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精神分析論看網路人格與現實人格
李宗翰(南華大學應用社會系二年級)
一.前言談網路特性
網路是現在社會中重要的一環,它是一個由人所建構的具有一定真實性的虛擬空間,而非是一個虛幻的空間,用黃厚銘教授所提的「模控空間概念」,它的特性是即隔離又連結,即隱密又顯露,而且是匿名性的可以同時擁有多個網路身份,這樣可以建構出網路的私密性和公開性,而網路成為許多人一個新的生活空間,為什麼網路會有如此的吸引力去吸引很多人去一個虛擬的空間去互動去建新的人際關係,甚至沈迷於其中跟現實中脫節,這個報告將介由精神分析論的觀點去解釋分析網路對一個人格的影響。
二、用人格結構觀談網路人格呈現
從佛洛依德的人格結構觀談起,人格結構觀中把人格分為三個層面: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本我是原始我,具有飢、渴、性的生之本能,也具有攻擊與破壞的死之本能,是一個充滿慾力且遵尋著唯樂原則的我的,在現實生中是受到壓仰的,因為是在社會規範之下,如果你依著本我去行事,不但會受到懲罰、非意,會因而無法在社會中生存,所以大部分的人在現實中所呈現的是符合社會規範,受到個性中超我牽制的自我。例如:一個男生在現實生活中隨便跟一個女生說我要跟你上床(完全本我的表現),但這是社會規範所不允許的,就算對方有相同的衝動,但怕會受到傷害,且對方也是受到規範的約束,因此不敢輕易的去嘗試,所以你有這種反應時,會無法使人際互動持續下去,而你在這個社群社會可能會因為這些動作使你被貼上負面的標籤,這種種會使你遵守現實中的規範而不放任自己,除非你是一個偏差行為者。但是在網路世界中本我也是受到壓仰的嗎?網路具有匿名性、穩藏性、隔離性,人與人間相遇在網上會互相不認識,也沒有實體性的接觸。樣就表示由於穩掉你在現實生活中地位角色,這會有什麼影響呢?首先,這些網路特性可以使必免掉受到直接接觸見面所可能造成的傷害,這種私密性的接觸創造私密性的言談,所以言語上或行動上可以更加的大瞻開放,以原始的「性」衝動為例,色情相關網站是網路各搜尋引擎連結率最高、網站數目最多的一個類別,人們去色情網站,可靜態的看文章、圖片,可動態的下聊天室玩虛擬性愛,在滿足本我的衝動時,可以避掉現實中的面子問題、規範問題,網路上辯認的是你的id,而非你的真實身份,所以就算你是個老師只要你不說別人也很難知道你是老師。另外,網路的攻擊行為,例如言語論戰、駭客攻擊,在隱密的保護傘下,會比現實中更頻繁,但是過度的攻擊行為,影響到現實世界時,還是會受到現實世界的懲罰。網路的私密性可以使潛意識的慾望得到一部分的舒發,但網路的特性僅止於文字、聲音、最多視訊,超過的,就回到了現實,ex:網友見面、網路援交,回到了現實就要受現實的約束。但是網路的呈現不止於本我,其實也有自我、超我的呈現。
網路世界其實也不全然是私密的也有公開的一部分,所謂公開的一部分就是你的一個id在網路社群中,有其存在的價值或者已經建立一定的形像了,就像你在現實中一樣,使你必需去遵守那個社群規定,當你想要在那個社群中生存下去。所以也會是個自我的呈現,但是這種自我的呈現是不同於你在現實中的自我的呈現,套用黃厚銘教授所提的「幻想保留空間」的概念,那個自我的呈現是你在那個虛擬空間投入幻想的認知方向後成型的,而這自我的呈現可能在不同的虛擬空間因投入的幻想不同而不同,例如:你在bbs上有一個符合bbs的自我,在天堂遊戲中有一個符合天堂的自我。
超我,從本我的論述我們可以了解到網路溝通中人格中的超我性格對本我的牽制,是模糊的,例如:你和你女朋友發生婚前性行為前,超我可能會強烈的告訴你這是不好的行為,所以可能使你發生的機率降低了,可是如果是虛擬性愛,由於沒有身體的接觸,超我堅持的原則就變成糢糊了,所以使其對本我的牽制力小了,影響也小了。但是網路的隱藏性也可以使人只呈現超我,就是你可以隱藏掉你人格中不好的一面,把最好的一面呈現出來,所以可以是種理想我的呈現,因為你可以利用網路的特性,去建構一個完美的我,但是超我也是建立在你在虛擬世界的幻想保留空間中,例如:你想當個大俠,所以去玩金庸群俠傳,在當中你是一個見義勇為的俠士,所以在當中你符合金庸虛擬群體中的道德目標,幫助別人,仗義直言,也達到自我理想。
網路世界可以使本我透過網路模控空間的私密性得到一種安全的舒發,而自我和超我透過網路公開性的加上幻想保留機制,去建立一套新的可能不同於現實生活中的人格,其實這人格如果是正面性的例如:具有正義感、愛心、保護弱勢的人,這些可能在網路遊戲群體中比現實較容易呈現,如果把其帶入真實的生活中對人是有幫助的。其實網路也是人建構的,所以在網路上建構的人格和關係,還是要帶入現實生活中的,bbs社群網友見面,把遊戲中扮演角色人格好的部分內化到自己的人格中,不然,一直沈迷於虛擬中也變成了一種的病態。
三、網路回到現實的人格
有人極端的認為,網路是一個虛假的空間,在上面建構的人格一定是假的,一定是不好的,但是再度的強調網路是一個由人建構由人參與的虛擬空間,而非一個全然虛幻的空間。且網路對人格不一定是不好的,也有好的一面。
從佛洛依德的人格動力觀談起,人格動力觀就是指個體為減少超我與本我衝動而生焦慮時所形成一些改變本質的行為,這些行為稱為防衛機制。其網路可以是逃避現實痛苦,生成防衛方式的地方,而且有時還會得到比現實世界更好的效果負出更少的成本,下面舉出幾個可以在網路中生成的防衛機制,1.轉移作用(displacement):在現實中受到挫折委屈,例如:被老闆罵,把這股氣轉成在網路上利用其匿名性,發表攻擊性言論,不但可解心頭之恨,而且因是匿名的,所以又不像在現實中把氣轉到別人身上、亂丟東西,還要付出成本。2.投射作用(projection):自己的慾念不為社會認可時,尋找援例與自己慾念相同的人,以降低焦慮,其實因為網路特性造成的言論思想的開放,可以比現實生活中更方便使人找到相同慾念的人,例如:和女朋友發生婚前性行為,有點愧疚,現實中人們大多避談這些話題,所以感到更愧疚,但是到網路中去問去看,發覺很多人和自己一樣,所以焦慮就降低了。3.認同作用(identification):指個人把自己想像成一個具有理想中人物的行為特徵,從而提高自己的價值,但現在這個人物可能可以是你在網路中扮演的角色,ex:你在網路中扮演有權力地位的版主,有時候希望在現實中的角色扮演,也能像網路中一樣,這種認同的作用其實會比你去認同其它人更加有那種接近性。4.補償作用:用阿德勒的定義去寫,個體在因對某事產生無力感或遇到失敗,使心理上失衡和不安,所以去尋求另外一方面的滿足降低內心的不安,例如:現實中得無法表現好自己,所以在天堂遊戲中扮演強者以填滿現實中的空虛。所以,有些時候在網路中的防衛機制行為,可以用最少的成本降低現實中的焦慮,也可以得到一種滿足。這就是一種網路,對人格正面的助益,人們進入網路可以降低現實生活中的焦慮。另外,之前有提到網路可以創造一個網路的人格,如果是好的其實也可以把它轉移回到現實生活中,對現實生活中也有正面的助益。這就像精神分析治療學派中的移情分析,應用到網路上,就是到網路上建構一個建全的人格,然後把它帶回現實世界,使現實中的人格建全。
但是以上講的種種,雖然表面上看對現實人格有幫助,但是也存在著一種推力與拉力的關係,現實中的不順產生一種現實的推力,網路中的特性和優勢如之前所述,產生了一種拉力,外力的一推一拉,其實很容易使人成迷於其中,如果迷到於現實中脫節,就像廢寢忘食、傾家蕩產、忘了自己是現實中人,這樣就是種病態了,有名詞說這是「網路成癮症」,其實它可能是:1.恐懼症,恐懼現實世界中的不安全感,2.強迫症,會無意識的打開電腦上網,就算真的沒有事,也會做同樣的動作。3.人格失調,就是有多個性格可是他們間不是互補的正面影響,而且失去了統整性,也互相的衝突,就是網路性格和現實性格不協調,因而放棄了一個性格。4.過度補償,自我退縮:在網路上尋求且得到的補償性的滿足,因為得到滿足所以不想回到現實世界,而非把滿足感帶回現實,只是繼續沈迷於其中,造成現實中的問題得不到補償,造成自我的退縮。5.妄想症,以為網路上的呈現就是真正的自己,而網路世界的一切是真實的一切,而忘了其實是虛擬的,除非回到現實,不然他無法生存。所以網路有好也有壞,適可而止最好,不然對你現實中的人格也有害。
四、結論
網路可以是一個由人建構的虛擬社會,有很多東西和現實中是很相近的所以吸引很多人去其中探索,在探索的過程中自然而然的會建立一套或者很多套在其中的人格,這些人格,也許是短暫的跟本稱不上人格,但有些確深深影響你現實中的人格,有好有壞,但有些媒體把太強調一些網路事物互動的負面性了,其實從報告中可以清楚的了解,有些東西適可而止是最好的,別讓網路的互動影響到現實生活,總之,網路其實還沒有定型,對網路的一些有關心理學的研究也稱不上定理,所以這篇報告,只能說是種用精神分析論下對網路人格和現實人格做的一段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