「工具性」導向為主,這種特質的發揮較能有效率來完成工作。主動、主導、積極、進取、勇猛、獨立、理性、果斷、堅毅等這些都是形容男性的詞彙,所以造成男性給人的感覺是陽剛的,從小被教導「男兒有淚不輕彈」,情緒不形於外的特質。

2、女性:

傳統性別角色刻板印象中,女性是以「情感性」導向為主,這種特質較容易贏得人際關係。溫柔、文靜、被動、依賴、溫婉、性感、可愛、漂亮、脆弱等這些都是形容女性的詞彙,所以造成女性給人的感覺是陰柔的,自小被教導成需具備體貼、溫柔、善解人意的特質。

四、 兩性化(Anarogeny)的性別特質:

      所謂「兩性化」並不是性別中立或是沒有性別,而是在描述性別方面,摒除性別角色刻板印象中將性別角色明顯二分法的方式,讓男性在具備主動、主導、積極、進取、勇猛、獨立、理性、果斷、堅毅等男性特質的情形下,同時也能具備女性溫柔、體貼、細心、感性的特質,而女性也能在擁有女性特質的情形下,同時也具備男性的特質。

另外,兩性化性格者逃避事業成就的傾向最低,也最不擔心事業發展會對交友、擇偶、與配偶相處等方面有不利的影響(陳皎眉,83)。所以男女雙方都應學習彼此的性別特質,如此一來,男女兩性都能依場合需要,表現出合宜的性別特質,成為具有「剛柔並濟」人格特質的人,建立新的兩性關係。     

五、 新兩性關係:

    隨著社會急速變遷、經濟快速發展,以及女性受教育普遍化、投入職場的情形增加後,男女兩性的角色地位也隨之而變,傳統社會「男主外、女主內」此種性別角色刻版印象下的兩性關係也慢慢在蛻變之中。婚姻中性別角色的分工面臨了新的挑戰,男性不再是家裡經濟的唯一來源者,他們不但擔負工作角色,也被要求分擔家庭角色(王麗容,1992);而女性也不再只是家庭的主要照顧者,每天只能在家裡燒飯、洗衣、帶小孩,無經濟能力的依附角色而已。隨著時代的變遷與趨勢,使得婚姻中的性別角色分工漸漸轉變為「責任互擔」的新兩性平權關係(楊瑩,1991)。

    另外,隨著雙薪家庭這種家庭型態的增加,夫妻同時兼具養家及照顧家庭的責任,做家事、帶小孩不再只是妻子的責任與工作,所以現代「新好男人」、「奶爸」應運而生。因此,兩性在家庭中的傳統性別角色越來越模糊,「雙性化」的特質取而代之,亦即同時具備男性與女性特質的「剛柔並濟人」,不管男性或女性都可以在工作上是個獨當一面、果決、明智、有能力的人;在對於孩子的照顧與教養上是個細心、溫柔、有耐心的人;在做家事上也能得心應手、有條不紊。兩性都能在適當的時機表現出適宜的人格特質,女性不再只能當個依附他人的小女人,而男性也不再是「君子遠庖廚」的大男人,使兩性都能從性別角色刻板印象中跳脫出來,因應社會的變遷,彼此互相體諒、尊重與包容,展現出更好的適應能力,能在婚姻中找到彼此都欣然接受的合作模式,真正享受新兩性關係。

六、 新兩性關係對於婚姻的衝擊:

雖然新兩性關係存在於婚姻之中是現代潮流的趨勢,但仍有許多研究指出:在婚姻中導致兩性關係衝突最嚴重的爭端是權利與義務的分配(林立樹,1996)。隨著妻子進入職場工作,爭取到如:工作權、財產權等過去未有的權利,並且分擔家庭的經濟壓力,而先生在減輕家庭經濟壓力及社會責任之際,如果只是「知道」,但卻不能「知行合一」來履行家庭責任,幫忙分擔家務,確實做到家務分工的義務,則會讓妻子面臨在獲取社會權利,善盡社會責任之際,卻無法擺脫家庭責任的義務,仍需負擔過重的家務。

據調查顯示台灣女性在現實上,的確比男性付出更多的代價。除了養兒育女,女性也是支撐家庭日常生活的主要勞動力。在主計處非勞動人口的調查中,發現因為料理家務而無法工作的女性高達266萬人,男性則是8千人,也就是家庭中家務的重擔仍然落在女性的身上。即使是受高教育的男女,因為料理家務而成為家庭主夫的不到1000人,女性則有6萬7千人。而根據行政院勞委會九十年勞動統計指標顯示,2000年台灣婦女勞動參與率有46.02%,男性為69.42%。另外,在雙薪家庭兩性家事參與研究的統計上顯示,女性每週平均參與家事的時間大約是男性的二倍(洪久賢,2003)。

所以,已婚的職業婦女在既想積極扮演好她們在工作上的角色,又想適應社會對女性家庭角色的期待,來履行她們的家庭角色與照顧之責的情形下(莊彗君,2003),奔波於工作與家庭間,形成「蠟燭兩頭燒」的局面,也因此使得家務分工的問題常常導致婚姻衝突的產生。而兩性在家務分工的情形與以下三種婚姻型態有密切關係:

(一)傳統型婚姻(the traditional marriage):

  在這種婚姻型態中,家務工作大多是由妻子來負責,這種情形對於職業婦女而言,很顯然的是工作與家庭雙重角色的負擔。

(二)參與型婚姻(the participant marriage):

      在這種婚姻型態中,夫妻雙方都有工作,關於子女的教養是由夫妻雙方來共同分擔,但是家務工作大多仍是由妻子來完成。

(三)角色分享型婚姻(the role-sharing marriage):

      在這種婚姻型態中,夫妻雙方都有工作,不論是子女的教養或是家務工作,夫妻雙方都樂於共同分擔及完成。

    所以,新兩性關係對婚姻所造成的衝擊最主要還是來自夫妻對於家務分工的看法及做法,最理想的新兩性關係應該是存在對於家務分工是採「角色分享型」的婚姻型態當中,而這裡的家務分工是指突破傳統的性別分工,改依個人的喜好、能力與興趣來分工(莊彗君,2003),廚房不再只是女人的天下而已,喜歡烹飪的男性一樣能在廚房天地中自得其樂。而女性若對修繕有興趣,一樣能當個嚇嚇叫的馬蓋先。而對於兩人都不喜歡的工作,則可以考慮採取公平分配的方式來完成。所以,家務事應是婚姻中的男女雙方都要分擔的事情,而非特定的某人或是以性別為劃分依據來完成的工作。

除了上述家務分工的問題,育兒的問題也是男女兩性在婚姻中所需面對的課題,在新兩性關係中,撫育孩子不再是女性專責的工作,父母雙親的角色在撫育孩子的過程中是同樣重要的,而孩子的教養也理所當然應該由父母雙方一起來負擔,做到親職共享。如此一來,男性可從撫育孩子,與孩子的親子互動中,學習到情感的依附、表達與親密;女性可放下獨自撫育孩子的重擔,與先生共同照顧孩子,並且擁有自主、平等的權利(洪久賢,2003)。

七、 新兩性關係在婚姻中的調適:

即使新兩性關係打破傳統性別角色的桎梏,使得男女性別角色於蛻變中有「兩性化」的新風貌呈現出來,但是若希望在婚姻中有更和諧平權的兩性關係,則男女雙方在心態與觀念上都應該再加以調整,隨著女性加入職場幫忙分擔家計,男性也應學習在家事方面有更多的投入及參與,對於家事的參與角色不要再「選擇性的扮演」,只是站在「協助」的立場而已(賴爾柔,2000)。另外,父職教育也是極需加強的部分,應該多鼓勵男性正視父親的角色,多花時間陪陪孩子、與孩子建立親密及良好的親子關係,不要只是擔任接送孩子的工作,只是陪孩子玩,只是「選擇性的育兒」而已。

而新兩性關係中的女性因為有更多的發展空間,所以應多鼓勵女性去確認自己的能力與價值,提昇自我價值感,但是同時也要提醒女性務必與先生做好溝通、討論與協商,共同分擔家務及育兒,不要獨自奔波於工作及家庭間,以致疲累不堪。

另外,面對新兩性關係,「婚姻的希望—讓差異成為成長的機會」一書的作者朱蒂與健斯提出:「自覺性創新」的辦法,用來幫助夫妻面對現實,不再逃避問題。目的是要夫妻共同發現並創造新的溝通模式,彼此都能做到且都能讓彼此滿意的方式。其中有九個步驟分別為:定義問題、體會感受、真正關心、警惕自我虐待、改變自己的心意、擔當責任、尊重彼此的差異、自覺性創新、尋求兩全其美的辦法。

最後,婚姻與家庭的助人者對於男女新兩性關係在婚姻中出現的問題,可利用以下幾個方法來提供協助:

(一)協助當事人了解性別刻板印象帶來的傷害。

(二)幫助當事人強調意識覺醒可透過自我反省、挑戰與接納的歷程體驗而來。

(三)提供兩性學習的機會,幫助當事人了解兩性平權的觀念。

(四)鼓勵女性自我肯定,了解自己的能力與價值。

(五)協助當事人接受新兩性關係的家庭教育,並能適當學習,藉以分擔家務,使性別角色有所改變。

(六)利用「自我效能」的理論來幫助女性提昇自信。

(七)鼓勵當事人多閱讀書籍,並且能以新的眼光來看待個人的性別角色。

(八)幫助男性表達情緒與感受,並協助與其伴侶建立良好的溝通模式。

(九)發展以家庭取向的福利措施,並採取兩性共同分擔的原則。

八、 結語

現今社會是一個兩性共存的型態,因應時代潮流,婚姻中需要新的兩性關係才能符合需求,雖然性別角色已逐漸走向「剛柔並濟」的兩性化特質,但是不可否認的,社會上仍存在著或多或少的性別刻板印象,而唯有兩性都能從傳統的性別角色中跳脫出來,互相發揮截長補短的功能,才能使男女角色的組合更加圓滿,而婚姻中能真正擁有「二合一」兩性化特質的新兩性關係,兩性平權也才能真正落實於婚姻當中。

◎參考文獻:

王麗容(1992)。兩性角色變遷與企業福利發展相關性研究。社會科學論叢,40,頁135-160。

李美枝(1995)。女性心理學。台北:大洋。

林立樹(1996)。兩性關係之新思維。輔仁大學哲學論集,28,頁51-64。

洪久賢(2003)性別與家庭女性主義的觀點。載於潘慧玲主編:性別議題導論。頁105-131。台北:高等教育。

莊彗君(2003)。家庭教育中的性別議題。載於國立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著:家庭教育學,頁213-245。嘉義:濤石文化。

陳皎眉(民83)。男性當自覺、女性當自強。載於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政策研究工作會編印:婦女地位與兩性平等關係。

黃囇莉(1999)。跳脫性別框框兩性平等教育教師/家長解惑手冊。台北:女書文化。

黃馨慧(2003)。性別與溝通兩性差異與溝通。載於潘慧玲主編,性別議題導論。頁261-262。台北:高等教育。

楊瑩(1991)。從兩性關係的觀點談婦女福利的發展。國立編譯館館刊,20(1),頁235-272。

劉秀娟(1999)。兩性關係與教育。台北:揚智。

賴爾柔(2000)。父職角色的迷失賺錢機器的老爸。載於謝臥龍主編,性別:解讀與跨越。頁3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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