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懷激情--Hacker的反動

葉允斌(南華社會所研究生)

科技技術的革新,必定伴隨著文化的轉型。科技哲學家-Pekka Himanen所著寫之《駭客倫理與資訊時代精神》(The Hacker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Information Age),內文討論駭客倫理」的本質與「資訊主義」乃有「選擇上的親和性」(affinity;wahlverwandtschaften)[i],出於Hacker對於電腦網路、分配處理能力,加上襟守特殊的資訊自由流通、共享原則信念,Hacker的技術與信念的結合形構了「新型的文化」,並決定性的促成了資訊進步的可能。資訊社會學大師Castells評述到Himanen對於Hacker文化研究所呈顯的特殊貢獻時表示:「在我本人以及其他的學者的分析中,或多或少都觸及了資訊主義的這個重要向度,然而它還沒有被真的深入研究過,這就是Pekka Himanen能討論代表資訊主義精神的Hacker文化理論對於探索我眼前這個綱跨入第三個千禧年的未知世界,是一個非常重大的突破」(Himanen,2002:205)。從HimanenHacker的分析與論述中可以了解,要會意資訊時代的精神意義,Hacker文化與內在精神扮演關鍵性的角色。

 

一、Hacker意義

Hacker代表一群高度熱衷於寫程式的人,世俗的大眾媒體的負面渲染,混淆了Hacker的本質精神與意義 [ii]。事實上,Hacker們「相信資訊的共享是一種力量強大的美德,並且認為,盡可能藉由撰寫自由軟體,以及促進資訊及電腦資源的自由流通,以將他們的專業技能分享給大眾,這是駭客的道德義務」(Himanen,2002:9)[iii],誓死捍衛資訊的自由流通與共享乃是Hacker自成的一套倫理(hacker ethic)規範的精髓所在。回眸於網際網路(Internet)、全球資訊網(the Web)等高科技作品,均出自Hacker的專業技能與特殊信念,正如網際網路發展初期,之所以內含著開放、共享的特質,形構一個自由交往場域,勿寧將功勞歸諸於Hacker本身。概而論之,人類社會面對資訊發展的猛進、科技技術的急速創新,Hacker抗拒「使用許可」的限制、維繫資訊的「公共資產」性意義,其正面、積極性的性格,實與被污名化之下的Hacker意義大相逕庭。

文學家Nathaniel Hawthorne於著名小說《紅字》(Scarlet letter)用紅色大字「A」代表了Adultery之字首,繡於背叛「正義」的犯罪者胸前,試圖以之為恥辱、當眾遊街、受人恥罵,宣示離徑叛道的下場。貌似政合理、正當性的「正義」,卻內隱著極為專制與扭曲人性的腐敗,Hawthorne以炫麗、充滿生命力、積極的性格形容紅色的大­­A」,它是與象徵當代文明的「監獄」相抗衡的,「背叛」的性格於專制的秩序中綻放紅色的活動力,A」在Hawthorne的筆下被描寫成炫麗的紅玫瑰,恥辱成為美麗的飾物,Adultery不再意指為「通姦」,而是代表Admirable(可敬的)、Ambition(雄心)、Advancement(一往無前)。Hacker往往被賦予「背叛正義秩序」的罪名,來自於他特有「解放」性格,堅持對資訊的自由使用與共享,從封閉、私有的場域中進行解放的性格。筆者認為,或許從Hacker被污名化的時代情境中,可省思資訊的私有性與封閉性。

 

二、自由、共享的本質

回顧6070年代早期第一代的Hacker出現於大學中的電腦科技系他們使用一種「分時」(time sharing)技術將大型主機電腦改成個人型電腦,藉此可提供更為普遍的電腦近用功能。這相對於大型主機的壟斷資訊特質,Hacker的確背叛了既存使用上的秩序,破壞了使用許可的限制機制。筆者認為,Hacker的反動特質同時反應了,時代中的資訊私有、壟斷情況,若由此情境觀之,富反叛、戰鬥性的Hacker,堅持以共享與自由原則,向大環境進行對抗,其「反動」意義應被重新詮釋。

    在史托曼為網際網路所錄製的「自由軟體之歌」中,便可明白體現Hacker內蘊的自由風範:

加入我們來共享軟體;你們將會自由,駭客們,你們將會自由。聚斂者或可得到大把鈔票,的確如此,駭客們,的確如此。但是他們不願幫助鄰人;這可不行,駭客們,這可不行。當我們有足夠的自由軟體,任憑取用,駭客們,任憑取用,我們將丟掉骯髒的使用許可,永永遠遠,駭客們,永永遠遠。加入我們來共享軟體;你們將會自由,駭客們,你們將會自由。(Himanens200282-83)

美國學者Nicholas Negropinte曾將具獨裁性的主機型電腦與中世紀的基督教會作類比。他認為,科學家下意識地欲保持電腦的神秘性,相似於中世紀黑暗時期的僧侶,刻意維護自己的獨尊地位,獨佔成為上帝在人間的代理權力,他們刻意將聖經以特別的方式塑造成一個關於「上帝資訊的封閉場域」,其中以拉丁文作為壟斷性文字,最終把持了對聖經解釋的權力 [iv]。換言之,聚斂者依恃特殊的權力與技術獨占了網路的發展,以利潤作為目標導向,進而將網路空間的資源攬於一身。

相反的,Hacker編寫程式時所秉持自由與共享的信念,只是展現自己的專業技能,並非以商業利益為導向;換言之,它們是對立於資訊私有與壟斷的封閉秩序,對於「聚斂者」嗤之以鼻;自由軟體的使用代表著「資源的共享」。「自由」是Hacker的靈魂,他們從不為大把鈔票而出賣自己的靈魂。

Hacker是電腦科技、資訊時代的產物,而承續的精神是有其歷史性的背景。筆者回溯於60年代的大環境之下,探討當代的青年文化、反主流文化運動,並試圖還原Hacker的反動本質。

 

三、Hacker反動精神的歷史軌跡

        Hacker本身內蘊著「反抗」的本能,透露著對現存某些封閉(closed)秩序的反動,他們對部分系統入侵、進行解碼(不進行破壞-這就是Hacker不同於Cracker的明顯之處),目的乃是藉由專業、高超的技術挑戰資訊的封閉系統,除了增加自己對於網路安全以及電腦設備的瞭解,更企圖維繫資訊自由流通與共享的原則。回顧於Hacker發展淵源,「反叛」精神自始難以脫離歷史性因素。Stewart Brand於《我們一切歸功於Hippies[v]We Owe It All to the Hippies)一文中,聯繫了Hacker與60年代青年文化,他提醒世人:要忘卻反戰、忘卻Woodstock、甚至長髮(流行文化);六十年代真正的遺產是「電腦革命」: 

Forget antiwar protests, Woodstock, even long hair. The real legacy of the sixties generation is the computer revolution.

         這無疑賦予Hacker更堅實的精神內涵。著名Hacker Steven Jobs,乃是一位西雅圖留著長髮的嘻皮士,離徑叛道的行為致使他被瑞德學院(Reed College)強迫退學;另一位Hacker為Steve Wozniak,是惠普(Hewlett-Packard)公司的工程師,在創立蘋果公司之前,他同Jobs一起研發、並進行出售「藍匣子」(blue box)系統,這是一套用於撥打長途電話,卻可逃避付費機制的非法設備。同時代的Hacker Lee Felsenstein設計出第一部手提型電腦(the Osborne 1),他亦為一位激進的新左派份子,曾爲著名的《Berkeley Barb》地下報紙進行撰稿。Hacker研發、製造了高科技的電腦產物,這些Hacker並非是正統學院式的高材生,作為反主流文化的核心份子。[vi] 可以說,Hippie文化乃奠定了Hacker的「反動精神」意含,並非以破壞、崩毀他人系統為其目的,而在於向資訊壟斷、私有性的權威機制反抗,對「自由、共享精神」的護衛。
         

        回顧50年代末的Beatnik--垮掉的一代的文化,是一群富有反叛、反動精神的青年們,相較於現存社會的秩序而言,他們被當成瘋子或危險份子看待,多數參與成員被抓進精神病院或監獄裡。然而一場悲劇並非歷史性的終結,而是開始,60年代出現的反主流文化運動,包括:嬉皮士運動、性解放、女權主義運動等,均承繼於Beanik。Hippie運動承續了「反動」的精神意含,而這正是Hacker文化的濫觴,兩者之間有著連帶的血親關係特徵表現為反抗既存文化和社會秩序,以及懷疑和輕蔑任何中心化的權威。反對因循和例行化的生活,而抱著堅定生命價值且勇於向流行的生活方式說不的一群。認真對待生命的嚴肅性,讓他們和當道的主流文化格格不入」(賴曉黎,2002),探究Hacker的反動精神,「60年代的青年文化思潮」成為取道的必經之途。

Hippie、五月風暴、花童、性解放、搖滾文化均為同時代的反主流文化運動,同樣是強調人類的本能從異化社會的解放一些哲學性思想適時的在60年代大放異彩,包括Sigmund Freud關於文明性壓抑」的討論以致Herbert Marcuse的「愛欲」、「單面向」one dimension概念等等藉由學生運動的實踐逐漸形構富戰鬥性的革命思想Marcuse延續Freud的討論,進一步要求由「性欲」向「愛欲」的「昇華」,作為解放人類的可能;換言之,Marcuse對現代文明社會的批判,在於現代文明社會並無法使「愛欲」充分實現,於此,試圖突破Freud於兩性之間的肉體性欲活動,超越悲觀性,相信「愛欲」的實現將創造美的人類前程,即提出「非壓抑性文明」(non-repressive civilization)的可能。60年代青年對於Marcuse抱以圭臬式的信仰,承續「激進左派」思想,向「資本主義文化」、「資產階級文化」宣戰。他們拒絕身穿代表資產階級的整潔衣物,拒絕接受富裕社會之下的教育;他們於街道上建築「街壘」,向代表權威的警察丟擲石塊;在陳列的鎮暴警察面前相互親吻、做愛。這說明了一切,再再表現為此一「反動群體」向「封閉秩序」的挑戰與反動。

60年代的Hacker,就是在這樣「反動」思潮中孕育而出,視「資訊的壟斷、私有化」是向「自由、共享原則」進行侵害的罪魁禍首,歷史性的傳承,型塑反私有、反壟斷的特殊性格。

 

 



[i] 「選擇性的親和」原為說明一種化學現象;後來被德國文豪-Goethe使用於文學上的創作,用以說明人類的特殊情感狀態;接續,又再度為Max Weber所採用,表示「原本互屬不相干的事物,因為選擇而產生關聯性」。

[ii] Himanen認為駭客(Hacker)與鬼客(Cracker)必須有所區:60年代初期,麻省理工學院一群電腦工程師自稱Hacker;而80年代媒體卻將從事電腦犯罪的人也稱做Hacker,致使媒體與大眾將Hacker與電腦犯罪意義混淆。於此,抹滅了Hacker固有的崇高意涵,Himanen特意提出鬼客作為從事電腦犯罪者之代名詞,試圖平反Hacker的正面、真實性的意義。換言之,黑客真正的意義應該是:醉心於透過運用科技來解決問題,並且真正創造解決方案的人。而鬼客則是指專門入侵私有系統,他們是純然享受詐騙和破壞性的樂趣,或是為了證明其專業能力、滿足虛榮,甚而進行竊取或破壞資料,最終導致系統的崩潰。

[iii]  引自 Himanen,Pekka(2002),《駭客倫理與資訊時代精神》,劉瓊云譯,台北:大塊文化,p.9。

[iv] 參見 http://www.mypcera.com/book/kepu/gudu/005.htm。

[v] 請見 Brand,Stewart 著,We Owe It All to the Hippies》,http://members.aye.net/~hippie/hippie/special_.htm

[vi] 引自 Brand,Stewart 著,We Owe It All to the Hippies》,http://members.aye.net/~hippie/hippie/special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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