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戰爭-談婚姻衝突的介入
鄭麗娟(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一、 前言
「家和萬事興」、「人間和氣福運開,家中吵鬧便生災」、「父子篤、兄弟睦、夫婦合」等觀念普遍存在國人心中,家人之間要儘量避免當面起衝突,這也使得我們普遍對衝突持負面的看法。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是以集體主義(collectivism)為基質,在華人的社會中向來強調家族主義(familism)的傳統(葉明華、楊國樞,1997)。在這樣的文化架構下,家庭的價值在個人之上,家庭內的和諧也是不容輕易破壞。婚姻關係的建立把兩個完全不同的獨立個體組合在一起,夫妻各來自於不同的原生家庭,不管在生活習慣、教養、個性、思想行為、人生觀、價值觀等,必然存在著許多的差距;夫妻結合的歷程中,彼此的爭執、論辯、衝突、磨合,自然難以避免(曾端真,1991)。Kerig(1996)提出婚姻衝突的內涵包括許多不同的向度,如衝突顯現與否、頻率多寡、衝突內容、是否獲得解決、原因是否穩定等等;有效的解決衝突有時反而能夠為子女帶來問題解決的示範,增進子女人際互動的能力(引自陳慧雯,2000)。衝突並非全是負面的,衝突可以調整與解決存在的問題,有時更是婚姻的轉機,使兩人更親密。
二、
婚姻衝突的理論
(一)
婚姻衝突的意義
所謂衝突是指兩個個體,因為不同的態度、興趣、行為、及目標,造成了阻隔、不一致、緊張壓力、防衛性溝通、焦慮、情緒不滿、對立、負面的人際情感及口語、非口語的矛盾訊息等互動方式,衝突的行為往往會干擾、損害或控制某一方(葉光輝,1999)。造成婚姻衝突的原因,依據賴自強(1998)的整理,主要有社會變遷、角色期待、經濟管理、子女管教、姻親相處、家事分工、權力爭取與競爭與性關係不和諧等八大類;因此,社會的變遷及雙方原生家庭差異似乎是一個引發衝突的導引線。由於社會的變遷,男女的權力逐漸趨於平等,女性開始擁有經濟獨立權,對家庭裡,夫妻雙方的角色、責任、與義務也有與傳統不同的想法;愈來愈多的丈夫也被期許要擔負家務與教養子女的責任。
就夫妻解決衝突中最常見的議題而言,Olson,
Fye, & Olson(1999)在美國調查26442對夫妻,調查研究中顯示大多數(73%)的夫妻有時因為芝麻蒜皮的小事而發生嚴重的爭執,百分之六十七的夫妻說他們的歧異未曾得到解決,也有許多夫妻(66%)對於如何解決他們的歧異有不同意見。許多夫妻(64%)說他們在遇上問題時無法告訴另一伴自己所煩心的事,而且有超過一半的夫妻(58%)說他們為了避免與另一半衝突而捨棄自己的方式(引自Olson
& DeFrain, 2000)。
以生態與系統的觀點來看,婚姻衝突的原因是無法採單一的原因來解釋的。上述這些原因,有些來自於婚姻次系統內,有些來自於家庭系統、親子次系統、原生家庭系統,甚至更大的社會文化系統,它們往往交互影響,可以明顯地看出多元系統交互影響的特色。
綜合上述,所謂的婚姻衝突可以說是夫妻二人來自不同的成長背景,有不同的價值、需求、知覺,再加上社會的變遷,使得雙方面對角色期待、經濟問題、子女管教、家事、姻親相處、性關係等問題時,產生不一致的想法與作法;夫妻雙方於日常的互動中,便以公開或私下的方式,從理性的衝突、冷靜討論解決問題、批評、諷刺、責怪、爭吵、冷戰、語言暴力、到嚴重的肢體攻擊、暴力等方式來應對。
(二)衝突之階層
如圖1所示,衝突的階層可以被想成是由最底層的日常事情的討論到最高層的危機的連續階層。最低的三個階層所代表的是通常人們聚在一起討論的理由:聊日常生活的事情、討論想法、和表達感受。這些討論一般是在輕鬆的情境下進行,通常也不太需要做任何決定。另外的四個較高的階層則包含著愈來愈強的緊張程度與做決定的壓力;了解必須做決定先於做決定,如果該做的決定沒做,就會演變成問題,如果問題沒解決,就會產生危機,那就較難去處理了。
圖1.衝突之階層(資料來源:Olson
& DeFrain, 2000, p300 )
(三)夫妻的溝通方式
衝突解決不當大都是來自不良的溝通方式,吳就君、鄭玉英提出(1993)常見的夫妻溝通方式,四種不佳的溝通方式及一種適合的方式:
1. 討好型:任何事都表示同意,身體一副討好的樣子,但內心深處是「沒人喜歡我」、「我覺得什麼都沒有,我是沒有價值的」。試著取悅別人或向人道歉他叫「是先生」什麼都好,會承擔過錯,感謝別人像你說的任何話
2. 責備型:都「不同意」身體姿勢似茶壺形指責對方,一是老是責備別人,吹毛求疵,表現得很優越,大聲,專制,內心不覺得是有價值的,讓別人服從才有價值些。
3. 電腦型:道理和分析:非常的「對」,非常的「有道理」顯示「我是冷冷的、穩定的、鎮定的」內在卻是「我是易受傷的、易受攻擊的」沒感覺德溝通方式,不要別人給予反應。
4. 打岔型:說話不切題、沒有誠意、身體呈現多角形而沒有重心,『內心深處是沒人在乎我,沒有地方容得下我』,忽略別人的存在自己的話講不停,說些風馬牛不相及的事。
5. 一致型:發出的訊息朝聽方向前進,話與身體表情聲調都一致,令人舒服、自由而誠實,極少彼此威脅自尊,可使人與人之間的破裂復合,建立人與人之間的真誠接觸。
(四)衝突的表現-憤怒
Alberti & Emmons(1990)提出憤怒的迷失與事實(引自Olson & DeFrain, 2000, p304):夫妻間常常害怕去表現內心的憤怒,堆積在心中,當無法再承受時反而會一傾而洩不可收拾,因此夫妻間不要害怕表達憤怒,重要的是憤怒表達後如何解決衝突。
方塊1(資料來源: Olson & DeFrain, 2000, p304)
憤怒:
事實與迷思 |
|
事實:
=憤怒是一種情感,含有心理學的成分
=憤怒是人類所共同具有的
=憤怒積久了會導致容易得心臟病
=發洩憤怒只有在將它導之於尋求解決方法的情況下才是有價值的
=侵犯將導致更多的侵犯,不會帶來問題的解決
=大部份的憤怒都是針對我們親近的人,而不是陌生人 =沮喪、害羞、和自殺都是對自己憤怒的表現 |
迷思: =發洩(大叫或搥枕頭)可以「釋放」憤怒,因而可以解決憤怒 =女性比男性不容易生氣 =有些人從沒生過氣 =憤怒總是源自於挫折
=侵犯性的行為是憤怒的人的確定表徵 =電視中的暴力、活動力大的運動、和/或競爭性的工作可以「釋放」憤怒 |
(五)夫妻衝突的解決途徑(如圖2)
圖2穿越衝突之道(資料來源:Jordan
& Margaret, 1983著/陳方智譯,1998,p15)
衝突是難免的,重要的是解決的過程,面對衝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學習,包括對自己與伴侶的學習,面對責任,去探索情況與原因而獲的更進化的關係與愛;另一種則逃避責任,在保護圈內呆坐,而不去尋求學習或其他資源,而讓婚姻關係持續惡劣,介入者所要做的就是幫助衝突者勇敢的看清問題癥結,穿過衝突,尋找更親密與自由的親密關係。
「床頭吵,床尾和」中國人常說:「勸和不勸離」總是希望夫妻能化解衝突重修故好為了家庭的和諧繼續努力,那介入者該如何幫助夫妻有效的解決衝突呢?
(一)
協助夫妻健康的爭議:
面對健康態度的爭議, Gottmann & Silver(1994/1999)提供以下策略:
1. 隔離和冷靜
2. 整理爭論,只回答建設性批評和忽略不愉快
3. 停在焦點,不要口頭上漫談
4. 將觀點置於爭吵內,並且願意了解大部分的議題不是全都重要的
5. 表示愛意、理解、同情、和認可使用幽默並對自我解嘲(引自Olson & DeFrain, 2000)。
(二)協助夫妻公平的爭吵
假如憤怒是夫妻關係正常的一部份,那麼衝突當然可能發生;問題的重點就是如何公平與建設性的爭吵,吵出一個好結果,讓兩人的關係更好。Crosby(1991)提出十六個公平爭吵的原則(引自Olson & DeFrain, 2000):
1.成人式的對話(Negotiate
From the Adult Position)
它是TA交流分析使用的專業術語,人們仔細聽他人說話,理性且自信地回應,並且和他人共同處理發現雙方都可接受的解決方式。
2.避免最後通牒(Avoid
Ultimatums)
允許雙方有談判的空間,最後通牒通常導致反效果,離真誠的協談有一段差距,最後通牒是把接受者放在兒童的位置,把發送者放在父母的位置,兩者都不是人們有機會獲得成人式對話的情況。
3.若一人輸則二人皆輸(If
One Loses, Both Lose)
好的辯論者可能贏得了辯論,但他將輸掉良好的關係,變得較少開放和合作,在家庭競爭公平的目標不是辯論的輸贏,而是一起發現每個人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法。
4.說出你真正的意思是什麼(Say
What You Really)
當衝突產生時,人們通常未能說出他們真實的意思,但是他們也保護了自己免於痛苦或不安,若更多人能探討自己的內心世界並且分享他們的感覺,那麼解決的方法可以更早發現。
5.避免指責和抨擊(Avoid
Accusations and Attack)
當人們受到指責時,他們傾向也以指責他人的方式回應或不回答,以「你」來陳述是一個不明確且公開抨擊的訊息:你讓我瘋了;或都是你的錯。這類型的陳述會令對方變得防衛而且易怒。
6.首先確認你自己的感覺(Own
Your Own Feelings First)
用「我」的陳述方式來替代以「你」來陳述的抨擊,如:我受到傷害了;透過使用「我」的陳述,說話的人會清楚注意在關係中錯誤的地方,以及用簡明的討論方式呈現議題,「我」的陳述方式在證明另一人有罪之前是清白的。
7.不斷檢視你的看法(Always
Check out Your Perceptions)
無法溝通常造成意見不合,直到你跟另一伴討論過後,才知道真的接近假設,而且不要試著猜想另一伴的想法或感覺,你有責任去問。
8.清楚且直接地陳述你的期待與要求(State
Your Wishes and Requests Clearly and Directly)
一個普遍的方法就是去問主要的問題,稍微提及想要的結果而不要直接的要求,例如,想要出去看電影的人可能問:今晚你是否想看電影?間接的方法有時可運用,但它不是人們獲得他們想要的事物之可靠方法。
9.不要用「性」來舒解意見不合(掩飾問題)(Never
Use Sex to Smooth Over a Disagreement)
在爭吵時,人們常使用性作為手段或工具,當人們使用性的勸說來得到另一伴的同意時,存在問題之下的爭議或衝突常常依舊未獲得解決。
10.重複你認為你已收到的訊息(Repeat
the Message You Think You Received)
不必逐字的重複訊息,而是以自己的話簡單重述來表示他了解對方的話,積極傾聽有三個很有用的價值:它強調人們要去傾聽;反應時間減緩,讓討論保持在較為平衡和理智的情況;且它幫助人們了解訊息。
11.拒絕惡性爭吵(Refuse
to Fight Dirty)
惡性爭吵者在開始抨擊之前就輸了這場爭鬥,他們證明了他們對這樣的情況無能力處理的正向且公平,Crosby(1991)列出不同的惡性爭吵的技巧:
(1) 裝麻布袋(Gunnysacking):是其中一人的真實感情塞入深深的大袋子的疏遠策略,為防止另一伴知道他們真正的感覺,問題就是麻布袋(Gunnysack)能放的有限,當袋子滿了之後,裝麻布袋者(Gunnysacker)可能以言語上或身體上攻擊另一伴。
(2) 消極的攻擊行為(Passive-aggressive behavior):就像裝麻布袋者(Gunnysacker),有消極 的攻擊行為的人假裝贊成或參與,事實上,當他們真的反對所發生的情況時,好像每件事情都很好,過了些時候,這些人常變成具有敵意和攻擊性。
(3) 連環炮式的懷疑(Rapid-fire questioning):這是個敵對的技巧,常被警察和律師用來混淆嫌疑犯或證人,有些另一半可能在爭吵時,嘗試用相同的方法,但這些技巧不能建立親密關係或解決衝突。
(4) 言語虐待(Verbal abuse):誹謗、喊叫、噘嘴、和生悶氣都屬於惡性爭吵技巧的範疇, 他們都不能有助於解決衝突。
12.拒絕冷戰(Resist
Giving the Silent Treatment)
拒絕談話—冷戰—是嘗試要獲得或控制另一半,情緒性的排除另一半會讓步的希望,是心理折磨的一種方式和少見的解決衝突方法。被排擠的伴侶可能高漲憤怒和挫折,甚至那個憤怒和挫折可能不是沉默的另一伴原來的目的。
13.焦點放在議題及當下(Focus
on the Issue and Focus on the Present)
有建設性的爭論聚焦在此時此刻以及停留在話題上,從這個跳到另一個議題的爭論很少實現(成功),談及過去通常是使人置於受責備的策略。
14.運用「暫時隔離」和「犯規」(Call
“Time-out” and “Foul”)
當口語的交替變化變得太強烈時,暫時的隔離是有用的,隔離的時間長短依參與者情緒失控情況而定,有時一小時足夠;有時需要一天,隔離不該持績太久,因為另一伴可能拒絕再處理這個議題。當公平爭吵規則被打破時,另一個有助益的工具叫做「犯規」;假如一人提及過去或使用惡性爭吵的技巧,另一半應該說:「犯規!」,在持續解決意見不合時,這給了雙方一個機會來鎮靜並且對事情做全盤考量。
15.使用幽默和喜劇的方式消除痛苦(Use
Humor and Comic Relief)
有時笑和哭同樣有益於情緒的發洩,但笑總比喊叫較好些,在衝突裡人們需要互退一步;並且儘可能的嘲笑自己,幽默的有用形式是不協調的幽默,焦點在看待生活上不協調的事情—不能符合邏輯性的事情—不願將焦點放在指責或貶低其他人身上。
16.總是保有親密(Always
Go for Closure)
親密是一個問題的解決,爭吵的夫妻應該儘可能以實際努力來表達親密行為,讓爭吵持續太久,會增加惡性爭吵(三種技巧)的可能性。不久,人們獲得真誠的承諾,更好的是,解決問題讓尊重和特別關係的感覺恢復原先的關係。
(三)建設性和破壞性方式(Constructive
and Destructive Approaches)
Olson & DeFrain(2000)列出衝突解決的建設性與破壞性的方式,由表中我們可以清楚了解如何用建設性的方式,避免落入破壞性的解決模式中。
表一
用來解決衝突的建設性和破壞性方式
關注的層面 |
建設性方式 |
破壞性方式 |
議題 |
引出與澄清議題 |
提及舊的議題 |
情感 |
表達正負向情感 |
只有表達負向情感 |
訊息 |
完整和真誠的訊息 |
選擇性的訊息 |
焦點 |
衝突的焦點在議題而不是在人 |
衝突的焦點在人而不是在議題 |
指責 |
接受互相的指責 |
指責問題出在他人身上 |
觀點 |
在於相似性 |
在於差異性 |
改變 |
使改變容易來預防停滯 |
降低改變、增加衝突 |
結果 |
雙贏 |
一輸一贏、或都輸了 |
親密度 |
衝突解決增加親密行為 |
漸漸增加衝突、降低親密度 |
態度 |
信任 |
懷疑 |
(四)婚姻衝突介入的實例說明:
一對因財務陷入危機而衝突不斷,丈夫玩融資,在911時融資斷頭,欠銀行五百萬,舉債度日,生活拮拒,夫妻因此經常在孩子面前大吵大鬧,(岳父母希望女兒與他離婚,財產分清楚,怕女婿好賭成性,無法收場),瀕臨離婚的夫妻。
第一階段:處理憤怒(Luecke著/張資寧譯,1998)讓三人成三角形坐好,以能看見對方為宜。
1. 花時間讓兩人將衝突的憤怒說出來。(或負面情緒:憤怒、忌妒、怨恨、悲痛、傷害、輕視、增惡等)
2. 輪流分享彼此的憤怒,以『我生氣…』開始,說出其特殊性,目標在行為而非對方。如:
妻子:『我生氣,因為你把家庭的經濟搞垮了,生活變得很拮据!』
丈夫:『我生氣!為了這些錢,你天天撈叨,並且擺臉色給我看,我還不是想賺更多…』
並讓雙方了解「親密滋長衝突」越親密的家人,越會發生衝突,要知道如何處理憤怒,衝突反而會成為親密關係的調味料。
第二階段:澄清爭論點(Olson
& DeFrain, 2000)
1. 夫妻兩個必須花一些時間想想什麼事情煩惱著他們:關於這個議題的焦點在哪裡?並且想想在這個議題他們的想法、感覺、願望?「什麼情況會成為導火線?而我感覺如何?」「什麼事情造成我不舒服的?」「我喜歡事情變得不同嗎?」『什麼是我自己真正想要的?』
太太說:「融資輸了欠一屁股債,經濟拮据令我沒安全感,我想要經濟寬裕些!這樣的日子整天擔心受怕,萬一家中有急用怎麼辦?」
先生說:「我希望她不再嘮嘮叨叨,我也不想輸股票啊!每天唸,煩死了!」
2. 夫妻兩人必須十分的了解另一個配偶在說什麼。用好的傾聽技巧,重複你正在『聽』的-達到他的滿足與感覺-直到這說話者確信這個傾聽者已經了解訊息。附加的,這傾聽者能提出問題來澄清,或從說話者引出更多資訊。要針對說話者分享的內容去對問題聚焦,傾聽者才容易的確認衝突。
太太傾聽先生的談話後,重複並提出問題:「我唸你欠了一大筆錢,你很不高興,希望我不要再嘮叨融資這件事?」
丈夫:「你希望我快還錢,不要再玩股票,讓家庭經濟陷入困境?」
3. 每一個人的責任是保持焦點討論。很可能會引起兩人一致的談論另一個時間,關於另一個議題。或用像這樣提醒的話「讓我們再聚焦回來!」「現在,我們談到哪裡了?」從這些無關的話題再回來保持討論。
若有人離題開始翻舊帳時,介入者須及時提出:「讓我們回到融資欠債這件事」
4. 每一個配偶在另一人已經說完後必須有機會去必須快速的判定、澄清認明並回應,保證兩人都同意關於這個議題的問題所在。
經過一人說,另一人傾聽回饋聚焦討論後。
介入者問兩人:「融資欠了五百萬是你們衝突的關鍵點?」兩人都同意後再進行下一個步驟。
第三階段:找出每個人所想要的
如果你想解決問題,在情境中各取所需,他們得清楚的知道自己真正要什麼。
1.
在衝突中輪流找出個人真正想要的,必須是具特殊性的。
妻子:「希望你不要再玩股票,快點把錢還完,存一些錢在銀行我比較心安。孩子快上小學了,買一間孩子都可以擁有自己房間的別墅」
丈夫:「我希望你不要一直嘮叨,欠錢已經很不舒服了,我會好好想辦法還錢。還錢後想帶孩子環遊世界」
2. 分享對方想要的。
3.
不針對配偶需求做直接反應。
妻子說:「我希望有足夠的存款來預備緊急金和子女的教育金」;
丈夫說:「我希望家中和諧、安靜,讓我覺得很輕鬆。」
4. 確知彼此都已表達後才進入下一個階段。假如一個伴侶說:「我不知道我要什麼,但是我只知道我不要他們已經形成的這些事」這是一個坦率的訊息,表示這部份的處置還沒完成。
第四階段:發掘雙贏的多元解決之道(Luecke著/張資寧譯,1998)
1. 腦力激盪:盡可能的找出解決方法,對任何建議不做評估、否定,方法不少於五項。
2. 進入評估前,先確定雙方擁有各種解決之道。
先讓夫妻一起想辦法:(1)跟會-以會養會(2)向親友借(3)抵押房子(4)賣房子(5)銀行代償(6)現金卡(7)法院公證-財產分開制(8)不上餐廳用餐(9)減少家中的各項開銷(10)薪水先還錢…
讓他們自己選擇可接受的,起先太太非常不滿意,為何丈夫玩融資,竟然要我幫忙還錢?看著兩個幼子,及維持家庭的完好,還是一起度過難關吧!因此他們討論後以第一項跟會和第三項抵押房子,同時決定請仲介開始賣房子來還債,這星期馬上去做這兩項工作。
第五階段:決定如何去談判
在不同的替代方案被確定後,這是努力完成一些承諾、計畫為了改變問題的時間了。有幾個夫妻能用於不同的談判兵法。每一個都有優點和缺點。
1.
『Quid
pro quo.』:拉丁字意思是「這個為了那個」『Quid
pro quo 』是一種談判兵法,被每一個伴侶所贊成:「假如你做那個我將會做這個」。你做A我就做B。
例如:丈夫開始還錢,太太控制情緒也停止嘮叨,讓兩個都能減少衝突。
2.
『Quid
pro quid.』:拉丁文的意思是”這對於這”,意思是:要同意做另一個人要求你做某事的協議,來交換你自己想要做的事。我做A是為了我自己的B。舉例來說,丈夫為了自己生活中少點撈叨和抱怨,就開始努力還錢,讓家中的債務漸漸減少,自己與太太的關係也能較平和,不再針鋒相對。這策略的缺點是很多夫妻很困難的去找出互相能接受的協議。如太太的生活依然要過得拮据,心中難免憤恨不安。
3. Agreeing to disagree.對不同意的事情達成協議:在探究所有的替代選擇之後,沒有總能解決的問題,談判策略接著是對不同意的事情達成協議。如這對夫妻,除非離婚否則兩人就必須努力將債務還清,太太不同意將房子賣掉,那可是辛苦錢賺的,何況房價一直跌,虧了兩百萬賣房子,這幾年的工作起步做白工?孩子又只能上一般的托兒所,吃穿都要省,但是,為了家庭能度過難關,太太也只好同意賣掉房子,幫忙軋會,並當會頭省利息,千萬個無奈,但只得同意這個協議。
第六階段:凝聚協議
伴侶可能需要在達成協議之前嚐試一些協議策略。但是當達成協議時,一件很重要的事是:兩個人對達成哪些協議要很清楚。
伴侶一定要小心的避免恐嚇另一個達成協議。夫婦應該花時間充分的探究對每一個人對「協議」所代表的意義。夫婦應該將協議公佈張貼出來-當作提醒每一個人要做的事情,他們也應該同意在短時間內檢討實施的情形。如這對夫妻,兩人一起還債,丈夫:要節制自己的生活,還錢為要,並能體諒太太的辛苦與情緒,不再常常發脾氣;妻子:協助丈夫還錢外,仍留一部分的薪水當家用,以因應孩子及家庭開銷,並且克制自己不再提融資的事,多說無益,以家中的和諧為要。並將此協議張貼在冰箱上,督促兩人都應遵守協議。
第七階段:檢討與再協議
檢討與再協議,『為了全盤考量而再一次協議』是容易做的,但是實行協議時常常又引出其他的議題,應適時的去檢討關於這個協議沒有繼續進行的差勁的感覺。失敗的協議應該再儘快地被檢視。夫婦時常
”忘記”去做協議上的東西。如果夫婦兩人都投資在彼此的願景上並且希望他們關係有成長,夫妻肯定地能解決任何的衝突。如這對夫妻每個月都安排與介入者再連絡,看看他們執行的情形如何,有哪些地方需要再協議?哪些忘記了?如妻丈夫亂花錢,妻子一生氣又翻舊帳,罵先生太浪費,把孩子的教育基金都賭完了還欠債,引起夫妻爭執。介入者第需協助他們十時檢是自己是否符合協議內容,並請他們期待未來美好願景-每年全家出國去玩,孩子受最好的教育,擁有自己的房子。
三、結論
根據最近完成的台灣可婚人口婚姻狀況調查顯示,已婚者佔55.9%,未婚者佔33.9%,喪偶和離婚者分別佔到5.5%和4.8%(內政部統計處,2003)。據此推算,台灣地區的離婚率為千分之二點七三,僅低於美國和韓國名列世界第三。造成台灣夫妻離婚的原因頗多,但是調查發現,36.8%的夫妻離婚的原因是不明確、不清楚,另有23%的原因是管教小孩的方式不同,9.5%的人因為理財衝突,其他的原因還包括:小事情意見不合、處事觀念不同、家事分工不均、工作方面的問題、人際關係不良等(興華,2003)。 也因為目標的改變、女性主義的抬頭、社會價值的改變重視個人主義 、法律約束的放寬(1970年以來,普遍被採用的「無過錯離婚法」,認為婚姻的存廢主要是基於個人的意願)、現代化 、速食文化的影響,造成離婚率節節上升。
離婚產生的影響對兒童不利,缺乏完整的親情,也造成社會一股離婚風潮,如能了解衝突的關鍵而加以介入,夫妻兩人都願意學習與改變溝通與相處之道,一起解決家庭的問題,達成良好的協議並確實執行,再大的暴風雨與困難都會度過,同甘共苦,並藉著親密的關係的深入了解,修正自己不佳的態度與行為,想必兩人的關係會因為突破衝突而更緊密,為了維持當初的摯愛宣言,為了可愛的子女,為了證明自己有能力挑戰改變,為了一個完好和諧的家,夫妻兩人都必須尊重對方的需求與理想,一起突破難關,迎接未來理想的願景。
四、建議
台灣位居世界第三的離婚率,反求諸己,我們的婚姻教育、情緒管理、衝突解決能力貧乏,介入專業人員與機構的缺乏,因此觀念不合就想放棄,因此建議:
(一)
將婚姻教育融入課程中:由小學開始,應教導孩子如何正確面對父母的婚姻與衝突,進而培養其對婚姻正面的價值觀與珍惜觀,面對衝突與如何尋求資源與自我情緒管理,增強解決衝突的能力,如能實地操作演練更佳。若有衝突問題,不要顧忌面子而讓婚姻關係惡化,應該要勇於面對事實,努力尋求婚姻改造工程,建立甜蜜的家。
(二)
完整的婚前教育:包括溝通與衝突的技巧,壓力的處理,及正確的婚姻觀念,最好一對一的輔導,才能發現這對情侶有哪些觀念需要澄清,及未來成立家庭後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加以實際模擬演練。
(三)
婚姻介入專業人員的培訓:民眾若有婚姻衝突的問題,一般都是自行解決-家族介入或暴力相向,政府應培訓專業的婚姻介入專業人員,當民眾有需要時給予免費或低收費的諮詢輔導,並強力介入有家暴、吸毒、酗酒傾向的夫妻衝突間,以免老是亡羊補牢,造成人權的忽視與兒童的永久傷害。
期待夫妻衝突都能獲得解決,讓每一個家庭都能堅固又溫暖,足以抵禦強風暴雨,是家人永遠的精神堡壘,是社會安定祥和的支持力量。
參考書目
內政部統計處(2003)。內政部統計處91年離婚率統計。線上檢索日期:2003年12月31日。網址:http:/mio.gov.tw/內政統計資訊服務網離婚率.htm
吳就君、鄭玉英(1993)。家庭與婚姻諮商。(四版)。台北縣:國立空中大學。
曾端真
(1991)。婚姻與家族治療。台北:天馬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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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s.tngs.tn.edu.tw/shs_007/shs_007_91_essay/shs_007_91_essay_0905.asp
陳慧雯(2000)。婚姻衝突、家庭界限與青少年子女適應之相關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與心理輔導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葉明華、楊國樞
(1997)。中國人的家族主義:概念分析與實徵衡鑑。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83,169-225。
葉光輝
(1999)。家庭中的循環性衝突。應用心理學研究,2,41-82。
葉興華(2003)。台灣地區離婚率位居全球第三。人民網。線上檢索日期:92年12月31日。
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2/14874/2029030.html
(2003/06/09)
David L, Luecke著/張資寧譯(1998)。情深幾許。台北:天恩。
Jordan
& Margaret(1983)著/陳方智譯(1998)。共享親密和自由-我必須放棄自我,投你所愛嗎?台北:遠流。
Olson, D. & DeFrain, J. (3thed) (2000).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Diversity and strengths. CA, Mountain View: Mayf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