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仁武、臨海工業區與周邊居民
的互動研究(1970-2002)
南華社會所研究生 曾子旂
壹、緒論
第一章、研究問題與研究架構
第一節、前言
大高雄地區從19世紀發展為港阜都市以來,憑藉著優良的地理環境與聚落發展,高雄地區逐步發展為工業取向的都市;接續著日人的南進政策更將高雄地區設立製糖、煉油、水泥業的殖民經濟大本營;1945年國民黨承接了日資的企業,為了確立其政權的「合法性」與經濟上的「獨立性」,國民黨於1970年代開始大量設置工業區,參雜著許多的因素下,高雄地區成為工業區最佳設置地點;同時也開始了大高雄居民與工業區的互動,更進而影響到大高雄地區的環境發展狀況。
在此當時,隨著解嚴的腳步,南台灣掀起一陣「環保抗爭」的風潮;我們在許多文章中(何明修,2001;李丁讚、林文源,2000)發現到隨著政體的開放程度,台灣逐漸傾向於社會運動的制度化發展,並且進一步形成民間社會的力量;對應在大高雄地區,似乎在解嚴後的近十年間抗爭次數或成立環境團體的趨勢有急速上揚的情勢,但是深究其背後的意涵卻大多是地方自力救濟團體因為單一污染事件急速成立的抗議團體,這種團體一但達到目的便會解散。(見表一)這種團體通常都是由地方政治力或是地方菁英所領導居民所組織而成,目的不見得是驅逐廠商,大多是一種警告改善或爭取回饋的導向。直至90年代後開始有「防範於未然」的抗爭運動出現(蕭新煌,1988)。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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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前(1987年前) |
解嚴後(1988-1996) |
附錄 |
數目 |
154件 |
1574件 |
增長十倍。 |
運動目標 |
事後補救的反公害運動 |
事後補救的反公害運動 |
解嚴前與解嚴後的運動目標並無相差許多。 |
城鄉比較[1] |
城市:事後補救30.5% 鄉村:事後補救53.8% |
90年代後出現了許多「事先預防」的抗爭與反核議題。 |
其實城鄉之間在解嚴並無目標上的顯著差異 |
製表人:曾子旂
參考資料:蕭新煌(1997),《台灣地方環保抗爭運動:1991-1996》,pp13-29。何明修(2000),《民主轉型過程中的國家與民間社會:以台灣的環境運動為例(1986-1998)》,附錄四。
但是這種抗爭事件的景況只是一種形式上的民間社會參與,而且深究其中的動員因素實在是錯綜複雜,不單僅是如我們表面上所看到的抗爭行動而已,實際上而言,這些環境運動對於環境正義的落實並沒有長足的推動。但是多數的抗爭活動所舉的卻是「環境保護」這面大旗。再者,當行動者爭取回饋的過程中,落實的大多只是環境資本與經濟效益的交換,唯一增長的是「社會正義」的展現,相對於環境而言並非真正有助益。這並不代表我們的立場是指每個抗爭的過程是推測行動的背後是一種非道德性的交易行為。只是想去進一步解釋每個現象脈絡化後的過程與結果。這也是值得我們深入去討論的問題。
第二節、大高雄地區的歷史概況
參考網站:http://100s.hypermart.net/index.htm
大高雄地區自1970初便展開工業區的設立計劃,大量的加工廠、重工業石化區紛紛進駐高雄,統計大高雄地區約有五大工業廠區--永安工業區、大社工業區、仁武工業區、臨海工業區與林園工業區與小型工業區--鳳山、大發。(見附表二)
(表二)高雄地區工業區概況表
工業區〈由北至南〉 |
屬性 |
成立時間與概況 |
廠商數 |
永安工業區 |
綜合 |
1973年建立。區內主要廠商為台電、中油永安液化接收站。 |
共五十九家廠商。不過廠區設置十分鬆散,並無集中化的感覺。此區最主要的問題是台電與紅毛港區民的遷村賠償索引爆的抗爭事件。 |
大社工業區 |
石化 |
1972年完成。大多為接收中油總廠產出的中游廠商。 |
設廠營運廠商共計十二家,廠商類別為化學材料製造業九家、化學製品製造業二家、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一家。 |
仁武工業區 |
綜合 |
仁武工業區以金屬加工及機械、電子業為 主。1972年完成。區內主要廠商為台塑集團的廠區。 |
設廠營運廠商計三十四家,廠商類別以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六家、金屬基本工業六家、金屬製品製造業六家、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三家、運輸工具製造修配業三家及化學製品製造業三家為主。 |
鳳山工業區、大發工業區 |
綜合、廢五金 |
1975年推動,1983年將石化區部份規劃作為混合金屬專業區,目前區內以廢五金拆解類為主。鳳山工業區以汽車修配業為主。 |
共計五百六十一家廠商。由於本區當初設置的用地是「 商業區的工業用地」,所以住商混雜的情況十分雸重;以至於鳳山地區的抗爭問題是整個高雄縣最嚴重的地區。 而至於大發工業區雖然是整個工業區的用地設計,但是近年來的廢五勁拆解業大量外移到東南亞與大陸,所以整個大發工業區廠商外移情況嚴重。 |
小港臨海工業區 |
機電、鋼鐵、化學 |
1978年。以中鋼、中船等重大建設為主的工業區。 |
共四百五十九家廠商,以金屬設備製造類為主。本區廠商多為國營企業,所以環保設施的設置大多吳困難之處。與居民最大的問題多為排放於出海口的環保問題:如水溫、垃圾等。 |
林園工業區 |
石化 |
1973年興建,是目前我國最大規模的石化中間原料產地。區內廠商環繞著中油而設置。 |
本區廠商共計二十九家,石化業佔二十六家。 |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網站http://www.moeaidb.gov.tw/
表格整理 曾子旂 製表完成時間;2003/3/1
第三節、個案的歷史概況
而我們這次所要討論的個案是:林園工業區、仁武工業區、小港工業區。這幾個個案的歷史背景整理如下:
一、林園工業區
(一)、歷史背景與地理環境
1、林園鄉誌概述
林園鄉民當初是福建、廣東居民為避流寇、免戰禍乃於明永歷年間跟隨鄭成功東渡來台,在鳳山少竹下里(即今天之林園鄉)構築定居。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六日(日本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廿九日)以甲午戰爭日本入侵襲臺登陸,並規劃行政區域,地方廳廢止,改隸台南政支部。民國前十五年(光緒二十三年)嗣後累次改屬於台南縣、鳳山縣等。民國九年日本人又於高雄設州,本鄉又隸屬高雄州鳳山郡管轄,稱為林園庄,設置庄役場(即鄉公所)。庄下設大字與小字地名,以示地方村落之分佈。下轄林子邊、溪州、潭頭(三庄)、王公廟(王公廟、苦苓腳)、港子埔(中坑門、頂厝、港子埔、港子嘴)、中芸(西溪、鳳芸、中芸)、汕尾(東汕、北汕)等十部落。
民國卅五年頒佈台灣省鄉鎮組織規程實施,林園庄改為林園鄉,其行政機構改稱林園鄉公所,隸屬於高雄縣鳳山區,迨於民國卅六年鳳山區署廢止,直屬高雄縣,民國卅九年地方行政區改制將林園劃分為林園村、東林村、溪州改為溪州村,潭頭劃分為潭頭村、中厝村、林內村,王公廟改為王公村,苦苓腳劃分為林家村、龔厝村,中坑門改為中門村,港子埔劃分為頂厝村、港埔村、港嘴村,西溪改為西溪村,中芸劃分中芸村、鳳芸村,汕尾劃分為東汕村、西汕村、北汕村等共十九村,村之下共轄三四八鄰。
林園鄉位於高雄縣最南端,東隔下淡水溪與屏東縣為鄰,南臨台灣海峽與琉球鄉相望,西接高雄市小港區,北毗本縣大寮鄉。全鄉面積三二二、八六O平方公里,現有24個村,524鄰,20077戶,人口71671人,設有林園完全中學,中芸國中及林園、中芸、港埔、金潭、汕尾、王公五所國小;人文景觀除已發現七處史前遺址(鳳鼻頭遺址)外,尚有東之河濱公園、紅樹林復育,南之中芸、汕尾漁港、海水浴場,西之傳統建築、九孔養殖,北之清水巖、隧道遺址、石灰窯遺址。
2、居民生活型態與人口結構
林園鄉地勢平坦,土壤肥沃,灌溉便利,適宜農耕,主要農產品為稻米、西瓜。境內有狹長的海岸線,及中芸、汕尾漁港的闢建致使漁業發達,每年漁獲量甚豐,尤其是冬天的蝦米和鰻魚苗的捕撈。近年來極力推廣養殖業,鑽研草蝦苗的培育,以提供蝦苗養殖。故原居於此處之居民是以漁業為主的生活形式。
此區呈現的是新興都市型的人口年齡結構,人口主要是以生產年齡人口以及少年人口者二個人口族群為主;其中不乏包含了工業區大量的就業人口與當地設籍人口。所以,林園鄉的人口結構基本上而言是趨於年輕化且新興都市化的。
(二)、工業區設立過程
政府為推動十大建設其中之石油化學工業,以奠定基礎工業之宏基,於民國六十二年由經濟部工業局策劃,中興工程顧問社設計監造,中華工程公司開發,六十四年底完成位於高雄縣林園鄉的林園工業區。
林園工業區和中油高雄煉油廠以及仁大石化工業區構成南台灣石化重鎮,原料和成品互相依存。區內廠商共計29家:目前生產中27家,面積 304.8公頃,停工1家,面積0.2172公頃,歇業1家,面積6.387公頃;其中石化相關產業26家,合板業1家,鋼材加工業1家,隔熱材料加工業1家。所以主要為石化產業的工業專區。
(三)、而關於環境設施的情況分述如下:
1.
水污染防治:設置PB、P1、P2及新設污水廠供各廠排放,並集中交由臨海大發林園聯合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海洋放流。
2.
空氣污染防治:除原有區內綠帶外,並增設環區六十米綠帶約18公頃,以改善空氣品質;並設置監測中心,全天候監測區內及週遭空氣狀況,期爭取預警防範效果。
3.
事業廢棄物處理:本區西南側規劃2.8公頃土地設置焚化廠,以妥善處理本區各廠廢棄物。
(四)、互動關係的施行:
林園工業區以責任照顧之精神與地方維持互動。現行措施如下:
1.
中油石化事業部提供新台幣五億孳息,每年約 2,075萬元,其他石化廠每年募集約 900萬元,提供林園鄉辦理各項建設及活動。
2.
各廠設公共關係工作人員,隨時與社區連繫互動。
3.
區內各廠員工聘用本鄉子弟平均達 30%以上;林園工業區服務中心設立工業區社教站,結合各廠舉辦各項社教 文康活動親子寫生、節慶活動等,以促進廠民關係之和諧。
二、仁武工業區
(一)、歷史背景與地理環境
鄭成功領有台灣後,實行屯田政策,以養各鎮之兵。本鄉原為荒野之區,劃歸仁武鎮開墾,故名為仁武。於明鄭時稱仁武庄。清代仍稱仁武庄,屬觀音里。日據時期民前十六年,置第八區,屬台南鳳山支廳。民前十一年,改稱考潭區,屬鳳山廳楠梓支廳。民前三年,鳳山廳併入台南廳,本鄉則屬台南廳楠梓支廳。民國九年,改制給革,改稱仁武庄,屬高雄州高雄郡。民國十三年,高雄改郡為市,本鄉改隸鳳山郡管轄。光復後改稱仁武鄉。」其實仁武的鄉誌文獻不甚清楚,因為當初明鄭時期的仁武是一個罪寇投荒之地,後來規劃為行政區是為了便宜之計。直至清時仁武僅是一蠻荒之部落地而已。
直至日據時代才有較為詳盡的記載。
2、居民生活型態與人口結構
原以農業為主,生產芭樂、稻米等農作物;工業區設置後本區以工商服務業為主要型態。本鄉工商企業提供鄉民大量的就業機會,有65%的鄉民係在本鄉直接就業,外出工作者則在4,700人左右。.本鄉其他的就業人口,相對言即較不明顯,主要是以公教人員佔多數,比例為14.3%,營造業人口略高7.2%,商業人口比例則甚低。與林園鄉的人口結構相似,屬於新興都市的成長。
(二)、工業區設立過程
東北接大社鄉仁大工業區,西鄰高雄市楠梓區的中油煉油總廠、後勁五輕,均是大型石化工業區。.仁武工業區完成於民國60年,由經濟部工業局推動完成,為早期配合工業區發展目標下推動的工業區,也是本縣最早設立完成之工業區。開發面積計21公頃,屬綜合性工業區,包括鋼鐵、塑膠、水泥、機械等不同廠商。
設置廠商聯誼會,固定提撥區內廠商盈餘之固定比例為附近鄰里支用與回饋支出。其餘非回饋範圍之鄉里,特設獎學金與互動禮金之項目供與獎勵與資助。
三、臨海工業區
(一)、歷史背景與地理環境
1、小港區誌概述
小港原名港仔墘,位於高雄潟湖南岸之鳳山港畔而名。民國九年鳳山港淤塞,成為不通舟楫的迷你港灣,故改稱小港。小港地區在荷據時期已經開發,荷蘭人建紅毛港使之與安平港成為犄角之勢。明鄭時期屬萬年縣,為國姓爺鄭成功部將吳燕山所墾拓。清朝時代先後隸屬於鳳山縣鳳山莊、鳳山里,其後又分為鳳山上、下二里。日據時期因地方行政區域迭經更張,隸屬時變,先後隸屬於鳳山支廳、鳳山小港庄轄有小港、二苓、大人宮、店仔後、鹽水港、中林子、鳳鼻頭、大林蒲、紅毛港、中大厝、空地仔、莿蔥腳、中廓、大坪頂、二橋等十五個部落。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後,將所有街庄改為鄉鎮,小港鄉隸屬高雄縣。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一日高雄市改制為直轄市,小港鄉由高雄縣歸併高雄市並改為小港區。
2、居民生活型態與人口結構
本區區民原以漁農為業,由於第二港口與臨海工業區之開闢以及國際機場之設立,再加上中鋼、中船、中油、台電等重工業相繼建廠及擴建,人口遽增,促使本區社會型態由漁農轉為工業。而且自從納入高雄市轄區後,小港移入大量就業人口成為城市型的空間結構。
(二)、工業區設立過程
設立於1978年。以中鋼、中船等重大建設為主的工業區。共四百五十九家廠商,以金屬設備製造類為主。本區廠商多為國營企業,所以環保設施的設置大多無困難之處。與居民最大的問題多為排放於出海口的環保問題:如水溫、垃圾等。其中台電大林電廠與紅毛港居民的遷村事件最為聳動。
(三)、互動關係的施行:
在此工業區都是國營企業與民營的大企業為主,雖然有一些共同的紛爭,但是大多交由服務中心來整合賠償與回饋較多。至於公關部分則各公司各自都有設置公關部門。
四、污染防治設施
根據我們所蒐集到的田野資料中顯示,其實因為工業區內廠商由於大多是政府鼓勵設立的緣故,不僅廠商規模較大,且較有能力設置環保設施。整理如表三。
表三
訪談對象 |
所在地 |
屬性 |
ISO14000系列 |
附註 |
中船
|
小港工業區 |
綜合 |
目前並無計劃通過此系列認證 |
通過ISO9001系列 |
中鋼
|
小港工業區 |
綜合 |
1997年底便率先通過。 |
已經獲得OHSAS18000的認證 |
台塑仁武廠 |
仁武工業區 |
綜合 |
1996年 加拿大認證 |
1997年9月 ISO 14001系列 |
李長榮化工林園廠 |
林園工業區 |
石化 |
商檢局認證 |
預計移廠往大陸 |
中油林園廠 |
林園工業區
|
石化 |
工研院認證 |
目前推OHSAS18000的認證 |
台電大林電廠 |
小港臨海工業區 |
綜合 |
已通過,目前每年3月底會有檢驗ISO
14001系列的部門做檢核。 |
OHSAS18000的認證目前並不準備推行。計劃先做ISO系列整合。 |
製表人:曾子旂
我們發現到,其實工業區的廠商們對環保設施的設立都是十分樂意且有能力的。對廠商而言,設立環保設施,如:排廢監測系統、污水處理、資源回收場、小型垃圾焚化爐等;都是減少罰單又增加企業形象的正面幫助,所以大部分廠商都會樂意設立。不過,這些設施的添置並沒有降低檯面上下的抗爭次數或回饋福利的發放;這是很吊詭的一件事,因為環保抗爭顧名思義是因為環保問題所引發的集體抗議行動,但是工廠設置環保設施確實改善了環境,但卻沒有減少環境抗爭次數與回饋福利的施行。所以,我們可以說--環境運動的動員因素並不是單純的環境問題或環境意識的衝突罷了。
第三節 研究對象
(一)、互動關係的界定
在「林園事件」[2]發生以來,大高雄地區的工業區內廠商與周邊居民莫不大感震撼;對廠商而言,一方面是廠商震撼政府決定了環境公賠的高價,而且日後還有回饋金的付出。另一方面,更凝聚了區內廠商成為所謂的「共同體」--一發生污染必須一起理賠。相對於週遭居民而言,也震撼了他們--原來環境行動會有這麼大的「回收」;當然他們與工業區的互動關係也改變了,變的「較為平等」,較有力量。如果我們將「互動關係的平等」置放在Homans的交換理論分析方式--要求以行動者為中心的分析,我們可以延續他的思考,將所有的社會行動當成一種交換。如果在這種交易的關係下,我們可以說互動關係變的更為平等,卻也更為相互依賴。另外,換一個角度來看,或許良好的互動關係會致使整個工業區的經濟成長有所提昇;甚至是實現了社會正義。但是如果我們將環境正義的面向[3]致入思考,高雄地區的環境抗爭浪費了過多的綠色資本[4]。
在訪談過程中,我們發現大多數的國營機構對於在地的居民都有設定「回饋」的對象與標準。國營企業會立內部章程將每月盈餘的百分之幾撥給鄰近社區做為回饋之用,而且工業區內大多會設置「廠商聯誼會」以應付鄰近社區所舉辦的宗教、社區活動支出。對於就業機會方面,工業區的工廠在訪談過程中表示他們通常有所謂「睦鄰標」的小工程讓週遭居民有工作機會。但是由於現今的工廠有許多部份已由機器代工,人事部分幾乎都需要專業人才,所以即使有加分,當地的原始社區居民仍然進入工廠的機會不高。因此,我們可以歸納出一個結論--對週遭社區的居民而言,可以順利拿到回饋或福利的不是進入工廠或招標,而是利用設籍的方式拿補助與福利。所以對大部分的原始社區居民而言,工廠對他們而言,並不是衣食父母的關係。也因此,工廠更體認到這一點,而對「互動關係」的維持更加注重;尤其在有環境問題出現時,平時的互動便成為事件可大可小的關鍵。
其實,在訪談中我們也聽見不少工廠主管向我們表示,其實對工廠周遭的居民而言,法令或科技檢驗並不是他們抗爭的根基,反而是對環境的觀感。所以即使廠方與環保機關的檢驗報告並無疏失或無污染,當地民眾還是會藉由地方政治力的介入來要求給予「感官」上的環境污染補償。起初我們是很驚訝在法制社會下竟有這種無理的事情;但是,我們越是訪談發現其實許多鄉鎮都會有這種傾向。我們發現這種傾向的原因;首先,當初設立工業區時,居民相當歡迎的原因是以為可以提供就業機會,提昇經濟生活的水準。但是,設置工業區的地方大多不是教育水準高的地區,所以進入石化產業這種不是勞力密集的產業,反而是專業知識導向的工業,對當地的就業市場一點幫助也沒有。第二,工業區的設置帶來了大量的外來人口,這些人口的消費、生活、宗教型態都與原地住民不同,但是所生產出來的垃圾、髒亂卻是在本地消耗,這對本地人而言是相當不滿的(中研院永續台灣計劃,2003)。
縱上所述,在這種歷史結構中所成長的工業區工廠與週遭居民,當然也會有一套相當特殊的「互動模式」產生。
在本次訪談中,我們也發現到所謂「地下工廠」在大高雄地區是一種污染源,不僅沒有合格的環境污染處理設備,更有些地方政治勢力所經營的地下工廠(訪談資料G)在執法陰暗處運行著。這些幾乎成為工業區的「環境問題」,但是並不是浮上檯面的討論。
另外,在湯京平,2002,《環境保護與地方政治:北高兩市環保官員對於影響執法因素的認知調查》中,我們發現了一個與我們訪談所得相符合的情況:對於貧窮的鄉鎮而言會產生所謂「向下競逐症候群」,也就是說,如此一來所有的工業廠商紛紛遷往最低阻力的地方,因此在較為貧窮的鄉鎮會有「以環保換經濟」的景況產生。這也不免讓我們驗證在訪談的地區中確實有居民學歷與社會地位偏低的情況。這種地區的居民所仰賴的即是在現有環境中經過理性思考下的最優勢計算--爭取回饋金與相關福利。於是在這種情勢之下,地方政治與抗爭團體相互結合成為「類派系」的存在,相對於環保行政的執行人員而言,形成一種「政策目的」與「執行面向」的衝突。所以現今中央訂立的環保標準因為對產業界而言負荷辛苦,因此在執行面上也採取放鬆的態度。
換句話說,我們對「互動模式」的定義是:工業區與周邊居民間的政治、經濟交換模式。也就是說,工業區內廠商給予居民的回饋金、福利制度以便交換周邊居民所擁有的地方動員的降低。
(二)、互動關係的具體實行
透過這麼一套「互動模式」的進行,工業區內廠商與周邊居民的關係便趨於較和緩與友善。以下我們試圖藉由訪談與觀察所得,將互動的實際行為敘述如下:
1、林園工業區
林園工業區有設立所謂「廠商聯誼會」來管理周遭民眾回饋與福利金發放的相關事宜。發放範圍亦有設立章程規範。但是至於非發放範圍的居民亦有設立獎學金的申請與社區活動的贊助。
工業區實際互動概況表
工業區〈由北至南〉 |
屬性 |
廠商實際互動行動 |
附註 |
仁武工業區 |
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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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臨海工業區 |
機電、鋼鐵、化學 |
在此工業區都是國營企業與民營的大企業為主,雖然有一些共同的紛爭,但是大多交由服務中心來整合賠償與回饋較多。至於公關部分則各公司各自都有設置公關部門。 |
有一特殊的抗爭事件--紅毛港的遷村事件,目前還在協調中。因為台電的火力發電煤渣對紅毛港民眾而言一向是最大的抗爭問題所在。 |
林園工業區 |
石化 |
有設置廠商聯誼會,此處服務中心與廠商的互動似乎較多,訪談也較於樂意。本區內廠商數多,所以污染事件時居民索賠的對象大多針對公營企業,所以公營企業的公關部門幾乎都是必要設置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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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整理:曾子旂 製表完成時間;2003/8/12
(三)、互動的具體成效
根據永續台灣2011計劃(2002年度)中南區部分的報告中指出,「高雄縣各鄉鎮公害陳情案件與歷年來(85-89)污染公害陳情統計」,我們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前三名分別是:鳳山市(23.05%),其次是大寮鄉(12.72%),第三名是仁武鄉(11.38%);這三區的公害陳情占了高雄區總次數的50%。所以在去年的報告中,我們推估「在工業區周邊的居民公害陳情指數會越高」。在此我們發現到有趣的現象:為何小港臨海工業區,甚至是當初林園事件發生地的林園工業區並不是抗爭最頻繁的呢?
在訪談[5]之後我們有幾個觀察所得--第一,因為小港臨海工業區所設置的工業廠區都是大工業資本的公司進駐,所以當要設置環境污染防治設備時,廠方配合度較高,也較少污染事件。除此之外,臨海工業區內的公司並非完全石化業或能源業的走向,亦有鋼鐵業、造船業等污染性較低的製程運作。所以公害陳情與抗爭活動自然減少。再者,區內廠商回饋部分在高雄地區中算是較為完善的。所以在高雄地區中,小港區亦非所謂落後的地區。
再者,當初的林園事件發生後,經濟部特立專款補助林園鄉。在我們所搜尋到的資料中,關於中央專款撥予高雄地區的地方補助有「林園鄉」、「後勁地區」、「小港區」、「仁武鄉」。所以其實我們所探討的工業區事實上都是中央有補助專款的地區,但是在我們的試訪下,我們卻也發現其實這幾個工業區都是處於一種危險又平衡的互動關係之中。
(四)、草根民眾對互動關係的想法
在訪談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到不論是企業或是民眾,對於「互動關係」的界定,幾乎都是建築在「回饋金的發放與福利的承諾」上。而決定關係良善與否都是視抗爭行動的次數來決定。甚至草根民眾對於回饋金的爭取,都是因為「我家的農作、經濟生活被侵犯了,所以我要抗爭回饋金或更好的福利」。這種思考方式都是立基於「經濟面向」的思考模式,我們鮮少在抗爭民眾中找到真的對工廠的環保設施提出具體建議或批評的人。其實並非全然是工業區的居民知識水準較高,而是在他們的心中,並沒有深植著環境永續的想法,這對於現實使用環境的人是很正常的,甚至可以說是經過理性思考下的結果。但是在這種環境意識下,我們不禁要懷疑我們的地方是否還有未來的發展?大高雄地區的環境意識據資料顯示,確實在全台比例上屬於較為低落的一區。這不是要怪罪整個歷史的經濟發展讓大高雄地區文化水準落後,而致使環境意識低落。反而我們應該思考一個問題:為何在環境污染嚴重的地區,環境意識還是低落呢?而且當地居民對於環境污染的第一個反應卻通常是「該回饋的時候到了」。我想,這是個很耐人尋味的問題。
第四節、文獻探討
大多數文獻在探討環境的議題時,有學者由社會結構的層面,將之視為一種「社會力」的展現,也就是將環境問題著眼在「環境運動」的角度解析之(蕭新煌,1988);又或是將之推到更高一層的「文化層面做討論」,將「環境正義」或是「生態關懷」的問題視為解決的最終根本(紀駿傑,1997)。其實我們發現到所有的文獻當中都缺少了草根民眾對事件最真實的感觸,所以我們將由歷史的角度出發,回顧歷史的腳步,深入去分析在地人對在地工業區的感覺,了解大高雄地區的環境發展是如何在工業區與周邊社區的互動下一步步的型塑出來現在的狀態。換句話說,本文想進一步去討論在草根民眾所自有的「集體意識」與工業區的「經濟力主導」想法之間互動所形塑的模式,是否可以更深入了解整個工業區發展所帶來的環境問題。
由文獻中的討論,我們可看出--環境問題的解決必須仰賴整個社會的改變,而非社會其中的一環,如經濟、政治的改變而已。但是在台灣的經驗中,我們一昧的追求經濟、科技的全盤西化,卻忘記了這些經濟政策與科技發展所帶來的環境影響(蕭新煌,1987)。在我們的剪報與訪談中檢證到一件事實--在早期(1970-80年期間),所得越低的鄉鎮,對於工廠的設置越是歡迎,因為這會直接增加了「就業機會」,經濟生活會立即改善。相對的,環保議題對他們在地居民而言,是種遙遠的經驗,不但不想觸碰,更不想接受或有所行動。但是在解嚴之後,各地環境運動風起雲湧,國內企業因應這種抗爭而採取了「回饋金」的對策,相信以金錢來解決環境問題是最立即而有效的;果不其然,當時的抗爭多以這種妥協的結局收場。經過這麼多年以來,台灣政府仍然以「經濟優先於環保」、「民生問題重於環境問題」的意識來「教育人民」,導致現今台灣社會力無法領導經濟政策的發展。其實這種表面平和的協調方式,對永續發展的落實上,只有完成了表面上的「社會公義」、「公開參與」和「科技優先」的方向,對於真正的環境正義與地方永續一點助益也沒有(蕭新煌等著,2001)。何明修在〈自主與依賴:比較反核四運動與反美濃水庫運動中的政治交換模式〉(何明修,2003)中說明到地方環境團體對政府的依賴,這也引發了我們的延伸思考,甚至,或許我們可以說,這會造成地方人民對政府的態度過於依賴,導致整個地方性的競爭力與自主性喪失。但是我們應該需要更多的資料來驗證這個假設。
我們回顧整個社會運動與環境社會學的研究文獻,蕭新煌的文章(1988;1997)中有許多的數據,算是整理較為完整的資料顯示。這是屬於一種鉅觀的角度觀察環境運動的發展;而且進一步分析抗爭活動背後的結構性意義。王俊秀(1994;1999;2001)則是關懷如何永續台灣?他指出「去短氣度」即為一種朝向永續台灣的社會機制[6]。
徐世榮(1995)利用個案來解釋政府利用科技理性來反制環保抗爭;將環境問題給專家化。這也提供了我們一個分析環境問題的新視野。張茂桂(1989)的文章中,將社會運動與政治轉化劃上因果的關聯,屬於較偏向政治社會學的解讀角度,這對我們而言是一個極富價值的解釋,但卻無法繼續解釋政體變動後的環境運動發生原因。而紀駿傑(1997;1998)所著重討論到的則是關於族群與階級之間的環境正義問題,這個概念是十分具有正義色彩的討論,卻也不免令我們感受到其中充滿了中產階級的意識型態關懷。
而至於博碩士論文中,討論到環境與社會運動議題者其實為數者眾。其中多以個案方式處理,如呂欣怡(1992)以人類學的角度討論後勁反五輕案、王明輝(1989)以政治交換過程解釋後勁反五輕、韓榮華(1988)以政治溝通理論解釋鹿港反杜邦與後勁反五輕、陳孟瑜(2003)運用新埔鎮反焚化爐事件來解構鄰避現象。至於蒐集大量個案統整出整體性結論的論文有魏書娥(1987)的碩士論文,她是第一位運用社會學角度討論台灣反公害行動的人。在論文中,她做了反公害行動類型的分類,算是底定了最基礎了資料整理架構。而後何明修(2000)擴大整個研究範圍與討論領域,將反公害行動提升到環境運動的層次作討論;也是目前環境運動研究中整理資料最齊全者。另外,魏瀅珊(2000)運用問卷調查方式探討國人環境意識的情況。
我們在這些研究文獻中發現到,不論是以鉅觀角度或是個案處理的方式,其實大多都只是將問題給提出來,並沒有將之作歷史性的討論與解釋;這是很可惜的一件事。所以應該實地將事件還原,將問題的真相賦予歷史脈絡,如此才不會將其意義給表面化。
第五節、為何要做工業區與周邊社區互動研究?
當初政府因應十大建設,在大高雄地區大力設置工業區,傾時間全國政經一致傾向「經濟至上」的發展模式;在此之時,大高雄地區也因為大量的廠商與員工湧入,形成另一波「新移民」的出現,雖然這些舊部落居門與新移入居民會有明顯的差異,但是時間的熔爐將差異性逐日減低。對應到原居的部落來說,他們相對於外來居民大多屬於政經地位較低落的一群,外來的廠商雖然進駐,但對當地而言並沒有增高就業機率。再者,戰後鄉間工業化的政策,卻也帶來鄉間的環保問題相對於都市是嚴重許多的。因此,我們引用蕭新煌(1997)年的資料中發現,1980-1996於鄉村發生的環保抗爭確實是較都市發生的頻率多三倍。這個數字著實令人驚訝,這也顯示了經濟成長對社會環境所將患的成本有多麼的巨大。除此之外,我們也發現90年代的工業污染抗爭比例上升到七成五。高雄縣便是其中的突出者。總而言之,在70-80年代的經濟起飛,各地分設工業區;到了80-90年代的環保抗爭頻傳,我們不應該將所有的社會事件都推託於政治或是經濟的轉變,更重要的是在這個社會事件後所隱藏的互動,這不僅是歷史的過程,更能釐清我們對事情最真相的探討。
如果我們將「抗爭」設立在「自力救濟」的層次,以魏書娥(1987)的碩士論文中的定義:「所謂『自立救濟』指的是對『公權力救濟』的可行性感到質疑或不信任後,尋求其他可行的途徑來達到行動訴求目標的一種手段,它反映出反公害行動者不盡滿意現有體系,而寧願捨棄代為主持正義的公權力援助。」而不斷的抗爭與回饋(見下圖),形成了一種大高雄地區特有的「互動模式」。幾乎每一家廠商不論民營、國營都會設置「公關」的部門來處理居民的反應。這是很特殊的一種現象,也是很值得我們探討的一個問題。
台灣與高雄環境抗爭案件 參考資料:何明修(2000),附錄四
在何明修(2000)的博士論文中,我們發現民國八十年代的環境運動證實了台灣民間社會的一股新興力量正在延續中、且蓬勃發展中。如果我們引用這個概念,我們可以說大高雄工業區邊的周遭居民在當時確實形成一股民間社會的力量在監督著工業區的環境品質。相反的,由於工業區的成立是當時結合政經體系共同參與的一個共同體,所以當初的居民抗爭成為與政府、經濟體系抗爭的模式。換句話說,我們如果由工業區與周邊居民互動模式來看民間社會的發展,雖然是一個侷限的起點,卻也提供了我們一個考察的視野。
第六節、研究方法與資料來源
一、研究方法
我們的研究問題是工業區與週邊居民的互動模式,所以我們試圖找出一個能夠解釋這幾個個案的歷史分析,這不是一個去脈絡的結構式解答,而是最具體的理解。所以我們試圖運用歷史社會學的方式,如同摩爾(1991)《民主與獨裁的社會起源--現代世界誕生時的貴族與農民》一書中運用詳細的資料分析,為過去的歷史事件最更富有社會學意涵的解讀。本文將採用多重個案來相互比較研究,分析出林園、仁武與臨海工業區的互動模式如何形塑?有何不同?背後又是因為哪些不同的歷史背景而導致不同的互動關係?
所以在研究方法上,我們除了重視個案間的比較,還會將資料作「制度分析」與「行為分析」。也就是說,當集體行動展開時,我們可以從兩個面向來觀察它:「制度面」--哪些制度致使人們產生集體行動?另一方面,「行為分析」--產生了哪種行為?行為如何形成?所以當我們去討論個案所發生的集體行為時,不難發現每一個集體行為背後都是錯綜複雜的歷史情感所交錯而成。
二、資料來源
資料蒐集的方法則是分為兩個部分;首先,採用二手資料來建構對所研究客體的了解與歷史相關事件,運用的資料有:報紙、相關論文期刊、他人之訪談資料。整理如下:
1.
報紙:先前已至環保署印相關年份報紙內容。報別如下--工商時報、中央日報、中時晚報、中國時報、中華日報、世界論壇報、台灣日報、台灣立報、台灣時報、台灣新生報、民生報、民眾日報、自由時報、自立早報、自立晚報、更生日報、青年日報、經濟日報、聯合晚報、聯合報等。
2.
官書資料:高雄縣環保局《高雄縣環境白皮書》歷年份-(目前已蒐集1990,2000,2001)。《林園鄉誌》、《仁武鄉誌》、《高雄市誌》。
3.
期刊:《綠訊》-高雄市綠色協會出版物、高雄市教師生態中心季刊、《看守台灣》。
4.
訪談資料:永續台灣2011計劃第二年度南區訪談稿。
5.
網路資料:包括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的網站、電子報。如工業區服務中心、經濟部工業司、各工業區網站、苦勞網、環境教育中心等。
在對研究客體有較為充分的認識後,接著進入民族誌的訪談方式去作深入訪談,以便建構出最在地的分析。所謂民族誌的訪談方式是藉由人類學的方式去深入訪談地域且對當地居民的特殊性加以了解而作訪談與觀察。因為要採用此種方式來訪談當地居民與廠方,所以訪談的次數必須較為頻繁。因為當初擔任永續台灣2011計劃助理,所以已有訪談經驗與認識的廠區人脈,故進行訪談應該較為可行。預計訪談為兩大部分:首先,各鄉前後任與現任鄉長,了解現在與工業的互動關係如何?訪談之前抗爭事件的地方領導者,了解當地的動員方式與現在的互動關係。第二,訪問工業區服務中心組長,了解當地工業區的發展與設立。訪問廠區內公司公關部門。
為何選擇這些個案?
在此我想有需要解釋一下為何選擇這些個案的原因。這些個案事實上並沒有如此多的相同性或極大的差異性;選擇這些個案的原因也不是依著研究方法中的「代表性」原則而去加以選取的。其實本篇文章只是試圖去建構出這些個案的歷史發展過程,並加以解釋,試圖去從中找出可解釋的因果關係而已。所以對本文而言,過度強調個案的代表性反而會造成研究結果的過度概化;反而無法就在地的觀點做出先前歷史結構下所造成的真實因果。
第七節、論文研究架構
在上方的研究架構圖中,我們所要表達的是--假設地方上一直是有一群人擁有政治與經濟上的利益;對他們而言,將政治與經濟力量加以結合是獲利最大的投資,所以這種結合方式一直不斷的出現。在我們的研究中,工業區內的企業與地方政治力或利益團體的結合正好是這種利益聯盟的形式。在地方的經濟發展過程中,他們無疑也是最大的利益分享者。相對來說,居高不下的抗爭次數顯現了一個隱藏的原因,這也是我們所要探索的「動員因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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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新煌,1997b,《一個緊張的共生關係:環保行政機關與民間團體的合作關係》,行政院環保署委託計劃。
[1] 本表中的「城鄉比較」是引用蕭新煌(1997)《台灣地方環保抗爭運動:1991-1996》的分類。所謂的「城市」是指台灣縣轄市以上都市。「鄉村」則是指縣轄市以下的鄉鎮市。
[2] 1983年,高雄林園中門村居民不滿台灣阿米諾酸公司排放廢水造成環境污染,群起抗爭,演成暴力行為。此後陸續發生台中三晃農藥廠抗爭事件、高雄永安村民圍堵中油工程輸運、以及新竹李長榮化工廠圍堵事件。及至永安村民獲賠九千萬轉業輔助金(針對個人發放,另有四億多地方建設基金)、林園污水事件更開出近十三億補償金,遂發展出「污染-抗爭-賠償」的環保運動模式。
[3]於彭國棟(1999)的討論中,「環境正義是追求環境權利的平等,以維護個人與團體之尊嚴,尊重其特殊性與不同需求,達到自我實現並提昇個人與社區的能力。」而在環境社會學家Camacho(1998)書中,我們得知,「環境正義是一種反對政府、資本家與強勢團體對弱勢族群的環境殖民行徑,並主張消除貧窮、資源永續的共享,廢棄物的妥善處理,以及民眾參與權利的一種思考與行徑。」在1997年於墨爾本大學所召開的「環境正義問題國際研討會」中,針對「環境正義」的內涵做了以下定義:「減少在國家、國際間與世代之間,因不平等關係而導致的不平等環境影響。」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為「環境正義」做一概念化定義,「環境正義是一種追求權利平等、減少弱勢族群受害且追求環境資源永續經營的思考與行徑。」(曾子旂,2002,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27/27-05.htm)
[4]綠色資本主義是指一個經濟體系需要四種形式的資本,才能維持證的運作:首先是人力資本;其次是金融資本;第三是加工資本;最後是由資源、生命系統和生態系統所構成的綠色資本。(保羅.霍肯、艾茉莉與杭特.羅文斯,2002:p27)
[5] 此處所引用的訪談資料為中研院永續台灣2011計劃第二年度南區訪談資料稿。
[6]所謂「短氣度」是指環境痛苦指數┼檳榔種植面積┼公害陳情案件受理統計┼股市週轉率。請參閱王俊秀(2001),〈島嶼永續社會指標的探索:「短氣度」的台灣個案〉,《社會轉型與文化變貌-華人社會的比較》,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