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觀念的發展

南華大學教育社會學所  歐貞延

自古以來,愛情就是人們所歌詠的對象,不論是詩詞或文章、歌曲或故事,關於愛情的描述永遠是人們的最愛,然而,人們對於愛的看法和觀念是永恆不變的嗎?其實不然,世界上唯一的不變就是變,愛的觀念也是一樣,東西方對愛的看法、意義或內涵有很大的不同,即是在西方思想中,愛的觀念也隨著社會結構而有所變遷。

在希臘時代,用來表達「愛」的概念主要有三:(1philia(動詞phileoo)指友誼、兄弟間的感情、對知識等特定對象的喜好;(2storgee指親情及父母的愛;(3eroos指男女之愛、情慾。在希臘神話中,愛神阿芙羅黛媞(Aphrpdite,即羅馬神話中的維納斯,Venus)具有世俗與神聖兩個面向,前者指的是「不受社會與倫理關係約束的男女放縱的情慾」,後者指的是「美滿家庭、純潔之愛、•婦女貞操、以及生產女神」。[1]希臘時代愛的觀念乃依據希臘神話中的傳說,再加上柏拉圖《饗宴篇》對於愛論述所組成的,其中,柏拉圖的論述最為後人所熟悉與重視。

柏拉圖著有的《饗宴篇》(Symposium),「饗宴」一詞原本意指「眾人快樂共飲」,公元前八世紀的希臘人,為了慶祝親友的婚禮、生日或任何人在競賽中獲勝,以及為朋友餞行或歡迎朋友來訪等喜事,往往在晚餐後,即開始一場酒宴(有可能沒有餐會,而只是純粹的酒宴),這個酒宴即稱為「饗宴」。[2]此次饗宴討論的主題是以愛或譯愛神(Eros)為中心,在旁通至美、善、真等普遍概念。參與饗宴者對於愛的看法分述如下:一、斐特勒斯提出愛的力量,偏重道德功能,真正的愛是經得起時間考驗、是永恆不滅;愛自古即存有之,而且是宇宙萬有一切活動的源動力,亦即沒有了愛,就不會產生宇宙萬有的種種活動,付出真愛的人會為了他所愛的對象奮不顧身。二、保沙尼耶斯提出聖愛、俗愛與對美少男之同性愛,愛包含兩種,一種是愛和美的女神所呈現的高貴真誠的聖愛,目的是在提昇愛者與被愛者的教養與德性,這是最高級的愛,也是愛的真諦,這種愛是永恆的;一種是眾人的俗愛,亦指喜愛肉體勝於靈魂的感官之愛,這種愛是短暫、會變化的。三、醫生愛利馬卡斯指出對宇宙與神明之愛,愛是無所不在,他就將愛的對象擴大至對眾人、社會、宇宙萬有及神明,此即博愛,同時對人與人之愛及其作用予以補充,其進一步主張任何層級的種種存在物之相互間都有愛,而且愛不只起源於追求精神之美,也存在於肉體活動中。四、喜劇作家亞里斯多芬提出陰陽合壁之愛,認為愛使人幸福,愛神是治療人類所有苦惱的醫生,亞氏強化了保沙尼耶氏對成年男性需求美少男之愛的論證,且認為男人由於愛社會,因此應該全心全力地參加政治活動,並不需要過度關心結婚生子之類的事,而要在習俗上,勉強遵行即可;對於陰陽合壁之愛則認為,一個人單單具有同性愛或男子氣概,在人格的整全上是不夠的,人還需要擁有異性之愛,並藉由男女特質互相影響,才會形成更健全的人格特質。五、悲劇詩人雅加頓提出愛與美善,認為愛的本質是溫柔、美、善、仁慈、正義等美德。六、異國女預言家奧鐵馬認為愛是永恆、追求、媒介、能力,愛的本質之一乃是匱乏與追求活動歷程,愛的本質是中介物、是原始先存的力量與能量,愛是追求永恆,並希望美的事態得以永續存在,愛與美的本質是綜合感性美、德行善、理性真而形成對靈肉合一以及對神聖之美的追求,此種追求所形成的愛才是最高級的神聖之愛。[3]由上可知,《饗宴篇》中眾人對於愛的看法不同,大致上認為愛是一種匱乏與追求活動的歷程,其包含精神和肉體兩個部分,愛是具有力量的,且包含溫柔、美、善、仁慈、正義、永恆、追求、媒介和能力等特質,愛的種類的包括了聖愛(包含對宇宙神明之愛,是永恆的)、俗愛(男女之愛,或稱陰陽合璧之愛,是短暫的)、和對美少男之愛;愛的最高境界是真善美的追求。

Michel Foucault在《性史》中詮釋柏拉圖的說法是:「柏拉圖認為,真正的愛的基礎並不是排斥肉體,而是超越對象的表象,是對於真理的追求」。因此,柏拉圖對於愛的看法,並不是如時下討論柏拉圖式的愛所說的只有精神之愛,不追求肉體之愛,Michel Foucaul認為柏拉圖把靈肉二分,是用以證明肉體的愛遜色靈魂的愛,此觀點乃基於戀愛者本身的優秀品德,此外,柏拉圖沒有在墮落肉體的愛與高尚的靈魂的愛之間劃出一條清晰、確定、不可踰越的界線。[4]

除了以上《饗宴篇》之中柏拉圖對於愛的論述之外,後代亦對愛的觀念有不同的看法。在猶太教裡亦有對於愛的闡釋,在《舊約》中被翻譯為英文”Love”的希伯來原文共有十一個字。其中’ahabhto love,名詞為’ahabhah)及chesed(loving-kindnesmercy)是較常出現的用法。’ahabh意指深切地希望與所愛的人親密地結合在一起的慾望,有肌膚之情的意含,為人與人之間情慾的愛,是屬於人們之間平等地位的愛。chesed(有時亦用richam一字)指上帝對人的愛,是悲憫、同情之愛,又稱為慈愛,就愛者與對愛者的地位而言,兩者處於不平等的位置。而基督教藉猶太傳統(神蹟)來推翻希臘人的理想(求智慧),亦將愛的追求由eroos轉移到agapeeEroos指的是:為自身利益打算的一種慾望;是人上升的努力,是人走向神之路;是人的成就,人要完成救恩的企圖、是自我中心的愛,自認為至高、至貴、無可倫比;尋求獲得屬神的不朽的生命;是一個佔有的志願,以需要為立腳點;主要的為人愛,而神為eroos的客體;應用於神時是一種以仁愛為模型的愛;以它為對象的本質、美好與價值轉移,因此它不是自發的,而是「有原由」的,乃因它的對象價值而產生;承認它客觀的價值,所以才愛它。而agapee指的是:自我的施予;是自上下降的,是神來就人的路;是一個白白的禮物,是神愛所成功的救恩;是不自私的愛,「不為自己求什麼」,並且白白的消耗自己;以神的生命為生命,因此敢於「丟掉它」;基於神本身豐滿的白白的賜予與消耗;主要的是神自身的愛,因為神即是agapee;表現在人身上時,是一種以神愛為榜樣的愛;對於它的對象來講是自主的、獨立的,且給予「歹人及好人」;因此它是自發的「無原由的」,且將自己賜給不配領受的人;先愛,而後在它的對象中創造價值。[5]從以上可知,猶太教裡對於愛的闡是有二,包括人與人之間情慾的愛和上帝對人的愛;基督教基於猶太教對愛的看法,將希臘時代的eroos(為自身慾望的愛,佔有的,屬於人的愛)轉移到agapee(為自我施與的,無私的,屬於神的愛),西方世界的「愛」觀,就在eroosagapee兩股對立的勢力拉扯。

除了以上猶太教與基督教對於愛的看法之外,中古世紀、文藝復興時期、宗教改革時期對愛的看法亦有演變。至路德改教之前的一千年,教會對於「愛」的看法,實際上是以奧古斯丁的Caritas為原則,在拉丁譯文之中將人彼此相愛(diligo)、人對神的愛(diligo)與神的愛(Caritas;有時亦用diligo)加以區別,而奧古斯丁最關心的是Caritas,他認為「一切的愛是佔有欲的愛」,愛是一個人對於某個目的物的渴望與欲求,並以佔有之為快樂;同時,愛(追求快樂)是人生最基本的表現,沒有人不愛, Caritas是我們得以上升至神的天梯,但他將「愛」視為是「將我們與被愛物連為一體的佔有欲」則不但有異於以往對愛的看法,並且將各種不同的愛,歸在相同的類別中,具有相同的性質(只是對象不同)。奧古斯丁對愛的觀解方式,影響著西方人對「愛」的看法直至今日。文藝復興時期則是對希臘觀念復興,恢復了eroos的原始意涵。宗教改革時路得的理論,重建了agapee的神學命意。在教會傳統之外,一般人們對於「愛」的看法,在十二世紀時發生了全盤的改變。愛,被用作指涉今日用法中感情與激情的情緒,並極為快速地遍及全歐陸的吟遊詩人的詩歌中;伴隨著騎士階級的形成,這種「愛」觀迅速擴展,騎士們「以精神獻給上帝,以身體獻給領主,以愛心獻給美人」,這種愛不必然涉及肌膚之情,可能是精神上的迷戀與追尋,但它是騎士精神的表現與情感與寄託。[6]基督教的愛強調弟兄之愛與聖愛,而騎士之愛則重視男女間的浪漫愛(包含精神上的與肉體上的),這兩者共同構成了西方思想中「愛」的愛的觀念。

在東方並沒有對於愛情觀念的相關論述,「愛」在中國的哲學裡是一個禁忌的話題,因為「愛」包括了太多意義與內涵,就算在中國的文學裡也沒有出現智性愛、宗教愛,更沒有出現激情愛和浪漫愛;當提及男女間之愛時,唯一傳統的中文詞彙是「情」,而無數的詩寫情入微;明作家馮夢龍,根據他的《情史類略》所言,情是終極宇宙的實體,因此,「情」給人生和人際關係賦予意義和價值。[7]在中國文學作品中對愛情的描述最早出現在《詩經》的〈關雎〉:「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淑女,君子好逑。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參差荇菜,左右采之。窈淑女,琴瑟友之。參差荇菜,左右芼之。窈淑女,鍾鼓樂之。」以河邊雎鳩嬉遊來暗喻一個男子的單相思,他的傾慕、愛戀與渴望,中國的文學作品對愛情的描述是含蓄的,很少直接表達對對方的愛,最常使用譬喻的方式來描述男女之情,多屬於愛情內心感覺的傳達或愛意的表示,但是缺少對愛的意義或觀念之描述。

在《易經傳》中,「咸」、「恆」兩掛隱含的意義分別為男女相愛及組織家庭。「咸」從卦位來看,為上柔下剛,少女的柔性生長建立在少男的剛強之上,而剛又以柔為依歸,強調自然的相感相應,代表愛情應該是深層的感動,而不是另有目的。「恆」則是指夫妻關係,剛上而柔下,一方以不安為起點,追求理想,另一方則順應現實,紮根生長,說明家庭要長久,不是靠激情,而要靠夫妻間的相應互補,以及綿綿不絕、生生不息的人倫之情。故易經中的兩性關係是和諧平等的。[8]除了《詩經》和《易經傳》,中國對於愛通常表現在文學作品中,多表傾慕之意的詩詞或愛情故事,強調的是堅貞不二的愛情。

從東西方愛情觀念的發展來看,所謂的愛或情並無一放諸四海皆準的意義,乃隨著時代而有不同的發展與演變,並且具有文化相對性,在不同的社會文化情境下,人們對於愛情的看法和詮釋有相當大的差異。因此隨著網路時代的來臨,越來越多人上網交友、談戀愛,人們對於戀愛、婚姻、性的觀念也愈趨多元而複雜,網路為人們的親密關係帶來什麼樣的轉變,這是一個有趣而且值得探討議題。

 



[1] 翟本瑞(1999),〈西方思想中的「愛」觀(初探)〉,《思想與文化的考掘》,嘉義:南華大學,頁:163-180

[2]此次饗宴,舉行公元前四一六年;對此次饗宴內容的回憶與記載卻是在十六年後,一方面顯示此次饗宴的內容非常有價值,另一方面則印證了柏拉圖的知識論中所主張的-透過回憶觀念界(或譯理型界)去形成知識的理論。舉辦本次饗宴是為了慶祝悲劇詩人-雅加頓-所作的《悲劇四部曲》或得首獎,參加共有九位(八男一女),討論的主題是以愛或譯愛神(Eros)為中心,在旁通至美、善、真等普遍概念。

[3]楊士毅(1996),《愛情•婚姻•家庭-差異•衝突與和諧》,台北:楊智文化,頁:11-44。

[4] Michel Foucault1990),《性史》,沈力、謝石(譯),台北:結構群文化,頁:390-391

[5] 翟本瑞(1999),〈西方思想中的「愛」觀(初探)〉,《思想與文化的考掘》,嘉義:南華大學,頁:167-174

[6]翟本瑞(1999),〈西方思想中的「愛」觀(初探)〉,《思想與文化的考掘》,嘉義:南華大學,頁:174-176。

[7] 顏瑞芳(2002),〈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專訪張燦輝教授淺談愛情哲學〉,《基督教服務通訊》,第228期,(http://www.hkcs.org/overview/csnews/c228/c228_11.htm),2003/04/19。

[8] 陳偉凱報導,〈易經情愛兩性和諧〉,摘自《大學報》,第一版,火線話題,2003/04/18,本文為陽明大學通是教育中心的「性別與文化」課程,邀請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系教授林安悟演講,主題為「易經中的愛情與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