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招生不足原因之探討
楊鏸容、蔡雅怡、黃玲(南華大學教社所研究生)
前言
前教改會執行秘書曾憲政教授曾在「私立學校的危機與轉機」一文中指出:「目前私立高中學生人數為76538人,佔全體高中生人數的30﹪,私立高職332512人,佔63.5﹪。在大學方面,私立大學院校,學生196850人,佔54.4﹪。由這些數字顯示私立學校在國民教育以後的各階段教育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又據教育部之統計,以八十九學年度為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總數為615所,其中私立學校有315所,佔51.2﹪,可見私立學校目前仍提供了義務教育之外的較大比例的就學機會。故我們在此文中所指私立學校,乃是針對高中職及大專院校而言,義務教育階段就不在此綴述了。
本文主要探討重點主要有三大方面,先描述私校招生不足的現況並分析其原因,再從教育資源分配及立委兼任董事來談私校問題,最後探討教育部之因應政策是否真能解決私校危機。
一、私校招生不足之現況與原因:
近年來私校招生不足的問題嚴重,許多學校面臨招不到學生的困境,根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統計,八十九學年度,全國私立高職招生缺額率達43﹪,私立高中為26﹪。私校協會預估,去年全國私立高中職已有5萬3千多名招生不足的空額。而談到私校招生不足,一般人大多會從市場機制的角度來解讀,認為招生不足是因為風評不好,風評不好是因為辦學不力,辦學不力就應該關閉。不可否認的,大部分私校一直受到社會以「學店」目之,但是招生不足固然是因為風評不好、辦學不力,但是仍有下列影響因素值得探討:
(一)
供需失調:
由於現代父母孩子生的少,近年來國中畢業生人數由37萬3千9百多人(82學年度)的最高點,下降到今年的29萬多人,較去年減少了四萬人,減少幅度創下歷年來的紀錄高達24﹪!學齡人口減少,招生人數並未因畢業人數減少而有所改變。加上高中大學在「廣設高中大學」的教改政策下紛紛設立,對於高中以上私立學校的招生衝擊極大。九十學年度全台私立高中職招生情況更形惡化,甚至有學校只招到8名新生的窘境。事實上,國中畢業生也並未全部升學高中職校日間部,有一部份就讀夜間部或實用技能班,有一部份則重考或就業。
所以私校招生不足主要因素應來自供過於求的問題,雖說辦學績效差也是主因,但是辦學不力到底應由教育部加以督導,還是由市場機制來決定其存續,也是另一個值得探討深思的問題。
(二)
學費差距:
學生選擇學校時,經濟因素是一重要考慮條件,目前就讀公私立學校的學費,
約有三至五倍左右的差距。而公立學校又享有較好的教學品質,所以學生在選擇就讀學校時,自然優先選擇公立學校。
再者私立學校由於自負盈虧,政府縱有補助,亦僅能用在設備採購上,而學校非營利事業,除非有固定其它額外財源,否則單靠學生所繳交之學費,實在很難在師資、設備水準上有所提高。如此一來,私立學校自然又成為學生及家長其次的選擇了。
(三)
高中職校比例調整:
教育部已決定將90學年度入學的高中職校新生比例由3:7調整為5:5,
簡言之,即為減少職校招生容量,增加高中招生容量。高中招生容量增加,使得更多國中畢業生往高中流動。因增加多為公立高中的名額,加上政府近年成立多所完全中學及綜合高中,公立學校的學費較私立學校低廉,學生又能享受到較好的教學品質,自然吸引學生前往就讀,私立高中、職校招生必然受到影響。
二、教改事業或是教改大餅?
(一)
教育資源分配問題
教育部統計,目前60﹪以上的高中職學生讀的都是私校,而其家庭經濟情
況多半也都屬中下。他們可能從小就沒錢補很多習、學各種才藝,之後考不上公立學校,被迫讀私校,政府原不應因其考試成績差而處罰私校學生、忽視他們,何況提供普及教育還是我國既定的政策。基於公平照顧的原則,政府對待學生不應有「公」、「私」之分,未來教育資源如何適切分配,的確值得深思。
但是近年來許多私校爆發的弊端卻令人怵目驚心,學校經費可以在有心人士操作下混淆不清,金額數目動輒上千萬、上億元。對照私校在外常喊窮,抱怨資源分配不均的情形,令外界真是霧裡看花。民國89年12月私立教育協會發動二百多所私立學校師生,一萬多人走上街頭,呼籲教育部正視公私立學校資源分配不均問題,至少再提撥七十五億補助私校。儘管私校向政府「要錢」,師生能否因此受益卻不得而知,一場由私校校方積極動員,以師生為主體的遊行,師生抗議不平的到底是為自己的命運,還是只幫了董事會要權益?
(二)
立委兼任董事問題
民進黨立委羅文嘉(2002/3/15)公布教育部提供的立委與其關係人兼任私校董事名單,共有洪奇昌、穆閩珠、郭添財、黃昭順、林益世、楊文欣、邱鏡淳、鄭逢時、程振隆、許舒博、余政道等十一立委兼任私校董事,簡肇棟、羅世雄兩立委的關係人兼任私校董事。立委杜文卿、羅文嘉等人也要求教育部應對中部辦公室主任王宮田涉嫌為妻子、致遠管理學院董事長黃秀孟關說一事進行處置,否則教育部法規會應有人下台負責。
教育部決定修正私立學校法,擴大應對私校利益迴避的公職人員範圍,要求私校創辦人、董事、監察人、清算人、校長、副校長、教師、職工的關係人不得假借職務上的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謀其本人或其關係人不正當的利益,現任主管機關人員或對私校具監督權或有經費審議權的公職人員包括立委在內,亦不得兼任私校董事。但卻有立委許舒博、穆閩珠,直斥教育部「太離譜」、「心態可笑」,表示該修正草案「絕不可能過關,光是在委員會都過不了。」立委介入關說由來已久,如今更為己之利企圖濫用公權力否決該法條之修正,其用心令人可議。
其實,不只教育委員會的立委對教育部有影響力,只要是立委都可能是私校利益關係人;立委本身不一定是私校董事,也可以是私校利益代言人。近兩年教育部整頓並重組某些私校董事會過程中,即有多名不是教育委員會、也不是私校董事的立委,奔波在教育部和學校之間,為私校出力。景文技術學院案,教育部被迫公布的關說立委名單一大串,即是一例。
各種形式的「私校立委」,踩在利益迴避邊緣,對教育資源分配以各種方法向教育部門施壓。有些教育部門擋不住,也捲入利益漩渦,主動對某些立委釋放利益。利益循環,循環利益,被迴避掉的是人民的利益。
三、教育政策是解決問題,還是製造問題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演變為另一種聯考,補習班抓住家長與學子徬徨的心,大發利市。開放私立學校的設立,以廣升學管道,避免學子被升學主義所壓制,失去青春的快樂,但私校卻變成逃稅、洗錢、掏空的黑暗地帶。教育改革者只注視政策面、教材內容、法令等,卻忽略了執行者的層面。它分布在從小學到大學、研究所的各個層級之中,並且形成了補習界的共生結構。當改革者正忙於為政策解套,為學子鬆綁,為孩子著想之際,有那麼多的人,正在想方設法,把教育改革大業,視為是全新的「教育改革大餅」,並且,不管政權如何的交替,設法維持其利益。
教育部的補助私校本來是為了鼓勵民間興學,此時卻成為利益交征的場所。當然,要補助就有權監督,如此就讓教育主管者有了運用權力的空間。因此由景文案牽扯出來的官商勾結、黑白二道互相為用、部分教育主管進駐「大學詩鄉」,更是古已有之、於今為烈的「共犯結構」。也更讓人質疑教育部的因應政策是解決問題,抑或是形成新的利益共生結構。
(一)
減少公立高中招生人數
由於私立高中職招生不足問題愈來愈嚴重,教育部決定在四年內減少公立高中招生人,直到每班達四十人為止,意即公立高中招生人數將減少兩萬多人,以提供私立高中較大的生存空間。但私立高中職品質良莠不齊,收費卻昂貴是眾所皆知之事實,而公立高中職之教師遴聘、辦學品質較有一定水準、收費較為低廉亦是不爭之事實,亦是許多學生選擇公立高中職就讀之原因,政府不應在未通盤考量如何提升私校教學、辦學品質之前,即貿然決定減招公立學校名額,用以挹注、解決私立高中職招生不足之困境。如此可能造成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之學生進入公立高中職機會減少,卻又無力負擔私立學校昂貴學費之窘境,有損學生之受教權。
教育部又以發放五千元之「教育券」作為鼓勵就讀私立學校之手段,而預計在兩年後私立高中學生可望全面發放,未有排富之條件,顯然不合社會公平。每學期五千元之教育券,對於家庭經濟不佳者而言,相對於昂貴學費,僅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對家境優渥,本就負擔得起學費之家庭而言,卻是「意外之財」,實在看不出以「教育券」補助就讀私校之公平正義與實際效益何在。
深信有崇高理念的私校辦學者,在努力經營下,應各有特色,一定可以增加經濟能力較高的家庭為子女選校的機會,而不必在招生不足時靠減少公立高中職招生人數加以挹注。招生人數不足之問題,顯然是其辦學品質與競爭力有問題而導致學生不願就讀,教育部應促其改善辦學品質以吸引學生、合併或解散,而非一味以國家資源補助私立高中職而罔顧教學品質之提升。
(二)
教育改革「廣設高中大學」
為回應教育改革「廣設高中大學」的訴求,公立高中急速增加,私立大學不斷增設,而就學人口卻不增反減,導致部分私立學校面臨招生不足的窘境,有的私立中只好以學費打折的方式吸引學生,但卻也造成教師薪水亦須被迫打折的惡性循環。
而教育部為解決私校招生不足問題,決議減招、緩設公立高中,與七年前民間教育改造藍圖所提「普設公立高中及完全中學或改制高職為綜合中學」之建議大相逕庭,亦與廣開學生就讀高中職之門,減輕學生壓力的教改目標背道而馳。不禁令人慨嘆,政府既然有意擴大升學管道,提升教育品質,就必須作更大的投資、更認真的管理與督導,才能讓私立學校有提升的機會
,學生才能真正受惠而非成肉票。
四、
結論
經濟不景氣,失業率攀升,加上學齡人口的減少,造成公私立學校搶學生,教育部為此將實施高中職總量管制,而私校師生亦上街頭抗議,高呼「e世代反一世貸」,期望教育部能增加私校的補助,給私校生存的空間。無論是上街頭抗議或任其自生自滅,最無辜的終究是學生、老師,無心改革的私校就算獲得政府補助,師生仍可能面對學費高、教育品質及教育環境卻不佳的結果,他們該向誰去要「公道」呢?
其實只要認真辦學,董事會不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來辦校,還是能讓學校辦的有聲有色。例如嘉義縣民雄鄉的私立協志高職,以往專收雲嘉地區沒校可念的混混學生,但是在校方以其高額獎學金的招生口號,吸引不少優秀但經濟較不寬裕家庭的學生就讀,於是漸漸打出名氣,也讓外界對其印象改觀,去年一千多個招生名額更是供不應求。由此例可看出只要校方肯用心經營,不管是發展自身特色或是以獎學金來吸引學生,就不怕面臨招生不足的困境。
為求能達到〝真正的〞教育機會均等,盼望教育部能增加私校的補助,並且做好監督者的角色,讓大部分原就處於不利地位的私校學生,能夠獲得該有的協助;因為扣除少數的〝學店〞,相信只要有錢許多的私校一定能夠辦得有聲有色,絕不輸給國立學校,但是政府卻是將大部分的錢撥給國立學校,而國立學校為了消耗大筆的補助經費,於是盡其所能的浪費,然道這是教育機會均等的原則嗎?抑或是為懲罰不用功的學生或為再製社會階級而想方設法,所擬定的一套看似公平卻是極不平等的教育經費補助原則呢?