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母乳哺育支持團體初探
南華社會所研究生 馮曉蘋
壹、研究背景與目的
人類嬰兒自母體活產後,必須學習攝食,以獲得營養,供給生長發育所需。但新生兒的攝食能力—吸吮,並不是天生的,長年在新生兒照護室工作的護理人員發現,新生兒第一次接受餵食,不論是透過母親的乳房、嬰兒奶嘴,還是其他餵食工具,都容易發生拒絕與不安的情形,「多數孩子通常需要一點摸索的時間才學會喝奶」(李怡慧,2003)。換言之,吸吮是一種學習的過程。
同樣的,當我們把焦點放在產婦,尤其是初產婦,對比會更加清楚。從生物的觀點來看,母親在生產後,乳房即開始分泌乳汁,供應新生兒食用,這是產婦的生物性本能。但從「本能」轉化到「實際哺育能力」,必須透過學習。在母乳代用品興起前,母乳幾乎是嬰兒唯一的食物,沒有哺育經驗的初產婦,只能透過人際網絡學習哺育技巧,如母親教女兒、婆婆教媳婦,或是助產士協助。這種學習過程,重點是一對一的技巧訓練、哺育困難排解,和情感支持。此外,教導者多半自己有哺育母乳經驗,面對種種情況,像是「新生兒拒絕吸吮母親乳房」,其解讀就不是「母親缺乏奶水」,而是「新生兒對乳房感到不習慣」,這一點緊繫著母親是否持續哺乳,也凸顯了教導者的重要性。
但是這種哺育母乳的私人網絡,隨著母乳代用品的興起而瓦解。台灣地區約在1960年以後進口嬰兒配方奶粉(林湘沅,2000),並使得國內母乳哺育率持續下降。從數據來看,台灣地區在1954至1960年,產後一個月母乳哺育率為94.3%;至1989年,產後一個月純母乳哺育率為5.8%、混合哺育率為25%(鄧素文等,1997)。
進口奶粉初以「較母乳更營養」的信念打入台灣市場,這一點雖然缺乏實證研究證明,但是多篇報紙文章暗示了母乳的營養不足,必須補充牛奶、及早添加附食品、並及早斷奶(麗,1973a;金真,1971;愛華,1969;林靜靜,1978;梅平,1966)。直到1985年發生嬰兒配方奶粉鈣磷比例不調,造成嬰兒食用後抽搐,其安全性才被提出討論,但並未撼動國內的瓶餵(bottle-feeding)率。多數醫護人員提出,母乳仍是嬰兒最佳的食品,但隨著營養學及食品工業的進步,依照母乳營養比例配製的嬰兒配方奶粉,使用上仍是安全的(鄭佩玲,1985;林松洲等,1982;林隆煌,1985;黃伯超與游素玲,1985)。
在此我們談到醫護人員的態度,欲以探討生產醫療化與母乳哺育的關係。台灣地區嬰兒配方奶粉被普遍使用,廠商促銷活動、大眾傳媒宣傳,或許都是主因之一,這是商業活動的層面。另一個層面是,醫療院所管理「生產」流程的知識,間接推動了商業活動的發展。
台灣地區的醫療體系建立後,注意到各層面的健康問題,從對象、疾病類別,切割出各種可能的健康風險,並納入管理。孕婦/產婦也是被管理的對象之一,婦女自懷孕後,領取健康手冊、定期接受產檢,以「個人」的身份進入醫療管理體系。「調查指出,台灣地區孕婦選擇婦產科醫院診所為產前及產後照護地點的比率分為92.7%及96.2%」(轉引自高美玲等,2001:60-61)。此外,為確保新生兒住院期間的健康、及照護便利,新生兒集中觀察、由護理人員以奶瓶餵食,似乎是整套生產醫療化知識下必然的結果。然而這套知識,也產生了某些預料之外的結果。
如前所述,嬰兒的吸吮是學習來的,從嬰兒的角度來說,當嬰兒在醫療院所照護室習慣瓶餵吸吮,出院後哺育母乳時,首先嬰兒會有「乳頭混淆」[1]問題,對母乳感到陌生、不安。從產婦的角度來說,醫療體系將產前、產後納入管理,並肯定母乳的優點,但醫院管理新生兒的方式,卻不利母乳哺育。除了瓶餵可能造成嬰兒乳頭混淆外,李怡慧(2003)認為,產婦生產後的三天,是泌乳反射的關鍵期,母乳量並非恆定,母體會依據嬰兒的吸吮量,調整乳汁分泌。嬰兒住院期間,配方奶粉喝得越多,母乳自然分泌得越少。但醫療院所的管理流程,卻無法讓嬰兒不喝配方奶粉。
此外,對於缺乏哺育經驗的產婦(或初產婦),醫療院所傾向以衛教彌補產婦不足的經驗,但實際執行上,母乳哺育衛教卻停留在知識層面的教導,而非技術層面的輔助。這一點從1992年衛生署推動母乳哺育政策以後,醫療院所的因應方式看得更清楚。
1992年衛生署推動母乳哺育政策,除了政策目標為五年內產後一個月純母乳哺育率提升至35%,也建議各醫療院所以哺育母乳衛教、母嬰同室的護理方式完成目標(轉引自鄧素文等,1995)。部分教學醫院先行實施,衛教部分,方法有播放母乳哺育教學錄影帶、發放手冊、電話諮詢、門診訪談等(鄧素文等,1997;鍾淑珍,2002;蔡照文,2000);母嬰同室照護則為每日上午十點至下午十點,讓母親與嬰兒留置一房,其餘時間嬰兒集中照顧。雖然措施眾多,還是反映出一種醫療本位的思考:認為護理人員的知識性教學可以「教導」產婦學習哺育母乳。而母嬰同室的問題在於,此舉無法避免瓶餵,而且母嬰同室期間,護理人員對產婦的衛教,是否也會流於知識性教學,則不得而知。又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規定自然產產婦於產後三天出院,剖腹產產婦於產後五天出院(蔡照文等,2000),後續母乳哺育狀況的追蹤,並不在醫療院所的責任範圍內,自然成效有限,一如鄧素文等(1995)的研究結果,母嬰同室與否,與產婦滿月時所採取的哺育方式並無顯著差異。
醫學本位的思考,將母乳哺育的焦點置於「產婦」,用「衛教」教導產婦發揮既有的生物本能,卻忽略母乳哺育行動背後所需要的社會支持力量。產婦出院後,醫療院所應轉介有意哺育母乳的產婦至相關支持團體,繼續讓其他有經驗的母親,幫助有意願親自哺乳的產婦。但實際上,醫療院所並無轉介的動作。我們從嬰兒餵食這件事的本質來看,母乳哺育產生在傳統的私人網絡中,產婦以「母親」的身份,必須向他人學習哺乳的技巧,否則嬰兒會有致命的危險;而醫療院所在制度設計上,透過療程,讓住院者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健康狀態後,則出院返家休養,以減少醫療支出。但哺育母乳本身並不是病狀,而是一種漸進式的技巧學習,僅透過住院期間護理人員的教導,產婦返家後,在缺乏外援的情況下,不知如何哺育者,仍然不知所措。醫護人員試圖把母乳哺育,納入醫療院所,以「衛教」工作處理,不但與本身制度設計相扞格,也忽略了母乳哺育活動的本質,是發生在社會情境,而非醫療院所。
姑且不論嬰兒配方奶粉與母乳何者比較營養,但是一種倡導母乳的論述正在進行中。近年來,少數具有哺乳經驗的母親,開始自願性組成社會支持團體,協助缺乏經驗的產婦,學習順利哺乳。
台灣地區第一個母乳哺育支持團體,是在國際母乳會(La Leche League International)協助下,於1997年成立的「國際母乳會台灣分會」(楊金嚴,1997)。六年之後,另有兩個團體並於2003年成立,分別是3月立案的「台灣母乳協會」(台灣母乳協會,2003)、8月立案的「中華民國寶貝花園母乳推廣協會」(金武鳳,2003)。除了三個實體團體以外,台中榮民總醫院小兒科陳昭惠醫師主持的「母乳哺育網」,則重心得分享,透過網路社群的形式交流。
總括起來,三個立案團體,最早成立的「國際母乳會台灣分會」以面對面活動為主(家訪、團體聚會)。後來成立的兩個團體,包含「台灣母乳協會」與「中華民國寶貝花園母乳推廣協會」,會員以面對面互動、電子郵件通信、網路留言版討論為主。
這樣的社會支持團體,成員多以「母親」的身份加入(有少部分是產婦的家屬),希望從中「交流」、「互助」,讓新手媽媽們順利哺育母乳。值得探討的是,支持團體的出現,意味著傳統產婦的私人網絡瓦解後,一群人希望以正式、公開、組織化的團體,補充產婦缺乏的社會支持。首先,就團體發起人而言,處在不利母乳哺育的論述與環境中,發起人用個人的方式實踐母乳哺育之餘,為何會希望以團體的力量協助另一群人?其推動方式為何?受到協助的人數有多少?多數參與者的反應為何?
其次,就團體參與者而言,醫療院所並無轉介產婦到母乳支持團體,產婦透過資訊,自發性參與團體,尋求協助。目前台灣地區的醫療單位與支持團體不成比例,顯然大多數產婦並未參加這類支持團體。那麼,支持團體在數量上受限的原因為何?
最後,支持團體結合了一群哺育母乳的母親,她們如何看待自己與團體的關係?如何看待「母親」的角色?以及她們對醫療院所政策的看法為何?都值得細細探討。但有關國內母乳哺育團體的研究並不多,除了網站資訊提供各團體的成立宗旨,其餘的部分,包含團體如何運作、團體成員的屬性、團體如何接觸到新會員等問題,目前文獻付之闕如。本文希望從探索性的角度,瞭解國內母乳哺育支持團體的梗概。
貳、文獻探討
本處文獻探討,共分三個主題。其一是「台灣地區醫護人員對母乳哺育的研究」,在生產醫療化的過程中,九成以上的的產婦在醫療院所接受產檢、生產,以及哺育母乳的衛教訓練。我們希望從醫護人員的研究中,看到醫護人員對「哺育母乳」關注的面向、及處理的方式,以及醫護人員討論的不足之處。
其二是「國外母乳哺育支持團體的運作方式」。目前由於文獻缺乏,我們並不瞭解國內支持團體的實際運作方式。所以藉由國外文獻的回顧,歸納出支持團體與國家政策的關係,以及支持團體內部各種角色的互動關係(包括團體如何接觸到新成員、合格的指導者如何訓練、指導者與新成員如何交流)。
其三是「國內母乳哺育團體的初步探討」,透過各支持團體的網頁或網站,我們歸納了四個支持團體(包括三個立案團體、一個網路社群)的基本特性,並據此決定研究對象為三個立案團體。
一、台灣地區醫護人員對母乳哺育的研究
根據陳怡君(2003)整理的〈台灣地區1960∼2000年相關研究顯示之母奶哺育率〉,台灣地區對於母乳哺育的研究,約始於1979年陳森輝主持的「婦幼衛生研究所調查」,調查出台灣地區產後母乳哺育率為95%。此後從1969至1999年,都有學者進行小規模的母乳哺育率調查。以陶美琪等(1985)為例,陶在1983年8∼9月調查台北市空軍總醫院住院生產的婦女134人。產婦生產滿三天後,由產房護理人員進行訪視,以結構式問卷作為訪問工具。研究結果,134個樣本中,產婦選擇哺育母乳有57人(42.54%),哺育嬰兒奶粉有77人(57.46%)。但是作者並未以醫護人員的身份,對產婦的哺育方式進行干預(如母乳衛教),僅從產婦哺育方式與產婦個人背景、生產方式與新生兒健康,進行統計分析,呈現了台灣地區母乳哺育率的靜態資料。
就醫療院所內部的照護環境而言,衛生署自1992年起,開始推廣母乳哺育計畫。在計畫進行之前,設有產科的醫療單位,供應新生兒嬰兒配方奶粉的情形非常普遍。屈蓮、白璐(1988:234)電訪及面訪醫療單位的結果發現,「台北市50家擁有婦產科之醫院中,僅44家為人接生,其中有34家(77.3%)供應嬰兒奶粉,而52所婦產科診所樣本中,除17所不接生及1所拒訪外,其餘34所中有29所(85.3%)供應嬰兒奶粉。」而且醫療院所對產婦使用嬰兒奶粉品牌,在院所規模越大的情況下,約束力也越強,在大型醫院出生的新生兒,其嬰兒奶粉的選擇,通常得照醫院輪到的品牌、醫院規定的奶粉清單擇一,或者直接由醫生指定。反觀中小型診所,雖然產婦在選或不選嬰兒配方奶粉上有較高的自由,但是中小型診所供應嬰兒奶粉的比例更高。在生產醫療化及醫療院所普遍供應嬰兒奶粉的雙重影響下,產婦住院期間哺育母乳的機會和必要性,都因此降低。
衛生署1992年推動母乳哺育計畫以後,首先「禁止嬰兒奶粉廠商在一般媒體上廣告以及派遣聘雇人員到醫院推廣」(簡永祥、黃秀義,1992),後來明訂為不得在傳播媒體廣告一歲以下的嬰兒配方奶粉(林湘沅,2000)。此外,衛生署亦宣布五年內提升台灣地區產後一個月純母乳哺育率至35%的政策,並推廣「嬰兒親善醫院」(baby-friendly hospital)的護理方式。這項計畫推動後,反應在醫護人員對「產婦哺育方式」研究上的改變是,以往研究多偏於靜態的哺育率研究,其後的研究多利用類實驗研究法,希望藉著實驗研究,找出影響母乳哺育率最重要的因素,並加以干預。此外,研究對象也不僅限制在產婦本身,護理人員本身對「哺育母乳」的認知與能力,也是關鍵因素之一。以下針對以「護理人員」或「產婦」為研究對象的文獻進行說明:
(一)、以護理人員為研究對象
護理人員必須對產婦進行產前/產後哺育母乳衛教,這項工作,除了認知上要瞭解母乳營養素的優點,也必須協助住院產婦順利哺育初乳,必須認知與技能合一。邱芳慧(2002)認為,「學校教育及在職教育在母乳哺育的相關知識與問題處理的課程不足,往往造成醫護人員未能積極地推動母乳哺育」。因此將重點置於護理學院的課程,隨機抽取兩組修習產科護理學的學生(n=60),給予實驗組補充教材,包括「如何教導產婦母乳哺育」學習手冊、「哺育母乳的技巧」影音光碟,以學生自學的方式,事後評量效果。研究發現,補充教材的確提高學生的認知能力,但並未影響學生臨床考試的通過率。可知,對於哺育母乳的技巧而言,缺乏實做經驗時,護理人員能給予產婦的幫助便顯得有限。
(二)、以產婦為研究對象
醫護人員的研究,把焦點放在「產婦」本身,認為產婦本身的意願、認知,是母乳哺育的成功關鍵,因此研究主要探討母乳哺育衛教、母嬰同室照護,是否有助母乳哺育率的提升。同時,研究者也注意到哺育母乳並非認知面與技術面的問題而已,哺育母乳背後需要社會支持,而從哺乳過程中得到自信心,也是支持產婦持續哺乳的動力。以下從「母乳哺育衛教」、「母嬰同室照護」、「產婦哺育母乳的社會支持」三點分析:
1、母乳哺育衛教
哺育母乳的觀念與技巧並非天生,而是透過後天學習而來。鄧素文等(1997)認為對孕婦進行團體衛教,可以增進哺育母乳的正向態度。因此在台北市某教學醫院1994年4月至7月間,依照孕婦(懷孕週數28-36週)產前檢查的時段,區分實驗組與對照組,樣本共527人。
其團體衛教的內容是,讓實驗組孕婦在候診期間觀看母乳哺育衛教錄影帶(定時、重複播放),並編制成衛教手冊,提供給孕婦。對照組則沒有觀看錄影帶、也沒有獲得手冊。產婦產後三至五天,已親自哺乳後,由研究人員至病房請產婦填寫個人資料及態度量表。結果發現,產前門診團體衛教並無效果,在確定實驗組與對照組樣本的基本資料無差異後,此研究中,母乳哺育率與「就業」、「家屬支持」、「有哺育母乳經驗」有顯著關聯。
鍾淑珍(2002)則針對台北市某醫學中心產檢的懷孕末期婦女240名,隨機分派實驗組及對照組,測量護理人員指導後,孕婦產後的哺育方式是否受到影響。實驗組的護理指導方式,係以自編「母親哺乳指導手冊」、「哺育母乳知識、態度量表」與教學錄影帶,作為護理教學的內容,並在產婦住院期間、二、四、六、八週以電話及門診訪談。結果發現,「無職業」、「經產婦」有最高的母乳哺育率。
雖然研究顯示,實驗組產婦較對照組在認知、態度、哺育母乳持續時間上(特別是六、八週有顯著差異),但是產婦選擇哺育母乳的主要的因素可能仍是「無職業」、「經產婦」,無職業者擁有充裕的哺育時間,經產婦則具有熟練的技巧。
另外蔡照文等(2000)於屏東地區一所區域教學醫院進行的類實驗研究,也在探討醫護人員對住院產婦以衛教手冊,進行面對面的哺育母乳衛教,對產婦居家期間的自信心與滿意度是否有影響。研究結果呈現,衛教對產婦哺育母乳的自信心、滿意度都有正相關。
2、母嬰同室照護
母嬰同室照護的概念,是根據1990年世界高層衛生組織於義大利舉行會議,發表「純真宣言」(Innocenti
declaration)內容中,「哺育母乳十大步驟」對於產科機構執行嬰兒親善醫院的要求。其理由是「母嬰同室能增加母親哺育母奶的意願、哺育次數及哺育時間……可達到較持久哺育母乳的效果」(高美玲等,2001)。鄧素文等(1995)於台北市某教學醫院進行研究,針對82年7月至83年4月,在該院生產,且產後初期哺育母乳的產婦,以類實驗研究法,依照產婦入院時段(為方便醫院作業,區分時段進行不同的照護方式),分成實驗組與對照組,樣本數為344。實驗組以母嬰同室照護,於產婦產後滿一天起,每日上午十點至下午十點,將嬰兒與產婦同留一室照護。對照組則維持醫院原來的方式,新生兒集中照護,並定時帶到病房給予產婦哺育母乳。
一週及一個月的測量發現,實驗組及對照組主要差異在於「擔心無法順利哺育新生兒」,未實施母嬰同室者,會比較擔心。所有的個案中,滿月時僅50人(14.5%)採純母乳哺育,其他有的採混合哺育,或放棄母乳。改變哺育方式的原因,與母嬰同室照護無關,換言之,母嬰同室的照護,可降低母親照顧新生兒的焦慮,但無法有效提升純母乳哺育率。
3、產婦哺育母乳的社會支持
也有醫護人員注意到,產婦選擇的哺育方式,與背後的社會支持,尤其是重要他人的支持息息相關。
黃寶萱等(2000)針對在高雄市兩所教學醫院,產前門診的孕婦(孕期滿28週,n=143),以結構式問卷訪問,並以「哺育母奶社會支持量表」檢視孕婦決定的哺育方式(哺育方式分為三組:母乳、混合哺育、嬰兒配方奶粉),在「資訊性」、「情緒性」、「實質性」三者支持是否有差異。
值得注意的是,在量表出現的支持來源有八項,(1)配偶、(2)母親、(3)婆婆、(4)朋友、(5)其他親戚、(6)醫師、(7)護理人員、(8)產前教室。八個選項中,並沒有出現母乳哺育的社會支持團體,對照1997年國際母乳會台灣分會成立的事實(本文於1998年投稿),支持團體的出現,並沒有成為一個值得探討的變項。
再者從統計結果來看,個案「資訊與情緒性」主要支持來源,依次是母親、配偶、婆婆。「實質性」支持來源,配偶為第一位,依次是母親、婆婆。醫護人員重要性排在三者之後,顯見嬰兒哺育方式,是在家庭裡決定,醫護人員的影響力不如孕婦的私人網絡。
而楊素珍與陳彰惠(2001)則直接探討配偶對產婦哺育母乳的影響力,以立意抽樣,選出高雄地區滿4-6週的父親作為研究對象(n=210),研究顯示配偶對產婦哺育母乳的態度越正向,產婦哺育母乳的意願及成功率也會提高,因此建議孕婦衛教課程,納入配偶參與。此外,本文也開始重視到支持團體與醫療院所接軌的可能性,建議「國內可在社區成立哺育母乳支持團體,鼓勵夫妻一起參與,以促使哺育母乳的家庭成員能擁有較為廣大的支持來源;且護理人員亦應主動加入支持團體,以提供資訊及協助解決問題」(楊素珍與陳彰惠,2001:286)。
由此可看到醫療人員對於「衛教」觀點的改變,過去多把產婦哺育母乳的決定因素,聚焦在產前、產後醫護人員教導產婦的衛教課程、或後產後護理方式,其後焦點慢慢轉移到產婦社會支持力量的重要性,並且開始注意到,產婦可以透過社會支持團體獲得協助。
二、國外母乳哺育支持團體的運作方式
在嬰兒配方奶粉興起前,美國、台灣地區的產後一個月母乳哺育率可達將近95%[2],說明在自然狀態下,大部分的母親是可以親自授乳的。然而疑義在於,營養不良的母親,通常沒有足夠的母乳可以哺育嬰兒,造成嬰兒營養不良或死亡。但「證據顯示,母奶中的能量及蛋白質含量不受母親營養狀況的影響,乳量也許不多,但已足夠維持嬰兒頭幾個月的生長」(穆佩芬等,1985:44),但是母親孕期營養不良,則可能影響胎兒體重、發展狀況,造成嬰兒死亡率上升。儘管嬰兒的死亡與母乳營養高低,在學理上沒有絕對關係,但是營養不良的孕婦及產婦,在大多數人的想法裡,兩者截難區分。所以從「營養」的角度來看,當瓶餵嬰兒成為主流文化後,要推廣母乳哺育的風氣,必須建立在大多數產婦都能得到一定營養的物質基礎上,不論是認知或實際的營養,才能進行。
(一)、國家層級的母乳哺育支持計畫—針對特定對象
「營養不足」通常意味著社經條件不利。提升母乳哺育率,必須先從改善社經條件不利者的營養開始,這個命題,在美國的Ross實驗室 (The Ross Laboratories
Mother’s Survey)自1955年以來的大型郵訪中得到驗證(Ryan, 1997)。Ross實驗室自1955年起,針對美國擁有滿六個月嬰兒的母親,抽樣選取具代表性的樣本,並郵寄問卷,詢問產婦在生產住院時、嬰兒每滿六個月時,產婦選擇的哺育方式,企圖建立美國國內的哺育模式。問卷亦包含了產婦的基本資料,總體來說,母乳哺育確有社經條件、居住區域的差異。文中歸類的高社經條件者為:白人或拉丁美洲裔、年紀大於25歲、高收入團體(25,000美元/年)、大學教育程度、部分時間受雇、多產次、未參加「婦女、嬰兒及兒童補助食物計畫」(WIC, Women, Infants, and
Children supplemental food program)的婦女,產後哺育母乳率及產後六個月母乳哺育率,都較另一群社經條件較低的婦女,長期處於較高的比率。如果加上居住地區別,則西岸比東岸高。
然而在最近一波1989至1995的調查中卻發現,低社經條件的產婦,是此時段美國母乳哺育率上升的主力。同時期參與WIC計畫的嬰兒數,1989年佔全美新生兒31%,1995年上升至47%。Ryan認為「這波趨勢對於母乳哺育是重要的,因為不僅產生了WIC為參加者發展的母乳哺育促進計畫效用的見證者,而且許多嬰兒因此得到好處」。
WIC設立於1974年,為暴露在營養風險(nutrition risk)下的孕婦、哺母乳產婦、嬰兒,及五歲以下的兒童服務,由 Nutrition and Food Service提供基金運作,全美50州、33個Indian
Tribal等地區,設有2200辦事處和9000個臨床點(clinic sites)。入會婦女必須達到貧窮線收入指標(poverty income guidelines),並由健康專業人員判定為有「營養風險」者。WIC自1974年以來,協助過180萬的婦女,並設計母乳哺育的促進計畫,同時也提供嬰兒配方奶粉給不願哺育母乳的產婦(WIC program, 2003)。其原始立意雖然不在於提升母乳哺育率,卻經由改善低社經條件婦女的營養狀況,與實行母乳哺育教育的方式,讓低社經條件婦女的母乳哺育率在1989至1995快速上升(36%→42%)。
另一點可提的是,WIC在名義上雖然不是直接針對母乳哺育而設立的機構,實質上卻可視為由國家提供經費、在全國各州有正式服務處、協助低收入產婦學習哺育母乳的支持團體。其提供物質、技術上的協助,但是否有情感支持功能,則有待進一步的文獻考察。
(二)、地區性的志願母乳哺育支持團體
以上所述是由國家提供經費、針對特定身份產婦的國家支持力量。但是對於大多數產婦而言並不適用。我們在回顧台灣地區醫護人員對於母乳哺育的活動時,會發現儘管醫護人員嘗試以類實驗研究法,探查何種照護方式能夠減輕產婦哺育母乳的壓力,與延長哺育母乳時間,但是碰到的一個難題即是產婦出院以後的追蹤問題。醫療院所不太可能提供額外的人力與物力,協助解決出院產婦哺育母乳的問題。有感於醫療人員對產後2個月以後的母親,在母乳哺育率上助益不大,Dennis等人(2002)認為,透過有哺母乳經驗者協助初產婦的同儕支持(peer support)機制,可以延長產婦哺育母乳的時間。
研究樣本從加拿大多倫多近郊社區醫院蒐集,1997年9月至1998年1月,共256個哺育母乳的初產婦,被隨機分派到兩組。實驗組產婦,從離開醫院的48小時內,由地區性母乳哺育組織(Halton Breastfeeding
Connections)訓練過的志願輔導者,以電話訪問方式,給予產婦哺育母乳的資訊、回饋與情感支持。並在產婦產後的四、八、十二週,由輔導員記錄嬰兒哺育狀況、哺乳問題、及第十二週產婦對哺乳與輔導員的滿意度。事後結果,實驗組產婦三個月後的哺育母乳率,比對照組多出14.4%的百分比。或許百分比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實驗組產婦一致對輔導員持肯定態度(100%),並且這樣志願性的地區母乳哺育組織,可以和健康部門接合,做為社區、產婦與醫院間的媒介。
(三)、國際性的母乳哺育支持團體
除了地區發起的母乳哺育支持團體外,由1956年誕生的國際母乳會(La Leche League)協助下,於各地組織的母乳哺育支持團體,則是運用外力支持本地母乳哺育支持團體成立的一種形式。台灣地區在1997年第一個母乳支持團體—國際母乳會台灣分會設立之前,已有國際母乳會的輔導員協助產婦順利哺育母乳、及出席國內的嬰兒哺育營養座談的紀錄,但都僅見於報紙的零星描述(匿名,1995)。
國際母乳會的支持工作,重視「母親對母親」的面訪,由國際母乳會瓜地馬拉分會(Guatemala),在瓜地馬拉市進行的母乳哺育支持研究,可見一斑。Dearden等人(2002)先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1月,以人口普查方式,查出四個社區內,擁有六個月以下嬰兒的母親的名單,及其哺育母乳的情形。以類實驗研究法,分成兩個實驗社區及兩個對照社區。
在瓜地馬拉,輔導員與產婦之間有更多正式與非正式的交流。除了「母親對母親」支持團體聚會、輔導員定期對產婦家訪,公車、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也是雙方接觸的地方,「社區化」相當成功。輔導員無法處理的問題,則轉介產婦至附近的醫療單位。值得注意的是,輔導員多中年婦女(平均41.8歲)、多產(平均4.0個子女),51%有工作;在輔導的比例上,一位輔導員要照顧三位孕婦及四位有六個月以下嬰兒的產婦,並且為無給制的義工。
這項研究共一年的時間,實驗組及對照組的確出現顯著差異。以產後的純母乳哺育率來說,曾參加同儕支持團體聚會、接受輔導員家訪的產婦,比起不曾參加此兩項活動的產婦,比例上多了5.4倍。除了數字的呈現,文章未加說明的是,當地政府與國際母乳會瓜地馬拉分會決策此項研究案時,如何進行協調?諸如當地政府釋出產婦名單、醫療單位釋出孕婦名單的作為,放在台灣地區的脈絡中時,個人隱私的侵犯就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三、國內母乳哺育團體的初步探討
由於國內母乳哺育團體的共同訴求,以宣傳哺育母乳好處、傳授哺乳技巧、提供產婦情感上的支持、分享及討論哺乳遭遇的困難為主。因為缺乏相關文獻,以下針對各母乳團體的網頁訊息分析:
(一)、國際母乳會台灣分會
1.
哺乳技巧傳授方式:個別幫助。由一位母親幫助另一位母親。
2.
會員互動方式:每月有哺育母乳的系列主題,舉行地點在台北、台中(三處)、高雄(二處)、花蓮。每次講座由國際母乳會哺乳輔導帶領,並由哺乳母親分享經驗(國際母乳會台灣分會,2003)。
3.
經費來源:透過會費、書籍出售、樂捐。
(二)、中華民國寶貝花園母乳推廣協會
1.
哺乳技巧傳授方式:無說明。
2.
會員互動方式:
(1) 每月有母乳聚會,舉行地點在桃園、台中、南投、台南。
(2) 設有網站,可於會員可於留言版討論。
3.
經費來源:會費。
(三)、台中榮民總醫院小兒科陳昭惠醫師主持的「母乳哺育網」
其特點是網站站主為小兒科醫師,並推行母乳哺育多年。在四個母乳哺育團體中,此站收錄的母乳哺育文章,尤其牽涉的醫學層面的文章,在四站中是最多的。然而也是四站中最靜態的,除了設有網路討論區,本站並無主動舉行會員聚會或是安排人員至產婦家中傳授哺育母乳技巧的行動。
(四)、台灣母乳協會
本會為2003年6月成立,經內政部登記核准設立。發起人為十二位哺育母乳的母親,特點是希望「深入醫療系統的母乳義工培訓、推動政府增設母嬰親善設施」。由於設立時間不長,目前除邀請名人代言母乳哺育好處外,推動政策面改革的努力,成效尚未顯現。
本會也設立留言版讓會員進行討論。至於實體活動的部分,並未提及。
從各會互動的方式來看,可用實體互動/網路互動作為光譜的兩端,區分各會的特性:
實體互動為主 (無網路互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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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互動為主 (無實體互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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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台中榮民總醫院小兒科陳昭惠醫師主持的「母乳哺育網」,僅設有網路討論區及哺乳文章外,其他三站都有實體活動,同儕團體的聚會形式,是三者共有的,但為限制人數的團體互動方式。至於輔導員到家訪視產婦的活動,似乎是國際母乳會台灣分會承襲自原來組織的運作方式,其他兩個新興的母乳支持團體,目前都還沒有這種制度。本文研究對象,將以台灣地區有實體活動的三個母乳哺育支持團體為中心。
四、小結
透過國內醫護人員探討「母乳哺育」議題的內容,我們試圖瞭解醫護人員在此議題的想法及處理方式,並補充過去醫護人員的討論裡未及的面向,歸納如下:
(一)、醫護人員的衛教能力
多篇文章,不論是研究設計或者研究建議,都認為衛教有助於母乳哺育率的提升,但是並沒有文章回頭檢視醫護人員的衛教能力。邱芳慧(2003)提出在護理學院學生課程,加入母乳哺育補充教材,增加學生哺育母乳知識、技巧的可能性,但其研究對象是「學生」,而非在職的產前門診、或照護住院產婦護理人員。
雖然鄧素文等(1995:183)實行母嬰同室照護研究時,認為「為避免因護理人員觀念、態度、及執行護理上之差異而影響研究結果,故開始研究前,研究者先安排護理人員相關在職訓練。……使參與本研究之護理人員對哺母乳及母嬰同室照護有一致的態度、知識、及技巧」,重視到護理人員本身的個別差異,可能影響結果,但是其他探討衛教效果的文章,並無特別控制此變項。
此外,產婦是否選擇母乳,與產婦本身的社經地位分析,是多篇文章共同的分析架構。但是對於醫護人員本身的個人屬性(如性別、年齡、職務、服務年資等),與產婦母乳哺育成功、持續性的相關分析,卻無文獻探討。在衛教的過程中,護理人員以專業人員的角色「教導」產婦如何哺乳,若單單認為護理人員一定要有實際哺乳經驗,才能教導產婦把「本能」轉化成「實際」能力,的確過於偏狹。但不可否認,如果醫護人員把產婦的門診、住院衛教列為重點,自身醫護人員能力的把關就顯得相當重要。
(二)、醫護人員的衛教執行過程
從文獻中發現,除鄧素文等(1997)說明利用懷孕末期孕婦門診時間,在候診室播放教學錄影帶給孕婦看,以進行團體衛教外,其他文章的衛教執行方式並無詳細描述,包括衛教進行時間、頻率、衛教人員與產婦的互動方式等,衛教執行過程通常被簡化,但衛教效果卻被研究人員賦予高度期待,兩者是不相稱的。
而護理人員的衛教內容,包含醫護人員自製的教學手冊、教學錄影帶,只能偏重「知能」的提升,而非技術的熟練。尤其相關研究設計多由產婦填答問卷,僅能測知態度量表,而不能協助解決實際的哺育困擾。
(三)、醫療院所衛教課程,與母乳哺育本質扞格
另者,是先前所提醫療院所制度設計,與母乳哺育本質扞格的問題。醫療院所必須監控新生兒的狀況,即使採用母嬰同室的照護方式,也無法實施24小時,必須讓新生兒有一段時間集中觀察,施以瓶餵;同時,依照病患痊癒後必須返家休養的原則,當產婦住院期滿,必須返家,許多產婦在順利哺育母乳前,護理人員的協助已經終止。結果是,醫療院所制訂的母乳哺育衛教,與其本身的結構設計並不符合,對醫護人員或對產婦來說,扭曲的衛教方式,兩者都未蒙其利。
衛教課程通常針對產婦設計,並無將重要他人納進。在黃寶萱等(2000)討論「選擇不同哺育方式的孕婦,主要社會支持來源」的研究發現,當孕婦決定要哺育母乳時,醫護人員的影響力遜於孕婦的私人網絡(母親、配偶、婆婆),雖然本研究並未強調個案是否有接受醫護人員的衛教,但顯然母乳哺育的實踐,重點在社會的人際脈絡,而不單單由醫療院所僅針對「產婦」一人的衛教工作可以完成。
近期的研究(楊素珍與陳彰惠,2001)已經注意到由社區成立母乳支持團體,可以讓相同需求的家庭有更多的支持來源。但醫療院所如何改善結構中不利母乳哺育的管理制度,與支持團體相互銜接,則缺乏這方面的討論。
而國內外文獻的討論內容,敘述工業化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洲的母乳哺育概況(Dennis
et al.; Gengler et al.; Hayman et al.),把哺育或不哺育母乳的產婦,用人口特性區隔成兩個團體,常讓我們不自覺的把「哺育母乳」與高收入、受教教育較長、年紀大於25歲、部分時間受雇,這些高社經條件指標,與母乳哺育連結在一起,似乎母乳哺育成了某種階級的專利品。或許統計資料的確呈現了這樣的結果,但是這種想法忽略了產婦的能動性,特別是產婦意識到母乳對於嬰兒的好處,以及母乳與「母親」角色實踐的關係時,社經條件的結構限制也許能被打破。就像參與WIC營養補助計畫的產婦,這些社經條件不利的母親,在1989至1995年中,母乳哺育率從36%成長至42%一樣,結構的限制並不是必然的。
而國外社區性的支持團體、與國際母乳會瓜地馬拉分會的例子,則讓我們看到支持活動的形式,根據地區的原本母乳哺育的盛行率、風俗文化而有不同。
加拿大的社區支持團體,與社區醫院合作,產婦出院48小時內,由支持團體人員完全以電話聯絡,進行12週的輔導。意味著地區支持團體成立時,社區醫院可以發揮轉介產婦至支持團體的功能。此外,從4週至12週,實驗組與對照組的母乳哺育率變化各為92.4%→81.1%及83.9%→66.9%,顯見支持團體的功能不在於教導哺育技術,而是用電話維繫感情,拉長產婦的持續哺育母乳的時間,全程沒有家訪的動作。
國際母乳會瓜地馬拉分會則充滿非正式場合互動,除家訪外,輔導員可以在公車、市場、公共場所,瞭解產婦的哺乳狀況,類似傳統人際網絡的運作方式。它也暗示了一種可能,支持團體可以透過與當地政府合作,而不僅僅透過醫療院所轉介。
回頭看台灣地區支持團體的發展,會更凸顯本地支持團體的特色。產婦從醫療院所不利母乳的環境走出,缺乏政策推廣與醫療轉介下,參加成員自主性更值得探究。我們希望從深入訪談與參與觀察的過程,對國內支持團體的概況瞭解更多。
1、就制度言:
三個母乳支持團體,都已經在內政部立案,登記為合法團體,從非正式的資訊、回饋、情感交流團體,轉型成正式、大型的組織。目前國際母乳會台灣分會的運作方式、會員人數並不清楚。但是台灣母乳協會、中華民國寶貝花園母乳推廣協會,在網站載明正式的會員章程、收取會費(自願性質),各自擁有二百人以上的會員(數據出自報章雜誌,出處會再確認)。從非正式組織轉型成正式組織,發起人的主要關懷為何?協會決策如何運作?
2、就會員對象言:
台灣地區產婦在醫療院所產檢、生產的比例都達九成以上,這些孕婦/產婦都是三個協會的準會員。但是在個人資料保密的情況下,協會如何接觸會員?協會希望吸納到哪一類的會員?以及目前協會內部的會員人數統計、會員背景的描述。
3、就支持團體的互動言:
同儕團體聚會進行的形式、區域間是否有差異、會員參與聚會的頻率等問題。
4、就母乳哺育率實際的成效言:
支持團體對於產婦哺育母乳率的正向幫助。
5、就協會與醫療院所的互動言:
協會是否與醫療院所有合作關係,包括由醫院轉介有意哺育母乳的產婦進協會、協會轉介有臨床問題的產婦至醫院。
參、研究方法與進行步驟
本研究首先透過網站及報章雜誌,蒐集三個母乳支持團體的基本資料、主要聯絡人。並以深度訪談法晤談協會主要負責人,瞭解各協會成立的動機、運作方式及未來走向。
此外,若得到負責人的允諾,希望透過參與母乳支持團體的區域聚會,瞭解協會的聚會運作,以及晤談協會參與者參與的動機、歷程與感想。
最後,台灣地區目前有三個主要討論哺乳問題的網站,如前文所述。若研究時間充裕的話,我們希望從內容分析法分析三站的留言內容。就其方法而言,優點是方法謹慎、可瞭解討論者的互動方式,也允許留言被檢證。此外
1.
此三站網站的網路互動非常頻繁。
2.
顧及受訪者對此私密性議題感到排斥,不願意對研究者透露真正想法。
3.
台灣地區母乳哺育團體的發展時間過短,留言皆有記錄時間,可觀察到短時間內趨勢的演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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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民總醫院母乳哺育專區,線上討論群http://www.bfvghtc.org/forum/list.php?group=bfvghtc&order=collapse&dType=list&expand=0&s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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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母乳與奶瓶乳頭,構造不同。嬰兒使用奶瓶乳頭吸吮時,較不費力,但是嬰兒吸吮母乳時,必須將把母親的乳房整個含住,用到上下顎的力量,跟瓶餵比起來是比較費力的。多數嬰兒在醫院裡習慣瓶餵方式後,會拒絕吸吮母乳。
[2] 美國的數據,出自Stuart-Macadam, P., and Katherine A. Dettwyler(Eds.)(1995). Breastfeeding: Biocultural Perspectives. New York: Aldine De Gruyter.本書前言(p. ix)指出,在1880s,美國有95%的嬰兒用母乳哺育,並持續哺育2-4年才斷奶。
台灣的數據出自鄧素文、張媚、楊雅玲(1997),〈影響產婦哺母乳態度及哺乳方式的因素〉,《中華民國公共衛生學會雜誌》16(1):13-23,頁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