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落差

南華大學社會所 劉燕青

第一部分﹕課堂報告

在歷史的演變中,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發現﹕當經濟產生本質上的改變時,每每造成社會結構劇烈地改變。在以農業為主的農業社會中,農田(土地)為其生產的基本要素,許多生活的面相都是依附著土地而成形,如西方的莊園制度、東方的農村部落,社會階級也是視誰擁有土地而劃分。邁入工業社會後,工業生產方式的變化造成人們生活步調上的改變,人們的生產模式從土地被剝離出來,大量地從鄉村、農園湧入都市,工人與資本家的立場分明促使社會上下階級的分野對立,中產階級也出現在社會的結構中。

資本主義的經濟型態可說是19世紀以來影響人類生活的最大型態了,我們甚至可以大膽的說現代化的一切都是以資本主義為基礎發展而成的。現代教育是要為了訓練更佳人力資源的勞工﹔工作、上下班、退休、休閒等概念,都必須放在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中才能顯現﹔價值體系全由貨幣轉換、城市體系的形成、都市的生活形態.等我們一直生活在資本主義所建築出的社會中。

20世紀中電腦科技的不斷發展、網際網路迅速的吞噬我們生活的一切後,我們可以清楚的感受到社會正急速的改變中,我們不再是生活在一個單純的工業社會中,正逐漸地往資訊社會型態轉變(且速度極快)。正如同馬克斯(Karl Marx)所言的:「人力磨坊造就了封建地主社會,蒸汽工廠造就了工業資本家的社會。」技術創新將會造成促進社會變遷,新技術的使用將對改變人類行為與社會結構有驚人的力量。目前世界的經濟型態是以資本主義的經濟型態為主導,當資訊科技逐漸發展下,資本主義的經濟型態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變化,當量變的程度累積到一定的能量之下,將擴散為經濟的質變,也就是資本主義本質的改變﹔當數位的科技力量進入以資本主義為基礎的現代社會生活之後,將使數位資本主義將重塑出新的資訊社會生活。

資本主義最大的問題就是它本身存在的不公平性,資本主義生產關係所衍生出的生活型態,產生了社會產生上層階段與下層階級之間的對立﹔數位資本主義同樣地也為數位社會潛伏了階層的不公平性。在傳統社會階級討論中,馬克思的階級觀是以經濟生產形式的控制為階級分類,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中,階級以生產工具的擁有與否來劃分,分為資本家與勞工上下兩層階層相互對立。韋伯的社會階層系統中,他認為造成社會階層的原因除了經濟面向的原因外,還牽涉到有文化面向與政治面向的影響。經濟面向是由財產、收入所得等經濟因素所構成,將會造成經濟生活的不同﹔文化面向強調的是社會地位、聲望,表現在其生活方式所成﹔政治面向則是能影響他人意願的能力,簡易地說就是掌握的權力﹔這些都是造成社會階級差異的因素。

以上是傳統社會學談到社會階級常用的理論、概念,在邁入資訊社會的時代時,第一個直接牽涉到與「階級」概念有關的,就是數位落差。在社會即將由工業社會轉變為資訊社會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到「資訊」對於生產的影響日漸擴大,誰能掌握更多更正確的資訊,誰就能成為社會中的「菁英階級」。在網路世界展開之初,許多人對網際網路抱著多少樂觀的想法,期待它能減少階級之間的差異,成為一個完全平等、屬於大眾的網際空間,但在幾年的網路發展之後,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到社會階級的差異並沒有消弭,而是以菁英VS大眾的形態存在,且之間的差異更為巨大。我們清楚地了解到教育程度、職業別及收入都會影響我們對於資訊的獲得程度,這些影響要素又往往取自原來的社會階級,原先在工業社會中的上層階級極便利地複製成為資訊社會中的「菁英階級」,在資訊社會中菁英地位的決定又與他傳統社會中原本的階級有相關的關連性,使得社會階級的對立更加明顯。

美國自1995年柯林頓政府便發現數位落差對社會造成資源利用不平等的問題,每一年都進行全國行的調查,注意數位落差的發展趨勢,並推動全面資訊化的發展,及致力於平衡存在城鄉、種族等資訊近用間的差距。在2002年2月初布希政府的行政諮詢顧問發表研究報告,指出到2001年9月時,全美人口中54%的人口已經能夠上網,比起三年前的33%要顯著改善,目前每個月新增上網人口都超過兩百萬人,在2001年新增加的2600萬上網人口中大部份是少數族裔及低收入戶,其中5-17歲兒童中已有90%上網,宣稱在經過過去多年的努力之後,美國已成功地解決數位落差的問題。我們不禁要提出質疑,美國真的解決數位落差的問題了嗎?當所有的人都可以擁有電腦,可以連線、使用網際網路之後,是否代表將不會有數位落差的社會問題嗎?

數位落差絕不只是單純的have\have not的對立問題,它隱含了當資訊社會成形之後的階級問題,我們目前已隱約的可以察覺到傳統的社會階級將會複製到資訊社會中,更進一步地擴大階級之間的「區隔」,造成階級鴻溝的更形擴大。

1、                討論數位落差對社會的影響。

2、                探討原先的社會階級與資訊社會的新階級之間的關係為何?

3、                嘗試提出資訊社會中新型態的階級模型。

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一詞於90年代中期首度出現在美國﹔一般被認為存在擁有電腦與使用網路者,以及無法使用網路與最新科技者之間的差異,將人們區隔為資訊擁有者(have)與資訊欠缺者(have-not)兩大資訊社會的社會階級,影響兩者在資訊取得、知識資本、財富及社會地位的差距,形成社會不公平的問題。1999年美國商務部發表的「Falling through the net﹕Defining the digital divide」(從網路中跌落界定數位落差)專題研究報告中,則更清楚地指出﹕在資訊社會中,個人電腦以及網際網路等資訊工具對於個人的經濟成就以及生涯發展具有關鍵性的影響力,有無電腦以及運用電腦能力的高低將成為主宰貧富差距的力量。美國商務部發現,近幾年來由於電腦科技的高度發展,已有快速拉大知識取得、財富累積以及社會地位差距的現象,而這種因社會數位化的結果而加大個人之間在知識、經濟、社會差距的事實,稱之為數位差距現象。[1]

根據行政院研考會對數位落差的定義[2]﹕由於資訊和通訊科技突飛猛進的發展下,人類相互溝通已跨越了時空、距離的限制,資訊素養與應用能力成為現代人必備的基本智能,只要能掌握及運用資訊及通訊科技所帶來的機會,便能進一步改善生活素質與社經環境;然而因性別、種族、階級或居住地理區域等社經背景的不同,造成了接觸資訊與通訊科技的機會不同,使得台灣資訊社會產生了不平等現象,此即所謂的「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可以發現定義所在乎的是資訊近用程度的差別。

國內學者曾淑芬教授對於數位落差有以下的說法﹕資訊科技不但影響整個生產模式的改變及影響產業的變化,也對我們每一個人產生影響,不論在經濟、社會、或政治,甚至於日常生活中都產生不可避免的影響;也使得我們必須去認清楚資訊的接近使用是我們在生活上的基本權利。如果這是我們的基本權利的話,那我們每個人在接近這權利的方法上若有不同,它就會衍生出社會不公平或不平等的現象,所以我們可看到無論是國內或國外(尤其國外的例子非常明顯),可以看到資訊接近使用的機會受到原來既有的社會經濟背景或是個人特質的影響,包括性別、種族、教育程度等;這些影響產生了數位落差的問題[3]

總結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發現將大部份討論數位落差的觀點,大多是區分為資訊富人(information rich)與資訊窮人(information poor)來討論資訊近用的便利性所造成社會資源近用不均的問題﹔在本文中,數位落差不僅僅只是資源近用不均的問題,強調的是因性別、族裔、所得、年齡、教育程度、地緣因素等背景的差距,所造成的資訊活動表現上,是否會強化原有階層化的區隔?

由於資訊硬體上的未普及,所以早期數位落差的討論重點幾乎都集中於資訊取得的便利性,研究調查上的具體呈現數據就是上網的使用人口比例﹔或許是其他數位落差的問題不易以數據或量表指標呈現,造成一般將數位落差的討論放在資訊取得的差異性或是資訊近用等問題。數位落差更重要的問題,在於它的不公平性。數位落差本身所隱含的不平等是來自於社會階級的不平等,隱約地看到資訊近用的比例上升並不代表保證資訊近用的公平性,若是只看資訊近用的比例而不仔細探討對於資訊的使用內容差異,對於原本就屬於下層的社會階級來說,只會拉大與上層階級的差距,使得社會的不平等性更形明顯。

有人認為應該以資訊鴻溝(information gaps)一詞來取代數位落差,認為數位落差所考慮的只是經由資訊工具中的電腦(網路)所引起的漣漪,而資訊鴻溝所顧及的面向卻包含了大眾媒體、人際關係、還有個人在社會中所特有的屬性等等,各種管道關乎著個人接受資訊的強弱、大小,因而形塑了「鴻溝」的存在[4]。由於資訊鴻溝(information gaps)一詞比較傾向傳播學的討論,且容易誤導為傳播學界所使用的認知差距[5]一詞,故在本文仍使用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進行討論。

美國政府在1995年柯林頓主政的期間便開始注意到「數位落差」的問題,體會到數位落差所造成社會資源利用機會的不平等性,將會為美國社會階級帶來更大的鴻溝存在。「數位落差」一般被認為存在擁有電腦與使用網路者,以及無法使用網路與最新科技者之間的差異,將人們區隔為資訊擁有者(have)與資訊欠缺者(have-not)兩大資訊社會的社會階級,而連線與否則決定了人們所處的社會階級。柯林頓政府查覺到數位落差將對其未來形成的資訊社會,將有可能造成階級差距的決定性,便命美國商務部進行關於數位落差的調查報告,以降低社會在資訊化過程中所可能造成的社會問題。從1995年自2000年10月期間,美國政府共完成了四次全國性調查[6],對數位落差的現況與改進方式,都有詳細描述及討論。

分析美國消弭數位落差的政策方針及具體實施政策之後,可以清楚的看到美國對於「數位落差」的問題是界定在資訊近用的差距。就許多資訊未來的倡導者來說,推動全面資訊化及全面平衡資訊近用的政策不過只是建設資訊社會的基礎建設,就如同Michael Dertouzosy在《資訊新未來》[7]書中所言﹕未來的社會結構將形成一個以資訊市集為主的資訊社會,而資訊市集要形成的必要基礎建設的特質為普及性、規模性及個體獨立性,目前的社會建設距離資訊市集的基礎建設完備還有一大段距離。資訊近用的普及只是完成資訊市集的基礎建設,使現代社會邁入資訊社會的前置作業,那何者才是數位落差我們應該注意的問題核心呢?

依據美國商務部於2001年九月份,針對全國五萬七千戶之人口普查的統計結果指出,資訊科技的技術正全面擴散至美國社會的各個角落。調查中指出,約有百分之五十三,即約六千萬之美國家庭家中擁有個人電腦;每八戶家中擁有電腦的家庭即有七戶已申請網際網路的服務。因此,超過一半的美國家庭可以利用網際網路來從事各項工作。約有三分之二的美國民眾在家中、上班的地點或是學校使用電腦;其中約有百分之八十的民眾已經擁有連結網際網路的服務。資料凸顯網際網路服務在美國之成長幅度,此項數據較前年上揚了近十個百分點,顯示美國在網路普及化之進步程度。

網路流量調查公司Nielson//NetRatings在2002年6月份的統計顯示,全美共有1億500萬人上網,其中西班牙裔上網人數2001年的670萬人上升到2002年的760萬人,以成長率13%成為全美上網人數增加最快的族群。亞裔上網人數240萬人雖然比2001年減少6%,但是平均上網次數卻高達26次,平均上網時間也長達16小時,都居各族群之冠。美國白人2002年6月份計9,400萬人上網,比2001年同期增加4%,黑人則有780萬人上網,比2001年增加3%。白人平均上網21次,比2001年同期增加11%,平均上網時間11小時,增加14%。黑人平均上網17次,上網時間10小時,西班牙裔平均上網 18次,平均上網時間也是10小時。[8]J如果只是從數字來看,數位落差的確有所改善。但如果將數字以圖來看,可能就產生了不同的意義。(見圖一) [9]

圖一:依所得區分的網路近用落差

 

根據上圖可以明顯地看到,雖然低所得民眾上網總人數持續增加,然而其增加速度遠比高所得民眾增加的速度來得慢,其間的差距不因為低所得上網人數增加而減少,相反的,高、低所得族群間的數位落差卻持續地在擴大中。這是一個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許多人認為數位落差正逐漸的縮減中,實際上它卻不斷地擴大中﹔我們認為網路能促進階級之間的流動,卻發現上下階級之間差距越來越大。

第二部份﹕同學心得

數位落差是誰的造成的?淺談數位落差的政策性問題隱憂

南華大學出版所–郭宣靆

廣義的數位落差指的應該是:數位革命所造成社會上、全球化的經濟落差。因此,只把數位落差限定於「網路使用」(或資訊近用)的「有無」或「資訊品質」的「好壞」,顯然有不足之處。事實上,如果不是從工作、教育等傳統影響社會階級的因素來考察數位落差之遠近成因,我們是很難看見數位落差背後所隱藏的諸多問題。

首先,就造成數位落差的直接近因來談,「資訊科技」的革命絕對是最重要的因素。不過資訊科技的革命性產品當然不只有個人電腦,且就資本累積的角度來看,個人電腦也不會是最重要的生產工具,因此,除了專業的程式設計師與軟體開發工程師之外,最關鍵的技術還是在於晶片的製造技術。不過這項技術在當今的先進國家裡,幾乎已經成了各國的經濟命脈與產業發展的政策重點,而在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的號召下,各國無不大筆的砸下驚人的研發費用,企圖建立(資本密集的)技術門檻以保有獨占的技術與利益。由此可知,數位落差的問題根源早在資本主義大國相互較量的心態下,種下了日後的不可收拾的惡果。

本來,為了求生存而彼此競爭是在所難免的,往好處想,這也是促成資訊科技進步的一大助因。更何況克服了量產技術的障礙之後,隨之而來的便宜而普及的科技產品在市場上販售,不也為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帶來不少福祉嗎?那麼,個人電腦的(消費)「有無」應該歸功於市場調節的成效,而不完全是政府(帶有市場干預)的補貼功勞吧?試想,如果今天一台個人電腦的價錢和十年前的主機型電腦一樣昂貴,政府還能慷納稅人之慨來從事所謂的「縮小城鄉數位差距」之補助嗎?

再來,就從大多數人比較關切的工作問題來看數位落差的問題。是否使用電腦的技術好壞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工作權益?當然有影響,不過這還得視個別的工作性質而定。但別忘了,由於電腦的便利性與執行重複性事務的高效率優點,也因此取代了很多原本由人們所從事的工作。事實上,除了專門技術的科技人員擁有較高的電腦使用能力之外,排除心理方面的特殊障礙,以目前的電腦介面而言,幾乎連三歲的小孩子都會使用。因此,電腦的使用與否,很大的因素決定於個人是否願意改變習慣,以及電腦涉入個人生活的重要性而定。所以,如果個人不願意使用或因缺少技術人員的協助而造成使用上的不方便,這不是一廂情願地買台電腦就天真地以為可以解決數位落差的問題。此外,在電腦發展的初期,擅長資料處理的能力確實在職場上較具有競爭力,但隨著管理系統的不斷更新與專業化之後,真正掌握科技權力的還是資本家或科技精英,而政府的補貼電腦第二專長學習政策,無疑是拿納稅人的錢來為資本家訓練勞工,節省資本家的訓練費用。

至於教育方面,由於學校向來就只是階級複製的場域,就算解決了城鄉教育的設備差距問題,並無法從根本上改善屬於社會問題的階級問題。對青少年而言,「網咖」才真正是他們學習電腦(聯繫同儕友誼)的場所,學校的電腦教育僅僅是基於公平正義的政策考量,而且如果家中沒有電腦,光靠學校的幾堂上課時數,相信是沒有太大的學習效果(更不用說還有令人厭惡的考試壓力了)。

由此可知,數位落差的問題不是光靠政府的力量就能解決的,何況政府通常還是站在企業幫兇的角色加深數位落差的問題,例如用工業時代的智慧產權保障了企業的技術獨占,打壓一般人民眾在網路上進行的「資訊」交換(如MP3)。而假使政府已經把網路視為社會亂源(網路援交、網路色情、網路詐騙、網路上癮、網路駭客),蠢蠢欲動地等待全面管制的時機,怎麼可能期待政府會公平客觀地來解決數位落差的問題?

事實上,政府在數位落差的所作所為只是順水推舟地觸及與選票最相關的「硬體」問題,只求達成最基本的社會公平要求。(資訊基礎建設亦是如此,畢竟「建設」是在政績上比較好吹噓的項目,同時背後所隱藏的利益也比較豐厚實際)。我們當然不願意批評數位落差的問題解決只是「肥了企業政府,窮了人民荷包」,但在缺乏有效監督與政策曖昧不明的情況下,加上民眾對此問題的認知有限,很明顯地在解決數位落差的主導權方面,少數專家與當局者幾乎掌握了完全的極端權力,而這才是數位落差真正令人擔憂的一面。

 

南華大學社會所–陳雅君

數位落差的界定通常在於電腦硬體的有無,也就是 have 和 have-not 的差別,這跟馬克思在界定無產及有產階級的區分是生產工具的有無有相似之處。只是馬克思那時是資本主義初期,而現在是正進入資訊時代。原有的階級是否加劇了數位落差的差距?除了在電腦硬體的有無下作分別之外,軟體與教學也會造成了數位落差,前陣子的微軟正版的問題,正版動則上千元,經濟能力較差的上班族與學生,是否也相對的變成了弱勢族群?除了這些之外還會造成數位落差的問題,我覺得是世代之間的問題,但這個條件是否附屬於經濟能力的強弱呢?

我在尋找關於數位落差的資料時,找到一篇滿有趣的文章,關於國際中數位落差,各個學者所持的觀點,內容如下:

在各國對於數位落差現象抱持高度關切,大量投入資源與人力的同時,數位落差的現象是否將因資訊通信科技之愈加普及而改善,學者對此提出下列三種預期論點:

樂觀論(Optimist)
樂觀論為最受肯定的論點。樂觀論者認為新資訊科技的不斷傳播,將有助於貧窮落後國家逐漸趕上先進國家之水準。樂觀論者認為網際網路及周邊資訊技術將大幅降低部份產業的進入門檻、增加經濟效益與產業效率、減少交易損失、排除少數產業壟斷、增加市場及政府政策的透明度,進而增加處於偏遠地區競逐商業競爭的機會。相同的論點亦適用於國內觀點之數位落差分析,資訊通信科技的普及,亦將使電子化弱勢族群迎頭趕上或拉近與領先族群間之差距。

悲觀論(Pessimist)
悲觀論者則對上述樂觀論的論點表示懷疑,認為資訊傳播科技的愈加發達,將導致數位落差之擴大。悲觀論者強調,教育程度高的國家,民眾知識水準高,資訊化的程度以及新資訊傳播科技接受程度也較高,因此各項發展的步伐也較快;反觀教育程度較低的國家,民眾知識水準低,因此兩者間的差距將不會因為資訊傳播科技的發展而拉近,相反的,有愈加擴大之可能。

既有架構理論(Embedded or Realist)
資訊通信科技對國家或社會之影響,取決於其原先既有之權力架構。因此,資訊通信科技之擴散,將依循原有之權力結構而散佈;資訊通信科技的普及化,並不會改變既有之權力架構。

(資料來源:http://www.nii.org.tw/cnt/info/report/20020305_10.htm

 

中正大學電傳所–林承賢

數位落差的討論多在技術、貧富、教育、設備等方面,以下且談較少被提及的性別及語言方面。

Gender Gap on Internet

一般說來,男性接觸網路先於女性。男性也是優先且花較多時間在網路上的。然,隨著越來越多的女生上網,此差距在未來將會縮小。1997年時,38%至42%的網路使用者是女性。

另外,不同性別與其於網路上所進行的活動也有落差存在。男性與女性對網路有不同的用途。女性上網多在收發個人電子郵件,而男性上網多在網站中蒐集資料。

(譯自:Davis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and Democracy)

男女性別在使用電腦及網際網路的比例上無分軒輊,各佔百分之五十。在年成長率上,二者亦相去不遠;男性的上升比例為百分之十九,女性則約為百分之二十。

(2001年九月美國商務部調查)

上網人口比例

1997

1998

1999

2000

男性

60.5

51.6

50.9

49.6

女性

39.5

48.4

49.1

50.5

(Find研究群--我國家庭應用網際網路調查研究)

 

現今台灣許多網路使用者皆是於就學校園環境(如校園BBS站)中開始進入網路世界,故台灣的網路使用族群性別分布亦隨台灣受教育者的性別分布趨於平均,欣見台灣的網路性別落差越過了如美國網路發展初期的男性為主現象而快速達到平等。至於男性網友與女性網友上網主要用途不同的現象,不知是否已有相關的調查顯示。

Language Gap on Internet

網路以文字為基礎的本質,已鋪好了英文在網路世界成為霸主的坦途。在網路上的主要語言就如同現實世界中一樣,是以英文為主。

(譯自:Davis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and Democracy)

 

WWW的網址即為網際網路的語言落差的明顯例子,以26個英文字母組成的才是正確的網址,用以區分網站性質的是:edu、org、gov、com等,此皆造成網際網路的語言落差,其他語言的使用者在跨往網路彼端的第一步即面臨語言障礙,由推動中文網址主張即可見其端倪。以外語作為網址,使本國使用者缺少許多直接意念連結上的便利,外文網址難以記憶阻隔了許多的網路活動及互聯機會。

此外,現有英文網站佔網路主要內容的現象,也可說是網路的語言數位落差,因發展的先後而產生,但若其他語言的使用者及提供者急起直追,此落差將可自然消失。

 

南華大學社會所–沈昱全

雖對數位落差的認知還處於不足的情形下但依然有些許的心得,現在對於數位落差的定位大多將之視為,在數位科技快速發達的時代,數位設備與機制已是發展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所以擁有電腦工具與使用能力的人與未擁有者,兩者間將會在發展生活上有極大的落差。擁有者如虎添翼,未有者非但是站在原地,更因為自身的工具與能力不足而跟不上時代進而被淘汰。

如此,數位時代帶來的數位落差造就了許多不平等的狀況。其著重的焦點大多放在城鄉差距與教育上,主要的原因便是電腦設備的不足而使差距變大,對於認知不足這種資訊素養上的問題好像較未被重視。以大林為例,這裡的大學生人人幾乎都一定有一台電腦且可以上網,但是長久住在這裡的農民就不一定,這不是因為這裡獲取數位設備很困難,從住這裡的大學生人人可上網便可得知工具的獲取不難。較有可能的原因應是這裡對數位資訊認知的缺乏,使住這的人認為本身的生活與數位設備無關,沒有辦法促成一種使用電腦的需求與風氣。他們或許認為上網與種田無關,而那是他們不知道網路上的資訊與許多功能,其實也是可以給他許多幫助。所以對於平緩數位落差,不但要能提供充足的設備,更要培養人民普遍的數位素養,兩者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因為僅僅只是有無電腦,但是背地裡卻隱含了兩種完全不同的生活風氣與認知。

南華大學教育社會學所–葉思甫

自從網路的誕生,它所帶來的便利性似乎驅使著越來越多人使用它。然而,網路目前透過電腦來連結。電腦是由人類所創造,卻反過來宰制了人類自身。有許多人不見得是真的想要或是需要使用網路,而只是為了跟上時代、跟上人群。

數位差距,在年齡與城鄉差距兩方面似乎特別明顯。許多年長者,因為沒有使用網路的需求與動機所以不使用網路。對他們來說,以往的生活型態是他們熟悉且習慣的方式,網路對他們來說一點也不親切和熟悉。

從台北來到南部唸書的我,也深深感受台灣南北城鄉的差距實在不小。公共投資與國家力量的投注不同,帶來的便是不同地區的數位差距。資訊設備目前是上網必須擁有的必要條件,沒錢購買資訊設備的人,似乎就只有在數位階層中擔任不會上網的低層人員。

學校資訊教育的日漸普及,似乎對於社會整體的數位普及化有很大的幫助。然而,如何使學生在出社會後仍然不與網路或電腦脫節,似乎是一個相當直得深入探討的問題。因為電腦科技的日新月異,網路中輟生很可能在幾年內就不在會使用電腦或網路的最新使用方式。如果不能讓網路或電腦成為學生生活的幫手,學生離開社會後勢必會因為需求或動機的消失而成為網路中輟生。所以所謂資訊素養的培養,應該比訓練一時的電腦技能更為關鍵和重要。

 

E-Soc 27期目錄頁



[1] http://www.gses.chc.edu.tw/deansoffice2001/c10-21.htm

[2] 研考會減少數位落差 (http://www.digitaldivide.nat.gov.tw/)

[3]行政院研考會數位落差研討會(北區)「社會公平與數位落差」討論的引言(http://www.iis.sinica.edu.tw/2001-digital-divide-workshop/discuss2.htm)

[4] 李孟壕〈「敲開」數位落差的藩籬〉,數位觀察者第四十五期 (http://www.digitalobserver.com/41-50/45/lee.htm)

[5] 認知差距又可稱資訊差距(Knowledge or information gaps)

[6] 1995/7  FALLING THROUGH THE NET: A Survey of the "Have Nots" in Rural and Urban America  (http://www.ntia.doc.gov/ntiahome/fallingthru.html)

1998/7  Falling Through the Net II: New Data on the Digital Divide. ( http://www.ntia.doc.gov/ntiahome/net2/)

1999/7  Falling Through the Net: Defining the Digital Divide.

(http://www.ntia.doc.gov/ntiahome/fttn99/contents.html)

2000/10  Falling Through the Net: Toward Digital Inclusion.

(http://www.ntia.doc.gov/ntiahome/fttn00/contents00.html)

[7] Michael Dertouzosy著,羅耀宗譯,《資訊新未來》(台北﹕時報文化,1997)

[8] 《iThome 電腦報》免費版(epaper@msx.epaper.com.tw),2002/7/29

[9]翟本瑞著,《連線文化》,(南華社會所,2002年10月) ,p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